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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桂林市第十八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李小文:特立独行的“布鞋院士”

新京报记者  贾鹏  实习生  罗婷  曹忆蕾  北京报道

    貌不惊人,神功盖世。这是很多人认为李小文像《天龙八部》里扫地僧的理由。

    在北师大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教授谢云看来,李小文是国内遥感界泰斗级的专家。但第一次见面让谢云很意外。当时,为了让学院在遥感领域进一步发展,领导邀请了在中科院遥感所的李小文,“那时他才53岁,已经有那么多成果了,在我们眼里那就是偶像。”

    一天,谢云下楼时,发现迎面上楼的男子穿着白衬衫黑裤子,手里拎着上世纪80年代流行的半圆形黑包,脚上是一双布鞋,“特别土,我还想这人来我们这儿有什么事,别人告诉我才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李小文。”

    偶像的这身装扮,让谢云很意外。他后来听同事讲,李小文第一次到学院报到,就因为这身装束,被门卫挡在了外面,以为他是来推销的农民。

    李小文在中科院遥感应用研究所做所长,白天在研究所上班,晚上回北师大做课题。地遥学院晚上11点关门,李小文经常忙到很晚,每次回来都要叫值班室帮忙开门。李小文去找系主任,“咱不是要办成国际一流大学吗?你在美国时,看哪个国际一流大学晚上11点钟就把门锁了?”后来院里把钥匙分给了李小文一把,再也不影响他忙到半夜了。

    李小文说:“我做课题的原则就是能够交差。”但身边师生都知道他对科研有多严谨审慎。学生胡容海说老师的“能交差”,指的可是把项目申请时下的承诺全部完成。他审阅学生的报告,勘误是逐字逐句的。学生的小组汇报做完,他说,“公式是不是再好好推一推”,抠出每一个符号的疏漏。李小文的研究论文被广泛引用,波士顿大学地理系主任Strahler教授曾评价,李小文是遥感基础研究领域最顶尖的两三位科学家之一。

    李小文的快乐来自学生。有人曾问李小文喜欢带什么样的学生,李小文的观点是“有教无类”,“只要愿意跟我念书的,我都愿意带。”

    他经常用古诗词解释复杂的遥感理论。谈到遥感的优势,李小文引用苏东坡《题西林壁》诗:“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讲到自己的成名作“遥感几何光学模型”,他说其实就是韩愈《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一诗中的“草色遥看近却无”,春草直生,远看绿色浓郁,但站到近处看,绿色就没有那么浓密了。

    李小文喜欢和学生打赌,学生们也知道,老师和自己打赌另有用意。有一次,一名学生在实验观测中发现,太阳可以从东北方向升起、西北方向落下。李小文起初认为这有悖于人们的常识,为了给学生一个发现真理的机会,他就和这个学生打睹。师生俩分头查阅资料,仔细论证。最终,学生赢了老师。他曾在博客里提到“老师合格的标准”:让学生做自己的“掘墓人”。

    李小文在中国科学院做讲座的一张照片走红网络,照片里,蓄着胡须的李小文穿着黑色外套,没穿袜子的脚上蹬着一双布鞋,不经意地跷着二郎腿,低头念着发言稿。山村老人形象与院士身份形成的强烈反差,让很多人惊叹,“一派仙风道骨,完全就是古龙笔下的侠士”。“李小文”作为关键词,迅速排在了搜索引擎的第一位;他在科学网开设的博客,点击量迅速超过了400万次。媒体蜂拥而至,有时,他会在电话里赔笑,“理解一下,理解一下”;有时,他会用商量的语气说:“再等等,等这波热点过去吧。”他希望赶紧出个新闻,为自己那张被热炒的照片降降温。

    一名博友说,李小文有文人的风骨,而这种风骨,就是现在学术界缺少的真性情,是学者本分的回归和做学问应有的那种心态。

(摘编自《新京报》2014年4月29日)

