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淮阴区高级中学2020-2021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开学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谁持彩练当空舞

熊召政

老远我就看到那棵大樟树了。那是怎样的一棵樟树啊,它的主干比碾盘还要粗壮。枝盘曲着伸向天空,每一根都分明留下铁打铜铸的英雄气,树上所有的叶子都葱绿、晶亮,它们密密簇簇,横拓出去,遮盖了村落前大半个稻场;填满叶与叶之间缝隙的,不仅有被春雨洗亮的阳光,更有比田间的蛰声更为轻盈的鸟鸣。

这棵大树后面,是一栋江南常见的白墙青瓦的古民居,一种四水归堂的泥砖建筑。从墙上的铜牌可知,这是当年毛泽东担任中央苏维埃政府主席时的旧居。

我们说战争是残酷的,但战场上的风景往往如诗如画。就像这栋位于瑞金叶坪的伟人住过的古民居,无论是它瓦檐上苍郁的针菲,还是泥墙上被风雨剥蚀的苔痕;无论是它天井里潮润的细沙,还是瓦脊上等待炊烟的雨燕,给予我的都是恬淡的乡村牧歌之感。住在这样的房子里,面对数十倍于红军的敌人的“围剿”,毛泽东指挥若定,他以浓得化不开的战场硝烟为墨,写下这样的诗句:“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

从这激战之后的诗句来看,伟人自有伟人的胸襟,伟人自有伟人的浪漫。在诗人眼中,历史总是充满诗意。

走出这所房子,我站在大樟树下。突然,不知什么地方的广播放起了《十送红军》。尽管当地人说,这首歌唱得失去了赣南的韵味,已经不是乡音了,但我仍在这略带忧伤的旋律中,领略到七十年前那些浸在血水与泪水中的记忆。

毛泽东在这棵大樟树下骑上战马,迈向重重关山;八万多红军在这片土地上启程,在乡亲们期盼与炙热的眼光中,开始了人类历史上最为壮烈的长征。

我的家乡是另一片苏区,红军战士头上的八角葵帽,成为我童年记忆中不可亵渎的神圣图腾。神圣可以沉眠,但不会消失。此刻我站在这棵大樟树下,听完《十送红军》后,忍不住四下张望:与漠漠水田上的白鹭一起飞扬的战旗呢?在青石板上驰过的马蹄呢?它们都去了哪里?

我常说,如果我早生半个世纪,我可能不会成为一名作家。几乎不用置疑,多血质的我,肯定是一名红军战士。我羡慕毛泽东、周恩来、朱德这样的伟人,在中国的大地上,写下民族的史诗。一支笔比之一杆刺破黑暗的长枪,一本书比之一场决定国家命运的战争,毕竟分量太轻,太轻。

十送红军,送的是我们的亲人,我们的骨肉。多少个苏区的母亲啊,在漫漫长夜里,她们纺车上的手柄,一次又一次摇圆了中天明月,但总不能摇圆她们无尽的思念。那永远不能收回的,村口送别的目光啊,又怎能穿透二万五千里的重重阴霾?雪山草地,沼泽荒漠,一寸一寸,不仅沾满了战士的血,也沾满了亲人的泪。

纵览历史,我们可以说,所有通往天堂的路,都充满了艰辛与苦难。一个人扭转乾坤的能力,取决于他化腐朽为神奇、化苦难为诗情的禀赋。历史拒绝呻吟,但历史不拒绝浪漫。毛泽东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吟唱“谁持彩练当空舞”,这是何等的想象力啊!正是他和他的战友们,用自己的如虹豪气,为我们的民族炼出了一条魅力四射的彩练。

彩练初出,赣水那边红一角;彩练当空,神州大地舞翩跹!炮火不能烧毁它,风雨不能摧残它。当这条彩练飞过于都河,飞过金沙江,飞过娄山关,飞过乌蒙山,飞过南国的雾,飞过北国的雪,我们惊异地发现,原来这一条彩练,竟是一条长达二万五千里的长征路。

