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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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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5-2016学年江苏昆山市太仓市七年级下期末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

热心的海葵

      ①海葵勇于充当弱小动物的保护神,它柔弱的身躯里包裹着一颗火热的心。

      ②生活在海洋中的海葵属于无脊推动物的庞大家族,它利用水流的循环,来支持柔软的囊状身体。海葵身躯的上端是圆盘状的口,周围长满柔软的触手。触手有奇异的色彩,犹如海底绽放的菊花。

      ③海葵的体壁和触手上长满了有毒的倒刺,暗藏杀机的倒刺一旦受到刹激,便迅速利中对方并分泌毒液,致其麻痹。海葵就是以这种办法自卫或摄食。

      ④然而,海葵却以少有的宽容大度,收留和保护双锯鱼。双锯鱼因形态酷似马戏团中的小丑,又名小丑鱼。小丑鱼体态娇小,柔弱温顺,缺乏有力的御敌本领,是大海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于是,海葵就利用自身的毒利充当保护伞,为小丑鱼提供安全保障。

      ⑤小丑鱼之所以不怕海葵触手的毒,是因为海葵的无私帮助。海葵成百上千的触手一起随波逐流,难免彼此触碰。为避免毒刺误诱友军,海葵的身体表面便分泌一种黏液给刺细胞传达指令:凡遇有这种黏液的都是自己人,不要“开火”。当小丑鱼还是幼鱼时,就凭借嗅觉和视觉找到海葵,海葵则任由小丑鱼吸收自己触手分泌的黏液。小丑鱼等到自己全身都涂满了保护物质黏液时,就可以在海葵的保护下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生活了。

      ⑥春潮水暖,暗礁上迎来了生育的季节。海葵和小丑鱼父母一起迎来了新一批宝宝,海葵保护着小丑鱼妈妈产下的成千上万的卵,这样无欲无求,一代又一代地辛勤工作着,承担保护刚孵化出来的小丑鱼的责任。

      ⑦当然,小丑鱼也是知恩图报的客人。当海葵依附在岩礁上时,小丑鱼会在海葵漂亮的触手丛中游动,这自然会引诱其他海洋小生物上钩,为房东带来食物。平时,小五鱼会检食海葵吃剩的饵料,担负起清洁打扫的工作,为海葵除去泥土、杂物和寄生虫。当海葵遭遇克星蝶鱼侵犯时,小丑鱼就会挺身而出,对蝶鱼展开猛烈的攻击。虽然二者个头悬殊,但凭着勇敢顽强,小丑鱼往拄将蝶鱼打得落荒而逃。

      ⑧生物学家们把海葵和小丑鱼的这种关系称为“共生现象”。相对于这个冷冰冰的词汇,我们更愿意把这种现象看做是动物之间一种帮助和感恩的关系,或者是一种互惠的关系。

                                                                                                                                                             (选自《走近科学》)

(1)、海葵的“热心”具体表现在哪里?请根据选文内容做概括说明。

(2)、选文的说明语言有什么突出的特点?这样写有怎样的表达效果?请以第⑦段为例作简要分析。

(3)、什么是“共生现象”?本文主要采用什么说明方法来介绍“共生现象”?

举一反三
动物眼中的色彩

   在正常人的眼中,能看到红的花,绿的树,蓝的天,白的云……人眼中的世界是多姿多彩、五彩缤纷的。那么,大自然中其他动物眼中的色彩是什么样的呢?科学家在此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研究证实,大多数哺乳动物是色盲。如我们常见的马、牛、羊、狗、猫等,几乎不会分辨颜色,反映到它们眼睛里的色彩,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如同我们看黑白电视一样单调。观看斗牛表演时,斗牛士用红色的斗篷向公牛挑战,人们会以为是红色激怒了它,而实际上是因为斗篷在公牛面前不断地摇晃,使它受到烦扰而发怒,如果换上别的颜色的斗篷,公牛也会出现同样的反应。狗也不能分辨颜色,它看景物就像一张黑白照片。狗追捕猎物除了靠四条腿外,主要靠嗅觉和听觉。我们人类的“近亲”猿猴也是色盲,天天过着平淡无奇的灰色生活。田鼠、家鼠、黄鼠、花鼠、松鼠、草原犬等也不能分辨颜色。

