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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仪征市陈集第二中学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一个走运的人

秦文君

       在我家附近的一个路口,有一株高大茂密的香樟树,粗大苍劲的树干,四面伸长的枝叶,昭示这是一株历经沧桑的百年古树,香樟树的清幽常引人驻足。

       香樟树下卧着一个小小的杂货铺。小商铺出售一些糖果、烟草之类的小东西,那些瓶瓶罐罐上没有一点积尘。

       女店主是一个端庄美丽的女子,她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真走运啊!”

       女店主总是端坐在那里,含笑着招呼客人。闲下来时,她就低下头用丝线编织些小饰物,诸如手链啦、发带啦,随后就挂在店里,有谁喜欢就买走。

       最初,我到她的店里,就被她编的一个精巧的笔袋所吸引,淡绿色的,像很娇嫩的草。

       “这笔袋就像春的颜色。”我说,“特别美。”

       “我真走运,”她的眼里漾起了春光,“遇到了一个知道我心思的人。”

       她见我喜欢,随即从桌子下面拿出她编的各种小饰物,我惊讶地发现,整个世界都在她的手上呢:天空的云朵,海上的浪花,草原的骏马,还有那永远开不败的四季花。

       我买下了笔袋,也牢牢地记住了这位制作者,也许是受到了她友好的对待,也许是她单纯的眼神,也许是她那句“真走运啊”。

       我常会顺道去看看那家杂货店,有时买些东西,有时只是看看。因为在我的生活圈里很少有人认为自己很幸福。有些人在外人看来已经过得相当不错了,但他们本人总觉得还缺点什么,远远谈不上“走运”。

       可这店主,多么平凡。她终日坐着,等待人们的光顾,还得一张一张抚平那些乱糟糟的零钱。但就是这个人,每天穿着得体的衣裳,还把头发梳得漂漂亮亮。

       有一天中午,我路过后门口,她正在吃午饭,就着开水吃一只大大的糯米团。看见我她笑笑,又说自己真走运,吃到了香甜的团子。

       “你该到对面的店里吃一碗热面。”我说,“那才舒服。”可她说,那团子可不是普通的东西,是她的一位老顾客亲手蒸的。那老太太已经八十多岁了,非常健康,还能爬山呢。

       “我有这样的朋友,”店主说,“真走运。”

       还有一次,我到店里买了她编的发卡,绾头发用的,我说去爬黄山时,用它来盘头发。

       她让我归来时替她带一张黄山的风景照。她又说:“真走运啊!”像是恭喜我,又像是在说她分享了这个“走运”。

       归来后,我如约前去把我拍摄的最好的一张照片带给她。我还怂恿她,哪天请人照看一下杂货铺,亲自爬上黄山。“有缆车吗?”她问,“真的有?和我想的一样,真幸运啊,要有一天我也能去看看就好了!”

       “不必坐缆车,慢慢往上攀,爬上天都峰!”我说。

       “是啊!是啊!”她微笑着,沉醉着,“我梦到过。”

       后来我搬了住处,好久没有去店里。有一天,我忽然想念起她来,便匆匆赶去。

       可到了那,香樟树依旧挺立,却不见了小商铺,也不见了女店主,只有石凳上一住八十多岁的老太太!我惊诧极了,连忙上前打听,老太太说:“搬迁了。”

       “那您知道女店主去哪儿了吗?”“不知道。”老太太浑浊的眼里一片黯淡。

       “不容易呀,一个下肢瘫痪的女子!”

       “谁?”“女店主啊,你不知道?”我瞪大眼睛,张着嘴却说不上话。原来她是个不能行走的女子!她是坐在特制的轮椅上看管小店的!而我,由于她阳光一样的笑容,却从没在意她缺少什么,还怂恿她去登黄山……

       一瞬间,歉疚与失落漫上心头。或许今生再难相见了!