谁持彩练当空舞?是我们的红军,我们餐风饮露、百折不挠的中华儿女。

物换星移,历史的烽烟早化作大地上的虹霓,我们也只能从竟夜的春风、从山间的鸟啼来谛听烈士们的呼吸。但是七十年前的那棵老树,还是那么苍翠欲滴,这是因为它的根须,始终抓住了泥土;七十年前的那条彩练,还在我们的仰望中飘舞,这是因为民族的精气还在。对于我们来说,长征不仅仅是一段逝去的故事,也不仅仅是一种奋进的象征,还是一只正在吹响的号角,一首还没有完成的史诗。

(摘自熊召政散文集《历史的驴友》)

(1)、下列对文章思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描述古民居的屋檐针菲、泥墙苔痕、瓦脊雨燕等,突出其古朴淡雅,旨在表达作者的喜爱之情。 B、文中用“最壮烈”修饰“长征”,既写出了亲人思、战争之烈,又表现出长征路途之长、人员之众。 C、文章写赣南、作者家乡等地的苏区,表明中国革命能够取得胜利,离不开众多苏区百姓的大力支持。 D、文章没有详写战争生活的残酷激烈,而是着重表革命的浪漫主义情怀,礼赞红军的乐观主义精神。
(2)、下列对文章艺术特点的理解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篇描写大樟树的主干、枝ㄚ、叶子突出大樟树的盎然生机,为全文营造了昂扬明朗的氛围。 B、文章虚实结合,借大樟树与《十送红军》,将现实与回忆融为一体,在现实描写与历史回忆间自如转换。 C、散文贵在有“我”,文章提到“我”的向往时,用笔与长枪、书与战争作比,表现出尚武轻文的倾向。 D、文章运用象征手法,樟树根须始终抓住泥土而苍翠依旧,象征着军民之情长在,长征精神永葆生机。
(3)、请简析诗句“谁持彩练当空舞”在全文中的作用。
(4)、本文是“长征精神赞”征文获奖作品,请从语言与内容两个角度分析其恢弘磅礴的风格特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

凡·高的向日葵

余光中

早在巴黎时期,凡·高就爱上了向日葵。1888年初,他南下阿罗,定居不久,便邀高敢从西北部的布列塔尼去阿罗同住。这正是凡·高的黄色时期,更为了欢迎好用鲜黄的高敢去黄屋同住,他有意在十二块画板上画下亮黄的向日葵,作为室内的装饰。

1888年8月底,凡·高去阿罗半年之后,写信给弟弟说:“我正在努力作画,起劲得像马赛人吃鱼羹一样;要是你知道我是在画几幅大向日葵,就不会奇怪了。我手头正画着三幅油画……。所以这一幅是浅色衬着浅色,希望是最好的一幅。既然我盼望跟高敢同住在自己的画室里,我就要把画室装潢起来。除了大向日葵,什么也不要……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每天早晨我都乘日出就动笔,因为向日葵谢得很快,所以要做到一气呵成。”

过了两个月,高敢就去阿罗和凡·高同住了。不久两位画家因为艺术观点相异,屡起争执。耶诞前两天,他的狂疾初发。耶诞后两天,高敢匆匆回去了巴黎。凡·高住院两周,又恢复作画,直到1889年2月4日,才再度发作,又卧病两周。1月23日,在两次发作之间,他写给弟弟的一封长信,显示他对自己的这些向日葵颇为看重,而对高敢的友情和见解仍然珍视。

他说:如果你高兴,你可以展出这两幅向日葵。高敢会乐于要一幅的,我也很愿意让高敢大乐一下。所以这两幅里他要哪一幅都行,无论是哪一幅,我都可以再画一张。你看得出来,这些画该都抢眼。我倒要劝你自己收藏起来。这种画的格调会变的,你看得愈久,它就愈显得丰富。何况,你也知道,这些画高敢非常喜欢。他对我说来说去,有一句是:那……正是……这种花。你知道,芍药属于简宁(Jeannin),蜀葵归于郭司特(Quost),可是向日葵多少该归我。