   值得一提的是斑马,虽然它也是地地道道的色盲,但它却能利用色彩来保护自己。斑马和其他动物混在一起吃草,黑白条纹可以引起注意,因此在出现危险时,只要领头马一动,所有斑马会迅速逃走。当斑马奔跑时,黑白两色条纹的晃动使得捕食动物难以快速测定距离,斑马便可以借机安全逃脱。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色盲,鹿对灰色的识别力最强。长颈鹿能分辨黄色、绿色和橘黄色。

   鸟类的情况便好多了。除了某些过惯了夜生活的鸟类,如猫头鹰等,因为视网膜中没有锥状细胞,无法认色以外,许多飞禽都有色的感觉。鸟在高空飞行,颜色会帮助它们判断距离和形状,这样它们就能够抓住在高空中飞行的虫子,在树枝上轻轻降落。鸟类的辩色能力也有利于它们寻找配偶。雄鸟常用艳丽的羽毛吸引异性,试想,如果它们感受不到颜色,那雄鸟还有什么魅力呢?

   多数水生动物都具有辨色能力。鲈鱼能感知颜色,生物学家用染成红色的幼虫喂它们,等其习惯后,改用红色羊毛喂它们,鲈鱼竟然照吃不误。龙虾、小虾以及爬行动物里的甲鱼、乌龟和蜥蜴等,也都有色的感觉。

昆虫虽然属低等动物,但是它们的辨色能力比哺乳动物高明。

   据悉,蜻蜓对色的视觉感最佳,其次是蝴蝶和飞蛾。苍蝇和蚊子也能看见颜色。家蝇最讨厌蓝色,因而不愿接近蓝色的门窗、帐幔。蚊子能够辨别黄、蓝和黑色,并且偏爱黑色。勤劳的小蜜蜂生活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却是红色盲,红色和黑色在蜜蜂眼里没有什么区别。蜜蜂能岔道青、黄、蓝三种颜色,但橙、黄、绿在它们看来是一样的,它们也搞不清蓝与紫有何不同。可是,蜜蜂能看见人所看不见的紫外线,并能把紫外线和各种深浅不同的白色和灰色准确地区别开来。​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夜空为什么是黑的   
                                                                                                     陈 默
         ①有时,天文学中最简单的问题却是最难回答的。夜空为什么是黑暗的?你会说:因为太阳下山了。但是还有恒星在闪耀啊。如果宇宙是无限的,充满着无数颗恒星,那么夜晚将和白天一样的明亮。这种理论和观测之间的矛盾被称为奥伯斯悖论。
         ②奥伯斯是19世纪德国的一位天文学家,也是一位医生。白天他行医,晚上观察星星。他发现了5颗彗星,并提出了彗星尾形成理论。奥伯斯指出,按照静止、均匀、无限的宇宙模型,天空中散布着无数个均匀分布的发光恒星,尽管离得越远,单个恒星的亮度越小,但考虑到所有星光在宇宙中任一点的光照总和,以及近距离恒星对后面星光的遮掩效应,整个太空就和太阳一样明亮,而实际上夜空却是黑的。理论与实际观察结果就是这样矛盾。简单地说,黑夜应是白夜。 
        ③ 为了解决奥伯斯悖论,天文学家提出了多种理论加以解释,但都不能自圆其说。
        ④有的天文学家认为,星空中存在着吸光物质,物质吸收了来自恒星的星光,使天空黑了下来。但实际上,空中的吸光物质无法使夜空变暗。物质在遮挡光线的同时,也会被光线所加热,进而发光,它们将会和恒星一样明亮。这就像大雨中的树,起先叶子还能保护地面而不受雨淋,可是,不久雨水便会从叶子上滴落下来,最终地面还是会湿的。有人则认为奥伯斯的理论是根据恒星均匀分布在宇宙中计算出来的,而实际上恒星分布并不均匀,有的星区恒星多,有的星区恒星少。因此在宇宙中存在亮区和暗区,而地球就处在暗区,所以天空是黑的。还有天文学家用大爆炸理论解释这一现象,认为大爆炸后出现了许多星云,逐渐凝聚成各种天体,宇宙不断向外膨胀,大量恒星远离地球而去,这些恒星的光也不能到达地球。所以,在地球上看到的星空是黑的。似乎,这些理论都有道理,但又不能很好地解释奥伯斯悖论。
        ⑤令人惊讶的是,第一个为奥伯斯悖论给出最合理解释的人不是装备齐全的天文台的天文学家,而是一位美国诗人——爱伦·坡。爱伦·坡认为,之所以遥远恒星的光没有照亮星空,是因为它们还没有到达地球,我们无法看到比宇宙更远的地方。用现在的话来讲,我们无法看到150亿光年之外的东西。所以,黑暗的夜空是宇宙诞生的证据。1901年,物理学家开尔文对这一解释进行了量化,开尔文的计算表明,若要夜空变得明亮,我们至少要能看到数百万亿光年远的范围。由于宇宙的年龄现在远小于1万亿年,所以夜空是黑的。从爱伦·坡开始,天文学家已对黑暗的夜空有了一个正确的解释:宇宙还太年轻。1964年,哈里森发现了另一个正确的解释:宇宙拥有的能量太少。哈里森的计算表明,若要照亮夜空,可观测宇宙需要的能量为现今的10万亿倍--每颗恒星的发光度要上升10万亿倍,或者恒星的数目要增加10万亿倍。另外,恒星不可能永生,就算宇宙无限老,夜空仍旧是黑暗的,原因是恒星总是会死亡的。 
       ⑥爱伦·坡和哈里森的解释为夜晚的黑暗上了双保险。点亮整个宇宙就像是用一根蜡烛花上一个小时来加热一幢房子:一个小时太短了,即使你能等更长的时间,可在完成这项任务前,蜡烛也已燃尽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善良是心灵的灯盏

