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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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届四川省成都外国语学校高三3月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敲狗

欧阳黔森

    贵州关岭花江镇上的人喜欢吃狗肉。狗是不能杀的,只能敲,因为放了狗血,狗肉就不好吃了。狗肉味道不但香飘花江镇,也飘到了很远的地方。

    镇上只要有临街的店面,都开狗肉馆。每家狗肉馆的灶台上,都放着一只黄澄澄煮熟的狗,离灶台一两米的铁笼子里关着一只夹着尾巴浑身发抖的狗。熟狗与活着的样子差不多,除了皮上没毛了,肉里没骨头了,其余都在。喜爱哪个部位,客人自己选。那只关着的狗,暂时可以不死,却只是让人看的,无非是说,就是这种狗。

    初送来的狗,似乎都能预感到它的末日到了,对着厨子狂吠不已,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厨子拿了一条绳索给狗主人,狗吓得浑身颤抖,却不逃走,反而依偎在主人的两腿之间,夹着尾巴发出呜咽声。主人把绳索套在狗的头上,再把狗拴在一棵树上,然后,再不好意思面对可怜而恐惧的狗,头也不回地走了。

    狗见主人一走,眼睛里就透着绝望,它奋力地迈腿想紧跟主人的脚步,可没迈出几步,就被紧绷的绳子拉回来,又奋力地迈步,又被绳子拉回来。

    狗越挣扎,脖子上的绳索越紧,当狗由于憋气在地上翻滚时,厨子拉动绳子,把狗吊了起来,厨子拿来一把包了布头的铁锤猛击狗鼻梁,狗在猛击中只能坚持几分钟,便没了声息。它的眼睛圆瞪着,两行泪水流过脸庞,舌头夸张地伸出嘴巴。打完最后一锤,厨子把锤子往地上一摔,锤子便连翻了几个跟头。厨子接着用手去摸狗鼻梁,确定没碰烂皮后,顺手摸合了狗眼睛。厨子的手湿湿的,是狗的眼泪。

    那年正是大年前夕,厨子想吃狗肉,可过年过节的,没人来卖狗,厨子对刚进师门的徒弟说,把大黄敲了吧!大黄是厨子养了两年的狗,厨子敲狗如麻,却不敲自己养的狗。徒弟照着平时师傅敲狗的过程来了一遍,见狗被敲得没了声息,便解了绳套放在地上。死狗放在地上,地气一上身,便会醒过来。等徒弟从屋里端了个大盆来装狗时,大黄早跑得没了踪影。但是在它挨敲死里逃生后的第二天,又肿着个鼻子回到了主人家。

    现在关在铁笼里的狗也是一条黄色的狗。狗的主人是一个中年汉子,身着土布衣裤,脚穿一双草鞋。那卖狗的中年汉子留下话,说是急用钱才卖这狗,等有了钱再来赎回。临走前,中年汉子神色黯淡,很不情愿又无可奈何地抱起狗放进铁笼子,厨子要求他用绳子把狗套住,他死活不愿意。

    半个多月以后,中年汉子来了。黄狗一见主人,伸开前爪猛扒铁笼的铁条,夹了半个多月的尾巴一下子就翘了起来。黄狗快乐而兴奋地想从铁笼里伸出头来。徒弟知道,黄狗是想用头去亲热主人的腿,还想后腿立起用前爪去搭主人的手。

    中年汉子说,我来赎狗。

    厨子说,要赎,当初就别卖。

    中年汉子说,我爹得急病要钱救命。

    中年汉子从一个小布袋子里,掏出了一大把零票子,递给厨子说,这是一百块,你数一数。

    厨子说,我这不是典当铺,我也不卖活狗。

    中年汉子又把钱往厨子手里送,说这是一百二十块。

    厨子眼一瞪说,二百块,没得商量。

    中年汉子沉默了半晌,走到铁笼子旁,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个红茗喂大黄狗,大黄狗一边啃咬一边把尾巴摇得团团转。

