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语文版八上训练·达标检测 第四单元 第16课 山米与白鹤

阅读下面诗歌,完成下列各题

永不受伤的飞翔

    ①一个深秋的傍晚,我不紧不慢地骑车往家里赶。

    ②快过幸福大街的时候,一辆摩托车从我身后呼啸着过来。我发现这辆车的轱辘后边好像拖带着什么东西。正好这辆车要拐弯,速度慢了下来,我才看清楚,车上有两个人,前面是个女的,后边是个男的。男的手里拿着一截儿短棍,短棍上系着一根细线,线的末端拴着的,竟然是一只鸟。

    ③傍晚的风大了起来,刮得脸生疼。风又灌进脖子,让人不自觉打了个寒噤。那只鸟在风中瑟缩着,显然已被拖得奄奄一息了,身子和腿已经不能动弹,只是它的翅膀还在扑腾着。我看不到鸟的表情,但从它的挣扎中,我能感受到它的痛苦。

    ④我本能地紧蹬了几下,拦住摩托车,急切地把小鸟的惨状告诉了他们。谁知后面的那个男人朝我一瞪眼,不耐烦地说:“我早知道了,用你管?”

    ⑤我一下子被噎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笑了笑,近乎哀求地说:“大小它也是个生命,放了它吧。”谁知那个男人嘴里嘟囔了一句:“这人有病!”

    ⑥摩托车又一次启动了,地上的鸟还在挣扎,但已经站不起来了,翅膀在颤抖中不断扑腾着。这时,一个孩子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叔叔,你把小鸟放了吧,你看它多疼啊,它妈妈看到了会哭的。”循着声音看过去。车的另一边,是一个小男孩。我认识这个小男孩,他就是附近那家馒头铺老板的孩子。

    ⑦孩子的话显然触动了女人心中柔软的部分,她回过头对男人说:“放了吧,放了吧。”男人似乎还想说什么,但终究还是松开了手。车开走了。

    ⑧鸟半躺在地上,男孩走过去,把它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手心。我说:“孩子,这小鸟伤得很重,恐怕……”不料,孩子抬头朝我灿烂地笑了笑,说:“无论伤多重,治一治伤口,一样可以好好地活。”

    ⑨这个孩子好像没有上过一天学,我经常看见黑而瘦小的他,蹬着一辆破旧的三轮车,在巷口弄堂里四处吆喝着卖馒头。听说他的父亲早亡,娘儿俩靠开馒头铺维持生计。有时候,我还看到有孩子欺负他。前些日子,他的母亲又嫁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的脸总是黑沉沉的。我一直以为,这孩子应该是一个受伤的生命,在人生最美好的童年,他失去了同龄人应该有的阳光、温暖和爱。他的可怜和无助,一度引起我的悲悯。

    ⑩然而今天,他对待小鸟的态度和他的话让我震撼,我感受到了一个弱小生命骨子里的刚强。我说:“那你就好好照顾它吧。”孩子说:“放心吧,我会给它喂水、喂食,而且会陪它说话的……”

    ⑪我骑车离开,街边的路灯次第亮了起来……

    ⑫那只鸟最终怎么样了,我不知道。后来,那家馒头铺搬走了,孩子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有意思的是,有一天晚上,我还梦到了那个孩子。梦中,他和那只被救的小鸟一起在晴空里幸福地飞翔。

    ⑬我想,这样的一个孩子,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会过得很好,因为一个骨子里永远不会受伤的生命,人生所有的艰难,都会为他让路。

(选自《读者》,有删改)

(1)、请根据文意,在下列表格里填上恰当的内容。(不超过9个字)

情节内容

人物形象(小男孩)

劝男人放开小鸟

勇敢

 

善良

叙男孩过去经历

(2)、文章题目“永不受伤的飞翔”有什么含义?

