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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语言表达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宁夏2020年中考语文真题试卷

请用一句话概括下面几则新闻的主要信息。(不超过25字)

    ①大数据观察,网聚青年力量。调查显示,有91.9%的青年在网上拥有至少两个与工作完全不同的身份,他们活跃在网上,利用闲暇时间与兴趣专长,分享内容、传递爱心,不仅丰富自己,也为社会进步贡献了青年力量。

    ②发布短视频,记录乡村生活。美丽乡村游已成为许多年轻人的时尚,他们走进乡村,用视频记录乡村生活。美景、美食、传统建筑、刺绣、剪纸、扎染……他们制作出一系列“乡村美生活”短视频在网上播放,讲述中国乡村故事,宣传传统文化,传递文化自信。

    ③指尖种树木,运动捐步数。位于内蒙古西部阿拉善盟的蚂蚁森林1号林,有着129500棵梭梭树,这是第一批“蚂蚁森林”公益应用用户用自己指尖“种”出的。许多年轻人还会通过微信运动捐步、QQ公益捐步等,参与网络平台上的各类公益项目。

    ④小小点评员,大大成就感。今年30岁在外企工作的杨冰倩,闲暇之余喜欢在网上积极参与消费点评,这样花时间精力又没有一分钱回报的事情却让她乐在其中:“写评论不仅能帮助其他消费者,还能促进店家改进服务。”

举一反三
阅读《细菌发电前景广阔》一文,完成后面问题。
         ①生物学家预言,21世纪将是细菌发电造福人类的时代。
        ②说起细菌发电,可以追溯到1910年。(A)英国植物学家利用铂作为电极放入大肠杆菌的培养液中,成功地制造出了世界上第一个细菌电池。1984年,美国科学家设计出太空飞船使用的细菌电池,其电极的活性物质是宇航员的尿液和活细菌。到了80年代末,细菌发电有了重大突破,英国科学家让细菌在电池组里分解分子,释放电子向阳极运动,从而产生电能。操作时还在糖液中添加某些芳香化合物作为稀释物,来提高生物系统输送电的能力。与此同时,还要往电池里不断充入空气 ,用以搅拌细菌培养液和氧化物质的混合物。据计算,利用这种细菌电池发电,其效率可达40%,远远高于现在使用的电池的效率。(B)即使这样,还有10%的潜力可挖掘。
         ③利用细菌发电原理,可以建立较大规模的细菌发电站。计算表明,一个功率为1000千瓦的细菌发电站,仅需要10立方米体积的细菌培养液,每小时消耗200千克糖即可维持其运转发电。这是一种不会污染环境的“绿色”电站,而且技术发展后,完全可以用诸如锯末、秸杆、落叶等废有机物的水解物来代替糖液。因此细菌发电的前景十分诱人。
        ④现在,每个发达国家各显神通,在细菌发电研究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美国设计出一种综合细菌电池,里面的单细胞藻类可以利用太阳光将二氧化碳和水转化为糖,然后再让细菌利用这些糖来发电。日本科学家同时将两种细菌放入电池的特种糖液中,让其中的一种细菌吞食糖浆产生醋酸和有机酸,而让另一种细菌将这些酸类转化成氢气,由氢气进入磷酸燃料电池发电。
       ⑤人们还惊奇地发现,细菌还具有捕捉太阳能并把它直接转化成电能的特异功能。最近美国科学家在死海和大盐湖里找到一种嗜盐杆菌,它们含有一种紫色素,在把所接受的大约10%的阳光转化成化学物质时,即可产生电荷。科学家们利用它们制造出一个小型实验性太阳能细菌电池,结果证明是可以用嗜盐杆菌来发电的,而盐代替糖,其成本就大大降低了。由此可见,让细菌为人类供电已经不再遥远,不久的将来即可成为现实。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以义为利

      ①人总会面临利与义的煎烤。利者,更多的是指物质利益,即金钱、美色等可以愉悦身心的东西。人既然做不到完全舍弃饮食男女,产生一定的逐利冲动也符合人性。义者,温暖他人的举动,比如拯人于饥渴、救人于水火,它是一个人内心的真诚、善良、利他意识,是一种更高级的人性。

