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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论述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届陕西省黄陵中学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第四次月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教育公共服务的方式:民主协商对话

    受传统公共行政的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起来的公共教育体制,都是由政府举办并向社会提供教育服务的,因而具有强烈的国家垄断色彩。公民在向国家纳税之后,只能无条件地接受由政府设立的公立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他们对于公立学校提供的教育没有任何发言权,只能被动地接受。此外,由于政府的垄断,公立学校的办学完全根据政府的计划进行,而不必直接面对学习者的选择和同行的竞争,对于家长和学生的教育需求可以置之不理。针对政府垄断学校教育供给的局面和政府漠视家长和学生教育需求的状况,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出“社会公众是政府顾客”的理念,坚持“顾客至上”。认为政府的职责就是根据“顾客”的需要提供回应性的教育服务,要尊重并赋予顾客应有的权利,坚持“顾客导向”,以“顾客满意”为宗旨。

    然而,新公共服务理论也认为,与政府互动的并不简单地是顾客,同时还是公民。与政府直接交易的人的确可以被视为顾客,但从政府那里接受一种职业服务——例如教育——的人则可以恰当地被称之为当事人、公民。公民不只是顾客,他们是“所有者或主人”。正因为接受政府服务的人是“所有者或主人”,而不单纯是“顾客”,因此,有权参与决定政府提供哪些公共服务。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服务,以及以什么方式提供公共服务等等,而不单单是处于服从、被动接受的地位。换言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应该坚持民主协商对话的方式。这就要求公共管理者积极回应公民的要求,倾听公民呼声,方便公民选择,鼓励公民参与,部门绩效评价以公民为主体等。

    教育领域的民主协商对话要求公民成为教育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主体,让公民来参与教育决策的制定,让公民和政府共享政策制定的权由;关注教育政策的回应性,建立公民表达教育利益和诉求的畅通渠道,培养公民的教育责任意识。实践还证明,只有注重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中的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才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政策的实施才具有效力。对政府而言,则应该致力于搭建舞台。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与公众的沟通对话机制、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和公众民主参与的决策机制,以确保政府与公众进行无拘无束、真诚的对话,共商教育公共事务应该选择的发展方向,而不只是政府官员或公务员在主观臆想。只有这样,教育的公共利益属性才能实现。

    另外,作为教育公共事务当事人的公民有责任主动关注教育发展状况,参与政府的教育管理活动,在活动中推动教育的发展,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从而实现教育效能的最大化。通过政府与公众良好的沟通对话机制,通过与政府的全面接触,通过这种各方力量都能参与公共政策的计划和决策的机制,可以使政府部门及时了解到公民的教育需求、愿望和抱怨,获得大量反馈信息,提高政府对外在环境的敏感度和回应性,更好的改善教育公共产品和服务。同时,还可以提高公众对公共事业的参与热情,满足公众的尊重需求和表现需求,也使公众加深对政府的认知、理解和忠诚感,形成政府与公众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氛围。

    因此,在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新背景下,教育的公共服务性要求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机关以民主协商对话的方式提供教育服务,同时致力于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与公众沟通对话的机制。这样做,才能推动政府对教育负起责任,同时满足和尊重了公民合理的教育需求,形成了公民和政府之间的良好信任与合作关系,共同促进教育的发展。

(摘自《教育与管理》2014第9期)

(1)、对于“教育公共服务”必须“民主协商对话”的理由,下列分析不当的一项是(    )

A、二战以后,由政府举办的公共教育体制,在向社会提供教育服务时,有强烈的国家垄断色彩。 B、公立学校由于政府垄断,只需根据政府计划办学即可,不必直面学习者的选择和同行竞争。 C、由政府垄断的教育,漠视家长和学生的教育需求,不符合新公共服务理论“顾客至上”观念。 D、公共教育的服务对象,不仅仅是顾客,还是公民,是主人,有权选择教育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在传统公共行政的影响F,公民只能被动接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教育服务,无从主张自己的教育需求。 B、在教育公共服务中,公民不只是与政府进行直接交易的顾客,还是纳税后接受政府职业服务的主人。 C、在教育领域实行民主协商对话,必须让公民作为制定与实施教育政策的主体,享有教育政策决定权。 D、公民参与教育决策,不仅要有权力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要主动关注、推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教育公共服务领域,应该消除传统公共行政国家垄断的影响,坚持新公共管理理论构建服务型政府的理念, B、实践证明,如果不让公众参与教育政策的制定,那么教育政策就没有合理性与合法性,实施起来就没有效力。 C、要想实现教育的公共利益属性,政府就必须搭建舞台,确保与公众就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方向进行真诚对话。 D、政府与公众良好的通对话机制,可以改善教育公共产品和服务,最终目的是使公众加深对政府的忠诚感。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切文学艺术作品的内涵,特别是感情的内涵,主要是通过它的艺术旋律表达出来的。

