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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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语文版初中语文九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第一课家课时训练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这辈子最爱的人

   我的家在一个偏僻的山村,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我有一个小我3岁的弟弟。

   有一次我为了买女孩子们都有的花手绢,偷偷拿了父亲抽屉里5毛钱。父亲当天就发现钱少了,就让我们跪在墙边,拿着一根竹竿,让我们承认到底是谁偷的。我被当时的情景吓傻了,低着头不敢说话。父亲见我们都不承认,说,那两个一起挨打。说完就扬起手里的竹竿,忽然弟弟抓住父亲的手大声说:“爸,是我偷的,不是姐干的,你打我吧!”父亲手里的竹竿无情地落在弟弟的背上、肩上,父亲气得喘不过气来,打完了坐在炕上骂道:“你现在就偷家里的,将来长大了还了得?我打死你这个不争气的。”当天晚上,我和母亲搂着满身是伤痕的弟弟,弟弟一滴眼泪都没掉。半夜里,我突然号啕大哭,弟弟用小手捂住我的嘴说,姐,你别哭,反正我也挨完打了。

   我一直在恨自己当初没有勇气承认,事过多年,弟弟为了我挡竹竿的样子我仍然记忆犹新。那一年,弟弟8岁,我11岁。

   弟弟中学毕业那年,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同时我也接到了省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天晚上,父亲蹲在院子里一袋一袋地抽着旱烟,嘴里还叨咕着,两娃都这么争气,真争气。母亲偷偷抹着眼泪说争气有啥用啊,拿啥供啊!弟弟走到父亲面前说,爸,我不想念了,反正也念够了。父亲一巴掌打在弟弟的脸上,说,你咋就这么没出息?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你们姐俩供出来。说完转身出去挨家借钱。我抚摸着弟弟红肿的脸说,你得念下去,男娃不念书就一辈子走不出这穷山沟了。弟弟看着我,点点头。当时我已经决定放弃上学的机会了。

   没想到第二天天还没有亮,弟弟就偷偷带着几件破衣服和几个干馒头走了,在我枕边留下一个字条:姐,你就别愁了,考上大学不容易,我出去打工供你读书。

   我握着那张字条,趴在炕上,失声痛哭。那一年,弟弟17岁,我20岁。

   我用父亲满村子借的钱和弟弟在工地里搬水泥挣的钱终于读到了大三。一天我正在寝室里看书,同学跑进来喊我,梅子,有个老乡在找你。怎么会有老乡找我呢?我走出去,远远地看见弟弟,穿着满身是水泥和沙子的工作服等我。我说,你咋和我同学说你是我老乡啊?他笑着说,你看我穿的这样,说是你弟,你同学还不笑话你?

   我鼻子一酸,眼泪就落了下来。我给弟弟拍打身上的尘土,哽咽着说你本来就是我弟,这辈子不管你穿成啥样,我都不怕别人笑话。

   他从兜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用手绢包着的蝴蝶发夹,在我头上比量着,说,我看城里的姑娘都戴这个,就给你也买一个。我再也没有忍住,在大街上就抱着弟弟哭起来。那一年,弟弟20岁,我23岁。

   我第一次领男朋友回家,看到家里掉了多少年的玻璃安上了,屋子里也收拾得一尘不染。男朋友走了以后我向母亲撒娇,我说妈,咋把家里收拾得这么干净啊?母亲老了,笑起来脸上像一朵菊花,说这是你弟提早回来收拾的,你看到他手上的口子没?是安玻璃时划的。

   我走进弟弟的小屋里,看到弟弟日渐消瘦的脸,心里很难过。他还是笑着说,你第一次带朋友回家,还是城里的大学生,不能让人家笑话咱家。

   我给他的伤口上药,问他,疼不?

