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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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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单元综合检测(二)

      阅读下文,完成(1)~(5)题。

落叶也精彩

郑荣来

      日前一场不小的秋雨,打落了树上的许多黄叶,飘飘零零,构成一色景致。往年立冬一过,更是飘飘洒洒,纷飞不断。特别是那些银杏树,金黄的叶片被阵风吹落,地上如同盖上层层黄金。一阵四五级西北风刮过,树上的黄叶,几乎全部离开枝头,无一残留。大马路边的那两溜同类也是如此,都把金黄献给了大地。步调是如此一致,说走就走,毫不留恋枝头。

      我住的大院里,有二三十种乔木,落叶时间都各有其序。大道两边的柿树,个性最为特别,它的叶子本属红叶类,但从不大红大紫,只是奉献些微红的颜色,更多的是黄绿相间的斑驳,把红黄让给自己的果实。那柿子也是抢尽风头,总是以自己的丰满和金黄,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当叶子纷纷飘落,它仍独留风姿在枝头,奉献着多彩多姿的美丽。你看那一嘟噜一嘟噜的柿子,展示着与众不同的风韵,让所有的行人都不能不顾盼乃至流连。

      为数最多的槐树,显示了树多势众的气派,院里的几乎所有的大道小路,都是它的领地,地上都有它的叶片。它们的落叶,不像银杏那样同步,而是先后有序,次第而落。它不断提醒人们,及时注意增添衣服。如同花开的时间,它们同科同属不同种,好几种槐树,总是你刚谢罢我又开,整个夏秋两季,没有间断过,仿佛时刻要人们关注它美丽的存在。它的叶子也是如此,虽不如槐花那样美丽,但那浅浅的黄色,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精彩。

      树也是不可貌相。那几棵泡桐树,高大魁梧,可谓材大体粗,但落叶却早,与它的个子、块头不相称,老大没有老大的样儿。它尤其经不起打击,西北风一来,比谁都大的叶片,竟哆嗦得厉害,惊吓之声,比谁都大。甚至高叫“怕啦怕啦”,夜深人静时,制造恐怖气氛,真是没出息!我也是念及它叶阔荫大,夏天给人荫凉,对我等有过奉献,也就谅解它了。不然的话,它那叶片抽抽巴巴,不红也不黄,毫无姿色,风一吹就跌落满地,连草地都被遮盖住,给环保工人添了许多麻烦,实在不敢恭维。

      垂柳却是不同。它身躯较瘦,腰细枝软,体态轻飘,仿佛弱不禁风。但它经得起雪打风吹,那年特大雪,压得柳枝垂地,它们都挺过来了。多少次大风的吹袭,好几场四五级西北风,它都满不在乎。除了松、柏、竹,就数它落叶最晚。看看金台园里水池边的垂柳就知道,它像是要站最后一班岗,大家都撤了它才撤。它真是名副其实的“早来晚走”的敬业者。当春天到来之前,寒风料峭,乍暖还寒,它最早见绿于枝头,率先透露春的消息。春风杨柳万千条,又是它营造了热闹的春意。

      法国梧桐也值得一说。它在院里落户十几年,都种在很不起眼的地方,远不像它们在南京那么有地位,市中心多少条马路都是它们的地盘。我们现在才见识到,它其实是最有抗争精神者。前面所述各树都不如它,它们的叶子至今还济济一堂于树梢,少有飘落者。它们也是叶阔荫大,但比泡桐坚强得多,勇敢得多。

      看京城大街上和院里的落叶,精神上丝毫没有抽缩之想。许多人都说喜欢冬天,那是因为,冬日的树木不因叶落而颓败,而是蓄势待发,准备来年更加蓬勃。

      落叶,奉献了八九个月的绿色,也就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现在再以金黄谢幕,也算是一种圆满。你看它们,来时欣欣向荣,走时充满希望。所谓“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的诗意,正是它最乐于表达的真情。树叶的一生只有大半年,它没有愧对这一生。它的一生都是为他人而活,春天以嫩绿励人朝气,夏天以浓荫给人荫凉,秋天或以颜色悦人心情,或零落给大地增添营养。它潇洒来去,可谓活得自豪而有价值。