    中年汉子回头对厨子说,你等着,我筹好钱就来。

    大黄狗见主人走了,不再啃咬红茗,又叫又跳,直到主人的背影不见了,它才停止蹦跳,嘴里又发出一阵呜咽之声。

    晚上,厨子对守店过夜的徒弟说,明天早一点起床,把那只黄狗敲了,我要它的皮,真是一条好狗。

    深夜,徒弟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后半夜,他拿了一根铁棍,用力一撬锁便开了。凌晨时,徒弟做了一个梦,他梦见大黄狗跑进了它的主人家,主人惊喜地迎出来,大黄狗后腿直立,前爪搭上了主人的肩,尾巴摇得团团转,眼睛眯起来充满着笑意。

    一个星期后,中年汉子走进了狗肉馆,送来了二百块钱。说狗早回了家,为了对厨子表示感谢,还给厨子带来了几斤自家种的花生。

    晚上,厨子油炸了花生,一个人喝闷酒。徒弟三天前已离他而去,他在思考再到哪里招一个徒弟。

(选自《人民文学》,有删节)

(1)、下列对这篇小说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语言质朴平实,于平淡的叙述中揭示出一个严肃的话题:狗作为人类忠实的朋友,我们应该保护它们,而不能杀来吃掉。 B、作者借“敲狗”这一地方民俗,于不动声色的叙述中,以慈悲的胸怀,对人性作了一次深深的审视,充满着浓浓的现实关怀。 C、小说多处描写了狗的尾巴,“夹着尾巴发出呜咽声”表现狗临死之前的挣扎,“尾巴一下子翘起来”体现狗见到主人时的兴奋。 D、小说结尾处写“徒弟三天前已离他而去”,从前面的情节来看,是徒弟擅自做主偷偷放走了大黄狗,惹恼了师傅,被师傅辞退了。
(2)、小说结尾处写徒弟做了一个梦,简要分析这一情节描写的妙处。

(3)、有人说,人性与兽性的“两极”在作品中的人与狗身上都有充分的表现,对此你有何看法?引发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新年礼物

侯发山

   进入腊月,年的味道便越来越浓了。一街两行都挂上了火红的灯笼,大的,小的,圆的,长的,各种形状的都有。超市,商场门口的大海报,你方唱罢我登场,打折、降价的信息扑面而来。街口巷角的空地也全被小商小贩们占领了。过年了,城管也睁一眼闭一眼的,他们也知道弱势群体的不容易。卖衣服的,卖年货的,还有现杀活羊的……都来了。有商家门口的音响放着“新年好啊新年好”。不时炸响的鞭炮,更是把年味送到了城市的各个角落。

   李娟走进商场,打算给母亲买件礼物。迎宾小姐穿着大红的旗袍,脸似乎比平时笑得还灿烂:“欢迎光临!”

   每到年关,李娟必给老母亲买一件礼物。她自小没了父亲,是母亲屎一把尿一把,既当娘又当爹地把她和弟弟拉扯大的,不容易。记得进城的头一年,她给母亲买了一个洗脚盆。还是李娟在雇主家看到洗脚盆后,才决定给母亲买的。李娟是一个家政服务员,说白了,就是保姆。李娟在电话里给母亲说,睡前泡泡脚,胜似吃补药。这话也是雇主给李娟说的。李娟又问了雇主一次,才记住:先前在老家,晚上睡觉前谁洗过脚?即使偶尔洗一次,也是用的洗脸盆,谁用过那种木制的、带按摩的洗脚盆?第二年.给母亲买了一个袖珍音响,里面装了个卡,录满了家乡戏,豫剧、曲剧,还有大鼓戏。弟弟和弟媳在外打工,不常在家,母亲一个人在家孤独,听听戏也不寂寞。这玩意也是李娟在公园里见到的,不少城里老人都有,腰里挎着,手里拿着,口袋里装着,想听谁的就听谁的,比收音机方便多了。第三年,她给母亲买了一个按摩椅,母亲经常腰疼,都是干农活给累的。这也是李娟看到雇主家里有这个,才想起给母亲买的……

   李娟东瞅瞅,西看看,给母亲买什么合适呢?衣服?平时没少给她寄,弟媳也给她买,到老也穿不完。用的?电视机,家里有。冰箱,家里也有,除了过年派上用场外,其他时间都罢着工。洗衣机,在弟弟的屋里锁着。李娟想再给母亲买一个,母亲不要,说村里不少人家都有,使用的却很少,都当成柜子塞满衣服了,说洗衣机老费电。即便是给母亲买了,会不会用还得一说。吃的?母亲饭量不大,也不吃肉,说老了,吃啥都不香甜了。开心果、核桃之类的坚果,她的牙也退化了,咬不动。

