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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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届四川外语学院重庆第二外国语学校高三下学期第二次检测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槐花

阿来

    突然袭来一股浓烈的花香。谢拉班在梦醒时突然感到过分的宁静,还闻到了稠重浓烈的花香。是槐花的香气。他关了灯,仰躺在床上。岗亭的顶尖就成了一只幽深的倒悬的杯子,里面斟满往事的气味。

    花香又一次袭来。谢拉班掀开楼顶口的盖板,下了楼梯。转过身子时,他发现了墙外河边的槐树。树和他就只隔着一条马路一扇铁栅门。目力所及,凡是被灰蒙蒙的灯光映射的地方都有巨大的寂静存在。而那些灯光照射不到的树林里、田野里、村庄里的夜晚似乎充满了声音,野兽走动,禽鸟梦呓,草木生长,夜风吹动……妻子死了,当派出所长的儿子看他孤独,为他办了农转非手续。这个以前远近闻名的猎手成了车场的守夜人。

    警车尖利的叫声划破了寂静。儿子他们又抓住小偷或者什么别的坏人了吗?谢拉班为那个小家伙担心了,虽然他知道小家伙不在城里。他曾听儿子说过:“叫小家伙不要再遇见我,他干的事够他蹲两年监狱。”

    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那小家伙向他走来。那眉眼,那暴突的门牙都给人一种稚气的感觉。小家伙稚气未脱却故作老成,用一种突然有了钱,见了一点世界的大大咧咧的口气跟他说话:“嗨,老头……”谢拉班却偏偏对这么一个不懂礼貌的小家伙怀着父亲般的慈爱。他用哄孩子一样的声音说:“把车停好,停好。”停好车了,他又叮嘱他收好东西,关上车窗,上锁。每次都是等小家伙走远了,谢拉班才突然意识到:天哪,家乡话!老头已经很久不说家乡话了。除了家乡话,他只能讲几句和守车有关的不连贯的汉语。所以几乎失去了说话的机会。

    他刚进城时不住在这里,跟儿子和儿媳妇住在一起。儿媳妇说汉语,戴着眼镜,说话轻声细语。谢拉班尤其喜欢她那口整齐洁白的牙齿。儿媳妇给了他一间专门的房子。床低矮柔软。墙上挂着他舍不得卖掉的火枪,一对鹿角、几颗野猪獠牙和几片野鸡翎子。窗下有一张躺椅,上面铺着熊皮。儿媳妇经常让同事和上司来参观,这个老猎手的房间引起了他们的赞叹。谢拉班终于渐渐明白,那赞叹不是冲他来的,而是冲着儿媳妇,赞叹她对一个形貌古怪的藏族公公的孝敬而发的。最终的结果是她成了妇联的领导。那天家里摆了酒,还有好多的菜。吃完,儿媳妇用牙签拨弄牙缝,拨断了几根签子也没弄出点什么。她大张开嘴唇,这时,全部上牙就掉了下来。儿媳妇可爱的牙齿是假的!谢拉班对儿子说:“我受不了了。”

     “为什么?”“你老婆是假的,牙齿。是你打掉的吗?”儿子摇头。儿媳妇问丈夫:“你们说什么,你们用汉话谈吧。”“父亲不会。”“慢慢学嘛。”说完,她就端起那个装假牙的杯子进了另一间房子。谢拉班突然高声说:“我要回家!”于是他就成为车场的守夜人了。

    刚守夜的时候还没有这个专门的停车场。原先的车都停在一个僻静的十字街口。守夜人住在一幢六层楼房下平时不用的安全门洞里,门洞很小,刚好能放下一架床、一只火炉和他宽大的身子。后来,他把儿子为他架的床拆了,在地上铺上那张熊皮,听着火炉里的噼啪声和那好闻的松脂香气,在熊皮上安然入眠。

    小家伙每次都给他捎来东西:一捆引火的干树枝,点燃后熏除蚊虫和秽气的新鲜柏枝,糖果,甘蔗,鼻烟,甚至还带来过一摞连环画和一把玩具手枪。然后就和他告别,上街吃饭,打下点小注的台球。有一次,小家伙从车上抱出来大把洁白芬芳的槐花,他把槐花扔在熊皮上,小屋里立即充满了槐花的香气。他又从车上取下一小袋麦面,说:“做个馍馍吧,家乡的槐花馍馍吧。”谢拉班生火,烧水,和面,在面粉中掺进细碎的槐花瓣子。馍馍熟了。馍馍上纹路开阔,眉开眼笑,香气四溢。小屋里缭绕着甘甜的槐花香气。

    现在。在这个槐花初放、香气浓郁的夜半,谢拉班躺在床上,他好像又看到说家乡话的小家伙从车上下来时摹仿那些最老成的司机的姿态,听见他喊:“老头,嗨!”

