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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辽宁省沈阳市2020年中考语文真题试卷

阅读选文,完成下面小题。

我住的地方发现狼

邓刚

    ①听说我住的地方发现狼,我先是惊讶万分,紧接着是惊喜万分。你也许以为我是神经错乱,思维不正常,怎么会喜欢狼?其实我知道狼是相当凶残的野兽,全世界都流传着各种各样狼外婆的恐怖故事,并且把狼描写成阴险、狡诈、狠毒的妖怪。

    ②然而,我还是为发现狼而继续惊喜万分。

    ③一个日趋现代化的地方,高楼拔地而起,街市人潮如江河奔流,霓虹灯彻夜闪烁,汽车隆隆轰鸣。在这样人烟喧闹的世界,所有的动物都会吓得逃之夭夭,可是竟有狼来光临,这实在是个奇迹。

    ④小区的周围确实发生了变化。似乎就这几年间,周围光秃秃的荒山一下子丰满起来了,披上了一层厚厚的绿装。闲暇时散步,有些地方树林密不透风,人走不进去,偶尔还能看见野鸡、兔子这类的小动物。有阅历的老人说,藏得住小动物的树林不算什么,重要的是能养得住大动物。也就是说,有了数量充足的小动物,才能供养大动物。这样看来,在一个喧嚣的小区周围发现狼,应该是一种骄傲,是大自然与人类亲近的最生动的标志。

    ⑤狼曾经远离我们的生活,就像我记忆中的燕子。这一刻,关于燕子的记忆汹涌而来。

    ⑥记得念小学时,我们常常唱起这样一支歌:“燕子在蓝色的天空飞翔,寻找自己从前的家乡。它朝着四处张望,为什么这里变了样?去年这里是荒凉的山冈,如今变成高大的厂房,马达声日夜欢唱……”年少的我们自豪地、动情地歌唱着,嘲弄着找不到家乡的燕子,歌颂着震耳欲聋的马达欢唱。那时候,我们认定所有的荒山野岭都要建满厂房。

    ⑦这种无知一直延续到我拿起笔写小说。我的一篇小说《大鱼》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到《世界小说选》发表时,我大梦初醒似的感到一种内疲。那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老渔人舍不得捉一条正在产卵的大鱼。他最终两手空空地爬上岸,对企盼他有所收获的老婆子说:它正在下总呢!这么简单的小说受到国内外同行的赞誉,评价是具有生态意识的觉醒

    ⑧我无地自容。

    ⑨记忆中的燕子再次扑飞到眼前……人类的智慧带来了现代式的繁荣,也带来了现代式的灾难。生命逐渐失去了原本鲜活的状态,借助一切工具,借助电脑和网络,疏远了、隔绝了一切与生命真相相关的细节,那么,人类最终会成为什么?

    ⑩一个夏天的夜晚,我乘坐出租车回到居住的小区。出租车司机很神秘地告诉我,他在小区尽头的山脚下曾看见三只狼。长长的尾巴拖地,绿绿的眼睛疹人。我怔住了,不由得激动起来:“太好了!”司机大吃一惊,愣愣地盯着我,大概以为我脑子有病。

    ⑪于是,我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一个水草丰美的田园,在人们的保护下,生活着一群无忧无虑的鹿,由于没有天敌的侵扰,这群鹿日渐肥胖、贪吃,草地被啃光,田园变成荒漠,只有鹿群在斑秃的草地上蠕动。人们设想用炸弹,用毒药,最终都一一否定。最后,生物学家引进了狼。凶恶的狼仿佛落进了肉锅里,它们先吃跑不动的肥鹿,这使得鹿群精简机构一般精干起来,数量剧减,个个拼力奔跑,精神抖擞,荒芜的田园也渐渐恢复原来的貌美。我还给他讲了地球的危机,比如温室效应、臭氧空洞和冰川融化。

    ⑫出租车司机安静地听我讲完,“你这么说,狼还真是个好东西。”瞥了我一眼,他停了一下又说,“这么看,地球还挺危险的。”

    ⑬我松了一口气,回答说:“现在还不算太危险,你看看周围茂密的树林。再说,你不是看见狼了吗?”

