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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届湖南衡阳八中高三实验班上月考三语文试卷

文学类文本阅读

洗  礼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照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小题。

“这是你的战争!”

宗璞

    ①昆明下着雪。红土地、灰校舍和那不落叶的树木,都蒙上了一层白色。几个学生从明仑大学校门走出,不顾雪花飘扬,停下来看着墙上的标语:“这是你的战争!This is your war!”

    ②前几天,学校举行了征调动员大会。盟军为中国抗战提供了大批新式武器和作战人员,由于言语不通,急需译员。教育部决定征调四年级男生入伍,其他年级的也可以志愿参加。

    ③历史系教授孟弗之从校门走出,他刚上完课。无论时局怎么紧张,教学必须坚持到最后一刻。一起走的几个学生问:“做志愿者有条件吗?”弗之微笑答道:“首先是爱国热情。英语也要有一定水平,我想一个大学生的英语水平足够对付了。”他看着周围的年轻人。谁将是志愿者?他不知道。可是他知道那些挺直的身躯里跳动着年轻的火热的心。

    ④弗之走了一段路,迎面走来几个学生,恭敬地鞠躬。“孟先生,我们是工学院三年级的,愿意参加翻译工作。”弗之想说几句嘉奖的话,却觉得话语都很一般,只亲切地看着他们年轻而带几分稚气的脸庞,乱蓬蓬的黑发上撒着雪花,雪水沿着鬓角流下来,便递过一块叠得方整的手帕。一个学生接过,擦了雪水,又递给另一个,还给弗之时已是一块湿布了。

    ⑤雪越下越大了。弗之把那块湿布顶在头上,快步往回走。这时,一个年轻人快步跟上来,绕到前面,唤了一声:“孟先生。”弗之认得这人,中文系的,似乎姓蒋。他小有才名,文章写得不错,能诗能酒,也能书能画。“孟先生。”那学生嗫嚅着又唤了一声。弗之站住,温和地问:“有什么事?”蒋姓学生口齿不清地说:“现在四年级学生全部征调做翻译,我……我……”弗之猜道:“你是四年级?”“我的英文不好,不能胜任翻译。并且我还有很多创作计划……”“无一例外。”弗之冷冷地说,并不看他,大步走了。蒋姓学生看着弗之的背影,忽然大声说:“你们先生自己不去,让别人的子弟去送死!”弗之站住了,一股怒气在胸中涨开,他回头看那学生。学生上前一步:“只说孟先生是最识才的,叫人失望。”弗之转身,尽量平静地说:“你,你无论怎样多才,做人是不能打折扣的,一切照规定办。”弗之走得很慢,自觉脚步沉重,回到住处时,只见院子里腊梅林一片雪白。

    ⑥此刻,弗之的外甥、生物系学生澹台玮正在萧子蔚老师的房间里。玮是三年级,但学分已够四年级。师生两人对坐在小木桌旁,讨论着生物学的问题。子蔚感到玮有些心不在焉,已有点猜到他的心思。待讨论告一段落,玮说:“萧先生,我要做的事是要和您说的。”子蔚微笑道:“不是商量,是通知?”玮道:“也是商量。”他停顿了一下,说:“我只觉得战场和敌人越来越近,科学变得远了,要安心念书似乎很难。”“可是你并不在征调之列。生物化学是新学科,需要人开拓,要知道得到一个好学生是多么不容易。我也很矛盾。”子蔚站起身,走到窗前。雪已停了,腊梅林上的雪已消了大半。玮也走到窗前,默默地望着窗外。过了一会儿,玮转身向着子蔚:“我会回来的。”“那是当然。”子蔚说。玮向子蔚鞠了一躬。子蔚向前一步,拉着他的手郑重地说:“我尊重你的决定。”玮再鞠一躬,走出房间,回头说:“萧先生,我去了。”子蔚默默地看着他下楼,又到窗前,看他出了楼门,沿小路往腊梅林中去了。

(节选自长篇小说《西征记》,有删改,标题为选者所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千层底

李佩甫

    见他娘有男人,却过的是没有男人的日子。

    男人当年推着独轮车去禹县送草药,说是七日方回。走时还捎了土坯,俗称“娘娘土”,路上喝茶时捻一块土沫放在碗里,消灾。可他一去没回来,后来有人说他被动路的劫了,也有的说他被当兵的抓了,再后就有人说他去了台湾。兵慌马乱的,谁也说不清,都说人没死。