   他说,不疼。我在工地上,石头把脚砸得肿得穿不了鞋,还干活儿呢……说到一半就把嘴闭上不说了。

   我把脸转过去,哭了出来。那一年,弟弟23岁,我26岁。

   我结婚以后,住在城里,几次和丈夫要把父母接来一起住,他们都不肯,说离开那村子就不知道干啥了。弟弟也不同意,说姐,你就全心全意照顾姐夫的爸妈吧,咱爸妈有我呢。丈夫升为厂里的厂长,我和他商量把弟弟调上来管理维修部,没想到弟弟不肯,执意做了一个修理工。

   一次弟弟登梯子修理电线,让电击了住进医院。我和丈夫去看他。我抚摸着他打着石膏的腿埋怨他,早让你当干部你不干,现在摔成这样,要是不当工人能让你去干那活儿吗?他一脸严肃地说,你咋不为我姐夫着想呢?他刚上任,我又没文化,直接就当官,给他造成啥影响啊!丈夫感动得热泪盈眶。我也哭着说,弟啊,你没文化都是姐给你耽误了。他拉过我的手说,都过去了,还提它干啥!

   那一年,弟弟26岁,我29岁。

    弟弟30岁那年,才和一个本分的农村姑娘结了婚。在婚礼上,主持人问他,你最敬爱的人是谁,他想都没想就回答,我姐。

   弟弟讲起了一个我都记不得的故事: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在邻村,每天我和姐都得走上一个小时才到家。有一天,我的手套丢了一只,我姐就把她的给我一只,她自己就戴一只手套走了那么远的路。回家后,我姐的那只手冻得都拿不起筷子了。从那时候,我就发誓我这辈子一定要对我姐好。

   我说,我这一辈子最感谢的人是我弟。台下一片掌声,宾客们都把目光转向我。在我最应该高兴的时刻,我却止不住泪流满面。

(选自《时文选粹》,有改动)

(1)、选文通过叙述弟弟、供姐念书、、迎接姐夫、照顾父母、受伤住院等几个感人至深的事例,表现出弟弟的品质。

(2)、文中写弟弟在他婚礼上讲述的那个“我都记不得”的故事有着怎样的作用?

(3)、文章反复述说“我”和弟弟的年龄,其目的是什么?

