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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湖北省鄂东南部分重点中学高二2月联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这几天,霍夫曼的心情就如同街道上空随风飘飞、不知方向的落叶一样纷乱复杂。

    霍夫曼名义上是驻某国大使馆的武官,实际上是一名双重间谍,不仅为自己国家工作,也给敌国提供情报。当然,他也获得了他人无法想象的利益。为了方便自己的“工作”,他娶了一个驻在国的姑娘,这样才有借口每天回家。

    这天早上,霍夫曼刚进使馆,大使就要他去办公室。

    霍夫曼下意识地摸了摸腰边的手枪。他看到二秘伯朗正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盯着他,顿时意识到失态了,连忙笑笑,问:“有什么事吗?”伯朗耸耸肩,说:“我怎么知道。”

    大使眯着眼睛吸烟斗,慢悠悠地问霍夫曼:“我亲爱的上校武官,你知道吗,在我们中间出现了一个可恶的家伙,他享受着我国纳税人为他提供的金钱,却在为我们的敌人效劳!”说完,他用一双深邃的眼睛定定地看着霍夫曼。

    霍夫曼站得笔直,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心里却在紧张地琢磨:看来我已经暴露了,怎么办?是鱼死网破,还是……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霍夫曼听到一声“坐”。他一个激灵。大使离开座位,朝霍夫曼走来。霍夫曼暗暗捏紧了拳头……

    大使绕过霍夫曼,走到门边,将门轻轻关好,然后回过身,说:“有个重要的任务要你去执行,秘密押解这只狼回祖国,而且不能让他有所察觉,就像平常回国述职一样。当然,一回到祖国,我们就会对他进行正义的审判,让这个该死的家伙受到应有的惩罚!”

    霍夫曼这才轻轻地舒了一口气。他挺了挺腰,问:“大使先生,能告诉我这个家伙是谁吗?”大使说:“我们的二等秘书伯朗。”

    “他?”霍夫曼做梦也没想到伯朗竟然也是双重间谍。他看到大使正用一种说不出的目光看着自己,突然浑身一颤,心中恨恨地骂道:“你这只老狐狸,我差点上了你的当。你这是用特殊的方法考验我呢。混蛋!”

    大使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两张机票,扬了扬,说:“喏,今天下午的。要记住,千万不能让伯朗有所发现,更不能让他溜掉。”

    大使拍拍霍夫曼的肩头。

    下午,霍夫曼和伯朗按时登上了飞机。今天的任务到底是什么他还是摸不清。不过,看来自己暴露的可能性不大。退一步说,就算这伯朗是自己的战友,既然已经暴露,为了长远的利益,也只能让他做出牺牲来保全自己了。

    霍夫曼看看伯朗,伯朗一路上嘴巴闭得紧紧的,什么也不说。

    在法兰克福转机要等待三个小时。两人无所事事,就在候机大厅里到处转。突然,伯朗对霍夫曼说:“上校,你替我看会儿包,我去趟卫生问。”说罢,也不等霍夫曼答应,就匆匆向卫生间走去。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霍夫曼的大脑竟一片空白,好一会儿没有反应过来。难道他发觉了,准备脱身?想到这儿,霍夫曼不由冒出冷汗。霍夫曼一个箭步冲到卫生间里,没人。他喊道:“伯朗先生!伯朗先生!”没人应声。霍夫曼真的慌了,他抬头看看天花板,有一块似乎有点松动,于是他一个打挺蹿上竖着的隔板,准备钻进天棚里。就这时,下面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霍夫曼上校,您在干什么呢?”

    伯朗像变魔术般地又出现在霍夫曼的面前,以至于霍夫曼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问:“你刚才……”“噢,一个女士摔倒了,我帮了她一下。”伯朗若无其事地说,“你进来干什么,也解手?”

