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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西桂林市第十八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彭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两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境,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作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迢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訇然敞开,堆积的珠宝浮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鹰隼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一颗悬空的心倏地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旦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文中引用英语mother  tongue,是为了引出“妈妈的舌头”这一形象说法,强调母语的温馨可亲。 B、作者用“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来形容母语的微妙和玄奥,是说母语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C、文中引用阿里巴巴的故事,旨在说明封存在语言中的文化基因如珠宝般珍贵。 D、文中列举“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等意象,意在说明,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用母语才能准确言说它们的内在情韵。 E、文章融记叙、议论、抒情为一体,引经据典,华美而不失厚重,有较深的文化意蕴。
(2)、作者回忆童年迷路的经历,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3)、作者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错误

                                                                                                                                   ——中国故事常见的开端

                                                                                                           张晓风

       在中国,错误不见得是一件坏事,诗人愁予有首诗,题目就叫《错误》,末段那句“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四十年来像一枝名笛,不知被多少嘴唇呜然吹响。

      《三国志》里记载周瑜雅擅音律,即使酒后也仍然轻易可以辨出乐工的错误。当时民间有首歌谣唱道:“曲有误,周郎顾”,诗人多事,故意翻写了两句:“欲使周郎顾,时时误拂弦”,是无限机趣,描述弹琴的女孩贪看周郎的眉目,故意多弹错几个音,害他频频回首,风流俊赏的周郎哪料到自己竟中了弹琴素手甜蜜的机关。

      在中国,故事里的错误也仿佛是那弹琴女子在略施巧计,是善意而美丽的——想想如果不错它几个音,又焉能赚得你的回眸呢?错误,对中国故事而言有时几乎成为必须了。如果你看到《花田错》《风筝误》《误入桃源》这样的戏目不要觉得古怪,如果不错它一错,哪来的故事呢!

我们先来讲《红楼梦》吧,女娲炼石补天,偏偏炼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本来三万六千五百是个完整的数目,非常精准正确,可以刚刚补好残天。女娲既是神明,她心里其实是雪亮的,但她存心要让一向正确的自己错它一次,要把一向精明的手段错它一点。“正确”,只应是对工作的要求,“错误”,才是她乐于留给自己的一道难题,她要看看那块多余的石头,究竟会怎么样往返人世,出入虚实,并且历经情劫。

      就是这一点点的谬错,于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便有了一块顽石,而由于有了这块顽石,又牵出了日后的通灵宝玉。

      整一部《红楼梦》原来恰恰只是数学上三万六千五百分之一的差误而滑移出来的轨迹,并且逐步演化出一串荒唐幽渺的情节。世上的错误往往不美丽,而美丽又每每不错误,惟独运气好碰上“美丽的错误”才可以生发出歌哭交感的故事。

      《水浒传》楔子里的铸错则和希腊神话“潘朵拉的盒子”有此类似,都是禁不住好奇,去窥探人类不该追究的奥秘。但相较之下,洪太尉“揭封”又比潘朵拉“开盒子”复杂得多。他走完了三清堂的右廊尽头,发现了一座神秘的建筑:门缝上交叉贴着十几道封纸,上面高悬着“伏魔之殿”四个字,据说从唐朝以来八九代天师每一代都亲自再贴一层封皮,锁孔里还灌了铜汁。洪太尉禁不住引诱,竟打烂了锁,撕下封条,踢倒大门,撞进去掘石碣,搬走石龟,最后又扛起一丈见方的大青石板,这才看到下面原来是万丈深渊。刹那间,黑烟上腾,散成金光,激射而出。仅此一念之差,他放走了三十六座天罡星和七十二座地煞星,合共一百零八个魔王……

       《小浒传》里一百零八个好汉便是这样来的。

       中国的历史当然不该少了尧舜孔孟,但如果不是洪太尉伏魔殿那一搅和,我们就是失掉夜奔的林冲或醉打出山门的鲁智深,想来那也是怪可惜的呢!

       一部《镜花缘》又是怎么样的来由?说来也是因为百花仙子犯了一点小小的行政上的错误,因此便有了众位花仙贬入凡尘的情节。犯了错,并且以长长的一生去截补,这其实也正是部分的人间故事吧!

      这一段段美丽的错误都好得令人艳羡称奇!