    组成这个城市的建筑正从模糊的、似梦非梦的灯光下解脱出来,谢拉班就从床上起来。那天他花了很长时间把一些废钢条绑成了一架梯子,把梯子扛到槐树下,采摘了许多芬芳洁白的槐花。

(选自《阿坝阿来》,有改动)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老人的警察儿子并不太喜欢“小家伙”,是因为“小家伙”横亘在他和父亲之间,造成了他们父子失和。 B、“小家伙”大大咧咧,身上稚气未脱,能够引起老人的认同,是因为他身上有老人年轻时候的影子。 C、老人是孤独的,这种孤独来源于和儿媳妇语言上沟通的不顺畅和对儿媳妇某些行为的不认同。 D、“馍馍上纹路开阔,眉开眼笑,香气四溢”一句用了拟人手法,渲染了谢拉班和小家伙相处时快乐的气氛。 E、老人是一个藏族猎人,进入城市后极其不适应,除了城乡生活的反差外,还存在不同民族之间文化上的冲突。
(2)、概括并分析谢拉班这一人物形象。

(3)、作品中插叙占了大量篇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原文加以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村

龙应台

    ①香港仔是“我村”。“我村”的意思就是,在这一个小村里,走路就可以把所有的生活必需事务办完。

    ②早上10点,先去银行。知道提款机在哪个角落,而且算得出要等多久。两三个月一次,你进到银行里面去和专门照顾你的财务经理人谈话。坐在一个玻璃方块内,他把你的财务报表摊开。他知道你什么都不懂,所以用很吃力的国语认真地对你解释什么是什么。有一天,他突然看着你说,“我走了,你怎么办?”好像一个情人要去当兵了,担心女朋友不会煮饭。原来他要跳槽去了。

    ③11点,到二楼美容院去洗头。长着一双凤眼的老板娘一看到你,马上把靠窗的那张椅子上的报纸拿开,她知道那是你的椅子。她也知道你的广东话很差,所以不和你聊天,但是她知道你若是剪发要剪什么发型,若是染发用的是什么植物染料;在你开口以前,她已经把咖啡端过来了。

    ④12点,你跨过两条横街,到了邮局,很小很小的一间邮局。你买了二十张邮票,寄出四封信。邮务员说,“二十文。”“二十块”说“二十文”,总让你觉得好像活在清朝,但是还没完,他的下一句是,“你有碎银吗?”没有,你没有“碎银”,因此他只好打开抽屉,设法把你的五百大钞找开,反倒给了你一堆“碎银”。

    ⑤带着活在清朝的感觉走出邮局,你走向广场,那儿有家屈臣氏,可以买些感冒喉片糖浆。你准备越过一个十字路口,不能不看见十字路口那个小庙,不到一个人高,一公尺宽,矮墩墩地守在交通忙乱的路口。蹲下来才看得见小庙里头端坐着六个披金戴银的神像,香火缭绕不绝。出租车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挤来挤去,庙口的信徒拈香跪拜,一脸虔敬,就在那川流不息的人潮车阵里。矮墩墩的庙却有个气势万里吞云的名字:大海王庙。庙的对联写着:“大德如山高,王恩似海深”。信徒深深拜倒。

    ⑥广场,像一个深谷的底盘,因为四周被高楼密密层层包围。高楼里每一户的面积一定是局促不堪的,但是没有关系,公共的大客厅就在这广场上。你看过鸽子群聚吗?香港仔的广场,停了满满的人 , 几百个老人家,肩并肩坐在一起,像胖胖的鸽子靠在一起取暖。他们不见得彼此认识,很多人就坐在那儿,静默好几个钟头,但是他总算是坐在人群中,看出去满满是人,而且都是和自己一样白发苍苍、体态蹒跚的人。在这里,他可以孤单却不孤独,他既是独处,又是热闹;热闹中独处,仿佛行走深渊之上却有了栏杆扶手。

    ⑦最后一站,是菜市场。先到最里边的裁缝那里,请她修短牛仔裤的裤脚。二十分钟后去取。然后到了肉铺,身上的围裙沾满血汁肉屑的老板看见你便笑了一下,你是他练习国语的对象。第一次来,你说,要“蹄膀”,他看你一眼,说,“台湾来的?”