    “噢,是的。”霍夫曼忙跳了下来。

    霍夫曼再不敢有一丝的大意了,19个小时的旅程他强打精神,不敢合眼。那伯朗好像也正在等机会,所以整个旅程中虽是哈欠连天,却一刻也不睡。

    终于到了,两辆高级轿车将他们分别接到了外交部和国防部。

    霍夫曼对国防部长一个敬礼,然后报告:“上校霍夫曼执行完毕祖国交给我的任务。”

    部长点点头,然后冲门外一挥手,立时进来两个全副武装的军人,一下子将霍夫曼按倒在地上,给他戴上了手铐。

    霍夫曼高声抗议:“部长先生,您误会了。我是奉命将伯朗押解回国的功臣!”

    部长微笑着说:“不错,伯朗是你押回来的。但你不知道,伯朗的任务就是秘密押解你回国。我们早已调查清了,你一直在为德意轴心国效劳,将我们的大量情报出卖给敌国!为了避免引起你的疑心,我们才给了你一项假任务。谢谢你的全力配合。”

    霍夫曼听罢,目瞪口呆。

    虽然霍夫曼没有供出什么,但军事法庭还是判处了他死刑。当行刑车停下来后,霍夫曼看到刑场上还停有一辆行刑车,一个人被推下车来。霍夫曼看到他,顿时惊讶得张大嘴巴,因为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伯朗。伯朗看到了霍夫曼,同样也露出惊讶的神情。

    行刑官将二人推到一起,冷笑了一声,说:“互相认识一下吧,这位是012号霍夫曼,这位是009号伯朗。你们这对人民的败类。”

    霍夫曼不由仰头长叹。蔚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A、小说开篇对落叶的描写和结尾对天空的描写都对人物有烘托作用,前者烘托出人物烦乱不安的心理,后者烘托出人物惊讶恐惧的心理。 B、小说擅长运用细节描写塑造人物形象,比如写伯朗“异样的眼光”“嘴巴闭得紧紧的”“一刻也不睡”等细节就透露出人物的谨慎警觉。 C、当大使说出霍夫曼要押解的对象是伯朗时,霍夫曼看到了大使那“说不出的目光”,说明霍夫曼已经察觉大使在怀疑自己了。 D、小说以二战时的西方战场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充满悬念的谍战故事,看起来是在写两个间谍,暗中却是在写正义力量的谋划,构思巧妙。 E、小说在语言上不追求华丽辞藻,以近乎白描的手法来写情节;在人物描写上注重行为描写和心理描写,不使用修辞手法,文笔简洁明快。
(2)、小说在刻画霍夫曼的人物形象时,重点突出了他的哪些特征?

(3)、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题目是“秘密押解”,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题目是“谍影重重”,你认为哪个更好一些?请结合文本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两株玉兰树

陈忠实

    清明前一日回到老家,到村子背靠的白鹿原北坡上,在父母的坟头烧了一堆被视为阴币的黄纸。尽管明知这是于逝者没有任何补益的事,然而每年此日不仅不能缺少,甚至早早就泛溢着一种甚为急切的情绪。自己心里明白,上坟烧纸和跪拜的行为,无非是为消解对父母恩德亏欠太多的负疚心理,获得一种安慰。