相关链接:①李小文(1947~2015),遥感、地理学家,1985年获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地理学博士学位,200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曾任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所长。(摘自中国科学院学部与院士网)②汶川地震后第二天,李小文在自己的博客上“道歉”,说大家都关注汶川的灾情,“但到现在我们还出不了一幅图”。看见时任总理温家宝去灾区,在飞机上工作的照片里看的还是地图,而不是遥感出的现势图,李小文说,“我们搞遥感的,真是恨不得打个地洞钻下去,就算地震殉国算了。”(摘自杨三喜《微观中国:再无“扫地僧”》)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写的是李小文院士,却先写谢云教授的印象,目的是以谢云的意外反衬李小文的形象,使其更显与众不同,引起读者注意。 B、李小文去找系主任,希望不要在晚上11点就把地遥学院的大门锁了,既是不想麻烦值班室人员,自己出入方便以更好工作,更是希望形成学术研究之风。 C、学生的小组汇报做完,李小文说“公式是不是再好好推一推”,是因为他发现公式还有较大问题,又不想直接说出来影响学生的积极性。 D、用“扫地僧”来称呼李小文,兼有“貌不惊人”“神功盖世”两方面的考虑,文章围绕这个形象展开却又不止于此,还介绍了李小文身上的真性情。 E、山村老人形象与院士身份形成的强烈反差让李小文的照片在网络上迅速走红,原本不问世事的学者被广泛关注,连他自己也始料未及。
(2)、为什么李小文被认为“神功盖世”?请结合材料简述原因。

(3)、文中说“李小文有文人的风骨”,这种风骨在文中有哪些体现?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陈众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1965年10月的一个周末,幸运女神真正眷顾了马尔克斯。那天是晴日,他和妻子梅赛德斯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驱车从喧闹的墨西哥城到风景如画的阿卡布尔科过周末。行至半途,马尔克斯突然产生了灵感。他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对梅赛德斯说:“请给我10个月时间,我的小说着床了。”说罢,他掉转车头,匆匆赶回了墨西哥城,把自己关进了狭小的书房——他的“魔巢”。待他抱着一叠厚厚的书稿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8个月。稿子是打印出来的,一式两份。他把两份稿子全部交给了梅赛德斯说:“给你。”

    他明显瘦了,而且胡子拉碴,像漂流回来的鲁滨逊。梅赛德斯接过书稿后开了一句玩笑:“是难产。”除此之外,他们就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了。他们不知道是应该庆祝还是应该哭泣。其时,梅赛德斯变卖了所能变卖的一切,而且已经债台高筑。为了不影响丈夫写作,她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咬牙坚持了漫长的18个月。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同时,他又矛盾地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事致使工作被耽误,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但这是有历史原因的。首先,20世纪80年代,冷战尚未结束,东西方两大阵营和全世界对以马尔克斯为代表的拉美作家的评价都非常高,甚至超乎寻常的高度一致。这客观上对他进入中国起到了推动作用。其次,拉美作家的成功对中国作家无疑既是鼓励,又是鞭策。再次,他的作品确实不同凡响。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其中尤以“寻根派”为甚。莫言获得诺奖前不久说,终于读完了《百年孤独》,“当初生怕读完了它,自己就不会写小说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以莫言为例,他的中后期作品主要写本土内容,将注意力转向本土资源,甚至来源于童年时期听过的神怪故事。这并非是简单模仿,用莫言的话说,他是在跟马尔克斯搏斗,这种搏斗即为摆脱其影响,也为寻找属于自己的主题——替民族发声、替民族治病、承担家国道义的雄心壮志。(有删改)

相关链接: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文中称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在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期间开始文学创作。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有《百年孤独》(1967年)、《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年)。2014年4月18日,病逝于墨西哥城,享年87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卷《红楼》触百思

王景山

    伴随周汝昌成长的年月不是军阀混战,就是外寇入侵。生于乱世又为一介村童,周汝昌竟有着与生俱的强烈求知欲和过目不忘的聪慧。他从小就醉心文学艺术,凡能偶然入目的片言只字,他都如获至宝绝不放过。对得到的任何一本书更是精读细敲如嘬骨髓,写读后感、找错字……蝇头小字将书眉空白处填个严严实实。