      ②这个世界上永远有着使人心生景仰的人。1909年,肃亲王善耆想请人为吴可读画一幅像,有人向他推荐画家陈半丁。肃亲王非常欣赏陈半丁的才华,甚至劝他入部为官。此事虽然由于种种原因最后未成,却使陈半丁非常感动。1922年,肃亲王在旅顺病故,为报知遇之恩,陈半丁在大连举办了两次个人画展,卖画所得的数十万元(旧币),全部做了肃亲王灵柩返京的开销。陈半丁这样做,是在实践自己的人生哲学,他曾篆刻过一枚椭圆形的印章,其文字是“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也”。

      ③生活中像陈半丁这样以义为利的人还有不少,比如启功曾捐巨资在北师大设了个“励耘奖学助学基金”,用以奖励那些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比如胡适为了解决章希吕的工作,就请他到家里为自己编辑文稿,并开给他比外面高得多的工资;他曾无私资助陈之藩、林语堂等人留学,自己出钱为贫穷的小贩袁瓞治病,并留下过“要留利息在人间”这样的美谈。

      ④以义为利很高尚,可以给他人带来幸福与快乐,但它也需要环境的催生。我研究过喜欢行善之人的经历,他们一般都在人生的特定阶段得到过别人的帮助,这种他人给予的温暖对他们日后的为人处世极有影响。在启功面临生存危机的时候,北师大前校长陈桓曾经无私帮助他,先是将没有学历的启功推荐进中学,还手把手地教他怎样上课,后来更是将他直接引进北师大。说没有陈桓,就没有后来功成名就的启功,绝对不是一句假话。启功设立的奖学助学基金以“励耘”命名,“励耘”就是陈桓的书房名,陈桓当时早已过世,启功用此名的目的,就是要纪念对自己一生影响极大的先师。

      ⑤陈半丁出道时卖画不顺,其师为之站场更是传为艺坛佳话。吴可读画像完成后,陈半丁迁出肃王府,在京卖画为生。然而,因为他初入京城美术圈,不为人知,前来购画者寥寥无几。远在上海的吴昌硕对爱徒在京之处境极其忧虑。1910年,67岁的吴昌硕特地赶到北京,为陈半丁介绍各种关系和画店,并在琉璃厂纸店亲笔为其书写润格,称其“性嗜古,能作画,写花卉、人物直追宋元,近写罗汉变幻百出,在佛法上可称无上妙谛,求者履盈户外……”在京数月中,还为半丁治了不少印,其中相当部分为吴篆陈刻,以示器重。陈半丁的名声从此日隆。

      ⑥的确,义不能单靠高尚者先天的觉悟,它需要我们每个人用自己的双手去激活。行善、仗义最容易出现马太效应,大家都去行善,大家都为人仗义,一个社会就会有许多人以义为利,开开心心帮助别人,得到帮助的人日后也会毫不犹豫地加入行善、仗义的队伍,我们走在夜里都可以看到蓝天。相反,如果我们一个个都很自私,随便做件事都要考虑自己能不能得到好处,见利忘义就会层出不穷,那些原本以义为利的人也很可能改弦更张,变得冷漠自私,整个社会一片冰雪。

      ⑦其实,如果我们跳出物质利益的藩篱,就会发现,陈半丁的“以义为利”并非只是一种高尚的口号,而是一种客观的事实。一个人仗义,帮助了别人,让他人摆脱了困境,看到了明媚的阳光,别人高兴,我们的奉献也就有了意义与价值,你的心灵就有了几分安适。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比内心的安适更重要的呢?行善、仗义这种东西是特别能给人好感的,你也就有了好人缘。这样的好人缘自然也是一种利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以义为利”其实是一种大智慧。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①整整的三年,他凑足了一百块钱!

    ②他不能再等了。原来的计划是买辆最完全最新式最可心的车,现在只好按着一百块钱说了。不能再等:万一出点什么事再丢失几块呢!恰巧有辆刚打好的车(定作而没钱取货的)跟他所期望的车差不甚多;本来值一百多,可是因为定钱放弃了,车铺愿意少要一点。祥子的脸通红,手哆嗦着,拍出九十六块钱来:“我要这辆车!”铺主打算挤到个整数,说了不知多少话,把他的车拉出去又拉进来,支开棚子,又放下,按按喇叭,每一个动作都伴着一大串最好的形容词;最后还在钢轮条上踢了两脚,“听听声儿吧,铃铛似的!拉去吧,你就是把车拉碎了,要是钢条软了一根,你拿回来,把它摔在我脸上!一百块,少一分咱们吹!”祥子把钱又数了一遍:“我要这辆车,九十六!”铺主知道是遇见了一个死心眼的人,看看钱,看看祥子,叹了口气:“交个朋友,车算你的了;保六个月:除非你把大箱碰碎,我都白给修理。保单,拿着!”