(4)、体会下列句子中加横线词在文中的表达作用。

他从兜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用手绢包着的蝴蝶发夹,在我头上比量着,说,我看城里的姑娘都戴这个,就给你也买一个。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济南的冬天(老舍)
        ①对于一个在北平住惯的人,像我,冬天要是不刮风,便觉得是奇迹;济南的冬天是没有风声的。对于一个刚由伦敦回来的人,像我,冬天要能看得见日光,便觉得是怪事;济南的冬天是响晴的。自然,在热带的地方,日光是永远那么毒,响亮的天气,反有点叫人害怕。可是,在北中国的冬天,而能有温晴的天气,济南真的算个宝地。
        ②设若单单是有阳光,那也算不了出奇。请闭上眼睛想:一个老城,有山有水,全在天底下晒着阳光,暖和安适地睡着,只等春风来把它们唤醒,这是不是理想的境界?
        ③小山整把济南围了个圈儿,只有北边缺着点口儿。这一圈小山在冬天特别可爱,好像是把济南放在一个小摇篮里,它们安静不动地低声地说:“你们放心吧,这儿准保暖和。”真的,济南的人们在冬天是面上含笑的。他们一看那些小山,心中便觉得有了着落,有了依靠。他们由天上看到山上,便不知不觉地想起:明天也许就是春天了吧?这样的温暖,今天夜里山草也许就绿起来了吧?就是这点幻想不能一时实现,他们也并不着急,因为有这样慈善的冬天,干什么还希望别的呢。
        ④最妙的是下点小雪呀。看吧,山上的矮松越发的青黑,树尖上顶着一髻儿白花,好像日本看护妇。山尖全白了,给蓝天镶上一道银边。山坡上,有的地方雪厚点,有的地方草色还露着;这样,一道儿白,一道儿暗黄,给山们穿上一件带水纹的花衣;看着看着,这件花衣好像被风儿吹动,叫你希望看见一点更美的山的肌肤。,等到快日落的时候,微黄的阳光斜射在山腰上,那点薄雪好像忽然害了羞,微微露出点粉色。就是下小雪吧,济南是受不住大雪的,那些小山太秀气。
        ⑤古老的济南,城里那么狭窄,城外又那么宽敞,山坡上卧着些小村庄,小村庄的房顶上卧着点雪,对,这是张小水墨画,也许是唐代的名手画的吧。
       ⑥那水呢,不但不结冰,倒反在绿萍上冒着点热气,水藻真绿,把终年贮蓄的绿色全拿出来了。天儿越晴,水藻越绿,就凭这些绿的精神,水也不忍得冻上,况且那些长枝的垂柳还要在水里照个影儿呢!看吧,由澄清的河水慢慢往上看吧,空中,半空中,天上,自上而下全是那么清亮,那么蓝汪汪的,整个的是块空灵的蓝水晶。这块水晶里,包着红屋顶,黄草山,像地毯上的小团花的小灰色树影;这就是冬天的济南。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优秀第一,成功第二   周国平
       ① 优秀第一,成功第二 ——摘自一次讲座 在为自己的人生确立目标时,第一目标应该是优秀,成功最多只是第二目标,不妨把它当作优秀的副产品。现在的情况正相反,人们都太看重成功,不是第一目标,几乎是唯一目标,根本不把优秀当回事。可是,我敢断定,没有优秀,所谓的成功一定是渺小的,非常表面的,甚至是虚假的成功。 我说的优秀,就是我一直所强调的,要让老天赋予你的各种精神能力得到很好的生长,智、情、德全面发展,拥有自由的头脑、丰富的心灵和高贵的灵魂,这样你就是一个在人性意义上的优秀的人,同时你也就有了享受人生主要的、高级的幸福的能力。 为什么要把优秀放在第一位,把成功放在第二位呢? 首先,优秀是你自己可以把握的,成功却不然。我们说的成功,一般是指外在的成功,就是你在社会上是否得到承认,承认的程度有多高,最后无非落实为名利二字,外在的成功是用名利来衡量的。这个意义上的成功,取决于许多外部的因素,包括环境、人际关系、机遇等等,自己是很难把握的。一个人把自己不能支配的事情当作人生的主要目标,甚至唯一目标,我觉得特别傻,而且很痛苦,也许最后什么也得不到。荀子说得好:君子敬其在己者,不慕其在天者。你自己能支配的事情你要好好努力,由老天决定的事情你就不要去瞎想了。尽你所能地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把你身   ①在为自己的人生确立目标时,第一目标应该是优秀,成功最多只是第二目标,不妨把它当作优秀的副产品。现实的情况正相反,人们都太看重成功,不是第一目标,几乎是唯一目标,根本不把优秀当回事。可是,我敢断定,没有优秀,所谓的成功一定是渺小的,非常表面的,甚至是虚假的成功。
        ②我说的优秀,就是我一直所强调的,要让老天赋予你的各种精神能力得到很好的生长,智、情、德全面发展,拥有自由的头脑、丰富的心灵和高贵的灵魂,这样你就是一个在人性意义上的优秀的人,同时你也就有了享受人生主要的、高级的幸福的能力。
        ③为什么要把优秀放在第一位,把成功放在第二位呢?
        ④首先,优秀是你自己可以把握的,成功却不然。我们说的成功,一般是指外在的成功 , 就是你在社会上是否得到承认,承认的程度有多高,最后无非落实为名利二字,外在的成功是用名利来衡量的。这个意义上的成功,取决于许多外部的因素,包括环境、人际关系、机遇等等,自己是很难把握的。一个人把自己不能支配的事情当作人生的主要目标,甚至唯一目标,我觉得特别傻,而且很痛苦,也许最后什么也得不到。荀子说得好:君子敬其在己者,不慕其在天者。你自己能支配的事情你要好好努力,由老天决定的事情你就不要去瞎想了。尽你所能地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把你身上的人性禀赋发展得好一些,这是你能够做主的,你把功夫下在这里就行了。至于优秀了怎么样,有没有机会让你的优秀得到展现,顺其自然就可以了,最多适当留心就可以了。这样来定位,你的心态就会非常好。你把外在的成功看作副产品,在那上面没花多少力气 , 那么,这些名啊利啊,如果你得到了,当然很好,对于你是意外的收获,你比那些孜孜以求才得到的人快乐多了。如果没有得到呢,也没什么,反正你在那上面没花力气,种瓜得瓜,不种就没得,很公平嘛。
         ⑤其次,如果你真正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人,而在社会的意义上并不成功,我认为你的人生仍然是充满意义的,在人性完善、自我实现的意义上你是成功的。在历史上,有相当一些优秀的人,比如有些创作了伟大作品的艺术家、作家,生前很不成功,他们的名声是死后才到来的。他们在贫困和默默无闻中度过了创造的一生,和那些一时走红的名利之徒相比,谁的人生更有价值、更成功?一个不求优秀的人,一个心智平庸的人,如果他又把外在的成功看得很重,就只能是靠庸俗的手段。最后,他即使得到了一点所谓的成功,当个小官呀,发点小财呀,在素质类似的一伙人中比较吃得开呀,在那里沾沾自喜 , 可是你站在上面俯看他一眼,他真是个可怜虫,他的人生毫无价值,他的人生是失败的。
        ⑥最后,我相信,在开放社会里,一个优秀的人迟早有机会获得成功的,而且一旦得到,就是真正的成功 , 是社会承认、自己内心也认可的成功,是自我实现和社会贡献的统一。当然,开放社会是一个前提,在封闭社会里就不行。比如改革开放前,每个人都被锁定在一个单位里,命运由长官意志决定,上司不喜欢你,你再优秀也白搭,怀才不遇、抱恨终身的人多了去了。今天这个时代仍有种种毛病,但是和以前比,毕竟开放得多了,优秀者获得成功的机会多得多了,这一点无人能够否认。
                                                                                                                                                                                                                        (选自“新浪博客”,有改动。)