    就在他踌躇满志准备进大学深造时,抗战爆发了,学业再次搁浅。1947年,他才又经过复试继续回燕大西语系完成学业。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令中外教授举座皆惊。似《文赋》这等涵盖广博且文字艰深的骈体文,即便翻译成白话文也不易,何况是译成英文。这年正值燕大开办中文系研究院,周汝昌在教授们的举荐下应考,成为被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此后,他又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自谦不是书法家的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遂平生作书多行草,其“横逸飞动、笔笔不苟、使转敷畅、作草如真”的周体法书,在众多书家中以势明法合意美之笔、英风俊骨之墨神采焕然。他曾多次慨叹,自己用于研究《兰亭序》和书法的工夫一点儿不比《红楼梦》少,研究成果受到启功、徐邦达、王学仲三大鉴定书家的肯定。

    本已在书法、翻译等领域颇有建树的周汝昌,怎么又步入了“研红”道路?原来周汝昌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促其真正步入“研红”之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数胡适先生的影响。

    1947年,时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一直进行《红楼梦》版本研究的四兄周祜昌自天津寄的一函,说他新近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之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兴奋之下,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并在《天津民国日报》副刊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之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1953年9月,已在四川大学外文系任教的周汝昌出版了第一本个人专著《红楼梦新证》。这部洋洋洒洒40万言的红学著作,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周汝昌也由此奠定了在现代红学史上的地位。自此,周汝昌一路研红至今已整63载,出版涉及红学研究各个层面的专著47部。

然而,周汝昌是在怎样一种身体状况下完成那一部接一部的鸿篇巨著呢?恐怕就鲜有人知了。从青年时双耳就逐渐失聪的他,戴着助听器还得别人在耳边高声吐字,左眼因视网膜脱落1975年就已失明,右眼则需靠两个高倍放大镜重叠一起方能看书写字,所以他已无法将字写在稿纸的方格内,而是在比一般标准稿纸大一倍的“稿纸”背面任意书写,那似红枣般大的字如牛耕田般不停歇地在圆桌上诞生。没过几年,手稿上的字已经大过核桃,而且常常串行重叠,只有多年做助手的女儿伦玲认得,将其在电脑上敲出存储。至近3年,周汝昌右目仅存的那一丝视力也不复存在,盲写都成困难的他,继而改成了口述,女儿伦玲一个人忙不过,独子建临提前退休加入进协助姐姐专事录音记录……

一身布衣的周汝昌,一生淡泊名利,唯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节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聪明灵秀切吾师,一卷《红楼》触百思。此是中华真命脉,神明文哲史兼诗。”周汝昌作的这首诗,道出了他一生与《红楼梦》之缘。

(节选自《光明日报》,略有删改)

【注】周汝昌,1918年4月14日生于天津,别号触味道人,我国著名红学家、古典文学研究家、诗人、书法家,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堪为当代“红学泰斗”,平生有七十多部学术著作问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赋得永久的悔(节选)

季羡林

    我出生在鲁西北一个极端贫困的村庄里。我们家是贫中之贫,真可以说是贫无立锥之地。

    家里日子是怎样过的,我年龄太小,说不清楚。反正吃得极坏,这个我是懂得的。按照当时的标准,吃“白的”(指麦子面)最高,其次是吃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最次是吃红高粱饼子,颜色是红的,像猪肝一样。“白的”与我们家无缘。“黄的”(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颜色都是黄的)与我们缘分也不大。终日为伍者只有“红的”。这“红的”又苦又涩,真是难以下咽。但不吃又害饿,我真有点儿谈“红”色变了。

    我也偶尔能够吃一点“白的”,这是我自己用劳动换来的。一到夏天麦收季节,我们家根本没有什么麦子可收。对门住的宁家大婶子和大姑——她们家也穷得够戗——就带我到本村或外村富人的地里去“拾麦子”。所谓“拾麦子”就是别家的长工割过麦子,总还会剩下那么一点儿麦穗,这些都是不值得一捡的,我们这些穷人就来“拾”。因为剩下的决不会多,我们拾上半天,也不过拾半篮子;然而对我们来说,这已经是如获至宝了。