    人没死就不算寡妇。

    新媳妇守空房是很愁人的,好在有了见儿。开初,娃儿小,上有老人,下有娃儿伴着,也不觉得太苦。就日日盼着。夜里醒来,听见门响,就以为是男人回来了。匆匆开了门,大月明地儿,风凉凉的,树影婆姿心里一寒,有泪。开了几次门,不见人,亲亲娃儿,就又睡了。

    娃儿一点一点长,慢慢能叫娘了,离身了。白日好说,有活儿忙着,夜里空落落的,难熬。那日子像磨一样,推着推着,就推不动了。就想,小孩嘴里吐实话,问问娃儿吧。就把娃儿叫过来,问:

    “娃,你爹啥时能回来?”

    娃儿没见过爹,娃儿愣愣的。

    娘就说:“你说个数?”

    娃儿看看娘,就说个数,娃儿说:“三。”

    娘先是一喜,觉得日子并不多。尔后就不语了,觉得这不是个好数,是个不吉利数,不是成双成对的数,娘的脸沉了,过一会儿,娘又问:“娃,你再说个数?”

    娃儿再看看娘,看了很久,说:“三。”

    娘叹口气,眼里泪花花的,转过脸去了。娘还是不甘心,忽又转过脸来,擦擦眼里的泪,直视着娃儿,说:

    “娃,你再说个数!”

    “三!”

    娘就琢磨这个“三”。想想,又觉得是个好数。爹、娘、儿,加起来不就是三吗?再说,儿说了三回三,三三见九,九九归一,那是一定回来了。娘又喜了,喜得心里扑咚扑咚乱跳。往下,她又想,是三天?还是三年?三天太短了,不会那么短。兴许是三年?

    娘心里有盼头了。夜里睡不着,就起来给男人做鞋。做那千层底布鞋。底儿、面儿都是用的好布料。知道不急穿,就慢慢做。先糊袼褙子,把布一层一层贴好,晾干,尔后照着男人的破鞋剪下样儿来,捻下好麻线儿一针一针纳……那鞋底厚,瓷实,针针见情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日子像山一样堆着,一针一针扎过去,日子就过得快些。此后每年做一双,做好的就放柜里。

    做满三双了,男人仍没信儿。娘就想,兴许是九年?就又做下去,一年一双……

    后来,老人下世了。儿也长大了。娃争气,先上小学,后上中学,上着上着就上出去了。村里人说,见他娘有福啊,养了个好娃,将来情跟着他享福了。娘笑笑,心里却很若,家里就剩她一个人了。儿子偶尔回来一次,叫声娘,娘心里很热。看看娃,爹一样大了,娘心里酸,暗暗落泪。过几日,娃走了,娘还是一个人独过。中秋节了,桌上多放双筷子……这时候,就有人来说合。说人怕是不在了,就是在,也不会回来了。老德人不错,就过一家吧,有个照应。见他娘心里湿湿的,就说:“叫我想想。”

     夜里,风呜呜地刮着,见他娘心里很乱。数数柜里的鞋,已有十七双了。十七个年头,夜夜孤寂,那日子就像是针尖儿上走过来的。老德是个好人,她知道老德是个好人。老德待人诚,脾气也好。去林子里拾柴,老德常常帮她。老德不多说闲话,给她拾掇一捆树枝儿,让她背回去烧。想着老德,心说:就不做了吧?但又看那鞋,一双双在柜里摆着,有半柜那么多了。十七双啊!那十七双鞋叫人喜悦,是劳动的喜悦,期待的喜悦。那仿佛又是一种奖赏,好像说,看,你已等了那么久了!……思谋到天亮,见他娘想,已到这份上了,万一回来呢?那一双双不就白做了?就做吧。就又做了。

    过几日,见他娘又把鞋都翻出来看,一双双摆在床上,摆一大堆。尔后把鞋一双双标上记号。心说,那一日差点儿就吐口了。要是答应下来,十几年就白熬了。她想,不能白熬啊,不能白熬。

    做到儿子娶媳妇了。儿子带着城里的女人回来看娘。城里媳妇洋气,花枝枝一般,还带着洋镜子,也叫一声娘。娘听了心里热热的,就掉泪了。夜里数数柜里的鞋,已有二十四双了。摸摸,再摸摸……听见儿子跟媳妇在耳房里笑闹,见他娘就走出屋门,默默地在院里站着。

