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届吉林吉林大学附属中学高三上第五次摸底考语文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人与自然的关系不独表现在物质方面,更表现在精神方面的复杂关联。除了自然界种种物象变化对人心的影响之外,人的现实处境和主体心态也会导致其对自然有不同理解和表现。梁启超在《饮冰室文集》中说:“同一月夜也,琼筵羽觞,清歌妙舞,绣帘半开,素手相携,则有余乐;劳人思妇,对影独坐,促织鸣壁,枫叶绕船,则有余悲。”在不同的人眼中,自然的面貌原本就是不同的,给人的感触也不一样。人与自然的关系呈现出两种形态:一方面,自然摇荡着人的性灵,使人产生或悲或喜之情;另一方面,人将悲喜之情转移、投射到本无情感知觉的自然物上,使其具备了与人同一的感情色彩,从而在自然施与人巨大影响的同时,人也以自我的情志改变着自然物在人们心中的面貌。

       对这种人与自然之间奇妙的生命共感现象,西方人类学家弗雷泽认为:自然变化、草木荣枯使古人看到自己的影子,觉察到自己的生命,并联想到万物与人的生死。因此,在古人的诗文中,纯粹的自然现象是没有的,流动的水,吹过的风,开落的花,都与人自己的命运休戚相关。

生命的共感帮助我们理解了自然物与人的生理心理之间的密切关系,却难以解释为什么有的自然物可以引起人的快感,有的则引起人的悲感。这就需要探讨自然与人之间异构与同质的问题。

       异构,指二者之间有不同的结构形式;同质,指两种物质之间本质的相同。前者将两种物体区别开来,后者则将两种物体联系在一起。人类和自然,无论形式差异多大,都遵循生命的规律,如生老病死、兴衰荣枯。只是作为高等动物的人具有更强烈的心理感受和情感介入,因此自然界的各种变化所具有的特定精神内涵,都是人赋予它的。但久而久之,这种内涵脱离了人的主观赋予而内化为物的客观属性了。比如,人愤怒的时候就像江海中翻滚的波涛,于是有人便赋予波涛以愤怒的含义;在悲伤的时候泪如雨下,于是有人便赋予雨以悲伤的含义。可是随着这些含义日趋固定,当后人写“峰峦如聚,波涛如怒”时,写“泪飞顿作倾盆雨”时,谁还会为这些自然物的原初含义而大动脑筋?在人们看来,这些自然物所包含的愤怒、悲伤、愉悦等含义似乎是它们与生俱来的。

      自然物之所以能表现人的心理情感,除了人赋予它以意义之外,它本身必定也具有能够使人赋予这种意义的某种特质。这种特质,被西方美学家鲁道夫·阿恩海姆称为“力的结构”。由于人的情感也受着形式不同但实质一样的力的结构的制约,所以,人便自然地从外部事物中观察并提取与自己心理情感相一致的内在意义,从而将该事物作为表现自己某方面的情感的特定载体。

      由此可见,人们观察自然并借以表现自我情感,是一种主客观相互包容、渗透、影响的活动。这个活动中人的心理情感的作用会得到强化,但自然的物性特征也不可忽略。

(摘编自尚永亮《人与自然的生命共感与异构同质》)