    记得有一年,我拾麦子的成绩也许是有点“超常”。到了中秋节——农民嘴里叫“八月十五”——母亲不知从哪里弄来点儿月饼,给我掰了一块,我就蹲在一块石头旁边,大吃起来。在当时,对我来说,月饼可真是神奇的好东西,龙肝凤髓也难以比得上的,我难得吃上一次。我当时并没有注意,母亲是否也在吃。现在回想起来,她根本一口也没有吃。不但是月饼,连其他“白的”,母亲从来都没有尝过,都留给我吃了。她大概是毕生就与红色的高粱饼子为伍。到了歉年,连这个也吃不上,那就只有吃野菜了。

     “白的”和月饼难得,“黄的”怎样呢?“黄的”也同样难得。但是,尽管我只有几岁,我却也想出了办法。到了春、夏、秋三个季节,庄外的草和庄稼都长起来了。我就到庄外去割草,或者到人家高粱地里去劈高粱叶。劈高粱叶,田主不但不禁止,而且还欢迎;因为叶子一劈,通风情况就能改进,高粱长得就能更好,粮食打得就能更多。草和高粱叶都是喂牛用的。我们家穷,从来没有养过牛。我二大爷家是有地的,经常养着两头大牛。我这草和高粱叶就是给它们准备的。每当我这个不到三块豆腐干高的孩子背着一大捆草或高粱叶走进二大爷的大门,我心里有所恃而不恐,把草放在牛圈里,赖着不走,总能蹭上一顿“黄的”吃,不会被二大娘“卷”(我们那里的土话,意思是“骂”)出来。到了过年的时候,自己心里觉得,在过去的一年里,自己喂牛立了功,又有了勇气到二大爷家里赖着吃黄面糕。黄面糕是用黄米面加上枣蒸成的,颜色虽黄,却位列“白的”之上,因为一年只在过年时吃一次,物以稀为贵,于是黄面糕就贵了起来。

    我上面讲的全是吃的东西。为什么一讲到母亲就讲起吃的东西来了呢?原因并不复杂。第一,我作为一个孩子容易关心吃的东西;第二,所有我在上面提到的好吃的东西,几乎都与母亲无缘。除了“黄的”以外,其余她都不沾边儿。我在她身边只呆到6岁,以后两次奔丧回家,呆的时间也很短。现在我回忆起来,连母亲的面影都是迷离模糊的,没有一个清晰的轮廓。特别有一点,让我难解而又易解: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而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子告诉我说:“你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回不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短的一句话里面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母亲不知有多少日日夜夜,眼望远方,盼望自己的儿子回来啊!然而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归去,一直到母亲离开这个世界。

    对于这个情况,我最初懵懵懂懂,理解得并不深刻。到了上高中的时候,自己大了几岁,逐渐理解了。但是自己寄人篱下,经济不能独立,空有雄心壮志,怎奈无法实现,我暗暗地下定了决心,立下了誓愿:一旦大学毕业,自己找到工作,立即迎养母亲;然而没有等到我大学毕业,母亲就离开我走了,永远永远地走了。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话正应到我身上。我不忍想象母亲临终时思念爱子的情况;一想到,我就会心肝俱裂,眼泪盈眶。当我从北平赶回济南,又从济南赶回清平奔丧的时候,看到了母亲的棺材,看到那简陋的屋子,我真想一头撞死在棺材上,随母亲于地下。我后悔,我真后悔,我千不该万不该离开了母亲。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字也不识,即使整天吃“红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弃农学文

    在太平洋上航行了半个多月,胡适等70个留学生于9月9日在旧金山登上新大陆。随后胡适便改乘火车,横穿美国国土,来到纽约州南部的绮色佳城(Ithaca),走进了康奈尔大学的校园。

    时当清朝末年,灾难深重的祖国处在极度衰败、腐朽、贫穷落后的黑暗年代,炎黄子孙的一些先进分子便纷纷向西方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派往国外的留学生也多是有血性的爱国青年。