足见凡·高对自己的向日葵信心颇坚,简直是当仁不让,非他莫属。这些光华照人的向日葵,后世知音之多,可证凡·高的预言不谬。在同一封信里,他甚至这么说:如果我们所藏的蒙提且利那丛花值得收藏家出五百法郎,说真的也真值,则我敢对你发誓,我画的向日葵也值得那些苏格兰人或美国人出五百法郎。

凡·高真是太谦虚了。五百法郎当时只值一百美金,他说这话,是在1888年。几乎整整一百年后,在1987年的3月,其中的一幅向日葵在伦敦拍卖所得,竟是画家当年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要是凡·高知道了,会有什么感想呢?要是他知道,那幅《鸢尾花圃》售价竞高过《向日葵》,又会怎么说呢?

1890年2月,布鲁塞尔举办了一个二十人展。主办人邀请凡·高参展。凡·高寄了六张画去,《向日葵》也在其中,足见他对此画的自信。结果卖掉的一张不是《向日葵》,而是《红葡萄园》。非但如此,《向日葵》在那场画展中还受到屈辱。参展的画家里有一位专画宗教题材的,叫做德格鲁士,坚决不肯把自己的画和那盆不堪的向日葵一同展出。在庆祝画展开幕的酒会上,德格鲁士又骂不在场的凡·高,把他说成笨瓜兼骗子。罗特列克在场,气得要跟德格鲁士决斗。众画家好不容易把他们劝开。第二天,德格鲁士就退出了画展。

凡·高的《向日葵》在一般画册上,只见到四幅:两幅在伦敦,一幅在慕尼黑,一幅在阿姆斯特丹。凡·高最早的构想是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但是习见的这四幅里,只有一幅是把亮黄的花簇衬在浅蓝的背景上,其余三幅都是以黄衬黄,烘得人脸颊发燠。

凡·高嗜画向日葵,该有多重意义。向日葵昂头扭颈,从早到晚随着太阳转脸,有追光拜日的象征。德文的向日葵叫Sonnenblume,跟英文的sunflower一样。西班牙文叫此花为girasol,是由girar(旋转)跟so1(太阳)二字合成,意为绕太阳,颇像中文。法文最简单,把向日葵跟太阳索性都叫做soleil。凡·高通晓西欧多种语文,更常用法文写信,当然不会错过这些含义。他自己不也追求光和色彩,因而也是一位拜日教徒吗?

其次,凡·高的头发棕里带红,更有红头疯子之称。他的自画像里,不但头发,就连络腮的胡髭也全是红焦焦的,跟向日葵的花盘颜色相似。至于1889年9月他在圣瑞米疯人院所绘的那张自画像(也就是我中译的《凡·高传》封面所见),胡子还棕里带红,头发简直就是金黄的火焰;若与他画的向日葵对照,岂不像纷披的花序吗?

因此,画向日葵即所以画太阳,亦即所以自画。太阳、向日葵、凡·高,三位一体

另一本凡·高传记《尘世过客》诠释此图说:向日葵是有名的农民之花;据此而论,此花就等于农民的画像,也是自画像。它爽朗的光彩也是仿自太阳,而文生之珍视太阳,已奉为上帝和慈母。此外,其状有若乳房,对这个渴望母爱的失意汉也许分外动人,不过此点并无确证。他自己(在给西奥的信中)也说过,向日葵是感恩的象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陆蠡

一个初冬的薄暮,弟弟气喘吁吁地从外边跑进来,告诉我邻哥儿捉得只鸟长脚尖喙,头有璎冠,羽毛洁白。“大概是白鹤吧。”他说。他的推测是根据书本上和商标上的图画,还掺加一些想象的成分。我们从未见过白鹤,但是对于鹤的品性似乎非常明了:鹤是清高的动物,鹤是长寿的动物,鹤是能唳的动物,是善舞的动物,鹤象征正直,鹤象征淡泊……鹤是隐士的伴侣,帝王之尊所不能屈的……

