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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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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江苏省无锡市锡北片中考语文一模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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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识

(台湾 )张晓风

       ①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极爱了解的,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父亲的追思会上,我问弟弟:“追诉平生,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弟弟沉吟了一下,说:“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然而,我真的知道父亲吗?我们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

       ②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父亲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银元改变了父亲的一生。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怜爱的眼神。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听说小学时代,他每天上学都不从市内走路,嫌人车杂沓。他宁可绕着古城周围的城墙走,他一面走,一面大声背书。那意气飞扬的男孩,天下好像没有可以难倒他的事。然而,我真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向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我平生读书不过只求缘尽兴而已,我大概不能懂得那一心苦读求上进的人,那孩子,我不能算是深识他。

       ③“台湾出的东西,就是没老家的好!”父亲总爱这么感叹。我有点反感,他为什么一定要坚持老家的东西比这里好呢?他离开老家都已经这么多年了。“老家没有的就不说了,咱说有的,譬如这香椿。”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咧!而且台湾是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人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那卤汁下起面来,那个香呀﹣﹣”

       ④我吃过韩国进口的盐腌香椿芽,从它的形貌看来,揣想它未腌之前一定也极肥厚,故乡的香椿芽想来也是如此。但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 , 我被他言语中的象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竟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香椿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

       ⑤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敬佩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的心悦诚服。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体会。

       ⑥年轻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鸟应声而落,他捡起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暖的肉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难改,性难移”,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在那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慈柔之心,誓言从此不射猎。父亲的性格如铁如砧,却也如风如水﹣﹣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

       ⑦《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身披红斗篷的宝玉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里,说:“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家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解读吧?

       ⑧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能都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蒲公英的散蓬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就一切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草原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英冒出来。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

       ⑨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底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

(1)、作者开头说“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这句话在行文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2)、结合原文,赏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

①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

②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

(3)、从全文来看,简要概括作者所写的父亲性格特点。

(4)、作者以“不识”为题,如果把题目改给“回忆父亲”好不好?试加以比较分析。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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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渡彼岸

雪小禅

      ①那年,他17岁。

      ②家贫。

      ③过年吃饺子,只有爷爷奶奶可以吃到白面包的饺子。母亲把榆树皮磨成粉,再和玉米面掺和在一起,这样可以把馅儿裹住,不散——单用玉米面包饺子包不成。那种榆树皮饺子难以下咽。记忆中,可以分得两个白面饺子,小心翼翼吞咽,生怕遗漏了什么,但到底还是遗漏了——还未知是何滋味,已经咽下肚去。

      ④衣裳更是因陋就简。老大穿了老二穿,老二穿了老三穿,裤子上常常有补丁,有好多年只穿一两件衣服,也觉得难看,但撑到上班,仍然穿带补丁的衣裳,照相的时候去借人家的衣服……说来都是悲凉。

      ⑤记忆最深的是他17岁那年的冬天,同村邻居有个18岁少年,有亲戚在东北林场,说可以上山拉木头,一天能挣30多块钱。他听了心动,于是两人约了去运木头,尚不知东北有多冷。他至今记得当时多兴奋,亦记得那地名——额尔古纳左旗,牛耳河畔,中苏边境,零下49摄氏度,滴水成冰。

      ⑥每日早上5点起床,步行20公里上山。冰天雪地,雪一米多厚。拉着一辆空车上山,一步一滑。哪里有秋衣、秋裤?只有母亲做的棉衣、棉裤,风雪灌进去,冷得似乎连骨头缝里都在响。眉毛是白的,眼睫毛也是白的,哈出的气变成霜,衣服里鼓鼓的是两个窝窝头。怕窝窝头冻成硬块,于是用白布缠了,紧紧贴在肚皮上,身体的温度暖着它,它就不至于被冻成硬块咬不动。