       夕阳中,历尽沧桑的香樟树依旧高峻挺拔,依旧香远益清,淡淡的幽香沁入心脾。抬头间,那灿烂的笑容似在眼前……

                                                                                                                                                                        (摘自《微型小说选刊》,有改动)

(1)、小说围绕“我”与女店主的交往,写了四件事。请概括其中两件事。

第一件事:“我”被女店主编织的精巧笔袋所吸引,买下了笔袋。

第二件事:

第三件事:

第四件事:“我”送照片给女店主,并怂恿她去登黄山。

(2)、小说中的女店主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具体内容简要分析。

(3)、结合语境,品析画线句子,分析其表达效果。

①我瞪大眼睛,张着嘴却说不上话。

②夕阳中,历尽沧桑的香樟树依旧高峻挺拔,依旧香远益清,淡淡的幽香沁入心脾。抬头间,那灿烂的笑容似在眼前……

(4)、优秀的故事,总能带给人温暖和力量!读完秦文君的《一个走运的人》,你有何感想,请联系生活实际谈一谈。(80-100字)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火 腿
梁实秋
①从前北方人不懂吃火腿,嫌火腿有一股陈腐的油腻涩味,也许是不善处理,把“滴油”一部分未加削裁就吃下去了,当然会吃得舌矫不能下,好像舌头要粘住上膛一样。有些北方人见了火腿就发怵,总觉得没有清酱肉爽口。后来许多北方人也能欣赏火腿,不过火腿究竟是南货,在北方不是顶流行的食物。有些的北方餐馆作菜配料,绝无使用火腿,永远是清酱肉。事实上,清酱肉也的确很好,我每次作江南游总是携带几方清酱肉,分馈亲友,无不赞美。只是清酱肉要输火腿特有的一段香。
  ②火腿的历史且不去谈他,也许是宋朝大破金兵的宗泽于无意中所发明。宗泽是义乌人,在金华之东。所以直到如今,凡火腿必曰金华火腿。东阳县亦在金华附近,《东阳县志》云:“熏蹄,俗谓火腿,其实烟熏,非火也。腌晒熏将如法者,果胜地常品,以所腌之盐必台盐,所熏之烟必松烟,气香烈而善入,制之及时如法,故久而弥旨。”火腿制作方法亦不必细究。总之手续及材料必定很考察。东阳上蒋村蒋氏一族大部分以制火腿为业,故“蒋腿”特为著名。金华本地常不能吃到好的火腿,上品均已行销各地。
  ③我在上海时,每经大马路,辄至天福市得熟火腿四角钱,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
  ④一九二六年冬,某日吴梅先生宴东南大学同仁于南京万全,予亦叨陪。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先生微酡,击案高歌,盛会难忘,于今已有个世纪有余。
  ⑤抗战时,某日张道藩先生召饮于重庆之留春坞。留春坞是云南馆子。云南的食物产品,无论是萝卜或是白菜都异常硕大,猪腿亦不例外。故云腿通常均较金华火腿为壮观,脂多肉厚,虽香味稍逊,但是做叉烧火腿则特别出色。留春坞的叉烧火腿,大厚片烤熟夹面包,丰腴适口,较湖南馆子的密汁火腿似乎犹胜一筹。
  ⑥台湾气候太热,不适于制作火腿,但有不少人仿制,结果不是粗制滥制,便是腌晒不足急于发售,带有死尸味;幸而无尸臭,亦是一味死咸,与“家乡肉”无殊。逢年过节,常收到礼物,火腿是其中一色。即使可以食用,其中那大骨头很难剔除,运斤猛斫,可能砍得稀巴烂而骨尚未断,我一见火腿便觉束手无策,廉价出售不失为一办法,否则只好央由菁清持往熟识商店请求代为肢解。
  ⑦有人告诉我,整只火腿煮熟是有诀窍的。法以整只火腿浸泡水中三数日,每日换水一二次,然后刮磨表面油渍,然后凿子挖出其中的骨头(这层手续不易),然后用麻绳紧紧捆绑,下锅煮沸二十分钟,然后以微火煮两小时,然后再用大火煮沸,取出冷却,即可食用。像这样繁复的手续,我们哪得工夫?不如买现成的火腿吃(台北有两家上海店可以买到),如果买不到,干脆不吃。
  ⑧有一次得到一只真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大概是收藏有年。菁清持往熟识商肆 , 老板奏刀,砉的一声,劈成两截。他怔住了。鼻孔翕张,好像是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他嗅了又嗅不忍释手,他要求把爪尖送给他,结果连蹄带爪都送给他了。他说回家去要好好炖一锅汤吃。