(3)、文章第⑫段中写到了作者的梦境,这段内容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4)、文章结尾一段中,作者写道:“一个骨子里永远不会受伤的生命,人生所有的艰难,都会为他让路。”这句话从表达方式上来看,属于哪种?请结合文章内容,以及自身经历,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与感悟。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人总得藐视点什么
陈鲁民

①人生在世,你总得藐视点什么东西,或人或物或事,否则,看什么都伟大,啥子都敬畏,处处低眉顺眼,事事谨小慎微,那就会把自己活得唯唯诺诺,可怜巴巴。
②曹操藐视天下英雄,在他眼中,袁术、孙策等众多英雄豪杰,成为“冢中枯骨”,或为“守户之犬”,或为“虚名无实”,或为“碌碌小人”,一无可取;谢安藐视苻坚,在他看来,什么百万之众,什么投鞭断流,非一群“行尸走肉”,消灭尔等如“探囊取物”。我辈或许没有曹、谢那样的博大襟怀,但一样可以藐视那些拍马溜须的谄媚之徒,不管他们再有权势,也决不与他们为伍。
③列宁藐视帝国主义,嘲笑他们是“泥足巨人”;毛泽东藐视“一切反动派”,断言都是“纸老虎”,原子也是“纸老虎”。我们不可能有革命领袖吞吐宇宙傲睨天下的气魄,但仍然可以藐视那些巧取豪夺的贪官污吏,藐视那些鱼肉乡民的腐败分子,而且非常自信地“看他起高楼,看他楼塌了。”

        ④阮籍藐视汉高祖刘邦,说他是“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李白藐视当朝权贵,让宰相杨国忠研墨,宦官头高力士脱靴,我们或许做不到阮、李“世人皆浊我独清”那般清高自傲,但也完全可以特立独行,洁身自好,藐视那些登龙有术的“新贵族”,发不义之财的暴发户。

        ⑤南朝山水诗人谢灵运,藐视同行,傲睨诗坛,称“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北宋名士刘少逸恃才傲物,目无余子,有妙联曰;“目空天下士,只让尼山一个人。”我等大可不必像这两位那样狂妄自负,愤世嫉俗,但可于心平气和中藐视那些炒作出来红得发紫的娱乐明星,藐视那些“用身体写作”热闹异常的美女美男作家。
        ⑥藐视,除了人,还有物,还有事。那些小恩小惠,蝇头小利,鸡虫得失,别人争得你死我活,用尽浑身解数,我不妨冷眼旁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如此贪财图利者,我藐视!还有评奖晋级,提拔升迁评定职称,排名先后,别人眼中重如泰山,志在必得,不然就死不瞑目,我则得之淡然,失之泰然,尽可一笑置之,如此沽名钓誉者,我藐视!
        ⑦打铁先得本身硬,藐视,也得有点资本才行,要“目空天下士”,自己就得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要藐视天下英雄如无物,自己就得是那顶天立地的真英雄;要藐视那些蝇营狗苟之辈,自己就得是冰清玉洁的真君子。而且,要藐视点什么,不论对人还是对物,可能会让自己吃点亏,受点冷落,“进步”比别人慢点,“收益”比别人少点,“名气”比别人小点,但却能使我们抬头挺胸昂然平视,上不愧天,下不愧地活得堂堂正正,坦坦荡荡。
        ⑧果真如此,那就会无所畏惧,不佞鬼神,哪怕你是世界首富,只要来路不正,沾腥带污,我就敢藐视你!