    当我们看见它的时候,它的脚上系了一条粗绳,被一个孩子牵在手中,翅膀上殷然有一滴血痕,染在白色的羽毛上,她们告诉我这是枪伤。瞧它那种耿介不屈的样子,一任孩子们挑逗,一动也不动,我们立刻便寄予很大的同情。我便请求他们把它交给我们豢养,答应他们随时可以到我家里观看,只要不伤害它。大概他们玩得厌了,便毫不为难地应允了。

    我们兴高采烈地把受伤的鸟抱回来,放在院子里。复拿水和饭放在它的面前。看它不饮不食,料是惊魂未定,所以便叫跟来的孩子们跑开,让它孤独地留在院子里。

    第二天一早,我们便起来现看这成为我们豢养的鸟。它的样子却相当漂亮,瘦长的脚,走起路来大模大样,像个“宰相步”。它的头上有一簇缨毛,略带黄色,尾部很短。只是老是缩着头颈,用金红色的眼睛斜看着人。

    昨晚放在盂里的水和饭粒,仍是原封不动。鹤是吃什么的呢?人们都不知道,书本上也不曾提起。“从它的长脚着想,它应当是吃鱼的。”弟弟也赞同我的意见,我们把鱼放在它的面前,看它仍是趔趄踌躇,便捉住它,拿一尾鱼喂进去。看它一直咽下,并没有显出不舒服,知道我们的猜想是对的了,使高兴得了不得。而更可喜的,是隔了不久以后它自动到水盂里捞鱼来吃了。

    从此我和弟弟的生活便专于捉鱼饲鹤了。它渐渐和我们亲近,见我们进来的时候,便拐着长脚走拢来,向我们乞食。我们时常约邻家的孩子来看我们的白鹤,向他们讲些“乘轩”“梅妻鹤子”的故事。受了父亲过分称誉隐逸者流的影响,羡慕清高的意思是有的,养鹤不过是其一端罢了。

    我们始终不曾听到它长唤一声,不曾看到它做起舞的姿势。它的超膀虽已痊愈,可是并没有飞扬他去的意思。一天舅父到我家里,在园中看到我们的鹤,他就皱皱眉头说道:

    “把这长脚鹭鸶养在这里干什么?”

    “什么,长脚鹭鸶?”我惊讶地问。

    “是的。长脚鹭鸶,书上称为‘白鹭’的。唐诗里‘一行白鹭上青天’的白鹭。”

    “白鹭!”啊!我的鹤!

    到这时候我才想到它怪爱吃鱼的理由,原来是水边的鹭鸶啊!我失望而且懊丧了。我的虚荣心受了欺骗。我的“清高”,我的“风雅”,都随同鹤变成了鹭,成为可笑的题材了。舅父接着说:“鹭肉怪腥臭,又不好吃。”

    懊丧转为恼怒,我于是决定把这骗人的食客逐出,把冒充的隐士赶走。我拳足交加地高声逐它。它不解我的感情的突变,徘徊瞻顾,不肯离开。我拿竹帘打它,打在它洁白的羽毛上,它才带飞带跳地逃走。我把它一直赶到很远,到看不见自己的园子地方为止。

    次晨踏进园子的时候,被逐的食客依然宿在原处,好像忘了昨天的鞭挞,见我走近时依然做出亲热祥子。这益发触了我的恼怒。我把它捉住,越过溪水,穿过溪水对岸的松林,复渡过松林前面的溪水,把它放在沙滩上,自己迅速回来。心想松林遮断了视线,它一定认不得原路跟踪回来的。果然以后几天内园子内便少了这位贵客了。

    几天后路过一个猎人,他的枪杆上挂着一只长脚鸟。我一眼便认得是我们曾经豢养的鹭。这回子弹打中了头颈,已经死了。它的左翼上赫然有着结痴的创疤。我忽然难受起来,问道:“你的长脚鹭鸶是哪里打来的?”“就在那松林前面的溪边上。”

    “鹭鸶肉是腥臭的,你打它干什么?”“我不过玩玩罢了。”

    “是飞着打还是站着的时候打的?”

