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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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成都七中实验学校2016-2017学年七年级3月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爸爸教我读中国诗

程怡

    ①十个月的时候,我得了一场可怕的脑膜炎,到了一岁半还不会说话,父母非常担心。一天,爸爸看报,我坐在他的膝上,指着某一个标题中的“上”字,爸爸说:“上?”我对他表示满意,赶紧从他的膝上爬下来,拽着他走到书箱前,得意洋洋地指着书箱外“函上”的“上”字,表明我认识这个字,这件事对父母而言,真是“上上大吉”!他们不再担心我有智力障碍了。之后,爸爸开始教我读诗。

    ②爸爸常教我念两个人的诗:一个是杜甫,一个是陆游。

    ③依稀记得,孩提时的一个夏夜,我困极了,趴在爸爸的膝上,爸爸摇着大蒲扇,满天的星斗朦朦胧胧的。“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突然,爸爸那江西乡音很重的诵读声使我睁开了眼睛,我不知道那奇特的吟啸中有什么,但我一下子记住了这首诗。

    ④上学前我已经会背那首《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爸爸问我懂不懂最后那句,我很得意地嚷嚷说:“那意思就是烧香磕头的时候别忘了告诉你爸爸!”当时,爸爸高兴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⑤1959年秋,我上小学。那年冬天,爸妈因故很长时间不能住在家。姐姐是长女,照顾我和弟弟。一天晚上,爸爸出乎意料地出现在我们面前,令我们欢天喜地,难以入眠。躺在床上跟爸爸念杜甫的诗:“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爸爸问我懂不懂这诗句,我说:“我懂的,不过,爸爸想念我们的时候,我们也想念爸爸的。”爸爸不再说话,只是听我继续背他教我的诗。

    ⑥爸爸生命的最后几年,完全卧床不起。每当德沃夏克的大提琴协奏曲悲鸣的旋律在蕉影婆娑的窗边响起的时候,爸爸就会喃喃吟诵杜甫的诗。他告诉我,那一刻让他想起了故乡老宅,想起了祖母和母亲。

    ⑦那时我已在大学教中国古代文学,我理解父亲:人生无非家国之情,杜甫、陆游,我父亲他们这一代的知识分子,对家国,都有一种深情。父亲吟诗的声音,永远留在了我心底。

    ⑧很多年后,我看见报上某篇文章引了一首绝句,感觉就像遇到了一个老熟人。我没有念过那首诗,但我熟悉那种风格。回来一查,果然是陆游的诗,“征车已驾晨窗白,残烛依然伴客愁。”我当时的感受真是难以名状。爸爸在我童年时便种在我生命里的东西,突然宣告了它的无可移易的存在!(有删改)

(1)、对第③段画线部分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

A、写出了夏天夜晚满天繁星的景色。 B、突出了我童年学诗歌的模糊记忆。 C、表现出了夏夜我朦胧欲睡的状态。 D、引出我被父亲吟诗声唤醒的情节。
(2)、文中围绕爸爸教我读中国诗,记叙了三件事,请概括。 ①

②上学前,爸爸教我理解《示儿》诗中的句意;

(3)、谈谈你对第⑧段画线句的理解。

举一反三
动物眼中的色彩

   在正常人的眼中,能看到红的花,绿的树,蓝的天,白的云……人眼中的世界是多姿多彩、五彩缤纷的。那么,大自然中其他动物眼中的色彩是什么样的呢?科学家在此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研究证实,大多数哺乳动物是色盲。如我们常见的马、牛、羊、狗、猫等,几乎不会分辨颜色,反映到它们眼睛里的色彩,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如同我们看黑白电视一样单调。观看斗牛表演时,斗牛士用红色的斗篷向公牛挑战,人们会以为是红色激怒了它,而实际上是因为斗篷在公牛面前不断地摇晃,使它受到烦扰而发怒,如果换上别的颜色的斗篷,公牛也会出现同样的反应。狗也不能分辨颜色,它看景物就像一张黑白照片。狗追捕猎物除了靠四条腿外,主要靠嗅觉和听觉。我们人类的“近亲”猿猴也是色盲,天天过着平淡无奇的灰色生活。田鼠、家鼠、黄鼠、花鼠、松鼠、草原犬等也不能分辨颜色。

   值得一提的是斑马,虽然它也是地地道道的色盲,但它却能利用色彩来保护自己。斑马和其他动物混在一起吃草,黑白条纹可以引起注意,因此在出现危险时,只要领头马一动,所有斑马会迅速逃走。当斑马奔跑时,黑白两色条纹的晃动使得捕食动物难以快速测定距离,斑马便可以借机安全逃脱。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色盲,鹿对灰色的识别力最强。长颈鹿能分辨黄色、绿色和橘黄色。

   鸟类的情况便好多了。除了某些过惯了夜生活的鸟类,如猫头鹰等,因为视网膜中没有锥状细胞,无法认色以外,许多飞禽都有色的感觉。鸟在高空飞行,颜色会帮助它们判断距离和形状,这样它们就能够抓住在高空中飞行的虫子,在树枝上轻轻降落。鸟类的辩色能力也有利于它们寻找配偶。雄鸟常用艳丽的羽毛吸引异性,试想,如果它们感受不到颜色,那雄鸟还有什么魅力呢?