    胡适赴美留学,一方面是寻求个人的出路,他在辛亥年元旦作的小诗中曾自述说:“可怜逢令节,辛苦尚争名。”说的正是真心话。但另一方面,胡适也怀抱着“愿得西乞医国术”和“执笔报国”的爱国主义目的。他在日记中曾写道:连日日所思惟,夜所梦呓,无非亡国惨状,夜中时失眠,知“嫠不恤其纬,而忧宗周之陨”,是人情天理中事也。这种身旅异域、眷怀祖国的感情在他的《藏晖室札记》中常有流露。

    在专业的选择上也反映出胡适当时所怀抱的爱国主义目的。当他准备在上海乘船赴美的时候,他的二哥特地从东三省赶来送行,并对他说因为家道中落,去美国应选学铁路工程或矿冶工程,学了这些回来可以复兴家业,并替国家振兴实业,并特别叮嘱胡适不要学文学、哲学,也不要学做官的政治、法律,这些都没有用。胡适到美国后同许多人谈论专业选择问题,那些人都对路矿不感兴趣,但他又不能辜负兄长的期望,便采取折中办法,选读农科,进了康奈尔大学附设的纽约州立农学院,想做科学的农业家,以农报国。

    但是,胡适对农学院的课程实在没有兴趣。胡适觉得学农实在违背了个人的兴趣,原来在中国古典文史方面胡适已有较好的基础,留学以来对英国文学又有了浓厚的兴趣,也涉猎了德国和法国的文学,加上当时辛亥革命成功,推翻清朝,建立了民国,美国各界人士希望了解中国新政府的情况,胡适被邀请去作了几回有关中国问题的讲演,这样就促使他去研究辛亥革命的背景及革命领袖人物的生平,因而对政治史也发生了兴趣。这种种原因,便促成胡适于1912年春天放弃农科,转入康大文学院改学哲学和文学。

    改习文科虽是由兴趣所致,却也含有他“执笔报国”的心愿。就在转习文科的这年9月,胡适把法国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第一次译为中文,改名《割地》,登在《大共和日报》上。后来五四文学革命时又恢复《最后一课》原名收入他译的《短篇小说》第一集,列为首篇。从此,这脍炙人口的爱国名篇因胡适用白话译出便影响特大,在中国传诵数十年而不衰。稍后,他又翻译了拜伦的《哀希腊歌》,其词慷慨哀怨,也是激励希人爱国之心的名篇。这些表明胡适爱好文学,他从事外国优秀文学的翻译介绍,为的正是要“以此报国”,以此来激励中华儿女的爱国之心。

    康奈尔大学设有“卜朗吟征文奖”,以纪念英国19世纪诗人罗伯特·卜朗吟(Robert Browning 1812—1889)。1914年春天,胡适写了一篇论文《论英诗人卜朗吟之乐观主义》作为应此奖的征文。5月7日揭晓,胡适竟得了奖,获奖金50美元。他以一个外国留学生获得这项卜朗吟征文奖,在学校是少有的,因而各方面人士都有些出乎意料,报纸也作了报道和评论,各大城市报纸又加以转载,甚至登在著名的《纽约时报》上,于是影响便相当大了,一些相识的人都先后来祝贺。胡适也出乎意外的高兴,他在日记中写道:

    此区区五十金固不足齿数,然此等荣誉,果足为吾国学生界争一毫面子,则亦“执笔报国”之一端也。

    显然,胡适是把个人争得的荣誉同为祖国争荣誉联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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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浩文,帮莫言得奖的功臣

    ①莫言荣获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莫言作品的翻译者、73岁的美国翻译家葛浩文功不可没。在莫言获奖之前,他已将好几位中国作家送上国际文学的领奖台,姜戎、苏童和毕飞宇都是凭着他的译本,先后获得了曼氏亚洲文学奖。在将中国当代小说推荐给世界这方面,葛浩文堪称第一人。

