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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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江西南城一中高二上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老人的礼物

(美)马林·汤普森

    我18岁的时候,离开了在美国的家,到英国的利兹大学读书。在这里,我生命中有一段既激动又痛苦的经历。说激动,是因为进利兹大学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但就在我入校不久,我突然接到父亲去世的消息,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在英国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还没有适应周围的的一切,就要独自一人默默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

    一天,我在超市买东西时,发现一位老者一手拎着一袋苹果,一手拄着一根拐杖,步履蹒跚。我赶紧跑过去,扶住他并替他拎着苹果。

    “谢谢你,姑娘。”他说,“不要替我担心,不碍事。”他对我笑,让我有一种温暖的感觉,他不只是用嘴在笑,而且明亮的蓝眼睛里也漾着笑。

    “我能陪您走一段吗?”我问,“免得这些苹果过早地变成苹果酱。”

    他听了哈哈一笑,说:“这可就要让你费事了。”

    他告诉我他叫伯恩斯,路上,伯恩斯先生的身子几乎全部要靠那根拐杖支撑。到了他的家,我帮他放好东西,并帮他准备了英国特有的下午茶。他没有强烈地拒绝我,我把这看作是对我帮助他的答谢。

    我问他以后是否还能再来看望他。他笑着说:“我从来不拒绝好心姑娘的帮助。”

    第二天,我还是在那个时间来到他家,帮他做了一些家务,虽然他没有请求我照顾他,但他也没有拒绝我的帮助,他那根拐杖足以说明他的确需要帮助。他询问了我的一些情况,我告诉他,我的父亲刚刚去世,但我没有说更多的事情。他让我看了桌上的两张镶在镜框里的照片,这是两个女人,一个显然比另一个年长,却长得非常像。

    “这是玛丽”,他指着照片说,“我的老伴,已经去世6年了。那是艾丽丝,我们的女儿,是一名护士。她比她母亲去世得还早,对玛丽打击真大啊!”

    我流下了眼泪。我为玛丽流泪,为艾丽丝流泪,为老而无助的伯恩斯先生流泪,也为我的父亲流泪,在他生命最后的时刻,我竟未能亲口与他道别。

    我一周看望伯恩斯先生两次,时间是固定的。我每次来,他都坐在椅子上,一旁的墙上靠着他的拐杖。他对我的到来似乎总是非常兴奋,尽管我对自己说,我是为了照顾这个老人,但我还是因为有一个人愿意听我倾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而感到高兴。

    我给他准备了下午茶,我们的交谈就开始了。我告诉他,在我父亲去世前两周,我曾因一件小事与父亲发生了争吵,而我再也没有机会向他道歉了。

    虽然伯恩斯先生也不时插上几句话,但是大部分时间都是听我说话。他不只是在听我说话,更是像海绵一样吸进我诉说的每一点内容,并用他的经历及时佐证我的话。

    大约一个月后,在一个“非看望日”,我打算去伯恩斯先生家。我没有预先打电话,因为我认为我们似乎不需要那样的礼节。进了他的家,我发现他在花园里干着活儿,手脚麻利,动作轻快。我惊讶万分,这么利索的一个人为什么要用拐杖?

    “哦,姑娘,你来了。这次让我给你沏一杯茶,你看起来累了。”他说。

    “可是,”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想……”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姑娘。你第一次在超市看到我那天,我扭伤了脚踝。”

    “可是,您是什么时候康复的?”

    他的眼睛眨眨,看上去既快活又怀着歉意,“我想,我们见面的第二天我的脚就好了。”

    “可是,为什么呢?”我纳闷地问。他显然不会为了骗我为他做下午茶而故意装出无助的样子。

    “第二天,你又到了我家,从你的话中,我知道了你的苦闷。对你父亲的死以及其他一些事情,你感到孤独和沮丧。我想,这个小姑娘需要一个老东西的肩膀依靠一下。但是我发现,你在告诉自己,你来看望我是为了照顾我,而不是为了你自己。如果你知道我其实非常健康,你还会再来看我吗?我想,你需要对人诉说,对一个年长的甚至比你父亲还年长的人诉说。”

    “那这根拐杖呢?”

