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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九年级下册第五单元第20课《雪》四人谈同步练习

阅读理解

(一)追寻深沉

——《故都的秋》赏析

江锡铨(江苏教育学院中文系教授)

    《故都的秋》写于一九三四年八月。在这篇散文中,作者郁达夫描绘了故都北京秋天如诗如画的、几乎臻于完美的风物景致,表达了对于故都清秋的虔诚向往与崇仰。那是一种超常的深情。应当如何理解、把握作者的这种宗教般的情感和礼赞呢?我以为,要想读出《故都的秋》的深厚蕴藉,似乎应当同时关注作者其他的关于北京和关于秋天的文学作品,尤其是作者在将近两年之后的一九三六年五月所写的另一篇散文《北平的四季》——后者几乎可以说是前者的“互文”与注释。

    就是在《北平的四季》中,作者再一次比较了南方的秋天和北方尤其是北京的秋天,重申了他的“抑南扬北”的见解:“所以我说,北平的秋,才是真正的秋;南方的秋天,不过是英国话里所说的Indian Summer(小阳春——引注)或叫作小春天气而已”。也是在《北平的四季》中,作者再一次近乎偏执地表达了对于北京的一往深情。作者说,在自己的“前半生住过”的、“不在少数”的“中国的大都会”中,虽然各有特点,然而,“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还比不上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在作者的心底眼中,“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于是便有了作者笔下意味无穷的《北平的四季》。在写完了冬、春、夏三季的横生妙趣之后,作者表示,两年前写过一篇《故都的秋》,“对这北平的秋季颂赞过一遍了,所以在这里不想再来重复”,然而仍然觉得意犹未尽,忍不住又洋洋洒洒地写下了一个十分精彩的段落,并且为《故都的秋》留下了一条注脚:“北平近郊的秋色,实在也正像是一册百读不厌的奇书,使你愈翻愈会感到兴趣”。

     “百读不厌的奇书”——这或许可以看作作者对“故都的秋”神奇魅力的形象诠释。“故都的秋”美就美在它的清、静、悲凉,美在它的“色彩浓,回味永”,美在它的“百读不厌”的浓郁的书卷气,美在随处可见的“深沉的地方”。当然,这是需要像作者那样潜心细致地去“翻阅”,去追寻和体味的——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觉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这些“深沉的地方”是与故都北京深厚的文化积累,同时也是与作者和读者的传统文化素养所生发的“遥想” 相联系的。所以,作者“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这些经历了干百年岁月淘洗的名胜景观,似乎注定会引发作者的思古之幽情,遥想起与这些景观相关联的历史文化的悠远和深沉。而且,这“深沉的地方”并不仅限于名胜古迹,而是普遍到几乎无处不在——好像故都秋天的一草一木,全都植根于“典丽堂皇,幽闲清妙”的中国历史文化典籍之中。如作者所说,即便不去寻访那些名胜古迹,“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似乎还保留着白居易《长恨歌》时代的“上穷碧落下黄泉”的高远与幽渺的天色;当我们“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的时候,就不仅“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或许还会自然而然地感悟到杜牧的诗意——“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七夕》;而“秋蝉的衰弱的残声”,几乎是立刻就把我们带回了柳永的《雨霖铃》的境界,耳畔似乎还萦回着这位落拓的屯田员外郎由“寒蝉凄切”所引发的千种风情无处诉说的深长幽怨;至于那“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来的秋雨,以及老北京们用“平平仄仄”的“歧韵”念出来的“一层秋雨一层凉”的感慨,似乎也会令我们联想起在秋风秋雨中的古轩亭口被难的秋瑾烈士的绝命诗句,联想起这位刚烈不让须眉的鉴湖女侠的“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千古浩叹……所以作者说,“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而这“中国的秋的深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追寻深沉——或许可以用这四个字来概括《故都的秋》的命意。据郁达夫的日记记载,二千余字的《故都的秋》是在一九三四年八月十七日,在他到达北平第四天的一个上午一挥而就的。而此前在青岛避暑四十日,却没有写出一篇《青岛的夏》来:或者说经过青岛四十日的苦苦思索搜寻,在故都的秋色中豁然开朗,有如辛稼轩之人灵山的重峦叠嶂——“我觉其间,雄深雅健,如对文章太史公”(辛弃疾:《水调歌头·灵山齐庵赋,时筑堰湖未成》),郁达夫也是在故都的街头巷尾这些“深沉的地方”,发现了“雄深雅健”的大块文章,发现了季节化了的中国历史文化精神,在一定的意义上也许可以说,这篇《故都的秋》实质上更像是一首中国历史文化精神的《秋声赋》,是对金色的、成熟的、蕴藉深厚的中国历史文化精神的礼赞和追寻。

