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届江西鹰潭一中高三上期中语文试卷
我为何写作
余华
①二十多年前,我是一名牙科医生,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手握钢钳,每天拔牙长达八个小时。
②在我们中国的过去,牙医是属于跑江湖一类的,通常和理发的或者修鞋的为伍。这样的牙医都是独自一人,不需要助手,和修鞋匠一样挑着一副担子游走四方。
③我是他们的继承者。虽然我在属于国家的医院里工作,但是我的前辈们没有一个来自医学院。我所在的医院以拔牙为主,只有二十来人,前来治病的人都把我们的医院叫成“牙齿店”,很少有人认为我们是一家医院。与牙科医生这个现在已经知识分子化的职业相比,我觉得自己其实是一名店员。
④我就是那时候开始写作的。我在“牙齿店”干了五年,观看了数以万计的张开的嘴巴,我感到无聊至极,我倒是知道了世界上什么地方最没有风景,就是在嘴巴里。当时,我经常站在临街的窗前,看到在文化馆工作的人整日在大街上游手好闲地走来走去,心里十分羡慕。于是我决定写作,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进入文化馆。当时进入文化馆只有三条路可走:一是学会作曲;二是学会绘画;三就是写作。对我来说,作曲和绘画太难了,而写作只要认识汉字就行,我只能写作了。
⑤在1983年11月的一个下午,我接到了一个来自北京的长途电话,一家文学杂志让我去北京修改我的小说。当我从北京改完小说回家时,我才知道我们小小的县城轰动了,我是我们县里历史上第一个去北京改稿的人。我们县里的官员认为我是一个人才,将我调进了文化馆。’
⑥这几年很多外国朋友问我,为什么要放弃富有的牙医工作去从事贫穷的写作?他们不知道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做一名医生不会比一名工人富有。所以我放弃牙医工作去文化馆上班,没有任何经济上和心理上的压力,我幸福得差不多要从睡梦里笑醒,因为在文化馆里我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自由自在和幸福。到了1993年,我觉得能够用写作养活自己时,我就辞去了这份世界上最自由的工作,定居北京,开始更自由的生活。
⑦现在,我已经有二十年的写作历史了。二十年的漫漫长夜和那些晴朗或者阴沉的白昼过去之后,我发现自己已经无法离开写作了。写作唤醒了我生活中无数的欲望,我的写作使它们聚集到了一起,在虚构的现实里成为合法。二十年之后,我发现自己的写作已经建立了现实经历之外的一条人生道路,它和我现实的人生之路同时出发,并肩而行,有时交叉到了一起,有时又天各一方。因此我现在越来越相信这样的话——写作有益于身心健康。当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欲望在虚构生活里纷纷得到实现时,我就会感到自己的人生正在完整起来。写作使我拥有了两个人生,现实的和虚构的,它们的关系就像是健康和疾病,当一个强大起来时,另一个必然会衰落下去。于是当我现实的人生越来越贫乏时,我虚构的人生已经异常丰富了。
⑧我知道阅读别人的作品会影响自己,后来发现自己写下的人物也会影响我的人生态度。写作确实会改变一个人,会将一个刚强的人变得眼泪汪汪,会将一个果断的人变得犹豫不决,会将一个勇敢的人变得胆小怕事,最后就是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个作家。我这样说并不是为了贬低写作,恰恰是为了说明文学或者说写作对于一个人的重要,当作家变得越来越警觉的时候,他的心灵也会经常感到柔弱无援。他会发现自己深陷其中的世界与四周的现实若即若离,而且还会格格不入。然后他就发现自己已经具有了与众不同的准则,他感到自己的灵魂具有了无孔不入的本领,他的内心已经变得异常丰富。这样的丰富就是来自于长时间的写作,来自于身体肌肉衰退后的警觉和智慧的茁壮成长,而且这丰富总是容易受到伤害。
⑨二十年来我一直生活在文学里,生活在那些转瞬即逝的意象和活生生的对白里,生活在那些妙不可言同时又真实可信的描写里……生活在很多伟大作家的叙述里,也生活在自己的叙述里。我相信文学是由那些柔弱同时又是无比丰富和敏感的心灵创造的,让我们心领神会和激动失眠,让我们远隔千里仍然互相热爱,让我们生离死别后还是互相热爱。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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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被誉为中国的查尔斯?狄更斯。余华以他的批判题材出名,写作很有洞察力和吸引力。余华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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