    “哦,这的确是一根好拐杖,一般情况下,我用它郊游和爬山。也许什么时候你愿意与我一起去。”

    不久,我们一起去爬了山。伯恩斯先生,一个我打算去帮助的人,帮助了我,送给了我一份用时间精心包装好的礼物。

(1)、下列对小说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A、“他说,‘不要替我担心,不碍事’”一语是伯恩斯先生的客气话,它又为后文埋下伏笔。 B、伯恩斯先生让“我”看桌上的两张镶在镜框里的照片,是为了激起“我”的同情,让“我”知道老人的命比“我”更惨。 C、在父亲生命最后的时刻,“我”竟未能亲口与他道别,这种对长辈的歉疚,“我”想通过对伯恩斯先生的帮助来弥补。 D、刚到英国的利兹大学读书,“我” 激动而痛苦着,因为遇到伯恩斯老人并得到老人的帮助而激动,也因不能接受父亲去世这个事实而痛苦。 E、这篇小说构思巧妙,情节曲折多变。用第一人称来叙述,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感。
(2)、结合小说情节,分析“拐杖”在小说中的作用。

(3)、通读全文,谈谈“老人的礼物”指什么?本文给我们怎样的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七岔犄角的公鹿

(鄂温克族【注】)乌热尔图

     ①“你,你别打啦!”我两眼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眼窝。

     ②“喊啥,小崽子?你像只猫,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③“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④他愣了一下,那双醉红的眼睛像打量陌生人似的瞅着我。我不哭了,再也不想哭了,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我感到一下子长大了。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在心里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⑤“给,小崽子。明天,你上山,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

     ⑥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⑦“先别吹。打猎可不像往嘴里灌酒那么容易。”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⑧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⑨我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前胸盖着白雪,侧面是片凹下去的向阳坡。这里准有野兽。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我咬紧牙,瞄准黑影,端平猎枪。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岔,很有气势。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面,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看得出来,它在保卫鹿群。转眼间,他们爬过山岗,消失在密林里。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

    ⑩晚上,坐在火堆旁,我心里也有一个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乱蹿。“今天,我打了个鹿。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沉的。

    ⑪“嘿,傻小子。流点血,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剥了鹿皮,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

    ⑫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⑬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并且越追越近。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

    ⑭快点,狼追上来啦!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⑮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我看见鹿的后腿连皮带肉撕下一块。啊,真有一手。为了弄死这家伙,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

    ⑯狼在地上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⑰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跑的冲力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⑱就在狼对准鹿的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

    ⑲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山谷里传来鹿群的回音。

    ⑳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它那细长的脖子挺立着,象征着不屈;四条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全身的力量。我想起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

      21 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他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看来没有伤到骨头,但也穿了窟窿;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在这个时候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



【注】鄂温克族: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和黑龙江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冯骥才传序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账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账,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账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也就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①翁伍章:嘉庆年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球层可达45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五九

文/老舍

    张丙,瘦得像剥了皮的小树,差不多每天晚上来喝茶。他的脸上似乎没有什么东西;只有一对深而很黑的眼睛,显出他并不是因为瘦弱而完全没有精力。当喝下第三碗茶之后,这对黑眼开始发光;嘴唇,像小孩要哭的时候,开始颤动。他要发议论了。

    他的议论,不是有统系的;他遇到什么事便谈什么,加以批评。但无论谈什么事,他的批评总结束在“中国人是无望的,我刚说的这件事又是个好证据”。说完,他自动的斟上一碗茶,一气喝完;闭上眼,不再说了,显出:“不必辩论,中国是无望的。无论怎说!”

    这一晚,电灯非常的暗,读书是不可能的。张丙来了,看了看屋里,看了看电灯,点了点头,坐下,似乎是心里说:“中国人是无望的,看这个灯;电灯公司……”

    第三碗茶喝过,我笑着说:“老张,什么新闻?”

    出我意料之外,他笑了笑──他向来是不轻易发笑的。“打架来着。”他说。

    “谁?你?”我问。

    “我!”他看着茶碗,不再说了。

    等了足有五分钟,他自动的开始:“假如你看见一个壮小伙子,利用他身体气力的优越,打一个七八岁的小孩,你怎办?”

