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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5-2016学年广东茂名十七中高二下期末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虽然不同的人、不同的思潮学说、不同的历史时代或社会制度在不同情况下对“正义”的具体界定往往千差万别,但大多数人在长期共同生活中会形成一种规范性的伦理共识,它被视为最基本的“正义感”,其基本内容是“不可坑人害人”。任何人都不愿意自己受到别人的伤害,特别是有意的坑害,这一点可以说构成了所谓“人性逻辑”的一条基本公理;而当人们结成伙伴关系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很容易发现只有把同伴也当成与自己一样的“人”来对待,即所谓“爱人如己”,不去坑害他们,才能维持彼此间的和谐关系和生存发展。

    大多数人正是基于这种质朴简单的日常体验,才形成了“正义感”,以致任何拥有“正义感”的人,如果发现其他人从事了坑人害人的邪恶行为,都会在内心深处产生所谓的“义愤”,想要阻止或惩罚作恶者以保护受害者;而如果他们察觉到自己从事了坑人害人的邪恶行为,也会在内心深处产生所谓的“悔恨”,敢于坦白认错、接受惩罚,并对受害者做出补偿。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凡是能够做到“不坑害人”的人,往往会被看成是守住了“正义”底线的正直之人;而如果他们还能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做到“爱人助人”,则会因此被看成是具有了优秀“德性”的高尚之人。当前人类社会十分推崇的“尊重人权”这一普世价值,也是植根于这种“不坑害人”的“正义感”之中的,只不过将后者进一步提升到了每个人都拥有的“正当权益”的层面上。

    值得注意的是,生活在两千年前的孔孟虽然没有形成“尊重人权”的现代观念,但作为关注伦理问题的儒家思潮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们提倡的“仁义”观念已经清晰地包含着“不坑害人”意义上的“正义感”内容了。孔子特别强调“仁”在于“爱人”,甚至还因此设定了“苟志于仁矣,无恶也”这条评判一切道德善恶的基本标准。曾经“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的墨子,正是在孔子上述观念的影响下,明确倡导“兼相爱交相利”,同时坚决反对“别相恶交相贼”,反复指出像“攘人犬豕鸡豚”“杀不辜人”这类在现代社会里会被看成是不正当地侵犯他人财产权或生命权的行为,统统属于“不仁”“不义”的举动。更有启迪意味的是,孟子虽然公开拒斥了墨子的“兼爱”主张,但在“义”的观念方面却明显受到了墨子的影响,他也清晰地指出:“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同样把侵犯他人的财产权或生命权的举动看成是“非仁非义”的邪恶行为。

    尽管“尊重人权”是在现代社会才被人们视为普世价值加以推崇的,但如果我们不拘泥于具体字眼的话,那么应该说,孔孟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通过积极阐扬具有儒家特色的“仁义”观念,自觉地肯定了与之在实质上根本一致的“不坑害人”的“正义感”;而儒家伦理本身具有的正面价值,以及它长期以来在中国乃至东亚社会生活中发挥的积极效应,包括它通过全力推崇父慈子孝的血缘亲情发挥的积极效应,归根结底也是立足于它对这种古今中外通行于世的“正义感”的自觉肯定之上的。