    ③祥子的手哆嗦得更厉害了,揣起保单,拉起车,几乎要哭出来。拉到个僻静地方,细细端详自己的车,在漆板上试着照照自己的脸!越看越可爱,就是那不尽合自己的理想的地方也都可以原谅了,因为已经是自己的车了。把车看得似乎暂时可以休息会儿了,他坐在了水簸箕的新脚垫儿上,看着车把上的发亮的黄铜喇叭。他忽然想起来,今年是二十二岁。因为父母死得早,他忘了生日是在哪一天。自从到城里来,他没过一次生日。好吧,今天买上了新车,就算是生日吧,人的也是车的,好记,而且车既是自己的心血,简直没什么不可以把人与车算在一块的地方。

    ④怎样过这个“双寿”呢?祥子有主意:头一个买卖必须拉个穿得体面的人,绝对不能是个女的。最好是拉到前门,其次是东安市场。拉到了,他应当在最好的饭摊上吃顿饭,如热烧饼夹爆羊肉之类的东西。吃完,有好买卖呢就再拉一两个;没有呢,就收车;这是生日!

    ⑤自从有了这辆车,他的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了。拉包月也好,拉散座也好,他天天用不着为“车份儿”着急,拉多少钱全是自己的。心里舒服,对人就更和气,买卖也就更顺心。拉了半年,他的希望更大了:照这样下去,干上两年,至多两年,他就又可以买辆车,一辆,两辆……他也可以开车厂子了!

    ⑥可是,希望多半落空,祥子的也非例外。

阅读《手写比打字有助记忆》一文,完成下列小题。

    ①《夜光杯》今年2月7日的一篇《医生的字》的文章提到有一位叫马红霞的医生写的病历单的字迹工整清秀,现今已是非常稀罕。我想起了另外一个关于手写的话题,那就是记(英文)笔记时,是手写好还是打字好?

    ②这个问题一直有争论,因为不可否认的是打字的速度更快,当然要具有这种速度,必须受过专门的打字训练。但是有美国教授研究后认为,手写笔记有助于学生在教室里集中注意力,习惯于手写笔记的学生学习成绩也较好。较之喜欢用英文速写方法的学生,用普通书法记笔记的学生能学到更多知识,对信息的记忆也更持久,更乐意把握新的思路。和用键盘相比,手写能紧扣人的思维,使获得的信息更有条理。

    ③统计显示,听课时用键盘记笔记速度更快,打字和手写每分钟的速度之比大约是33字比22字。在短时期内,打字是有优势的。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的一位教授2012年做过一项调查,上课甫结束立即对学生进行跟踪,结果发现“打字族”能够回忆起更多的上课内容,对上课内容进行测验的成绩也比“手写族”要好一点。

    ④问题是这种优势是暂时的,经过24小时,“打字族”对自己记下的东西全忘记了,他们在键盘上敲下的长长的笔记太表面化,也太肤浅了,无助于他们回忆起上课的内容。相反,“手写族”能够持久记忆课堂讲课内容,甚至在一星期以后仍然对课堂上的一些概念有很好的掌握。很显然,手写会把听到的东西更深地记住。用普通书法记笔记更便于温习上课内容,因为它们较之速记法组织得更好。

    ⑤人们要问,“打字族”能记下较多的内容,为什么掌握的知识反而少呢?研究证实,打字是一种机械反应,对听到的东西是逐字逐句地记下;“手写族”记下较少的东西,但是在记下的同时也在思索,并且对内容有了一个消化。

    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高科技含量的笔记本电脑人见人爱,它可以使打字更快,但恰恰对学习知识是有害的;手写可以增强对知识的记忆,然而有统计说,手写平均只能记下30%左右的内容,为了跟上讲课者的速度,手写会漏掉一些重要的限定词,省略掉一些关键的细节——所以手写还大有改进的余地。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人生没有永远