    “是走着的时候打的。它看到我的时候。不但不怕,还拍着翅膀向我走近哩。”

    “因为我养过它,所以不怕人。”

    “真的么?”

    “它左翼上还有一个伤疤,我认得的。”

    “那么给你好了。”他卸枪端的鸟。

    “不要,我要活的。”

    “胡说,死了还会再活么!”他又把它挂回枪头。

    我似乎觉得鼻子有点发酸,便回头奔回家去,恍惚中我好像看见那只白鹭,被弃在沙滩上,日日等候他的主人,不忍离去。看见有人来了,迎上前去,但它所接受的不是一尾鱼,而是一颗子弹。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高贵的捐赠

    ①这是一场惨痛的灾难。一场大火,夺去了这个家庭女主人的生命,吞噬了这个家庭所有的财产,男主人和他那叫翔子的小孩在消防人员的帮助下,艰难地逃了出来。

    ②我是在灾难后的第二天去看望他们的,带去了一点点钱,算是对他们的捐赠。在捐赠的人群中,有一对母女引起了我的注意,她俩显然也是来捐赠的,却呆在人群的外围。那个母亲蹲在地上,絮絮叨叨地向那个只有四五岁的小女孩说着什么,而那小女孩撅着嘴,一脸的不情愿。

    ③我猜测,可能是这位母亲拿了女儿不愿意拿出的东西来捐赠,才引得了小女孩的不高兴。我走过去,才发现自己的猜测错了。那位母亲正在指着地上的那堆东西对女儿说:“你瞧,这被褥,是妈妈最好的被褥。这件衣服,是你爸爸刚买的、最好的一件衣服。我们都能将自己最好的东西拿来捐给翔子家,你为什么就不能拿你最好的呢?你有那么多玩具,为什么偏偏就拿这个破旧的玩具熊呢?”

    ④小女孩有些局促不安,小声地问:“难道就要将最好的东西送给别人吗?非得最好的吗?”母亲回答说:“我想是的。咱们能不能不捐这破旧的熊,捐你最宝贝的?”

    ⑤小女孩抬起头来,有点手足无措,但最终还是小声说:“我,舍不得。”

    ⑥停了几秒,小女孩又问:“我要是将我最宝贝的东西捐给了翔子,他还会还给我吗?”我忍不住就插了嘴,因为小女孩提问的样子实在是大可爱了,“当然不会,哪有捐出去的东西又要回来的道理?”小女孩有些不死心,抬头看了看她的妈妈.她的妈妈点了点头,算是肯定我的回答。女孩这才彻底低了头。

    ⑦我们一道走过去,我将准备好的一点点钱交到翔子父亲的手里,说上一两句安慰的话。小女孩的母亲送上带来的被褥和衣物。小女孩慢慢走上前去,拉过满脸泪痕的翔子的手,郑重地、小心翼翼地将她母亲的手交到翔子那只小手上,她的脸色已经苍白,咬了咬嘴唇,再咬了咬嘴唇,然后下了很大决心似的说:“翔子,我将我妈妈捐给你了,你以后有妈妈了。”她的眼泪顺着脸颊淌了下来,然后嘤嘤地哭出了声,转身跑开了。

    ⑧我终于明白了……

    ⑨我跑出人群去安慰她,她的母亲也追了过来。小女孩抬起头来,满是泪花的双眼定定地看着她的母亲,然后怯怯地说:“妈妈,不,翔子的妈妈,我不是想将你要回来,可是,我还是想亲你一下。你别告诉翔子,偷偷地让我亲一下好吗?”