    书法艺术旋律是一篇书法整体的抑扬顿挫、起承转合,整体的跌宕起伏、大起大落、大开大阖。这里重要的是整体,其次才是局部。在整体旋律中,每一个字的用笔与结体,又以其大小、粗细、斜正、枯湿、长阔、轻重、快慢、断续,作出了与旋律相协调的变化,从而增加了整体旋律的艺术魅力。孙子兵法:“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书法旋律也是如此。

    行气,有助于加强整体旋律的艺术感染力,但代替不了整体的旋律,它不是旋律的同义语。行气,是书写字句时气势的连贯与呼应,它的产生也是由于书法家对于诗文感情的感受或由于形式的需要。但是,它的产生是源于字句的各行各句,于是所表达出来的艺术魅力也便局限于本行的范围,而缺乏宏观的视野与整体的安排。

    旋律,是从整体布局出发,用包括行气在内的多样的艺术手段,以托出诗文的感情或是景色为目的所安排的大开大阖的艺术节奏。有时,由于内涵的需要,甚至暂时把诗句的书写运行在中途停断一段时间,留下一段空白,也是艺术旋律的表达手段之一,这就更不是仅仅着眼于局部的行气所能包括的了。

    没有整体的艺术旋律,便没有深沉的艺术。千百年来,书法作品,把诗词文赋所描写的人世间如此复杂的事物、如此不同的感情,都放置于一个同样平齐方正的算盘式的固定框架中,把本来看起来、读起来节奏长短、错落有致的诗句文辞,一律写成了难以断句、千篇一律的字群,这将如何去感动读者感情的心弦?

    中国历代书法,在用笔、结体上,创造并留下了丰富的遗产,在局部行气上,有许多有益的探索,但长期忽略了对整体艺术旋律的研究和运用,这大大埋没了书法艺术震撼读者感情的力量。

    宋陆放翁诗曰:“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书法亦然。如向音乐借鉴,安排书法的整体旋律,其实和为歌词谱一支曲相仿,是诗文感情的波澜起伏决定了书法旋律的跌宕起伏。再读一遍白居易《琵琶行》当是有益的,其中关于乐声的描写,那其实也是一篇对书法旋律的描写。向绘画借鉴。绘画中疏密、粗细、断续、曲直的对比,中锋、侧锋、顺锋、逆锋的运用,布局和变形的画理,都能使书法艺术得到借鉴。书法中画意的布局,不仅能使诗文中画意的描写得到加强,更能使诗文的感情得到充分的抒发。历代一些有创意的书法家中,同时也是画家的甚多。还可向武术借鉴、向大自然借鉴,从文学中研究、从社会生活中学习。

    在艺术旋律这片辽阔的天地里,中国书法必将会产生千万朵撼人心魄的艺术花朵。

阅读材料,完成小题。

春节传统文化亟待重视起来

    “腊八粥,喝几天,哩哩啦啦二十二;二十三,糖瓜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冻豆腐;二十六,去买肉;二十七,宰公鸡;二十八,把面发;二十九,蒸馒头;三十晚上熬一宿;初一,初二满街走。”这些童谣,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年习俗”,这也是人们记忆中的“年味儿”。

    然而,这些老传统对于现代人而言,已经渐行渐远。一方面,生活节奏的加快,让人鲜有时间和精力去体会这些“慢幸福”;另一方面,伴随娱乐方式多元,人们追求多样性的年节,也导致了这些老传统习俗的式微;再者,“互联网+”赋予了传统春节全新的载体,让老习俗有了新载体。但是,诚如专家所言,“传统节日承载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是民众审美情趣、伦理关系与消费习惯的集中展示日。”传统节日在今天有着更为丰富的现代价值,对“传承文化认知、增强民族认同”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不能任由春节传统文化一再式微,对其亟待重视起来。