    天气很好。温润的风似有若无。西斜的依然明媚的阳光下,原坡和河川满眼都是蓬勃的绿色和黄色,绿的是返青的麦苗,黄的是盛开的油菜花,间有零星散落在坡梁上杏花的粉白。

    回到老屋小院,便坐在前院闲聊。许是那种负疚心绪得到消解,许是得了这明媚春色的滋润,竟是一种难得的轻松和平静。记不得是谁颇为惊诧地叫了一声,玉兰树开花了。我便朝大门右侧的玉兰树看去,在树梢稍下边的一根分枝上,有两朵白花。我的心微微一颤,惊喜得轻叫一声,从坐着的小凳上站起来,几步走到玉兰树下,久久观赏那两朵玉兰花。那是两朵刚刚绽放的玉兰花,雪白,鲜嫩,纤尘不染,自在而又尽情地展示在细细的一根枝条上,洁白如玉,便想到玉兰花的名字确属恰切。玉兰树尚不见一片叶子,叶芽刚刚在枝条上突出一个个小豆般的苞,花儿却绽放了。我久久地看那两朵花儿,竟然不忍离去。玉兰花在我其实也算不得稀罕,见得也早也多了,之所以发生一缕不寻常的惊喜,这是开在自家屋院里的玉兰花,而且是我栽植的玉兰树苗,便有了一种情结;还有一种非常因素,就是这株玉兰树苗成长过程的障碍性经历,曾经让我颇费过一番心思。

    几年前我重回原下小院读书写字,一位在灞河滩苗圃打工的乡党,闲聊中听说我喜欢玉兰花,便给我送来一株不过食指粗的幼苗,我便在大门右侧的围墙根下挖坑栽下了。为了便于浇水和保护,我在玉兰幼苗四周用砖箍了一圈护栏。得到我的用心守护和浇灌,玉兰树苗日见蹿高,分枝,加粗,蓬蓬勃勃,生机盎然,我便期待花苞的出现。恰好盼到玉兰树应该发苞开花的规定期树龄,不仅没有开花,失望且不论,等到叶子成型,我发现了非常的征象,本应是深绿色的叶子,却呈现着浅黄;即使到盛夏烈日暴晒的时候,各种树叶都变得深绿近青的颜色,我的玉兰树叶反而由浅黄变得几乎透亮了。任谁都会看出这是一种病态的表征。村里乡党见了,有说是蛴螬咬了树根,有说是缺肥,有说是化肥施多烧了根,等等。后两种说法不能成立,我栽植时填的是农家粪土,不缺肥更不会发生烧根的事,倒是蛴螬啃食树根有可能发生,却也无可奈何。我曾扒土寻找蛴螬,一只也未见到。我就怀疑大约是玉兰根自身发生了什么病患。

    等到第二年,玉兰树仍然是满树病态的黄叶,自然不会开花了。我便有所动摇,这株病态的树会不会自愈?需得几年才能缓解过来?如果等过几年不仅缓解不了反而病情加重以致枯死了,那我就会白等了。我便想挖掉它,重植一株。拿着镢头刨挖的一瞬,却似乎听到一种凄婉的求生的哀音,那一片片透亮的黄叶似乎也幻化成哭相,我便举不起镢头来。突然想到,任它继续存在着,如果真的挨过了病患,当一树健康墨绿的叶子呈现在小院里的时候,我会获得一种别样的欣慰和鼓舞;如果万一病患发展到发生枯死,再换植一株也无妨,这株玉兰树便保存下来。约略记得去年夏天回家,玉兰树的叶子变绿了,尽管仍不像正常的叶子那么深色近青的绿,却不是往年那种透亮的黄色了,我不由得庆幸,它的病情缓解了,更庆幸我握在手里的镢头没有举起来……今年,这株玉兰树开花了。尽管只有两朵,却是一种美的生命的胜利。遭遇过生存劫难之后开放的这两朵洁白如玉的玉兰花,就不单是通常对所见的玉兰花的欣赏的愉悦了,多了一缕人生况味的感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最初的温暖

邹扶澜

    男孩小时候家里很穷,买不起新衣服,甚至有时连上学的本子也买不起,这时,他就用完了正面用反面。一天,班里来了位新生,是个漂亮的女孩,扎着鲜艳的蝴蝶结,背着一个让全班同学都眼红的书包。