    “过去劝解,我看,是第一步。”

    “假若你一看见他打那个小孩子,你便想到:设若过去劝,他自然是停止住打,而嘟囔着骂话走开;那小孩子是白挨一顿打!你想,过去劝解是有意义的吗?”他的眼睛发光了,看看我的脸。

    “我自然说他一顿,叫他明白他不应当欺侮小孩子,那不体面。”

    “是的,不体面;假如他懂得什么体面,他还不那样作呢!而且,这样的东西,你真要过去说他几句,他一定问你:‘你管得着吗?你是干什么的,管这个事?’你跟他辩驳,还不如和石头说几句好话呢;石头是不会用言语冲撞你的。假如你和他嚷嚷起来,自然是招来一群人,来看热闹;结果是他走他的,你走你的路;可是他白打了小孩一顿,没受一点惩罚;下回他遇到机会还这样作!白打一个不能抵抗的小孩子,是便宜的事,他一定这么想。”

    “那末,你以为应当立刻叫他受惩罚,路见不平……那一套?”我知道他最厌恶武侠小说,而故意斗他。果然不出我所料,他说:“别说《七侠五义》!我不要作什么武侠,我只是不能瞪着眼看一个小孩挨打;那叫我的灵魂全发了火!更不能叫打人的占了全胜去!我过去,一声没出,打了他个嘴巴!”“他呢?”

    “他?反正我是计画好了的:假如我不打他,而过去劝,他是得意扬扬而去;打人是件舒服事,从人们的兽性方面看。设若我跟他讲理,结果也还是得打架;不过,我未必打得着他,因为他必先下手,不给我先发制人的机会。”他又笑了;我知道他笑的意思。

    “但是,”我问:“你打了他,他一定还手,你岂是他的对手?”我很关心这一点,因为张丙是那样瘦弱的人。“那自然我也想到了。我打他,他必定打我;我必定失败。可是有一层,这种人,善于利用筋肉欺侮人的,遇到自家皮肉上挨了打,他会登时去用手遮护那里,在那一刻,他只觉得疼,而忘了动作。及至他看明白了你,他还是不敢动手,因为他向来利用筋肉的优越欺人,及至他自己挨了打,他必定想想那个打他的,一定是有些来历;因为他自己打人的时候是看清了有无操必胜之券而后开打的。就是真还了手,把我打伤,我,不全象那小子那样傻,会找巡警去。至少我跟他上警区,耽误他一天的工夫(先不用说他一定受什么别的惩罚),叫他也晓得,打人是至少要上警区的。”

    他不言语了,我看得出,他心中正在难受──难受,他打了人家一下,不用提他的理由充足与否。

    “他打人,人也打他,对这等人正是妥当的办法;人类是无望的,你常这么说。”我打算招他笑一下。

    他没笑,只轻轻摇了摇头,说:“这是今天早晨的事。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我又遇见他了。”

    “他要动手了?”我问,很不放心的。

    “动手打我一顿,倒没有什么!叫我,叫我──我应当怎样说?──伤心的是:今天下午我遇见他的时候,他正拉着两个十来岁的外国小孩儿;他分明是给一家外国人作仆人的。他拉着那两个外国小孩,赶过我来,告诉他们,低声下气的央告他们:踢他!踢他!然后向我说:你!你敢打我?洋人也不打我呀!(请注意,这里他很巧妙的,去了一个“敢”字!)然后又向那两个小孩说:踢!踢他!看他敢惹洋人不敢!”他停顿了一会儿,忽然的问我:“今天是什么日子?”

    “五九!”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泪流下来了。“呕!”张丙立起来说:“怪不得街上那么多的‘打倒帝国主义’的标语呢!”

    他好像忘了说那句:“中国人没希望,”也没喝那末一碗茶,便走了。

【注】①《五九》是老舍的短篇小说。于1931年10月发表于《齐大月刊》2卷1期;后被收入1934年出版的老舍短篇小说集《赶集》。②五九:1915年5月9日,袁世凯承认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激起全国人民的反日运动。以后人们把5月9日定为国耻纪念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藕荷色

刘心武

    她被老同学们动员很久,才加入了同窗微信群,但她基本上只是浏览别人的微信,自己极少回应发言,表情包不会用,音频对话罕有响应,视频通话更不愿意。但若干同窗并不因她孤僻而疏离她。前几天就有人问她:重阳节登高了吗?她心里回答:又读《红楼梦》里“琉璃世界白雪红梅”一节呢,仿佛和薛宝琴及其丫头小螺同立在那琉璃世界的山坡上,共览美景啦;还有人问她:赏菊了吗?她当然把《红楼梦》里的菊花诗再诵读了一遍。但有人问她:今年重阳节晚辈孝敬的是什么呀?还是菊花糕吗?她心里就不大淡定了。