    首先,法律推动民俗保护势在必行。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其中文化部申报的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6个传统节日均被列入其中。地方立法也应为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其次,应搭乘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列车。二〇一八年中央一号文件就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扫房、祭灶、春联、爆竹、压岁钱……与春节有关的习俗都带有农耕文明的印记。所以,春节传统文化完全可以借机实现再振兴。

    同样,让春节传统文化氛围浓郁起来,也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比如,文化部门与热心企业共同搭台,让春节传统文化有施展拳脚的平台;于我们个人而言,更应该明白春节不是一个单纯的吃喝玩乐的节日,铭记春节传统文化,并通过多种形式传承下去,也是我们当代人的使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供祀是书院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藏书、讲学一起并称为书院的三大事业。书院作为与官学并行的教育组织,其供祀活动及其社会意义主要存在于文化层面。

    在儒家传统教育中,知识教育与道德教育被认为同等重要,因而对书院教育而言,教学空间和供祀空间是必不可少的两大组成部分。供祀作为一种具体规范的展礼、学礼活动,历来受到古代教育者的高度重视。庙堂本是儒家尊孔祭孔之所,由于儒家思想的精微体现在对孔子学说的传承上,书院兴建孔庙并定期举行供祀仪式,彰显了孔子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和道德境界。这种严谨而规范的供祀形式作为书院的文化“规则”,一直受到书院管理者甚至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书院的文化发展要依靠学术传播,即依靠对本学派学术旨趣的传承,除了对本学派的“文本”进行阅读和阐释外,还要从精神上进行传承。对本学派和本书院历史上具有影响的先贤进行供祀,表明了书院作为一个学术组织拥有的行为规范和精神特色。南宋以来的书院无不将供祀本学派先贤作为标榜自身“正道脉而定所宗”的学术追求,如白鹿洞书院的“宗儒祠”供祀周敦颐、朱熹等人,就体现了其学术旨趣。

    书院供祀并非单纯学术上的追求,在漫长的制度化发展过程中,书院已经从一种单纯的教育组织发展为集教学、藏书、祭祀、出版、经营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社会组织。官方的扶持、地方贤达的资助、民众的认同和参与,是书院巩固地位、扩大影响的重要条件,对社会上那些关心书院发展并做出重要贡献的名宦和贤达,书院供祀空间也为他们留有位置。如岳麓书院在明嘉靖五年(1526年)设立了“六君子堂”。这是岳麓书院专祀建院功臣的开始,显示了书院对他们功德的追怀和弘扬,也显示了书院在文化层面上与时俱进的一种追求。

    清代书院将“立德”“立功”“立言”作为选取供祀对象的标准。那些与书院发展没有直接关系,但与本地社会发展相关且有过较大影响的有功人士,也会得到书院的崇敬和供祀。这种供祀对象多元化的模式,与宋代及以前书院供祀对象的单一化相比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如康熙年间河南大梁书院供奉各类社会贤明人士达150人之多,其承载的文化意义已经远远超越了“一种规范的展礼作用”。

摘编自蒋建国《仪式崇拜与文化传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监察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国家依据自己的国情,发展出不同的监察制度体系。在我国古代,虽然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监察体系,但也形成了较高水平的对官员进行监督纠察的制度。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产生与官僚制度的形成有密切联系。在秦代,丞相掌政务,太尉掌军务,御史大夫掌监察。这种体制开创了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格局。汉承秦制,监察机构称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唐代监察机构内部形成更严密的三院制,这种体制一直沿用到明清。对地方的监察制度,秦代也已形成,郡一级派有常驻的监察御史。汉武帝时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大监察区,设刺史负监察之任。唐代对地方的监察由察院负责。明清时期,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派出巡按地方的官员称巡按御史,权力很大。对政府部门公务进行经常性稽查和监察,开始于唐。到明清时设六科给事中,其主要职责为对六部公务进行稽查、监察。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当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从总体上看,它对调节统治者内部关系、保障统治机器正常运转、澄清吏治、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分析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职责、特点,可以总结出其中蕴涵的智慧。

