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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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湖北襄阳市四校高一下学期期中联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悄悄话和悄悄话

赵新

    我是这样认识他的。

那天傍晚,我在我们小区大门口的菜市上买了二斤黄瓜,提起来往家走时,觉得手里轻飘飘的,脚步就有了犹豫。我想请人把黄瓜复一下秤,即使分量不够,我也不去找人家的后账,只想做到心里有数。

    我前后找了两个人。

    第一个是30岁左右的小伙子。小伙子是卖西葫芦的。

    小伙子冲我笑了:大叔,您好,您买西葫芦吗?

    我说我不买西葫芦,我想把手里的黄瓜复复秤……

    小伙子挥了挥手:对不起,您不买俺的西葫芦,俺怎么给您过秤?

    我笑了:同志,这是哪儿挨着哪儿呢?

    小伙子严肃了:这不是紧紧地挨着嘛,您不帮助我,我怎么帮助您?

    第二个是中年女人,身体粗壮,脸面黝黑。

    我还没把话说完,她的脸就阴了,很不耐烦地说:走开,我可不做这伤天害理的事!我给你称了,就会得罪……你以为我是个孩子?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伸出手来,接过我的黄瓜,放在了他的秤盘上。

    他很认真地告诉我,这黄瓜是一斤六两;他说他的秤很标准,他称错了他负责。

    他显然是一个乡下人,光头,布鞋,一条裤腿挽起来,露出了圆鼓鼓的膝盖;一条裤腿耷拉着,盖住了脚面。个头不高,眼睛不大,一张瘦削的赤红色的脸,一抹浓黑的很好看的胡子;站在如火的落霞里,我闻见他浓郁的汗味。

    他不卖菜,他卖的是苹果、香蕉、橘子。

    我很受感动。我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说:好兄弟,谢谢您!

    他说不谢不谢,做这点儿事情不费吹灰之力;他说他今年才45岁,论年纪我是他的长辈。他说:叔叔,您回家吧,该做饭了,婶子在家里等您。

    我担心他遭到那个黑脸女人的辱骂,或者遭到那个卖黄瓜的报复,就蹲在他跟前慢慢地抽烟,借以观察动静。他轻轻地把我拉起来,亮起嗓门说:叔叔您走吧,光天化日,没人找我的麻烦;找也不怕,咱有地方说理!

    我就慢慢地往家走,走了几步他又追上来,踮起脚尖和我说了几句悄悄话。

    这样我就认识了他,记住了他。我很快知道他姓吴,几个月前他还在村里种地,他的一双儿女一个叫吴优,一个叫吴律,都是正在读书的大学生。我很有兴趣地问他孩子们为什么叫吴优吴律,他说他希望他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希望每个人无忧无虑地生活。

    这一天我又看见他帮人复秤。请他称东西的是位年逾古稀的老太太,放在他秤盘里的是一小袋鲜嫩的豆角,旁边还放着一把水灵灵的小葱。

    他告诉老太太:大娘,您放心,您的豆角分量不差……

    老太太说:你说不差就是不差!你再把那把小葱给我称称……;我让你称这称那,不会给你惹下祸害吧?

    他亮起嗓门回答:不会,光天化日,没人找我的麻烦;找也不怕,咱有地方说理!

    结果那小葱差了一两。

    老太太要走时,他凑上前去,又和她说了几句悄悄话。

    不久便有消息传出来,说难怪这位吴师傅天不怕,地不怕,行得端,走得正,原来人家有后台,根子很硬!

    那天我买菜回来时,那个黑脸女人突然叫住了我:大叔,您等等。

    我便停下脚步看着她,她的脸笑得很灿烂。

    她很神秘地说:大叔,您知道吗?那个老吴的侄子是局长,专管咱们菜市场!

    我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她说:大叔,您别替他保密啦,大家伙儿都知道啦。以后我可以给您重新过秤,看谁还敢缺斤短两!

    我悄悄地问:大嫂,这事您听谁说的?