      落叶是别有风貌的景致,当红叶黄叶铺洒满地,实在是美丽至极的风景,不少人希望此种赏心悦目的金黄,能够多存留一些日子。但在我,却要感谢环保工人,及时打扫落叶,不使行人践踏,让它保留一个完整的身躯,洁净的容颜,留给人们一个完美,也给人一种哲理的思考。

(选自《中华活页文选》2013年初中三年级第6期,有删改)

(1)、请用一句话概括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

(2)、作者在文中描写了不同树种的落叶,特点纷呈。请你把每种树落叶的特点加以概括,整理出来。

(3)、文章依次写了不同树种各自落叶的精彩美丽,请赏析作者运用的写作手法。

(4)、请品味下面一段话的语言特色。

树叶的一生只有大半年,它没有愧对这一生。它的一生都是为他人而活,春天以嫩绿励人朝气,夏天以浓荫给人荫凉,秋天或以颜色悦人心情,或零落给大地增添营养。它潇洒来去,可谓活得自豪而有价值。

(5)、文章的最后一段说:“落叶是别有风貌的景致……不使行人践踏,让它保留一个完整的身躯,洁净的容颜,留给人们一个完美,也给人一种哲理的思考。”请你根据自己的理解,结合上下文,揣摩“给人一种哲理的思考”这一句话的深刻含意。

举一反三
                                                                                                                 熬住就是一切
        ①我们经常用竞技来比喻人生。在漫长的人生竞技中,什么都不是一眼看得到头的。一时的春风得意算不了什么,一时的失败其实也不能算数。林彪与越南的国防部长武元甲会见时。他告诉武元甲,与美国对抗只有一个字:熬。这一个字的确道出了人生的一种真谛,美国那么强大,和它对抗当然不容易,但因为“熬”住了,最后越南还是赢了美国。但真正熬得住又谈何容易。林彪自己经过了“熬”,成了接班人,最后却到底没“熬”住,闹到“抢班夺权”,遂有温都尔汗的一劫。
         ② “熬”住其实非常重要。人生中进进退退是寻常事,关键是能够“熬”得住。所谓“熬”就是对于自己的事情不轻易放弃,不随便离开自己的位置,就在那里一步一步地努力,有时候就好像龟兔赛跑的那只乌龟,未必跑得快,但“熬”得住,却能笑在最后。
        ③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曾经看在大阪举行乒乓球世界锦标赛的电视转播,看到中国的刘国正和韩国金泽洙在男子团体赛上异常激烈的比赛,刘国正几乎老是要输,但居然能够九死一生地“熬”下来,也笑到了最后。当然这仅仅是一场比赛,但他旁边的教练蔡振华的经历就更加让我感慨。当年我还是学生的时候,蔡振华就是乒乓球运动员,以旋转球拍著名,他能够将球拍在手中飞速旋转,使对方无法知道他两面不同的胶皮,接不住他的球。但那时我们都是另外一位名将郭跃华的球迷。当时蔡振华多是赢不了郭跃华的,后来国际乒联又限制了旋转球拍,蔡振华便黯然退役。那时,郭跃华的辉煌和蔡振华的黯淡恰成对比。郭退役后开始从商,渐渐淡出了体育界,而蔡振华始终在这一行里“熬”着,直到成了国家体育总局的副局长。
        ④文人的生涯“熬”也不可或缺。我曾经听到一位知名的老学者讲笑话,说他大学时同屋的三个人中,另外两个都才气逼人,他觉得远远在他之上,不过,天妒英才,一个在大学时因失恋自杀,才华还没有表现就死了。另外一个在五十岁就病故了,才华同样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而他却身体健康,活到高寿。老先生说:现在几乎没有自己的同代人了,学生或者晚辈自然都捧场。于是乎水涨船高,就是泰斗了。老先生当然是说笑话,但仔细想想也非常有道理。
       ⑤所以我们只能像阿甘那样,在人生的马拉松中“熬”住。诗人里尔克曾说:“挺住就是一切。”但“挺”字没有“熬”那么传神,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成“熬住就是一切”。当然,人其实也有不出场比赛或者中途退场的权利,但只要选择参加,就不能不“熬”住。(选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下题。