    追寻深沉——或许也可以用这四个字来概括郁达夫写作《故都的秋》前后思想情绪的主旨。一九三三年四月,郁达夫由上海移家杭州定居。他的本意,大约是要逃避沪上国民党反动派的政治高压和白色恐怖,同时也远离文艺界的纷争。写于半年前的小说《迟桂花》,已流露了避世隐居的去意。然而,郁达夫很快就发现,“杭州一隅,也决不是世外的桃源,这样要捐,那样要税,居民的负担,简直比世界哪一国的首都,都加重了”。当时,中国北方战云密布,继东北沦陷之后,日寇又相继占领了山海关和承德,进而觊觎整个华北乃至全中国。在内忧外患的夹击之下,郁达夫惟有借用自己旧日的诗句来抒写心头的愤懑和无奈:“烽火满天殍满地,儒生何处可逃秦?”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从表面上看他似乎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或流连诗酒,或徜徉山水,或品茗赏花,或浏览闲书。然而,实际上他生活得并不轻松。一方面,他是一个靠卖文为生的自由职业者,没有别的经济来源,手停口停;另一方面,一个有责任心的正直知识分子的良知和长期从事进步的、革命的文艺活动的经历,又使得他无法忘情于世事,为换钱度日而敷衍塞责,去写那些媚俗的无聊文字。这样一来,他便常常陷人想写的不能写,能写的又不想写的创作苦闷之中。一九三三年八月,他在一首纪游诗的诗后写道:“近来生活为左右所夹,颇觉烦闷,精神躯体,都不能自由,创作生活,怕将从此告终矣”。在第二天的日记里,他又这样写道:“想做东西,终不能动笔,当决计离开杭州”。“决计离开杭州”自然只是愤言而已,但如果用这里的“杭州”指代内外夹击、庸碌烦闷的日常生活,则大体上是符合郁达夫彼时彼地的思想情绪的——实际上,《故都的秋》的“抑南扬北”的抒情基调,对于人在南国之秋中只能“浑浑沌沌”度日的鄙夷,似乎还保留着“决计离开杭州”的余愤。

    一九三四年七月,郁达夫在难耐的酷热中“决计离开杭州”(当然只是暂时的),去青岛避暑。八月又转赴北平。好像忽然眼前一亮,一下子发现了寻常巷陌中处处可见的,与中国历史文化精神息息相关的“深沉的地方”,一下子走出了“浑浑沌沌”,于是也就一下子写出了《故都的秋》——我们读《故都的秋》,如果读得细一些,似乎还可以听到作者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喜不自禁,乃至喜极而泣的深长感喟。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文中的“秋天”、“故都”、“北方”、“南方”、“色彩浓”、“回味永”等“关键词”,大约也都不是普通的、单纯的季节概念、地域概念和形容词组,这些“关键词”的背后,也都蕴涵着时代、历史、社会、人生的大课题。从一定的意义上也许可以说,作者所挚爱、所追寻的“故都的秋”,其实正是经过千秋岁月淘洗的,深沉的,清、静、悲凉的中国历史文化精神的象征。