      风中夹杂着雪花,纷纷扬扬,如柳絮般飘落,小小山村,已经变成了粉妆玉砌的世界,显得那么晶莹、那么剔透、那么恬静。下了火车,他下意识地裹紧了棉衣,朝家的方向走去。简陋的家中,有他朝思暮想的妻子,有花骨朵般的女儿,有浓香的羹汤。想到这里,他的嘴角浮起一抹笑意。

      ②刚结婚那会儿,家里真的很穷,妻子爱意灼灼的眼神,让他心里升起阵阵暖意,女儿半岁时,他决定跟同乡一起外出打工,苦些累些都不怕,他只想多挣些钱,让她们过上殷实的日子。

      ③这两年,他披星戴月地干活,任城市的风尘皲裂了双手。他留下极少的生活费,其余的钱定期寄往家里,为了省下路费,连续两年没有回家。春节临近,思念更加煎熬着他的心,他决定怀揣积攒的血汗钱,回家过个团圆年。

      ④走进院落,房门紧锁。妻在信里提到过,家里门锁损坏,临时换了新锁。等了一会,有些着急,心想,干脆到外面走走,给女儿买些零食和玩具。离开家时,她还是襁褓中的小粉团,如今女儿长高了,会喊爸爸了吧?

      ⑤他挑了一兜蜜桔,又买了毛绒小熊。转身往回走,路过一家小诊所。诊所门口有个女人,抱着孩子轻轻地晃,急得泪珠直往下落。“怎么办?这可怎么办?”女人像是絮絮自语,又像是在对他诉说。

      ⑥他愣了一下,试着问:“怎么回事?”女人叹了口气,说:“孩子发高烧,带的钱不够。你看,烧得有些迷糊,真怕耽误了病情。”他低头一看,小女孩脸色红红的,偎在女人怀里嘤嘤地哭。

      ⑦摸了摸衣兜,闪过几分犹豫。他想起在外打工的艰难,每张钱都浸透着汗水。但转念一想,如果对面是自己的家人,面临这样的窘境,他多么希望能有一颗善心,一双温暖的手,帮她们渡过难关。