(摘编自刘清平《“亲亲相隐”怎样扭曲了国人的正义感?》)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不可坑人害人”是“正义感”的基本内容,它能成为一种规范性伦理共识,是基于大部分人长期共同生活的体验。 B、“爱人如己”是人们维持彼此间和谐关系的必要条件,这既是人们在共同生活中的心得,也是人性的体现。 C、有“义愤”与“悔恨”心理的人通常是讲“仁义”的人,也往往是拥有“正义感”的人。 D、“爱人助人”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有“正义感”的关键标准,如果一个人不能“爱人”,也就意味着他缺乏“正义感”。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虽然孔孟的仁义观体现了“不坑害人”的“正义感”,但并不能因此就说他们已具有现代人权观念。 B、根据孔子的观点,一个人只要合乎“仁”的标准,一定不会为非作歹,同时也会对他人抱有仁爱之心。 C、墨子指出,侵犯他人财产权乃至生命权的行为是不仁义的,这一观点从根本上决定了孟子的仁义观。 D、孔孟所提倡的“仁义”实质上和现代社会“尊重人权”这一普世价值不谋而合,而且它的积极影响早已超越国界。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孔子的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维持社会和谐关系的重要原则,也是具有优秀“德性”的高尚之人应有的处世之道。 B、孔子提倡“子为父隐”,即父亲为恶犯法,儿子应当刻意替父亲隐瞒,以使父亲逃脱罪责,这其实和他仁义观是自相矛盾的。 C、孔子的马厩失火,孔子从外面回来,得知这一情况,首先问是否有人受伤,这是孔子一贯主张的“仁”的精神的具体体现。 D、桃应问孟子:舜为天子,而其父杀人,舜该如何做?孟子认为舜应放弃天子之位,携父远逃,这一主张兼顾了“仁爱”与“正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哲学同外国哲学不同之处极多,其中最主要的差别之一就是,中国哲学喜欢谈论知行问题。我想按照知和行两个范畴,把中国文化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认识、理解、欣赏等等,这属于知的范畴;一部分是纲纪伦常、社会道德等等,这属于行的范畴。这两部分合起来,形成了中国文化。在这两部分的后面存在着一个最为本质、最具有特征的深义的中华文化。

    陈寅恪先生论中国思想史时指出:“南北朝时,即有儒释道三教之目。故自晋至今,言中国之思想,可以儒释道三教代表之。此虽通俗之谈,然稽之旧史之事实,验以今世之人情,则三教之说,要为不易之论。……故两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关于学说思想之方面,或转有不如佛道二教者。”

    事实正是这个样子。对中国思想史仔细分析,衡之以我上面所说的中国文化二分说,则不难发现,在行的方面产生影响的主要是儒家,而在知的方面起决定作用的则是佛道二家。潜存于这二者背后那一个最具中国特色的深义文化是三纲六纪等伦理道德方面的东西。

    专就佛教而言,它的学说与实践也有知行两个方面。原始佛教最根本的教义,如无常、无我以及十二因缘等等,都属于知的方面。八正道、四圣谛等,则介于知行之间,其中既有知的因素,也有行的成分。与知密切联系的行,比如修行、膜拜,以及涅槃、跳出轮回,则完全没有伦理的色彩。传到中国以后,它那种无父无君的主张,与中国的三纲六纪等等,完全是对立的东西。在与中国文化的剧烈冲击中,佛教如果不能适应现实情况,必然不能在中国立定脚跟,于是佛教只能做出某一些伪装,以求得生存。早期佛典中有些地方特别强调“孝”字,就是歪曲原文含义以适应中国具有浓厚纲纪色彩文化的要求。由此也可见中国深义文化力量之大、之不可抗御了。

    这一点,中国不少学者是感觉到了的。比如,梁漱溟先生说,“中国人把文化的重点放在人伦关系上,解决人与人之间怎样相处”;冯友兰先生说,“基督教文化注重的是天,讲的是‘天学’;……中国的文化讲的是‘人学’,注重的是人”。这些意见都是非常正确的。

    国外一些眼光敏锐的思想家也早已看到这一点,比如德国最伟大的诗人歌德就说:“中国人在思想、行为和情感方面几乎和我们一样,使我们很快就感到他们是我们的同类人,只是在他们那里一切都比我们这里更明朗,更纯洁,也更合乎道德。还有许多典故都涉及道德和礼仪。”正是这种在一切方面保持严格的节制,使得中国维持到几千年之久,而且还会长存下去。

    中国文化同世界其他国家的文化,既然同为文化,必然有其共性。我想强调的却是它的特性。中国文化的特性最明显地表现就是它的伦理色彩,它所张扬的三纲六纪,以及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精神。