   李娟在商场转悠了半天,也没想好给老母亲买什么礼物好。她打通家里的电话,问问母亲还缺少什么。

   听到是她的声音,母亲在电话那端显得挺激动:“娟,是你吗?你五天都没打电话了。家里啥都不缺……你啥时间回来?”家里装的是座机,母亲却不会拨号,不能主动打电话,只能接受电话。

   又是这句话。每次打电话,母亲都问李娟啥时间回去。李娟耐心解释道:“娘,我最近工作忙,回不去。”前不久,李娟刚换了雇主,这一家有一个老太太,她的儿子媳妇都在国外,忙,没时间回来陪老人家,老太太晚上睡不着,想找个人说说话,晚上陪她睡觉。老太太的儿子给的价钱也诱人,李娟就答应了。

   母亲在电话那端不说话。

   母亲似乎不高兴,李娟忙换了欢快的语气:“娘,我弟弟他们回去了吧?我们几天前通过电话。我有时间就回去。”弟弟他们回去了,这个年也就热闹一点,家里也不至于太冷清。

   “娟,给你寄的礼物你收到了吗?”母亲在电话那端怯怯地说道。

   给我寄礼物?李娟感到新奇:“娘,您老人家给我寄啥子礼物,真是的。”母亲又说:“我让你弟弟寄的,他说丢不了,你会收到的。你弟弟他们今个儿去镇上赶集了……”

   电话挂断后,李娟就给弟弟拨通了手机,闲聊了一会儿,就问到正题:“娘说给我寄的礼物,啥礼物?”

   “姐,你别生气啊。娘给我二百块钱,让我买张火车票给你寄去……我今天早上才在网上订购的,让他们直接送票去你那里,估计今天就会给你打电话,是腊月二十六的票。姐,你几年没回来了,你就回来一趟吧。你知道吗?你给娘买的洗脚盆,她一直没拆封,按摩椅一次也没用……姐,你真的很忙吗?娘想让你回来陪她睡一晚上……”

   弟弟的话音没落,李娟眼里的泪已悄然滑落下来。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5年第9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

    “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望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下山

    ①我是雨和雪的老熟人了,我有九十岁了。雨雪看老了我,我也把它们给看老了。如今夏季的雨越来越稀疏,冬季的雪也逐年稀薄了。它们就像我身下的已被磨得脱了毛的狍皮褥子,那些浓密的绒毛都随风而逝了,留下的是岁月的累累瘢痕。坐在这样的褥子上,我就像守着一片碱场的猎手,可我等来的不是那些竖着美丽犄角的鹿,而是裹挟着沙尘的狂风。

    ②西班他们刚走,雨就来了。在这之前,连续半个多月,太阳每天早晨都是红着脸出来,晚上黄着脸落山,一整天身上一片云彩都不披。炽热的阳光把河水给舔瘦了,向阳山坡的草也被晒得弯了腰了。我不怕天旱,但我怕玛克辛姆的哭声。柳莎到了月圆的日子会哭泣,而玛克辛姆呢,他一看到大地旱得出现弯曲的裂缝,就会蒙面大哭。好像那裂缝是毒蛇,会要了他的命。可我不怕这样的裂缝,在我眼中它们就是大地的闪电。

    ③安草儿在雨中打扫营地。他直了直腰,伸出舌头舔了舔雨滴,冲我笑了。他一笑,他眼角和脸颊的皱纹也跟着笑了——眼角笑出的是菊花纹,脸颊笑出的是葵花纹。雨水洒下来,他那如花的皱纹就像是含着露珠。

    ④我们这个乌力楞氏族只剩下我和安草儿了,其他人都在早晨时乘着卡车,带着家当和驯鹿下山了。以往我们也下山,早些年去乌启罗夫,近年来到激流乡,用鹿茸和皮张换来酒、盐、肥皂、糖和茶等东西,然后再回到山上。但这次他们下山却是彻底离开大山了。他们去的那个地方叫布苏。帕日格告诉我,布苏是个大城镇,靠着山,山下建了很多白墙红顶的房子,那就是他们定居的住所。山脚下还有一排鹿圈,用铁丝网拦起,驯鹿从此将被圈养起来。