(选自《意林》,有删改)

(1)、阅读选文第③~⑬段,按顺序填入恰当内容。

选文中的“我”以亲身经历讲述对生态规律认识的过程。在“我”眼中,是生态变的“奇迹”;是生态观念的“无知”;是生态意识的“觉醒”;是“我”为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所做的事情。

(2)、请从修辞角度赏析选文第④段画线的句子。

周围光秃秃的荒山一下子丰满起来了,被上了一层厚厚的绿装。

(3)、选文第⑥段插入我们小学时“嘲弄着找不到家乡的燕子”这段回忆,有何用意?
(4)、选文第⑩段画线句子运用了什么人物描写方法?有什么作用?

我怔住了,不由得激动起来:“太好了!”

(5)、选文第⑫段中司机认为“地球还挺危险的”,而第⑬段中的“我”却认为“现在还不算太危险”,为什么?
(6)、选文的标题有什么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书中自有黄金屋》一文,完成题目。
      ①“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生命飞翔的羽翼。读书使人睿智,读书可以怡情,读书可以享受和丰富人类文化的成果。因此,我们应该广泛深入、持之以恒地读书。
      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本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读书是为了更好地获取更多知识,开阔自己的视野,帮助自己创造,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战国时期,苏秦去秦国以“连横”进行游说,多次给秦惠王上书也未被采纳。回到家中,父母妻嫂都不理睬他,于是他找来许多与治国相关的书籍发奋研读,终于以“合纵”之策而身佩六国相印。
      ③“活到老学到老” 。一个人之所以能够不断提高,与他始终如一的学习态度是密不可分的,这种学习态度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庄子说:“吾生有涯,而知无涯。”人活得再长也总有死去的一天,但是知识的海洋却永不停歇地奔流着。坚持学习让人始终立于不败之地,但若不能不断补充知识和积累知识,便会被时代的步伐所抛弃。著名作家歌德认为:谁落后于时代,必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在21世纪这个知识爆炸的年代里,若不能不断供给自己新的知识,将会被时代所淘汰。
      ④“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读书最重要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一本好书能使一个人思维缜密,见解精辟,道德高尚,从而塑造自己的性格。那些内容粗糙的“劣制品”完全可以省略不读。在这一方面,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就是一个典范。恩格斯虽然只上过中学,但是他发奋研读许多有价值的好书,因此十九岁就会用十二种语言说话和写文章。在参加工作后依然多年如一日地勤奋学习更多的知识,终于成为一个知识广博的人,在后来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准确传播科学,研究共产主义理论中作出了很大贡献。
       ⑤“学而不思则罔。”在读书的过程中,要给思考留下余地。你在求知时,学进来的东西,如果没有同你原有的知识碰头,就只能摆在那里,不发生“化学作用”,无法变成你自己的养料。人的胃能够处理各种食物,自动地把它们划分为营养和废料,再根据人体的需要,分别输送给不同的器官。读书者需要动脑思考,吸收书本上的知识,为增长学问所用,这也和胃功能的原理是一样的。读书而能消化,书本知识就能与原有的知识融合在一起,产生化学变化,然后把需要补进的知识变成自己的学问,把不需要的东西排除掉,当做垃圾处理。
      ⑥“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可见,读书能开发人类的智慧,增长知识和才干。我们只有博览群书,融会贯通,才能与时俱进。              

