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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7高考语文全国卷Ⅲ压轴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关于书法中的匠气

     “匠气”一词在书法中体现为用笔千篇一律,技艺太过精熟而缺少变化,看不到灵动之处,过于死板。

    一幅书作给人产生了匠气的观感,是有多方面原因的。首先是临写的方法不得当,太过单一。匠气十足的书法作品,往往给人程序化的机械感。点画、结体、章法无法给人出人意料、眼前一亮的快感,让人觉得乏善可陈。我们看到明清时期的馆阁体,中规中矩、缺乏个性,在偌大篇幅下的文字抄写中,墨色光润,没有干湿浓淡之别,结体板正,起收笔千篇一律。清代洪亮吉在《北江书画》里谈道:“今楷书之匀圆丰满者,谓之‘馆阁体,类皆千手雷同。”其发展的极致就是“千人一面”,全然没有书法艺术所需要的辨识度、独特性,后期成为了僵化的工匠式劳动。以其为范本临写,久而久之也将陷入一个死循环。若一个人经年累月地积攒了习书的坏习惯,日复一日地养成了匠气,将是十分危险的。

    另外,一些当代书家,虽然在技巧上达到了一定的水准,但是在个人自身修养上极度匮乏,这也很容易使得笔下的作品流于俗气。书法是一门除了技艺,还需要不断养修为、内涵的艺术。古时书法只是作为文人士大夫在学习各类文化知识基础上的一门技能,文人雅士以书法为日常书写,同时兼具直抒胸臆、休闲娱乐的意趣,他们不以书法为谋生工具,书法并没有与金钱利益挂钩,因而他们笔下的书法作品显露出书卷气,有丰厚的学养意味。可以说古人是先做学问,后写书法。而今人少养学问,埋头写字,不少人以书法作为谋生的工具,书法作品成了买卖的筹码。如此一来,匠气的书法家自然居多。书家的个人精神风貌通过形质、线条落于笔端,立见高下。弘一法师的书法为后世所称道,就是因为通过观其书作,觉其无烟火气息,无庙堂森严,让人心生平静、安宁。他在广泛的艺术门类领域里所积淀的学养,自然不同于那些只懂埋头练字而忽视读书养精神的字匠。

    匠气是应该尽量规避的,但却应有匠心,即工匠精神。文艺评论家陈履生说:“工匠精神即是民族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它是中国历史文脉的基因,是能够映现中华文明的底板。”孙虔礼也说:“察之者尚精,拟之者贵似”。我们临习楷体,就需要这样的工匠精神。楷书最讲究精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欧体楷书以结体严谨、点线到位著称,如果不能秉持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去临习,临摹的准确性便大打折扣,那么楷书的韵致、韵味便有所损害。即使是如行书、草书这样的快写书体,仍然需要慢临,需要推敲。米芾曾言:“余写《海岱诗》,三四次写,间有一两次好,信书亦一难事”。可见即使是率性而为的米芾,对创作的态度也仍然是严谨的,不是随意而就的。

    总之,书法艺术应当毕生修为,不仅在锤炼技法之时应避免过度熟练,还需不断地积累自己的文化修养,如此才可避除匠气。

(摘编自《艺术科技》2016年10期)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写书法时如果只是技艺过于精熟,而缺少变化和灵动之处,致使用笔千篇一律,过于死板,这种表现被称为书法中的“匠气”。 B、明清时期的馆阁体,主要是指一种“匀圆丰满”而又中规中矩、结体板正、缺乏个性的楷体书法,常给人以“千手雷同”之感。 C、今人只顾埋头写字,而忽视了读书养精神,只把书法作为谋生的工具,书法作品变成了买卖的筹码,导致在今天充满匠气的书法家越来越多。 D、行书、草书,虽属于快写体书去,但也仍需要慢临、推敲,就连平时率性而为的著名书法家米芾创作时的态度也是非常严谨的。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古人笔下的的书法作品往往有丰富的学养意味,这是因为古人是先做学问,后写书法,他们不以之为谋生工具,书法也未与金钱利益挂钩。 B、弘一法师在广泛的艺术门类领域里积淀的丰富学养,使得他的书法作品无烟火气息,无庙堂森严,让人心生平静、安宁。 C、工匠精神不仅是学习书法避除匠气所必需的一种严谨态度,更是我的民族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的重要体现。 D、书法艺术应当毕生修为,要注重锤炼技法,但同时也应避免技艺过度熟练而导致用笔千篇一律,这样就可以避除匠气。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如果以一部缺乏必须的辨识度和独特性的书法作品为范本进行临写,就可能陷入僵化的工匠式劳动,时间久了就极容易形成匠气。 B、通过书法作品的形制、线条,可见书家个人精神风貌的高下;同样,若书家在自身修养上极度匮乏,也容易使作品流于俗气。 C、楷书最讲究精准,临习时更需要秉持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否则楷书的韵致、韵味便有所损害,临摹的准确性也随之大打折扣。 D、书法临习应该有匠心,即工匠精神。孙虔礼的“察之者尚精,拟之者贵似”就是在强调对书法作品的观察要精准,临习要形神酷似。
举一反三
阅读下列文章回答问题。