  ⑨美国的火腿,所谓ham,不是不好吃,是另一种东西。如果是现烤出来的大块火腿,表皮上烤出凤梨似的斜方格,趁热切大薄片而食之,亦颇可口,惟不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佛琴尼亚火腿”则又是一种货色,色香味均略近似金华火腿,去骨者尤佳,常居海外的游子,得此聊胜?
【注】①商肆:肆,铺子。商铺,商店。②砉(xū):皮骨相离声。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后面小题。
                                                                                                           雨 中
                                                                                                         王玉昆
        ①这个初冬一个周末的早晨,我被一串急促的电话铃声叫醒,满心无奈地接受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不得不放弃温暖的被窝去公司加班,完成一张本该下周三才交差的图纸。匆匆地洗漱毕,我向窗外瞅了一眼。天阴沉沉的,雨已下了很久了。我从壁橱扯出一把雨伞,快步向楼下的公交站走去。
        ②看来,和我一样悲剧的人还不少,小小的公交站里挤满了人。他们个个都手捧着冒着热气的快餐大块朵颐着。站旁的小垃圾桶显然已不堪重负,人们只好把垃圾堆在垃圾桶周围。这时,不知谁喊了一句:“这清洁工哪里去了,垃圾都堆成山了!”也许这是一句有魔力的话,没过几分钟,一个脚踏三轮车的清洁工便影影绰绰地进入人们的视野。
        ③我看到这位身穿橙黄色工作服的清洁工,身上罩着一层薄薄的塑料布,显然是雨来时临时披在身上的。雨水早已浸透他的头发,顺着发梢一滴滴地滴落到他不断工作的手上。这时,雨大了起来,清洁工也把垃圾清理完毕。他站在了车站的矮檐下,看来是想躲一会儿雨。挨着他的人不自觉地向我这边挤,仿佛在躲避着什么。霎时间,本来还挤满人的小车站的一头只剩下清洁工一人。许多人上车时,还回头看了清洁工,似乎露出鄙夷的神色。
        ④人们差不多快走光了,我还在焦急地等待着班车。这时,我看见一个小男孩撑着一把小黑伞,深一脚浅一脚地向我这边跑过来,连溅起的雨水打湿裤子都浑然不觉。当我正在无聊地猜测和臆想的时候,小男孩就从我身边飞过,扑向了旁边的清洁工,清脆地叫一声:“爸爸!”
        ⑤我愣了一下神,小男孩便伸手递给清洁工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雨衣,说道:“爸爸,来,穿上!”清洁工伸出黝黑的手指,爱怜地捏了一下小男孩因跑步而通红的脸蛋,假装生气地说道:“谁叫你自己跑出来的,我不是说就快回去了吗?”小男孩却假装老到地责备父亲道:“你就会骗我,这么大人了还不知道要照顾自己!”清洁工笑了,扭头看了我一眼,我也忍不住笑了,但我的笑里似乎少了什么。
        ⑥此时,小男孩又拉开厚厚的上衣拉链,拿出一小杯水和塑料袋包着的两个鸡蛋,鸡蛋已经剥过皮了。清洁工喝了一口热水,脸上的表情告诉我,他现在舒服极了。于是,他和自己的儿子你一言,我一语,在雨中尽享着父子深情,各自的脸上都洋溢着难以言表的幸福。
        ⑦突然间,一直默默充当看客的我,感觉有两股热热的东西从脸上滚落。我这是哭了吗?我的内心翻滚着,努力地寻找着答案。
        ⑧长久以来,我一直陷于各种“情”汇聚成的漩涡之中,渐渐地丧失了分辨清浊、识清好恶的能力。恰恰地,我和这泱泱等车人一样,变得冷漠,变得势利,只顾得去分别高低尊卑,忽略了出现在身边的最珍贵和美丽的东西。
         ⑨我很幸运,在一个寒冷的雨天,见证了发生在人们眼中“最卑微”的人之间的一段“最伟大”的亲情。它使我明白,亲情真的无处不在,感动真的无处不在。这雨中的父子深情,将会永远地向世人证明着一个真理:唯有真正的感情,才会让这世界变得一尘不染,就像刚被雨水洗过一样。我想,我也已找到了落泪的真正原因。
        ⑩上车的时候,我深情地冲着这对父子,这对教会我道理的“老师”挥了挥手,他们看着我,我们都笑了。(摘自《做人与处世》)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亲近自己的双腿

