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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届湖南衡阳八中高三实验班上月考三语文试卷

文学类文本阅读

洗  礼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照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背叛

余显斌

    将军派人下山去找粮。

    多少天了,我们断了五谷,只有吃皮带,吃草根。总之,能吃的东西我们都吃了,除了石头和树木外。将军挠着后脑勺说,不行,得弄点粮食,不然的话,咋打仗?

    王老蔫一听,扶着树干站起来,自告奋勇道,我去。将军打量了一下他,问道,你去?

    王老蔫点点头,告诉我们,他熟悉路,就像熟悉自己的手指。我给将军眨了下眼,背过王老蔫,悄悄告诉将军,这小子又胆小又怕吃苦,什么时候这么勇敢过?不可信。将军瞪大眼睛问,啥意思?

    我叹口气说,打败之后,本来就有些人心不稳。

    我绝不是危言耸听,最近一段时间,在敌人的穷追不舍和大雪封山的情况下,有一些软骨头的战士,受不了苦,带着枪悄悄下山,投靠敌人,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因此,我不得不小心,不得不提醒将军,尤其对于王老蔫这样的人,不可不防。

    可是,将军最终没有接受我这个参谋长的建议,还是派出了王老蔫。现在,打垮后跟在将军身边的人也就十几个了,他们都是外地人,对于当地情况很生疏。也只有王老焉是这儿的人,路熟。

    王老蔫接受任务,敬了个礼,走了。按照约定,第二天早晨王老蔫得赶到这儿。可是,天亮了,太阳照亮了雪野,仍不见王老蔫回来。我很是担心,告诉将军,得赶快转移,我怀疑王老蔫这家伙出了问题。

    我分析,这小子路熟,不会出别的事,如果要出事,也一定是投敌。

    将军摇着头说,再等一下。

    将军自言自语,这个王老蔫,是不是让什么事耽搁了?

    这一等,我们就等来了日军,一队黄乎乎的小鬼子,拿着枪向这边走来。当头一人,正是王老蔫。将军骂一声,软蛋,果然带着小鬼子来了。说完,暗令十几个人赶快趴下,藏身雪里,做好战斗准备。

    我们趴在那儿,一动不动。

    王老蔫渐走渐近,能看清他脸上的笑容了。这小子,很得意。

    后边,跟着日军的小队长。

    走到这儿,他站住了,一笑,告诉日军小队长,这儿是我们的一个窝点,不过,昨天将军和自己商定了,让自己运粮,不必来到这儿,直接送到虎头岭,天一亮他们就去取。说到这儿,他一笑道,自己不想干了,因此,跑到门头沟,遇见太君,就投奔过来了。

    因此,他断定,将军现在在虎头岭。

    日军小队长听了,一扬指挥刀,前进!

    一队日军跟着王老蔫,吭哧吭哧踏着深雪,继续向前走去,一步步上了虎头岭。

    不久,虎头岭上,传来王老蔫的喊声,小鬼子,去死吧。随着是一声手榴弹轰隆隆的爆炸声,然后一切都没有了,四野静悄悄的。我们爬起来,望着虎头岭,一个个眼中涌出了泪水。

    将军用手擦一把泪说,走,去门头沟。

    在门头沟,我们在一处山洞里最终找到了一袋粮,渡过了难关。

    多年后,我已两鬓斑白,再次回到这儿,打问起王老蔫当年被捕的经过。当地人告诉我,说有人亲眼见到,王老蔫当时不是被捕的,确实是自己走出来自愿给日军带路的。当时,他扛着粮刚走到门头沟,发现一队日军悄悄向我们驻地方向摸去。他一惊,忙藏好粮,拍打着衣服走出来告诉日军,自己是抗联,刚刚从将军那儿逃出来的。