    老伴去世五年了。她独居。儿子儿媳孙女儿住得远。儿子在外企,儿媳妇在国企,孙女儿大学刚毕业跟几个同窗联袂创业。晚辈们自打中秋节以后就再没来看她,这倒还罢了,却也基本上没来电话聊天。算起来一人来过一次电话问候吧,问忙吗?回答是“忙倒不忙”“还行吧”“瞎忙”,话比以往少。不免有些挂念。

    今年重阳节不在双休日,晚辈们没来看望很正常,但现在年轻人多能网购,前面几个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如她的生日,端午节,也都不在双休日,人没来,却总有快递小哥按响门铃,送来晚辈们网购的应景应节礼物,虽说隔些天晚辈人来了,嗔怪他们多事,“人来时带东西就好,何必非咬定正日子”,心里却暖暖的,这不,晚辈人没来电话没来东西也没来,心里就有点子空落落的了。

    其实,今年的重阳节过去两天就是双休日。星期日下午,门铃脆响,开门一迎,三张笑脸。“妈”“奶奶”的热乎呼唤重叠一起。

    原来,儿子儿媳妇孙女儿,一上午转了三个商场,为的是给她孝敬一件羊绒衫。她不免嗔怪:“现在不是什么都能从网上买到吗?怎么非得到实体店买?又怎么要转悠三个商场?什么精怪的羊绒衫?齁贵的吧?奢侈品我可不要!”

    儿媳妇就把那精挑细选买来的羊绒衫从包装匣里取出来,抖开,举起给她看:“妈,怎么样?这颜色,绝了吧?”儿子、孙女儿站在儿媳妇两边,都笑吟吟地等待她作出反应。

    “天呀!藕荷色的!”她激动得不行。

    立刻理解了:藕荷色的羊绒衫,网购未必有货,就是有货,根据图片买来恐怕打开一看也难理想,而且实体店里也未必都备有这种颜色的货,难怪转到第三家商场才终于心想事成。

    立刻试穿,立刻照镜,舍身,雅丽,镜子里绽放出四张如花的笑脸。

    大家围坐到沙发茶话。她满脸放光,说:“原来你们记住了我以前说过的话。《红楼梦》里写到颜色的地方多了。贾母说那种软烟罗的纺织品,几种颜色呀?一种雨过天青,一种秋香色,一种松绿色,一种银红色。宝玉跟宝钗的丫头莺儿有关于颜色搭配的对话,怎么说的呀?大红要配黑色,松花色要配桃红色,葱绿要配柳黄……书里还常提到玉色,有人以为玉色等同白色,不对,玉色比白色略暗却又润泽……当然啦,你们记住了,我最喜欢的,是藕荷色。书里起码三次写到藕荷色。林黛玉的床帐是藕荷色的,宝玉一次穿着簇新的藕荷色纱衫,鸳鸯抗婚,穿的也是藕荷色绫袄……有人说藕荷色属于暖色,说的不准,藕荷色是中国画颜料里头的花青色和胭脂色调出来的,如果胭脂成分多些,那当然比较暖,如果花青色成分多了,就往紫色靠,那就又偏冷了,依我看,你们买的这件,属于最得宜的藕荷色,既不偏暖也不偏冷,很温馨,极雅致……”但她低头抚摸那羊绒衫下摆时,不禁问:“啊呀,很昂贵吧?从实招来,究竟多少钱买的?”

    儿子报出价格,确实不菲,但安慰母亲:“我们三个人集体孝敬您的,一分摊,也就不算奢侈了。”

    她眼光轮流扫视三个晚辈:“你们都顺遂吗?”三个人都笑了。儿子说:“妈,您就继续沉浸在您所喜爱的《红楼梦》世界里,安度晚年吧!”儿媳妇说:“您别为我们操心啦!”孙女儿依偎到她怀里,她搂住孙女儿,心里汪着蜜水儿。

(选自《新民晚报》2018年10月30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格桑梅朵

    来到川藏线上这个道班的时候,正是一个凛冽的冬天,风像长了牙齿,龇牙咧嘴地向我扑来。连绵的雪山矗立在眼前,一眼望去,是意料之中的一片纯白。

    父亲在这条线上修了一辈子路,最后不得不带着一身的高原病回到家乡。临走时,也不忘将我作为他的接班人。那时,我刚卫校毕业,本有大好的前途。可军人出身的父亲,却板着一张脸,无比严肃认真地告诉我,你必须得去,那儿需要你这样懂医的人。