杨绛

    ①自从迁居三里河寓所,我们好像跋涉长途之后,终于有了一个家,我们可以安顿下来了。

    ②我们仨,却不止三人。每个人摇身一变,可变成好几个人。例如阿瑗小时才五六岁的时候,我三姐就说:“你们一家呀,圆圆头最大,钟书最小。”我的姐姐妹妹都认为三姐说得对。阿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阿瑗常说:“我和爸爸最‘哥们’,我们两个顽童,爸爸还不配做我的哥哥,只配做弟弟。”我又变为最大的。钟书是我们的老师。我和阿瑗都是好学生,虽然近在咫尺,我们如有问题,问一声就能解决,可是我们决不打扰他,我们都勤查字典,到无法自己解决才发问。他可高大了。但是他穿衣吃饭,都需我们母女把他当孩子般照顾,他又很弱小。

    ③他们两个会联成一帮向我造反,例如我出国期间,他们连床都不铺,预知我将回来,赶忙整理。我回家后,阿瑗轻声嘀咕:“狗窠真舒服。”有时他们引经据典的淘气话,我一时拐不过弯,他们得意说:“妈妈有点笨哦!”我的确是最笨的一个。我和女儿也会联成一帮,笑爸爸是色盲,只识得红、绿、黑、白四种颜色。其实钟书的审美感远比我强,但他不会正确地说出什么颜色。我们会取笑钟书的种种笨拙。也有时我们夫妇联成一帮,说女儿是学究,是笨蛋,是傻瓜。

    ④我们对女儿,实在很佩服。我说:“她像谁呀?”钟书说:“爱教书,像爷爷;刚正,像外公。”她在大会上发言,敢说自己的话,她刚做助教,因参与编《英汉小词典》,当了代表,到外地开一个极左的全国性语言学大会。有人提出凡“女”字旁的字都不能用,大群左派都响应赞成。钱瑗是最小的小鬼,她说:“那么,毛主席词‘寂寞嫦娥舒广袖’怎么说呢?”这个会上被贬得一文不值的大学者如丁声树、郑易里等老先生都喜欢钱瑗。

    ⑤钱瑗曾是教材评审委员会的审稿者。一次某校要找个认真的审稿者,校方把任务交给钱瑗。她像猎狗般嗅出这篇论文是抄袭。她两个指头,和钟书一模一样地摘着书页,稀里哗啦地翻书,也和钟书翻得一样快,一下子找出了抄袭的原文。

    ⑥一九八七年师大外语系与英国文化委员会合作建立中英英语教学项目,钱瑗是建立这个项目的人,也是负责人。在一般学校里,外国专家往往是权威。一次师大英语系新聘的英国专家对钱瑗说,某门课他打算如此这般教。钱瑗说不行,她指示该怎么教。那位专家不服。据阿瑗形容:“他一双碧蓝的眼睛骨碌碌地看着我,像猫。”钱瑗带他到图书室去,把他该参考的书一一拿给他看。这位专家想不到师大图书馆竟有这些高深的专著。学期终了,他到我们家来,对钱瑗说:“Yuan,you worked me hard”,但是他承认“得益不浅”。师大外国专家的成绩是钱瑗评定的。

    ⑦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钟书认为“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学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

    ⑧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地一起过日子。”

    ⑨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⑩人间也没有永远。

    ⑪一九九七年早春,阿瑗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末,钟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

    ⑫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做“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后窗

何立文

    家里距学校大约三公里。早上七点,儿子从地下室推出那辆旧自行车,透过后阳台窗玻璃,我目送儿子的白色校服慢慢消失在小区道路的拐角。闭上眼睛,我能想象他弓着背蹬着自行车,出了小区西大门,在竹山路上汇入早起车流中的情景。第一个红绿灯前,儿子单脚着地,一会儿,绿灯亮起,他左拐进入仙来大道,前行四五百米后右拐上五一大道,再往前行驶,拐入北湖路,最后与众多白色校服一起涌入第四中学大门,在停车棚里锁好车子,背着沉重的书包爬上初中部教学楼四楼,开始一天的紧张学习。

    儿子上学的交通方式,我们想来想去,还是觉得骑自行车最好。一来方便,二来借此锻炼身体。尽管儿子遗传了我胆小谨慎的性格,从不违反交通规则,但频发的交通事故还是让我担忧。碰上一个醉酒的或者情绪失控的司机,正常行走的人都往往遭殃,这种事情还少吗?我曾经把我的担忧告诉妻子,她总笑我杞人忧天,说要是这样,难道你打算天天接送?儿子一天天长大,总有一天离开我们去远方发展,这点独立自理能力都没有,能成吗?妻子虽然说得有理,我还是有点放不下。