阅读《男孩别哭》,回答下面问题.
        ①门前有溪,稍远有河,被山岭围着,村只得算山村。山村的孩子一天的时间多是在山里度过,而雨,说下就下,它才不管你回没回家。这样,很多时候我们必须遭遇晴出雨归的劫数。灿烂出门,颓丧回家,这是谁也不愿经历的。很多事情,甚至包括人生的命运,都得是这种结局。有什么办法呢?
        ②雨总是起于黄昏,当我们担着柴禾走在蜿蜒山道上的时候,(A)潇潇暮雨要么从后面赶上来,要么在前面截住你,想避都避不开。这时,心情就会像四合的暮色,突然黯淡下来。怎么不黯淡呢?雨加重了肩上的担子,又阻碍了归路的脚步,家就显得更加遥远难及。而雨,阴阴的,凄凄的。
        ③印象最深的是十岁那年秋天,担着柴禾走在黄昏的山路上,山雨沙沙从身后而来,像一张阴暗之网,一下子就将我罩进去了,那颗本来就因孤寂而伤感的心,便进而变得绝望。仿佛淹过我的不是山雨,而是令人窒息的黑水。
        ④山雨打湿我的头发,浸透我的衣服,柴禾在肩上重若千钧。(B)我把担子从左肩换到右肩,又从右肩换到左肩,稚肩在与柴担热烈切磋的过程中慢慢火辣,慢慢红肿。终于一个趔趄,柴禾从柴担两头滑落下来。我一屁股坐在青石板上放声大哭。山雨沙沙无边,冷漠地下着,没有半点怜惜,我哭得更伤心了。群峰座座在雨中都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我感到小小的自己被大大的世界完全给遗弃了。
        ⑤我坐在青石板上,根本找不到解决的办法,只能把剩下的那一点气力也哭尽。父亲,我的亲爱父亲,我的同样挑着担子的父亲就在这时从山坳的拐角处出现了,嗨,男孩别哭,我们回家。父亲对我吆喝道。然后像扶起一棵被雨淋趴的庄稼那样将我扶起。他一下子把我从恐惧和绝望的深水区捞救上来。
       ⑥男孩,别哭。二十多年后,当我脱口对自己儿子也说这话时,我才发现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竟是一种成长的标识。只是我儿子面对的不再是山雨带来的困扰,我怀疑父亲的父亲肯定也对父亲说了这四个字。而我儿子的儿子也将在某个未知的时刻对他儿子说出这四个字.
        ⑦后来我看美国著名的成长伤感片,题目竟就用了这四个字:《男孩,别哭》。只是里面的主人公没能跨越这道标识,死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旷野与城市