    叹一声,又叹一声,就望见老德茅屋里的灯亮了。老德也很孤,老德还没睡哪。这几年,见了老德就很不好意思,就觉得欠了人家什么,勾着头默默地走。可老德并没有冷他,照常让她去林子里拾柴烧,有时还帮她背回来。进了院,她就说:“他叔,歇歇,喝碗水吧。”可老德不歇,老德把柴放下就走了,默默地……心说:人不就一辈子吗?不做吧,不做了。

    想了,就有热热的一股从心里涌出来,浑身躁。见他娘走出院门,走上村街,来到林子边上,却又站住了。心说:就不做了吗?已做了这么多了,就不做了……迟疑地站着,想想,再想想,又勾回头走。

    二日,儿叫一声娘,媳妇叫一声娘,叫得她心麻。就着半截烂镜看了,头上已有白发,脸上的老皱儿一道一道的。心说:老了,还是做吧。万一人回来呢?

    就接着做。纳鞋底已纳得手麻了,针都捏不住,就咬着牙往上扎,扎着扎着就扎出血来了。见了血,反而愉快了。鞋底上一线线带着红染,那已不是情份了,而是沉甸甸的一种东西,叫人不能歇手。那鞋底就越纳越密,越纳越瓷实,见他娘就为这瓷实纳下去……

    那年秋后,见他娘死了。死的时候还坐着纳鞋底呢,一针没穿过去,人就不行了。村里人连夜给见捎了信,见回来了。埋娘的时候,见翻了翻屋里的东西,也没找着啥值钱的东西,就见柜子里整整齐齐地放着三十双千层底布鞋。

见哭了……

(节选自《李佩甫文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凭什么让你很幸福

﹝意大利﹞迪诺·布扎蒂

在城郊这所专门关押无期徒刑犯人的巨大监狱里,有一条看似十分人性,实则极为残忍的规定。

每一个被判终身监禁的人,都有一次站在大众面前向全体市民发表半个小时演说的机会。犯人由牢里被带到典狱长和其他人的办公室所在大楼的露台上,若演讲结束听众鼓掌,演讲者就重获自由。

这听起来好像是天大的恩惠,其实不然。首先,向大众求助的机会只有一次,它让希望变成折磨。犯人并不知道什么时候轮到自己,一切都由典狱长决定。有可能才入狱半小时就被带上露台,也可能需要漫长的等待。有人年纪轻轻入狱,走上命运的露台时已经垂垂老矣,几乎已丧失说话能力。

可供参考的,就是那些已做过演说但未获青睐的前人的经验。但这些被“筛掉”的家伙一句话都不肯说,不管我们怎么求他们吐露演说的内容和群众的反应,都没有用,他们只冷冷一笑,不发一言。既然我要在牢狱里度过余生——他们心里一定那么想——那你们也都留着吧,休想我会帮你们,反正我本来就是坏蛋。

最棘手的却是那些来听演讲的市民。我们固然是十恶不赦的坏蛋,外面那些自由的男男女女也不是省油的灯。一宣布有犯人要上露台讲话,他们就蜂拥而至,不是因为有人的命运掌握在他们手上,事关重大,而是带着逛庙会、看戏的心情而来。他们是来看热闹的。他们口哨、脏话齐飞,外加阵阵哄笑。本已心情起伏、全身无力的我们,面对这样的舞台能做什么?

虽然传说中曾经有无期徒刑犯通过了这个考验,但只是传说。确定的是,从我入狱至今这一年来,还没有人成功过。差不多一个月一次,我们中的一个会被带上露台讲话。之后一个不少又全都被带回牢里。群众把每一个人都嘘下台。

守卫通知我,轮到我上场了,时间是下午两点。再过两个小时,我就要去面对群众了。我一点儿都不怕,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我相信自己已经为这个找到了答案。我想了很久,整整一年,无时无刻不在思考这个问题,我不敢奢望我的听众会比其他牢友所面对的听众有教养。

他们打开牢房铁门,带我穿过整个监狱,爬两级阶梯,进入一间庄严的大厅,然后站上露台。我身后的门被锁上,我一个人面对黑压压的人群。

我连眼睛都睁不开,光太强了。然后我看到至少有三千人,包括最高法官,都在盯着我。

台下发出长长的嘘声,骂声四起。“喔,绅士出场了!你说话啊,无辜的受害者!快逗我们笑,说点笑话来听。你家有老母在等你,对不对?你想死你的小孩了,对吧?”