(1)、下列各项中的情境,不能体现人与自然之间“生命共感”的一项是

A、《西厢记·长亭送别》中,莺莺前往长亭途中,只见暮秋郊外,蓝天白云,黄花满地,大雁南飞,凄紧的西风中,经霜自红的枫叶仿佛离人泪染。 B、《花未眠》中,川端康成凌晨四点醒来,发现海棠花在无人欣赏的时候依然盛放它的美丽,而且这是一种孤独、寂寞、短暂而哀伤的美丽。 C、《少年维特之烦恼》中,维特离开了他生活的城市,来到一个峡谷中的山村,后来对少女绿蒂产生爱情。但绿蒂的未婚夫归来,维特只好离开这个山村。 D、《小石潭记》中,被贬永州的柳宗元坐在小石潭上,面对翠幕绿藤、清潭竹林的清幽安谧,难堪如此的空寂寥落和入骨的寒气,于是记景而去。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与自然的关联复杂,既有物质的,又有精神的,人心受自然的影响,同时,人也以自我的意志改变自然界在自己心中的面貌。 B、人与自然会产生生命共感,自然变化、草木荣枯常让人联想到生死,因此任何一种自然现象都与人的命运相关,纯粹的自然现象是不存在的。 C、自然物被赋予的特定精神内涵内化为其客观属性并日趋固定,人们在借助这些自然物表达或悲伤或愉悦的情感时大可不必再去探寻其初始含义。 D、人之所以能够将自然物作为表达自己某方面感情的载体,是因为人也受着与自然物形式不同但实质相同的力的结构的制约。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梁启超在《饮冰室文集》所说的“同一月夜”引起的人们的感受,说明人的现实处境和主体心态会导致其对自然有不同理解。 B、人将自己的悲喜之情转移、投射到原本无知觉无情感的自然物上,使其具备了与人同一的感情色彩,这样的自然物则可能成为艺术形象。 C、人与自然 既存在着能够相互区别的异构关系,二者又存在着对生老病死、兴衰荣枯有着强烈心理感受和情感介入的同质关系。 D、“峰峦如聚,波涛如怒”是主客观相互包容渗透的结果,既体现着人与自然的生命共感,也体现着自然与人的异构与同质。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生物钟是一门跨学科科学。生物钟学的中心概念是生物节律。

    生物节律是一种十分奇特的机制。它可以帮助生物体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每个器官和系统都有自己的节律,而它们之间又是互相衔接的。譬如,心跳平均每分钟70次。而晚上只有60至50次。处于运动状态时,心跳则会加快。呼吸和新陈代谢也如此。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自然界就产生了生物节律。

    生物节律是自然界产生的生物现象。它存在于生命的各个阶段。研究表明,生物节律对肌体适应不良生态因素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影响到疾病的治疗和预防。生物钟医学中还有一个概念——非同步。它犹如钟表中的尺寸不同的齿轮。当齿轮相吻合时,就会不停地运动。当齿轮出现故障时,肌体就有了毛病。

    坐飞机到外地就是一个例子。人已经习惯于晚上呆在某个地方,如果换了地方,肌体就需适应变化。如果不适应,人就会懒洋洋、工作效率低下、头疼、精神紧张、自我感觉不佳等。这一切都可称作非同步。

    一昼夜中,人体的机能是不断变化的,病亦如此,而且是严格遵循规律的。就拿高血压来说,早晨血压会升高,白天会下降并趋于正常,夜间又会升高。借助血压计可以测量出血压在一天中的变化情况。人可以根据血压升降的规律服药,而不是死板地一日三次。也就是说,一天服一次药就可以达到稳定血压的目的。少服药可以减少药物对人体的副作用,又可省钱。

    同样,针灸和理疗也要选择最佳时刻。选择的时间不当,也许还会造成不良后果。科学家曾经做过实验。他们给家鼠注射了增加肌肉收缩力的药物。药量相同,注射时间不同,结果大相径庭。早上注射,家鼠几乎全军覆没,而晚上注射则无一死亡。

    现代生物钟医学的主要研究课题是,研究纠正人体生物节律的方法和药剂。根据“生物钟”选择最佳时刻治疗疾病,能够收到比平时更好的效果。从上个世纪60年代末起使用的方法是借助理疗仪。用得相当多的还有调节褪黑素生成的药物。

    要学会维持正确的生物钟,否则就会出现生理和心理紧张。要努力使自己的社会活动节律与自己的生物钟相吻合,这样才能精力充沛和高效率地工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礼治秩序

费孝通

    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让我先说明,礼治社会并不是指文质彬彬,像《镜花缘》里所描写的君子一般的社会。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例如殉葬。礼的内容在现代标准看去,可能是很残酷的。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得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若祖若父的经验。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了。