毕淑敏

    ①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瞥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②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③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一脉血缘的兄长。

    ④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玻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⑤城市是人类所有伟大发明的需求地、展览厅、比赛场、评判台。如果有一双慧眼从宇宙观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灭的光芒所震撼。旷野是舒缓的,城市是激烈的;旷野是宁静的,城市是喧嚣不已的;旷野对万物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城市几乎是人的一统天下,。·…

⑥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信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⑦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孩子的姓名,船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⑧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sT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以致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裹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育,傲视人寰。

    ⑨人们把城市像巨打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流光溢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的接受着。但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玛稚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二

    ⑩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选自《毕淑敏散文精选》)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父爱的尊严是一种痛

    ①同学从家乡的县城来看我,我差点儿认不出他。几年不见,头发已经白了一半。对他来说,这是沧桑生活的见证。他从贫苦的农村家庭走出来,中专毕业,娶了个多病的妻子,妻子病刚好,又要为随之而来的孩子操心。等家庭的一切都有了好转的迹象,自己却下岗了,一切又得从头开始。

    ②终于,同学想办法摆了一个地摊,卖儿童玩具、零食之类的小杂货,诚实和热情,为他赢得了很好的生意。他很高兴,我们也替他高兴。可是现在我猜不出他的生活究竟又发生了什么变化。

    ③同学苦笑了一下,才说出了原因。原来,不知不觉他儿子已到了入学的年龄,小学就在他摆摊的500米外。一开始倒没有什么,后来班里的同学都知道了儿子的父亲是个摆地摊的人,就开始嘲笑他。头儿次,儿子忍住了,后几次,他就忍不住偷偷地哭。经多次追问,儿子道出了实情。

    ④为此,他每天走很多路,绕开小学的门口,推着小车沿街叫卖,生意已大不如前。他极力躲闪着放学的孩子,躲闪着儿子和儿子的同学。

    ⑤这又是何苦呢?我试探着说,你可以和儿子说清楚,他会理解的。同学说,他希望儿子不理解,儿子若是理解了,就过早地承受了一份本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生活压力。为什么要用生活的沉重来代替他童年的无忧无虑呢?我无话可说,只是想着他推着车子串街走巷的样子,有点儿崇高,也有点儿悲怆。生活的困顿,不该剥夺做父亲的尊严,这是他精神的最后一块领地,凛然不可侵犯。

    ⑥我想,可能这世上任何矮小的男人都是高大的父亲。父亲的尊严是男人精神的高度,是荣誉、权威、自尊、傲岸的代名词,它赐予任何一个普通男人被尊重、被崇拜的陶醉和满足。然而,为了捍卫这种神圣的高度,却需要一个男人付出辛酸的代价。

    ⑦我想起我在读大学时遇到的一名校园清洁工。他负责打扫学生公寓的楼道和厕所。50岁的模样,头发花白,脸像松树皮一样黝黑且皴裂开来。他每天的活儿又脏又累,而且被世俗的眼光所轻视。但奇怪的是,每次下班后他都精心地打扮自己。抹些自来水,用梳子将花白的头发梳得平平整整,一丝不苟,换上洁白、干净的衬衫,而且还会扣上封领扣,并滑稽地戴上一副眼镜。这时的表情慈爱而庄严,与平时判若两人。后来他觉察出我们的好奇,就解释说,他有个女儿在初中读书,他每天下班后都去接她回家,女儿只知道他在大学工作,而不知道他具体干什么……