    女孩跟他成了同桌。她的文具盒里装满了各种漂亮的笔和橡皮,还有很多崭新的方格本,甚至有精装的笔记本。男孩偷眼看,既嫉妒又眼馋。

    男孩自尊心很强,怕女孩笑话,本子用完了便不再用反面,也就不记笔记,只靠脑子记。女孩感到奇怪,有一天问他,他说:“会了,不用记了。”女孩好像明白了什么,主动拿出两个本子给他,男孩拒绝了,女孩羞红了脸,几天不和他说话。有一次,班里组织看电影,每人交5分钱,男孩没有钱,就没有报名。女孩高兴地跑到他跟前,说:“明天下午看电影,我替你把钱交了。”男孩气恼地说:“我不去,用不着你给我交。”女孩委屈地哭了,说:“你长大后还我还不行吗?”男孩没有再说话,勉强答应了她。

    第二年,女孩要搬家了,男孩也不知道她要搬的地方在哪个方向,只觉得有一种留恋的感觉,有一种丢了东西的感觉。知道了她走的日期后,那一天他没上学,而是早早地等候在一个十字路口——县城开往外地的车辆都要经过这里。终于,一辆大货车开了过来,女孩跟他哥哥站在车厢两边的护栏里。女孩看见了他,高兴地向他挥手,男孩想跟她说点什么,跟在后边拼命追,可车速太快,一溜烟就从眼前开过去了。

    第二天上学,班里一个女同学给男孩送来一个沉甸甸的牛皮纸包,说是他的同桌留给他的。男孩打开,是厚厚一摞没有用的各式作业本,还有她用过的漂亮的文具盒,里面装满了铅笔,还有一支能抽水的钢笔。笔中间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送给我最好的同桌刘兵。”

    男孩哭了。他突然觉得,因为嫉妒,他对同桌太不友好了,但她没有记恨他。也就是从那天起,他的心知道了什么叫疼痛。

    那个文具盒,他一直保存着。有时拿出来看看,眼前会晃动着一对鲜艳的蝴蝶结,一跳,一跳……

    几十年过去了,男孩读完大学,又读博士,打拼多年后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阅尽沧桑后,他越来越怀念那个当年跟他同桌的小女孩,于是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寻找那个叫王丽晨的女孩。

    电视台的记者闻讯后,邀请他做了一次访谈。面对现场的许多观众,他把掩藏在心底的那段往事说了出来,说到动情处,他几次哽咽,说如果能见一见当年同桌的女孩,他死而无憾了。

    主持人问他:“为什么非要见她呢?相见不如怀念,保留最初的那份美好,为她祝福,不是很好吗?”

    他摇了摇头。

    主持人说:“王丽晨现在已经步入中年,也许已经发福,也许过得很不如意,如果是这样,你还会执意见她吗?”他说:“是的,我想当面对她说声谢谢,另外,如果她有什么难处的话,我想尽自己所能帮她一把。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着她,甚至没有一天忘记过她。小时候,因为贫穷,我看过太多的冷眼,但她给了我最初的温暖,这成了我生命的动力,也让我一直洁身自好。我经常想,如果她也给我冷眼,就像压垮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也许我的人生就会完全改写……”他已经泪光莹莹,“我想看见她还美好地生活着,跟我一样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节目的最后,主持人对观众说:“那好吧,让我们大家一起帮忙,让刘总实现这个多年的心愿。”

    几天后,他收到一封信:

“亲爱的刘同学,不瞒你说,那天我就坐在观众席上。之所以不见你,并不是因为你太富有,或者我已经老了,而是越纯净越美好的记忆,越经不起现实的打搅。我很赞同主持人的那句话,有些美只适合放在心里,就像一坛陈酒,一旦打开味道就淡了。如果你对我心存感激,那就在心里保存那份最初的美好吧。感谢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活在你心里,并希望我能一直这样活下去……”

    这封信是那位主持人所写。刘兵所要寻找的王丽晨是她的妹妹,已经于3年前因病去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苦梅

马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

    “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位男人呢?