    他说,他知道将军在哪儿,愿意带路立功。

    于是,他带着日军径直走向虎头岭,走向自己生命的终点。

    他和我同年,如果活到现在,也已经九十多了。

(节选《金山》,2015年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题目。

儿子,有人替你来爱我

    生日前几天,不出意料地,我收到了南晓勇寄来的同城快递,是一件鹅黄色的羊毛衫,是我最爱的颜色,在身上比比,正好合身。我打电话告诉晓勇收到了他的礼物,他说:阿姨,你这周末有时间吗,我请你吃个饭,顺便让你见个人。”

    “吃个饭?见个人?”晓勇交女朋友了吧?真好。我不由又想到科科,科科刚读初中时,南晓勇是他的同桌。科科好像很喜欢这个同桌,动不动就提起南晓勇。他还在作文里这样写南晓勇:他的眼睛实在太小了,好像老天造他时偷了个懒,只是简单用小刀给他划了一个缝,就这老天还觉得不够,还有意给他点了一脸的雀斑。不过南晓勇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外貌,他的名言是“人美不在脸上”。还别说,南晓勇既幽默又善良,还特聪明。很快,我见到了来找科科玩的南晓勇,想起科科作文里对他贴切的描写,我便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

    那个暑假的午后天热得像下火,南晓勇约科科去护城河边玩,大热天的,我不想他们出门儿,还特意给他们开了空调拿了雪糕。可我只离开了一会儿,两个小家伙就跑出去了,当得知科科是为了救落水的南晓勇才……我觉得是南晓勇杀了我的科科,当南晓勇第五次来到我家请求原谅时,我拿起菜刀劈头就向他砍去,幸亏老公拦着,我只是划破了他的胳膊。我的性格从此越来越乖戾,不但终日阴沉着一张脸,还动不动发脾气,没多久,老公声称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生活,我们便离了婚。

    我没想到南晓勇还有勇气出现在我家,我冷冷地问:“你来干吗?”“阿姨,我只是来看看您。”“用不着,你走吧。”说完我便猛地关上门。随着“啊呀”一声,他的手瞬间鲜血直流,这种情况下,我只能打开门让他进来,冷冷地拿出纱布和云南白药,让南晓勇自己处理一下,处理完了马上走人。“阿姨帮我包扎吧。”南晓勇固执地把手伸到我眼前,我这才发现,他伤得不轻,不但流了血,还肿得老高。我犹豫了一下,先用碘酒帮他消了毒,又洒了一层云南白药,最后用白纱布包扎好。南晓勇看着自己的手说:“阿姨刚才给我包扎的时候,心疼了吧?”南晓勇带着讨好问。我心疼你?笑话!我故作冷漠起来:“你可以走了吧?”南晓勇竟嘿嘿地笑了:“我敢肯定你心疼了。阿姨,我奶奶生病了,爸爸妈妈回老家了,我能在您这住几天吗?我爸妈一回我就走。”“不可以,马上离开。”我能感觉到自己脸部的僵硬。南晓勇却继续死皮赖脸地说:“阿姨,我求求您了,如果是科科,他肯定会答应的。”“你还有脸提科科?”我激动起来。“阿姨你知道吗,如果能重来一次,我真希望死的是我,科科他那么棒,那么出色,你们就他一个宝贝儿子;我不一样,我又丑又笨,学习还不好,我还有个哥哥。真的,阿姨,要是死的是我该多好啊。”南晓勇说着,竟泪流满面。

    我终于见到了南晓勇的女友叶兰,我细细打量叶兰,她很漂亮,也很自信,我像准婆婆一样问了很多问题,实则酸酸地想,南晓勇毕竟不是我儿子,人家自有真正的婆婆要伺候。吃完饭,南晓勇非要送我回家。到了我家楼下,他又从后备箱抱出一箱苹果,说是出差时从老乡那里摘的无污染苹果,然后陪着我上了楼。