    ⑧“怎么知道?”

    ⑨他有点得意:“大陆来的,说肘子。广东人说猪手。只有台湾人说蹄膀。”

    ⑩嗄?真有观察力,你想,然后问他:“怎么说猪手?你们认为那是他的‘手’啊?你们认为猪和人一样有两只手,两只脚,而不是四只脚啊?”

    ⑪他挑了一只“猪手”,然后用一管蓝火,快速喷烧掉猪皮上的毛,发出滋滋的声音,微微的焦味。

    ⑫花铺的女老板不在,一个脑后梳着发髻的阿婆看着店。水桶边有一堆水仙球根,每一团球根都很大,包蓄着很多根。“一球二十五文,”阿婆说。我挑了四个,阿婆却又要我放下,咕噜咕噜说了一大串,听不懂;对面卖活鸡的阿婆过来帮忙翻译,用听起来简直就是广东话的国语说,“阿婆说,她不太有把握你这四个是不是最好的根,所以她想到对街去把老板找回来,要老板挑最好的给你。”

    ⑬阿婆老态龙钟地走了,剩下我守着这花铺。对面鸡笼子里的鸡,不停闪动翅膀,时不时还“喔喔喔”啼叫,用最庄严、最专业的声音宣告晨光来临,像童话世界里的声音,但是一个客人指了它一下,阿婆提起它的脚,一刀下去,它就蔫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死 鸟

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好戏谑,故而人多有外号。凡有外号,必有一个好笑的故事,比方贺道台这个各色的雅号——死鸟。

    贺道台相貌普通,但真人不露相,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一是伺候鸟。

    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撇嘴,露出烦恼,那就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

    伺候鸟的事也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贺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手一摆弄,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

    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贺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

    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前院后院都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用罩子把笼子严严实实罩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叫丫鬟把罩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地笑半天。待贺道台回来,对老爷说了。没等她去叫八哥再说一遍,八哥自己又说:“太太起痱子了吧!”

    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

    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料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大笑,直笑得前仰后合。

    知府大人说:“贺大人,从它身上就知道您有多聪明了。”

    贺道台得意这鸟,更得意自己。这话就暂且按下不提。

    九月初九那天,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玉皇阁,兴致非常好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他指着三岔河口上的往来帆影,说些提兴致的话,直叫裕禄大人心头赛开了花。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

    贺道台的八哥笼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

    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

    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

    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裕大人一怔,扭头对那笼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贯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

    贺道台说:“大人真是一句切中了要害。其实这话并不是我教的,这东西总是时不时蹦出来一句,不知哪来的话。”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

    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

    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竖了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满厅的人全怔往。其实这一句众人全听到了,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他浑身全是凉气。

    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只他一个人还趴在客厅地上,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

    他两手抓着笼子一扯,用力太大,笼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

    贺道台叫仆人们用杆子打,用砖头砍,爬上树抓,八哥在树顶上来回蹦了一会儿,还不住地叫:“死鸟!死鸟!死鸟!”最后才挥翅飞去,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自此,就得了“死鸟”的外号。而且人们传这外号的时候,还总附带着这个故事。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禁山

    只有代代不绝的人,没有万年长青的山。这是祖父教我的道理,虽然我总听不大明白。祖父叹了口气说,我当小孩的那阵,屋背后的山都夹得死牛,树几个人都兜不拢。如今荒得兔子都不愿待了。

    祖父虽然一辈子砍柴,却是禁山倡议最积极的。他一句话常挂嘴边,我还要把我的钎担传给我的孙子咧!钎担两头铁尖,中间是圆木扁担,是老家砍柴人的专用工具。那些年,大家疯狂上山砍伐木头,原始森林都砍成了光头山。祖父在村子里带着一帮老人张罗着想要禁山。禁山的意义和目的大家都懂,但是真正开始禁山,阻力却不小。反对最激烈的是炭佬和村头砖厂老板,还有一个是拐子瘌痢。炭佬要烧炭,他那个炭窑一年四季烧掉的树木柴段难以计数,砖厂烧砖更是小四轮整车整车地往厂里运。拐子瘌痢则是不谙农事,几十年都是砍柴卖柴为生。他们放下重话——谁要禁山,就跟谁拼命。但祖父他们须发飘飘,端坐在祠堂议事桌上,一身凛然地逼退了那帮宵小。