    ⑤我不愿意睡在看不到星星的屋子里,我这辈子是伴着星星度过黑夜的。如果午夜梦醒时我望见的是漆黑的屋顶,我的眼睛会瞎的;我的驯鹿没有犯罪,我也不想看到它们蹲进“监狱”。听不到那流水一样的鹿铃声,我一定会耳聋的;我的腿脚习惯了坑坑洼洼的山路,如果让我每天走在城镇平坦的小路上,它们一定会疲软得再也负载不起我的身躯,使我成为一个瘫子;我一直呼吸着山野清新的空气,如果让我去闻布苏的汽车放出的那些“臭屁”,我一定就不会喘气了。我的身体是神灵给予的,我要在山里,把它还给神灵。

    ⑥两年前,达吉亚娜召集乌力楞氏族的人,让大家对下山做出表决。她发给每人一块白色的裁成方形的桦树皮,同意的就把它放到妮浩遗留下来的神鼓上。神鼓很快就被桦树皮覆盖了,好像老天对着它下了场鹅毛大雪。我和安草儿是最后起身的,不过我们不像其他人一样走向神鼓,而是火塘,我们把桦树皮投到那里了。

    ⑦我回到屋里,坐在狍皮褥子上,守着火塘喝茶。以往我们搬迁的时候,总要带着火种。达吉亚娜他们这次下山,却把火种丢在这里了。没有火的日子,是寒冷和黑暗的,我真为他们难过和担心。但他们告诉我,布苏的每座房子里都有火,再也不需要火种了。可我想布苏的火不是在森林中用火镰对着石头打磨出来的,布苏的火里没有阳光和月光,那样的火又怎么能让人的心和眼睛明亮呢!我守着的这团火,跟我一样老了。无论是遇到狂风、大雪还是暴雨,我都护卫着它,从来没有让它熄灭过。这团火就是我跳动的心。

    ⑧虽然营地只有我和安草儿了,可我一点也不觉得孤单。只要我活在山里,哪怕是最后的一个人了,也不会觉得孤单的。

(节选自迟子建《额尔古纳河右岸》,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八杂

迟子建

    丢丢的水果铺,是老八杂的一叶肺。而老八杂,却是哈尔滨的一截糜烂的盲肠,不切不行了。

    老八杂不是街名,而是一处棚户区的名字。这是一带狭长的房屋,有三十多座,住着百余户人家。房子是青砖的平房和二层的木屋,有七八十年的历史。它们倚着南岗的马家沟河,错落着排布开来,远远一望,像是一缕飘拂在暮色中的炊烟。这儿原来叫四辅里,只因它芜杂而喧闹,住的又多是引车卖浆之流,有阅历的人说它像“八杂市”。因有过“八杂市”和“新八杂市”,人们就叫它“老八杂市”。不过缀在后面的“市”字有些拗口,时间久了,它就像蝉身上的壳一样无声无息地蜕去了,演变成为“老八杂”。别看老八杂是暗淡的,破败的,它的背后,却是近二十年城市建设中新起的幢幢高楼。楼体外墙有粉有黄,有红有蓝,好像老八杂背后插着的五彩的翎毛。

    老八杂的清晨比别处的来得要早。无论冬夏,凌晨四五点钟,那些卖早点的、扫大街的、开公交车的、卖报的、拾废品的、开烟铺的、修鞋的、打零工的,纷纷从家里出来了。他们穿着粗布衣服,打着呵欠,开始了一天的劳作。到了夜晚,他们会带着一身的汗味,步态疲惫地回家。别看他们辛劳,他们却是快乐的,这从入夜飘荡在老八杂的歌声中可以深切地感悟得到。    老八杂的人清贫而知足地活着,它背后那些高档住宅小区却把它当成了眼皮底下的一个乞丐,怎么看都不顺眼。春天的哈尔滨风沙较大,大风往往把老八杂屋顶老化了的油毛毡和院落中的一些废品刮起,树静风止时,那些沿河而行的人,就会看见哈尔滨这条几近干涸的内河上,一带垃圾缓缓地穿城而过,确实大煞风景。