    我催他快点下去,叶兰还等着呢,他却大大咧咧地说:“让她等。”然后他挨个查看了插座和水龙头,甚至检查了马桶,他每次都这样,总要看着一切都好才肯离开。我再三催促之下,他终于下了楼。我蓦然发现他的围巾忘在了沙发上,忙追了出去,走到楼梯口,却听到叶兰在和他争吵:“干吗啊,让人等这么久。还有那箱苹果,我说给我爸妈,你说要送给重要的人,我当是谁,不就一个和你无亲无故的老太太吗,就算她儿子当时救了你,你照顾她这么多年,这恩也算报了吧?你瞧她,问东问西跟个婆婆似的,当自己是谁啊?”我怔在那里,硬是没有勇气走出楼梯口。“够了啊,你懂什么?我在心里对科科发过誓,要一辈子替他照顾阿姨。可这些年处下来,阿姨已经不只是我恩人的妈妈了,在心里,我早把她当成妈妈了。可我不能那么叫她,因为我不想取代科科在她心中的位置。我明确告诉你,你要是不尊重阿姨,咱们两个……”南晓勇后边说了什么我没听清,因为汩汩而下的眼泪影响了我的视听

    我一直以为我失去了惟一的儿子,却没发现,其实上天早给我派来了另一个儿子———一个因为尊重,不肯叫我妈妈的儿子。第二天,南晓勇问我苹果好吃吗,我说挺好的,还说女孩都喜欢被宠,要他让着叶兰点儿。

    说这话时,我正在看科科的照片,他还是13岁的样子,他永远那么小,可那么小的他,看人却那么准。科科,你是对的,南晓勇这朋友你交对了,妈妈现在很好,你放心。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

    “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望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主角

陈彦

    很多年后,成名后的忆秦娥记得,改变她命运的时刻,是一个太阳特别暴烈的下午。她正在家对面山坡上放羊,头上戴了一个用柳条编的帽圈子,柳叶都被太阳晒蔫干了。她娘突然扯破喉咙地喊叫,说她舅回来了。

    她随娘赶场子,到几十里地外,看过几回县剧团的戏,见她舅可神气了。戏要开演前,他朝靠背椅子上一坐,二郎腿一跷,还给腿面子上垫一块白白的布。他噗噗地吹开茶水上的浮沫,呷几口茶后,才从一个长布套里,掏出一对就像两根“筷子”的鼓槌来。“筷子”头朝鼓皮上一压,眼看“筷子”都要折断了,可手一松,又立即反弹得溜直。几个敲锣、打铙的,看着“筷子”的飞舞,还有她舅嘴角的来回努动,下巴的上下含翘,眼神的左右点拨,就时急时缓、时轻时重地敲打起来。整个山沟,四处八下的人,循着热闹,急急呼呼就凑到了台前。看的人越多,她舅手上的小鼓槌就抡得越欢实,敲得那个快呀,像是突然一阵暴雨,击打到了房瓦上。那鼓槌,看似是在一下下朝鼓皮上落,落着落着,就变成了两个喇叭筒子,好像纹丝不动了。可那鼓,却发出了皮将爆裂的一迭声脆响。以至戏开始了,还有好多人都只看她舅,而不操心场面上出来的演员。好几次,她都听舅吹牛说,附近这七八个县,还找不到他这敲鼓的好手艺。省城大剧院的戏,舅说也看过几出的,就敲鼓那几下,还没有值得他“朝眼窝里眨的”。不管舅吹啥牛,反正娘见了就是骂,说他一辈子就知道在女人窝里鬼混。

    舅对娘说:“麻利把招弟收拾打扮一下,我赶晚上把娃领到公社住下,明天一早好坐班车上县。”

    娘就赶紧张罗着要给她洗澡、梳头。她舅说:“一定要把头上的虱子、虮子篦尽,要不然进城人笑话呢。”她娘说:“知道知道。”娘就死劲地在她头上梳着篦着,眼看把好些头发都硬是从头皮上薅掉了,痛得她躲来躲去,可娘还不停地梳。

    招弟也不知是高兴还是茫然,头嗡的一下就木了。她想,那咋都是她姐来弟的事。来弟比她漂亮,能干。可没想到,这事竟然是要让她去了。

    洗完头,娘给她扎辫子的时候,她问:“这好的事,为啥不让姐去?”