    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是可以为人所好的,所谓“富而好礼”。孔子很重视服礼的主动性,在下面一段话里说得很清楚: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这显然是和法律不同了,甚至不同于普通所谓道德。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人可以逃避法网,逃得脱还可以自己骄傲、得意。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见不得人,那是不好;受人唾弃,是耻。礼则有甚于道德:如果失礼,不但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这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即是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不能自已。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谁也不能再依着老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所应付的新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

    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古代传统思想,要求各种审美形式,都以温柔折衷为主调,必须要“中和”,不走极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而不喜欢“怪力乱神”。从《诗经》到《古诗十九首》的一脉传统,集中体现了这种美学需求。而在宋、元以后勃发起来的戏曲艺术中,这种美学追求就体现得更为显著了。

    元代戏曲批评家钟嗣成,把“中和美”阐释为“和顺积中”。“和顺积中”,就是要如同孔子评《关雎》所言:“哀而不伤,乐而不淫。”在结构上要把握“务使一折之中,七情俱备”(李渔《闲情偶寄》)。要通过悲喜交集的手法和大团圆的结局,来使人们的情感得以“中和”,求得欣慰。如《窦娥冤》的伸冤昭雪,《赵氏孤儿》的报仇雪恨,《汉宫秋》的“团圆梦境”,《琵琶记》的“玉烛调和”,《长生殿》的“蟾宫相见”,《祝英台》的蝴蝶双飞,等等。讲究“团圆之趣”已经成为我国极为普遍的传统审美心理现象。

    即使是《石头记》里的林黛玉不能与贾宝玉团圆,但后来还是有了《后石头记》《红楼圆梦》等书,把林黛玉从棺材里掘出来同贾宝玉团圆。再比如像《桃花扇》,结局本是侯朝宗没能与李香君团圆,可顾天石却为其翻案“补恨”,在《南桃花扇》里让侯朝宗与李香君当场团圆。可见,由悲转喜,由缺转圆,对圆的崇尚似乎已成了一种弥撒性的文化——审美理想的规范,“大团圆”既是审美主体对规范的崇尚和屈从,也是审美主体对传统规范的迎合和妥协。德国美学家费里德兰德有一句名言:“艺术是一种心理产物,因此可以说,任何艺术都是心理的。”

    圆在中国哲学中意味着道境、神境、禅境。不论是《周易》中解读宇宙人生奥秘的太极,还是儒家的不偏不倚的中庸,或是道家的有无相生的哲学思想,甚至是佛家的因果报应的轮回观,都存在于同一个圆的图示之中,具有深刻的美学内涵。

    我国古典戏曲多以结局团圆为尚,在悲剧中如此,喜剧中更是如此。如大家所熟知的《西厢记》,从《佛殿奇遇》到《长亭送别》,喜剧情节此起彼伏,环环相扣,并从心理与行动的相悖造成了喜剧效果。虽在《长亭送别》一折中充满了生离死别、激泪滂沱的离愁别怨,但这丝毫不减喜剧的色彩,反倒更增添了《西厢记》故事的“团圆之趣”。又如在奇谲瑰丽的《牡丹亭》中,杜丽娘“因情而死,因情而生”,缠绵起伏,催人泪下,然而最终经皇上准婚,阖家团圆。

    更重要的是,这种“团圆之趣”蕴涵着一种强大的生命力,从正面表现新生事物的坚忍不拔,这样的结局寄寓了人们对未来的美好愿望和对理想实现的希望。

    总之,无论是中国古典悲剧还是中国古典喜剧都一样具有深厚的中华民族特色,体现了民族大众的审美心理与审美理想,充分体现了一种“中和之美”的审美特征。

——摘选自师阳《中和美与中国古典戏曲的研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提倡格律和提倡不要格律都有危险,这岂不是一个矛盾么?这并不是矛盾。创造不能无格律,但是只做到遵守格律的地步也决不足以言创造。我们现在把这个道理解剖出来。