      从比较文学的观点看来,有人以为中国故事里往往缺少叛逆英雄。像宙斯,那样弑父自立的神明,像雅典娜,必须拿斧头开父亲脑袋自己才跳得出来的女神,在中国是不作兴有的。还算捣蛋精的哪吒太子,一旦与父亲冲突,也万不敢“叛逆”,他只能“剔骨剜肉”以还父母罢了。

       中国的故事总是从一件小小的错误开端,诸如多炼了一块石头,失手打了一件琉璃盏,太早揭开坛子上有法力的封口。不是叛逆,是可以理解的小过小犯,是失手,是大意,是一时兴起或一时失察。“叛逆”太强烈,那不是中国方式。中国故事只有“错”,而“错”这个既是“错误”之错,也是“交错”之错,交错不是什么严重的事,只是两人或两事交互的作用——在人与人的盘根错节间就算是错也不怎么样。像百花之仙,待历经尘劫回来,依旧是仙,仍旧冰清玉洁馥馥郁郁,仍然像掌理军机令一样准确的依时开花。就算在受刑期间,那也是一场美丽的受罚,她们是人间女儿,兰心惠质,生当大唐盛世,个个“纵其才而横其艳”,直令千古以下,回首乍望的我忍不住意飞神驰。

      年轻,有许多好处,其中最足以傲视人者莫过于“有本钱去错”,年轻人犯错,你总得担持他三分——有一次,我给学生订了作业,要他们每人念几十首诗,录在录音带上缴来。有的学生念得极好,有时又念又唱,极为精彩。有的却有口无心,苏东坡的“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不知怎么回事,有好几个学生念成“一年好景须君记”,我听了,一面摇头莞尔,一面觉得也罢,苏东坡大约也不会太生气。本来的句子是“请你要记得这些好景致”,现在变成了“好景致得要你这种人来记”,这种错法反而更见朋友之间相知相重之情了。

      在中国,那些小小的差误,那些无心的过失,都有如偏离大道以后的叉路。叉路亦自有其可观的风景 , “曲径”似乎反而理直气壮的可以“通幽”。错有错着,生命和人世在其严厉的大制约和惨烈的大叛逆之外也何妨采中国式的小差错小谬误或小小的不精确。让叉路可以是另一条在路的起点,容错误是中国故事里急转直下的美丽情节。

(有删节)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韦花如雪

查干

    ①家乡有苇湖,规模可观,风来摆动出一片风景。我们称其为:胡鲁斯台淖尔。胡鲁斯台,蒙古语:芦苇。淖尔:湖泊。那时的家乡,生态环境可圈可点,不仅有河水精神着,有湿地兴旺着,还有星罗棋布的水泡子镶嵌在那里。水生植物,到处游动,而且葳蕤。其中芦苇是我最喜爱的一种禾草。一打春,它便急着往上蹿,头尖尖的,像箭镞。由浅黄变浓绿,似乎是一夜之间的事,有点魔幻意味。

    ②芦苇入诗,自古有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蒹葭》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蒹葭,即芦苇。而芦苇被人曲解,始于 明代大学问家解缙的一副对联:“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从此,这两种无辜植物,便成为轻薄、空洞、无知的代名词。这种偏 见,经过岁月沉淀,很多东西早已真相大白,然而,习惯性的用法仍继续延伸。

    ③自古至今,芦苇浑身是宝,为人类造的福,恐怕一言两语是说不尽的。芦叶、芦花、芦茎、芦根、芦笋,无一不入药。芦茎编织的工艺品和生活制品, 是农家之爱。它的根,我挖过,并非浅,而是把泥土抓得牢牢的。所谓“头重脚轻根底浅”,只是视觉上的偏差而已。解老夫子一次信口开河,竟使它蒙羞至今,令人扼腕。

    ④在童年的家乡,芦苇是常见植物。比较集中的,就属胡鲁斯台淖尔这一处。春夏季节,浓绿如毡,浩荡一片。尤其那微风中的千层摆动,真是婀娜到了极致。秋冬季节,家乡的芦花,色若初降的白雪,在阳光照射下,显得仙气十足。一旦风起,无垠的苇波,推波助澜,浩然荡远。尤其令人感喟的是,当芦叶枯萎落尽之时,芦杆依然挺立不倒,撑得芦花昂扬如旗,激活四野。

    ⑤在芦苇的旺盛期,飞禽、昆虫,以及蛙类,都得益于它的庇护与滋养。尤其在宁静的月明之夜,此起彼伏的蛙声,给人的感觉是温馨的,美妙的。它使你不由联想,婴儿求乳时的嘤嘤之声。