    ⑩她的母亲一把抱住她,疯狂地吻她。我看到,这位母亲的眼里,噙满了眼泪,满脸都是幸福而又骄傲的神情。她幸福,是因为她的女儿将她当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为宝贵的东西;她骄傲,是因为她的教育有了成果,她女儿学会了捐赠。

    11 我的眼睛也潮湿了,为这小女孩,更为她的母亲。我猜想,她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来解释,才能让她女儿明白,她是一个人,不是物品,是不能捐赠给别人的。

12 这是我迄今为止看到的最为高贵的捐赠,它让所有的大人汗颜。面对别人的灾难,我们奉上的只是微薄的关爱和同情,而这小女孩奉上的,是她的整个世界。这也是我看到的最为高贵的母亲,她在她女儿那小小的纯洁的心里种上了爱的种子,开出了高贵的花。

(选自《中学生博览》200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影子

刘建超

    老街有“三老”,老招牌、老古董、老学究。

    老街的门店多,许多都是老招牌。看着不起眼的小店,门口的招牌上却是乾隆康熙所赐,在老街度过岁月的李白、杜甫、白居易、郑板桥之类的文匠骚客,他们题写的招牌楹联,不经意间就会出现在犄角旮旯的小店中。老街的古物多,古董遍地都是。老街家里打一口井,就能挖透几个朝代。老街流传个笑话,两个青年打架,一个用铁锨拍人,结果人没有拍到,却拍倒了一段土墙。这个小青年就被逮走了——被他拍倒的是隋朝古城墙,国家重点保护文物。老街以前的私塾多,教书先生多,有许多还给皇亲国戚做过先生。所以,老街有着尊师重教的传统。

    霍老、乔老、贾老都是老街文化的标志性人物。在老街,只要是有沾点文化色彩的事情,三位老者是必被邀请的。三位老者都是鹤发童颜,神采奕奕,往场合里一站,就觉得文风氤氲,儒气荡漾,场合就显得有了品位,提了档次。

    三位老者聚到一起,抱拳作揖,称兄道弟,一派和祥。其实,背地里谁也不服气谁,论年龄,三人同庚,出生月份不同;论资格,都是毕业于北京的名牌大学;论学识,也都出版过自己的文集著作。老街有场合时,请一位还行,如果是三位都到场,如何排座次就是个费死脑筋的问题了。常常是因为前后的次序不满意,有的老者就会拂袖而去,弄得主家不尴不尬。

    天下事没有难得住老街人的。有人就刨根问底儿,看看是谁最先发表过文章。三老提供的资料竟然都是同一年。那就看看谁发表的报刊级别高,居然也都是当年的《人民日报》。那就再看谁发表的文章字数多,三人都含糊着说记不清了,反正是版面挺大的。就有好事的人,去了京城的图书馆,查到了三老当年发表的文章,还复印回来了。结果是霍老的文章815字,乔老的文章770字,贾老的文章602字。霍、乔、贾的排序就被默认了。霍老自然就是德高望重的领头羊了。老街的一些脸面的事务,霍老也就当仁不让地坐在主席台子的中间。

    面子上的事情解决了,心理感受还是不舒服的。在有的场合上,有意无意地就会涌出点暗波。霍老若是发了言,乔老随后就会提点不同看法,与之“商榷”。乔老若是发言了,贾老也要从另一个角度看看问题,把乔老的意见给间接地损一番。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也都心照不宣,却能相安无事,得过且过。

    贾老心里最不安分。三个人当中,只有他年龄最大,比霍老早来到世上二十五天,比乔老早活了四十五天。贾老也比那两位早毕业一年,在学校也是一支笔杆子,若不是当年自己把不住滑,犯了点小小的作风问题,早留在京城混出个模样了。在老街混到一把年纪了,还是个“小三”,这让贾老很是不爽。排在老三,实际上就是个搭头,有你没你都一样。

