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届四川外语学院重庆第二外国语学校高三下学期第二次检测语文试卷
老子不是美学家,《老子》中也很少谈文学艺术,但其中某些用语如“妙”“朴”“虚实”“有无”,某些命题如“大音希声”“大巧若拙”“知白守黑”等,却对后来的中国古典美学和艺术理论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美学的重要范畴和艺术创作的基本法则。而其中最具根本性、最广为人知的则非“道法自然”莫属。
“道法自然”语出《老子》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而道则取法于自然。对老子所说的“自然”,今人容易产生两个误解:一是将“自然”理解为一个比道更高级、更抽象的存在物;二是将“自然”等同于与人类社会相对应的自然界。但事实上,老子所说“自然”并不是一个居于道之上的抽象存在,也不是那个外在于人类自身的客观之物,而是本然,是自然而然。因此,“道法自然”的意思其实就是遵循事物自身发展的规律,它的另一种表述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者,顺其自然也,因其本然也。唯其如此,道才能在事物的发展变化中自然成就一切。
老子所说的“自然”非客观之物,但“道法自然”并不反对以自然造化为师。既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那么天地万物无疑是人取法的对象。问题的关键在于,所法者并非物之表象,并非天地、自然万物的客观形态,而是显现于其中的某种意蕴。老子有关道的认识,来自他对自然万物的观察和思考。正是从对草木由盛而衰的生长周期,对水流冲击、侵蚀岩石过程的观察中,老子意识到“强大处下,柔弱处上”和“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的道理,进而总结出“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的规律。万物各有其道,有其自身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人道、地道、天道莫不如是,而皆以自然为依归。
庄子进一步发展了老子的哲学思想,同时也把隐含在老子哲学中的潜在美学思想充分地展开了。在《庄子》一书中,“道法自然”的思想以寓言的形式得到了具体生动的阐述,如通过“东施效颦”“混沌开窍”等故事说明自然为美的道理,通过“伯乐治马”“鲁侯养鸟”等故事批评人为改变事物自然本性的做法。值得一提的是,庄子并不绝对否定人为的作用。固然,“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但如果是在顺应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从事人的创造,“既雕既琢,复归于朴”,便能巧夺天工、妙造自然,臻于“刻雕众形而不为巧”的境界。较之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庄子上述见解对中国美学的影响更为直接。
在“道法自然”等观念的影响下,古代中国孕育出了独特的美学系统。与西方哲人认为艺术起源于对自然的模仿不同,中国古人并不赞成逼真地复制现实,而主张在作品中呈现自然昭示的意蕴。相应地,中国古代艺术家在观察事物,进行创作时,其目的也不止于对物象外部形态的把握和描摹,而更着意于传达物象背后的理趣。进而言之,中国古典艺术之所以重神贵虚,如书法讲究神采为上,绘画追求气韵生动,诗歌推崇意在言外等,与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有着密切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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