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它。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地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倍数,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露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提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咙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得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帐。

    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它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她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如芽

游睿

    接连几天,都有人来买树。无一例外,都是冲着那一棵金桂来的。经过他这些年的精心培育,眼前这棵金桂早已郁郁葱葱,每到八月,花香四溢,十分醒目。

    他很纳闷。树已经栽了多年,之前从无人问津,为何这段时间频频有人来买。他思考再三,想起了给儿子通个电话。树由儿子当年所栽,卖与不卖,还是应该征求儿子的意见。

    电话接通,瞬间被挂掉。他习以为常,儿子身居要职,经常开会、接待,接不了电话,正常。半小时后,儿子回了电话,说刚才正在大会上讲话。他便说起有人买树的事情,儿子在电话里哈哈一笑,说有人愿意买你就卖吧,只要价格合适,一棵树也卖不了几个钱。说完,儿子又要去开会,就挂了。

    他回到自己的院子,再次打量那棵树。那是儿子在林场上班的时候栽的,那年儿子刚参加工作。有天儿子匆匆忙忙拿回了这棵树,当时这棵树还算不上树,连苗都不算,只能算芽,仅有两片嫩嫩的叶子,趴在一个塑料花钵里,并看不出品种来。儿子说是林场落下不要的,扔了觉得可惜就拿了回来。然后儿子就和他一道将那株芽小心移出,栽在了院子里。不想十多年过去了,当初弱不禁风的嫩芽已经长成今天枝繁叶茂的大树。儿子也和这棵树一样,不断变换岗位,一直走到今天。很多时候,他甚至觉得这棵树是和儿子的命运紧紧捆在一起的。

    尽管买树的人不断前来,但他都一一拒绝。眼下,他并不需要卖这棵树,这些年,儿子对他孝顺有加,物质生活早已经超过村里人许多倍,所以他根本就不想卖树。偏偏来买树的人就是穷追不舍,价格也越发诱人,从最初的5万,现在有人竟然出到了15万,如果再这样一路高上去,他难免会心动。

    这天,又有一个人来找他。来人40多岁,短寸头,戴眼镜,自我介绍说姓方,是专程来拜访他的。他想,可能又是来买树的。

    果然,方先生开门见山,问起了这株金桂的具体种植时间。他也没避讳,就把当年种植的时间说了,然后问,你打算出多少钱?

    方先生淡淡一笑说,别急于说价格,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会来这里吗?

    他说正想问这个问题,这些天为什么老是有人来买这棵金桂树,而自己并没有对人说要卖。

    我知道这棵树是你儿子种的。方先生说。

    你怎么知道?

    你儿子在一次会上谈到了这棵树,虽然是个小型的座谈会,还是有很多人知道了。你想想,在他的岗位上,谁不想离他近点儿,所以来买这棵树的人自然多。方先生说。

    他沉吟片刻,看了看方先生说,这么说来,你不是来买树的?

    我是你儿子以前在林场工作时的同事。我只是想来看看。方先生用手摸了摸树干,感叹道,当初那么小,长得真快!

    当年他告诉过你栽这棵树的事情?他问。

    没有。方先生说,我是最近才知道他栽了这棵树。不过,方先生说到这里看了他一眼。

    你请讲。他感觉到方先生还有话。

    好吧。方先生说,当年我是林场苗圃的保管员,那年我们培植了100株金桂,可是后来发芽之后,却只剩了99株。这事儿领导们都没有发现,只有我知道,但当时我也不知道这一株金桂去了哪里。

    他顿时觉得额头冒汗。板下脸说,你的意思是我儿子偷回来的?可他告诉我说是林场不要的。

    林场怎么会不要,你不知道当时培养一株金桂是多么不容易,跟宝贝似的,哪里舍得丢?方先生叹了口气说,如果不是最近听到有人到你们家来买金桂的事情,我怎么也不会联想到是你儿子拿了一株回来。而这棵树 栽种的时间,正好吻合。

    他顿时脸色惨白。他中年得子,尽管家境贫困,但他拼尽全力把儿子供到大学毕业。儿子工作后,一直是家庭的顶梁柱,更是他无时不有的骄傲。却不想,儿子的背后却有如此不为人知的故事。他狠狠跺了跺脚说,早知道是这样,当年我肯定不会让他栽!