                                                                                                                          最温暖的一片阳光

                                                                                                                                    李云迪

        ①母亲真的老了,有点像孩子般缠人。她每天都会打来电话。她耳朵有点背,电话里声音总是很大。其实她也没什么事,只是问我是否安好。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就高兴地把电话挂掉。有时我忙,就会打断她的话,我能听得出那边轻轻的叹息。但母亲还是在每天上午九时左右打过来,正是太阳升在头顶的时候。

        ②这一天,母亲又来电话,除了问好外,还告诉我她去采了很多婆婆丁。母亲过去常用婆婆丁做蒸菜,婆婆丁一定要野生的,最好在打春时没有开花前去采,这时的最新鲜。小时候我很爱吃母亲做的这个菜。我有些担心地告诉母亲,您都八十多岁了,千万不要去野外采野菜了,我会不放心的。母亲答应得很痛快。

        ③第二天正午时分,有人叩门,打开门见是母亲。她脸上汗津津的,花白的头发也有些凌乱 , 我急忙把母亲扶进屋内,埋怨她为什么不打电话告诉我。可母亲不理我的不满,喜滋滋地取出她做的蒸菜,看不出一丝倦意。我见她的手青筋暴露,手上有结痂的血口子,一定是采野菜时留下的。她说,快吃吧,还温和着呢。我怎么也想不到,母亲为了让我吃到她做的菜,竟然沐着风雨去野外,顶着晨星点灶火,用一股爱焰把菜做熟,搭乘公共汽车,颠簸几个小时,给我送来。在世上,凡是有母亲的地方,就会有奇迹

        ④母亲真的老了。眼前的事情她往往记不住,可过去的事情却记得很清晰。母亲也有青春,只是离今天很远。她曾把箱子里保存的一条长裙拿给我看,告诉我她就是穿了这条长裙和父亲在向日葵下相识的。那长裙还依旧如新,可裙子的主人却被时光洗老,腰弯了,头发白了,白的像天上的一片云。

        ⑤母亲生在青川江边,长在稻花乡里。母亲居住的老屋前有一条唱着歌的小溪,每当燕子呢喃着飞来的时候,桃花就开了,开着开着,桃花就落了,花瓣落在溪水里打着旋流远了,就像流远的岁月。老家的院子里种着两棵杏树,每当圆润的青杏结满枝头的时候,不等熟透,母亲就和小姐妹们采下来吃。那味道酸酸的,就像那时辛酸的日子。母亲在艰苦的岁月中学会了很多家务活,有一手好针线,成家后很是勤俭。在那艰苦的日子里,她用那根银针缝补着旧衣裳一样的破旧岁月。父母感情很深,生活得很和睦。父亲在知天命之年患了重病,离开了人世。母亲开始独自生活。我担心她孤寂,执意把她接到身边来,可她不肯,她说,她能自理,也不想给我们增加麻烦。我给她请了保姆,可没几天就被她打发回去了。

        ⑥忽然想起,有两天没有接到母亲的电话了。我急忙打电话过去,多次无人接听,我有了不祥之感,乘夜车就往家里赶。赶到家里时,见母亲躺在床上,额头敷着毛巾。邻居大婶告诉我,母亲发了两天烧,烧得重时不断念叨着我的名字。我守候在母亲的床边,两手紧攥着她那像树枝一样干瘪的手。母亲问我,你知道我最希望的事是什么吗?我摇摇头,她告诉我,最希望的事是让我永远不会老,永远不得病,如果有可能,让她代替我老,代替我生病,她也乐意;就是走了,也不想扰动我,一个人悄悄去找我的父亲。我听着,心被刺痛,泪如泉涌。我把脸紧紧贴在母亲的手上,整个人似乎已经融化了。