    老八杂除了在风天会向城市飘散垃圾,它还会增加空气的污染度。由于这里没有采暖设施,到了冬天,家家户户都要烧煤取暖,烟囱里喷出一团团的煤烟,逢了气压低的日子,这些铅色的烟尘聚集在一起,呛得人直咳嗽,好像盘旋在空中的一群黑压压的乌鸦。还有,由于电线的老化,这里火灾频仍,而老八杂的街巷大都逼仄,消防车出入困难,一旦大火连成一片,后果不堪设想。

    改造老八杂,势在必行了。

    政府经过多次论证,下决心要治理这处城市的病灶了。工程立项后,实力雄厚的龙飘集团取得了对老八杂的开发权。丁香花开的时节,他们就派人来对现有住户的住房面积进行实地测量,并将动迁补贴的标准公示出来。如果不回迁,按照每平方米两千五百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回迁,每平方米要交纳四百元的小区“增容费”。也就是说,将来你若想在老八杂生活,即便是住原有的房屋面积,每户至少也要交纳两到三万元,人们对此牢骚满腹。

    卖烧饼的张老汉说:“我住旧房子住服帖了,不想挪窝啊!我进了鸟笼子,被他们给吊在半空了,还得倒贴钱给他们,我疯了?

    开发商设计的住房是沿马家沟河的四幢高楼,在高层住宅的下面,有三层的会所和两层的游泳馆。其余的地方种花种草,设置健身器材。

    尚活泉说:“我天天在外出苦力,晚上回家时腿都软了,那些健身器材,谁用啊!”王来贵说:“这地段的房价如今涨到四千块一个平方了,他们才给我们两千五,这不是打发叫花子吗?

    “我们这里一百多户连一栋楼都使不了,名义上是给我们改善条件,其实他们是靠我们的地皮发横财,咱们可不能上当啊。”

    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有人嫌住在高楼里不接地气,人会生病;有人嫌自家赖以为生的架子车没处搁,耽误生计;还有人嫌坐电梯头晕,等于天天踩在云彩上,不会再有好胃口了。

    动迁通知在六月份就张贴出来了,限老八杂的人在七月底以前,必须迁出。但大家不为所动,一如既往地过着日子。

    老八杂的人,但凡遇见难事,都爱凑到丢丢那儿请她拿个主意,虽说她是个女人,但却是老八杂人的主心骨。

    丢丢四十出头,长脖子,瓜子脸,细眯的小眼睛,喜欢戴耳环和梳发髻。喝松花江水长大的女孩,大都有着高挑的身材,丢丢便是。她有一米七,双腿修长。她的小腿圆润,大腿结实却不乏柔美,似乎你摆到她面前一双舞鞋,她就能踮起脚尖,轻盈地起舞。丢丢有着男人一样的剑眉,可以看出她性格的凌厉和豪爽;她又有着敦厚的嘴唇,让人能感觉到她为人的厚道。

    老八杂那些暗淡破旧的房子,据说是旧哈尔滨的“马市”。那时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是马车,“马市”也就兴起了。“马市”在,就有养马人。有了养马人,就要有娱乐。老八杂现存的半座米黄色的小楼,过去就是舞场,是一个俄国商人开的。它位于老八杂的腹地,主人就是丢丢。

(节选自中篇小说《起舞》)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配角

聂鑫森

    父亲邵伟夫,先是话剧演员,后来又成了电影、电视演员。他的名字很气派,“伟夫”者,伟丈夫之谓也。可惜他一辈子没演过主角,全是很不起眼的配角,虽是剧中有名有姓的人物,也就是说几句不痛不痒的台词,演绎几个小情节而已。他的形象呢,身材矮小,脸窄长如刀,眉粗眼小口阔,演的多是反派人物:黑社会小头目、国民党下级军官、现实生活中的可怜虫……

    他的名字是当教师的爷爷起的,爷爷曾对他寄望很高。没想到他读中学时,有一次演一个小话剧的配角,神采飞扬,被动员去读一所中专艺校的话剧班,从此他就很满足地走上了演艺之路。

    因为母亲是苗族人,可以生两胎,我下面还有一个妹妹。我叫邵小轩,妹妹叫邵小轮。通俗地说,我是小车子,妹妹是小轮子。我们的名字当然是父亲起的,母亲似乎很欣赏,觉得低调一些反而会有大出息。

    母亲在街道居委会当个小干部,人很漂亮。我和妹妹似乎承袭了她的基因,长得都不丑。母亲对于嫁给了父亲,一直深怀悔意,原想会有一个大红大紫的丈夫,不料几十年来波澜不惊。我母亲都不让我们去剧院看父亲的戏;电视上一出现有父亲身影的剧目,她便立即换台。她还嘱咐我们,不要在人前提起父亲是演员。

    读初中时,一个男同学悄悄告诉我:“你爸爸的戏演得真好,可惜是个小角色。如果让他演主角,肯定火!”

