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2017学年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七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各小题。

人类的理想身高是多高

①人类的身高未必是越高越好。现在,世界上平均身高最高的是荷兰人,2014年的统计表明,荷兰成年男性平均身高为1.825米,女性的平均身高达1.7米,居世界之首。但是,研究人员认为,这并非人类的理想身高。人类的理想身高应当是168厘米,最佳变动范围在167~170厘米之间。

    ②理由是,机体的基础代谢与体表面积成正比,体表面积与身高成正比,身高每增加5%,体表面积相应地增加10%,则身体需要多消耗20%的能量。身材高大者为了维持生存,就需摄入更多可提供能量的食物,吸收更多的水分和氧气,从而增加机体各器官的负担,很可能会影响寿命。

③其实,人类的理想身高也只是一种假说,是否如此,需要实践来检验,不过,个子矮的人确实比较健康长寿,这一点已经得到很多事实的验证,从这个角度来看,矮个子可能真是人类的理想身高。由此,也牵涉到另一个问题,如果不加限制,人类到底能长多高。如果排除所有生物因素,有人从纯物理角度来判断,人能到达的最高高度是7米。人体的密度大约是1克/毫升(立方厘米),人的身高如果超过7米,骨头就会碎掉,所以上限是7米。

    ④但是,这只是一种假说,实际上,人的身高还没有到达这个高度时,各种基本生理功能就难以为继了。同样是按照物体的面积和体积之比衡量,人达到一定高度时,表面积将按平方数增加,体积则按立方数增加。于是,人体生理功能的维持就勉为其难,尤其是心血管的功能。恐龙的身躯很大,其神经系统却难以进化到有效管理其庞大的身躯,以恐龙小小的脑袋管理几十吨重的身躯,必然使其成为生物史上典型的管理失败者。当然,恐龙庞大的身体导致其行动的不便和巨大的食量,也使得其生存较为困难,种种因素促使其最终走向灭绝。人的身高要达到7米,其心脏和其他器官也得相应地配套进化,而且人的行为和动作将变得笨拙。这虽然并非不可能,却不是人所想要的理想高度。而且,当人的身高如此发展时,人类也会千方百计来阻止这样的进化。

     ⑤另外,人的身高与遗传基因和环境有很大的关系。研究人员也逐步证明基因多态性或单核苷酸多态性对身高的显著影响,45%左右的身高差异与单核苷酸多态性有关。同时,环境因素也能通过作用于基因表达而对身高造成影响。因此,要预测人类身高到底会长到多高,没有一个准确的结果。

    ⑥其实,人类的身高还是以矮小为好。矮小,体表面积相应地减小,则身体消耗的能量也会减少,所有的器官和生理系统也不会太疲劳和负担过重,容易长寿。例如广西巴马县的百岁老人有81人,在当地总人口中的比例为31.7/10万。联合国确定的长寿之乡的标准是,百岁老人的比例为0.75/10万,巴马的这一比例居世界前列。巴马人长寿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是,长寿老人身材都比较矮小,男性平均1.5米左右,女性平均1.4米左右。

    ⑦所以,人类的理想身高为168厘米不无道理。

(1)、本文提到的两种假说分别是什么?影响身高的因素是什么?

(2)、身高与寿命有着怎样的关系?并结合本文内容加以说明。

(3)、第②段末尾的“很可能”能否去掉?为什么?

(4)、第⑥段划线文字运用举例子、和作比较的说明方法,具体说明了

(5)、下面对文章内容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根据2014年的统计可知,目前为止世界上身高最高的人是一个荷兰人。 B、人达到一定高度时,表面积和体积按立方数增加,维持心血管功能难度大。 C、中国长寿之乡的长寿老人身材都比较矮小,这一点可以说明个子矮比较长寿。 D、研究证明,环境因素对人类身高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基因因素对人类身高的影响。
举一反三
阅读《我的母亲》(节选),回答问题。

我的母亲(节选)

老舍

    当我在小学毕了业的时候,亲友一致地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我晓得我应当去找饭吃,以减轻母亲的勤劳困苦。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地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饮食,书籍,宿处,都由学校供给。只有这样,我才敢对母亲说升学的话。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笔巨款筹到,而后含泪把我送出门去。她不辞劳苦,只要儿子有出息。当我由师范毕业,而被派到小学任校长,母亲与我一夜不曾合眼。我只说了句:“以后,您可以歇一歇了!”她的回答只是一串串的眼泪。我入学之后,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都是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一切的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必须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以至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到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和冰一样的凉,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阳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地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只剩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早到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和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城市回到清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愣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有看见,泪遮迷了我的眼。今天,我又想起了当日孤独地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我了,她已入了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妈妈的额头

蒋平

       ①童年的印象里,母亲的额头是最亲切的。那时的我体质弱,常常生病发烧。每次见到我一脸绯红的样子,母亲就觉得不对劲,然后她的额头就会贴在我的额头上,只那么轻轻一贴,母亲就能准确判断出我的健康状况。

       ②母亲的额头,很多时间都被汗水占据着,劳动着的母亲是美丽的。那时候,年轻的母亲,以光洁而温馨的额头为纸,为这个家,书写着人生的喜怒哀乐。跟我们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日子,母亲是开心的,幸福的,这些开心和幸福,在她的额头上表现得阳光灿烂。当我们遇到挫折和磨难,那额头上则会写满忧虑和郁闷。我一度怀疑,多年以后,母亲额头上那一条条清晰的纹路,该是多年担忧留下的记忆档案。