    她悄悄地回答:我听那个称了豆角又称小葱的大娘说,老吴不是和她说悄悄话啦?对了,老吴肯定也告诉您了,他也和您说了悄悄话!

    我不置可否地说:啊,啊,您忙吧,我走啦……

    我愿意老吴的侄子是局长,但是那次老吴和我说的悄悄话是,叔叔,您保重,为几两黄瓜,不值得生气。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6年第6期,有改动)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中的“悄悄话”内涵丰富,既可指说话内容,又可指说话形式。文中的“悄悄话”都是为了体现人与人之间的温馨与和谐。 B、小说对“乡下人”老吴这段肖像描写很有真实感,既反映了老吴经济条件较差,又暗含了对老吴身上那种勤劳、朴实、机智的品质的赞美。 C、文中卖西葫芦的小伙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他明哲保身、不愿意招惹是非,这一形象和“乡下人”老吴形成鲜明的对比。 D、小说的神态描写和语言描写简洁、准确、生动,比如,在对“中年女人”这一人物性格的刻画上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小说以小见大,构思巧妙,通过“复秤”这种生活中的小事儿,自然地将一群普通人联到一起,通过描写他们在“复秤”上的言行等来反映主题。
(2)、请简析文中的“我”这一形象的特点。

(3)、设想一下,若那位“中年女人”在后来得知老吴并没有侄子在当局长时,她还会帮别人复秤吗?试做分析。

(4)、小说两次写老吴“亮起嗓门”强调“光天化日,没人找我的麻烦;找也不怕,咱有地方说理”,结合全文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小炕笤帚

刘心武

    他们是大二男生,一天在宿舍里,引发了一个关于小炕笤帚的故事。几个舍友里,只有两位备有扫床工具,一位富家公子有个非常漂亮的长柄毛刷,一位来自穷乡的小子有个高粱穗扎的小炕笤帚,其余几位收拾床铺时会跟他们借用,一来二去的,都觉得还是那小炕笤帚好使,最近就连那富家公子,也借那小炕笤帚来用。

    那天熄灯后,都睡不着,各有各的失眠缘由,绰号“蜡笔大新”叹口气提议:“夸克,随便讲点你们乡里的事情吧。”其余几位也都附议,绰号“唐家四少”的富家公子更建议:“从你那把小炕笤帚说起,也无妨。”因为物理考试总得高分,绰号“夸克”就讲了起来:那年我才上小学。村里来了个骑“铁驴”的,“铁驴”就是一种用大钢条焊成的加重自行车,后座两边能放两只大筐,驮个二三百斤不成问题。那骑“铁驴”的吆喝:“绑笤帚啊!”我娘就让我赶紧去请,是个老头,他把“铁驴”放定在我家门外的大榆树下,我娘抱出一大捆高粱来,让他给绑成大扫帚、炕笤帚和炊帚。他就取出自带的马扎,坐在树下,先拿刀把高粱截了,理出穗子,然后就用细铁丝,编扎起来了……“蜡笔大新”叹口气说:“不好听,来个惊人的桥段!”上铺的一位问:“会闹鬼吗?我喜欢《黑衣人》的那份惊悚!”“夸克”继续讲下去:你们得知道,高粱有好多种,其中一种就叫帚高粱,它的穗子基本上不结高粱米,专适合扎笤帚炊帚什么的,我娘每隔几年就要在我家院里种一片帚高粱,为的是把以后几年的扫帚、炕笤帚、炊帚什么的扎出来用,扎多了,可以送亲友,也可以拿到集上去卖。