      ⑦不能走慢了,真的会冻死人。拉着车一路小跑,上山要4个多小时。前胸、后背全是汗时山顶到了。坐下吃饭,那饭便是两个贴在身上的窝窝头,就着雪。到处是雪,一把把吞到肚子里去。才17岁,那雪的滋味永生难忘。

      ⑧然后装上一车木头,往山下走。下山容易些,只需控制车的平衡。上山4个小时,下山两个小时,回来时天就黑了。

      ⑨那是他少年时的林海雪原。

      ⑩进了屋用雪搓手、搓脚、搓耳朵,怕冻僵的手脚突然一遇热坏死掉。脱掉被汗浸透的棉衣,烤在火墙边,换另一套前一天穿过的棉衣。晚餐依然是窝窝头。第二天早上照样5点起,周而复始。

      ⑪一个月之后离开时,怀揣1000元钱。1000元钱在20世纪70年代是天文数字,那时的人们一个月的工资不过二十几块钱。

      ⑫回家后,母亲看着他后背上勒出的一道道紫红的伤痕,号啕大哭。

      ⑬那1000元钱,给家里盖了5间大瓦房。他说起时,轻声细语,仿佛在说一件有趣的事情,听者潸然泪下。

      ⑭光阴里每一步全是修行,不自知间,早已自渡。那零下49摄氏度的牛耳河,霸占着他17岁的青春,直至老去,不可泯灭。

(节选自《意林》2015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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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以为天要塌了

    ①10岁的时候,我跟伙伴一起玩。他爬到墙头上,我拿了一面镜子在下面照他。他的眼睛被强光刺到,突然摔下墙头。他的腿被摔骨折了,进了医院。我吓坏了,以为他这辈子会成为残疾人。我第一次闯这么大祸,我甚至想,是不是警察要把我抓走,关进监狱。

    ②到了傍晚,我还在村边徘徊,不敢回家。怕回到家,母亲一定会狠狠打我一顿,而且明天会怎样,我完全不知道。那时我以为天要塌了,伙伴成了残疾,我一辈子要负罪。暮云飞渡,倦鸟归巢,我心中涌起巨大的恐惧感,仿佛整个人要被某种东西吞噬掉。我咬咬牙,回到家。母亲用鞋底狠狠地打了我几下,然后带上点心、水果,拉着我去伙伴家赔罪。不久后,伙伴完全好了,腿一点没受影响,重新活蹦乱跳起来。天没有塌下来,我的日子重回平静。

    ③20岁的时候,我复读一年高考依旧落榜。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失败者,我的人生从此完了,再也看不到一点光明。家里没人的时候,我把所有的书都摊到地上,自己坐在书的中间,面对着十年寒窗读过的这些书,放声大哭。我以为天要塌了,像我这样的人,还配谈未来吗?好几天,我不发一言,像个木偶一样。一天早上,父亲对我说:“太阳又出来了,天塌不下来!再去读一年吧!”后来,我如愿考上大学,觉得人生也开始柳暗花明。

    ④几十年里,我经历过无数次类似的事。当时以为天要塌下来了,生活无法继续下去。可是并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一切都会成为过去。曾经的那些失意,在当时来说像洪波巨澜一样,快要把人吞没了。往事经年,意兴阑珊,多深刻的痛苦都会淡漠。多年后再看这些经历,把曾经“天塌下来”的大事放到漫长的人生之河上看,发现不过是翻了几朵小浪花而已。

    ⑤或许,你此刻也正经历着“天塌下来”的大事,以为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但是,天不会塌下来,生活还会继续,所有的事都会成为过去,你向前的脚步会踏平坎坷,重新走入坦途。

    ⑥其实,天根本就塌不下来。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心田上的百合花

林清玄

    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里,有一个高达数千尺的断崖。不知道什么时候,断崖边上长出了一株小小的百合。百合刚刚诞生的时候,长得和杂草一模一样。但是,它的心里知道自己并不是一株野草。它的内心深处,有一个内在的纯洁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野草。惟一能证明我是百合的方法,就是开出美丽的花朵。”有了这个念头,百合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立地挺着胸膛。终于在一个春天的清晨,百合的顶部结出了第一个花苞。

    百合心里很高兴,附近的杂草却很不屑,它们在私底下嘲笑着百合:“这家伙明明是一株草,偏偏说自己是一株花,还真以为自己是一株花,我看它顶上结的不是花苞,而是头脑长瘤了。”公开场合,它们则讥讽百合:“你不要作梦了,即使你真的会开花,在这荒郊野外,你的价值还不是跟我们一样?”