       ①应朋友之约,去他家议事。这是我第一次上他家去。朋友住在城南一幢别墅里,乘公交车去,下车之后,若步行,紧走慢赶,也要40分钟。这么长的路,怎么走啊?我顺手招了一辆人力三轮车。朋友事先在电话中告知:若坐三轮车,只需3元。为保险起见,我上车前还是问了价。“5元,”车夫说。“5元?不是3元吗?”我不想坐,可四周就只有这辆三轮车。车夫见我犹豫,就说:“上车吧,就收你3元。”

       ②车夫一面蹬车,一面以柔和的语气说:“我要5元,其实没多收你的。”我说:“人家已经告诉我,只要3元呢。”“那是因为你下公交车下错了地方,如果在前一站就只收3元。”随后他立即补充道:“当然我还是收你3元,已经说好的价,就不会变。我是说,你以后来这里,就在前一站下车。”他说得这般诚恳,话语里透着关切,使我情不自禁地看了看他。他穿着经营人力三轮车的人统一的黄马甲,剪得齐齐整整的头发已经花白了,至少有50岁的年纪。

       ③车前行着,我总觉得有点不大对劲,上好的马路,车身却微微颠簸,不像坐其他人的三轮车那么平稳,而是向前一冲,片刻的停顿之后,再向前一冲,我正觉奇怪,突然发现蹬车的人只有一条腿!他失去的是右腿。一截黄黄的裤管,挽一个疙瘩,悬在空中,随车轮向前“冲”的频率前后晃荡,以便把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左腿上。

       ④我猛然间觉得很不是滋味,眼光直直地瞪着他的断腿,瞪着悬在空中前后摇摆的那截黄黄的裤管。我觉得很不是人道,我刚30出头,有130多斤的体重,体魄强壮……我的喉咙有些发干,心里被一种奇怪的惆怅甚至悲凉的情绪纠缠着,笼罩着。我想对他说,不要再蹬了,我走着去。我当然会一分不少地给他钱,可我又生怕被误解,同时,我也是怕自己的做法显得矫情,玷污了一种圣洁的东西。

       ⑤前面是一带缓坡,我说:“这里不好骑了,我下车,我们把车推过去。”他急忙制止:“没关系没关系,这点坡都骑不上去,我咋个挣生活啊?”言毕,快乐地笑了两声,身子便弓了起来,加快了蹬踏的频率。车子遇到坡度,便倔强地不肯前行,甚至有后退的趋势。他的独腿顽强地与后退的力量抗争着,车轮发出“吱吱”的尖叫,车身摇摇晃晃,极不情愿地向前扭动。我甚至觉得这车也是鄙夷我的!它是在痛恨我不怜惜它的主人,才这般固执的吗?车夫黝黑的后颈上高高绷起一股筋来,头使劲地向前耸,我想他的脸一定是紫红的,他那被单薄的衣服包裹起来的肋骨,一定根根可数。他是在跟自己较劲,与命运抗争!

       ⑥坡总算爬上去了,车夫重浊地喘着气。不知怎么,我心里的惆怅和悲凉竟然了无影踪了。我在为他高兴,并暗暗受到鼓舞。在我面前的,无疑是一个强者,他把路扔在了后面,把坡扔在了后面,为自己“挣”来了坦荡而快乐的生活。

       ⑦待他喘息稍定,我说:“你真不容易啊!”他自豪地说:“这算啥呢!今年初,我一口气蹬过80多里,而且带的是两个人!”“怎么走那么远?”我问。“有两个外国人来成都,想坐人力车沿二环路走一趟,看看成都的风景,恰巧坐了我的车。途中,他们想换车,以为我会半路出丑的,没想到,嘿,我这条独腿竟然一口气蹬到底!”