       ③母亲用额头为我诊断了无数次病痛,而她自己生病的时候,总是悄悄瞒着。好些回,我看见母亲浑身无力地躺在床上,父亲用湿毛巾捂着她的额头,才知道母亲已被病魔折腾多时。每一次,母亲从疲惫中爬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揉拍前额,好让自己保持一份清醒,第一时间理清生活的繁琐,解开心头的愁结,为家的未来精打细算。韶华流转中,母亲老了,无论记忆力还是动作气力,已经大不如前,唯一不改的,依然是拍额头的习惯性动作,那手掌在额头上发出的声音,于我而言,更多成了一种带着淡淡咏叹的生活乐章。

       ④母亲是爱美的,也许从她懂事时起,就用那些粉膏,每天在额头上涂抹。然而岁月匆匆,雨霜重重,谁也无法挽留青春饱满的脚步。一道道皱纹,在一个个不经意的夜晚,悄悄爬上了母亲的额头。如果说母亲是一棵树,那额头上的纹路,就像一圈圈年轮,圈满了昨日的记忆。而我更感觉那纹路如林,是一种写在额头上的不变情怀,仿佛漫山遍野的秀木,永远葱绿绵长。

       ⑤母亲七十大寿那天,女儿忽然说头晕,母亲的额头,又习惯性地跟她贴在一起。那是怎样的两张额头啊,一张沧桑遍布,饱经风霜;一张青春饱满,一如母亲当年。母亲仔细端详着孙女,不由感慨万千:“奶奶老了,瞧这额头上的皱纹,多深!”我伸过手,轻抚母亲的额头:“妈,谁说您老呀。瞧您的额头,还是当年那样温暖。在我心里,您有一张永远年轻的脸。”

       ⑥是啊,母亲的额头是不老的,那里面,写满了永恒的母爱。

(摘自《天津工人报》)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怀念李叔同先生

丰子恺

    ①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到李叔同先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即后来的弘一法师。李先生一生的最大特点是“认真”。他对于一件事,不做则已,要做就非做得彻底不可。

    ②他出身于富裕之家,他堕地后就遭父丧,又逢家庭之变,青年时就陪了他的生母南迁上海。当时上海文坛有著名的沪学会,李先生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当时在上海的他:丝绒碗帽,正中缀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缎袍子,后面挂着胖辫子,底下缎带扎脚管,双梁厚底鞋子,头抬得很高,英俊之气,流露于眉目间。真是当时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彻底地做一个翩翩公子。

    ③后来他到日本。他赴日本留学的时候,作一首《金缕曲》,词曰:“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株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便惹得离人消瘦。……长夜西风眠不得,度群生那惜心肝剖。是祖国,忍辜负?”读这首词,可想见他当时豪气满胸, 爱国热情炽盛。在日本时,看见明治维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他立刻放弃了翩翩公子的态度,改做一个留学生。他对于西洋艺术全面进攻,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后来他在日本创办春柳剧社,并演当时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场。卷发,白的上衣,白的长裙拖着地面,腰身小到一把,两手举起托着后头, 头向右歪侧,眉峰紧蹙,眼波斜睇,正是茶花女自伤命薄的神情。后来,我见过李先生在日本时的照片:高帽子、硬领、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头皮鞋,加之长身、高鼻,没有脚的眼镜夹在鼻梁上,竟活象一个西洋人。由此可以想见,当时他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留学生。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学一样,像一样。

    ④他回国后,在上海太平洋报社当编辑。不久,就被南京高等师范请去教图画、音乐。后来又应杭州师范之聘,同时兼任两个学校的课,我就是杭州师范的学生。这时候,李先生已由留学生变为“教师”。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金丝边眼镜也换了黑的钢丝边眼镜。他是一个修养很深的美术家,所以对于仪表很讲究。他穿布衣,全无穷相,而另具一种朴素的美。“淡妆浓抹总相宜”,这诗句原是描写西子的,但拿来形容我们的李先生的仪表,也很适用。他一时代的服装,表现出一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各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判然不同,各时代的服装也判然不同。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认真。

    ⑤我读二年级时,图画归李先生教。他本来常读理性的书,后来忽然信了道教,案头常常放着道藏。但他学道的时候很短。不久他就学佛。李先生告诉我,他不久要出家为僧。我愕然不知所对。过了几天,他果然辞职,到了虎跑寺。我们再去望他时,他已光着头皮,穿着僧衣,俨然一位清癯的法师了。法师的僧腊(出家时间)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中,他一贯到底,而且修行功夫愈进愈深。他的生活非常认真。举一例说: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纸去,请弘一法师写佛号。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多余的宣纸如何处置?有一次他到我家。我请他藤椅子里坐。他把藤椅子轻轻摇动,然后慢慢地坐下去。起先我不敢问。后来看他每次都如此,我就启问。法师回答我说:“这椅子里头,两根藤之间,也许有小虫伏着。突然坐下去,要把它们压死,所以先摇动一下,慢慢地坐下去,好让它们走避。”读者听到这话, 也许要笑。但这正是做人极度认真的表示。

    ⑥现在弘一法师在福建泉州圆寂了。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徒尘缘已经结束,然而他的遗训——认真——永远铭刻在我心头。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