   多数水生动物都具有辨色能力。鲈鱼能感知颜色,生物学家用染成红色的幼虫喂它们,等其习惯后,改用红色羊毛喂它们,鲈鱼竟然照吃不误。龙虾、小虾以及爬行动物里的甲鱼、乌龟和蜥蜴等,也都有色的感觉。

昆虫虽然属低等动物,但是它们的辨色能力比哺乳动物高明。

   据悉,蜻蜓对色的视觉感最佳,其次是蝴蝶和飞蛾。苍蝇和蚊子也能看见颜色。家蝇最讨厌蓝色,因而不愿接近蓝色的门窗、帐幔。蚊子能够辨别黄、蓝和黑色,并且偏爱黑色。勤劳的小蜜蜂生活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却是红色盲,红色和黑色在蜜蜂眼里没有什么区别。蜜蜂能岔道青、黄、蓝三种颜色,但橙、黄、绿在它们看来是一样的,它们也搞不清蓝与紫有何不同。可是,蜜蜂能看见人所看不见的紫外线,并能把紫外线和各种深浅不同的白色和灰色准确地区别开来。​

现代文阅读, 回答1-4题。

其实很简单

“抓强盗——抓强盗啊!……”女人歇斯底里地叫喊着。

光天化日下,一个歹徒正在抢劫,旁若无人;被抢的女人拼命抱紧自己的坤包,死活不放。

大街上人来人往。有的视而不见,有的驻足远观,有的且看且退。谁也不敢制止歹徒行劫。不仅不敢制止,连呵斥一声的举动也没有;不仅不敢呵斥,就是悄悄用手机报个警也无人肯试。

沉默。好一阵可怕的沉默。

沉默过后,有个戴着眼镜、弱不禁风的小伙忽然一声怒吼,像狼一般冲向歹徒。

歹徒大惊,立即掏出一把尖刀,目眦尽裂地瞪着小伙:“狗咬耗子是吧?再不识趣老子捅了你!”

小伙愣怔一下,仍然像狼一般猛扑上去。

很快,小伙摇摇晃晃,蹲了下去;但片刻,又咬紧牙关站立起来。虽然被锋利的尖刀刺中下腹,但小伙强忍剧痛,没有倒下。他一手紧紧抓住刀柄,不让尖刀深入;一手像钳子,死死钳住歹徒的手腕不放。

女人趁机挣脱,嗷嗷大叫,挥拳砸向歹徒。

歹徒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一时不知所措。

众人被小伙的英雄壮举深深感染,群情激愤,一窝蜂地射向歹徒,七手八脚,将歹徒摁倒在地。

有人赶紧掏出手机报警。

警车风驰电掣般地赶到,迅速给歹徒戴上了手铐。

人们小心扶住小伙,送上警车。

“儿子,我的儿子!”听到小伙吃力的呻吟,人们才发现小伙的身旁还站着个小男孩。小男孩五六岁的样子,被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吓呆了。

警车一路鸣笛,将小伙送到医院。

幸亏没有刺中要害。几天后,小伙的伤情得到缓解。

有关部门要给小伙评见义勇为奖,消息传来,小伙所在的单位竟炸开了锅。

“他可是我们单位最胆小怕事的人啊!”

“平常谨小慎微得不敢踩死一只蚂蚁!”

“说歹徒不费吹灰之力抢劫了他,我们还信!他会赤手空拳与扬着凶器的歹徒搏斗,太邪!”

……

这样的议论传出,记者深感蹊跷。

“当时,那么多人鱼不动、水不跳的,你一个文弱书生,何来胆量挺身而出?特别令人震惊的是,面对歹徒凶狠的尖刀,你为什么还敢奋勇向前?”记者找到病榻上的小伙,好奇地探问。

小伙犹豫道:“你是想听真话,还是……”

“当然想听真话!”

“那好,只是我的话你千万不要对外报道。”小伙的脸上飞过一朵红云。

记者认真地点点头。

“当时,我的儿子憋不住拽了一下我的手,‘爸,抓歹徒、抓歹徒呀!’我的儿子才6岁,还是稚气未脱的小毛孩,我堂堂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在他面前装孬种,让他都瞧不起吧?”

记者一愣:“就这一点?”

“对,就这一点!”