        ⑦往后的日子里,每天上午九时左右,也就是太阳升在头顶的时候,我都先把电话打给母亲,问候她是否安好。我还会幸福地眯着眼睛,虔诚地半张着嘴,侧着耳朵凝神听母亲讲着过去的故事。这个时候,我真的很温暖。母亲就是给我温暖的那一缕阳光……

                                                                                                                                                                                                                         (选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合成新生命并非“玩弄上帝之手”

    合成生命是指从其他生命体中提取基因,建立新染色体。然后将其嵌入已经被剔除了遗传密码的细胞之中,最终由这些人工染色体控制这个细胞,发育变成新的生命体。该项技术是2010年美国《科学》杂志、《时代》杂志评选的十大科学突破之一。合成生命的诞生,为生命科学研究带来了新的生机。

    2010年5月,美国生物学家克雷格·文特尔(Craig Venter)在实验室中制造出世界首个人造生命细胞。克雷格·文特尔将一种称为丝状支原体丝状亚种的微生物的DNA进行重塑,并将新的DNA片段“粘”在一起,植入另一种细菌中。新的生命由此诞生,这种新生的微生物能够生长、繁殖,并产生一代又一代的人造生命。植入的DNA片段包含约850个基因,而人类的DNA图谱上共有约20 000个基因。克雷格·文特尔也是人类基因组图谱的合作绘制者。

    这个人造生命被称为“辛西娅”(synthia),即“人造儿”的意思。它的价值就在于,人工合成的细菌实现了独立复制、增殖,这是生命的特征!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实验表明,新的生命体可以在实验室里“被创造”,而不是一定要通过“进化”来完成。

    2012年,英国科学家宣称,他们人工合成了一种名为XNA的物质,在许多关键功能上可替代DNA,这对研究生命起源乃至“人造生命”具有重大意义。对许多人来说,简称DNA的脱氧核糖核酸并不陌生,它是携带生命遗传密码的重要载体。人工合成的XNA也能像DNA一样存储遗传信息。由于它所用的“链齿”,也就是碱基,和DNA中的一样,因此XNA链条和DNA链条之间还可互相结合,实现遗传信息的传递。XNA已拥有DNA的两个关键功能——遗传和进化。

    这项研究还被认为是在“人造生命”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不过有专家认为,人类使用XNA来人工编制遗传信息并创造一种新生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许多科学家指出,文特尔的团队也反复强调,他们所做的,远非大众所想象的那样,“玩弄上帝之手”。他们所合成的并非整个细胞,而只是细胞的一部分——染色体。当染色体被移植到受体细菌内时,它利用细胞质中原有的生命材料和机制,制造自己的蛋白质。这就像是给电脑换了个操作系统,而并非购置一台新电脑。而且,这条人工合成的染色体,几乎完全以自然界已有的基因组为模板,科学家们并没有任何大规模创新生命的举动。

    这种新方法是否会被用来制造出各式恐怖的生物武器?这种可能性极小。我们对生物的认识,还远远没有达到可以随心所欲的程度,还不可能像拼积木一样把一堆特定基因凑在一起就得到特定生命形式。因此,不必担心世界在一周之后会发生巨变。

(摘自《人民日报》2013年2月25日)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大风

莫言

       我家后面有一条弯弯曲曲的胶河,沿着高高的河堤向东北方向走七里左右路,就到了一片方圆数千亩的荒草甸子。每年夏天,爷爷都去那儿割草,我爷爷的镰刀磨得快,割草技术高,割下来的草干净,不拖泥带水。

       最早跟爷爷去荒草甸子割草,是刚过了七岁生日不久的一天。堤顶是一条灰白的小路,路的两边长满了野草,行人的脚压迫得它们很瑟缩,但依然是生气勃勃的。爷爷的步子轻悄悄的,走得不紧不慢,听不到脚步声。田野里丝线流苏般的玉米缨儿,刀剑般的玉米叶儿,刚秀出的高粱穗儿,很结实的谷子尾巴,都在雾中时隐时现。河堤上的绿叶儿上挂着亮晶晶的露水珠儿,微微颤抖着,对我打着招呼。

       田野里很寂静,爷爷漫不经心地哼起歌子来:

       一匹马踏破了铁甲连环

       一杆枪杀败了天下好汉

       一碗酒消解了三代的冤情

       一文钱难住了盖世的英雄

       坦荡荡的旷野上缓慢地爬行着爷爷悲壮苍凉的歌声。听着歌声,我感到陡然间长大了不少,童年似乎就消逝在这条灰白的镶着野草的河堤上。

       他带着我去找老茅草,老茅草含水少,干得快,牲口也爱吃。爷爷提着一把大镰刀,我提着一柄小镰刀,在一片茅草前蹲下来。“看我怎么割。”爷爷示范给我看。他并不认真教我,比画了几下子就低头割他的草去了。他割草的姿势很美,动作富有节奏。我试着割了几下,很累,厌烦了,扔下镰刀,追鸟捉蚂蚱去了。

       不知何时,天上布满了大块的黑云。

       我帮着爷爷把草装上车,小车像座小山包一样。大堤弯弯曲曲,刚走出里把路,黑云就把太阳完全遮住了。天地之间没有了界限,我竟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回头看爷爷,爷爷的脸木木的,一点表情也没有。

       河堤下的庄稼叶子忽然动了起来,但没有声音。河里也有平滑的波浪涌起,同样没有声音。很高很远的地方似乎传来了世上没有的声音,天地之间变成紫色,还有扑鼻的干草气息、野蒿子的苦味和野菊花幽幽的香气

       在我们的前方,出现了一个黑色的,顶天立地的圆柱,圆柱飞速旋转着,向我们逼过来,紧接着传来沉闷如雷鸣的呼噜声。

       “爷爷,那是什么?”

       “风。”

       爷爷淡淡地说,“使劲拉车吧,孩子。”说着,他弯下了腰。

       我们钻进了风里,听不到什么声音,只感到有两个大巴掌在使劲扇着耳门子,鼓膜嗡嗡地响。堤下的庄稼像接到命令的士兵,一齐倒伏下去。

       爷爷双手攥着车把,脊背绷得像一张弓。他的双腿像钉子一样钉在堤上,腿上的肌肉像树根一样条条棱棱地凸起来。风把车上半干不湿的茅草揪出来,扬起来,小车在哆嗦。爷爷的双腿开始颤抖了,汗水从他背上流下来。

       夕阳不动声色地露出来,河里通红通红,像流动着冷冷的铁水。庄稼慢慢地直起腰。爷爷像一尊青铜塑像一样保持着用力的姿势。

       我高呼着:“爷爷,风过去了。”