                                                                                                                  (选自星育网,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拔掉那颗蛀牙

      她恨全家人。
      她在家中的地位很尴尬。姐姐比她漂亮。因为想要儿子,父母坚持要生,结果生下她,还是女儿。后来,又生了弟弟,弟弟显然是最得宠爱的。父母的理念就是,闺女是要嫁出去的,对这个家无关紧要,能养着就不错了!
      姐姐不吭气。她却嚷:“凭什么?要不就别生我!”结果挨了打。
      那时,她就发誓,她要报复所有人,她要让他们知道她的厉害。三个孩子中,她的学习是最好的,因为,没有别的地方突出,她就拼命地学习。小小的心,长满了恨,恨是一颗芽,日日夜夜地“茁壮”成长。
      她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抱着书,把自己关在屋里。即使看书,母亲也要嚷,不要费电了。于是,她去邻居的窗下,借着光,可以看到半夜。她是个坚强的女孩儿,坚强到不会掉眼泪。全镇只有一个考上县里的高中的,那就是她。父母不想让她去读,读高中要住校,仅吃饭一个月就要花好几十块。她说:“我不吃学校的饭,我自己带饭,带几个馒头,可以吃一个星期。”
      终于去读了,竟然觉得无比自由。一周回家一次,带够一周吃的馒头。冬天还好,馒头不馊。夏天,有时馒头馊了,她舍不得扔,还要吃掉。吃到拉肚子,一趟趟跑厕所,可她从来不哭。整整三年,她始终是全年级里的第一名。
      高考成绩下来,她是市状元,去北大读书,整个县城都轰动了。所有人都说,看人家,吃了三年干馒头,照样上北大。
      去了北大之后,她仍然沉默寡言,打好几份工,为的是不要家里一分钱。而且,她冰冷的内心拒绝温暖,怕别人算计自己。
      整整四年,她把自己交给了书本,又以学校最好的托福成绩考到美国公费留学。整个县城又轰动了——这是那个小城中第一个到外国留学的呀。可是,她没有回家去,没有给父母撑那个虚荣的面子。现在,她是自己的了,与他们毫无关系。
      去美国之后,她还是一个人,无人交流,内心一片空白。没有亲情的感觉,不相信男人,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她去看心理医生,医生说,你太自闭,而且内心充满了恨。有恨的人,必定不快乐。你应该学会去爱,只有爱,才能拔掉那颗蚀了你心灵的蛀牙。
      她呆了:是吗?有这么严重吗?一向是别人对不起她啊,所以,她一直拒绝和家人联系。半夜,她第一次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母亲居然没有听出她的声音来。叫了一声“妈”之后,母亲哭了,哀号着,哭着骂着,叫着父亲的名字:“二妞来电话了,二妞来电话了——”父亲抢过电话,叫着:“妞妞,妞妞……”再也说不出话来。再接着,姐姐和弟弟都跑了过来。声音哽咽着,好像她恩赐了他们什么。放了电话,她发了一夜的呆。第二天,又发呆。她决定回国。
      是一刹那间决定的——回国!多少年没有回家了!她带着大包小包——每个家人的礼物,下了飞机,直接乘出租车回老家。一进门才发现:家,破旧了。两颗老枣树还在,正在开花,有淡淡的芬芳。爱发脾气的母亲老了,正在树下择韭菜,满头白发;喜欢打人的父亲在脏兮兮的椅子上躺着。父母抬头看到她的时候,眼神里都是慌乱的,伸开两只手,不知要干什么说什么了,好像她是客人——她太洋气了,与多年前那个瘦瘦黑黑的小丫头判若两人!甚至,母亲扑过来后,站在她面前,没敢抱她。
      不知沉默了多长时间,她终于叫了一声“妈!”。母亲哭着,抹着眼泪。她以为自己足够坚强,以为不会再流眼泪了,但当父亲过来抱住她说:“孩子,回来啦!”她的眼泪,到底还是泉涌般出来了。
      她把带回来的钱分给大家了,父母一份,姐姐一份,弟弟一份。父母养老,姐姐能买城里的房子了,弟弟要开个超市,这下,也有资金了。做完这些后,她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幸福。
      拔掉了那颗恨的蛀牙,原来可以如此快乐。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父亲的粥

刘墉

    大概因为回台体力透支,返美前突然上吐下泻。所幸儿子住得近,清晨五点把我送去急诊。化验结果,是感染了通常只有小孩会怕的“轮状病毒”。

    医生说这时候肠胃弱,什么都不能吃,连喝运动饮料,都得掺一半的水。直到第二天下午烧退了,护士送来食物,小小的纸杯,里面只有黏糊糊的一点半流体,原来是米浆。

    抱着那软软的纸杯,小心地用吸管慢慢吸,好像奶娃。这让我想起小时候肾脏炎,病得挺重,有一阵子也只能喝这个,相信多半是母亲喂我,但不知为什么,而今只记得父亲坐在床边,端着碗喂我的画面。