    诗和其他艺术都是情感的流露。情感是心理中极原始的一种要素。人在理智未发达之前先已有情感;在理智既发达之后,情感仍然是理智的驱遣者。情感是心感于物所起的激动,其中有许多人所共同的成分,也有某个人所特有的成分。这就是说,情感一方面有群性,一方面也有个性,群性是得诸遗传的,是永恒的,不易变化的;个性是成于环境的,是随环境而变化的。环境随人随时而异,所以人类的情感时时在变化;遗传的倾向为多数人所共同,所以情感在变化之中有不变化者存在。

    这个心理学的结论与本题有什么关系呢?艺术是情感的返照,它也有群性和个性的分别,它在变化之中也有不变化者存在。比如单拿诗来说,四言、五言、七言、古、律、绝、词的交替是变化,而格律则为变化中的不变化者。变化就是创造,不变化就是因袭。把不变化者归纳成为原则,就是自然律。这种自然律可以用为规范律,因为它本来是人类共同的情感需要。但是只有群性而无个性,只有整齐而无变化,只有因袭而无创造,也就不能产生艺术。末流者忘记这个道理,所以往往把格律变成死板的形式。

    格律在经过形式化之后往往使人受拘束,这是事实,但是这决不是格律本身的罪过,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格律不能束缚天才,也不能把庸手提拔到艺术家的地位。如果真是诗人,格律会受他奴使;如果不是诗人,有格律,他的诗固然腐滥,无格律,它也还是腐滥。

    古今大艺术家大半都从格律入手。艺术须寓整齐于变化。一味齐整,如钟摆摇动声,固然单调;一味变化,如市场嘈杂声,也还是单调。由整齐到变化易,由变化到整齐难。从整齐入手,创造的本能和特别情境的需要会使作者在整齐之中求变化以避免单调。从变化入手,则变化之上不能再有变化,本来是求新奇而结果却仍还于单调。

    古今大艺术家大半后来都做到脱化格律的境界。他们都从束缚中挣扎得自由,从整齐中酝酿出变化。格律是死方法,全赖人能活用。善用格律者好比打网球,打到娴熟时虽无心于球规而自合于球规。在不识球规者看,球手好像纵横如意,略无牵就规范的痕迹;在识球规者看,他却处处循规蹈矩。姜白石说得好:“文以文而工,不以文而妙。”工在格律,而妙则在神髓风骨。

    孔夫子自道修养经验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道德家的极境,也是艺术家的极境。“从心所欲,不逾矩”,艺术的创造活动尽于这七个字了。“从心所欲”者往往“逾矩”,“不逾矩”者又往往不能“从心所欲”。凡是艺术家都要能打破这个矛盾。孔夫子到快要死的时候才做到这种境界,可见循格律而能脱化格律,大非易事。

(摘自朱光潜《谈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青春心态:“五四”文学审美心理素描

    这个概括来源于徐志摩,《默境》中他写道:但见玫瑰丛中,青春的舞蹈与欢容,只闻歌颂青春的谐乐与欢踪。轻捷的步履,你永向前领;欢乐的光明,你永向前引,我是个崇拜青春、欢乐与光明的灵魂。

    这里青春、欢乐、光明是三位一体的,“五四”作家的宗教就是青春与欢乐、光明三位一体的“青春教”。“五四”作家不是将欢乐当成是一种消费和闲暇来对待的,“五四”作家不是简单地将光明当作外在于个人的目标来认识的,他们是将欢乐、光明融合在个体的人的生命形态——“青春”之中,“五四”作家的青春教又是光明教和欢乐教。正因如此,“五四”文学开辟出一条以欢乐、光明、青春心态为宗旨的审美战线以反对封建文学的自虐、黑暗、老年心态。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是以青年为突破口来建设“五四”青春型文化的。1915年陈独秀创办《新青年》杂志(第一卷名(《青年杂志》,第二卷起改名《新青年》),在其发刊词《敬告青年》中竭力赞美青年。《新青年》杂志将“改造青年之思想,辅导青年之修养”作为自己的天职;1916年李大钊在《新青年》2卷1号上发表《青春》一文,认为中国以前之历史为白首乏历史,而中国以后之历史应成为“青春之历史,活青年之历史”。“五四”新文化运动从本质上讲就是一场青年文化运动,它标志着中国传统的长老型文化的终结和中国现代青春型文化的诞生。由此“五四”文学运动在这一背景中是与整个“五四”文化运动的青春型转向相应和的。