(季羡林《中国文化的内涵》)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逻辑:一种文化和精神

    人是一种理性的动物,但人对作为理性的核心成分的逻辑的了解还十分有限。正因如此,逻辑不是被戴上神秘、深奥、抽象的光环,被敬而远之,就是被轻蔑地视为虚无、刻板、教条、缺乏活力。很多人没有受过基本的逻辑训练,任凭外部刺激指导自己的行动。但对人类历史发展真正起作用的人来说,观念的力量尤为重要,而观念的运作正是一种逻辑运作。可见,具备良好的逻辑素质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对于应对复杂多变的世界,进而提升现代生活的人文精神非常重要。

    逻辑不仅是一门独特的科学,还是一门奇异的艺术。科学在知的方面使理性臻于完善,艺术在行的方面使理性臻于完善。从这一意义上讲,逻辑的目的就是艺术的目的。然而,除非逻辑既是一门艺术,同时又是一门科学,否则这一目的是不能达到的。人类理智的本性就是要成为理性。对于人来说,理智生活是一种发展着的东西。理性并非意味着不会犯错。人类理性的活动是推演性的,而推演活动又是一种生产性的或构造性的,理性并不保证它在生产或构造或构成中不会出错,相反,它可能会做出错误的定义或划分,推理会出现瑕疵,思想会产生混乱。自在的理性需要一种逻辑的力量来克服它的这种先天的不确定性,从而使理性的德行臻于完善。从这种意义上说,逻辑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

    逻辑不仅仅是科学,是艺术;还是一种精神,一种理性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激发、促进、鼓舞和驱使人们将人类的思维得以运用到最完善的程度,并尽其所能地去探求和确立已经确立的知识的最深刻和最完美的内涵。公理化的逻辑体系表达出人类对臻至完美的理论所应当具有的形态的认识和向往。其中逻辑公理的选择体现出人们对理论本身的最深思熟虑的判断和洞察力。逻辑规则和定义体现出人们为追求无可置疑结论而对推论施加的严苛条件。推理链条的环环相扣反映出人们对思维编织的精细严密的要求。从公理出发,一些简单的定理立刻就能得到证明,这些定理进而成为那些更深奥的定理的基石。这样一座精美的大厦就严密地建立起来。可以想象,如果一个理论将其中所有的论证一一抽出,那么这一理论就会因只剩下一堆描述性语句而坍塌,理论的结构性力量和活力由此丧失净尽。而一个确立了逻辑有效性的理论意味着它获得了一种逻辑的品行。它因逻辑而变得简洁、精美、严格、强大,内部和谐、外部精巧、经久耐用。

    逻辑能力是存在于人的大脑中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这种能力是通过对世界的领悟内化而成的潜在逻辑,因此它具有某种“自然习得”,甚至“与生俱来”的性质。但它同时也具有模糊性、直觉性和不确定性,要使这种潜在的逻辑发展成为一种具有深刻性、确定性、批判性和反思性,在语言表达上具有清晰性、规范性、一致性和相干性的显逻辑,就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强化逻辑训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真人秀:有意思也要有意义

    过去几年,真人秀在中国的发展几乎可以用“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来描述。这一从西方舶来的节目形态,在体验了超乎寻常繁华的同时,也深藏着隐而未现的危机。本该以“真”为核心元素的真人秀,在不加节制和恶性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开始变得越来越“假”,甚至在公众言谈中成为“过气艺人”夺眼球、搏出位的“孤注一掷”。赫胥黎说“我们将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东西”,他所担心的正是文化演变成感官刺激和物质欲望的概念碎片,而真理则被掩盖于日常生活的琐屑狂欢之中。

    电视是当代社会文化最重要的载体之一。从规律上看,任何一种节目形态发展的过程都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个是“有人看”,即电视节目具备吸引观众注意力的基本特征,或提供实用的信息,或带来轻松的娱乐;第二个是“有意思”,即在拥有特定的观众群体的基础上,努力提升节目的制作水准,给观众带来日益精良的审美体验;第三个是“有意义”,也就是令电视履行公共文化空间的社会责任,令经过验证的主流价值得以彰显,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转。