    第三天下午出院,又来了位护士,给我好几份介绍轮状病毒的小册子,说回家只能吃稀饭、海苔酱、苹果泥……而且不能多吃,看不吐不泻了,再由去皮的鸡肉丝排开始。

    自己煮了稀饭,不错,够软,唯一的缺点是我加太多水,为了吃实在些,只好往锅底捞稠的。端上一大碗白稀饭,颇有成就感。儿子早晨送来肉松,是他去专门店买的,居然印着“婴幼儿专用”,不知道这小子是体贴还是讽刺。我倒了尖尖一堆肉松在稀饭上,急着下嘴,立刻被呛得猛咳,因为把细如粉末的肉松吸进了气管。

    一边咳,一边用筷子把肉松压进稀饭,再搅拌成肉粥。突然懂了,为什么父亲总坚持先把肉松搅匀,才交给我,还一直叮嘱我慢慢吃。他也帮我吹,吹得眼镜上一层雾,又摘下眼镜吹。父亲还教我用筷子由碗的四周拨稀饭,说那里因为接近碗边,凉得快。有时候我还是等不及,他则会再拿来两个大碗,把稀饭先倒进一个碗,再来回地跟另一个碗互相倾倒。没几下,就凉多了。

    可不是吗?我自己煮的这碗稀饭也够热的。第一口已经把我烫到,但是当我改由四周拨,就能入口了。上面拌的肉松吃完,我又倒了好多肉松下去。这种“大手笔”,也是小时候被父亲惯坏的,那时候母亲常骂,哪儿是吃稀饭配肉松,根本是吃肉松配稀饭。

    吃了一整锅白稀饭和一整罐肉松,肠胃居然没出毛病。第三天,我的胆子更大了,一番忙乱之后,我这辈子做的第一碗“牛肉粥”上桌了,十分滚烫黏稠,而且大有“闻香下马”的境界。牛肉丝,不错!一点也不老。姜,虽然切的时候已经因为摆太久,像是削竹片,反而更带劲。我的嘴又被狠狠烫了一下,想到爸爸的方法,改为从旁边拨。不知为什么又觉得该拿个勺,从粥的表面,一点一点刮。

    果然,一次刮一点点,滚烫的粥也不烫了。我有些自诩,可是又觉得似乎见过别人用勺子刮的画面。我一边刮一边想,突然回到了九岁的童年,回到父亲的病床前。医院为直肠癌手术不久的父亲送餐,只一碗,像这样的瘦肉稀饭,我居然急着跑到床边要吃。母亲骂:“那是你爹的!”父亲对她挥挥手,反教我爬上床,跟他并排坐着,又怕我摔下去,一手搂着我,一手喂我吃。肉粥很烫,医院里没有两个大碗可以用来减温。父亲就用勺子一点一点在稀饭的表面刮。那瘦得像干柴的手直抖,但是只要把勺子落在稀饭上就不抖了,非但不抖,还像抚摸般,很细腻、很轻柔地,一圈一圈刮,每次只刮薄薄一层,再吹吹,放进我嘴里。

    现在我正这么做,但是飞回了五十年前,我的手成为父亲临终前两个月的手。我的眼镜飞得更遥远,成为父亲为我吹粥时的眼镜,蒸汽氤氲,镜片罩上一层雾。我像父亲当年一样,摘下眼镜,只是不见清晰,反而模糊。一个年已花甲的老孩子,居然从这碗粥,想到五十七年前抱养我的父亲,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淌,淌在父亲的粥里……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意外

伍秋福

    阿三是一个在县城里开小三轮车拉货载客的个体司机。早上起来,阿三的右眼皮一个劲地跳。老话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这是不吉之兆。阿三想:今天是不是应该在家休息呢?出车的话,保不定会出点什么事情呢。