我双手扶着栏杆,不为所动。我心里已盘算好了,说不定这是唯一能救我脱困的妙计。

我无动于衷,无所谓,既不要求他们安静,也不做任何表示。很快我就欣慰地发现,我的举动让他们不知所措。显然,在我之前站在露台上的牢友都用了另一套策略,或许大吼大叫,或许用软话请求下面安静,结果都不讨好。

我还是不说、不动,像尊雕像。嘈杂声渐渐平缓下来,偶尔还冒出一两下嘘声,然后一片静默。

不动。我鼓起全部的勇气,不出声。

最后,一个和气、诚恳的声音说:“你说话啊!你说,我们听。”

我孤注一掷。

“我为什么要说话?”我说,“我站在这里是因为轮到我了,如此而已,我并不想感动你们什么。我有罪。我不想再看见我的家人。我不想离开这里。我在这里过得很好。”

台下的人交头接耳。然后有人喊:“别装了!”

“我过得比你们好。”我说,“我不能说细节,不过我兴致一来,便穿过一条没人知道的秘密通道,可以从我牢房直通某栋美丽别墅的花园,当然不能跟你们说是哪一栋,反正这附近多得是。那里的人都认识我,很照顾我。还有……”

我故意停下不说,卖个关子。台下的人群一脸的迷惘与失望,好像眼睁睁地看着手中的猎物跑掉。

“还有一位少女深爱着我。”

“够了,不要再说了!”有人痛心大喊。得知我过得那么幸福,想必触痛了他的伤口。

“所以你们最好别来烦我!”我声嘶力竭,“我求你们,好心人!可怜可怜我吧!让我留在这里!嘘我,快,嘘我呀!”

我意识到群众中传开一股愤恨不平之意,他们恨我,只是还在怀疑我说的是真是假,我真的快乐吗?他们苦恼不已。他们依然犹豫不决。

我整个身体探到露台外面,做作地颤着声音喊:“答应我,大慈大悲的先生小姐们!你们又没有任何损失!求求你们,嘘我这个幸福的犯人吧!”

人群中传出一个恶毒的声音:“你想得美!才没那么好的事!凭什么让你很幸福?”

说完就鼓起掌来,第二个人跟进,然后十个、百个,全场响起一片如雷般的掌声。

我胜利了,这些白痴。我身后的门打开了。“你走吧,”他们说,“你自由了。”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4年第8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半壶水

孔立文

    夕阳染红了整个大漠。一只狼,一只披着细碎残阳的瘦狼,跌跌撞撞地闯入了陆归林眼前:这雄奇瑰丽的画卷。

    他轻轻地解下了外腰带,这个两端有铁环、铁扣的军用腰带,可攻可防。

    狼伫立在远方,略仰着头,对着他示威。这绝对是一只历经苦难和沧桑的老狼,它啼血的嗥叫声中包含着悲伤、绝望和忧郁。

    “我要杀了它。”陆归林坚定地对自己说。他抡起军用腰带,冲向那狼。狼奔逃而去,速度极快。可是,没过多久,他发现,它又出现在他的身后。这狼和他打起了游击战。几个回合下来,陆归林已是精疲力竭。他走,它就走;他停,它也停。而且距离总是三四十米。

    夜色来临,他找了个斜坡,对着那只狼,枕着交织的双手,仰面半躺着。狼也停下来,卷在地上。

    漠野苍茫,四周静寂。中午的那场沙尘暴使陆归林脱离了勘探队的战友,在寻找队伍中误入了这茫茫沙漠。漫天的风沙和徒劳的奔跑,他的迷彩服硬得成了一块铁板。他太累了,累得全身像散了架,两腿如灌了铅。不知不觉中,他竟然在清冷的沙漠风中睡着了。一觉醒来,他吓了一跳,因为他看见了前方狼的眼睛。狼的眼睛正一闪一闪的,这让他睡意全无。