    老伴最能理解贾老的心境,安慰他说,现在要看谁能熬过谁。我看那老霍老乔都不如你结实,好好锻炼吧,机会都是留给活得最长的人。贾老心中豁然开朗,制定了一整套的健身养身计划,把自己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调整到最佳。出席一些场合,他就特别注意观察老霍老乔的状态,闲聊听他俩念叨这个脂肪高那个血糖高的贾老就特别受鼓舞,自己啥都不高,就是心气高。

    事情总是在发生着变化,先是霍老中风住院去世,乔老接替了一大堆的名誉头衔。后是乔老心梗,撒手人寰,贾老继承了一大堆名誉头衔。以后,只要有车接,有饭局还有点小意思,贾老都会显身于各种场合。

    贾老在场合上可以名正言顺地坐在正中间了。坐在中间的位置上,似乎只是坐着,因为场合上的发言不是长官就是老板经理董事长,轮到贾老该说话时,就到了饥肠辘辘的开宴时分,个个都心不在焉,交头接耳,贾老也就没有了讲话的兴致。

    有一次,贾老坐在场合的中间,百无聊赖,忽觉自己的灵魂离开了肉身,在场合上空游荡,看到自己的那副没有灵魂的空壳,就如同影子一样在耗费钟点。贾老恍然,其实在场合上,自己就是被用来做影子的。

    贾老觉得影子很好玩。

(选自《百花园》,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苏七块

冯骥才

    苏大幅本名苏金散,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踝,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结齿,眸子赛①灯,下巴颤儿一塔山羊须,浸了油赛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功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人有了能耐,脾气准各色②。苏大夫有个各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子上,他才肯瞧病,否则绝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挨贬的绰号叫作“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散了。

    苏大夫好打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拖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了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他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哼呦哼呦叫疼。谁料苏大夫听都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门后,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接着打牌。

    过了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上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子,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子上,捏几下骨头,跟手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龇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架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款,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去。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选自《俗世奇人》)

【注释】①赛:天津地方土语,有“好像”或“似”之意。②各色:方言,意思是特殊,与众不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飞过蓝天

韩少功

    它是一只名叫“晶晶”的鸽子,它饿了。平常,那个人早就回来了,老远打响一个长长的呼哨,“晶晶”飞过去,落在他的肩上,那个人会抚摸它,从口袋摸出一把稻谷或绿豆喂它。每当它飞向北山山谷从那里带回纸条,主人就会笑容满面,看完纸条后他会在地上翻一个斤斗,摸出一个闪亮的铁匣子塞进口里左右拉动,奇妙的声音就在这时发出来了。可现在,它正面临着孤独与饥寒。

    它的主人是一个外号叫“麻雀”的人。

    招工这件要命的事闹腾得他周身疲惫,结果对方还是摇头。“麻雀”必须投入最后的一搏,他长嘘了一口气,声音透出了沉重:“兄弟,这事只能你来帮我一把了。实在对不起,我舍不得你走,可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居然看上你了……”主人看着它,不再说话,眼里有了亮晶晶的东西。

    第二天一早,主人把“晶晶”塞进一个暗而闷的硬纸盒,鸽子扑扑地挣扎,主人找来剪刀,给它挖了两个方方正正的透气窗,然后提着纸盒出门了,它不再听到主人的说话声。

    它在剧烈晃荡的黑暗中不知过了多久,眼前突然变得明亮,“晶晶”本能地往后一坐,再猛地一弹,就箭一般射了出去。一个中年人的粗嗓门留在了它身后,一个小孩的哭泣声也留在了它身后。

    “晶晶”一头扑进了无边无际的开阔与自由。这地方空气太冷太干了,它记得家乡的群山中有个美丽的湖,还有主人圆乎乎的黑脸。它越飞越高。

    一早醒来,少了鸽子的叫声,他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这次鸽子外交同样失败,虽然好容易讨得了招工师傅的欢心,但在“公社推荐”这一关仍踩了地雷。

    此时,老队长正喊着他的名字,说:“还没吃早饭啦?要吹哨子了。上午给丝瓜冲散粪。”