       ⑧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既心酸,又豪迈,是那种近乎悲壮的情感。不由自主地,我又看着他那条断腿。我很想打听一下他的那条腿是怎么失去的,可终于没有问,事实上,这已经无关紧要了,那条腿已经支撑起了他的人生和尊严,这就足够了。

       ⑨别墅到了。我下了车,给他5元钱,他坚决不收。“讲好的价,怎么能变呢?你这叫我以后咋个在世上混啊?”我没勉强,收回了他找给我的两元钱。

       ……

       ⑩返回时,我徒步走过了那段40分钟的路程。我从来没有与自己的两条腿这般亲近过,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两条腿这般有力过。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带白蘑菇回家

毕淑敏

    妈妈爱吃蘑菇。

    到青海出差,在幽蓝的天穹与黛绿的草原之间,见到点点闪烁的白星。

    那不是星星,是草原上的白蘑菇。

    从鸟岛返回的途中,我买了一袋白蘑菇,预备两天后坐火车带回北京。

    回到宾馆,铺下一张报纸,将蘑菇一柄柄小伞朝天,摆在地毯上,一如它们生长在草原时的模样。

    小姐进来整理卫生,细细的眉头皱了起来。我忙说,我要把它们带回去送给妈妈。小姐就暖暖地笑了,说您必须把蘑菇翻个身,让菌根朝上,不然蘑菇会烂的。草原上的白蘑菇最难保存。

    听了小姐的话,我让白蘑菇趴在地上,好像晒太阳的小胖孩儿,温润而圆滑地裸露在空气中。上火车的日子到了。小姐帮我找来一只小纸箱,用剪刀戳了许多梅花形的小洞,把白蘑菇妥妥地安放进去。

    进了卧铺车厢,我小心翼矍地把纸箱塞在床下。对面一位青海大汉说,箱子上捅了那么多的洞,想必带的是活物了。小鸡?小鸭?怎么不听见叫?天气太热,可别憋死了。

    我说,带的是草原上的白蘑菇,送给妈妈。

    他轻轻地重复,哦,妈妈……好像这个词语对他已十分陌生。半晌后他才接着说,只是你这样的带法,到不了兰州,蘑菇就得烂成污水。

    我大惊失色说,那可怎么办?

    他说,你在卧铺下面铺开几张纸,把蘑菇晾开,保持它的通风。

    我依法处置,摆了一床底的蘑菇。每日数次拨弄,好像育秧的老农。蘑菇们平安地穿兰州,越宝鸡,直逼郑州……不料中原一带,酷热无比,车厢内闷如桑拿浴池,令人窒息。青海汉子不放心地蹲下检查,突然叫道:快想办法!蘑菇表面已生出白膜,再捂下去,就不能吃了!

    我束手无策。大汉二话不说,把我的白蘑菇重新装进浑身是洞的纸箱。我说,这不是更糟了?他并不解释,三下五去二,把卧铺小茶几上的水杯食品拢成一堆,对周围的人说,烦请各位腾出这个小桌来放小箱子。箱子里装的是咱青海湖的白蘑菇,她要带回北京给妈妈。我们把窗户开大,让风不停地灌进箱子,蘑菇就坏不了啦。大家帮帮忙,我们都有妈妈。

    人们无声地把面包、咸鸭蛋和可乐瓶子端开,为我腾出一方洁净的桌面。

    风呼啸着。郑州的风,安阳的风,石家庄的风……穿箱而过。白蘑菇黑色的血液,渐渐被蒸发了,烘成干燥的标本。

    青海大汉坐的窗口是迎风的一面,疾风把他的头发卷得乱如蒿草。无数灰屑敷在他的脸上,犹如漫天抛洒的芝麻。若不是为了这一箱蘑菇,窗子原不必开得这样大。我几次歉意地说同他换换,他一摆手说,草原上的风比这还大。

    终于,北京到了。我拎起蘑菇箱子同车友们告别,对大家说,我代表自己和妈妈谢谢你们!