    新的一天来临,陆归林又开始了沙漠上的舞蹈。指北针留在了军车的驾驶室里,陆归林只能靠太阳判定方位,他的目标就是向西,向西,再向西。

    沙海滚动着热浪。狼,也已经被饥饿和干渴折磨得摇摇晃晃。

    陆归林轻轻地晃动了一下水壶,他要再听一下水的声音,水的声音就是生命的声音。昨天发现自己迷路时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水壶里的水,那时壶里的水只剩下现在这半壶。他知道在沙漠里迷路意味着什么,所以他一直没敢动那水,实在渴得难受,他就轻轻晃动一下水壶,水晃动的声音总能让他充满希望。

    当太阳如蛇一样缠着他的时候,陆归林下了喝水的决心。他拧开水壶的盖子,手有些抖,干裂的嘴唇也抖动起来。当他把壶口放到唇边时,他看到了那狼。他一下子就有了主意。

    一个半埋在沙丘里残缺的动物骨架出现在他的视野。他把这个白花花的东西拽出来,扯下一块扇形的骨头,铺好,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水倒在这个骨头的凹处。可是水落在上面连湿都没湿一下,就不见了。倒,再倒……骨头上终于出现了一汪清水,那一汪清水就像镶在少女颈间的一枚珍珠,光彩夺目,绚烂动人。

    狼果然向他走了过来,当狼毫无防备贪婪地舔食那汪清水的时候,陆归林高高举起军用腰带,却迟迟下不了手,他原本是想利用这个机会干掉这狼的。但是,他放弃了,他不知道自己这是为什么。他喝掉了壶里所剩无几的水。

    水的力量就是这么神奇。沙漠中划过一声尖锐有力的嚎叫,狼高昂着头,像获得了新生一般。狼对着他持续地嚎叫,然后竟独自蹒跚而去。它走走停停,不断地转头,并发出模糊不清的叫声。

    陆归林读懂了狼的语言。他跟在了狼的后面,机械地跟着。它走,他就走;它停,他也停。而且距离的把握,也是三十米左右的样子。

    傍晚将至,当他跟着那狼费尽全力爬上一个硕大的沙坡时,奇迹出现了——映入眼帘的是迷人眼的绿色,久违了的绿色!在绿色与绿色之间,是银光闪闪的水面。一条河横亘于草地之间,河的那一端,是林带,是庄稼地,是村庄……绿洲,这就是孕育生命的绿洲。陆归林踉踉跄跄地奔到河边,疯了一般,他捧起那清凉甘冽的水大口大口地喝……

    忽然,陆归林的耳畔传来一片呐喊声,猛地一抬眼,他看见一群人正在追赶那只狼。再看那只狼,速度如闪电一般,从河畔奔向了他们刚刚走出的茫茫大漠。

(选自2018年第8期《微型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父亲是个兵

邓一光

    1945年,东北的战争态势捉摸不定,苏军冲入关东军将大和民族的骄子碾成肉酱,大部分大中城市落入苏军之手,少部分为抗日联军占领,楚汉两界开始频繁易主,新的军事势力迅速地渗透东北。东北是什么?中国最大的重工基地,最大的产粮区和军事工业所在地。

    1945年11月,冀东八路军和国民党军火力接触,国共双方终于为争夺东北拉开了战争的帷幕。

    11月7日,我的父亲揣着十九旅代旅长兼山海关卫戍司令的委任状,带着几名参谋警卫星夜赶往山海关。在他们身后,相隔一天时间,父亲的老四十八团也以急行军的速度赶往山海关。同时,国民党13军石觉的部队在美式道奇十轮卡车的运载下,已抵近山海关。

    裆里磨得皮开肉绽,半伏在马背上不断地摊开军用地图看,途中与国民党开展遭遇战,丢掉通讯参谋和警卫员,自己的左腿被子弹击……

    如果仅仅是上述这些小麻烦,父亲无论如何不会犯下他此生最大的一次错误。就在父亲星夜赶往山海关的时候,山海关的军事局势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方山海关守军仅八千,面对全美式装备的三万国军,无异于以卵击石。守军请求避免正面作战,东北人民自治军总部同意放弃山海关,部队在11月14日开始不顾一切地往下撤。

    所有这一切父亲都不知道。

    父亲碰到第一支大逃亡的部队时简直惊呆了。父亲问:你们是哪支部队?营长喘着气抹一把汗说:十九旅四十六团×营的。父亲说:谁让你们撤下来的?营长说:还能是谁,当官的呗。父亲说:现在我命令你停止撤退,原地待命!营长说:你是谁?你凭什么命令我?营长说完,跳上马背,朝马屁股上猛抽一鞭,快步去追自己的队伍。父亲怒气冲天,钢发乍立,一把拽出警卫员胯下的盒子枪,对准营长的坐骑就是一枪。马应声倒下,把马背上的营长摔了个老王抢瓜,父亲吼道:让你的人立刻停下来!再走一步,我打烂你的头!