      ⑧他侧过身,从棉衣内兜里摸出钱夹,抽出一张50元,对女人说:“拿着,给孩子看病要紧。”女人望着衣着简朴、有些木讷的他,眼泪再次夺眶而出。他说:“快点取药去吧,先给孩子挂上针。”

      ⑨有些放心不下,他跟在女人后面,陪孩子打了退烧针,又挂上吊瓶,这才舒了口气。到底是孩子,烧刚退下一些,就有了精气神。柔嫩粉红的小脸上,大眼睛闪烁如星,对着他手里的小熊,咯咯地直笑。

      ⑩他把小熊递给女孩,说:“你是勇敢的孩子,叔叔奖励你一个小熊。”小女孩接过小熊,宝贝似的搂在怀里,女人低头望着孩子,眼里全是疼爱。看到女孩已无大碍,他转身离开了医院。

      ⑪回到家,妻子仍没回来。他倚在门口,又困又累,不知不觉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他被轻柔的声音唤醒,揉揉惺忪的眼睛,看到站在眼前的妻。他咧嘴一笑,笑容突然凝固在脸上。原来, 妻的旁边站着的小女孩,怀里抱着毛绒小熊。

      ⑫妻子笑吟吟地说:“女儿今天发起高烧,幸亏幼儿园老师带她看病,现在好多了。”他把女孩揽进怀里,亲了又亲,将几滴热泪蹭到女孩脸上,引得妻子莫名其妙。

      ⑬在外打工的日子,他遇到过各色目光,深感自身卑微如草芥。但无论何时何境,他的心里始终亮着“善良”的灯盏。正是这盏灯,让他固守内心的纯净,引领他回到温暖的家园。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最怕妈妈突然对我好

孙道荣

       ①新学期,她给孩子们布置了第一篇作文﹣﹣《最难忘的时刻》。

       ②她是一名支教老师,在这个偏远山区,方圆几十里,只有这一所学校,学生大多是留守孩子,他们的父母,大部分都远赴外地打工,难得回来一次,这也成了很多孩子与父母一年中难得相聚的机会。其时,春节刚过,孩子们刚刚与久别的父母重聚,她希望孩子们用手中的笔,记录下这一温暖的时刻。

       ③作文交上来了,她认真地批阅。

       ④一个女孩子写的是,爸爸给她新买的书包,当爸爸帮她将新书包背好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好幸福。

       ⑤一个男孩子写道,他已经两年多没有见到过爸爸了,爸爸刚走进家门的时候,他都一下子没有认出来,爸爸突然一把将他抱了起来。那一刻,他感觉有点陌生,但是,很温暖,真的很温暖……

       ⑥那一刻,温暖,难忘。

       ⑦她的目光,久久地停在了一个女孩子的作文本上。女孩子写道,以前,是爸爸一个人出去打工,后来,妈妈也出去了,留下我和弟弟,跟着年迈的爷爷一起生活。每年,他们都只在春节的时候,才能回来,年一过完,他们就又出去打工了。今年,直到年初二,他们才回到家,因为他们没买到年前的火车票。这一次,因为没赶回来吃年夜饭,爸爸妈妈答应我和弟弟,会在家里多呆几天,这可把我俩乐坏了。

       ⑧爸爸妈妈回来之后,很忙,除了走亲戚外,他们还要将庄稼地重新翻整一遍,这样,年迈的爷爷春耕的时候,才好播种。虽然爸爸妈妈回来之后,忙得根本没时间陪伴我们,甚至顾不上我们,但我仍然觉得很满足,很幸福。

       ⑨一天,妈妈没有下地干活,而是一整天都陪着我和弟弟,给我们做饭,烧了好几个好吃的菜,帮我们把所有的衣服都洗干净叠整齐了,爸爸还检查了我和弟弟的作业……总之,那一天,妈妈和爸爸对我们姐弟俩特别好,特别温柔。

       ⑩读到这儿,她以为女孩子接下来会写,那就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可是,没有。女孩子写的是:那一刻,我哭了。我知道,爸爸妈妈明天肯定又要离开家,出去打工了。