    ⑥穷乡僻壤的贫寒人家,火炕上所铺的席子就是用芦苇编织成的。我的母亲,就是一位编织能手,她能编织出极美的图案。母亲说,芦苇这种野草,颇通人性。你怎么想,它就怎么来,顺手又顺心。芦苇割下来之后,立即剖开,就比较容易编织。时日一长,则需要用水泡软。母亲用它编织席子,真是得心应手,速度 也快。一张炕席,用不了两天,便编织完成,还不误做饭、烧水、喂猪之类家务活儿。编织完毕,需要晾干,用旧布块擦拭干净,便可铺炕。新鲜芦苇那浸人心脾的 清香,唯有梦中才可独享。

    ⑦在冬日彻骨的寒风中,芦苇还能为我们抵挡风雪,胜似暖衣或者棉被。在秋末冬初之时,将割来的芦苇捆成一人粗的捆子,一捆紧挨一捆地埋入房子外围挖开的坑道里,再用红柳条将它们绑定,暖围子便成了。再凛冽的风雪,也吹不透它。下雪之后,将雪堆在围子后边,又多了一层屏障。如此,不但家里暖和,连院子里的牛马羊、猪狗鸡,都可以暖暖地过冬了。

    ⑧童年的我,就把芦苇看做是一种可亲近之物,有一种发小般的亲密感浸于其中。之后,在几十年的漂泊岁月中,无论走到哪里,每当看到芦苇,就像见到了久违的乡亲,心就发热。这种感觉,使我一次又一次强烈地思念起故乡和白发苍苍的母亲来。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遇合燕子,还有麻雀

陈忠实

    上世纪80年代某一年,小燕子在我刚刚建成的前屋里寻觅柄息之地,最后选定了装着.电灯开关的那个圆形木盒子,据此便街泥筑窝。我和妻子和孩子都怀着一份欣喜,在新屋里都十分珍爱十分欢迎这一对客鸟。

    外出一周回到原下,打开已经积尘的铁锁,首先想看一看前屋后檐下的燕窝,似乎没有任何动静。我想,可能正在产卵或孵卵哩,不到饿极或猴急,是不会出窝的。几天过去了,我没有发现燕子一次出入,有些疑惑,担心也就潜生了。站在后屋前门口耐心等候,仍不见燕子出入的踪迹。又过了几天,我断定,燕窝已是个空巢,猜想这对精心设计苦力构建了窝巢的燕子,不可能另择栖地重筑新巢,也不可能是被孩子虐杀,说不定什么人在菜园里喷了药汁……无论这种猜测的可靠性几何,结果是燕子确凿没有了,难得遇合的不脏我家地的瑚燕儿。

    某日中午,我撂下钢笔点燃一支卷烟,透过窗户玻璃无意朝前看,看到一只麻雀从前屋后檐下飞出来,心里一惊,用水泥板构建的前屋后檐,没有鸟雀可以落脚的东西,麻雀是不是从燕窝里飞出来的?我便走出后屋前门,想看个究竟。许久,再也看不到麻雀进出燕窝的奇迹发生。

    当我再次点烟的时候,无意间又看见了从前屋后檐下飞出一只麻雀。这回我没有走出门去,隐蔽在原位上隔着窗玻璃偷窥,果然,一只麻雀从屋檐上空折转下来,钻进那个燕窝里去了。好你个麻雀兔崽子!都知道鸠占鹊巢的故事,然而恐怕没有谁如我有幸亲眼目击雀占燕巢的滑稽了。

    鸠占鹊巢是鸟类王国里恶对善的欺凌。我见过喜鹊窝巢,是鸟类中最不讲究最潦草的一种,用粗硬的树枝杂乱无章地搭压在一起,疏漏如同罗眼。这样的窝,鸠是看不到眼里的。鸠占鹊巢无非是寓示恶对善的欺凌,强武对弱势的霸道。

    麻雀霸占了燕子的窝巢,我先睹为快。麻雀在鸟类王国里,属于弱势中的弱势,那么小的体形,对任何鸟儿都不会构成威胁。被凶鸟欺压也被人类轻贱着的麻雀,却可以欺侮燕子。燕子在人的眼里和心里,自古都是颇为高贵的贵宾。麻雀以武力霸占燕巢,怕是燕子生性太善也太娇弱了……我推测。

    我把“雀占燕巢”的奇事讲给村里人,村人说,麻雀不会和燕子动武,往燕子窝里钻一回,燕子就给麻雀把窝腾出来了。为啥?麻雀身上的臊气儿把燕子给熏跑了。燕子太讲究卫生了,闻不得麻雀的臊气。这是我料想不到的学问,令我惊心的学问。