    父亲就这样在他的人生历程中走出了最致命的一步,在山海关战役后被指认为建制独立思想,受到行政撤职的处理,从此一蹶不振。实际上,父亲不久就知道了摆在他面前的严酷局势,并且拿到了总部同意放弃山海关的电报,他完全可以要参谋长通知部队按原撤退方案进行,然后调转马头,轻轻磕一下马肚子,轻松地离开那个造成他人生误区的是非之地。从我日后收集到的所有资料来看,就父亲个人的军人生涯而言,他所指挥的战斗胜多败少,他属于那种素质和运气都不差的军人。那么,究竟是什么动机使父亲放弃了这个机会,反而做出了坚守山海关的决定?

    11月15日上午,13军在飞机大炮的掩护下进攻山海关,总指挥是名将杜聿明。

    战斗进行得极其残酷。13军以整团的兵力实施强攻,潮起潮落,云卷云舒。那架式,极似一群去赴宴的饿鬼。

    守军则苦多了。没有太多的重武器,装备落后。战斗一开始就用上了全部兵力,八千男儿,各据一隅,顽强抵抗。美丽宁静的山海关被飞机炸弹、120毫米榴弹炮和82毫米坦克炮弹整整翻了一个个。

    入夜时,进攻停止了。父亲命令部队抓紧时间清点伤亡人数、清理弹药和抢修工事。父亲也许在这个时候还抱有一线幻想,他派出一个连的兵力下山去袭击13军的一个野炮阵地,企图扰乱敌方的阵脚。父亲没有等回那个派出去的连队,山脚下密集的枪声疏落之后,父亲知道,再不会有什么奇迹出现了。

    16日凌晨,旅指挥所几乎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父亲带着那个脸无血色的宣传员来往奔跑于各个阵地,父亲能够说的只有一句话:“不惜一切代价死守阵地!”父亲实际上已经成为一名战斗员。

    事过半个世纪后,我已经知道了,就在父亲和他的八千兄弟顽强坚守山海关时,在他们身后不远的绥中守军已经开始撤退,绥中实际上已经变成一座空城。这一切,父亲并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只是死死守住他自己的阵地,用他军人的荣誉、信念和十九旅八千兄弟的血肉之躯。

    父亲拖着他那条肿亮的伤腿在战壕里移动。在每一个战死或战伤的战士面前停下来,目光深沉地看着他们。父亲浑身浸透了鲜血,阵地上,到处都是十九旅士兵安静的尸体。

    撤退的命令在太阳落山的时候送到父亲手中。四边的枪声此刻已稀落了,远处的山头用力支撑着一大片令人心怵的铁青色积雨云,天空是那种摇摇欲坠的样子,部队这个时候正在抓紧空隙补充弹药、掩埋尸体。父亲从电文纸上抬起目光,看了看面前被打废了的山海关,良久,才沙哑着喉咙对身后的参谋长吐出两个字:“执行!”

    17日凌晨1时,山海关守军留下两千余具遗体,在夜幕的掩护下悄然撤离阵地。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九  指

于博

    那天傍晚,太爷阴沉着脸,眼珠子通红,手里攥着一把菜刀,左手放在莱板上。那模样确实吓人,让人有点儿喘不上气来。

    屋外,大黄狗每天都摇着尾巴乱窜,这会儿不知是什么原因,也在窝里趴得老老实实。连那几只芦花鸡也不咕咕地觅食了,缩着脖子堆缩在垡子墙根儿下。

    太奶跪在地上,拼命抱住了太爷的大腿,一个劲儿地求饶。太爷大骂一声,抬腿把太奶甩出一米开外,接着手起刀落,只听咔嚓一声,他的左手小拇指齐刷刷地断掉了。小拇指在莱板上蹦了一下,像个小胡萝卜。