    目前中国的真人秀节目已较为顺利地完成前两个阶段的任务,《中国好声音》《奔跑吧!兄弟》《爸爸去哪儿》等节目在很短时间内完成了对外国模式的完整移植和精细改造,并将自己打造为当代社会最显著的视觉奇观之一。眼下的发展方向,应当是着力解决第三个问题,也就是“有意义”的问题。

    “真人秀”的本质虽是“秀”,但特色在于“真”,亦即,同样是娱乐,也必然有真诚和虚假的区分。这个“真”字,既包含节目形态设计上的真实性考量,即以“记录”而非“虚构”作为叙事和表现的主要手段;也明确要求节目在文化价值上承载一种不造作、不浮夸、不炫耀的本真的生活态度。脱离了返璞归真的文化内涵的真人秀,哪怕拥有再豪华的明星阵容、再盛大的狂欢场面,也只能是伪装在真实外壳下的一种娱乐至死的新形式而已。

    当下,中国的真人秀仍高度依赖“明星制”,在价值倾向上也极为倚重商业逻辑和消费主义。“素人”的概念虽很早即被提及,但囿于电视产业的独特结构,真正有影响力的节目罕见。反而是在网络自制领域,一些新潮的生产者更好地捕捉了真人秀在形态和内涵上的发展规律,推出了兼容“有意思”和“有意义”的素人实境秀,比如腾讯视频《我们15个》将15个背景迥异的普通人置于平顶的封闭空间,进行全天24小时、一年365天的完全呈现,便在形态上十分符合真正意义上的真人秀文化要求。

    中国的素人秀和欧美国家的主流素人秀相比还有一定的区别:风靡全球的《幸存者》和《泽西海岸》等节目更多强调冲突的因素,如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冲突,这与西方文化对个人英雄主义的推崇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而《我们15个》等素人秀却更强调“社群”的概念,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这显然也是中华文明传统的要旨所在。

    概而言之,真人秀节目固然是一种获取娱乐的方式,但如果这种娱乐与文化和价值的土壤相脱离,则必然会演变成“为娱乐而娱乐”的虚无态度。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互联网视频行业的崛起,原有的电视文化体系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新兴的节目生产主体显然有着更广阔的国际视野和更长远的规划设计,逐渐意识到随着明星资源的耗尽和观众审美的疲劳,那种以“外国模式、明星出位、粉丝互掐”为传播特征的真人秀必将走向“真实”的对立面并将其在过去几年中积累的文化资源消耗殆尽。形态上的“素人”和“真实情境”以及文化价值上的回归主流,才是令真人秀焕发青春活力的必由之路。

(摘编自《光明日报》2015年08月01日09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有别于流行的以精英文化为大传统而以民间文化为小传统的文化传统划分,从中国文化自身特点出发,又有作为“道”的中国文化的大传统和作为“术”的中国文化的小传统这一新的划分。如果说前者是指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儒释道的文化体系的话,那么,后者则为诸如中医、武术、气功、养生、堪舆乃至烹饪等的技术体系。也正是从这一新的划分出发,才使中国文化大小传统之间以“辩证的滑转”取代了各执一端,并最终产生了一种全新的大小文化传统之观念。

    一旦我们将中国文化的大小传统对应于中国古代的“道”与“术”,二者的分别就彰明较著。若加以概括,这种分别体现为以下三点。

    其一,形上与形下之别。“形而上者谓之道”,这一出自《周易》的“道”的经典定义不仅颠扑不破,而且在中国的儒释道那里同样成立。在儒家,“道”是作为“善端”的隐而未彰的属性;在佛家,“道”表现为《心经》一言以蔽之的“照见五蕴皆空”;在道家,“道”是老子所谓的“惚兮恍兮”“恍兮惚兮”“窈兮冥兮”的状乎无形影。与这种“道”的形上性不同,“术”指向形下性。中国医术离不开医诊的“望闻问切”,中国武术离不开形体动作的一招一式,中国气功则离不开“升降出入,无器不有”的人体“器官”之“器”。

