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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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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届吉林省实验中学高三上学期第三次模拟考试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吴明珠:为“甜蜜的事业”辛勤耕耘的人

1930年,吴明珠出生在湖北武汉一个教育世家。吴明珠从小就立下了报国之志,上初中时,她在作文中写道:“长大要为人类作贡献。”父亲启发她:“你靠什么为人类作贡献?要作贡献,首先要学有所长,第二做事要脚踏实地。”父亲的话像一粒种子,落在她的心里。上大学后,21岁生日那天,她在日记中郑重写道:“人生最美好的是,你创造出的一切都能为人民服务。”

1953年,吴明珠从西南农学院园艺系果蔬专业毕业,她要求分配到祖国最需要的边疆地区。作为组织重点培养对象的她,却被选送到了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但吴明珠心里总有一个念头在涌动:应该到一线搞科研、作贡献。1955年,正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急需各娄科研人才、技术骨干,自治区向中央寻求支援,请求借调一批干部。经过几番软磨硬泡,昊明珠终于从首都北京来到了新疆。到了乌鲁木齐,她不满足于在实验室里搞研究,又是一番软磨硬泡,一头扎进了条件艰苦的吐鲁番盆地鄯善县。从此吴明珠就成了鄯善人,在火焰山脚下开始了她毕生为之奋斗的西瓜、甜瓜育种事业。

育种是一项艰苦的连续性工作,摸清家底,是研究工作的第一步。它的前期准备工作首先就是收集地方品种。从1958年开始,吴明珠就带着一壶水和一块馕,顶着风沙烈日,长年奔波在人迹罕至的戈壁沙漠里。她常常要穿过火焰山和大戈壁,到百里以外的地方去收集品种。尤其在夏季,那一望无际的大戈壁,像炼丹炉一样,烫得连毛驴都不敢下蹄子。吴明珠不顾艰辛,一块地一块地普查,一个生产队一个生产队地跑,整整用了3年时间,她走遍了300多个生产队,将全地区的甜瓜资源分类整理成44个品种。从此,吐鲁番的甜瓜有了基本档案。吴明珠坚信这是一个物种宝库,一定可以从中选育出优质新种!从收集的优良材料中,她系统选育提纯了红心脆、香梨黄、小青皮等甜度极高的品种,这些品种后来都成为最佳育种亲本。她所做的这项基础工作,使哈密瓜从小农经济走向商品化,为新疆甜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吴明珠也被誉为新疆甜瓜品种改良的创始人、奠基者。

在新疆的成功让吴明珠更加充满信心:“我觉得,应该让更多的人吃到哈密瓜,要让哈密瓜走出新疆,走向全国!”1973年,43岁的吴明珠又踏上了自己的创新之路,像我国著名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一样,选择了去海南“南繁”,进行甜瓜的南部育种工作。与此同时,有人开始发出质疑的声音,认为植物的生长不应该违背自然规律。而违背自然规律的结果就如春秋时期齐国名相晏子所说的那样“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而吴明珠此行的目的就是要利用海南秋冬季节气温暖湿、光照充足的特点进行种子繁衍、种质研究等方面的科学实验。最终她让南方长出了北方的瓜,实现了甜瓜一年三熟甚至四熟的梦想。

吴明珠不只是在实验室里搞研究,从选种、播种、打埂、铺地膜、授粉,到考种、鉴定品样、测糖度,每道工序都亲自动手,样样都是行家。数十年的坚持和不懈努力,让她在这个行业取得了重大成就:在世界上首先培育成功单性花率100%的脆肉型哈密瓜优质自交系,创造出一种新的种质资源,把中国特色的甜瓜系列品种和完整的育种创新体系推向世界。

吴明珠把自己最美丽的青春和大半生的年华都奉献给了最甜蜜的事业,她开创的甜瓜育种事业,促进了哈密瓜优种的大面积种植,甜度极高的哈密瓜从此“飞入寻常百姓家”。回忆往昔,吴明珠总是淡淡地说:“这一生,就是一直没有背叛自己的理想。”

(摘编自《中国科学报》)

相关链接

①吴明珠(1930.1.3- )园艺学专家,新疆西甜瓜育种事业的开创者。选育出优质抗病的西甜瓜新品种,创造了一批新的种质资源。1999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摘自《中国工程院走近院士》)

②吴明珠对瓜几乎到了如醉如痴的程度,她最爱做的事,就是到地里看瓜。面对艰苦的辛劳,她却甘之如饴。在戈壁绿洲高温闷热的环境下,吴明珠常常从早晨五六点一直忙到中午十一二点。她培育的甜瓜新品种覆盖面积曾占新疆商品瓜区总面积的80%,涌现出一批甜瓜致富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难以用数字体现。