       他慢慢地放下车子,费劲地直起腰,我看到他的手指都蜷曲着不能伸直了。

       风把我们车上的草全卷走了,不,还有一棵草夹在车梁的榫缝里。我把那棵草举着给爷爷看,一根普通的老茅草,也不知是红色还是绿色。

       “爷爷,就剩下一棵草了。”我有点懊丧地说。

       “天黑了,走吧。”爷爷说着,弯腰推起了小车。

       我举着那棵草,跟着爷爷走了一会儿,就把它随手扔在堤下淡黄色的暮色中了。

(选自《萌芽》2013年第1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小说《偷书贼》一书的相关内容,完成下列各题。
偷书贼
[澳]马克斯·苏萨克/著孙张静/译
内容提要:
1939年的德国。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 6岁的弟弟不幸死在了路途中。在冷清的葬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
这将是14本给她带来无限安慰的书之一。在养父汉斯·休伯曼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尽管生活艰苦,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莉赛尔,这个被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努力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们。
这是个讲述书是如何振奋灵魂的令人难忘的故事。
全体犹太人都到达后,他们的脚步声震动了地面。他们瘦削憔悴的面容上的那双眼睛尤为显眼。还有尘土,他们都被尘土包围,在士兵的推搡下,他们的脚步踉踉跄跄——落在后面的囚犯妻被迫跑上几步才能赶上这支营养不良的队伍。
莉赛尔注视着这一切,她相信这些人是活着的人里面最可怜的灵魂。他们因为所受的非人折磨而拉长了憔悴的脸。他们一路受尽饥饿之苦。一些人只顾低头看着脚下的路.好避开固观者的目光;有些人哀求地看着赶来欣赏他们受辱的人们。这是他们死亡的前奏;还有人渴望着能有人.随便什么人,能走上前来抱住他们。
不管围观者是带着骄傲、鲁莽还是耻辱来看这场游街,都没有人走上前打断它。目前还没有。
有时,一个男人或女人——不,他们不是男人和女人,他们只是犹太人——会在人群中看到莉赛尔的脸。他们会回避她的目光。“偷书贼”只能无助地望着他们走远。她只能希望他们能够读懂她脸上深藏的怜悯,并且能意识到这是真切的悲伤,不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前进的队伍里。有个人的年纪比其他人都大。
他留着胡子,衣衫褴褛。
他的眼睛里流露出极度的痛苦。虽然他的身体轻飘飘的,但他的双腿还是承担不了这一点点重量。
有好几次,他都倒了下去。
他的半边脸贴在地面上。
每次都有一个士兵站在他身边。“站起来。”他冲着老人吼道.“站起来。”
老人跪着站起身,艰难地向前走去。
每次,他刚刚赶上队伍的尾巴.就会失去动力,再次摔倒在地。他后面还有很多人——足足有一卡车的人——威胁着要超过他,把他踏平。
他的手臂颤抖着想支撑起身体,那痛苦的样子惨不忍睹。他们又一次让开,然后他站起来,又走了几步。
只要再给他五分钟,他一定套掉进一条德国人的阴沟里死去。他们对此听之任之,眼看这一切即将发生。
这时,有一个人。
汉斯·休伯曼走过来。
一切在瞬间发生。
老人挣扎着前进时,那只紧握着莉赛尔的手松开了,她感到自己的手一下子打在屁股上。
爸爸走到小车旁,拿出来一样东西。他推开围观的人群,走到路中间。
那个犹太人站在他面前,准备接受另一番羞辱,可是他和旁人一样,看到汉斯·休伯曼像变魔术似的递过来一片面包。
犹太人刚接过面包就倒在地上,他双膝跪地,抱着爸爸的小腿,把脸埋在中间,感谢爸爸。
莉赛尔注视着眼前这一幕。
她的眼里满含泪水,她看到老人又向前滑了一点,把爸爸向后推,伏在爸爸的脚踝边哭起来。
其他犹太人从他们身边走过,看着这桩不可思议的小事,他们鱼贯而行,如同一片人湖,
一个士兵走过来,发现了这起罪行。他审视了跪着的老人和爸爸一番,又把日光投向围观的人群,然后稍加思索,就从腰间抽出鞭子,开始鞭打,鞭子落在他的背上、头上,还有腿上。“你这头肮脏的猪!”鲜血从他耳边滴下来。
接着,轮到了爸爸。
又有一只手握紧了莉赛尔的手。她惊恐地朝旁边看去,鲁迫·斯丹纳(莉赛尔的伙伴)紧张地咽着唾沫,目瞪口呆地看着汉斯·休伯曼被当众鞭打。鞭子的那声音让莉赛尔头晕目眩,她估计爸爸身上肯定被打得皮开肉绽了。他被打了四鞭子,随后倒在地上。
那个犹太老人最后一次爬起来,继续向前走。他飞快地回头看了一眼,朝独自跪在那里的人最后投去悲哀的一瞥。因为挨了四鞭,那人的背还在火辣辣的痛,他的膝盖也跪疼了。不过,这个老人套带着尊严死去,或至少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死去。
(节选自《偷书贼》第七章P265~267.略有删改)
致中国读者的信
亲爱的中国读者。
谢谢您阅读了这本《偷书贼》
我小时候常听故事。我的爸爸妈妈经常在厨房里,把他们小时候的故事告诉我的哥哥、两个姐姐和我,我听了非常着迷,坐在椅子上动都不动。他们提到整个城市被大大笼罩,炸弹掉在他们家附近,还有童年时期建立的坚强友谊,连战火、时间都无法摧毁的坚强友谊
其中有个故事,一直留在我心里……
我妈妈小时候住在慕尼黑近郊。她说她六岁的时候,有一天听见大街上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
她跑到外面一看,发现有一群犹太人正被押解到附近的达豪集中营。队伍的最后是一位精疲力竭的老人,他已经快跟不上队伍的脚步了。有个男孩子看到老人的惨状后,飞奔回家拿了一片面包给这位老人。老人感激地跪下来亲吻这位少年的脚踝。结果有个士兵发现了,走过来抢走了老人手上的面包,并用力鞭打了老人。随后士兵转身追赶那个男孩,把男孩也打了一顿。在同一时间里,伟大的人性尊严与残酷的人类暴力并存。我认为这恰好可以阐释人性的本质。
听了这些故事之后,我一直想把它们写成一本小书。结果就是《偷书贼》的诞生。而《偷书贼》这本书对我的意义,远远超过我当初的想象。对我来讲,《偷书贼》就是我生命的全部。不管别人怎么看这本书,不管评价是好是坏,我内心明白,这是我最好的一次创作。身为作者。当然会为自己“最好的一次创作”深感满意。
再次感谢您,并致以诚挚的祝福!
马克斯·苏萨克
2007年7月27日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空山