    父亲在家里的时间很少,尤其是进入影视圈后,或是东奔西跑到一个个剧组去找活干,或是找到了活必须随剧组四处游走。每当他一脸倦色回到家里,首先会拿出各种小礼物,送给妈妈、我和妹妹,然后把一叠钞票交给妈妈。

    我把男同学的话告诉他,他听了,微微一笑,说:“在一个戏中,只有小人物,没有小角色,这正如社会的分工不同,却都是平等的。主角造气氛,配角助气氛,谁也离不开谁。”

    母亲轻轻“哼”了一声,然后下厨房去为父亲做饭菜。

    我看见父亲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很痛苦地低下了头。

    我读高中妹妹读初中时,父亲在出外三个月后,回到家里。他这次是在一部《五台山传奇录》的电视连续剧里,演一个貌丑却佛力高深的老方丈的侍者,虽是配角,出场却较多,拿了五万元片酬。他给我和妹妹各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给妈妈买了一个钻石戒指。

    我发现父亲的手腕上绑着纱布,便问:“爸爸,你受伤了?”

    他说:“拍最后一场戏时,和一个匪徒交手,从山岩上跌下来,把手跌断了,我咬着牙坚持把戏拍完,导演直夸我敬业哩。”

    母亲说:“你也五十出头了,别去折腾了,多在家休息吧。”

    他摇了摇头,说:“不!你工资不高,小轩、小轮正读书,将来还要给他们备一份像样的嫁妆。再说,小病小伤在拍戏中是常发生的,别当一回事。”

    我和妹妹不由得泪流满面。

后来,我考上了大学,学校就在岳麓山附近。三九严寒的冬天,母亲打电话告诉我,父亲在岳麓山的爱晚亭前拍戏,让我去看看父亲,还嘱咐我最好把自己伪装一下,别让父亲分神出了意外。

    漫天大雪,朔风怒吼

    我戴上红绒线帽子、大口罩,围上羊毛围巾,穿上新买的中长羽绒袄,早早地来到爱晚亭前。警戒线外,看热闹的人很多,我使劲地挤站在人丛里。父亲是演一个寻衅闹事的恶霸,样子很丑陋,说话还结巴,然后被一个江湖好汉狠狠地揍了一顿,上衣也被撕破了,痛得在地上翻滚。这场戏前后拍了三遍,导演才打了个响指,大声说:“行了!”

    我看见父亲长长地嘘了一口气,然后去卸了装,换上平常穿的旧军大衣。接着,又去忙着搬道具、清扫场地。等忙完了,他靠坐在几个叠起的道具箱旁边,疲倦地打起盹来,手指间还夹着一支燃了一半的香烟……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①动物园的领导是个野心家。对他来说,园中的动物不过是自己往上爬的晋身之阶而已。动物园里的长颈鹿脖子很短,獾没有自己的窝,旱獭对一切都漠不关心,极少叫唤。这些缺点不应该出现在动物园里,尤其是在这座经常有学校组织参观的动物园里。

    ②这是一座省级动物园,但是缺少几种基本的动物,例如大象。但他们饲养了三千只野兔,以此暂时顶替。然而随着我们国家的发展,动物园也要逐渐完善。终于轮到填补大象空缺的时候了。恰值国庆日,动物园接到通知,大象的配给批文最终解决了。然而当工作人员得知动物园的总经理给华沙方面写了一封请愿书的消息时,感到十分惊诧,这封请愿书拒绝了大象的配给,还阐述了用更加经济的手段获得大象的计划。