    娘说:“你姐毕竟大些,屋里好多事离不开。我跟你爹商量来商量去,你舅也同意,还是让你去。”

    “我去,要是人家不要咋办?”她问。

    娘说:“你舅在县剧团里,能得一根指头都能剥葱。谁敢不要?”

    娘把她姐的两个花卡子从抽屉里翻出来,别在了她头上。这是姐去年挖火藤根,卖钱后买下的,平常都舍不得戴。

    “姐不让戴,你就敢给我戴?”她说。

    “看你说得皮薄的,你出这么远的门,戴她两个花卡子,你姐还能不愿意。”

    娘说完,咋看,又觉得她身上穿的衣裳不合适。不仅大,像浪浪圈一样,挂搭在身上,而且肩上、袖子上、屁股上,还都是补丁摞补丁的。娘想了想,突然用斧子,把她姐来弟的箱子锁砸了。娘从那里翻出一件绿褂子来。那是来弟姐前年过年在供销社买的,只穿了两个新年,加上六月六晒霉,拿出来晒过两回,再没面过世的。那褂子平常就一直锁在箱子里,钥匙连娘都是找不到的。

    她咋都不敢穿,还是娘硬把绿褂子套在了她身上。褂子明显大了些,但她已经感到很满足了。

    出门时,舅说:“你看你们把娃打扮的,像个懒散婆娘一样。再没件合身衣服了?”

    娘说:“真没有了。就身上这件,还是她姐的。”

    舅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唉,看看你们这日子。不说了,到城里我给娃买一件。走!”

    刚走了几步,娘就放声大哭起来。其实,招弟也舍不得娘。

    刚出村子,她舅说:“得把名字改一下,以后不要叫招弟了,就叫易青娥吧。省城有个名演员叫李青娥,你叫易青娥,说不定哪天就成大名演员了呢。”舅说完,还很是得意地笑了笑。

    突然变成易青娥的易招弟没有笑。她觉得舅是在说天书呢。

    易青娥舍不得娘,也舍不得那几只羊,它们还在坡上朝她咩咩叫着。

    十几年后,易青娥又变成了忆秦娥。

(节选自陈彦《主角》,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万二喜穿着中山服,干干净净的,若不是脑袋靠着肩膀,那模样还真像是城里来的干部。他拿着一瓶酒一块花布,由队长陪着进来。家珍坐在床上,头发梳得很整齐,衣服破了一点,倒很干净,我还专门在床下给家珍放了一双新布鞋。凤霞穿着水红衣服低着头坐在她娘旁边。

    万二喜把酒和花布往桌上一放,就翘着肩膀在屋里转一圈,他是在看我们的屋子。我说:“队长,二喜,你们坐。”

    二喜嗯了一声在凳子上坐下,队长摆摆手说:“我就不坐了,二喜,这是凤霞,这是她爹和娘。”

    我送走了队长,回到屋中指指桌上的酒,对二喜说:“让你破费了,其实我有几十年没喝酒了。”

    二喜听后嗯了一声,也不说话,翘着个肩膀在屋里看来看去,看得我心里七上八下。家珍笑着对他说:“家里穷了一点。”

    二喜又嗯了一声,翘着肩膀去看家珍,家珍继续说:“好在家里还养着一头羊几只鸡,福贵和我商量着等凤霞出嫁时,把鸡羊卖了办嫁妆。”

    二喜听后还是嗯了一下,我都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坐了一会,他站起来说要走了,我想这门亲事算是完了。他都没怎么看凤霞,老看我们的破烂屋子。我看看家珍,家珍苦笑一下,对二喜说:“我腿没力气,下不了地。”

    二喜点点头走到了屋外,翘着肩膀看看屋顶的茅草,点了点头后就走了。

    我回到屋里,在凳子上坐下,想想有些生气,就说:“自己脑袋都抬不起来,还挑三捡四的。”