阅读李复兴的《饮水与健康》,完成后面的题。
        ①一个健康的人,有足够的水喝,即使一段时间内不进食,也能维持生命。如果没有水,三天就会导致死亡。如果在酷暑的沙漠中,甚至坚持不到两个小时,死神就会降临。所以《本草纲目》把水放在第一章。中国的先人有“药补不如食补,食补不如水补”的说法。为什么水对人如此重要?
        ②人体内2/3 以上是水。水是传送养分至人体各个组织、排泄人体废物、体液(如血液)循环的载体,是消化食物、润滑关节和各内脏器官以及调节体温所必需的物质。水是含有溶解性矿物质的血液系统的一部分,它同溶解的钙、镁一样,对维持人体组织的健康必不可少。
        ③喝足够的水有利于防病治病,比如可以预防感冒,并使感冒患者早愈。其原因在于,感冒大多数由病毒引起,身体的皮肤和黏膜是防御病毒和病菌入侵的免疫机制的第一道防线,足够地饮水,可避免皮肤和黏膜干燥,有利于阻止细菌和病毒进入人体。足够的水可促使人体排出废物, 使患者早愈。
        ④喝足够的水有利于营造好的心情。人如果长期处于心理紧张状态,身体就无法抵御细菌或病毒的入侵。所以我们在心情烦躁时,应多饮水。水本身对人体有安神镇静作用,有利于人体健康。老年人睡前喝少量的水,可很快安神入睡。
        ⑤喝足够的水,可以延缓衰老,有利于长寿。人体衰老的过程,就是人体脱水的过程。例如老年人皱纹增多,就是皮肤干燥、脱水引起的。随着年玲的增长,水占人体体重的比例会逐渐下降。已知水占人体的比重 ,大体如下:胎儿90%、初生婴儿80%、少年75%、成年男子70%、老年男子小于65%。 所以, 老年人尤其要养成喝水的习惯。
        ⑥那么人一天需要喝多少水呢? 正常人体内的水总是处于动态平衡状态,摄入和排出量相差无几,变化幅度为1%-2%。美国科学家测定,一个体重65千克的中年人,通过尿液、皮肤蒸发等多种途径,每日排出水的总量为2569毫升。为保持人体内水的平衡 ,每日必须补充2560毫升左右的水。但我们所需的水,不完全来自饮水,粮食、肉类、蔬菜、水果等食品中也含有水,所以每日需要从饮水中获取的水,约需1200毫升。常用饮水杯容量为200毫升,即每天约需饮6-8杯,才能说饮了足够的水。当然,这是指正常状态,在高温天气和运动、劳动强度大的情况下,还要补充约 1/3的饮水量。
        ⑦还要注意,喝可乐等饮料不能代替喝水。饮料多为酸性,经常喝酸性的饮料,会使机体酸性物质增多,容易产生疲劳,导致免疫功能降低。

阅读《求助也是一种力量》,完成后面问题。
求助也是一种力量
       那是在我六岁的时候,父亲带着我去海边的沙滩上野炊。
      我们一起捡了许多被海浪冲到沙滩上来的小虾和贝壳后,父亲坐在有两块大石头的地方开始清洗那些小虾和贝壳,清洗完毕后就可以搭灶生火了。
搭灶最起码需要三块大石头,很明显这里的两块还不够,父亲朝离此十多米处的一块岩石指了指说:“去把它搬过来!”
我奉命前去,那块石头看上去不大,但是它近一半陷在沙子里,所以重量远远超出了从视觉上的估计。我用尽全力想搬动它,可是只能松动了一点点,然后因为力气不够而松开手,无奈地眼看着它重新陷回坑里。
      我努力了很久,但是每次都以失败告终!父亲走到我身边问:“为什么不用尽全力?”
      我说我已经用尽全力了,但是我依旧搬不动它。我边说边继续努力地尝试着想搬移那块石头,并以此证明给父亲看,他对我的怀疑是错误的!
      “不,你没有尽全力!如果你尽全力了,你应该想到向我求助,我相信凭我们两个人的力量,足以将这块石头搬移过去!”父亲说完后就走了过来,和我一起把那块石头抬到了锅旁边。尽管父亲的双手捧在那块石头的中间,而且尽量弯下身躯,使我的双手也足以够上。
放下石头后,父亲拍了拍手上的沙尘说:“你要记住,你的全力并不仅仅是指你自己一双手臂上的所有力量,它还指你的脑力,甚至是求助于别人!”父亲说。
      “可是,别人的力量是从别人身上发出来的,又怎能算是我的力量呢?”我不解地问。
      “你说的很对!但是当你在面对一项你无法凭一己之力做到的事情时,求助便也是一种属于你的力量!”父亲说。
       几十年过去了,父亲的话至今清晰地保存在我的记忆中,并一直对我的人生之路产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很多次,当我与别人分享父亲的这番话时,很多人都认为父亲是在提倡一种并不可取的、依赖他人的性格。其实,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真正理解父亲那句话中最关键的一点:先尽自己的全部能力,只有在一己之力无法做到的时候,求助才算是一种真正属于我们的力量。