    鸠以武力霸占鹊巢,如同人类历史中臭名于世的侵略者,人们恐惧他们的暴力,却不奇怪他们曾经的出现和存在。麻雀呢?虽不具备如鸠一样的强力和嗜血成性的残暴,却可以用自身的腥臊气味把太过干净的燕子恶心一番,逼其自动出逃,达到如鸠一样霸占其巢的目的,且不留鸠的恶。推到自然界,若蛆虫爬进了蚕箔,蚕肯定会窒息而死,其实蛆对蚕是不具备攻击力的。若把一株臭蒿子栽到兰花盆里,后果将不言而喻。再推及到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臭与香、丑与美、恶俗与雅、泼皮无赖和谦谦君子,不必交手结局就分明了。

    我站在台阶上抽烟,或坐在庭院里喝茶,抬头就能看见出出进进燕窝的麻雀的得意和滑稽,总忍不住想笑。我对麻雀吟诵:放心地在燕窝里孵蛋,再哺育小麻雀吧!毕竟也还是一种鸟!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只欠母亲

赵鑫珊

    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

    一九五五年八月上旬,我一直在期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前途未卜。是否能考取,没有把握,虽然自我感觉考得不错。是否能考取第一志愿第一学校,更是个未知数。不能有奢望。

    八月中旬,羊子巷、马家巷一带有几位考生已经接到通知,更叫我心焦——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心焦或焦虑。不安和焦虑也会有助于打碎平庸。

    邮递员骑着自行车一天送两回信:上午约十点,下午约四点。我是天天盼决定命运的信件。

    一天下午,我在马家巷大院内同一群少年玩耍。

    “赵鑫珊,通知书!”邮递员的叫声。

    我拆信的手在颤抖。旁边围观的少年首先叫了起来:“北京大学!”

    中国章回小说常用这样两句来形容人的幸福时刻:“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我看到母亲的表情是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

    第二天,母亲为我收拾行装。一共带两个箱子,一条绣花被子。

    母亲把一件件衣服放进箱里,并用双手抚平,泪水便滴在衣服上。

    “妈,你哭什么?我考上了,你应该快活才是!”我这一说,妈妈的泪水流得更多,但她没有解释她为什么哭。

    后来我成长了,读到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才渐渐明白母亲为什么暗暗垂泪。

    母亲不善言辞。她预感到,儿子这一走,在娘身边的日子就不会多。母亲的预感是对的。大学六年,我一共回过三次家。加起来的时间不到两个月。主要原因是买不起火车票。

    母亲死后二十年,大妹妹才告诉我,我去北京读书的头两年,妈妈经常哭,以至于眼睛受伤,到医院去看眼科。

    听妹妹这样述说往事,我发呆了好一阵子。我对不起母亲!过去我不知道这件事。我后悔我给母亲的信很少且太短。

    后来邻居对我说:“你娘总是手拿信对我们说:‘你们看我儿子的信,就像电报,只有几行字!’”我总以为学校的事,母亲不懂,不必同母亲多说——今天,我为我的信而深感内疚!在校六年,我给母亲报平安的家信平均每个月一封。每封不会超过三百个字。

    六年来,我给母亲的信是报喜不报忧。这点我做得很好。我的目的很明确,不让母亲为我分心、牵挂、忧愁。按性格,我母亲的忧心太重,不开朗。以下事情我就瞒着母亲:我非常穷,却老说我的助学金很多、足够。去学校报到,母亲东借西借,为我凑了三十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向母亲要过一分钱。当时我父亲已接近破产,家境贫穷。“反右”运动我受到处分,也没有告诉母亲。读到四年级,我故意考试考砸主动留一级,更瞒着她。她也没有觉察,我怎么要读六年。

    大妹妹问过母亲:“妈,你为什么最喜欢哥?”

    “你哥是妈烧香拜佛求来的崽。”

    祖父一共有五个儿子。我父亲是长子。母亲头胎和第二胎都是女儿,不到两岁便夭折。不久,我二婶生了儿子叫赵宝珊,这样一来大家庭的长孙便在二房,不在大房。我母亲的地位大受威胁,遭到歧视。在饭桌上,祖父常用讽刺的口吻,冷言冷语敲打我母亲:“先长胡子的,不如后长须的。”意思是二婶后来者居上,先得了儿子,我母亲落后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现象很严重。

    母亲忠厚、老实,只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她偷偷地去万寿宫拜佛,求菩萨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不久我出生了。

    我刚四岁,母亲便让我读书,发蒙,为的是赶上大我两岁的宝珊。所以整个小学、中学,我和堂兄宝珊都是同年级。母亲的良苦用心只有等到我进了大学,我才知道。母亲说:“你为娘争了口气!”