    跪在太爷面前的大爷、二爷还有我的爷爷吓得浑身打战。太奶哆哆嗦嗦从地上爬起来,对着二爷的后背使劲儿捶了一下,哭着说道:“二小子,你造孽呀!”二爷此时都已经吓傻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张嘴大号。

    太爷狠心自断手指,说来有点儿心酸,也有点儿让人不容易理解。能有多大的事呀,十指连心啊!直到后来,我长大了,参加工作了,走上仕途,我才猛然开悟,也因此从心底里敬佩起太爷来。

    太爷原在山东省登州府海阳县。民国初年,由于生计问题,太爷拖家带口闯了关东。经过一路风雨,艰苦跋涉,终于在松嫩平原腹地的一个叫二佐的村子安了家。

    太爷会木匠活儿,而且手艺相当不错。

    第二年,二佐的大地主孟宪章的儿子大婚,太爷起早贪黑和几个木匠为他们家赶制家具。

    那个时候,二佐立村也没几年,也就百十来户人家,加上民风淳朴,彼此之间来往也都很密切。孟宪章虽然是个地主,但心地很善良,人也随和。他们家的老二庆才与我大爷年龄相仿,都在十三四岁左右,于是两个人就在一起玩耍,有时二爷也跟着一起疯。太爷给孟家打家具,大爷和二爷去得就更勤了。

    这天下午,大爷和二爷在孟家玩藏猫猫,屋里屋外乱窜。玩得正在兴头上,孟宪章突然站在院子里,说他的玉扳指不见了。在下房打家具的太爷和其他几个木匠闻声赶来。

    孟宪章说:“玉扳指明明在八仙桌上放着了呢,怎么会没了呢?”就问他儿子拿没拿。

    “没拿。”庆才回答得非常肯定。

    “你呢?”太爷厉声质问大爷。

    “没拿。不信你翻!”大爷态度坚决。

    “老二呢,你们不是在一起玩了吗?”太爷满脸狐疑地问道。

    这一问,庆才左右看了看,挠了挠脑袋:“真是呀,刚才还在呢,藏哪儿了?”

    大伙儿连喊带找,结果没有看到二爷。

    太爷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抓起大爷的胳膊回了家。

    玉扳指被太爷在二爷狗皮帽子的帽遮里翻到了。

    太奶战战兢兢地说:“俺给孟家送回去吧,再抓只小鸡赔个不是。”太爷的脸抽搐一下:“这就拉倒了?家里出了这么个白眼窝儿,叫俺咋样做人?”于是,太爷狠狠地杖打了二爷一顿,接着用手颤抖地指着二爷说:“你偷老孟家一个玉扳指,今儿个俺就赔人家一个手指头。”

    断指后,太爷攥着滴答血的左手,大声说道:“穷死不能下道。这下道就是不许偷。偷个鸡蛋吃不饱,一个臭名背到老。都给我听好了,这是家规。打今儿个起,谁要是犯了,就不是我的子孙,死了也别进祖宗的坟茔地。”

    太爷和木头打了大半辈子交道,临死竟没攒下一副棺材板。大奶说:“东山里木头多得是,实在不行就偷着放一棵,咋的也不能让老爷子在那边没有房子呀!”已经成了一家之主,继承了太爷手艺的大爷,脸立刻铁青起来。他眼珠子一瞪:“咋的?你想让俺也成九指?你忘了家规,要败坏家风不成?”最后,大爷用一斗高粱米从孟庆才家换了一棵落叶松。

    树被放倒,连根也挖了出来。说来也怪,整净泥土,那松树的根须正好九条。大爷端详着这有九条树根的松树墩子,突然跪倒在地……

    大爷用了一天的时间,把树墩子修理得铮亮,成了一件坐具。但这九条根须的树墩子从来没有人坐过,像个宝物似的摆在家里。

    等他们哥儿四个分家时,我父亲特意要了这个树墩子。

    1985年,我大学毕业,分到市委办公室。结婚那年,父亲说:“我实在没啥陪送的,就把这个树墩子给你吧。不要小瞧它,它可是个宝贝呀!”

    树墩子被我摆到了办公室。我每天走进办公室,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它。它安静地卧在办公室的一角,那九条根须就仿佛是我太爷的九根手指头。直到现在,我早已在处级岗位上任职七八年了,但我从来没有动过一丝邪念,因为我怕我也会变成九指!

(选自《百花园》2019年第1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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