    方先生淡淡一笑说,要是你当年阻止了,就好了。有些东西一旦种下了,就会疯狂生长,枝繁叶茂。现在,这棵树已经不是你的了。

    是谁的?他奇怪,还能是谁的?

    有人已经给了30万元将树买下,你儿子已经收了钱。方先生说,现在只不过没来移栽而已。

    他没有告诉我已经卖了,难道你今天就是来移栽的?他问。

    不。方先生说,我是来取证的。方先生亮出了一个工作证说,我现在在检察院里工作。你儿子涉案金额巨大,半小时前已经被我的同事带走。

    他惊恐不已,赶紧拨打儿子的电话,却被告知已关机。再打,依旧是关机。

    这哪里是金桂树,这分明就是他种下的罪孽!他顿时瘫坐在地上。

阅读下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张爱玲

    禄兴衔着旱烟管,叉着腰站在门口。雨才停,屋顶上的湿茅草亮晶晶地在滴水。地下,高高低低的黄泥潭子,汪着绿水。水心里疏疏几根狗尾草,随着水涡,轻轻摇着浅栗色的穗子。迎面吹来的风,仍然是冰凉地从鼻尖擦过,不过似乎比冬天多了一点青草香。

    禄兴在板门上磕了磕烟灰,紧了一紧束腰的带子,向牛栏走去。在那边,初晴的稀薄的太阳穿过栅栏,在泥地上匀铺着长方形的影和光,两只瘦怯怯的小黄鸡抖着粘湿的翅膀,走来走去啄食吃,牛栏里面,积灰尘的空水槽寂寞地躺着,上面铺了一层纸,晒着干菜。角落里,干草屑还存在。栅栏有一面磨擦得发白,那是从前牛吃饱了草,颈项发痒时磨的。禄兴轻轻地把手放在磨坏的栅栏上,抚摸着粗糙的木头,鼻梁上一缕辛酸味慢慢向上爬,堵住了咽喉,泪水泛满了眼睛。

    他吃了一惊——听见背后粗重的呼吸声,当他回头去看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禄兴娘子已经立在他身后,一样也在直瞪瞪望着空的牛栏,头发被风吹得稀乱,下巴颏微微发抖,泪珠在眼里乱转。他不响,她也不响,然而他们各人心里的话大家看得雪亮。

    瘦怯怯的小鸡在狗尾草窝里簌簌踏过,四下里静得很。太阳晒到干菜上,随风飘出一种温和的臭味。

    后天的早上,鸡没有叫,禄兴娘子就起身把灶上点了火,禄兴跟着也起身,吃了一顿热气蓬蓬的煨南瓜,把红布缚了两只鸡的脚,倒提在手里,兴兴头头向蒋家走去。

    黎明的天上才漏出美丽的雨过天青色,树枝才喷绿芽,露珠亮晶晶地,一碰洒人一身。树丛中露出一个个圆圆的土馒头,牵牛花缠绕着坟尖,把它那粉紫色的小喇叭直伸进暴露在黄泥外的破烂棺材里去。一个个牵了牛扛了锄头的人唱着歌经过它们。

    蒋家的牛是一只雄伟漂亮的黑水牛,温柔的大眼睛在两只壮健的牛角的阴影下斜瞟着陌生的禄兴,在禄兴的眼里,它是一个极尊贵的王子,值得牺牲十只鸡的,虽然它颈项上的皮被轭圈磨得稀烂。他俨然感到自己是王子的护卫统领,一种新的喜悦和骄傲充塞了他的心,使他一路上高声吹着口哨。