    那是个星期天,午饭后,我在屋里写作业,我娘忽然想起说:你去问问那大爷,他吃晌午饭没有?他大概是转悠了好几个村,给好多家绑了东西,还没来得及吃饭呢。我就出去问,那老头说:“不碍的。我绑完了回家去吃。”我进屋跟我娘一说,我娘就从热锅里盛出一碗二米饭,就是白米跟小米混着蒸出的饭,又舀了一大勺白菜炖豆腐盖在上头,还放了两条泡辣椒,让我端出去……“唐家四少”说:“情节平淡,我得去趟卫生间。”“夸克”就提高声量说:呀!出现情况了!我娘忽然叨唠:“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啊……”就往门外去,我跟着,只见那老头已经从马扎上翻下地,身子倚在榆树上,翻白眼……他是被饭菜给噎着了,喉骨哆嗦着,嘴角溢出饭粒和白沫,但剩的半碗饭并没有打翻,显然是刚发生危险时,他就快速把那碗饭菜放稳在地上了……我娘赶紧把他的手臂往上举,指挥我用手掌给那老头轻轻拍背抚胸,没多会儿,那老头喉咙里的东西顺下去了,松快了,娘让我去取来一碗温水,让那老头小口小口喝,老头没事儿了……讲到这儿“唐家四少”去卫生间了,回来时候只听“蜡笔大新”在感叹:“哇噻,两毛!两毛能算是钱吗?”原来,那老头绑扎东西,大扫帚每个收五毛钱,炕笤帚、炊帚只要两毛钱。绑扎出一堆东西,“夸克”他娘才付他四块钱。那老头说:“你们真仁义,给我饭吃,还救了我。这些剩下的苗苗不成材,可要细心点,多用些铁丝,也能扎成小炕笤帚,今天我没力气了,让我带走吧,过几天扎好了,我给你们送过来,不用再给钱。”“夸克”娘说:“连那些高粱秆,全拿走吧。扎的小炕笤帚,你自用、送人都好,甭再送来了。”

    从上铺传来评议:“不是大片儿。小制作。表现些民间微良小善。比《纳德和西敏:一次离别》浅多了。”“夸克”说:没完呢。过了几天,本是个晴天,不曾想过了晌午,也不知道怎么的忽然下了场瓢泼大雨,放学回家路上,听人说下大雨的时候有个骑“铁驴”的老头栽沟里了,路过那沟,“铁驴”挪走了,只留下痕迹,还有一把小炕笤帚,落在沟边,脏了。我心里一动,捡起那小炕笤帚,回家拿给娘看,娘说,一定是那大爷要给咱们家送来的。那年月乡里有绑扎笤帚手艺的人,大都跟我爸一样,进城打工了,剩下的,有的扎出来的东西没用几时就散了,可这老头扎得又结实又好用,除了铁丝,还都要再箍上一圈红绒线。我们听说摔断腿的老头被卫生院收治了,娘儿俩就去看他……“蜡笔大新”评议:“诚信,很健康的主题。”“夸克”继续讲:到了医院,见到他,我们就慰问,道谢,可是,那老头当着医生说,他不认识我们,他那“铁驴”里的小炕笤帚,不是带给我们家的。我跟娘好尴尬。我们只好退出,在门口,恰好跟那老头赶过来的家属擦肩而过……最后,我要说明:这小炕笤帚当时就洗净晒透了,一直搁在躺柜里,没舍得用,来大学报到前,娘才取出来让我裹在铺盖卷里,带到这儿来以前,我进行过消毒,请放心使用。

    宿舍里安静下来。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中药飘香

杨忠

    ①闻着煎药时四溢而出香气弥漫的中药,心又回到儿时多病的日子,回到比汤药更浓烈的亲情氛围之中。

    ②在我蹒跚学步的那段日子,母亲带我到乡下外公家小住。母亲为外公煎药,冒出香气,当我最近距离地闻到从一只被炉火熏黑的砂锅里散发的草药味时,心里存有一种神秘和敬畏。那药是母亲冒着冬雪走了几十里山路,叩开一家早已打烊了的药铺抓来的。外公病歪歪地喝着母亲连夜煎熬冒着热气的汤药,竟然神奇般地好了。也许是母亲的孝心和精神感动了上苍,才有如此神力。从此,我们全家尤其是母亲对中药敬若神灵。外公风烛残年与药锅为伴直到去世,享年89岁。