    ③请愿书是这么写的:“我和全体工作人员都意识到,饲养大象会给波兰矿工和炼钢工人带来巨大负担。我们想降低自己的成本,建议用‘我们自己的大象’来替代批文配给的大象。我们可以用胶皮制作一头大象,仿照真大象的尺寸,内部充气,并用围栏将其围起来。这头‘大象’在细节处理和描绘上也力求逼真,即使从近处审视都无法辨别真伪。让我们记住,大象是一种笨重的动物,不会进行任何跳跃和奔跑的动作,也不会打滚儿。我们还要在围栏边立一个牌子,说明这是一头非常愚笨的大象。由此省下来的钱可以用来制造一架新的喷气式飞机或者修复一批教堂古迹。请注意,这个创意以及本计划的编制都是我对我们共同事业和战斗的一点微薄献礼。此致敬礼!”下面还有签名。

    ④这封请愿书显然到了一位素餐尸位的官员手上,这位官僚并不探究事件的本质,只是命人去制作巨大的橡皮皮囊,然后充上空气。

    ⑤给大象充气的任务交到了两个看门人手上,他们从皮囊的两端分别往里充气。出于谨慎考虑,整个工作必须在当夜完成。城市的居民已经知道要来一头真的大象,都想先睹为快。

    ⑥两位看门人把自己锁在工棚里,开始充气。然而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他们发现,灰色的皮囊只是在地面上方凸起了并不明显的一点,形成了一个扁平的鼓包,根本看不出大象的样子。夜越来越深,喧嚣和嘈杂的人声也早已隐去,动物园里只飘荡着胡狼的嚎叫。两个筋疲力尽的人休息了片刻,还要提防着好不容易充进的那些气跑掉。他们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并不习惯这样的体力活。

    ⑦“要是这样,我们恐怕得天亮才能完成。”其中一人对同伴说,“到家之后,我该怎么跟老婆解释呢?要知道她肯定不相信我,如果我说,我一夜都在给大象充气。”

    ⑧“那当然,”另一个人赞同道,“给大象充气这种事说出来谁信啊。”

    ⑨又折腾了半个小时后,他们实在累坏了。大象的躯干又涨大了一些,但离充满的完整状态还差得很远。

    ⑩当他们休息时,其中一人注意到墙上凸出来的煤气阀。他突发奇想,是否可以用煤气代替空气把大象充满呢?他把这想法告诉了同伴。于是他们决定试试。把煤气阀接上大象,结果事情的发展正如他们希望的那样,不一会儿工作间里就站起了一头大象,庞大的躯干、粗壮的腿、巨大的耳朵和特有的长鼻子,栩栩如生,大小和真的一样。

    ⑪第二天清早,有人把大象搬到了特意为它准备的带有围栏的场地——就在动物园的中心位置,猴笼的旁边。大象被摆在天然岩石的背景下,看起来颇威严,前面还竖着一面牌子,上书“特别笨重——根本不会跑”几个大字。

    ⑫这天来参观的第一批观众中有一群由老师带领的当地小学生。老师想用实地观摩的方式来给学生们讲授关于大象的课程。全班学生在大象的围栏前站好后,老师开始讲课:“大象是一种食草动物,它们在长鼻子的帮助下拽下嫩树枝,吃上面的叶子。”围在大象周围的小学生们充满惊奇地看着大象,等待着,想看看大象如何折下树枝,然而大象站在围栏里纹丝不动。

    ⑬勤奋好学的学生们刷刷地做着笔记。老师继续说:“成年象的体重在四千到六千公斤左右,因此毫不奇怪,它们是目前陆地上生存的最大的动物。所以我们可以大胆地说,森林之王是大象。”一阵轻风吹过动物园。突然,大象抖动了起来,开始飘向空中。它在地面上方逡巡了一会儿,但在风的吹动下继续向上攀升,整个庞大的身躯呈现在蔚蓝色的天空背景下。又过了一会儿,它飞得越来越高了,向地面的观众们展示着四条张开的圆柱形粗腿、鼓鼓的肚子和长鼻子。然后它随风横向飞过围栏,高高地消失在树丛上方。吓傻了的猴子们仰天发呆。

    ⑭后来,大象在附近的植物园被找到,它跌落在仙人掌上,被扎爆了。

    ⑮那些在动物园里的小学生,后来都中途辍学,成了无赖和流氓,整天喝伏特加、砸人家玻璃。他们根本就不相信有大象。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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