①儒家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为政在人”,“人”即治于人的“人民”和治人的“人才”;为政在人的核心是服务人民的人才与人民的需求要和谐促进。

②为政之首在选人,儒家推重“尚贤使能”,打破亲亲关系。孟子认为,选用贤才时,应当允许关系疏远的人越过关系亲近的人。荀子也宣称:王公贵族的子孙,如果没有德才,那就只能沦为平民百姓。相反,平民百姓的子孙,如果德才兼备,就应当把他选拔到政府去担任官职;推举贤能只应遵循一条标准,即使他是一位有德才的人,既不能因他是自己的仇人而不推举,更不能因他是自己的亲属而降低条件。

③其次在管人。儒家认为礼治德教是最根本的。孔子说,平时对老百姓不进行教育,而到他犯了法时就杀他,这叫做暴虐。推论下去,人才也需要时时接受教育,而不能单靠法的威严来慑服他们。礼治德教是建立在人们内心自觉的基础之上的,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具有这种自觉性的,而每一个人也很难时时事事处处都做到自觉。尤其是掌握了国家权力的人才们,稳定而持久的自觉性更难得到保证。因此,为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而带有强制性的法治刑罚,也是不可缺少的。

④儒家强调“为政在人”不是说不要“法”,是说在“法”与“人”二者中,“人”的因素更为重要。荀子指出,不用道德教育,只依靠刑罚,法律条令再详细周密,也是防不胜防的。相反,如只用道德教育而不用刑罚,那么丑恶就得不到应有的惩治,这也是不行的。荀子认为:法是不能独立起作用的,而依法所推衍出来的各种政策条令也不可能自动地产生。只有有了好的执行者,法令和律条才能发挥其作用,否则就没有任何作用。法是治理国家的基础,而有德有才的人则是法的本原。法是需要人去执行的,特别是需要人按照不断变化着的实际情况去施行的。所以,儒家主张人法并重,重在择人执法的思想,很有积极意义。关于礼与法之间的关系,荀子认为礼是立法的依据和基本原则,因而两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⑤为政的目的是养民。孟子总结夏、商二代灭亡教训时说:夏桀和商纣失天下的主要原因是失去了民心。养民莫于养心。那如何才能得民心呢?那就是,人民希望得到的东西,要想方设法给予他们、满足他们,而人民厌恶的东西绝不要强加给他们。当周推翻商纣统治后,周武王和周公旦等认真地结了商朝亡国的教训,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失德和失民。因此,他们反复地告诫其子孙须“敬德保民”,然后才有可能长久地保住天下。

⑥荀子说天生万民,并不是为了君主;相反,天设立君主,则是为了人民百姓。其“立君为民”的思想得到了黄宗羲的进一步发挥。黄宗羲认为设立百官是为天下、为万民服务,而不是为君主、为一姓卖命。君臣只是分工不同,但都得为天下万民服务。因此,他们之间应是平等的师友关系,而不是主仆关系。

⑦养民须富民。荀子说使国家和人民富足的重要方法是“节用裕民”。“节用”即严格按照礼制规定,限制各级官吏和行政部门的费用不至于过度。“裕民”是说要给百姓以优厚的政策,使他们得以富裕。如:少收农田赋税,减轻交易市场的税收,尽量少动用民工,绝不能误了农时等。百姓得到优厚政策的保护,生产就会成百倍地增长,人民就会富裕,物产就会丰裕。老百姓富裕了,自然也就知礼节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在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大体上说来,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变动大的社会,也就不易成为血缘社会。社会的稳定是指它的结构的静止,填入结构中各个地位的个人是不能静止的,他们受着生命的限制。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生育,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足自给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社群包含着地域的涵义。村落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多余的,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但是人还是要流动的。乡土社会中人口繁殖的血缘社群,若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居了,那是因为这社群所需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的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社群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