    “我……手痛。”

    他右手腕一弯,好像再不能伸直了,“哎哟哟,哎哟哟,怕是骨折了。”

    “那,那你就去看牛吧。”

    他实在不愿在这个山中与泥粪打交道了。记得六年前刚下乡时,他有多么火热的幻想呵。他是瞒着母亲转 户口的,是揣着诗集偷偷溜进下乡行列的。他渴望在瀑布下洗澡,在山顶上放歌,他还想靠自学当一个气象专家或林业专家。是什么使他学会了手腕表演术呢?他想不太清楚。他只知道,第一次招工给人们的震动太大了。现在一个个都走了,连山那边那位热情为自己掌管衣服钱粮的姑娘也一走就没了音讯。

    “晶晶”感谢那只灰鸽,要不是它,自己早被老鹰撕成碎片了。灰鸽飞走了,不一会儿,带来一大群鸽子,这是个多么热闹的群体呵。咕咕咕——“晶晶”听出了它们的欢迎和安慰。

    它吃饱了,喝足了,但还在东张四望。这里的一切没法使它忘记“那个地方”、“那个人”,它怎么能停留在这里?不,我要寻找!

    他开始了新战略,他打定主意要让他们(当地领导)六神不宁放他走。那天,他在公社秘书面前耍赖,不几天,秘书的话就风传下来了:“那个叫‘麻雀’的,简直是城里的街痞子。”

    今天看牛当然也不能太老实。一上山,他就一个大字躺在地上睡觉,结果收工时发现少了一头黑牛。社员们对他投射埋怨的目光。

    它飞向南方。记得那天的暴风雨,真是惊心动魄,被风一次次掀倒,但它继续挣扎着向前,向前。现在终于有希望了,所见的多么眼熟呀!对于“晶晶”来说,寻找成了生命的寄托和生活的目的。

    晨光从大树的枝缝里筛落,蜜蜂和蝴蝶又开始了工作……这里没有工作,这里有的是笑骂,扑克牌,空酒瓶以及来自父母的汇款单。“麻雀”现在已经学会了打扑克输了以后钻桌子和夹耳朵,学会了骂人……

    这天,外号叫“瓦西里”的黑大个说:“你太懒了!今天罚你去打鸟或抓鱼。”

    他没有争辩,提起气枪出发。“麻雀”转了两个山冲,并未见到鸟。忽然,有鸟叫的声音传来,就在不远处。他赶快上子弹,弓着腰潜身树下,悄悄向前方运动。嘣——糟糕,慢点,它还没走,再来一下。嘣——它闪了一下,就栽了下去。打中啦!他一跃而起,跑过一个草坡,看到了包谷地里的尸体。

    这原来是一只鸽子。不过它太瘦了,也太脏了,全身都是泥灰。它是谁家的鸽子?射手想起了什么,上前捡起鸽子,摸摸鸟嘴边黑色的血污,身上的泥垢,大腿上化脓的伤口,还有胸前稀疏欲脱的羽毛。突然,他眨眨眼,惊得脸色突变:它腿上有一条破烂褪色的红绸带,还系着一个眼熟的鸽哨。

    “晶晶!”他大叫了一声。

    他捧着逐渐冷却的鸽子,带血的手指在哆嗦。

    入夜了,他的思绪总离不开“晶晶”。不可想象,蓝天这么大,路途这么远,遥遥千里云和月,它居然成功地飞回来了。当他酒酣昏睡时,它却在风雨中搏击前进,喷吐着满嘴的血腥气味向他一步步接近。像突然悟到了一种什么,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把上衣往肩头一搭,走向门口。

    “我……再也不到这里来了。”

    “‘麻雀’,你不要太娘娘心肠吧?不就是一只鸟么?”

    他默默地走了,沿着山路走向自己的家,那里有他的柴刀、锄头、扁担,还有口琴和鸽巢,以及散发出桐油香味的斗笠。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