    ⑧所以,在见到女儿的一刹那,他要把自己打扮得接近于教授:山一般伟岸的身躯,海一般渊博的学识,沉默如幽谷博大深沉,言辞如江河滔滔不绝,嘴角表露着自信、仁慈、悲悯的微笑,眼神流露出太阳神阿波罗般智慧的光芒。这是天下儿女心目中理想的父亲形象。

    ⑨我的一位朋友跟我很痛心地谈到这样一件事。他一直崇拜他的父亲,他父亲对此也了然于心。在父亲生命的晚期,病痛折磨得他不堪其苦。可是,他每次回家,父亲总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对他报以顽强的笑容。这时他便肃然起敬地欣赏父亲。有一次父亲伸手去拿一只茶杯,茶杯却中途落到了地上。父亲离去了,那只半空中颤抖的手却一直凝固在他的记忆中。他觉得这便是他对父亲最大的错处 , 正是他崇拜的眼神怂恿了父亲对病痛的忍耐,让生命最后时刻的父亲,也不能自然地、人性地通过呻吟来宣泄痛苦……

    ⑩看来,对父亲形象的光辉歌颂,只能怂恿男人在生活中做鱼死网破的挣扎。让父亲做一个很平常、很自然的男人吧!他既有可能是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雄浑;也有可能是轻舟淡月小桥流水的纤细。真正爱父亲就要学会接纳父亲的卑微和渺小。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怀念那些读书的日子

韩少功

    我偶尔去某大学讲课,有一次顺便调查学生读书的情况,结果不容乐观。随后,我坦白地告诉他们:即使在30年前,让很多中学生说出10本俄国文学、10本法国文学、10本美国文学,都不是怎么困难的。他们一双双眼睛瞪得很大。30年前?那不正是文化的禁锁和荒芜时期?不正是“文革”十年浩劫刚过?有人露出一丝讪笑,那意思是:老师,你别忽悠我们啦。

    但中国有句谚语:知其一,还要知其二。

    我当年就读的中学,有一中型的图书馆。我那时不大会看书,只是常常利用午休时间去那里翻翻杂志。

    “文革”开始,这个图书馆照例关闭。

    1967年秋,停课仍在继续,漫长的假期似无尽头。校图书馆立刻出现了偷盗大案:一个墙洞赫然触目。管理图书的老师慌了,与红卫兵组织紧急商议,设法把藏书转移至易于保护的初中部教学楼最高层,再加上铁栅钢门。不过外寇易御家贼难防,很多红卫兵在搬书时左翻右看,已有些神色诡异,互相之间挤眉弄眼。后来我到学校去,又发现他们话题日渐陌生,关于列宾的画,关于舒伯特的音乐,关于什么什么小说……

    好在我算是自家人,有权分享共同的快乐。在多番警告并确认我不会泄密或叛变之后,他们终于把我引向“胡志明小道”——他们秘密开拓的一条贼道。我们开锁后进入大楼某间教室,用桌椅搭成阶梯,拿出对付双杠的技能,憋气缩腹,引身向上,便进入了天花板上面的黑暗。我们借瓦缝里透出的微光,步步踩住横梁,以免自己一时失足踩透天花板,扑通一声栽下楼去。在估计越过铁栅钢门之后,我们就进入临时书库的上方,可以看见一洞口:往下一探头,哇,茫茫书海,凝固着五颜六色的书浪。

    这时候往下一跳即可。书籍垒至半墙高,足以成为柔软的落地保护装置。

    我们头顶着蛛网或积尘,在书浪里走得东倒西歪,每一脚都可能踩着经典和大师。我们在这里坐着读,跪着读,躺着读,趴着读,睡一会儿再读,聊一会儿再读,打几个滚再读,甚至读得头晕,读出傻笑和无端的叫骂。