    在我看来,作者的挚爱与追寻,实质上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深挚的爱国主义精神的体现。彼时彼地,“故都的秋”已在异族侵略者的觊觎与威胁之中,作者希冀通过自己 “一枝一叶总关情” 的描述,让维系着中国文化精神的 “故都的秋”长存人世间。作者一介寒儒,手无缚鸡之力,虽无保卫故都的勇武,却不乏与“故都的秋”共存亡,甚至是以自己的生命换取“故都的秋”永世长存的气概。这篇散文没有一个字提及抗日救亡活动,但联系彼时彼地的政局形势,联系郁达夫一贯的思想言行和他以后在抗日战争中的英勇表现,当我们读到这篇散文的结尾,读到“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的时候,仍然能够从作者对“故都的秋”的挚爱与追寻,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只是表现了作者独异的甚至是偏执的审美感受的文字中,读出深层的大义凛然的悲壮来。两年后,日寇策动“冀东事业”唆使汉奸“自治”,整个华北岌岌可危。而在此时作者所写的,前述《北平的四季》中,在那从容不迫,如数家珍的娓娓诉说中,依然隐隐约约可以感受到那一种凛然,那一种悲壮——

    古人的“悲哉秋之为气”以及“胡笳互动,牧马悲呜”的那一种哀感,在南方是不大感觉得到的,但在北平,尤其是在郊外,你真会得感至极而涕零,思千里兮命驾。所以我说,北平的秋,才是真正的秋……

这里的“南方”和“北平”原有的地域意义,似乎显得更加淡漠了。而对于“真正的秋”“得感至极而涕零”的强烈的情绪反应,与国难当头,侵略者步步紧逼的严峻形势,显然是不无联系的。同样,这里作者所追寻,所为之感激涕零的,仍然是北平的秋天中的“古人的‘悲哉秋之为气’以及‘胡笳互动,牧马悲鸣’的那一种哀感”,仍然是《故都的秋》中“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这样一些“深沉的地方”。孕育了这样深沉悠久的历史文化的秋天是令人心驰神往的,而拥有这样的秋天的国土和民族,则是不可战胜的——如果我们能够这样解读《故都的秋》,那么我们可能就会联想起诗人艾青在抗战爆发之初,同样是为悲哀的北国的风土物候而感激涕零所写下的,同样凛然悲壮的诗篇《北方》:


    我爱这悲哀的国土,/它的广大而贫瘠的土地/带给我们以淳朴的言语/与宽阔的姿态,/我相信这言语与姿态坚强地生活在大地上/永远不会灭亡;/我爱这悲哀的国土,/古老的国土/——这国土/养育了为我所爱的/世界上最艰苦/与最古老的种族


    又是北方。还有茅盾的《白杨礼赞》中伟岸的白杨林掩映的北方,还有郭沫若的《屈原》中与楚地隔水相望的,汉水之阳那广袤的北方……在那样一个时代和那样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情绪之中,“北方”似乎不仅是,或者说主要并不是一个目然地域,更是一个社会地域、心理地域,那进而似乎更多地萦系着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的文化人们的心神。闻一多说过,“我爱中国,固因他是我的祖国,而尤因他是有他那种可敬爱的文化的国家;……爱祖国是情绪底事,爱文化是理智底事。”理智的爱不一定时时处处激情溢于言表,但也许是更深沉,更持久,更刻骨铭心的爱。《故都的秋》所表达的,正是郁达夫对于祖国的一片挚爱——心醉神迷的,纤细的审美感触所掩映的,对于故都秋声秋色中深沉的文化底蕴的追寻,对于“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这样一些“深沉的地方”的理智的、执著的追寻。这是诗人郁达夫忘情吟颂的,也是志士郁达夫舍生取义的根基之所在。《故都的秋》也因作者追寻深沉与深沉的追寻而永驻人间。


(二)《故都的秋》审美意象构成解读

苏金良

    《故都的秋》中的诸多意象不是各自孤立存在的,而是根据传达感情暗示思想的需要,按照某种向心力而相互呼应粘合形成的意象群体。笔者认为,解读郁达夫先生的《故都的秋》,可以从以下四组意象构成的整体画面去赏析:

    第一组意象——萦绕着皇家气息的故都的秋的意象。这之中突出的是“故都”,凸显的是“气息”。如果剔除特指的“故都”,北方秋的意蕴、气息、味道还会是作者心中所思、所梦、所念的吗?虽然全篇没有着意进行酣畅淋漓、泼墨重彩的描绘,只是在不经意间有所流露,如“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字里行间无不弥漫着、萦绕着、暗含着这股故都的气息、皇家的气息、文化的气息。

    第二组意象——南方人眼中的北方的秋的意象。这里面,作者是在拿南方的秋的纤细柔弱与北方的秋的雄迈豪放、悲壮苍凉作对比,凸现的是北方的秋的“雄”气、“雄”味、“雄”魂。“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而江南的秋,“草木凋的慢,空气来的润,天空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所以作者“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

    第三组意象——秋声、秋色、秋味、秋姿、秋形,凸现的是“秋味”。

    ①号镜头——北国的秋槐。粗犷中见细腻,极尽其柔软的感觉。

    ②号镜头——秋蝉的残声。是否是秋的残缺的美呢?抑或是忍隐在“秋日胜春朝”当中的一丝哀怨呢?

    ③号镜头——秋雨。其实是南方人眼中的北方的秋雨,所以,“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为北方的秋增添了一层平平仄仄的韵律┅┅

    ④号镜头——北方的果树。使灰冷、肃杀、苍凉、清寂的北国之秋拥有了金黄色的、绝好的时日,也使故都的秋笼罩了一层皇家气派而更加显得浑厚、深沉、磅礴、生机无限┅┅

    第四组意象——以“天”作为大的背景。秋风秋雨,秋树秋花,秋情秋怨,秋姿秋色,秋声秋味可以尽情地在这个背景中描摹挥洒,也只有在这个背景中,才更能表现出故都的秋的意境和作者对故都的秋所特有的钟情、怀恋、寄寓。

    这四种意象,作者是以“秋味”为魂,以皇都“气韵”为魄,以南北方秋色的对比为体,以“天空”为背景,勾勒、营造、组接成故都的秋的格调、秋的意蕴、秋的味道——深沉、幽远、严厉、萧索、深情。

    《故都的秋》采取色彩意象和姿态意象构成了立体的多彩多姿的和谐的秋的意象,遵循读者的阅读审美规律——意象的组合依照某种外在的可感的顺序或联系进行有层次有步骤的更替与转换。这种组合形式并不排斥意象的跳跃、叠加与交叉,但从这些意象组合的过程中可以找出一条明确的轨迹来。

    ①从整体上看其意象营构的手法:历历在目→层层浸染→声声入心→点点关情。

    ②错落有致,勾连照应:在对比中见秋味,在递进中相浸染。故全篇的每一处、每一笔无不与作者的用意、用心相贯通。各个角落的文字一进入读者的眼帘就立即鲜活起来,好像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尽显其故都的秋的音容笑貌、喜怒哀乐。

    ③拟人拟态拟物,一幅南北情侣秋天对话图。

(1)、请你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

   蕴藉     敷衍塞

   觊觎    岌岌可危

(2)、请你认真阅读(一)、(二)两篇赏析文章,想一想两位作者的理解角度有什么不同,你更欣赏哪篇文章,说一说你欣赏的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金果

[新西兰]吉姆•拉蒙特

    ①我与玛丽•特拉弗斯是偶然相识。她是一个孤儿。在青霉素这种药还没有发明之前,她的父母在几天之内就相继死去。这种悲剧在我们那个小村子里可不是轰动的新闻,不过7天就会被人遗忘。哈里•特拉弗斯和他的妻子赫提,理所当然得收养这个孩子。他们自己没儿没女,而且全村都赞成他们应该这样做,所以,不管怎样,他们对此事没有选择的余地。这事发生在两年前,那时玛丽只有5岁。