    如果分出去的社群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看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这种例子在移民社会中很多。我们的祖宗在吴江已有二十多代,但是在我们的灯笼上却贴着“江夏费”的大红字。江夏是在湖北,从地缘上说我有什么理由和江夏攀关系?真和我的孩子一般,凭什么可以和她从来没有到过的吴江发生地缘呢?在这里很显然在我们乡土社会里地缘还没有独立成为一种构成团结力的关系。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地方去的并不能像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但是事实上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却相当困难。我常在各地的村子里看到被称为“客边”“新客”“外村人”等的人物。在户口册上也有注明“寄籍”的。这些寄居于社区边缘上的人物并不能说已插入了这村落社群中,因为他们常常得不到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他们不被视作自己人,不被人所信托。我已说过乡土社会是个亲密的社会,这些人却是“陌生人”,来历不明,形迹可疑。

    从街集贸易发展到店面贸易的过程中,“客边”的地位有了特殊的方便了。寄籍在血缘性地区边缘上的外边人成了商业活动的媒介。村子里的人对他可以讲价钱,可以当场算清,不必讲人情,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所以依我所知道的村子里开店面的,除了穷苦的老年人摆个摊子,等于是乞丐性质外,大多是外边来的“新客”。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摘自费孝通《乡土中国》,有删改)

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英国权威的科学杂志《自然》上刊登的一篇美国科学家的论文说,研究人员在实验室里把抗虫害转基因玉米“BT 玉米”的花粉撒在苦苣菜叶上,然后让蝴蝶幼虫啃食这些菜叶。四天之后,有44%的幼虫死亡,活着的幼虫身体也较小,而且没有精神。而另一组幼虫啃食撒有普通玉米花粉的菜叶,就没有发生类似现象。另据英国科学家的研究,与一般大豆相比,耐除草剂的转基因大豆中,防癌的成分异黄酮减少了。这些结论引起了科学家的担心,也引起了世界范围的不安。

    苏格兰科学家普斯陶伊的转基因土豆研究,情况却有所不同。去年秋季,普斯陶伊称,自己一项未经发表的实验结果证明,年幼老鼠食用转基因土豆10天后,其肾脏、脾和消化道都出现损伤,而且免疫系统也遭到破坏,他将这一切归咎于对土豆的基因操作本身。他的结论据说得到了14个国家20名科学家的支持。但英国最具权威的科研机构英国皇家学会宣布,该学会组织的6人专家组经过详细评估发现,他的研究无论在设计上,还是在操作和数据上,都充满漏洞,他的结论无法成立。然而,这场在英国引起并跨出国界的轩然大波却至今未平。

    转基因技术是一项先进的生物科学技术,这一点已在世界范围内取得共识。美国是转基因技术最先进的国家,据统计,美国的大学、科研机关和企业等已经开发出上百个转基因作物品种,其中仅有43个品种的安全性得到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确认。面临转基因玉米和大豆正在进行大面积种植与大量出口以及由此引发争议的现状,美国国家科学院已经郑重承诺,将就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展开全面调查。看来,在发展转基因技术的同时,也是应当注意吸取任何一种现代工业技术发展过程中的教训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中国悠久的历史中,祭祖是一个极为重要且富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化符号。

    中国人祭祖的历史十分悠久。最初,人们对于梦和死亡现象非常困惑,试图给予合理的解释,于是人类发明了灵魂的概念,并认为,灵魂是独立的,会在人睡觉或出神时离开身体,当人死了就会永远离开身体。亡人的肉身会腐烂消失,但灵魂一直存在。应如何对待这些神秘且不死的灵魂呢?人们的选择是举行祭祀。

    到目前为止,可以追溯到最早的祭祀行为是甲骨文中有关祖先祭祀的记载,如“报”“又”“岁”等。这些祭祀性文字表明祭祀是商王朝为了祈福求吉而举行的。在殷人的头脑中,祖先是令人恐惧的死者,这些人经常制造各种灾祸。为了防止祖先作祟,他们定期举行祭祀活动,通过奉献牺牲的方式取悦祖先等神灵,祈求祝福。这和《说文解字》对“祭”的解释相符合:“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

    商时期的祭祖行为具有浓厚的祖先崇拜的宗教信仰色彩,到了周代,祭祖礼仪增加了巩固国家统治的政治含义。从社会结构上看,周代是典型的宗法社会。周王自称天子,是“大宗”,同姓诸侯尊其为大宗子。这种宗法关系直接体现在宗庙设置上。《礼记·王制》谓“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祭于寝。”通过礼制严格限定不同身份群体的庙数差异,彰显了他们的社会等级差异。周代创制的宗庙体制没有被后世延续,但祭祖的文化传统却经久不衰,成为维系家族人伦关系、巩固国家统治的重要凭据。