    大家说,你快回家去看妈妈吧。

    由于路上蒸发了水分,白蘑菇比以前轻了许多。我走得很快,就要出站台的时候,青海汉子追上我,说,有一件很要紧的事,忘了同你交待——白蘑菇炖鸡最鲜。

    妈妈喝着鸡汤说,青海的白蘑菇味道真好!

(选自毕淑敏《我的人生笔记》,有删节)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一个永恒的范仲淹

梁衡

    山东青州为中国最古老的行政区之一。当年大禹治水后将中国分为九州,即有青州,禹贡图上有记。现在人们到青州来,主要是两件事,一是上山“拜寿”,二是到城里凭吊范仲淹。

    出青州城南五里,有一山名云门山。自山脚下遥望山顶,崖上隐隐有一寿字,这就是人们要来看的奇迹。一条石阶小路折转而上,两边一色翠柏,枝枝蔓蔓,撒满沟沟壑壑。树并不很粗,却坚劲挺拔,都生在石上。树根缘石壁而行,如闪电裂空;树干破石而出,如大迎风。偶有一两株树直挡路中,那是修路时不忍斫损,特意留下的,树皮已被游人摸得油光。环视四周,让人感到往日岁月的细密。片刻我们爬到半山望寿阁,在这里小憩,山顶石壁上的大红寿字已历历在目。

    这是世界上最大的寿字,是书法的精品、极品,日本的书道专家还常渡海西来顶礼膜拜呢。这是明代嘉靖三十九年,青州衡王为自己祝寿时所刻,距今已四百多年。山上残雪未消,我在料峭春风中,细细端详这个奇迹。这字高七点五米,宽三点七米,也不知当初怎样写上去、刻出来,却又这样不失间架结构,点画笔意。这衡王创造了奇迹,但他当时的目的并不为艺术。衡王刻字希冀自己长寿百岁,同时也向老百姓摆摆皇族的威风。但是数代之后衡王府就被抄家,命不能永存,威风也早风吹雨打去。倒是这个有艺术价值的寿字,寿到如今。

    从山上下来,到青州城西去谒范公祠。这是人们为纪念北宋名臣范仲淹所修,千年来香火不绝。这祠并不大,大约就是两个篮球场大的院子。院心有一井,名范公井,传为范仲淹所修。这井水也不一般,清冽有加,传范仲淹公余用此水调成一种“青州白丸药”,治民痼疾,颇有奇效。如同情人的信物,这井成了后人怀念范公的依托。宋人有诗云:“甘情汲取无穷已,好似希文昔日心。”(范仲淹字希文)现在这井还水清如镜。

    正东有祠堂,有范公像及其生平壁画。祠堂左右供欧阳修和富弼,他们都是当年推行庆历新政时的主持。院南有竹林一片,千竿翠竹,蔚然秀地灵之气。竹后有碑廊,廊中刻有范公的名文《岳阳楼记》。院心有古木三株,为唐楸宋槐,可知这祠的久远。树之北有冯玉祥将军的隶书碑联:“兵甲富胸中,纵教他虏骑横飞,也怕那范小老子;忧乐观天下,愿今人砥砺振奋,都学这秀才先生。”这两句话准确地概括了范公的一生。

    范仲淹从小丧父,家境贫寒。他发奋读书,早起煮一小盆粥,粥凉后划为四块,这就是他一天的饭食。以后他科举得官,授龙图阁大学士,为政清廉,且力图革新。后来,西夏频频入侵,朝中无军事人才,他以文官身份统兵戍边,大败敌寇。西夏人惊呼“他胸中自有雄兵百万”,边民尊称为“龙图老子”。连皇帝都按着地图说:“有仲淹在,朕就不愁了。”后又调回朝中主持庆历新政的改革,大刀阔斧地除旧图新,又频繁调各地任职,亲自推行地方政治的革新。无论在边防,在朝中,在地方,他总是“进亦忧,退亦忧”。其忧国忧民之心如炽如焰。范仲淹是一个诸葛亮、周恩来式的政治家,一生主要是实践,他按自己认定的处世治国之道,鞠躬尽瘁地去做,将全部才华都投身到处理具体政务、军务中去,并不着意为文。不是没有文才,是没有时间。