    到了目的地的时候,放牛的孩子负着主人的使命再三叮咛他,又立在一边监视他为牛架上犁耙,然后离开了他们。他开始赶牛了。然而,牛似乎有意开玩笑,才走了三步便身子一沉,伏在地上不肯起来,任凭他用尽了种种手段,它只在那粗牛角的阴影下狡猾地斜睨着他。太阳光热热地照在他的棉袄上,使他浑身都出了汗。远处的田埂上,农人顺利地赶着牛,唱着歌,在他的焦躁的心头掠过时,都带有一种讥嘲的滋味。

    “杂种畜牲!欺负你老子,单单欺负你老子!”他焦躁地骂,刷地抽了它一鞭子,“你——你——你个杂种的畜牲,还敢欺负你老子不敢?”

    牛的瞳孔突然放大了,翻着眼望他,鼻孔涨大了,嘘嘘地吐着气,它那么慢慢地,威严地站了起来,使禄兴很迅速地嗅着了空气中的危机。一种剧烈的恐怖的阴影突然落到他的心头。他一斜身躲过那两只向他冲来的巨角,很快地躺下地去和身一滚,骨碌碌直滚下斜坡的田陇去。一面滚,他一面听见那涨大的牛鼻孔里咻咻的喘息声,觉得那一双狰狞的大眼睛越逼越近,越近越大——和车轮一样大,后来他觉得一阵刀刺似的剧痛,又咸又腥的血流进口腔里去——他失去了知觉,耳边似乎远远地听见牛的咻咻声和众人的喧嚷声。

    又是一个黄昏的时候,禄兴娘子披麻戴孝,送着一个两人抬的黑棺材出门。她再三把脸贴在冰凉的棺材板上,用她披散的乱发揉擦着半干的封漆。她那柔驯的战抖的棕色大眼睛里面塞满了眼泪;她低低地用颤抖的声音告诉:“先是……先是我那牛……我那会吃会做的壮牛……活活给牵走了……银簪子……陪嫁的九成银,亮晶晶的银簪子……接着是我的鸡……还有你……还有你也给人抬去了……”她哭得打噎——她觉得她一生中遇到的可恋的东西都长了翅膀在凉润的晚风中渐渐地飞去。

    黄黄的月亮斜挂在烟囱,被炊烟薰得迷迷濛濛,牵牛花在乱坟堆里张开粉紫的小喇叭,狗尾草簌簌地摇着栗色的穗子。展开在禄兴娘子前面的生命就是一个漫漫的长夜——缺少了吱吱咯咯的鸡声和禄兴的高大的在灯前晃来晃去的影子的晚上,该是多么寂寞的晚上呵!

(节选自《张爱玲文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废名

    我当然不能谈年纪,但过着这幺一个放荡的生活。东西南北,頗有点儿行脚僧的风流,而时怀一个求安息之念,因此,很不觉得自己还应算是一个少年了。我的哀愁大概是少年的罢,也还真是一个少年的欢喜,落日西山,总无改于野花芳草的我的道上。

    近数年来,北京这地方我彷徨得较久,来去无常,平常多半住客栈。今年,夏末到中秋,逍遥于所谓会馆的寒窗之下。我不知怎的,实在的不要听故乡人说话。我的故乡人似乎又都是一些笨脚色,舌头改变不过来,胡同口里,有时无意间碰到他们,我却不是相识,那个声音是那样的容易入耳……唉,人何必丢丑呢?没有法,道旁的我是那么感觉着。至于会馆,向来是不辨方向的了。今年那时为什么下这一着棋,我也不大说得清。总之两个院子只住着我一人。

    我住的是后院,窗外两株枣树,一株颇大。一架葡萄,不在我的门口,荫着谁之门,锁上了,里面还存放有东西。平常也自负能谈诗的,只有这时,才甚以古人青锁对芳菲之句为妙了,多半是黄昏时,孑然一身,枣树、葡萄架下贪凉。