    监察网络覆盖面广。在中国古代,中央和地方的整个官僚体系都被纳入监察网络之中。监察制度不仅覆盖整个官僚系统,而且也涉及国家政务的方方面面,如行政监察、立法监察、人事监察、司法监察、经济监察、军事监察、仪制监察、文教监察、科考监察等。有时还派出御史进行专门监察,如巡仓御史就是为监察仓库而被特别派出的。这些监察制度囊括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涉及内容广泛、形式多样,在实践中对于纠弹违法官吏、监督国家政务实施、贯彻政策与法令等都体现出比较突出的制度功效。

    对监察官吏要求较高。严格监察官选任、规范监察官行为是贯彻实施监察制度的重要条件之一。历代选拔监察官首先要考察其道德品质,监察官必须清正廉洁、忠于职守、不徇私情、刚正不阿。其次,需科举出身,以保证其文化素养。再者,监察官要有地方工作经验。此外,监察官必须严格依法监察,如有失监、漏监或贪赃枉法,则加重处刑。如《大清律例》规定:科道官受人馈送、收人财物,以及买卖多取价利,较其他官员罪加二等处罚。御史纠弹要有实据,不得风闻言事,对于捕风捉影者予以制裁。监察官受到最高统治者的重视。比如,汉代中央最高监察官御史中丞和京畿地区的监察官在朝会中都有座位。元世祖也曾说,“中书朕左手,枢密朕右手,御史台是朕医两手的”。

    注重监察立法。随着监察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监察立法也相应地有所发展,由简单到复杂,由单项到法典化,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使得监察活动有法律根据。不仅如此,监察立法也限定了监察权的行使,使监察官不得随意超出法律范围行事。清朝的监察法《钦定台规》,集历代监察立法之大成,包括训典、宪纲、六科、各道、五城、稽查、巡察和通例八类,内容十分完备。这也是中国古代治理中重视法律作用的表现。这种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监察法体系,不仅具体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鲜明特色,而且在世界监察法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产生于中华文化土壤,其发展历程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的智慧与创造。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古代的监察智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从屡屡创下收视率纪录的综艺节目,到各大博物馆开发的文创产品,再到回头率颇高的“汉服控”,近年来,传统文化不断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公众眼前。

    传统文化正在成为一种时尚新潮,对10年前的很多人而言,这大约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悄然勃兴又猛然袭来的这股“国潮”,不仅让许多曾经对“传统”充满反叛心理的年轻人,心甘情愿成为传统文化的坐下门徒,也让整个社会有些始料未及,惊讶透着欣喜。

    放眼望去,几乎年轻人感兴趣的每一个时尚领域,都不难看到传统文化的身影。曾经饱受争议的汉服社群逐渐从小众迈向大众,成了许多年轻人的精神图腾;古筝、二胡等传统乐器走出了曲高和寡的音乐厅,登上了弹幕视频网站的播放热榜;潮牌衣服、潮牌球鞋等这些年轻人热衷的时尚消费品,开始越来越频繁地呈现和使用传统文化的符号与要素;在小说、影视、游戏、文创等领域中,传统文化为原创者们提供着源源不绝的灵感源泉,而那些从传统文化之中脱胎,嬗变而成的文化作品,更是备受青少年群体的追捧和喜爱。

    在诸多影响传统文化“再流行”的要素当中,最关键的是两个:社会发展的需求与产业资本的流动。只有摸淸其对传统文化复兴的具体影响,我们才能对这股潮流的本质有更深刻的理解,从而更好地认识、融入、引导这种潮流。

    在这两大要素中,更重要也更基本的是社会发展的需求。任何一种潮流能在任何一个地兴起、流行,其原始动力必然是其迎合了当地社会在当时的某种迫切需求。工装裤的流行,迎合了二次工业革命中社会大众对生产便利的追求;社交网络的流行,迎合了当代人在网络时代对更丰富的人际联结的渴望……正如这些例子一样,原本给人以高深、保守、小众印象的中国传统文化,能够进入流行的殿堂,重新焕发出生命力,同样与中国社会在今天这一发展阶段的特定需求密切相关。这个需求,便是一个社会在崛起、上升期产生的自我认同与自我肯定的需求。