    “五四”新文学作家主体是青年,从新文学的创作主体这一角度来说,将“五四”文学说成是青年的文学是完全不过分的。以1918年时“五四”作家的年龄为例,陈独秀、鲁迅两人算是比较大一些,其余李大钊29岁,周作人33岁,钱玄同31岁,刘半农28岁,沈伊默35岁,胡适27岁,都是很年轻的,至于郭沫若、郁达夫、张资平、陶晶孙、冯沅君、庐隐、石评梅、冰心、丁玲等冲上“五四”文坛时许多人只20出头。他们的出现给现代文坛带来一股青春风,一扫中国文坛的暮年气。以哪些作家为主体往往会决定一种文学的性质,中国古代文学以士大夫为主体,他们写作常常是从载道或消闲的角度出发。“五四”文学则是情感的自燃,青春的激情和幻想,青春的骚动和焦虑,青春的忧郁和苦闷,青春的直露和率真……“五四”文学是青春性的文学,“五四”文学的审美是一种青春心态的审美。

    “五四”文学的青春型审美心理特征不是空穴来风。梁启超的“新文体”可算是它的精神先兆,梁氏文章“雷鸣怒吼、恣肆淋漓、叱咤风云、震骇心魄”,一扫四平八稳,老态龙钟之气。

    1900年他在《少年中国说》中表现了希望变老大中国为少年中国的憧憬,前文所及李大钊《青春》一文与上文有着气脉上的承续关系,郭沫若也说,“五四”以后的中国在我的心目中就像一位葱俊的有进取气象的姑娘,是“年轻的祖国”,“五四”作家的青春气息是如此地富有感染力量,主体的气息投掷于对象的身上,使得对象也变成青春勃发的了。祖国在更生,是年轻的祖国;时代在变化,是年轻的时代。这种整体的青春气息在“五四”时代的文学杂志的名称上也可以明确地看出,《新青年》、《新潮流》、《少年中国》、《猛进》、《创造》、《狂飙》等等都是一种青春风格的命名。“五四”文学审美心理上的青春气息几乎是不证自明的。“五四”作家的忧郁是青春的忧郁,“五四”作家的幻想是青春的幻想,他们对于青春的迷恋已经到了走极端的程度,钱玄同甚至说过不可理喻的话“人过四十该枪毙”。

(摘编自葛红兵《正午的诗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材料一:

“知人论世”源出《孟子》中的一段话:“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后人浓缩为“知人论世”。要想了解作者其人,就必须知晓他所处的时世以及他在这个时世中的行为和经历。

历史上,许多文学批评家都把“知人论世”作为重要的文学批评方法。如南朝文学批评家钟嵘在《诗品》中评论晋人刘琨的作品时说:“琨既体良才,又罹厄运,故善叙丧乱,多感恨之词。”这是用刘琨罹逄厄运的经历,来解释其诗作何以多感慨悲愤之词。

“知人论世”常被学者视为重要的人物研究法。陈寅恪先生在为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写的审查报告中说:“古人著书立说,皆有所为而发,故其所处之环境,所受之背景,非完全明了,则其学说不易评论。”历史学者朱成甲写的《李大钊早期思想与近代中国》,用的就是陈寅恪所说的“知人论世”的人物研究法。朱成甲说:“我费了比研究李大钊本身的材料多得多的时间,去研究与之相应的背景,去研究与之相关的大量事件和人物。”朱先生这样研究李大钊,无疑比只研究李大钊本人的材料要全面、准确和深刻得多。李新、刘桂生两位史学名家评价朱成甲所采用的这种研究方法时说:“它不是让历史人物自己来解释自己,而是让时代来解释人物。”这句话是对“知人论世”的人物研究法的极好说明。

(选自李乔《也谈“知人论世”》,有删改)

材料二:

孟子所谓“知人论世”,本义是指“交友之道”。后经文论家的发展,成为一种理解文本必须先了解作者为人及其所处时代的论文方法。

“知人论世”是广为人知、影响深远的传统诗歌鉴赏方法,其基本的原则是:分析理解和评价诗歌,必须将诗歌产生的时代背景、作家的生平遭际等与作品联系起来。清人黄子云认为,在吟咏之时,应先揣知作者当时所处境遇,然后以“我”之心,求无象于窗冥恍惚之间。清人章学诚在《文史通义·文德》中也提出,不了解古人生活的时代,不可妄论古人的文辞,知其世,而不知古人的身处,也不可以遽论其文。王国维也认为,由其世以知其人,由其人以逆其志,“则古人之诗,虽有不能解者,寡矣”(《人间词话》)。由此看来,在教学古代诗歌的过程中,必要的背景介绍不可少。在高中语文课堂,教师要通过持续的背景介绍,帮助学生建构文学史的框架,这样学生就会在文学常识积累中逐渐拥有高瞻远瞩、触类旁通的文学鉴赏智慧和能力。

鲁迅在评论陶渊明时曾说,陶渊明固然写过“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等寄兴田园的篇章,却也写过“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等愤世嫉俗的悲壮之歌;这“猛志固常在”和“悠然见南山”的是同一个人,倘有取舍,即非全人,再加抑扬,更离真实。朱熹也曾评论说,陶渊明的诗,众人皆说是平淡,据我看他自豪放,但豪放得不易察觉,露出其本相者,是《咏荆轲》一篇,平淡的人,又如何写得出这样的诗句?由此看来,没有对作者及其时代进行全面而深入的了解,而是任意取舍,必定会影响到对其诗作的理解。

唐代诗人朱庆馀的《闺意献张水部》“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表面写一位新嫁娘精心打扮自己等待天亮见公婆时的忐忑不安,而本意却是委婉试探自己的诗作合不合主考大人的评判标准。张籍用同样的手法做了巧妙的回答:“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不了解诗人这些进献,酬和文字背后的交往。就无法理解作诗的本意。

“知人论世”对古诗文教学和文学作品鉴赏,对更深刻、更透彻地全面了解作家的创作本意和思想情感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选自王美智《例谈“知人论世”与古代诗歌鉴赏》,有删改)

材料三:

文本的创造虽然脱胎于某种事件、特定社会环境,但一旦创造出来之后,它就有了独立性,就有了普遍意义,加上阅读者、理解者的多元性及其自由发挥的特性,人们不一定关切作者是谁,不一定关切它产生的时代。这就是文本所蕴含的理想性,或者文本所具有的普遍性意义,这对读者是有价值的,但这与作者是不是“如此”没有什么关联。由此,我们进一步说,文本的意义一旦创作之后,与创作者便是若即若离的,其即其离取决于研究者对文本的需求。如果研究者仅仅是满足艺术上的需求、满足某种共同的意义需求,那就是“离”;如果研究者想对文本的内容和性质、文本的来源和特点等作深入的研究,想对作者创作这种文本的缘由进行探索。那就是“即”。在前一种情况,文本是独立的存在,文本并不必然与创作者一致。因此,文本的阅读与解释,与“知人”“论世”并没有直接的关联,而文本的价值与影响完全可以在没有任何关于作者主体信息的情境下产生。司马迁说读到孔子的书,就想象孔子的为人。他根据文本去想象作者,没有人怀疑其想象的可靠性。而这种想象之所以存在、可靠,是因为它的“公式性”,即对每个作者我们都可以通过作品去想象他,但那不属于“身处”和“时世”了,而属于观念的逻辑,属于人文的理想,属于公共精神的需求。如此我们进一步说,文本的研究与理解,如果限定在“世”的范围,无疑有其解释学意义,而且是“知其所以然”;但只有跳出“世”的窠臼,我们才能“知其所以不然”。在解释文本实践中。离开“知人”和“论世”,并不是离经背道、毫无收效的行为,尤其不是缺乏创造的行为。

(选自李承贵《“知人论世”:作为一种解释学命题的考察》,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