    我的先生走来看我,他老人家算是上岁数的人了,从琉璃厂来,拿了刻的印章给我看。我表示我的意见,说,“我喜欢这个。”这是刻着“苦雨翁玺”四个字的。先生含笑。先生卜居于一个低洼所在,经不得北京的大雨,一下就非脱脚不可,水都装到屋子里去了,——倘若深更半夜倾盆而注怎么办呢,梨枣倒真有了无妄之灾,还要首先起来捞那些捞什子,所以苦雨哩。

    先生常说聊斋这两句话不错:

    姑妄言之姑听之

    豆棚瓜架雨如丝

    所以我写给先生的信里有云:

    “豆棚瓜架雨如丝,一心贪看雨,一旦又记起了是一个过路人,走到这儿躲雨,到底天气不好也。钓鱼的他自不一样,雨里头有生意做,自然是斜风细雨不须归。我以为惟有这个躲雨的人最没有放过雨的美。……”

    这算是我的“苦雨翁”吟,虽然有点咬文嚼字之嫌,但当面告诉先生说,“我的意境实好。”先生回答道:

    “你完全是江南生长的,总是江南景物作用。”

    我简直受了一大打击,默而无语了。

    不知怎么一谈谈起朱舜水先生,这又给了我一个诗思,先生道:

    “日本的书上说朱舜水,他平常是能操和语的,方病榻弥留,讲的话友人不懂,几句土话。”

    我说:

    “先生,是什么书上的?”

    看我的神气不能漠然听之了,先生也不由得正襟而危坐,屋子里很寂静了。他老人家是唯物论者。我呢?——虽是顺便的话,还是不要多说的好。这个节制,于做文章的人颇紧要,否则文章很损失。

    有一个女人,大概住在邻近,时常带了孩子来打枣吃。看地的样子很不招人喜欢,所以我关门一室让她打了。然而窗外我的树一天一天的失了精神了,我乃吩咐长班:“请她以后不要来罢。”

    果然不见她来了。

    一到八月,枣渐渐的熟了。树顶的顶上,夜人不能及。夜半大风,一阵阵落地声响,我枕在枕头上喜欢极了。我想那“雨中山果落”恐怕不及我这个。清早开门,满地枣红,简直是意外的欢喜,昨夜的落地不算事了。

    一天,我知道,前院新搬进了一个人,当然是我的同乡了。我望见他,心想,“这就是他了。”这人。五十岁上下,简直不招我的反感。——唉,怎么说反感呢?我这人是那样的,甚是苦了自己,见人易生反感。我很想同他谈谈。第二天早晨,我正在那里写字,他推开我的房门进来了。见面拱手,但真不讨厌,笑得是一个苦笑,或者只是我那么的觉着。倒一杯茶,请他坐下了。

他很要知道似的,问我:“贵姓?”

    “姓岳。”

    “府上在哪里?”

    “岳家湾。”

    “那么北乡。”

    这样说时,轮了一下他的眼睛,头也一偏,不消说,那个岳家湾在这个迟钝的思索里指定了一遍了。

    “你住在哪里呢?”

    “我是西乡,——感湖你晓得吗?你们北乡的鱼贩子总在我那里买鱼。”

    失礼罢,或者说,这人还年青罢,我竟没有问他贵姓,而问,“你住在哪里呢?”做人大概是要经过长久训练的,自以为很好了,其实距那个自由地步还很远,动不动露出马脚来了。后来他告诉我,他的夫人去年此地死了,尚停柩在城外庙里,想设法搬运回去,新近往济南去了一趟,又回北京来。

    唉,再没有比这动我的乡愁了,一日的傍午我照例在那里写字玩,院子很是寂静,但总仿佛不是这么个寂静似的,抬起头来,朝着冷布往窗外望,见了我的同乡昂着他的秃头望那树顶上疏疏几吊枣子想吃了。

一九二九年一二月二九日

(选自《枣》,1931年,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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