    百合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生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在野草的鄙夷下,野百合努力地释放自己的能量。有一天,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这时候,野草再也不敢嘲笑它了。

    百合花一朵一朵地盛开着,花朵上每天都有晶莹的水珠,野草们以为那是昨夜的露水,只有百合自己知道,那是极深沉的欢喜结成的泪滴。年年春天,野百合努力地开花、结籽。它的种子随着风,飘在山谷、草原和悬崖边上,到处都开满洁白的野百合。

    几十年后,远在百里外的人,从城市,从乡村,千里迢迢赶来欣赏百合开花。许多孩童跪下来,闻嗅百合花的芳香;许多情侣互相拥抱,许下了“百年好合”的誓言;无数的人看到这从未见过的美,感动得落泪,触动内心那纯净温柔的一角。

    不管别人怎么欣赏,满山的百合花都谨记着第一株百合的教导:

    “我们要全心全意的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说不尽的萤火虫

    ①中国有着悠久的萤火虫文化。早在先秦时期,萤火虫就成为先民的关注对象,《诗经》中“町疃鹿场,熠耀宵行”就是描述萤火虫的。古代诗人常借萤火虫抒情达意,唐代杜牧的“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便是千古绝唱。

    ②20世纪40年代,科学家受萤火虫发光器的启发,发明出荧光灯。萤火虫发出的荧光是种生物光,它不同于其他的光会伴生热量的损耗,是目前已知唯一几乎没有热损耗的光源因此也叫“冷光源”。荧光灯的发明大大提高了能源使用率,但与萤火虫的发光率相比还差得太远

    ③最近,研究人员在研究萤火虫发光器时,还意外发现了一种锯齿状排列的鳞片,它可以提高发光器的亮度。科学家将其应用在二极管(LED)的设计中,制作出模仿萤火虫发光器天然结构的LED覆盖层,可使其效率提高50%以上。这种新颖设计可能会在几年内应用在LED生产中。

    ④萤火虫特有的虫荧光素酶基因,在基因工程中也越来越多地作为遗传标记的首选来检测基因表达。人们不但利用萤火虫的基因来检测癌细胞,还利用基因转移技术把萤火虫的基因转移到玉米中,较快地培育出具有抗病虫害的玉米新品系。

    ⑤萤火虫喜欢植被茂盛、水质干净、空气清新的环境,凡是萤火虫种群分布的地区,都是生态环境保护得比较好的地方。

    ⑥遗憾的是,如今,萤火虫在部分地区已越来越少见。除了自然天敌外,人类成了萤火虫最大的“天敌”。美国一些医药公司为了获取萤火虫体内特有的虫荧光素和虫荧光素酶,出价购买萤火虫,导致人们大肆捕捉萤火虫。在日本,上世纪60年代的工业污染和城市扩张,致使萤火虫幼虫的生存率直线下降。

    ⑦萤火虫求偶时,雌雄之间会发出特异的闪光信号以吸引异性并交尾。然而城市的亮光干扰了它们的闪光交流,当萤火虫感知到外界灯光时,就会停止发光、飞行、求偶,最终导致种群减少甚至灭绝。

    ⑧那些曾在林间泽畔“熠耀宵行”的萤火虫,如今已与我们渐行渐远,保护萤火虫不能光着眼于一个物种,而是要通过保护整片栖息地来保护许多物种。总之,我们应多想想如何对自然更友好,与万物共存共荣。

(选自《新华文摘》2014年13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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