    ③我是家中宝贝,病灾不断:小时候出麻疹、痄腮,稍大患肾炎、肝炎,还曾被滚沸的汤药烫伤。因此,外公用过的那个有年头的黑乎乎、脏兮兮的药砂锅,又被母亲找了回来,母亲用清水一洗并念道:“外公保佑小孙孙,那药砂锅熬出来的中药有神力呢。”我的命几乎是泡在“苦水”中熬过来的,能喝水的时候就开始与汤药结缘,那是又令人惧怕又让人感觉亲切的苦味。“良药苦口”是我第一次听到的双关语。虽不懂其意,但我知道对我一定有好处。

    ④记得我成人之前母亲一直为我煎药。煎药很有讲究。她说:“煎药如同进庙上香,要心诚,不能乱说话,身子也要干净,否则,这药效就不好。药渣更不能随意乱倒,要倒在人气旺的岔路口,让众人把病带走,吃药的人病才能好。”所以母亲煎药时,总是把手洗得干干净净,有时还要换一身干净的衣裳,嘴里念念有词地说着什么,倒药渣时更要走好远的路。母亲煎药时的背影和炉火映红的脸庞很好看,至今仍烙在我心里……

    ⑤煎药的流程是中国人独有的,从开始懂得中药能治病到今天,一样的方法,一样的氛围,一样的心情。洗锅,浸药,生炉。下锅有先后之别,火候有文武之分。解表药用“武火”,滋补药用“文火”;矿石、甲壳、兽角类药“先煎”,药引或粉末状药“后下”。久病成医,耳濡目染,我已熟知其道。

    ⑥多年之后,我读到清代怪杰石成金《传家宝》中“煎药”一节,有这样的句子:“煎药时要老诚人细心看守,不可炭多火急而沸出,亦不可过煎而药枯,火候得宜则药之气味不损,自得速效矣。”所以母亲煎药时总是不假他人,其认真劲儿就不难理解了。

    ⑦而现在父亲、母亲都已不在人世了,中药的香气也渐渐散去。

    ⑧想起小时候生病的日子,想起母亲为我煎药时的情景,不免黯然神伤。母亲病重时,我一直守着她,就像当年我生病时她守着我一样。母亲守旧固执,不愿看西医,执意要吃中药,我为她请了最好的中医。而那只用了很长时间的药砂锅,经过几次搬家早已不见踪影。母亲很迷信,她说:“外公用了它,病治好了,活得长寿;你用了它,许多病也治好了,如今养得白胖壮实。看来我不行了。”母亲的话很灵验,正如她说的那样,她不久离我们而去。

    ⑨我时常在想,五味俱全的汤药犹如漫漫人生,也包含生活的滋味。在纷纷扰扰的生活中,举起酒杯,醉的是红尘,端着茶杯,泡着的是日月。一个人一生之中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病痛,偶尔喝点汤药,益于病体,也是一种提醒与思考。汤药入口,一股暖流在肚肠里奇妙地跳荡,使人感受到一种因苦味而带来的淡淡感伤,使人想起吃苦对生命的意义。这是对人更深的益处,亦如世事从兴而衰,正像人体从健而弱。一碗由砂锅倾出的热的苦水,从口腔到胃肠的距离之中,让人从兴奋到镇定,使人想起生命本身。我认为,中药的本质也许是诠释生命意义的哲学过程。

    ⑩中药飘香的日子,其实就是一段人生最美好的回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决意再等一阵,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着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玻璃装嵌,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吃过一壶茶后,我回到了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反复解释他是病了,不能赴约,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

    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挂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构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菜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永不掉队

谢志强

    1947年冬,秦山第一次听见方歌唱歌。

    团长命令:“我们的两条腿要跑过敌人的汽车轮子。”秦山穿草鞋,把脚磨破了。渐渐地落在急行军的队伍后边。于是,他听见了那支歌:“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方歌站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坡上,齐耳短发,她旁边还站着两个女兵,是师文工团的团员。