    我知道有这样的父亲,一切都是无法挽回的。在母亲的哭哭啼啼中,我没有掉一滴泪,把对父亲的怨恨装进行囊,毅然走进了这个雪山脚下的道班。

    这里并没有想象中的荒凉,每年春夏时节,被大雪封了一冬的公路就格外热闹。纤细娇艳的格桑花蓬蓬勃勃一路开到雪山之巅;连绵不断的进藏汽车排起长龙,在蜿蜒而上的盘山公路上蠕动;骑行爱好者们一路欢歌,摇着清脆的铃铛,从我们面前疾驰而过;还有那些藏族老乡赶着自家的牛羊,从从容容地跨过公路,辗转到别的草场……

    公路上最热闹的时候,也是我们这些养路工人最繁忙的时候。这段28公里长的川藏线是属于我们道班管辖的,为了能保证这条路畅通,李大姐他们天不见亮就得起来去清理路面,然后再回来吃早饭。

    通常这个时候,我都还在睡懒觉,他们知道我憋屈,也不叫我出工,由着我的性子来。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不属于这里的,迟早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因此我也放任着自己,我要让我的父亲知道,是他毁了我的一生。

    直到有一天,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接着是李大姐的呼喊:“幺妹儿,快起来,要出人命了。”我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只见几个藏族老乡抬进来一个老阿妈,呼吸急促,脸色乌青。我被这慌乱的场面吓住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老阿妈的呻吟瞬间战胜了我的犹豫,我从床下拿出急救箱,给老阿妈吸上氧,打针,拿药,倒水,喂药,一连串的动作再自然不过了。

    不一会儿,老阿妈终于缓过气来,她忽然跪在我的面前,不停地说着我听不懂的话,吓得我直往李大姐的身后躲。

    一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我百无聊赖地坐在道班的屋顶上看远处盛开的格桑花,一个部队的车队从道班门口浩浩荡荡驶过。这时,一辆军车靠边停了下来,从车上跳下一个年轻的士兵,对正在修路的李大姐他们比划着什么。

    忽然,李大姐抬起头,朝我大喊,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从房顶上跳下来问:“喊我干啥子?”那个士兵递给我一个栽有格桑花的罐头盒说:“谢谢你救了我阿妈,这是生长在五千米雪山上的格桑梅朵,送给你。”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跑掉了。

    我只知道这花叫格桑花,却不知道它还有一个名字叫格桑梅朵,好有诗意的名字。我把那盆格桑花放在窗台上,问李大姐:“格桑梅朵是什么意思?”

    李大姐说:“格桑是幸福的意思,梅朵是花的意思,你那盆花在藏族人眼里就是吉祥幸福的花。”以后的日子,那个藏族士兵每次进藏都要为我带回一个栽有格桑梅朵的罐头盒。渐渐的,娇艳的格桑花开满了我的窗台,在花香里,所有的烦恼抑郁全都逃遁了。

    终有一天,为我送格桑梅朵的不再是那个满脸高原红的藏族小兵,而是他的战友。我问他的战友,那个小兵哪儿去了?战友先是支支吾吾,最后才说,他牺牲了。战友红了双眼,哽咽道:“就是这次进藏,突遇暴风雪,道路塌方,嘎旺他们的车就翻下了悬崖……”我不知道那个战友是何时离开的,我的头脑中一片空白。

    李大姐安慰我说:“别伤心,在这几千里的川藏线上这样的事已是家常便饭。你爸爸曾说过,我们守路的人一定要守好这条路,才能让行路的人更加安全,让千千万万的家庭幸福美满。”

    整整齐齐摆在窗台上的格桑梅朵,在暖暖的阳光下,绽放着。似乎在告诉我,父亲和千千万万的养路工人是在用生命浇灌着更多人的格桑梅朵。

(选自《2014中国微型小说年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小铁盒里的秘密

朱士元

(一)

    雪停了,大阳露出了久违的笑脸。路面被一层薄冰覆盖着,车子行驶在上面发出"咔咔"的响声。

    真是不巧啊,刚到淮阴就一连下了几天雪,今天终究可以出门啦。坐在轮椅上的华伟老人显得很兴奋。

    爷爷,我们还得等一等,路面现在有点滑,车子不能开。孙子华振不打算急于现在就开车走。

    孙子啊,我真的有点等不及了。

    您别急,我们到了这里不就是等于到了卫爷爷的家了吗?