阅读短文,完成下面小题。

读永恒的书

       ①人类所创造的精神财富是通过各种物质形式保存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形式就是文字。因而,在我们日常的精神活动中,读书便占据着很大的比重。一般而言,我们很难想像一个关注精神生活的人会对书籍毫无兴趣。“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高尔基说的这句话,非常贴切地表明了这一点。

       ②然而,古今中外的书不计其数,该读哪些书呢?从精神生活的角度出发,我们也许可以极粗略地把天下的书分为三大类。一是完全不可读的书,这种书只是外表像书罢了,实际上是毫无价值的印刷垃圾,不能提供任何精神的启示、艺术的欣赏或有用的知识。在今日的市场上,这种以书的面目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比比皆是。二是可读可不读的书,这种书读了也许不无益处,但不读却肯定不会造成重大损失和遗憾。世上的书大多属于此类。我把那些专业书籍也列入此类,因为它们只对有关专业人员才可能是必读书,对于其他人却是不必读的书,至多是可读可不读的书。三是必读的书。这类书每一个关心人类精神历程和自身生命意义的人都应该读,不读便会是一种欠缺和遗撼。

       ③应该说,这第三类书在书籍的总量中只占极少数,但绝对量仍然非常大。它们实际上是指人类文化宝库中的那些不朽之作,即所谓经典名著。这些伟大作品不可按学科归类,不论它们是文学作品还是理论著作,都必定表现了人类精神某些永恒的内涵,因而具有永恒的价值。在此意义上,我称它们为永恒的书。要确定这类书的范围是一件难事,事实上不同的人就此开出的书单一定有相当的出入。不过只要开书单的人确实有眼光,就必定都会选中一些最基本的好书。例如,他们决不会遗漏掉《论语》、《史记》、《红楼梦》这样的书,柏拉图、莎士比亚、托尔斯泰这类作家的著作。

       ④在我看来,真正重要的倒不在于你读了多少名著,古今中外的名著是否全读了,而在于要有一个信念,那便是非最好的书不读。有了这样的信念,即使你读了许多并非最好的书,你仍然会逐渐找到那些真正属于你自己的最好的书,并且成为它们的知音。事实上,对于一个具有独特个性的追求的人来说,他的必读书的书单绝非照抄别人的,而是在他自己阅读的过程中形成的,这个书单本身也体现着他的个性。正像罗曼?罗兰在谈到他所喜欢的音乐大师时说的:“现在我有我的贝多芬了,犹如已经有了我的莫扎特一样,一个人对他所喜爱的历史人物都应该这样做。”

       ⑤费尔巴哈说,人就是他所吃的东西。至少就精神食物而言,这句话是对的。从一个人的读物大致可以判断他的精神品位。一个在阅读和深思中与古今哲人文豪倾心交谈的人,与一个只读明星轶闻和凶杀故事的人,他们当然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心世界。天下好书之多,一辈子也读不完,我们岂能把只有一次的生命浪费在读无聊的东西上。                                                                                                                                          (作者:周同平)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玻璃之王