(选自《小说界》2013年第1期,有删改。作者  戴希)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①然而,寻求第二种答案,或是解决问题的其他路径和新的方法,有赖于创造性的思维。那么,创造性的思维又有哪些必需的要素呢?
        ②有人是这样回答的:“富有创造性的人总是孜孜不倦地汲取知识,使自己学识渊博。从古代史到现代技术,从数学到插花,不精通各种知识就一事无成。因为这些知识随时都可能进行组合,形成新的创新。这种情况可能出现在6分钟之后,也可能在6个月之后,6年之后。但当事人坚信它一定会出现。”
        ③我对此完全赞同。知识是形成新创意的素材。但这并不是说,光凭知识就能拥有创造性。发挥创造力的真正关键,在于如何运用知识。创造性的思维,必须有探求新事物,并为此而活用知识的态度和意识,在此基础上,持之以恒地进行各种尝试。
        ④这方面的典型代表,首推约翰·古登贝尔克。他将原来毫不相关的两种机械——葡萄压榨机和硬币打制器组合起来,形发了一种新形式。因为葡萄压榨机用来从葡萄中榨出汁,所以它在大面积上均等加力。而硬币打制器的功能则是在金币之类的小平面上打出印花来。有一天,古登贝尔克半开玩笑地自言自语道:“是不是可以在几个硬币打制器上加上葡萄压榨机的压力,使之在纸上打印出印花来呢?”由此组合就是印刷机和排版术。
        ⑤另一个例子是罗兰·布歇内尔。1971年的一天,布歇内尔边看电视边这么想:“光看太没意思了。把电视接收器作为试验对象,看它产生什么反应。”此后不久,他就发明了对战型的乒乓球游戏,从此开始了游戏机的革命。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后面各题。

甲文:《我的母亲》(节选)—胡适

        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才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到天大明时,她才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学堂门上的锁匙放在先生家里;我先到学堂门口一望,便跑到先生家里去敲门。先生家里有人把锁匙从门缝里递出来,我拿了跑回去,开了门,坐下念生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就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的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有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吃了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一件单背心。这时候我母亲的妹子玉英姨母在我家住,她怕我冷了,拿了一件小衫出来叫我穿上,她说:“穿上吧!凉了。”我随口回答:“娘(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我刚说了这句话,一抬头,看见母亲从家里走出,我赶快把小衫穿上。但她已听见这句轻薄的话了。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重重地责罚了一顿。她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她气得坐着发抖,也不许我上床去睡。我跪着哭,用手擦眼泪,不知擦进了什么微菌,后来足足害了一年的眼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我母亲心里又 , 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她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这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

乙文:《回忆我的母亲》(节选)—朱德

        母亲是个好劳动。从我能记忆时起,总是天不亮就起床。全家20多口人,妇女们轮班煮饭,轮到就煮一年。母亲把饭煮了,还要种田,种菜,喂猪,养蚕,纺棉花。因为她身体高大结实,还能挑水挑粪。

        母亲这样地整日劳碌着。我到四五岁时就很自然地在旁边帮她的忙,到八九岁时就不但能挑能背,还会种地了。记得那时我从私塾回家,常见母亲在灶上汗流满面地烧饭,我就悄悄把书一放,挑水或放牛去了。有的季节里,我上午读书,下午种地;一到农忙,便整日在地里跟着母亲劳动。这个时期母亲教给我许多生产知识。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等待让自己开花的季节

小丑

    英国少年艾金森,因为长得憨头憨脑,加上行为举止笨拙而幼稚,成了同学们的戏谑对象,甚至老师们都不愿意给他上课。有位教“诗歌欣赏课”的老师哀求他改选别的课。虽然艾金森是个按时交作业的好学生,但他朗诵作品时滑稽的表情总是让同学们捧腹大笑,每堂课都会被他搅成一锅粥,令老师无法继续讲课。而给了他35分的历史老师则说:“他没有半点历史感,当然,他什么感也没有。”艾金森的父亲更是认定了他的脑子有问题,不是白痴就是智障,甚至从不跟他说话。

    走向社会的艾金森又因为那张憨态十足的脸和笨拙而幼稚的举止找不到工作,极度自卑的艾金森四处碰壁,苦恼至极,于是他整天消极地躲在房间里喝闷酒。

    只有艾金森的母亲认为他是优秀的。艾金森的母亲是个花匠,她将儿子带到她的花园里,指着各种各样的花草说:“每种花都有开放的机会,那些还没有开放的,只是未到季节。人也一样,每个人都有机会成功,只是还没有遇到适合你的时机。但是,花草在没有遇到适合自己开放的季节时,需要吸收养分和阳光,储蓄足够的能量等待属于自己的季节来临。所以,你现在也要储蓄足够的能量,那就是学习更多的知识,经历更多的挫折,积累更多的人生智慧,等属于你的季节一到,你自然会绽放出美丽的人生之花。”

    艾金森从母亲对自己充满信心的目光中站了起来。尽管后来的好长一段日子里,他找工作时依然碰壁,但他没有气馁,他深深地记住了母亲的话:不是他无能,只是适合他的季节还没有到来。

    直到英国《非9点新闻》剧组的导演看了艾金森的表演后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艾金森才知道,自己被录取了。他饰演的憨豆先生由于有一点笨拙、有一点幼稚、有一点单向思维(脑筋不转弯)、有一点腼腆,深受观众喜爱,于是他在英国迅速走红。

    如今,憨豆先生傻乎乎地飞往全世界,这个穿戴整齐,但是头脑简单,常常闯了祸就落荒而逃的家伙,以《憨豆先生》大闹好莱坞进军洛杉矾,进行他擅长的“捣乱工程”。该片票房在欧洲已突破1亿美元,在美国公开放映时,亦好评如潮。

    艾金森终于等到了自己开花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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