    秦山踏着歌声,赶上了队伍。

    部队准时到达了指定的地点,堵住了敌人的退路,激战三天。秦山身负重伤,被送到野战医院。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来医院慰问伤病员。

    秦山在昏迷之中,仿佛又掉了队。他听见方歌的歌声,苏醒过来。歌声飞进了他的心里,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

    医生对方歌说:你把这个英雄唱醒了。

    秦山家境穷困,爹娘却供他上学,念到初中,日本鬼子来扫荡,他就参了军。他受过五次伤,这一次伤得最重。他说:一颗炮弹把我炸飞了。

    方歌说:我见过你,看不出,你还是个英雄!

    1948年,秦山调进了王震所在的部队,当了独立旅某连的连长。挺进西北,开赴新疆——新疆和平解放。

    翻过祁连山,秦山第三次听见了方歌唱歌。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跟秦山的连队在一起宿营。女兵很惹眼。秦山看见了方歌,风撩着她的齐耳短发,像水边的垂柳。

    秦山的心里奏起旋律。茫茫戈壁荒漠,一眼望不到尽头。

    方歌突然唱起了歌:向前向前向前……

    秦山站起来,走过去,说:你咋知道我在唱……我一点也没唱出声音呀。

    方歌说:我似乎听见了一个旋律,有谁起了个头。

    部队来到了南疆重镇阿克苏——驻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开始垦荒。

    秦山第四次遇见方歌,是在团部。他乐了,说:是要来慰问一下我们了,戈壁荒滩听了你们的歌声都会开花呢。

    方歌说:这一回,是调到你们这儿了。

    1952年春,秦山独自骑马,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进入了沙漠。他打算建立一个新的连队,开垦一个新的荒原。按他的说法是,大口啃一块沙漠。

    起了大沙暴。沙漠似乎要作弄一下英雄。两天里,风沙铺天盖地,仿佛真的要叫他进去出不来。风一停,沙一落,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沙漠异常美丽,移动过的沙丘,那纹路,如同水的波纹。沙漠总是将进入它上边的物体含而不露地收藏起来。

    幸亏有一棵枯死的胡杨树。找到秦山的时候,他搂着树干,沙子已埋到他的腰。胡杨树仿佛缩短了一截。秦山的嘴里灌满了沙粒,几乎没了脉搏。

    打电话给团部。方歌带了团部的两个女兵赶来,其中一位是女医生。

    秦山像胡杨树一样,一动不动。

    方歌和女兵含泪唱歌,唱沂蒙山小调。

    秦山是山东籍。但他对家乡的歌也没反应。

    女医生听不见秦山的心脏跳动了,就用一块白布裹住秦山。

    教导员拿来了军旗,盖到秦山的身上。

    方歌扑过来,揭掉军旗,打开白布,向秦山喊:我们早就讲好了,来,让我给你唱歌。

    地窝子里一片宁静。

    歌声响起: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渐渐地,所有的人都跟着方歌唱了起来。阳光从地窝子上边的天窗照进来,沙尘像音符,在阳光中飞舞。

    秦山的嘴唇居然动了。

    多年后,我了解到了各种版本的秦山和方歌的爱情故事。其中一个讲述者是秦平沙,他是秦山和方歌的儿子,我们都是军垦第二代。

(节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年第10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千年丝路归去来

陈晋源

    ①从未见过这样完整的天地。剔透的天没有任何白云,蓝瓦瓦地将大地罩了个严严实实。地也是尽力地延展,在尽头迫不得已而与天交于一线。这无垠的沙地与戈壁本没有路,一个脚印踏过,来一阵风,便什么也不再留下。

    ②这样的一方天地,一直在沉睡。终于,公元前138年,来了一位27岁的年轻人。他与和他年纪相仿的君主“一拍即合”,为了击退匈奴,决心打通西域。这位正值盛年的侍从官,从汉武帝刘彻的手中接过象征授权的符节,再拜君主。一表心系朝廷的忠心,二表定当竭力完成任务的决心。前路漫漫,这位名叫张骞的侍从官,带领着100多名随行人员,转身骑上骏马,向西域进发。这一转身,便是一个新纪元的序曲。