    ①1959年,美国加利福尼亚理工学院杜威兹教授等人用制造玻璃的方法,将高温金-硅合金熔体喷射到高速旋转的铜轴上,以每秒100万摄氏度的冷却速度快速冷却熔体,第一次制造出了不透亮的玻璃。当时的一位物理学家看到这种刚诞生的合金材料时,曾嘲讽的说这是一种“愚蠢的合金”。这种不透亮、看起来“愚蠢的”的东西,就是在材料科学领域开辟出一条新道路的“玻璃之王”--金属玻璃。

    ②金属玻璃形成的原理是什么呢?通常情况下,金属及合金在从液体凝固成固体时,原子总是从液体的混乱排列转变成整齐的排列,即成为晶体。但是,如果金属或合金的液体凝固速度非常快,原子来不及排列整齐便被冻结住了,最终的原子排列方式仍类似于液体,是混乱的,这就是非晶态合金。因为非晶态合金原子的混乱排列情况类似于玻璃,所以又被称为金属玻璃。

    ③那么在实际生产中金属玻璃又该如何获得?研究人员发现,单一的金属液体凝固形成非晶态所需的冷却速度要远远高于其它物质液体。 例如,普通的玻璃液体只要慢慢冷却下来,得到的玻璃就是非晶态的;而单一的金属液体则需要每秒高达1亿摄氏度以上的冷却速度才能形成非晶态,这个速度是普通玻璃的无数倍。由于目前工艺水平的限制,实际生产中难以达到如此高的冷却速度,也就是说,单一的金属难以在生产上被制成非晶态的金属玻璃。但是,合金弥补了单一金属的缺憾。合金具有这样两个重要性质:第一,它的熔点远低于纯金属,例如,纯铁的熔点为1538 ℃,而铁硅硼合金的熔点一般在1200 ℃以下;第二,液体状态的合金原子更加难以移动,在冷却时更加难以整齐排列,也就是说,更容易被“冻结”成非晶体。这样,人们在实际生产中就将金属与其它物质混合形成合金后再来获得非晶态的金属玻璃。

    ④目前,金属玻璃已经得到了广泛地应用。因为它具有较强的韧性、刚性、优良的磁性、良好的化学稳定性等,人们赞扬它是“敲不碎、砸不烂”的“玻璃之王”。金属玻璃已被用于制造高档录音机、录像机的高耐磨音频视频磁头。因为具有良好的磁学性质,金属玻璃还被用于制造高压容器、火箭等重要部位的零部件。科学家们还预言,凭借其耐腐蚀、抗撞击、耐冷热的特性及优异的力学性能,金属玻璃在将来可能会成为航天、军事及民用领域的理想候选材料 。

【文学性作品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灯 祭

迟子建

①父亲在世时,每逢过年我就会得到一盏灯。那灯是不寻常的。

②从门外的雪地上捡回一个罐头瓶,然后将一瓢滚热的开水倒进瓶里,“啪”的一声,瓶底均匀地落下来,灯罩便诞生了。赶紧用废棉花将灯罩擦得亮亮的,亮到能看清瓶中央飞旋的灰尘为止。灯的底座是圆形的,木制,有花纹,面积比灯罩要大上一圈,沿边缘对称地钻两个眼,将铁丝从一只眼穿过去,然后沿着底座的直径爬行,再扎入另一个眼中,铁丝在手的牵引下像眼镜蛇一样摇摆着身子朝上伸展,两个端头一旦汇合扭结在一起,灯座便大功告成了。那时候从底座中心再钉透一根钉子,把半截红烛固定在钉子上。待到夜幕降临时,轻轻捧起灯罩,“嚓”地点燃蜡烛,敛声屏气地落下灯罩,你提着这盏灯就觉得无限风光了。

③每年除夕,父亲总能让我提上一盏称心如意的灯。没有月亮的除夕里,这盏灯就是月亮了。我怀揣着一盒火柴提着灯走东家串西家,每到一家都将灯吹灭,听人家夸几句这灯看着有多好,然后再心满意足地擦根火柴点燃灯去另一家。每转回到家里时,蜡烛烧得只剩下一汪油了。

④那时父亲会笑吟吟地问:“把那些光全折腾没了吧?”