    禁山仪式古老而庄重。敲响铜锣,全村老小齐集祠堂,宣布禁山令,杀鸡盟誓,而后摆上宴席,全村老小一道吃上禁山的猪肉饭。

    禁山要求大坞深山三年一封半年一伐,禁山期内任何人不得带刀斧入山。

    春封秋伐,在开禁之前,任何人不得人内。禁山期内,为解决全村烧柴供应问题,石子岭和大坞头、青山坞的山场允许砍柴,但只能砍指头粗细的柴棍和茅柴。禁山之后,在主要的进山口竖了块禁山碑文。为了监督禁山,还要选一个人当巡山员,发一定的报酬。大家的意思是让我祖父来当,但他让给了拐子瘌痢。

    禁山之后的祖父很觉无聊,他最爱走动的柴房也不去了,抬脚去的是与柴房相通的灶房。母亲烧饭、煮猪食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地往灶里塞柴火。能用枝丫柴的时候,坚决不放劈柴;有时候松毛针也能紧巴巴地烧熟一餐饭。

    村子里看不到浩浩荡荡的砍柴大军,也不见那些小年轻随意在村头郊野生火堆烤食物、取暖。炭佬改行杀猪去了,砖厂虽然还冒着烟,但是突突的拉柴小四轮蹦跶得不那么欢了。村里三五天就咣咣响着拐子瘌痢的破锣锣音。瘌痢走一步垫一步,扯着喉咙喊:砍树一棵,杀猪一头!

    那是半年之后吧,我放学路上看到大人小孩喜气洋洋,几乎人人手上都提溜着一小块狭长的猪肉。一打听才知道,村里乌佬赌博输了钱想扳本,半夜上山砍树要卖给砖厂老板。不料被拐子瘌痢逮了个正着。父亲和炭佬等人按禁山村规,当即把他家的大肥猪宰杀了,而后全村分肉。

    等我考上中专去了外地上班,多年之后回到老家,一路上除了惊羡村子里鳞次栉比的高楼洋房外,再就是讶异于进村公路两旁原先寸草难生的荒山秃岭,如今变得郁郁葱葱,不敢认了。村子里的人家大多都开始使用沼气,还有一部分用上了液化气。树木基本上不再砍伐。其他村子的山林没有我们村子保护得好,大多都光坦坦的。外村人有个形象的说法,下雨的时候,雨脚就只是落在我们村周围,而别的村子沾不到一点儿光。老家人都充满感激地对我说,这些要感谢你祖父和他们那一帮老辈人啊!

    当然这话祖父已经听不见了。多年前,祖父患食道癌去世。弥留的那一刻,他交代父亲和叔伯他们,坟墓外边一定要堆土,不要用那种水泥砖砌。那时候做丧葬,比较气派的是起个大大的墓园子,坟包子用水泥砖砌。遵照遗言,祖父的坟墓是新鲜泥土堆垒的。

    来年的清明,我们去给祖父上坟。我看到坟包上郁郁森森,都是那些指头粗细、绿意盎然的黄荆树,估计是鸟儿们把树籽衔到祖父的坟包上生根发芽的吧。走下山道,回望山中祖父的坟茔,却找不出一点儿痕迹。

(摘编自《短篇小说(原创版)》2016年0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藏青色西服

季明

    工地离住处,有很长一段路程,老磨他们需要坐公交车回去。

    傍晚,收工之后,老磨他们满身都是泥灰和臭汗。他们一屁股瘫坐在地上,一方面是喘息片刻,另一方面呢,老磨他们是在等大傻。

    大傻,真名叫于大厦,喊来喊去,老磨他们就给他起了个绰号:于大傻。大傻跟老磨他们不一样,每次收了工,立即冲洗干净,然后从带来的包里,取出一套西服,换上,再把脏工作服,裹上塑料袋,塞进那个包里。

    那西服,是藏青色的,大傻来到这个城市打工,刚领到第一个月工资,就上街买了这套西服。等大傻换洗完毕,大家一块儿往回走。这景象有些独特:一群脏了吧唧的民工队伍里,走着一位身穿干净而笔挺西服的人,很是不协调,同时,也让大傻显得很另类,很不合群。