(摘自《人民日报:新疆农科院西甜瓜育种专家吴明珠》2013.08.26)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为一名园艺学家,吴明珠重视实践研究,熟悉科学育种和甜瓜种植的每道工序,在戈壁绿洲高温闷热的环境下,吴明珠常常不知疲倦地连续工作。 B、吴明珠被誉为新疆甜瓜品种改良的创始人、奠基者,是因为早在上世纪50年代她就开始收集整理甜瓜地方品种,并建立了吐鲁番甜瓜的基本档案。 C、为了充分利用海南独特的气候优势进行种子繁衍、种质研究等方面的科学实验,吴明珠顶住压力、力排众议,毅然选择了去海南进行甜瓜的南部育种工作。 D、吴明珠从西南农学院毕业时要求分配到条件艰苦的边疆地区开展甜瓜育种工作,但没被批准,而是被选送到了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留在了首都北京。 E、吴明珠一生坚守为人民服务的理想,数十年从事西甜瓜育种的“甜蜜的事业”,使优质哈密瓜“飞入寻常百姓家”,工作虽艰苦辛劳但她却甘之如饴。
(2)、标题中的“甜蜜的事业”有哪些深刻含义?吴明珠从北京欣然来到艰苦的新疆,从事她的“甜蜜事业”的主观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3)、作为一位园艺学家,吴明珠的突出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半张纸

奥古斯特·斯特林堡

最后一辆搬运车离去了;那位帽子上戴着黑纱的年轻房客还在空房子里徘徊,看看是否有什么东西遗漏了。没有,没有什么东西遗漏,没有什么了。他走到走廊上,决定再也不去回想他在这寓所中所遭遇的一切。但是在墙上,在电话机旁,有一张涂满字迹的小纸头。上面所记的字是好多种笔迹写的:有些很容易辨认,是用黑黑的墨水写的;有些是用黑、红和蓝铅笔草草写成的。这里记录了短短两年间全部美丽的罗曼史。他决心要忘却的一切都记录在这张纸上——半张小纸上的一段人生事迹。他取下这张小纸。这是一张淡黄色有光泽的便条纸。他将它铺平在起居室的壁炉架上,俯下身去,开始读起来。

首先是她的名字:艾丽丝——他所知道的名字中最美丽的一个,因为这是他爱人的名字。旁边是一个电话号码,15,11——看起来像是教堂唱诗牌上圣诗的号码。

下面潦草地写着:银行。这里是他工作的所在,对他说来这神圣的工作意味着面包、住所和家庭,——也就是生活的基础。有条粗粗的黑线划去了那电话号码,因为银行倒闭了,他在短时期的焦虑之后,又找到了另一个工作。

接着是出租马车行和鲜花店,那时他们已订婚了,而且,他手头很宽裕。

家具行,室内装饰商——这些人布置了他们这寓所。搬运车行——他们搬进来了。歌剧院售票处,50,50——他们新婚,星期日夜晚常去看歌剧。在那里度过的时光是最愉快的,他们静静地坐着,心灵沉醉在舞台上神话境域的美及和谐里。

接着是一个男子的名字(已经被划掉了),一个曾经飞黄腾达的朋友,但是由于事业兴隆冲昏了头脑,以致又潦倒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不得不远走他乡。荣华富贵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

现在这对新婚夫妇的生活中 出现了一个新东西。一个女子的铅笔笔迹写的“修女”。什么修女?哦,那个穿着灰色长袍、有着亲切和蔼的面貌的人,她总是那么温柔地到来,不经过起居室,而直接从走廊进入卧室。她的名字下面是L医生。

名单上第一次出现了一位亲戚——母亲。这是他的岳母。她一直小心地躲开,不来打扰这新婚的一对。但现在她受到他们的邀请,很快乐地来了,因为他们需要她。

以后是红蓝铅笔写的项目。佣工介绍所,女仆走了,必须再找一个。药房——哼,情况开始不妙了。牛奶厂——订牛奶了,消毒牛奶。杂货铺,肉铺等等,家务事都得用电话办理了。是这家的女主人不在了吗?不,她生产了。

下面的项目他已无法辨认,因为他眼前一切都模糊了,就像溺死的人透过海水看到的那样。这里用清楚的黑体字记载着:承办人。

在后面的括号里写着“埋葬事”。这已足以说明一切!——一个大的和一个小的棺材。

埋葬了,再也没有什么了。一切都归于泥土,这是一切肉体的归宿。

他拿起这淡黄色的小纸,吻了吻,仔细地将它折好,放进胸前的衣袋里。

在这两分钟里,他重又度过了一生中的两年。

但是他走出去时并不是垂头丧气的。相反地,他高高地抬起了头,像是个骄傲的快乐的人。 因为他知道他已经尝到一些生活所能赐予人的最大的幸福。有很多人,可惜,连这一点也没有得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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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乡