    每天早上,儿子换鞋出门时,我总叮嘱他小心点,注意安全。好在儿子对我的唠叨并没有表示反感,一面答应着,一面噔噔噔下楼去了。有一件事说出来可能会觉得很好笑——儿子刚学会骑车,我教他横穿斑马线时下来推着车走。我的理由是,车来车往的,这样更保险。

    下雨时,儿子试探着问,爸爸,可以送我一下吗?我正犹豫,妻子看了看外面说,这么点雨,自己披个雨衣骑车去。儿子只好穿上雨靴,噔噔噔下楼去了。透过玻璃,隔了几分钟,才看见儿子推出自行车,原来他在地下室罩好了雨衣再出来的。密密雨丝中,儿子的黄色雨衣一扭一扭地,渐渐消失在小区马路的拐角。我默念着,儿子,你慢点,雨天路滑,车来车往,眼睛灵活点。突然又有点后悔,明明有车子,干吗不送一下呢?买了车子干什么的,不就图个方便吗?妻子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说,孩子正在长身体,吃这点苦算什么,应该锻炼锻炼。她说得很在理,我上学时家里穷,雨靴都没有,不是光脚步行五公里去学校吗?可不知为什么,想象儿子吃力地蹬车的样子,我还是有点心酸。雨越下越大。一下子就模糊了视线。

    放学时间到了,我一边准备晚饭,一边幻想着儿子收拾书包,下楼,开锁,上车,与同学说笑着出学校大门的情形。抽油烟机的轰鸣把我的思绪拉回现实,饭菜准备好了,我守在后窗前,静静等待那个熟悉的身影。直到看见儿子从小区马路的缓坡上拐下来,我才长吁一口气,朝客厅里的妻子喊,“儿子回来了,开饭!”

    有几次,不知为何,儿子回来很晚。

    我靠在窗台上,路灯下三三两两的人影闪过,背着书包的小学生,挎着皮包、塞着耳机的少女,头戴安全帽、骑着摩托车的农民工……就是不见儿子和他的自行车。他在哪呢?

    我在后阳台上来回走着,朝窗玻璃哈气,反复写下儿子的名字。不一会儿,那些字便模糊成一团水渍。时钟滴答滴答地响着,最后,我真想下去看看,说不定真的在路上接着儿子了,还能帮他背书包、推车子。妻子一边拖地一边说,再等等,没事的。又过了几分钟,菜都要凉了,我推开后窗,终于看见儿子。一切正常,儿子稍稍偏一下车头,自行车便轻巧地滑到地下室门前,我紧绷的神经才松弛下来。

    我借以容身守望儿子的地方,确切说应该是一个不到三平米的小阳台。作为厨房的有效延伸,里面放满了大米、食用油、面条、米粉……可以说充满物质主义的气息。可我喜欢待在这儿。拉开窗帘,有时仰望灰暗的天空,看对面楼里的老头儿倚在阳台上抽烟,更多时候俯视小区里来来往往的人们,在这些人影中辨认那个熟悉的瘦小身影。那是我血脉里回响的强音,从他身上,我总能看见自己遥远、模糊的童年。

    很多时候,我真的很感激这个后窗。作为房子的一小部分,它朝北微微凸起,伸向天空,仿佛一只精巧的耳朵。借助这只耳朵,我听风观雨,俯瞰地上的树木与花草,在市声中守候儿子的归来,安享世俗生活带给我的作为一个普遍父亲的爱与痛。每个人都有秘密。这个狭小空间里,存储着我太多难以言说的心事,若干年后,必将成为回忆的富矿。耳朵与倾听,恰好构成一对生动的隐喻。夜幕降临,视线所及处,我与儿子的身影重叠、交织。

    以前,对父母的牵挂总是不解,觉得自己在外面好好的,父母瞎操什么心呢?为人父了,才明白我们在父母的眼里永远是孩子。

    儿子渐渐长大,再过两年,身高可能就超过我了。外面的世界属于他们,时间的脚步是挡不住的,羽翼丰满的一天他将离开我们,离开这个家,去开创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而我能想见那时的模样——一个须发皆白的父亲,安静地站在后窗,暮色苍茫中守候儿子的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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