    洗完脸,想不到左眼皮也跟着跳了几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阿三非常纠结,突然想到这不是亦福亦祸吗?说不定祸福相抵就平安了。这样想着,心情竟然平靜下来,于是决定今天继续出车。阿三把车开出来,直接驶向车站。

    中午时分,阿三的肚子咕咕直叫。他跳下车,想到米粉店去吃碗米粉,却看见一个衣裳褴褛、拄着拐杖的老婆婆向他走来。坏了,阿三想,快溜吧。但不知为什么,手脚却不听使唤,让他停在原地未动。老婆婆走到阿三跟前,小声问:“大哥,能送我去医院吗?”

    阿三愣了一下,说:“行,您上车吧。

    阿三第一眼看到这个老人,就想起自己卧病在床的母亲。他看得出这个老人是从乡下来的,而且很少出门,因为她不和别的客人一样为防范司机宰客而先问价。于是,他连忙下车把老人搀上车,嘱咐她抓牢车栏注意安全,又把车速放缓,并不时回头观察。等把车开到医院门口,阿三的背已经汗湿。他松了一口气,把老人搀下车,说:“阿婆,医院到了。”

    “大哥,多少钱呢?”老人说。

    按规矩,从车站到医院一般收费5元。他看着这位病弱的老人,再次想起自己的母亲。他眼有些涩,说:“阿婆,车钱免了,您快去看病吧。”

    “这怎么行呢?”阿婆说,手在身上摸了一阵,忽然中风似的僵住了。

    “阿婆,您怎么啦?”阿三见势不对,连忙一把扶住老人。

    “我……我的钱不见了。”老人低声地说,两行浊泪流出眼眶

    阿三一下子呆了,早上的预兆应验了,真是怕什么有什么,真后悔没有在家休息,

    现在果然出意外了。如果老人把丢钱赖在他身上,那阿三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阿三努力使自己镇静下来。他想了一下,问:“阿婆,您是哪里人?为什么一个人来看病?”

    老人并未理会阿三,自顾喃喃地说:“孩子,对不住你了。”

    听老人这么说,阿三立刻放下心来,且有了主意。他已不在乎5元钱车费了,只要老人不嫁祸于他就行。于是,阿三掏出手机,立刻拨打110。可是,手机却没电了。这时,老人晃了一下,要晕倒,阿三急忙猫腰背起她,拔脚往医院跑去。

    阿三把老人背到急诊室,催促医生给老人诊断病情。这时,他忽然想起自己的车还停在医院外面,于是拔脚向门外走。

    “你到哪里去?”医生叫住了他。

    “我还有事啊。”阿三说

    “你这人怎么这样?”医生恼了,“你妈病成这样,还有什么事比这更重要?”

    “她患了什么病?”阿三问。

    “急性胃炎并发高血压。”医生说,“必须马上住院治疗。”

    阿三脱口说:“这事与我无关。”

    “你说什么?”医生瞪大了眼睛,“她不是你妈吗?”

    “不是。”阿三回答得很坚决。

    “啊?”医生觉得这事复杂了,“那你为什么还要把她背到医院来?”

    阿三就把事情的前后经过说了一遍。

    “那你就更不能走了。”医生说,“除非这位老奶奶亲口证实她的病与你无关。”

    阿三觉得这位医生简直是蛮不讲理,不禁心头火起。他努力控制着自己,希望老人开口为他说话,可是老人只是睁着两眼可怜巴巴地看着他,嘴虽然动了动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阿三心中不由暗暗叫苦。

    不一会儿,民警赶到了,他们开始对阿三进行认真的盘问,阿三只好把事情的经过又对民警说了一遍。

    为了求证,民警叉把阿三带到医疗室。这时医生已经在为老婆婆输液,老人的精神状况也好了许多,已经可以开口说话了。

    “这位大哥说的都是事实。”老人对民警说,“他是个好人啊!”听见老人这样说,

    阿三的心终于从半空落到了地上。

    阿三从医院出来时,摸摸肚子,好像不叫了,但浑身无力,像得了一场大病。

(选自《2015中国年度微型小说》,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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