    其二,心灵与身体之别。但凡中国文化的“道”都与心灵相关,从庄子的“心斋”到孟子的“尽心”,从佛教的“以心法起灭天地”到阳明心学的“致良知”,无一不是其显例。自是之故,才有了现代新儒家所谓“内在超越”论的推出。相形之下,中国文化的“术”则大异其趣,它是地地道道的“身体的技术”。中医是我们身体的治疗术,武术是我们身体的攻防术,气功是我们身体的养生术,而烹饪与我们身体的关系更是不言而喻。

    其三,本体与工夫之别。所谓本体是指“心识”上世界“是什么”的真理,所谓工夫则为我们身行上“如何作”的技能。“道者,虚无之至真也;术者,变化之玄技也”,在中国文化里,“道”与本体相连,“术”则为工夫所系。用佛学的术语来表述,如果说“道”是中国文化的“慧学”,那么“术”则属中国文化的“定学”。故“道”与本体相连,“道”就是《易》的“太极”、《老子》的“大一”、孔子的“仁义”、佛学的“真如”、朱子的“天理”、禅宗的“自性”这些“究极义”;“术”为工夫所系,“术”就是中医的如何“辨证施治”、武术的如何“以柔克刚”、气功的如何“调息、调身、调心”这些“下手处”。

(节选自2019年01月28日《光明日报》之《中国文化的大传统与小传统关系的哲学辨析》,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唐诗之所以能达到高峰,也有文人们的自觉努力,其中有些因素仍然值得当代文艺工作者思考。

    唐代经历了由盛而衰的变化过程,在治乱两种不同的时世中,文学都取得了极高成就。其中至关重要的原因,是文人们在不同时代条件下都能将个人和国家命运联系在一起,具有为时代而创作的强烈责任感。例如初盛唐是社会走向兴盛的时期,文人们能站在观察宇宙历史变化规律的高度,对时代和人生进行自觉的思考,将欣逢盛世的自豪感和自信心转化为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健康乐观的情怀,创作出能充分体现时代风貌的优秀作品,从而形成文学繁荣与社会繁荣相一致的盛况。

    齐梁陈隋时期诗风愈趋浮靡,唐朝为吸取前朝覆亡的教训,从开国之初就将政治革新和文风革新联系在一起。从初唐到盛唐,诗歌经历过三次重要革新。其主要方向是提倡诗歌文质兼备,核心内涵是发扬比兴寄托的风雅传统,肃清浮华绮丽的文风。初唐四杰针对唐高宗龙朔年间“以绮错婉媚为本”的“上官体”诗风,明确提出要廓清诗赋的“积年绮碎”,强调刚健的气骨和宏博的气象。陈子昂标举风雅兴寄和建安气骨,肯定革新诗歌的关键在于恢复建安文人追求人生远大理想的慷慨意气,批判齐梁诗的“彩丽竞繁,而兴寄都绝”,提倡“骨气端翔、音情顿挫”的诗风。张说和张九龄更进一步提出作文要风骨和文采并重,典雅和滋味兼顾,鼓励多样化的内容和风格,并提出盛唐诗歌应当以“天然壮丽”为主的审美理想。经过这三次革新,建安气骨在开元中为诗人们广泛接受。政治气象的更新又促使诗人们把共同的时代感受反映到诗里,并意识到他们渴望及时建功立业的人生理想正是建安气骨和时代精神的契合点。