    ③马匹走在沙丘上,四周悄无声息。久居长安城,从未见过如此阔大的景致,他惊叹于大自然的壮美。天似穹庐,笼盖四方沙地。人与马被晚霞映得通红,犹如披着一件神圣的袈裟。

    ④张骞用一生丈量出一条蜿蜒的路。这条路将时间与空间融为一体。再大的风也抵挡不住历史的进程,丝绸之路应运而生。长安和罗马,形形色色的人一队又一队,带有中亚的骏马、印度的医药、西亚的金银器…在这贫瘠的地上留下了文明的印记。

    ⑤张骞来过后,这里便设有玉石障,五代是天门关,明代又称嘉峪关。站在关上,天地尽是金黄,城楼的砖与戈壁沙漠连在一起,分不清彼此,仿佛这嘉峪关是大自然一手造就的。古老的风,似从城墙上吹起,让人感受到历史的厚重。

    ⑥一阶阶走下千古关隘,觉得这已经被风干的历史,此刻却都活了起来。我能听到,驼铃声、熙攘的人声和着羌笛和胡笳,点缀着这条路,与自然浑为一体。随着人群来到关隘里的一个小楼之前,这座红色木制的关帝庙,与这个土黄色的世界格格不入。敦煌这一带本该是佛教盛行之地,那莫高窟、榆林窟,吸引了一代代工匠前来修葺,也吸引了中外虔诚的信徒来此拜谒。

    ⑦可偏偏,为什么在这丝路之上,出现了这样一座庙?殿内供奉着关公,手持青龙偃月刀,赤面长髯,带着一种与莫高窟瑰丽色调完全不同的美感。这座庙告诉后人,古代在这里戍守边关的人是山西人。因为关帝来自山西运城。

    ⑧运城与嘉峪关,家乡与边邑,1600多公里,唯有信仰能跨越这段距离。这样的信仰,又在有形的丝绸古路之上架设起一条无形的精神之路。人们虽然殊途,但最终会同归于内心深处的那份安宁。这份安宁,可以抵抗走在大漠中深深的不安感。丝路古道,将急切的军令和温暖的家书,由内地传向边疆或者从边疆传回内地。

    ⑨我开始想象古时戍守边关的人的生活:扎营、练兵、打仗,闲暇时注视着远方若有若无的地平线,那是家乡的方向。“无事则耕,有事则战”,在那个闭塞的地方,唯一的乐趣可能就是闲暇时去戏台子转一转吧,听听边塞的曲艺,那铿铿的撼动天地的锣鼓声中,或许可以听到秦腔。运城离着陕西很近,所以秦腔也能被认作是乡音了。听到了,心中又不禁翻腾起不尽的乡思。一台戏终了,还可以在戏台周围打听打听各路的讯息,运气好,会收到家人的口信。

    ⑩1516年,这明代的重要隘口被满速儿汗攻破,大西洋上船只的黑烟也渐渐代替了丝路上的驼铃。清朝末年,这座要塞被荒废,众人东迁,官道与民道一同成为了百姓的弃子。一百年后,一把火也将那座古物烧成断壁残垣。这段历史画上了句号。中原的史官把卷帙一片片翻过,此处的西风裹着沙,也一层一层将这条昔日繁华的古道淹没。

    ⑪此后,中原大地一如这沉默的古道一般,强盛不再,自信不再,被列强践踏,被帝国瓜分。

    ⑫时间转到2017年,我来到此地,又是喧闹的景致了,游客熙攘。这样一条用丝绸点缀的路已然复活。同时复兴和崛起的,还有整个民族。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个人的名字