       ⑪女孩子在作文结尾这样写道,我最难忘的时刻,也是最难过的时刻是,妈妈突然对我特别好,因为,那意味着,他们第二天,又要离开家了,又要一年之后,才能回来了。

       ⑫在这行文字下面,她依稀看到几滴泪水的痕迹。

       ⑬她也流泪了。

       ⑭她已经支教三年了。在城里,她有一个温暖的家,有一个调皮可爱的儿子。每次离开城里的家之前,她也念念不舍,她觉得自己亏欠这个家太多,尤其是对儿子。所以,每次,离开家之前的那一天,一向粗线条的她,也都会对儿子表现出特别温柔,特别细致,特别耐心,恨不得把对他所有的爱和牵挂,都留下来。也许,儿子也特别害怕自己突然对他那么好吧?

       ⑮她突然无比想家。她给老公打了个电话。夜已深,儿子已经睡着了,她让老公将手机放在儿子的面前,她听到了细微的鼾声。那一刻,她泪流满面。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是开春上的小学,放暑假的第二天,父亲回来了。我正在院子里看着晾晒的小麦,不停地轰赶麻雀,祖母最讨厌麦子里掺和上麻雀粪。新打的小麦经阳光晒透发出甜蜜蜜的味道,非常容易催眠和催梦。父亲把我喊醒,我见他用手翻着金黄的麦粒,回过头问我:“你考的第几名?”我说:“第二名。”父亲摸摸我额头上的“马鬃”,欣慰地夸奖了我一句:“不错。”祖母在房子里听着我们说话,大声说:“他们班一共才三个学生。”父亲问:“第三名是谁?”我低头不语,祖母替我回答:“第三名是二黄毛。”二黄毛一只手几个指头都说不上来,村里人谁都知道。父亲板起了面孔,对我说:“把书本拿来,我考考你。”他就地坐下,我磨磨蹭蹭,不想去拿,背书认字倒难不住我,我是怕他看见那本凄惨的课本生气。父亲是一个十分温厚的人,我以为可以赖过去。他觉出其中有什么奥秘,逼我立即拿来,我只好进屋把书拿了出来。父亲看着我拿来的所谓小学一年级国语第一册,愣了半天,翻来覆去地看。我垂着头立在他的面前。

       我的课本哪里还像本书!简直是一团纸。书是拦腰断的,只有下半部分,没有封面,没有头尾。我以为父亲要揍我了,可是没有。他愁苦地望着我泪水盈眶的眼睛,问:“那一半呢?”我说:“那一半送给乔元贞了。”父亲问:“为什么送给他?”我回答说:“他们家买不起书,教师规定,每人要有一本,而且得摆在课桌上,我只好把书用刀裁成两半,他一半我一半。”父亲问我:“你两人怎么读书?”我说:“我早已把书从头到尾背熟了。乔元贞所以考第一,是因为我把自己的名字写错了,把‘史承汉’的‘承’字中间少写了一横。”父亲深深叹着气。他很了解乔元贞家的苦楚,说:“元贞比你有出息。”为了好写,后来父亲把我的名字中的“承”改作“成”。

       父亲让我背书,我一口气背完了。“狗,大狗,小狗,大狗跳,小狗也跳,大狗叫,小狗也叫……”背得一字不差。

       父亲跟乔元贞他爹乔海自小是好朋友,乔家极贫穷,乔海隔两三年从静乐县回家住一阵子,他在静乐县的山沟里当塾师。脸又黑又皱,脊背弓得像个“驮灯狮子”(陶瓷灯具)。

       父亲对我说:“你从元贞那里把那半本书拿来。”我不懂父亲为什么要这样,送给人家的书怎么好意思要回来?元贞把半本书交给我时,哭着说:“我妈不让我上学了。”

       晚上,我看见父亲在昏黄的麻油灯下裁了好多白纸。第二天早晨,父亲把我叫到他的房子里,把两本装订成册的课本递给我。父亲的手真巧,他居然把我们两个的半本书修修补补,装订成了两本完完整整的书,补写的字跟印上去的一样好看。父亲把两本课本用牛皮纸包了皮,在封皮上写上名字。元贞不再上学了,但我还是把父亲补全的装订好的课本送给他。

       这就是我的第一本书。对于元贞来说,是他一生唯一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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