    就这样,一个没有考试、没有课程规限、没有任何费用成本的阅读自由不期而至,以至当时每个学生寝室里都有成堆的书。

    毕业后下乡,我插队在一公社茶场。在工休时,聊天是解闷的主要方法。闲聊类似说书,是重要的文明传播方式,在有书难读的时候,是一种民间化弥补,一种上学读书的替代。

    茶场的知青中还有些故事王,相当于口头图书馆。有这么一个人,他头有点歪,外号“六点过五分”,平时特别懒,凭着他过目不忘的奇能,绘声绘色的鬼才,每次都能让听者如醉如痴意犹未尽而且甘受物质剥削。这样的交换多了,他发现了自己一张嘴的巨大价值,只要拿出故事这种强势货币,他就可以比别人多吃肉,比别人多睡觉,还能随意享用他人的牙膏、肥皂、酱油、香烟以及套鞋。这样的日子太爽了。一度流行的民间传说《梅花党》、《一双绣花鞋》曾由他添油加醋。更为奇货可居的是福尔摩斯探案、凡尔纳科幻故事、大仲马《基督山伯爵》、莎士比亚《王子复仇记》,都是他腐败下去的特权。

在我的同队插友中,张某好诗词,带来了《唐诗三百首》。贺某想当画家,带来了石涛、林风眠、关山月以及米开朗琪罗的画册。我们互通有无交换着看。不要多久,交换范围又扩大到其他队,一直交换到很多书没有封皮和脱页散线的地步。

    我还读过一种油印小册子,正题是《新阶级》,作者为德热拉斯(后译为吉拉斯),一位被西方世界广为喝彩的南斯拉夫改革理论家。当上世纪80年代末一位美国人向我推荐此书时,我的回答曾让他一怔。

    我说,我知道这本书,我20年前就读过。

    他还是斜盯着我。

    我记得自己就是在茶场里读到油印小册子的,是两位外地来访的知青留下了它。我诈称腹痛,躲避出工,窝在蚊帐里探访东欧,如听到门外有脚步声便要装出一些呻吟。这是知青们逃工的常用手法。不过既是病人就不能快步走,不能唱歌,更不能吃饭,以便让病态无懈可击。副书记一到开饭时就会站在食堂门口盯着,直到确认你没有去打饭,也没人代你打饭,才会克制一下揭穿伪装的斗志。不吃饭那就是真病了,这是农民们的共识。

    这样,对于我的很多伙伴来说,东欧的自由主义以及各种中外文化成果,都常常透出饥饿者的晕眩。

    那时,大家几乎都有一两本手抄诗。一些知青做着文学梦或科学梦,当然更有抄书习惯。我每借来一书,便择优辑抄,很快就有了厚厚几本,以弥补藏书的短缺,以备今后温习。好几个早上起来,我的面目被人取笑,原来是柴油灯的烟太多,晚上抄书时靠灯太近了,太久了,鼻息吸引油烟,就会熏出个黑鼻子和黑花脸。

    90年代末我在美国参加一会议,发现身旁一学者有动笔的癖好,倒也不是做会议笔记,只是笔头不闲,在会议材料的反面或空白处胡写,有时默写古体诗,有时默写洋文句子,有时甚至把会标之类抄上多遍。我心生奇怪,后来问及此事。他想了想,说是吗?又想了想,说他可能是写惯了,尤其是当知青时抄书太多,以至于到如今差不多一摸笔就手痒。

    他是“文革”后最早出国的数万留学生之一,很快成为经济学界一颗新星。在普遍的国外舆论看来,1980年初陆续出国的这一批人总体素质最佳,不仅谦逊刻苦,且学养不俗。在很多高校老师看来,“文革”后最早的那批大学生,特别是文科生,总体素质也首屈一指。用有些老师的话来说,能遇上这几届可谓人生之幸。

    凭借手抄书一类手段,知识薪传一直明断而暗续、名亡而实存。如果真是“垮掉”和“断层”,数以百万计的好学生后来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现在,我的一些手抄书早已不知所往。随着出版的开放与繁荣,我的书橱也越来越多,盛满了太多精美而堂皇的套书,不需要我再在油灯下熏黑鼻子。但有时候我会不无惶惑,似乎书已经多得坏了我的胃口,让我无所适从。又觉得新书像富人的宾客,旧书像穷人的朋友,我在太多宾客面前反而有些孤独。

(选自《漫长的假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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