    皇佑三年(一〇五一)范仲淹到青州任知府,这是他的官宦生涯也是人生旅途的最后一站。第二年即病逝了。《岳阳楼记》是他去世前七年,因病从前线调内地任职时所作。正如《出师表》一样,这是一个伟人后期的作品,也是他一生思想的结晶。我能想见,一个老人在这小院中,在井亭下、竹林中是怎样的焦躁徘徊,自责自求,忧国忧民。他回忆着“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的戍边生活;回忆着“居庙堂之上”,伴君勤政的艰辛;回忆赈灾放粮,所见到的平民水火之苦,他总结历代先贤和自己一生的政治阅历,终于长叹一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声大彻大悟的慨叹如名刹大庙里的钟声浑厚沉远,震悟大千。这一声大叹悠悠千年,激励着多少志士仁人,匡正了多少仕人官宦。

    《岳阳楼记》并不在岳阳楼上所作,洞庭湖之大观当时也不在先生眼前。可以说这是一篇借题发挥之作。范公将他对人生、社会的理解,将他一生经历的政治波涛,将他胸中起伏的思潮,一起借洞庭湖的万千气象,倾泻而出,然而又顿然一收,总成这句名言,化为彩虹,横跨天际,光照千秋。

    我在院中徘徊,而对范公、欧阳公和富公的神位,默想千年古史中,如他们这样职位的官员有多少,如他们这样勤勉治事的人又有多少,但为什么只有范仲淹才教人千年永记,时时不忘呢?我想,个人只有辛苦的实践,诚实的牺牲还不行,这些只能随寿而终,只能被同时代的人理解。更重要的是,他要能创造一种精神,能提炼出一种符合民心,符合历史规律的思想。是那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言,是这种进步的忧乐观使范仲淹得到了永恒。

    春风拂动唐楸宋槐的新枝,翠竹摆动着嫩绿的叶片,这古祠在岁月长河中又迈入新的一年。范公端坐祠内,默默享受这满院春光。

(选自《梁衡散文集》,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小题。

妈妈的心动法则

丁朝炊

①几天前和老爸逛街,一家玩具店正在出售新上市的毛绒玩具,因为邻近学校,小学生们将货架围得密不透风。我开玩笑说,要是我还是小朋友就好了,肯定加入他们买上好几个。我爸听后,二话不说就拉着我向店里走去。我正疑惑这小老头怎么一反常态地鼓励我买他一向看不上的“无用之物”,一扭头就看见他径直走向最左侧的货架,让店员取下最高处那只分外惹眼的大红厚嘴唇的绿皮鸭子玩偶。他细致地拍去塑封袋上积年的灰,将鸭子重新装进一个礼品袋。我猜,一定是因为过于丑陋,以至于来来往往这么多人都不曾选中它,我爸却欢喜地提着它向我走来,抱过我手上的菠萝熊,一并结账。

②原来给我买是次要的,他是一眼就相中了那只丑鸭子。

③我爸说:“你提着吧,我一个大男人提着毛绒玩具不太合适。”我说:“那你还兴冲冲地买,原来是拿我打掩护呀! 它太丑了,我也不好意思一路抱着。”我爸理直气壮地说:“买来送给你妈妈的,你提一下怎么了?”一听到绿皮鸭是送给我妈的,我爸的反常举动瞬间变得合理了。回家后的情景正如他所料,我妈对丑鸭子爱不释手,还问我为啥不挑个巴掌大小的,方便挂在包上。

④我妈永远会对这些莫名其妙的丑东西心动。橱柜里凑不成一套的锅碗瓢盆,各有各的突兀; 几个摆在阳台上的拟人状陶瓷花盆,嘴歪眼斜的表情在傍晚总透着一丝诡异……家里的装修也是她一手包办的,风格虽谈不上出格,但我总觉得土黄色的窗帘与淡紫色的木门来自互相敌对的星系。以前我常常到同学家玩耍,却不敢邀请他们来我家做客,因为别人的家美得千篇一律,只有我家丑得别具一格。