    社会需求为流行趋势提供的原动力固然至关重要,但却并不足以让一股潮流如此迅速地席卷而来——在这个过程中,产业资本的流动,起着不容忽视的催化与加速作用。传统文化“再流行”的风潮,正好赶上了中国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投资热点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从民生向文化方向转移的热潮。

    对许多传统文化的民间传播者而言,产业资本的涌入“资助”了他们的个人爱好,甚至可以以此维生。对于时尚与互联网领域的那些大型企业而言,资本则给了其强劲的力量生产相关产品,推动传统文化的流行。而如何利用好这些资本,使其最大程度地发挥正面作用,同时防范其负面影响,更是传统文化潮流的传播者有必要研究的问题。

    传统文化的“再流行”,已经在这两大要素的影响下成了事实,因此似乎已经处于“完成时”。但与此同时,这股潮流将会走向何方,又将对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依然是一个“现在进行时”的不是象征残暴,而是表示他面色发黄,对照印堂勾出一个红光的形象,堂堂正正,一看就知是一位起义英雄。这都是前輩艺术家在色彩表现性格方面总结出的宝贵经验。

(摘编自魏鑫《京剧脸谱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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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世纪以前,我们都说中国文学的源头是六经。不过,到了20世纪,随着西方文学理论传入中国,并逐渐取得了统治地位,到了20世纪50年代以后,西方学术界关于神话是文学起源的观点就居于主流地位。神话是具有神圣性的关于神的故事,重在社会功用性,神话当然对西方文学影响很大。那么,在中国,文学的源头究竟是神话,还是六经呢?

    刘毓庆认为中国文学的源头是六经。他的理由有如下几个方面。中国古代没有神话概念,这就意味着神话未能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化形态而存在。所谓的上古神话,其实是对上古史的一种记述方式。徐旭生先生在《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中说:“上古时代的传说总有它历史方面的质素、核心,并不是向壁虚造的。”当下文学史著作中所讲述的上古神话,如后羿射日、女娲补天、盘古开天、共工触山等,并不是产生在上古,而是战国以后,真正属于上古的神话很有限。像精卫填海、夸父追日、黄帝战蚩尤等,这属于上古神话,而这些神话都有历史作内核,其实是上古史的神话化。即使神话存在,也构不成文学之源的功能。所谓“源”,一定要形成对“流”的规定性作用才行。即所谓“本立而道生,源治而流清”,它要决定其“流”之巨细清浊。只有有了“流”,“源”的意义才能成立。尽管中国上古产生过神话,但这些神话对中国文学并没有规定性,形不成“源”的功能。无论怎样抬高它,它也无法取得像希腊神话在欧洲文学史上那样的地位,它对中国文学发展的影响并不像研究者所说的那般巨大。我们可以做这样的设问和思考:假如没有上古神话,中国文学是否会逊色?中国文学史是否会改变它的形态与发展方向?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个巨星如“李杜”“苏黄”“唐宋八大家”是否会出现?我想结论是很清楚的。假如没有西方学者神话研究的理论与观念的输入,恐怕至今人们也不会意识到有神话的存在。也就是说,没有神话,中国文学史不会重写;而没有六经,中国文学史则必须重写。因而把神话定位为中国文学之根,是不能成立的。将神话作为中国文学之源,是用西方概念规范中国学术的结果。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讲义》虽然是借鉴日本学者的文学史著作写成的,但仍然把“以治化为文”认作正宗。到1923年,汪剑余将林氏著作改编为《本国文学史》时,开始引入了“神话”概念,并说:“自汉以后,神话大兴。”鲁迅、茅盾都是较早研究中国神话的学者,但鲁迅撰写的《汉文学史纲要》和茅盾撰写的《中国文学变迁史》中,都没有给神话位置。神话为文学史作者普遍关注,应该是在上世纪中叶的事情。这其中当然有中国神话资料钩沉工作取得的进展,更重要的是随着苏联文学理论的传入,神话被认为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发展里程。希腊神话是希腊艺术的土壤和前提,由此有人推论中国上古也应该像希腊一样有一个神话为主体艺术的时代,神话也应该是中国文学艺术的土壤和前提。如陆侃如、冯沅君《中国古典文学简史》、李长之《中国文学史略稿》、詹安泰《中国文学史》、杨公骥《中国文学》等,都是将神话作为中国文学史的开端来论述的。

——(摘编自《中国文学的源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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