    凤霞尽管不能说话,但一看到我们的样子,就走到里面的房间,换了身旧衣服,下地去了。

    第二天上午,我在耕田时,有人叫我看路上。

    我抬起头来,看到五、六个人在那条路上摇摇摆摆地走来,还拉着一辆板车,只有走在最前面那人没有摇摆,他偏着脑袋走得飞快。远远一看我就知道是二喜来了,我是一点也想不到他会来。

    二喜见了我,说道:“屋顶的茅草该换了,我拉了车石灰粉粉墙。”

    我往那板车一望,有石灰有两把刷墙的扫帚,上面搁着个小方桌,方桌上是一个猪头。二喜手里还提着两瓶白酒。

    那时候我才知道二喜东张西望不是嫌我家穷,他连我屋前的草垛子都看到眼里去了。

    二喜带了五个人来,肉也买了,酒也备了,想得周到。他们来到我们茅屋门口,放下板车,二喜像是进了自己家一样,一手提着猪头,一手提着小方桌,走了进去,他把猪头往桌上一放,小方桌放在家珍腿上,二喜说:“吃饭什么的都会方便一些。”

    家珍当时眼睛就湿了。

    二喜他们把桌子和凳子什么的都搬到了屋外,在一棵树下面铺上了稻草,然后二喜走到床前要背家珍,家珍笑着摆摆手,叫我:“福贵,你还站着干什么。”

    我赶紧过去让家珍上我背脊,我笑着对二喜说:“我女人我来背,你往后背凤霞吧。”

    二喜听后嘿嘿直笑。我把家珍背到树下,让她靠着树坐在稻草上。看着二喜他们把草垛子分散了,扎成一小捆一小捆,我看一眼就知道二喜带来的人都是干惯这活的,手脚都麻利。下面的用竹竿挑着往上扔,二喜和另一个人在上面铺。别看二喜脑袋靠着肩膀,干活一点都不碍事,茅草扔上去他先用脚踢一下,再伸手接住。有这本领的人,在我们村里是一个都找不出来。

    没到中午,屋顶的活就干完了。我给他们烧了一桶茶水,凤霞给他们倒茶水,看到家里突然来了这么多干活的人,凤霞笑开的嘴就没合上。

    村里很多人都走过来看,一个女的对家珍说:“女婿没过门就干活啦,你好福气啊。”

    家珍说:“是凤霞好福气。”

    二喜从屋顶上下来,我对他说:“二喜,歇一会。”

    二喜用袖管擦擦脸上的汗说:“不累。”

(选自余华《活着》,有删改)

【注】万二喜,患歪脖子病,凤霞,因年幼发高烧未能及时医治,致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本一:

国文教员

金克木[注]

我上小学时白话文刚代替文言文,国语教科书很浅,没有什么难懂的。五六年级的教师每星期另发油印的课文,实际上代替了教科书。他的教法很简单,不逐字逐句讲解,认为学生能自己懂的都不讲,只提问,试试懂不懂。先听学生朗读课文,他纠正或提问。轮流读,他插在中间讲解难点。课文读完了,第二天就要背诵。一个个站起来背,他站在旁边听。背不下去就站着,另一人从头再背。教科书可以不背,油印课文非背不可。文长,还没轮流完就下课了,文短,背得好,背完了,一堂课还有时间,他就发挥几句,或短或长,仿佛随意谈话。一听摇铃,不论讲完话没有,立即下课。

他选的文章极其杂乱,古今文白全有,有些过了六十多年我还记得。不是自夸记忆力好,是因为这些文后来都进入了中学大学的读本。那时教小学的教员能独自看上这些诗文,选出来并能加上自己的见解讲课,不是容易的事。现在零星写几段作为闲谈。

记得五年级上的第一篇油印课文是蔡元培的《洪水与猛兽》。文很短,又是白话,大家背完了还有点时间。老师就问:“第一句是‘两千多年前有个人名叫孟轲。为什么不叫‘孟子’?你们听到过把孔夫子叫作‘孔丘’吗?”那时孔孟是大圣大贤,是谁也不敢叫出名字的。我在家念的《论语》里的“丘”字都少一笔而且只能念成“某”字。对孟子轻一点,轲字不避讳了,但也不能直呼其名。老师的问题谁也答不出,于是他讲,这第一句用一个“轲”字就是有意的,表示圣贤也是平常人,大家平等。这就引出了文中的议论。