    到了汉代,汉儒将孝道思想和祭祖礼仪结合了起来。汉儒找到了中国人祭祖的本源——孝,并进行了深度的理论阐发。自“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孝成为汉王朝治国的重要思想根基。汉朝通过优待孝子、不孝之罪入刑律、诵读《孝经》等方式,将孝文化提升为稳固国家政治统治的高度。同时,汉代统治者将孝道推广到政治、经济、教育等社会各个层面,并形成了以家族伦理为核心,逐步向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扩展的孝文化。

    汉代以后,祭祖礼仪追寻着以孝为核心的价值取向,长期活跃在人们的节日礼仪生活中。但在传统社会,礼被认为是区分社会等级身份的工具。根据“礼不下庶人”的古礼规定,庶民长期被排斥在国家礼仪制度之外。在祭祖礼仪方面,先秦至隋唐时期,祭祖礼仪长期是贵族的特权,庶民祭祖行为被排斥在国家礼制范畴之外,只能以民间习俗的方式延续着。这种两分的局面在宋代出现了转机,当时受科举制度推行引起了社会阶层结构的调整,士庶阶层的界限被打破,祭祖礼仪变成不同阶层共享的文化权利。

    中国祭祖礼仪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是朱熹《家礼》的出现,它深刻改变了祭祖礼仪发展的历史轨迹和形态面貌。《家礼》是朱熹编写的冠、婚、丧、祭四礼指南。朱熹考虑到人们举行祭礼时可能遇到的诸多难处,认为不用拘泥于繁琐的礼仪要求。为了保证可操作性,朱熹对传统祭礼进行了提炼,按照祭祀时间、地点、人物、器物、仪节五个主要方面制定了祭礼基本模式。这个模式成为宋明以来中国人举行祭祖礼仪的标准范式。(摘编自《祭祖礼仪的文化传统》,作者邵凤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2018年2月,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英文版三部曲(《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将分九卷陆续出版,这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走向世界的又一大事。中国人有“侠”情,且认为“侠”可以超越文化边界。西方文化中亚瑟王的圆桌骑士、罗宾汉式的绿林英雄,以及风靡当下的银幕上的超级英雄,在我国都有“侠”缘。

    但是,侠不是骑士,甚至不是武士。不管是骑士,还是武士,都是某种权威——往往是封建领主给予的一种身份。而侠,非身份,亦非职业。侠,其实是一种态度、一种行事方式。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中说,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太史公的看法,其实太过理想主义。在笔者看来,侠不见得真有如此伟大,反倒是韩非子的话更为直接,“侠以武犯禁”。侠,是无视“禁忌”的。“禁忌”有好有坏,这种“无视”也自然是双刃剑,是一种直接、狂放的行事方式。

    侠讲究的是豪放不羁、快意恩仇。这种“豪放不羁”,如《笑傲江湖》所描绘的,不贪高位,不惧追杀,不恋亲情,只愿与知己合奏一曲《广陵散》。侠的“快意恩仇”,如王家卫电影《东邪西毒》中的洪七,他收了贫女一个鸡蛋后,冲入王府杀了一众刀客,为贫女的弟弟报了仇,自己则在交战中被削掉一个手指。洪七是侠,他做事的原则不是“付出与回报是否对等”,而是,做这事,心里是否“痛快”。相比之下,《史记·刺客列传》中所载诸人,虽勇猛如聂政,忠义如豫让,慷慨如荆轲等,都算不得“侠”,因为他们把做事看作一种工作,而工作讲究的是按劳取酬。

    侠讲究的是一份担当。在徐克电影《七剑》中,被清兵追杀,身受重伤的傅青主,对无助的村民们说,“上天山,找帮手!”为什么天山上的剑客要帮助素不相识的傅青主和村民们?因为他们是有担当的侠。电影《佐罗》中,迭戈代替遇刺的好友前往南美行总督之职并化身蒙面侠佐罗行侠仗义,解救被欺压奴役的殖民地百姓,也是一种担当。

    侠,其实很少存在于武侠小说所热衷描绘的江湖门派中,因为那些根本就是“地下政治组织”,而不是“豪侠”的聚集地。“千秋万代,一统江湖”,与其说是武侠的宏愿,倒不如说是野心家的梦想。如果说《鹿鼎记》《书剑恩仇录》中的帮会还有个“反清复明”的宏大目标,那《笑傲江湖》中的各大门派的纷争,则是把“江湖”这个会党互相倾轧的修罗场,揭露得淋漓尽致了。武侠小说虽妙,但其对大众的影响力显然还是不敌武侠片。可惜的是,近年来,中国武侠电影势头亦渐弱。西方之侠,却风头正劲,蝙蝠侠、蜘蛛侠、钢铁侠、闪电侠、神奇女侠……一众奇侠不仅在各自电影中大显神通,更时不时地联合作战,《复仇者联盟》《正义联盟》等等,让观众应接不暇。