刘亮程

    人的名字是一块生铁,别人叫一声,就会擦亮一次。一个名字若两三天没人叫,名字上会落一层土。若两三年没人叫,这个名字就算被埋掉了。上面的土有一铁锨厚。这样的名字已经很难被叫出来,名字和属于他的人有了距离。名字早寂寞地睡着了,或朽掉了。名字下的人还在瞎忙碌,早出晚归,做着莫名的事。

    冯三的名字被人忘记五十年了。人们扔下他的真名不叫,都叫他冯三。

    冯三一出世,父亲冯七就给他起了大名:冯得财。等冯三长到十五岁,父亲冯七把村里的亲朋好友召集来,摆了两来酒席。

    冯七说,我的儿子已经长成大人,我给起了大名,求你们别再叫他的小名了。我知道我起多大的名字也没用——只要你们不叫,他就永远没有大名。当初我父亲冯五给我起的名字多好:冯富贵。可是,你们硬是一声不叫。我现在都六十岁了,还被你们叫小名。我这辈子就不指望听到别人叫一声我的大名了。我的两个大儿子,你们叫他们冯大、冯二,叫就叫去吧,我知道你们改不了口了。可是我的三儿子,就求你们饶了他吧。你们这些当爷爷奶奶、叔叔大妈、哥哥姐姐的,只要稍稍改个口,我的三儿子就能大大方方做人了。

    可是,没有一个人改口,都说叫习惯了,改不了了。或者当着冯七的面满口答应,背后还是冯三冯三的叫个不停。

    冯三一直在心中默念着自己的大名。他像珍藏一件宝贝一样珍藏着这个名字。

    自从父亲冯七摆了酒席后,冯三坚决再不认这个小名,别人叫冯三他硬不答应。冯三两个字叙进耳朵时,他的大名会一蹦子跳起米,把它打出去。后来冯三接连不断灌进耳朵,他从村子一头走到另一头,见了人就张着嘴笑,希望能听见一个人叫他冯得财。

    可是,没有一个人叫他冯得财。

    冯三就这样蛮横地踩在他的大名上面,堂而皇之地成了他的名字。夜深人静时,冯三会悄悄地望一眼像几根枯柴一样朽掉的那三个字。有时四下无人,冯三会突然张口,叫出自己的大名。很久,没有人答应。冯得财就像早已陌生的一个人,五十年前就已离开村子,越走越远,跟他,跟这个村庄,都彻底的没关系了。

    为啥村里人都不叫你的大名冯得财,一句都不叫。王五爷说,因为一个村庄的财是有限的,你得多了别人就少得,你全得了别人就没了。当年你爷爷给你父亲起名冯富贵时,我们就知道,你们冯家太想出人头地了。谁不想富贵呀。可是村子就这么大,财富就这么多,你们家富贵了别人家就得贫穷。所以我们谁也不叫他的大名,一口冯七把他叫到老。

    虚土庄没有几个人有正经名字,像冯七、王五、刘二这些有头面的人物,也都一个姓,加上兄弟排行数,胡乱地活了一辈子。他们的大名只记在两个地方:户口簿和墓碑上。

    你若按着户口簿点名,念完了也没有一个人答应,好像名字下的人全死了。你若到村边的墓地走一圈,墓碑上的名字你也不认识一个。似乎死亡是别人的,跟这个村庄没一点关系。其实呢,你的名字已经包含了生和死。你一出生,父母请先生给你起名,先生大都上了年纪,有时是王五、刘二,也可能是路过村子的一个外人。他看了你的生辰八字,捻须沉思一阵,在纸上写下两个或三个字,说,记住,这是你的名字,别人喊这个名字你就答应。

    可是没人喊这个名字,你等了十年、五十年。你答应了另外一个名字。

    起名字的人还说,如果你忘了自己的名字,一直往前走,路尽头一堵墙上,写着你的名字。

    不过,走到那里已到了另外一个村子。被我们埋没的名字,已经叫不出来的名字,全在那里彼此呼唤,相互擦亮。而活在村里的人互叫着小名,莫名其妙的为一个小名活着一辈子。

(节选自《虚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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