    ②我好歹算是个画家吧,对于真和美的追求已把我引入歧途,我变得相当自私,甚至对存在于我眼皮底下的真和美也视而不见。

    ③我既不是出于病态,也不是特地到乡村教堂的墓地去发思古之幽情,而是因为这夏日的夜晚。我发现我们乡村的墓地是一块宁静的地方,它给人以无穷的沉思遐想。就在那一天,人们在这块墓地上举行了一次葬礼。可怜的老卢汾去世了,他是留在村里唯一的中国人,淘金热那个时代的遗老,至少有90多岁的年纪。我曾经把这位老人画入一套反映这个地区早期风貌的组画中。他住在村外的一间小草棚里,从不与任何人来往。人们发现他死在床上,便立即将他安葬了。据我所知,只有教区的牧师和殡仪员两人参加了他的葬礼。

    ④我大口大口地吸着烟斗,沉思地望着这位老人坟头上的新土,试图想象卢汾的童年生活一一假如他曾有过的话一一这时,我瞥见了玛丽•特拉弗斯。

    ⑤她沿着两边栽有白杨的小道走来,手捧一大束黄色玫瑰花,后来,她跪在卢汾的墓前,把那束玫瑰花放在肥沃的黑土上,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两手平整着那马马虎虎翻整过的草皮。

    ⑥我忘记了吸烟,呆视着。这是我第一次真正看到玛丽•特拉弗斯。随后,她也看见了我。

    ⑦她那对深思的棕色眼睛虽然仍是泪水盈眶,但却好像看穿了我整个面目。我觉得我那卑贱的灵魂仿佛已暴露无遗。

    ⑧“你是卢汾的朋友吗?”她问。

    ⑨我只好顺水推舟地说,“是的。”

    ⑩“我爱他。”她直言不讳地说。

    ⑪在那一刹那问,我意识到我的寻求已告结束。

    ⑫“告诉我,姑娘……把有关卢汾的事情说给我听听。”

    ⑬“卢汾照管赫提婶婶的玫瑰花。赫提婶婶只爱她的玫瑰,哈里叔叔只爱她的书本,只有卢汾疼爱我。放学归来时,我总能在他的园子里见到他,而且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解答我的提问,他还送给我一件礼物。”

    ⑭“孩子,是件什么样的礼物啊?”我轻声问道,生怕我的问话会中断她的叙述。

    ⑮“您看。”她说时出乎我意料之外地拿出了一块纯金的小匾,上面精致地雕刻着中文。

    ⑯“你知道这上面说的是什么吗?”我严肃地问道。

    ⑰“知道,”她说,”黄金酬商贾,金果报人生。”她眼里饱噙着泪水。

    ⑱“我不知道可怜的卢汾是否真的找到了金果,所以我从赫提婶婶的花园里给他带来了这些金色的花儿。”她这样结束了她的叙述。

    ⑲“我的孩子,”我说,“他确实找到了金果,卢汾在他临终之前找到了金果。”

    ⑳我激动地握着她的小手,领着她走出了教堂的墓地。

(选自《世界最好看的微型小说大全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拴在琴凳上的十年

       我生长在大西北沙漠边缘的油田小镇。妈妈做出“一定要让女儿学钢琴”这个决定的那车,我才4岁半,坐在小课桌前,脚还踩不到地面。妈妈扣爸爸月工資加在一起也就两三百元。家里存款两三千,而一架钢笨怎么说也要近万元。

       钢笨搬回家的场景我还记得。立是春夏之交,爸爸和他七八个年轻的朋友把一个巨大的、沉重的、被严严实实包裹的大家伙抬上三楼。小小的家里围了很多人,包裹层层打开,黑色的钢琴在阳光下明晃晃的。

       妈妈像是对着全世界宣布:“贝贝,这是你5岁的生日礼物。你以后要好好学,听见没?”