林贤治

①我不只一次为世代的城里人感到遗憾。他们没有故乡。

②故乡的一切——田野、林木、农舍,饲养和吆喝牲畜的语言,是人类的摇篮。我来大都市将近十年,故乡犹自温柔着,在暗暗老去的心中……

③我思念月亮。月亮是城里所没有的。它无声地泻落在乌黑的屋瓦、霉墙、石子路,清凉如水,池塘是别一风味,粼光如荧光,而荧光又是别一种风味。月夜的笛声是好的,难怪帕斯卡尔因吹笛而赞美了人的脆弱。还有潇潇春夜雨,满枕蛙声,客人不来不也很好吗?我思念我的小屋子,以及那棕色的小木门。傍晚,父亲常常走出大屋巷口,高高叫唤着乳名催我吃饭,见我迟不归,就会径直过来,手扶木门,静静的看我读书和写字……

④故乡!那里像土地一样浑厚,牛一样勤劳,野草一样生生不已的人们,是我所怀念的。我一直在生活甜蜜的乡愁之中,以致在自欺自慰自满自足中忘了人生的一个重要的情节:假使怀乡病可以算一种病,那么,当年为什么要逃一般地离开?

⑤为我所熟悉的土地,多年来渴望着农机、化肥、优良的管理。偶尔回乡,却见阡陌纵横,界标林立,若抹去几根电线杆子,直是走在陶渊明和范成大的诗行里了。笔直的机耕道固然不得见,连几年前铺就的石板路也日见颓废,运河桥原有的两道护栏,因为少许的钢筋被盗,已经彻彻底底地坍没了。未来的管理人员,成批地中辍了读书的机会,而提前进入了庞大的劳动队伍之中。殷实的庄稼人,收入都靠出售有限的粮食和鸡豕。有的人家,甚至连半条牛腿也没有,一到农忙,只好以人力换畜力,幸好庄稼依然茁壮——神农的后裔呵!

⑥都市是富足和享乐的象征。芸芸众生,充满人性的弱点,怎么可能抵御都市文明的巨大诱惑?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留守家园?如果有可容劳作和享受的地方,何处不可以成为故乡呢?与其为故乡贫困地活着,不如抛弃故乡赢得自由、幸福的生存!

⑦我不禁暗自吃惊于这个结论,然而,不管如何深爱着故乡,也无法推翻本身生活固有的逻辑。好在农民们都是生活的忠实儿女,无须恪守任何教条,只要周围有一个缺口,他们就会充满幻想,充满活力,邀呼着聚集着喧哗着从故乡出发,向陌生的城市。他们所到之处,旋即形成“盲流”,形成“丐帮”,形成建筑大军,形成保姆市场……

⑧看一眼矗立乡野的大风车,或是盘挂悬崖的行人道,可以知道农人所具有的非凡的想象和冒险精神。他们何尝安贫乐道呢?农民即使“安贫”,乃系不得已;“乐道”也是自嘲。在他们的名字中,除了阿猫阿狗,尚有不少叫做阿福阿运阿改阿变之类,便可窥知他们意欲扭转命运而不能的世代相传的痛苦情结。

⑨此刻,农民以和平的方式改变命运的历史性尝试已经开始。这实在很可以鼓舞祝祷的。然而,我们所见的是:农民潮水般地涌向城市,最后不免潮水般地退回乡村,在不断地潮汐涨落之间,劳动者角色遂时时得以替换,且得继续替换下去。乡村中最精锐的劳动力量,最强壮的血液补给给了城市,由是,城市永远年轻。

⑩为什么农民不可以一次性地选择城市呢?为什么出发点总是成为终点?纠缠的社会问题,如何是我可以数说明白的呢?但我已经自觉,精神还乡是一种奢侈;而表同情于离乡,也不过“忏悔贵族”的心情罢了。除了这些近乎无聊的话,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选自《平民的信使》,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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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炕笤帚

刘心武

    他们是大二男生,一天在宿舍里,引发了一个关于小炕笤帚的故事。几个舍友里,只有两位备有扫床工具,一位富家公子有个非常漂亮的长柄毛刷,一位来自穷乡的小子有个高粱穗扎的小炕笤帚,其余几位收拾床铺时会跟他们借用,一来二去的,都觉得还是那小炕笤帚好使,最近就连那富家公子,也借那小炕笤帚来用。