    不是还有20里的行程吗?

    20里转眼间就到了。

    好,好,那就再等一会儿吧。这个雪,和我们那年在战场上一样,一下就是好几天啦,雪停了以后,地面上结了厚厚的一层冰。

(二)

    华伟是1949年2月参军的,那年他刚满20岁。到了部队,他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班长卫国。

    解放家乡的战斗打得很激烈,捷报也频频传来。华伟跟在比自己大两岁的卫国身后,学会了很多打仗的本领。

    战斗休息期间,卫国教华伟识字,还教他打枪扔手榴弹,还为他补衣服。很快,华伟视卫国为亲哥哥,卫国也视华伟为亲弟弟。

    要去海南了。部队离开家乡的前一天晚上,华伟的母亲煮了20个鸡蛋送了过来,她要儿子不要饿着。华伟无法面对母亲,劝她连夜回去了。

    华伟把20个鸡蛋分给了全班人,班长让他留着自己吃,华伟一个也没留。

    那么多的战斗,华伟经历了。他看着好多战友离开了他,心里想起来就会难受。

(三)

    华伟,我们马上要去朝鲜参加抗美援朝的战斗了。你怎么想?卫国问。保家卫国,这是七尺男儿的担当,我一定去!华伟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高望山战斗是在漫天飞舞的大雪中进行的。战士们已经断粮两天了,粮食还是送不上来,雪是他们唯一充饥的来源。

    敌人再一次反扑过来,战士们怒目圆睁,等待敌人靠近些,再靠近些。

    打!首长一声令下,敌人倒下了一片,余下的缩着头拼命往回逃窜。

    轰!一颗炮弹落在华伟身旁炸响。班长卫国掸了掸身上的泥土和雪花,睁眼看了看,只剩下他一个人能够站起来了。他看了看华伟正在向他招手,已不能说话。

    班长卫国走到华伟身边一看,伤情十分严重。他立即叫来担架,要他们立即将华伟送到战地医院。

    雪还在下着。雪花打得人眼睛睁不开。

    华伟对卫国说,你也负伤了,要去,你去,我在这里守着。

    你在这里已无意义了,得赶快走,有我在,敌人就别想上来。卫国坚定地说。

    哥哥,我是含不得你何!华伟流泪了。

    弟弟,有军人在战场上流泪的吗?

    我委托你一件事,把我这枚军功章送到我淮阴老家,也好让爹娘高兴一回。卫国说。

    接了卫国的军功章,华伟便被担架队抬走了。

(四)

    卫国在那场战斗中牺牲的消息是连长告诉华伟的。这时,正是“文化大革命”刚刚开始的那一年。

    华伟离休以后,写了无数封信去查询卫国的家乡,可一个回音也没有。

    66年过去了、老人的心愿一直没有了却,这早已成了他心头的一块病。

    华伟的叹息声,唤起了孙子的一种想法。孙子对爷爷说,爷爷,我上网给您查询,再请志题者们帮忙,一定能带来希望的。

孙子,这有可能吗?华伟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孙子。

    试试吧!

    好!

    3个月过去了,华伟老人的孙子收到一条信息,上面显示的与老人要找的卫国的家乡和家人完全吻合。

(五)

    路面上的冰雪融化了。老人坐的车启动了。

    卫国的侄儿已是年近80的老人了,见到华伟老人后泣不成声,说,叔叔有下落了,叔叔有下落了。

    华伟老人从小包中取出一个小铁盒递到卫国侄儿的手中,说,这是一枚军功章。

    卫国的侄儿用手轻轻地打开小铁盒一看,只见那枚军功章熠熠生辉。

    爷爷,这么多年,您一直不让我们看这个小铁盒,原来藏的是这么大的秘密啊。华伟老人的孙子既惊讶又感慨地说。

    是的,这个秘密可以洗清我叔叔那些传说中的不白之冤啦。卫国的侄儿用颤抖的手抚摸着那枚军功章。

    这么多年了,真的难为你们啦。华伟老人把卫国侄儿的手紧紧地握在自己的手中。

    谢谢您何,华叔!您的小铁盒藏了我叔叔的一生啊。卫国的侄儿忍不住流下泪来。

    坐在轮椅上的华伟老人郑重地说,我的任务完成了。

    卫国的侄儿向华伟老人深深地鞠了一躬。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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