还有一篇也是白话,是《老残游记》的大明湖一段。这篇较长,背书时堂上有许多人站着。他们会高声唱古书,不会背长篇白话。好在选的还是文言多白话少。有一篇是龚自珍的《病梅馆记》。从他讲课中我第一次听到桐城派、阳湖派、“不立宗派”的名目。课文背完了,老师说了一句:“希望你们长大了不要做病梅。”刚说完,铃声响了,他立即宣布下课。

他也教诗词。教了一首七言古体诗,很长,题为《看山读画楼坐雨得诗》,写雨中山景变化。诗中提到不少山水画名家。荆浩、关仝、董源、巨然等名字,我就是从这篇诗知道的。当然那时我们谁也无福见到古画。教词,他选了两首李后主的,两首苏东坡的。背完了,他又提出问题,说,“罗衾不耐五更寒”,“高处不胜寒”,两个“寒”有什么不同?一个怨被薄,是皇帝。一个说太高,是做官的。为什么一样寒冷有两种说法?他还没发挥完,下课了。有意思的是他选了《史记》的“鸿门宴”。文较长,教得也较久,还有许多人背不出,站着。老师说,重念重背,第二天背完有时间了,他又高谈阔论了。他说,起头先摆出双方兵力,刘邦兵少得多,所以项羽请他吃饭,他不能不去。不能多带人,只带一文一武:张良、樊哙,这就够了。司马迁讲完这段历史,最后一句是“立诛杀曹无伤”。这个“立”字是什么意思?有人回答是“立刻”,又问:为什么着重“立刻”?自己回答:因为这是和项羽通消息的内奸,非除不可,还要杀得快。项伯对刘邦通消息,又在席上保护刘邦,也是内奸,为什么项羽不杀他?反而把自己人曹无伤告诉刘邦,难道想不到刘邦会杀他?从这一个“立”字可以看出司马迁要指出刘邦有决断。项羽有范增给他看玉玦也决断不下来。刘邦是聪明人,所以兵少而成功。项羽是糊涂虫,没主意,办事犹犹疑疑,所以兵多将广也失败。他把自己手下的韩信、陈平都赶到刘邦一边去了,太史公司马迁不仅叙述历史还评论历史,先讲什么,后讲什么,字字句句都再三斟酌选用,所以是头一位大文人,大手笔。看书做文,必须这样用心思。不背不行,光背也不行,这位教师引我进了文字,而我也被文字纠缠了一辈子。我究竟应不应该感谢他?自己也不知道。

文本二:

评曰:这些小品文算不算小说?绝不是从外国介绍进来的essay,那种散文的标准是法国蒙田和英国培根的议论短文以及英国兰姆的随笔文章。这些小小说倒像是中国的老传统,《汉书·艺文志》说小说家者流出于稗官,是“九流”之外的第十流,但仍旧是出于“王官”即中央政府部门,不过气派不大,所以比作小稗子。《世说新语》也是这一类小说。尽管里面的大人物有名有姓,但其言行查考起来,还是传闻居多。若不叫“小说”而叫“世说”,那就既好听又符合《汉书》里关于稗官小说的说法:“街谈巷语,道听途说。”清末民初所谓社会小说、言情小说、武侠小说、侦探小说等等的分类多指长篇,短篇的叫作笔记小说,把唐人宋人的一些短文有点故事的都算进去,不论所记是真是假,外国到了现代,小说的体裁也够包罗万象了,所以这里的一些小文收入小说集不能算错。好在都没有列出姓名,是真是假,也就无须考证了。

注:金克木(1912-2000),著名学者。晚年曾写有多篇回忆性的短文,集为“化尘残影”随笔集,并附自评。文本一《国文教员》为“化尘残影”之一,文本二即“化尘残影”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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