    离开家乡的前一夜,妈舍不得我,抱着我睡。当时我十七岁。其实自我出生,从没有离开过娘。好在我走后,还有弟弟妹妹在母亲身边。

    往北京的火车渐渐开动的时候,我看到我母亲、大妹妹梅秋(十岁)、弟弟光华(八岁)和小妹云秋(四岁)久久站在站台上目送我。这回妈没有哭。

    我这个人,活到今天,谁也不欠,只欠我母亲的,没有能在她身边侍奉她八年、十年,使我深感内疚。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生长

残 雪

在朦胧的天地里,有一种景象最能引发我热烈的遐想,那就是生长的景象——动物和植物的生长。

那一天,我们走了很远,爬了山,来到一个庙里。我们从和尚们那里买了一篮子水淋淋的、细小的白菜秧子。将白菜秧子带回家之后,外婆和哥哥他们就开始栽种了。太阳当空照,白菜终于栽完了。多么令人沮丧啊,先前水淋淋的秧子被栽进土中,浇了水之后,好像死掉了一样,一律倒伏在泥土上,“死了吗?死了吗?”我不断地问自己。睡觉时我还在惦记着那些可爱的小秧子。

清晨,我在雾气中来到地边。啊,大部分的秧子都有一两片叶子竖起来了!虽然犹犹豫豫的,虽然有的叶子已经变黄,但我看到了复活者内部奔腾的汁液。“活了,活了!”我在心里欢快地说。下午我又去看了一轮,又有更多的叶片竖起来了,几乎每一棵都活了。

不知道是第三天还是第几天,我发现了新叶。新叶是那么的细小、柔嫩、洁净、精致!新叶一点都不羞怯,吸取着地气、阳光、露水,发出“滋滋”地生长的声音。六岁的我为这魔术所倾倒,常常往菜地里跑。当然,缺少肥料,白菜长得一点都不好。我不关心它们长得好不好,我看过奇迹了。奇迹啊。原来没有,后来长出来了。

外婆在叫我,可我不想挥动,我在守着那株野牵牛花,我要亲眼看到它如何攀到旁边那林小树上面去,那果软的藤如动物的触角,它缓慢地为自己探路,先让开一点,形成一个松一点的弧,然后试探着贴上了树干,缠绕就开始了。植物体内被发动起来的生长力是很疯狂的,只要几天不来看,你就认不出原来的藤了—一它早爬到了树梢。

疯狂的生长力导致植物不停地否定自己,每一个时期有每一个时期的图案,一个图案完成,立刻转入下一个阶段。我最喜欢看到的,就是那种转化了。白菜由细小的秧子变为绿油油的大白菜,最后还要抽出菜苔长出花,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期待、展开和实现,直到达到饱满、完成。牵牛花的展示最为壮观。有露的早晨,我看到十来朵紫红的喇叭沿着小树的树干排列上去,花瓣的质地如丝绢,底气那么充足,色彩和形态那么抒情,我便在小树旁发起呆来。牵牛花只开一天就谢了,可是秋子内部又在酝酿新的爆发。第二天早上,我又看到了更头的景象。它要开好几茬花儿才会穷尽自己的创造力。

我喜欢用食指去勾植物的藤须,让它绕着我的小小的指头生长。我抬起头看太阳,在阳光里面,生命是可以触摸到的。你瞧,它将我绕住了,一图,两图……指头上可以感到细微的扯,对于它未来说,那是何等巨大的爆发力啊。我屏住气,等啊,等啊,它终于向我的手背延伸过来了。我不忍心骗它,于是小心地松开它,将它放国它附的竹篱笆。

我也见过暴烈的生长——一株藤将幼小的树活活缠死。自然界并非都是莺歌燕舞。真实的暴力总是让我万分害怕,我连观看都害怕。但暴力是普遍的,无论你看与不看。我最后将生命中的暴力转化成了我内部的戏,这个戏就是我的文学。无害的暴力如同体育竞技场上的搏斗,将生命的精彩完整裸露地呈现于世人眼前,刺激读者体内沉睡的生长机制,使之发动内力,进行创造。