    其实无论东方还是西方的文学、电影艺术作品中的侠士,都是正义的化身,哪里有不公,哪里就有他们。他们代表着善良、勇敢、不畏强权、不慕金钱。他们有着常人所没有的本领、勇气和责任感。他们能为人们所不能,解救弱者于危难之中。他们身上,寄托着人们善永远打败恶、正义永远主宰世界的希望。

(摘编自王伟滨《中国武侠走进英语世界》,《光明日报》2018年1月17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市场经济是合作制度

张维迎

    有些人说市场就是让你追求私利,尔虞我诈,不管别人的死活。这样的认识是完全错误的。市场的真正功能是什么?是让人类更好地合作!而且从目前来看,市场也是促进人类合作的最有效的制度。市场经济把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扩展到陌生人之间,而且陌生人之间的合作主导着全社会。在市场经济下,与我们发生直接和间接交易的大部分人,甚至不知道他们生活在什么地方。比如你去超市买东西,这个东西是某某企业生产的,但你不认识它的老板,更不认识它的员工,这些你不认识的人确实是出于私利而生产,但他们必须实实在在地生产给你带来好处的东西,必须使你满意才能赚钱。所以市场是一个很奇妙的机制,谁还能想象出任何其他的制度可以把合作变成一个全球化的过程。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方,技术就越先进,进步就越快,新产品越层出不穷,财富就越多。

    还必须强调一点,市场化也是道德的基础。市场制度比较有效地解决了“无知”和“无耻”的问题。人类犯错误就两个原因,一个是无知,一个是无耻,特别是少数人的无耻和多数人的无知结合起来是人类最大的灾难。无耻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你为了个人私利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市场的逻辑是什么?你要幸福,首先要使别人幸福。如果别人不幸福,你自己不可能幸福。所以在市场制度下,追求个人利益不会变成无耻的行为。另一方面,市场也是减少人类无知的激励机制。生产需要大量的信息,人与人之间的合作需要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分散在许多人手中,获得这些信息需要成本。主张计划经济的人假定经济是静态的,所有的信息都是客观存在的,人们的需求是早就规定好的,资源和技术也是事前给定的,以为中央计划机关可以很容易地把每个人的信息加总起来,这是完全错误的,本身就是无知的表现。市场通过价格机制和竞争传递信息,减少了人类的无知。企业家要赚钱、要成功、实现自己的抱负,就得有足够大的能力和积极性收集、加工决策所需要的各种信息。事实上,信息也是企业家行动的结果,是主观的,不是天然存在的、客观的。或许,市场经济的最大贡献是人类知识的进步。企业家通过自己的警觉和想象力判断新产品和新技术的价值,判断消费者的需求,并用盈利与否衡量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避免了许多由于人类的无知可能导致的错误。

    市场不仅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参与者之间传递信息,也是一双“隐形的眼睛”,监督着每个人的行为。这是因为,市场上人们进行的是重复博弈,不是一次性博弈。你做的什么坏事市场都会记下来,你做了什么好事它也会记下来。博弈论证明,重复博可以克服一次博弈中的囚徒困境,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合作行为。在自由市场经济中,最适合生存的企业一定是最讲信誉、最值得消费者信赖的企业。这也是市场经济中人们之间具有更高信任度的原因。

    市场之所以能扩大人类的合作范围,是因为它建立在自由、私有产权和企业家精神的基础上。第一是自由,好比消费者买什么是他自己的选择,生产者生产什么也是自己的选择。如果我们剥夺了人们的选择自由,市场就不会存在,互利合作就没有可能。第二是私有产权。私有产权是人的自由的保证,没有私有产权,人们不可能有自由。如果一个经济当中有大量的特权阶层,如果政府可以随意剥夺个人财产,如果自愿交易的合约得不到遵守,人们就不可能有通过分工而合作的积极性。产权不仅指有形资产的产权,也包括无形资产的产权,如知识产权和商标。产权制度是市场有效运作的一个基础。第三是企业家精神。市场不会自己行为,能让市场行动起来的是人,企业家是市场经济的行动主体。没有企业家,不可能有市场经济制度。人类自古以来有富有企业家精神,但只有在市场经济下,企业家精神才发挥到极致,从事于创造价值的活动。全球分工和经济一体化,也是企业家精神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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