    回去的时候,正值晚高峰,公交车上异常拥挤,但只要老磨他们一上来,人群立马闪开条道,让他们过去。毕竟谁也不愿意让自己的衣服,与泥灰和汗水亲密接触。这个时候,车上绝对没有空座位,但老磨自有办法,他来到一个座位旁,站住,随着车的晃动,身体与坐着的乘客,始终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在泥灰和汗味的骚扰下,终于,那位皱着眉头、捂着鼻子的乘客,忍无可忍,狠狠瞪了老磨一眼,起身离开,老磨赶紧一屁股拍到座位上去。

    这时候,一身西服的大傻,则静静地融合在人群中,用不屑的目光看着老磨,他最讨厌的,就是老磨这个拙劣的表演。

    节假日不干活时,老磨他们喜欢逛逛街,穿着也很随意,有的干脆就穿着皱巴巴的工作服。大傻则不同,必须换上西服,才出门。这样一来,大傻就很醒目,在一行人中,很有些众星捧月的样子。这令老磨他们非常不舒服,就与大傻拉开了距离。

    一次,老磨斜着眼睛,说,大傻,穷烧个啥哩?瞧把你能的,穿上西服你还是农民工,变不成城里人!

    大傻不服气,说,穿干净点不好吗?农民工就应该是脏兮兮、臭烘烘的形象吗?那是犯贱!

    大傻又说,挤公交时,你看人家那厌烦的目光,我都替你脸红。

    这话,噎得老磨直翻白眼,一愣一愣的。于是,老磨他们就决定,必须收拾一下大傻。

    这天,收了工,冲洗完毕,大傻却发现那个装着西服的包不见了。大傻急了,遍地翻找,可横竖找不到。

    老磨他们坐在地上,喝水抽烟,冷眼看着大傻忙活,偷偷地笑。

    过了许久,满头大汗的大傻,仍然四处寻找那个包。

    老磨喊,大傻,别找了,再不回,天就黑啦。

    又有人喊,大傻,你那西服,长翅膀飞啦。

    大傻不听,依然在工地上跑来跑去,执着地寻找。

    老磨他们说,真是个大傻熊!就撇下大傻,先走了。

    当老磨他们得到消息,赶到医院时,大傻已躺在了手术台上。在寻找西服时,楼顶一截钢筋倏地掉下来,从大傻的左肩膀插进去,从腰部穿透出来……

    老磨他们怔怔地守在手术室外,彻底傻了。

    过了很久,大傻才被推出来,仍处在昏迷之中。老磨哭了,冲上前去,喊,大傻,不穿那西服,你他娘的能死啊?!

    第二天,老磨他们来到工地,从一堆水泥里,挖出那个装着西服的包。它,已经变成了个水泥疙瘩,半晌,他们都没说话。

    许多天,老磨他们都像丢了魂儿,蔫着脸,闷头干活,那件藏青色的西服,总是在眼前晃动、晃动……

    一个月后,大傻出院了,但需要回家继续休养。那天,老磨他们专程上街,精心挑选,给大傻买了套藏青色的西服,送了过去。

    大傻走后,老磨他们每人也都买了套西服,藏青色的,像大傻一样,收工后,冲洗干净,换上西服,再去挤公交车。这时候,他们才发现,乘客们的目光,很平和,丝毫没有了厌恶、敌意和距离,能同这个城市的人们亲密地挤在一起,坐一程车,这感觉,真不赖!

    于是,老磨就给大傻打电话,他说,于大厦,现在咋样?养好了赶紧回来吧,我们等着你!

(选自《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启明

东方晓

    “咣当!”监牢的铁门被重重地踹开了。

    “赵云霄!”一声粗暴的喊声。门口出现了一个戴大盖帽的黑色剪影。

    “我就是。”一个柔和而细弱的声音从坐在一起的女难友中间传来。

    等赵云霄拖着受伤而又有些笨重的身体被难友们扶着走到门口时,那个剪影把信摔给她,说:“这是你男人临死前写给你的。好好看看吧!死硬分子!”