    那天熄灯后,都睡不着,各有各的失眠缘由,绰号“蜡笔大新”叹口气提议:“夸克,随便讲点你们乡里的事情吧。”其余几位也都附议,绰号“唐家四少”的富家公子更建议:“从你那把小炕笤帚说起,也无妨。”因为物理考试总得高分,绰号“夸克”就讲了起来:那年我才上小学。村里来了个骑“铁驴”的,“铁驴”就是一种用大钢条焊成的加重自行车,后座两边能放两只大筐,驮个二三百斤不成问题。那骑“铁驴”的吆喝:“绑笤帚啊!”我娘就让我赶紧去请,是个老头,他把“铁驴”放定在我家门外的大榆树下,我娘抱出一大捆高粱来,让他给绑成大扫帚、炕笤帚和炊帚。他就取出自带的马扎,坐在树下,先拿刀把高粱截了,理出穗子,然后就用细铁丝,编扎起来了……“蜡笔大新”叹口气说:“不好听,来个惊人的桥段!”上铺的一位问:“会闹鬼吗?我喜欢《黑衣人》的那份惊悚!”“夸克”继续讲下去:你们得知道,高粱有好多种,其中一种就叫帚高粱,它的穗子基本上不结高粱米,专适合扎笤帚炊帚什么的,我娘每隔几年就要在我家院里种一片帚高粱,为的是把以后几年的扫帚、炕笤帚、炊帚什么的扎出来用,扎多了,可以送亲友,也可以拿到集上去卖。

    那是个星期天,午饭后,我在屋里写作业,我娘忽然想起说:你去问问那大爷,他吃晌午饭没有?他大概是转悠了好几个村,给好多家绑了东西,还没来得及吃饭呢。我就出去问,那老头说:“不碍的。我绑完了回家去吃。”我进屋跟我娘一说,我娘就从热锅里盛出一碗二米饭,就是白米跟小米混着蒸出的饭,又舀了一大勺白菜炖豆腐盖在上头,还放了两条泡辣椒,让我端出去……“唐家四少”说:“情节平淡,我得去趟卫生间。”“夸克”就提高声量说:呀!出现情况了!我娘忽然叨唠:“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啊……”就往门外去,我跟着,只见那老头已经从马扎上翻下地,身子倚在榆树上,翻白眼……他是被饭菜给噎着了,喉骨哆嗦着,嘴角溢出饭粒和白沫,但剩的半碗饭并没有打翻,显然是刚发生危险时,他就快速把那碗饭菜放稳在地上了……我娘赶紧把他的手臂往上举,指挥我用手掌给那老头轻轻拍背抚胸,没多会儿,那老头喉咙里的东西顺下去了,松快了,娘让我去取来一碗温水,让那老头小口小口喝,老头没事儿了……讲到这儿“唐家四少”去卫生间了,回来时候只听“蜡笔大新”在感叹:“哇噻,两毛!两毛能算是钱吗?”原来,那老头绑扎东西,大扫帚每个收五毛钱,炕笤帚、炊帚只要两毛钱。绑扎出一堆东西,“夸克”他娘才付他四块钱。那老头说:“你们真仁义,给我饭吃,还救了我。这些剩下的苗苗不成材,可要细心点,多用些铁丝,也能扎成小炕笤帚,今天我没力气了,让我带走吧,过几天扎好了,我给你们送过来,不用再给钱。”“夸克”娘说:“连那些高粱秆,全拿走吧。扎的小炕笤帚,你自用、送人都好,甭再送来了。”

    从上铺传来评议:“不是大片儿。小制作。表现些民间微良小善。比《纳德和西敏:一次离别》浅多了。”“夸克”说:没完呢。过了几天,本是个晴天,不曾想过了晌午,也不知道怎么的忽然下了场瓢泼大雨,放学回家路上,听人说下大雨的时候有个骑“铁驴”的老头栽沟里了,路过那沟,“铁驴”挪走了,只留下痕迹,还有一把小炕笤帚,落在沟边,脏了。我心里一动,捡起那小炕笤帚,回家拿给娘看,娘说,一定是那大爷要给咱们家送来的。那年月乡里有绑扎笤帚手艺的人,大都跟我爸一样,进城打工了,剩下的,有的扎出来的东西没用几时就散了,可这老头扎得又结实又好用,除了铁丝,还都要再箍上一圈红绒线。我们听说摔断腿的老头被卫生院收治了,娘儿俩就去看他……“蜡笔大新”评议:“诚信,很健康的主题。”“夸克”继续讲:到了医院,见到他,我们就慰问,道谢,可是,那老头当着医生说,他不认识我们,他那“铁驴”里的小炕笤帚,不是带给我们家的。我跟娘好尴尬。我们只好退出,在门口,恰好跟那老头赶过来的家属擦肩而过……最后,我要说明:这小炕笤帚当时就洗净晒透了,一直搁在躺柜里,没舍得用,来大学报到前,娘才取出来让我裹在铺盖卷里,带到这儿来以前,我进行过消毒,请放心使用。