(选自《残雪文学回忆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感受自然的颤动

赵丽宏

    ①夜晚,在离开上海数万里外的南太平洋之岸,半个残缺的月亮从海面上静静升起。天空是深蓝色的,而天空下面的海水,是墨一般的漆黑,星光月色洒落在海面上,泛起星星点点的晶莹。远方有一条白色的细线,在黑黢黢的水天之间扭动,这是海上卷起的潮峰,它们集聚了大自然神秘的力量,正缓缓地向岸边涌来。风中,传来隐隐的涛声。一只白色鸥鸟从我身边飞过,像一道闪电,倏忽消失在黑暗之中。

    ②这是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一个名叫凯尔斯的海边小镇。这个小镇,离繁华的墨尔本200多公里,在地图上未必能找到,镇上只有几家小店和旅馆闪着灯火。离开小镇,穿越一片草坪就是海滩。我一个人站在海滩上,站在星空下,站在望不到边际的夜色里,沉浸于奇妙的遐想。和我一起伫立于海边的,是一棵古老的柏树。斑驳的树皮,曲折的枝干,树冠犹如怒发冲冠,月光把古柏巨大的阴影投在海滩上,如同印象派画家异想天开的巨幅作品。这样的古柏,在中国大多生长在深山古庙,想不到在异海岸上也能遇到这样一棵古树,这是奇妙的遭遇。树荫中传出知名的夜鸟的鸣啼,低回婉转。

    ③古树,残月,孤鸦,星光荡漾的海,这样的景象,神秘而陌生,却似曾相识。它们使我联想起唐诗宋词中的一些情境,但又不雷同。这是我以前从未看到过的风景。我就着月光看上的手表,是夜里九点,此时,中国是傍晚七点,在我的故乡上海,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刻,淮海路上涌动着彩色人流,南京路上回荡着喧闹人声,灯光勾勒出外滩和浦东高楼起伏的轮廓……而这里,完全是另外一种景象。久居都市,被人间的繁华和热闹包围着,很多人已经失去了抬头看看星空的欲望,也忘记了天籁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④此刻,大自然正沉着地向我展示着她本来的面目。能够沉醉在大自然幽邃阔大的怀抱中,是一种幸运。在天地之间,在浩瀚的海边,我只是一粒微尘,只是这个小镇、这片海滩上的匆匆过客。然而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情境,却会烙进我的记忆。

    ⑤在澳洲,很多天然的景象使我陶醉,也使我心灵受到震撼。我一次又一次走到海边,看海浪在礁石上飞溅起漫天雪浪,听涛声在天地间轰鸣,面对着激情四溢的海洋,我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传的宁静。也有平静的海湾,海水平静得像一块蓝色水晶,白色的游艇在海面滑动,悠然如天上的白云。凝望着平静的海洋我却想起了风暴中的海,想起了我曾经在文学作品中读到过的最汹涌激荡的海。海的运动,遵循的是自然永恒的法则,没有人能改变它。这是地球上最神秘的力量。在悉尼的邦迪海滩,我看到了海洋永无休止的运动。不管气候晴朗还是阴晦,不管是有风还是无风,在这片海滩上永远能看到滔天巨浪,潮头如崩溃的雪山,成群结队呼啸而来,前面的刚刚在海滩上溃散,后面的又轰然而起。冲浪者在潮峰上滑翔,展现着人的勇敢和灵巧。如果把大海的运动比作一部壮阔的交响曲,人在其中的活动只是几个轻巧的音符罢了。

    ⑥海边的牧场也是悦目的景观,草原的起伏形成了大地上最柔和的线条,而在草地上吃草的羊群和牛群,仿佛是静止不动地被贴在绿色屏幕上。如果海上有风吹过来,吃草的牛羊应该能听到浪涛拍击海岸的声音,应该能听到树林在风中的低语。但些草原上的生灵,大概早已习惯了身边那种安宁,它们已经没有了奔跑的念头。只有野生的袋鼠,箭一般出没在灌木丛中。

    ⑦一天黄昏,我离开海边一个著名的景点,在暮色中坐车回墨尔本。公路穿越一片丘陵时,车窗外出现了我从未见过的奇妙景象:西方的地平线上,残阳颤动,晚霞如血,东方的天边,金黄的月亮正在上升。道路两边,是广袤无边的草原,羊群、牛群和马群仍站在那里吃草,它们沉静地伫立在自己的位置上,在夕阳和月光的照耀下,入定一般贴在墨绿色的草地上,天色的昏暗丝毫没有引起它们的不安。这是一幅色彩深沉、意境优美的画,一幅世界上最平和幽静的油画。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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