    虽然赵云霄对爱人陈觉的牺牲并不意外,因为她和他早就收到了“惩共法院”的死刑判决书,罪名是“策划暴动,图谋不轨”。但真听到他的死讯时还是昏了过去。难友们赶紧将她抬到稻草上,喊她的名字,拍她的脸。

    “云霄!云霄!肚子里有孩子,你可要挺住啊!”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缓地睁开眼。眼角的泪珠滚了下来,但她还是平静地说:“我没事,不要为我担心。”

    赵云霄早将生死置之度外,她原本想陪爱人一同走向刑场,但她最终还是接受爱人的劝告,向敌人提出了一个请求:“我已有身孕,请求生下小孩再临刑”。经过三四个医生的检查确定属实,敌人被迫同意延期执行。

    在难友们的搀扶下,赵云霄艰难地坐起来,打开了陈觉在就义前写给她的诀别书:

    云霄我的爱妻:

    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写信了,我就要上路了。你已有身孕,不可因我的死而过于悲伤他日无论生男生女,我都祝愿孩子健康快乐。

    云,你迟早也不免于死,我已请求父亲把我俩合葬,以前我们都不相信有鬼,现在则惟愿有鬼。“夫妻恩爱永,世世缔良缘。”这几天我常常记起我们在苏联学习时的美好时光。相互切磋,相互勉励,谈未来,话明天,始终不离不弃。去年回国后,你为了陪我执行任务,过家门而不入,未能跟父母见最后一面,令我深以为憾。你在事业上给我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幸福。前年我本已病入膏肓,自度必为异国之鬼,而幸得你的殷勤看护,日夜不离,始得转危为安。那时若死,可说是轻于鸿毛,如今之死,则重于泰山了。

    前日,父亲来看我时,还在设法营救我们,其诚可感,但我宁愿玉碎不愿瓦全。父母为我费了多少苦心,才使我成人,尤其我那慈爱的母亲,我当年是瞒着她出国的。想起我死后父母的悲伤,我第一次流泪了。云!谁无父母,谁无儿女,谁无情人!我们正是为了教助全世界人民的父母和妻儿,才牺牲了自己的一切。我们虽然是死了,但我们的遗志自有未死的同志来完成,每想到此,我就觉得,死而无憾!

    云,我无法见到咱们的孩子了,请你带我向他(她)问好!

    此祝,

    健康!

    觉手书

    一九二八年十月十日

    读完信,她放声大哭,又一次昏了过去……

    4个月后,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陈觉和赵云霄的女儿出生了!难友们怕婴儿受凉,把母女俩围在中间。赵云霄和大家商量,决定给婴儿取名“启明”。

    由于营养不良奶水不足,婴儿饿得“哇哇”直哭。牢房的铁窗开得很高、很小,阳光照不进来,尿布无法晾干,赵云霄只得将尿布缠在腰上,垫在身下,用体温暖干。赵云霄日夜抱着自己的骨肉,把她贴在胸口上。看到女儿那圆圆的小脸,她幸福得想笑,但又心酸得想哭!

    可是,赵云霄生下女儿才一个月,死刑执行通知书就又来了。

    她接着女儿亲了又亲,吻了又吻,晶莹的泪水一串串地落下来。晚上,在昏暗的油灯下,她给亲爱的女儿写了遗书。

    启明我的小宝贝:

    “启明”是妈妈在牢中生下你的时候,给你起的名字,这个名字是有特殊意义的。怀上你才四个月的时候,你的爸爸妈妈便被关进了监狱。当时妈妈本来是要被立刻处死的,因为怀了你,才被敌人晚执行几个月。宝宝,妈妈之所以要生下你,就是因为妈妈相信你的未来一定会充满光明的。宝宝,你是民国十八年正月初二生的,但你的妈妈在你才一月零十天的时候,便与你永别了!妈妈无法尽到抚育你的责任了,但妈妈希望你不要恨我,妈妈是为了全世界更多的宝宝不再受苦受难才狠心扔下你而走的。宝宝,你是个不幸者,但妈妈相信,你将来一定会是一个幸福者。

    宝宝,妈妈走了,妈妈祝你和所有孩子一生幸福!

    妈妈绝笔

    三月二十四日

    3月25日,刽子手在监外高声点名。叫到“赵云霄”时,生死离别,痛断肝肠,她怎舍得初到人世的婴儿呢。

    诀别的时刻到了,赵云霄喂完最后一次奶,强忍悲痛,把启明留给了难友。

    “同志们,拜托了,我先走一步。”她含着泪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礼物

[英]梅亚•格林

阿诺德走进病房,却突然收住了脚步。他看见了伯吉斯先生,还发现伯吉斯先生病床旁边站着一个人。糟糕!诺德心里咯噔了一下,史迪威可能会发现他的。他是无意中听到史迪威可能要去医院探望伯吉斯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阿诺德马上意识到自己也应该去医院看望一下。于是,他赶紧喝了一杯茶,便匆匆地朝医院奔去。然而,史迪威还是先到了一步。