    ②葛浩文1939年出生在美国加州。上学的第一堂课,老师在黑板上写下几个汉字,他就想:“我连英文都认不全,为啥还要学中文?”后来,葛浩文加入海军,并被派到美国海军驻台湾的司令部,成为一名通讯官。“最初我听说自己将被派往台北,等正式命令下来后却发现是派往台湾。我感觉受到了愚弄,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台北是台湾的一个城市。”多年以后,葛浩文这样回忆道。

    ③此后,葛浩文先后被派驻日本和越南,然后又回到中国台湾。经受过越战洗礼的他开始反思自己的年少轻狂,并拿起书本。“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真正看进书去”。他发现自己有学汉语的天赋。“我有一双好耳朵,能够区分复杂的汉字发音。”他向一位跟随国民党到台湾的东北老兵学习中文,“葛浩文”就是这位老师给他起的名字。退伍后他进入台湾师范大学汉语中心学习。

    ④回国后,葛浩文继续学习中文,他的博士导师是柳亚子的儿子、旅美散文家柳无忌。学习期间,导师向他提起中国有一对作家伉俪萧军、萧红,他们的爱情故事曲折动人。葛浩文就找来一本萧军的《八月的乡村》读了起来,那是他读的第一本中国小说。而萧红则激起了他更浓厚的兴趣。他以萧红为研究对象完成了自己的博士论文。5年后,他以这篇论文为基础所写的《萧红评传》在港台出版,掀起了一股萧红热。

    ⑤葛浩文翻译出版的第一部中国小说是张洁创作的《沉重的翅膀》,译本在美国卖得不错,“于是我下定决心,这辈子我就干这个了!”此后,葛浩文“一发而不可收”,贾平凹、刘恒、苏童、王朔、莫言、阿来等20多位中国当代著名作家的40多部作品通过他的笔译成英文,在英语世界得到推广。“一部中国作品,哪怕中国人特别喜欢,但是如果我觉得在国外没有市场,我也不翻。我基本上还是以一个‘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文学。”葛浩文说。

    ⑥在翻译中文小说时,他非常注意对小说所处的文化、社会及历史背景的把握。在翻译刘震云的《手机》时,他发现了一个问题:小说场景始于30年前,然后闪回到现代,接着又回到30年前。“如果照这种顺序翻,看过40页后,美国读者就会说‘真没劲’,然后把它扔到一边。”他建议把开场设在现代,然后再展开回忆。这个建议得到了作者的同意。“我这样做并没有改变作品的质量,改变的只是它的销量。”

    ⑦多年笔耕不辍,葛浩文逐渐奠定了自己在中文小说翻译界的泰斗地位。他被誉为“西方首席汉语文学翻译家”。杨宪益先生的妻子、出生在北京的英裔著名女翻译戴乃迭这样评价他:“他让中国文学披上了当代英美文学的色彩。”曾两度荣获普利策奖的著名小说家厄普代克对葛浩文的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中文小说翻译几乎是他一个人的地盘儿。”

    ⑧除了萧红之外,葛浩文翻译作品最多的中国作家就是莫言,迄今他已将其10多部作品介绍给西方读者。

    ⑨1988年,葛浩文看到莫言的《天堂蒜薹之歌》,很震撼,写信给莫言,希望获得翻译版权。“当时莫言远没有现在有名,而我,也只是有个好听中国名字的学者。现在想起往事,我会觉得有点小骄傲,并非为我翻译得好而骄傲,而是为我在20多年前就发现了他这样的作家。”

    ⑩莫言的作品销路不错,翻译了其几部小说后,葛浩文和莫言在北京见了面。后来,他们又一起去了很多国家,推荐莫言的新书。有一次,在美国科罗拉多州推荐《酒国》时,几天之内,莫言几乎把客房书架上的中国小说都看了个遍。葛浩文和美国的出版商都对这个12岁就辍学,却写出大量美妙小说的作家惊叹不已。

    对于自己,葛浩文显得十分低调。“我很幸运,找到了自己喜欢并擅长的事情,大多数人没有这么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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