    宿舍里安静下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汽笛·布鞋·红腰带

陈忠实

    ①他那时刚刚勒上头一条红腰带。这是家乡人遇到本命年时避灾禳祸乞福的吉祥物。半年以后,他勒着这根保命带到30里外的历史名镇灞桥去报考中学。领着他们去报考的是一位40多岁的班主任,姓杜。

    ②这是一次真正的人生之旅。

    ③为了这第一次走出家门三公里以外的旅行,他昨夜激动慌惧得几乎不能成眠。他肩头挎着一只书包,包里装着课本、一只毛笔和一只墨盒、几个混面馍馍,还有一块洗脸擦脸用的布巾……却连一分钱也没有。

    ④开始,他和老师、同学相跟着走,大约走出十多里路也不觉得累。后来的悲剧是从脚下发生的。他感觉脚后跟有点疼,脱下鞋来看了看,鞋底磨透了,脚后跟上磨出红色的肉丝淌着血。母亲纳扎的布鞋鞋底经不住砂石的磨砺。当他看到脚后跟上的血肉时便怯了,步子也慢了。杜老师和一位大同学倒追过来,他立即擦干了眼泪。抬脚触地时的痛楚引发了他内心的卑怯,他没有说明鞋底磨透脚跟磨烂的事,他怕那些穿耐磨的胶底鞋的同学笑自己的穷酸。

    ⑤他已经看不见那支小小的赶考队列了。他终于下狠心从书包里摸出那块擦脸用的布巾包住一只脚,踮着脚尖跛着往前赶,走了一段路程,布巾磨透了,他把布中倒过来再包到脚上,直到那布巾被踩磨得稀烂。他最后从书包里拿出了课本,一扎一扎撕下来塞进鞋窝……那些纸张更经不住砂石的蹭磨,直到课本被撕光,走进考场的最后一丝勇气终于断灭了。

    ⑥伟大的转机在他完全崩溃刚刚坐下的时候发生了,他听到了一声火车汽笛的嘶鸣。

    ⑦他被震得从路边的土地上弹跳起来,惊惧慌乱而茫然四顾,终于看见一股射向蓝天的白烟和一列呼啸奔驰过来的火车。这是他平生第一次看见火车,第一次听见火车汽笛的鸣叫。列车飞驰过去,绿色的车厢,绿色的窗帘和白色的玻璃,启开的窗户晃过模糊的男人或女人的脸,还有一个把手伸出窗口的男孩的脸……直到火车消失在柳林丛中,直到柳树梢头的蓝烟渐渐淡化为乌有,直到远处传来不再那么令人震慑而显得悠扬的汽笛声响,他仍然无法理解火车以及坐在火车车厢里的人会是一种什么滋味儿;坐在火车上的人瞧见一个穿着磨透了鞋底磨烂了脚后跟的乡村娃子会是怎样的眼光,尤其是那个和他年纪相仿已经坐着火车旅行的男孩。

    ⑧天哪!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坐着火车跑而根本不用双脚走路!他用双脚赶路却穿着一双磨穿了底磨烂了脚后跟的布鞋一步一蹭血地踯躅!他无端地愤怒了:不能永远穿着没有厚底的破布鞋走路……他把残留在鞋窝里的烂布绺烂纸屑腾光倒净,咬着牙重新举步。脚后跟还在淌血还疼,走过一阵儿竟然奇迹般地不疼了,似乎那越磨越烂得深的脚后跟不是属于他的,而是属于另一个怯懦者的……在离考场还有一二里的地方,他终于赶上了老师和同学。

    ⑨后来他成为一个作家,这个作家回顾整个生命历程的时候,所有经过的欢乐已不再成为欢乐,所有经历的苦难挫折引起的痛苦亦不再是痛苦,而是变成了只有自己可以理解的生命体验,剩下的还有一声储存于生命磁带上的汽笛鸣叫和一双磨透了鞋底的布鞋。

    ⑩他想给进入花季刚刚勒上头一条或第二条红腰带的朋友致以祝贺,无论往后的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的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也不必辩解,走你认定了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生命,不要耽搁了自己的行程。

(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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