       “嗯!”我怯弱地答应了。

后来我明自,永远不要轻易答应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事情,尤其自己还懵懂无知的时候。——即便当时明白又如何,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随着钢琴搬进家门的,是一些铁律:所有作业必须在下午放学前完成,每晚七点到九点固定练琴两小时,中途只能上厕所一次,喝水一次……

       从钢琴进门到我初中毕业,妈妈每晚会坐在我的旁边,从开始的音阶,到每一首曲子的每一个音阶和节拍,全程监督,几乎全年无休。重大考试和比赛前,练琴时间会尽可能延长。

       “找个好老师,这太重要了!”身为高中老师的妈妈,从来就对此坚信不疑。可是小镇上会钢黎的成年人几乎没有,只能去银川。从小镇到银川单程近四个小时,道路坑坑洼洼,路两边是连天的戈壁,沿途几十里路都不见人烟。晴天,尘土翻滚,雨天,泥泞不堪。

       银川的钢琴课一周一次,周日凌晨,瘦小的妈妈常常把我驮在背上追赶去市里的公交车。遇到沙尘暴的时候.妈妈侧身护着我.母女两紧紧相拥,像风中的两片树叶.飘摇在在行进的路上。有时为了省钱,妈妈只买一个座位,客满的时侠就一路抱着我。中午将近十二点到银川南门老汽车站,再坐3块钱的人力三轮车到文化街的歌舞团大院,下午四点原路返回,晚上到家早已天黑。路上耗去近八个小时,只为一个小时的“专此课”。

       北方的冬天,滴水成冰,常常开始上课了,我的手仍像冻坏的胡萝卜。连钢琴老师都有些不忍,倒杯热水让这对寒风里来的母女俩先暖一暖。夏天好闷,母女俩昏昏沉沉地挤在公交车上,我满身都起了痱子。

       每当拉着妈妈的手走在银川宽阔的马路上,我总是什么都想要,但到头来什么都没买。妈妈的理由不容置疑:“学费一次50块,还有吃饭、来回车费,我们要杷成本控制在一次100块以内。”只有和钢琴相关的,妈妈才会额外通融。

       伴随琴声的欢笑声寥寥无几,似乎这件“高贵”的兴趣爱好无法让任何一个人从中获得“轻松”与“喜乐”。因为学琴的成本太高,练琴就需要加倍努力。常常伴随着的,是抽泣声和严厉的训斥声。被撕过琴谱,被打红过手,还有几次被拉下琴凳……

       每次回想栓在琴凳上的十年,辛酸和痛苦溢满全部的记忆。后来经历了很多事请之后,我才明白哪有什么东西是可以轻松获得的呢?

       十年,周而复始,一直到我考完业余十级。忽然有一天,钢琴老师在妈妈数次征询意见之后,明确地说:“这孩子不逢合搞钢琴专业!”

       我的手太小,即便付出比正常孩子多达数倍的努力,同样的曲子我依旧弹得非常吃力,这是我的“硬伤”。妈妈一直忽略了这一点。最终我偏离了她的规划——上音乐学院附中、考北京或者上海音乐学院钢琴表演系。我在妈妈的失望中“仓皇”地读了高中。我终于如释重负,好像获得了新生一般。

       后来,每当有人问我“你喜欢弹琴吗?”,“喜欢”这个就只是说给妈妈听的。

       但是,生活就是这样,很多你认为无法化解的东西,岁月却将它轻易地化躲了。在我意识不到的某一年的某一刻,我忽然和以前的生活和解了——“妈妈,学校钢琴比赛,我进复赛啦。”“妈妈,我在教会当了司琴,有人在教堂结婚,我弹了婚礼进行曲!”……

       我无比感激童年所学习的每一首钢琴曲,这些乐曲和我在往后学习的文学、艺术、历史等彼此影响和融通。感激童年无数枯燥乏味的练习,这些技巧成为了我的肢休与记忆不可磨灭的一部分。

我数次想对妈妈说:这么多年过去,我明白,自己最终的收获,远比曾经付出的多。您虽然是一位“虎妈”,但我却要感谢您,是您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20话刚到嘴边,我就哽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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