⑤“全给丢在路上了。”我说,“剩下最亮的光赶紧提回家来了。”

⑥“还真顾家啊。”父亲打趣着我去看那盏灯。那汪蜡烛油上斜着一束蓬勃芬芳的光,的确是亮丽至极。

⑦除夕夜,院子里里外外都是光明。不仅手中有灯,院子里也是有灯的。院子中的灯有高有低。高高在上的灯是红灯,它被挂在灯笼杆的顶端,灯笼穗长长的,风一吹,刷刷响。低处的灯是冰灯,冰灯放在窗台上,放在大门口的木墩上,冰灯能照亮它周围的一些景色。无论是高出屋脊的红灯,还是安闲地坐在低处的冰灯,都让人觉得温暖。但不管它们多么动人,也不如父亲送给我的灯美丽。

⑧因为有了年,就觉得日子是有盼头的。而因为有了父亲,年也就显得有声有色;而如果又有了父亲送我的灯,年则妖娆迷人了。

⑨年一过去后,新衣服就脱下来了,灯也收了,【A】院子里黑漆漆的,那时候我就会望着窗外的雪花发怔。心想:原来一年之中只有几天好日子啊。人为了那几天充满光明的好日子,就要整整辛苦一年。

⑩我一年年地长大了,父亲不再送灯给我,我已经不是那个提着灯串来串去的小孩子了。我开始在灯下想心事。但院子里照例要在高处挂起红灯,在低处摆上冰灯。

⑪然而父亲没能走到老年就去世了。父亲去世的当年我们没有点灯。【B】别人家的院子灯火辉煌,我们家却黑漆漆的。我坐在暗处想:点灯的时候父亲还不回来,看来他是迷了路了。我多想提着父亲送我的灯到路上接他回来啊。爸爸,回家的路这么难找啊?

⑫从此之后虽然照例要过年,但是我再也没有接受灯的那种福气了。

⑬腊月廿六我赶回家中,母亲知道这个日子我会回去的。因为腊月廿七我们姐弟要请父亲回家过年。我们给他献过烟和酒,又烧(捎)了些钱。弟弟把新家的门牌号重复了几遍,怕他记不住。我又补充说:“离综合商场很近。”父亲生前喜欢到综合商场买皮蛋来下酒,那地方想必他是不会忘的。

⑭父亲的房子上落着雪,周围都是雪,还有树,有时从树林深处传来鸟鸣。太阳极端明亮。

⑮我们一边召唤着父亲回家过年,一边离开墓地。母亲推起自行车,哄孩子般地对父亲说:“慢慢跟着走,街上热闹,可别东看西看的,把你丢了,我可就不管了。”我心想:这回母亲要把父亲丢了,一定是丢到街上的酒馆了。

⑯正月初三过后,父亲要被送回去了。我愿意请他回来,而永远不希望送他回去。天那么冷,他又有风湿病,一个人朝回走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⑰正月十五到了。这天是我的生日。二十八年前,一个落雪的黄昏,我降临人世了。那时窗外还没有挂灯,天似亮非亮,似冥非冥,父亲便送我一乳名:迎灯。没想到我迎来了千盏万盏灯,却再也迎不来幼时父亲送给我的那盏灯了。

⑱走在冷寂的大街上,忽然发现一个苍老的卖灯人。那灯是六角形的,用玻璃做成的,玻璃上还贴着“福”字。我立刻想到了父亲,正月十五这一天,父亲的院子该有一盏灯的。

⑲我买下了一盏灯。天将黑时,将它送到了父亲的墓地。“嚓”地划根火柴,周围的夜色就颤动了一下,父亲的房子在夜色中显得华丽醒目,凄切动人。

⑳这是我送给父亲的第一盏灯。

㉑那灯守着他,虽灭犹燃。

 (选自《迟子建散文》,有删减)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