    唐代诗人善于提炼具有普遍性的人情,表现人生共同感受,使之达到接近生活哲理的高度,因而在百代之下犹能引起最广泛的共鸣。人类的社会生活、阶级属性、时代环境虽然千变万化,但是总有一些共通的至少是本民族共有的情感体验,例如乡情、亲情和节物之感等。中国古诗为大众接受度最高的多数是盛唐诗,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盛唐诗人既能在日常生活中捕捉人所共有而未经前人道过的感受,又能以透彻明快的语言将其概括为人类生活中普遍的体验。“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日落归山、黄河入海的壮伟景象,激起诗人再上一层、放眼千里的万丈豪情,又蕴含着登高才能望远的人生哲理;“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战乱之中亲人的平安消息比什么都珍贵,这个道理高度提炼了人们在同类境遇中共同的体会,因而成为后世常用的诗句。

    从学术研究角度来看,唐代文学高峰形成的原因还有很多,但以上这些至关重要。在登临巅峰的过程中,唐代文人追求完美和高远的精神风貌,可能在当下尤为欠缺,因而对今后的文艺建设最有启发性。

(摘编自葛晓音《唐代文学高峰的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随着时代发展,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传统社会的架构并没有完全坍塌,乡村社会错综的人际交往方式、以血缘维系的家族和邻里关系依然广泛存在。作为农村中有声望、有能力的长者、贤人,乡贤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依然重要,他们协调冲突、以身作则提供正能量的作用不可或缺。

    现代社会存在两种乡贤,一种是“在场”的乡贤,另一种是“不在场”的乡贤。有的乡贤扎根本土,把现代价值观传递给村民。还有一种乡贤出去奋斗,有了成就再回馈乡里;他们可能人不在当地,但由于通讯和交通便利,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关心和支持家乡发展,他们的思想观念、知识和财富都能影响家乡。我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有浓浓的乡愁情怀,无论知识分子还是农民工,只要出自农村,即使身在异乡、异国,对于故土就有深深的眷恋和认同。在乡村社会结构发生很大改变的当下,他们保持着精神的稳定和内心的坚守,很大程度上就是传统的乡贤文化给了他们心灵的慰藉。

    在乡村的传统秩序受到冲击、传统社会纽带越来越松弛的情况下,如何让乡土社会更好地粘合起来,让社会转型中的个人和家庭得到社群的关注,让“风筝不断线”,让人走得再远也不至于“失魂落魄”、没有认同感,乡贤就是能起到这种作用的关键人物。乡贤大都对传统和现代有较为全面的了解:一方面,他们扎根本土,对我国传统文化和乡村情况比较熟悉;另一方面,他们具有新知识、新眼界,对现代社会价值观念和知识技能有一定把握。因而,现代乡贤成了连接传统与现代的桥梁,让传统与现代有了“可译性”。他们可以利用自身的人格魅力来感染周边的人,用村民们能够接受的方式来传递现代知识,让现代的法律和契约精神与传统的价值和伦理得以协调。

    在以城镇化为主要表征之一的现代化进程中,传统乡村社会受到冲击,在改革发展进程中会出现很多难以预料的矛盾。乡贤在村子里地位比较高,村民比较能够听得进他们的意见,可以起到弥合社会分歧的作用,使社会改革发展进程在乡村这一层面变得更加平顺,有利于农民、农村顺利融入现代化进程,分享改革开放的红利。从这个意义上说,乡贤就像高压锅的“安全阀”,可以把社会矛盾化解于无形。乡贤用自己的知识和人格修养成为乡民维系情感联络的纽带,让村民有村落的归属感和社区的荣誉感,这样的乡贤文化是有凝聚力、感召力的。

    当代中国需要乡贤文化的复兴。这不是传统士文化的回归,而是要实现社会贤达和社会体系的有机融合、现代社会治理在乡村基层的有效落实。传统社会的乡贤不仅是道德模范和价值观的引导者,而且是乡民行为的规范者和约束者。传统乡村,人们生活在熟人社会中,并不太重视法律和契约的作用,而更加看重有威望的乡贤对于社会公正的维护。我们当然不能回到过去那种状况,但在依法治乡、完善现代乡村治理的同时,也应强调乡贤对于当下乡村稳定的重要作用,以更好地让村民行为有法度、价值有引领、操守有规范。

(《人民日报 》,2015年09月30日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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