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山东省滕州高考补习学校2017届高三上学期第三周同步检测语文试题
董仲舒之“数”
王传林
①“数”作为哲学概念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并被《周易》《老子》《荀子》等作品予以理论化。时至秦汉,《吕氏春秋》与《淮南子》等作品对“数”与“数字”也颇为钟情,董仲舒更是将“数”与“数字”大胆地运用到人伦、社会与政治领域,从而赋予其与众不同的哲学意蕴与伦理价值,值得多维探寻。
②“数”作为存在,是一切存在之定在的敞开与涌现。当“数”成为人感知与思考的对象时,它便有了被抽绎与量化的可能,从而使其与存在本身相分离,继而成为一种理念或思想。
③继轨前人,董子提出“五音比而自鸣,非有神,其数然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等。在他看来,万物之中存在“数”,天亦存在“数”。或曰,“数”作为存在拥有物自体隐存的幽暗与形上之天所涌现的神秘,由数至数字的过程则是试图摆脱幽暗与神秘并使之明朗与清晰的过程。在董子眼中,数字是最纯净、最明晰和最抽象的定在,从而凡物皆成可度量、可重复或可显现的图式;同时,数字作为一种哲学语言拥有言说的力量,拥有建构理论世界的力量。简言之,“数”作为存在之定在向人揭示宇宙的图景与结构,其中蕴含着天道、善与美的敞开与涌现。
④人是“思”的主体,“数”是“思”的对象;人在思时通过数字符号面向存在。董子以“气”为载体,以“一”为原点,以阴阳变化为路向,由“一”推演出“二”(阴阳)、“四”(四时)、“五”(五行)与“十”(十端);同时,他又以“五行”配“五常”,以“四时”配“四政”。值得指出的是,董子认为“十”具有圆满性、人伦性与道德性。由“一”至“十”,“数”完成符号化推演。数的符号化意义则在于数字被引入人伦、社会与政治领域,董子意在为现实伦常制度与政治制度的建构寻找形上依据并试图解决其合法性的来源问题。
⑤董子语境中的“数”之于一切存在是一种尺度——价值尺度。董子认为人伦、社会与政治领域的一切规则皆有定数,而且不可违反;否则,即便是皇帝也会受到“天谴”。在董子那里,“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因此,“数”成为“君权天授”理论的凭证。可以说,数的存在使天、人、政三者之间有了同质与贯通的基础,也使得王者可以按照数的尺度去看待一切客观存在,进而得以完成伦常制度与政治架构的设计。
⑥董仲舒用数与数字来解构一切存在(包括人自身),他建构了系统的数字诠释学,提出了颇为典型的诠释范式。其中,以数释天是形上依据,描绘的是自然图景;以数诠经是理论源泉,描绘的是历史图景;以数解人是基本环节,描绘的是身体图景;以数统政是理论旨归,描绘的是政治图景。
⑦“以数统政”是理解其数字诠释学的关键。董子认为“王者制官”是通过“条天之数”与“备天数以参事”来实现的,其要旨是“天之数,人之形,官之制,相参相得”。简言之,通过“人副天数”与“官制象天”,“天数”得以向“人”与“制”扩展。或曰,现实政治制度的内在理性应该源于天数,否则将缺乏合法性与合理性。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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