    阿诺德买了一串葡萄。可是,他看见床边的储物柜上竞也放着一大串葡萄,好像是那种无核的小葡萄,属于价钱较贵的那种。肯定是该死的史迪威送的!他觉得还是将自己的那串葡萄扔了为好,但又觉得扔了实在可惜。留下自己吃算了,他心想。此时,他的面孔就像那串葡萄一样看起来总觉得有点儿别扭。于是,他将那串葡萄随手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此时,他的面孔就像那串葡萄一样看起来总觉得有点儿别扭。

    只要史迪威在那里,他就不好进去了,可病房外面又没有什么可以躲避的地方。想来想去,阿诺德只得又退到了楼下,在接待处茫然无措地转来转去。

    究竟该给伯吉斯先生送点儿什么礼物呢?买束鲜花?那太丢人现眼了!买本书怎么样?正好那边有一个书摊。阿诺德走过去随手捡起一本平装书,一看价格,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将近6英镑!上次买的那本书才花了他2.5先令。

    阿诺德走进自助餐厅要了一杯茶。餐厅已经坐满了人,他只得与别人共用一张餐桌。坐在餐桌的东面,外面的人看不到他,而他正好可以盯到那边的楼梯口。

    在他的旁边,一位穿红色外套、身材高大的女人正和一个朋友交谈着。她的手提包敞开着,里面的东西阿诺德看得一清二楚,在一堆妇女日常用品中间夹着一个小瓶子。一个小瓶装的威士忌酒,上面还绑了一个心形的蝴蝶结。

    这下他心里总算有了主意!刚才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伯吉斯先生平时就喜欢喝上一杯。可是医院是不会卖酒的,即使他想跑出去买,恐怕在这座医院周围方圆几英里的范围内也找不到一家卖酒的商店。

    一想到生活中的不公,阿诺德的心情不由得郁闷起来。自己在那岗位上干了四十五年,如今突然来了这个史迪威,用他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和一时的热情拍老板伯吉斯的马屁。阿诺德压根儿就不相信热情。现在,他们要讨论什么重组问题。阿诺德心里明白,这所谓的重组无非就是要将一些人重组掉.他们竟然还美其名曰提前退休。哼!如果经济上负担得起,提前退休也就罢了,而阿诺德是负担不起的。到了这种年龄,他还能去哪里找到工作呢?

    阿诺德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个小瓶子。史迪威怎么在病房待了那么长时间?想必,他也找不到那么多话要说吧。老伯吉斯先生在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也不会有那么多言语的。“身体还好吗?”“这里的饮食怎么样?”“工作情况怎么样?”三言两语问候一下不就得了,还有什么要说的?当然,史迪威与众不同,他可以谈上几个小时还觉得言犹未尽。阿诺德真希望史迪威把伯吉斯先生烦得要死。

    红衣女人还坐在那儿跟朋友交谈着。她在详详细细地讲述着自己的家族病史。

    史迪威终于出来了!他走下了楼梯。阿诺德站起身来,故意将那女人的手提包碰到了地上。

    “噢,请原谅,你看我笨手笨脚的。让我来捡吧。”阿诺德弯下腰捡起了滚落到地上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面带微笑地将手提包交还给它的女主人,然后快步跑向楼梯口。

    把它搞到手简直不费吹灰之力,阿诺德暗自庆幸。不过,他的心头也掠过一丝负罪感。可他转念又想,这完全是那女人自己的过错。谁让她将自己的手提包那样敞开着,让那诱人的东西暴露在人们的眼皮底下?完全是自讨苦吃嘛!总而言之,所有这一切都可以成为一个充分的理由。

    阿诺德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伯吉斯先生接到自己礼物时是怎样的一副神情。他想,肯定会比史迪威的要好。你看他,就提了那么一串灰不溜秋的葡萄!

    想到这,阿诺德充满信心,充满期待地走进了病房,掏出了那瓶威士忌酒。

    大约过了几分钟,红衣女人推门进来,“爸爸,今天好些吗?妈妈让我给您带来了你最爱的威士忌,不过,妈妈绑了个蝴蝶结,提醒你只看不喝。”她是伯吉斯先生的女儿,她看到了桌上的那瓶威士忌和愣在那里的阿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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