⑤升入寄宿制中学后,学校的校服土气臃肿,爱美的同学想方设法地将裤腿收紧,把上衣改短,或是在校服背后空白处画上凸显个性的图案。我却十分庆幸它的存在,能让我暂时脱下自己花花绿绿的衣服,融入集体。我缩进宽大的校服里,将我妈织的花毛衣、厚棉裤尽数掩盖,只露出一节纤细的脚踝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只因同学们说这样足够时髦。我的左腿比右腿长两厘米,走路时微跛,这比外在的打扮更让我羞愧。那时网购尚未普及、为了掩饰不足,我托服装店的姐姐高价从市里带回增高鞋垫。那时、我对外貌的在意程度达到顶峰,开始在头发、指甲、眼睫毛上下功夫,书包里多了小圆镜和黑梳子,时时刻刻都在维持所谓的美丽。殊不知“美丽”来自对他人的观望,模仿又把这种观望带向虚假的一边。

⑥初二那年的冬至,气温骤降,我妈将一个绿色的保温瓶送到校门口,那时候火家都在用小巧特致的暖手宝,如手中的保温瓶早已落伍,何况还是扎眼的荧光绿色。她的另一只手则端着一只褐色搪瓷碗。保安告诉她,附近搞卫生的班级就是我所在的班级、她就隔着铁门喊我的乳名,我听到后赶忙跑过去。同桌以为我是太兴奋,其实我只是不想让我妈继续喊我的乳名。更重要的是,跑步能遮掩我的缺陷,让我的脚步不至于在一众同.学的目光下出现异样。我夺过她手中的物品转身就跑。没想到,我踩上了准备装袋的落叶堆,摔得人仰马翻,碗里的荠菜馅饺子与增高鞋垫落到一处。我顾不上摔痛的手肘,快速爬起来,灰溜溜地奔回宿舍。

⑦而后我年纪渐长,急于摆脱我妈的“审丑霸凌”,自行挑选了一大堆时髦的衣服,依自己的喜好改造卧室。当我回头再看那些照片,我对自己叛逆且幼稚的行为感到好笑。如今,躺在妈妈买的牡丹印花床单上,我也没有了过去的抵触,反而觉得心安。她严格把控这些物件的品质,从来不会只为“颜值”买单。我出生前买的木脚盆到现在依旧完好如新,被我嫌弃的绿保温瓶也还妥当地保存在床下。我的跛脚在妈妈那儿也成了标志,她举起自己的右手说:只要你走路,我保证能在乌的校服堆里认出你; 我的小指也有点儿弯,但你爸从来不会牵错。

⑧受我妈的影响,我现在也会买些丑到极致的玩意儿,比如表情夸张的马踏飞燕玩偶、奇形怪状的缘头套、丑萌的鸡爪袜等,一开始是被丑吸引,而后生出趣味。我也因此找到一些同频共振的人,开始发现这些丑陋事物外表下的优点,也渐渐理解了妈妈的心动法则。

⑨卫与美的界限从来不是我妈“爱”的分水岭。她时常这么解释使自己心动的丑:“粑粑柑很丑,但营养丰富,美味多汁;我家的中华田园犬虽然毛色不均,脸上还有黑斑;但性格温顺,还会帮我叼着菜篮……”我妈不是分不清美与丑,她的审丑观里透着一丝中国哲学的意味,从不把丑视作美的对立面、而是作为其中一部分来看待,美丑平等,相互转化。

⑩正如史蒂芬·贝利在《审丑》一书中所言:“审美中有一条不变的法则,仔细观察万物,去思索和探寻其中所包含的意义。丑作为美的一个方面,显然也遵循这个法则。”

⑪我妈在数十年的生活经验里无师自通,建立了自己的观察体系,她郑重其事地宣称:“只有美的世界该多无趣,我要保护这些丑的东西,它们也有被爱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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