       ①去山上的路越走越窄,越走越荒,越走越静。前十几里路还勉强可以见到人迹。有人挑着竹子,或者是背着雨伞,在曲折小路上下山来,与我们擦肩而过。虽然不相识,但不会没有必要的客套。

       ②“上去呵?”

       ③“下去呵?”

       ④或者由我们先搭腔:

       ⑤“下去呵?”

       ⑥“上去呵?”

       ⑦或者多说几个字:

       ⑧“挑这么多下去呵?”

       ⑨“这么早就上去呵?”

       ⑩不相识的人之间,一路上都是问“上去”或者“下去”,算是没话找话,不交自熟,还有点暗号接头的味道。

       ⑪过了千石峒,前面就是无人区了,就没有接头暗号了。路边还偶尔冒出一处房舍,但人去室空,留下了房前一片荒草,隐约显现出田埂和小径的轮廓。土坯墙有的坍塌了,有的开裂了,墙根往往布满了青苔。一张主人遗弃的木犁插在地头,眼下已爬满了野藤,如同木犁突然发芽长叶,活过来了一般。

       ⑫不难想象,前面那条溪边的青石板,以前也有过捣衣的声音,有过黄昏时分耳环或手镯的一闪。前面那座小石桥,以前也有过老牛带着小牛归来,牛背上可能停栖着静静的蝴蝶。这山静林幽之处,以前一定有过灯光温暖的窗口。在明晃晃的月夜或者雪夜,一定还有过纺车或摇篮吱呀吱呀的声音滚过水碾和水堰。但现在这里只剩下露珠依旧滴落,云雾依旧流散,还有腐叶如酱如酒的浓烈气味。连我们的脚步声也过于粗鲁和陌生,吓得一群大鸟扑拉拉惊逃四散,从废墟的断墙飞向山头。

       ⑬这些鸟还是当年的鸟吗?

       ⑭一条云瀑倾泻过来了,很快就注满深谷,使我们淹没在云湖里,前后茫茫,什么也看不见。明知同行者近在咫尺,也只闻其声不见其形。

       ⑮在离蚂蟥沟不远的地方,我们才得以走出云海,看见了云上的一大片梯田。看来是受制于山的坡度,这些田块都很小,远远看去如密密排列的贝壳或鳞片。一个斗笠或一件蓑衣,就能盖住一丘田。同是受制于坡度,这些梯田的坡墙大多很高,全用墨灰色石块垒成,形如巍巍城墙。行人需要屏息仰视,才能探望到虚虚的城头,看到城头那想象中的旌旗和兵甲,甚至听到那想象中的鸣镝和战鼓。说实话,我当时暗暗吃惊:天下这么大,一些不知姓名的人们为何要把家园建在这深山一隅?他们是在什么时候筑起了这深山里的巨石阵、金字塔以及万里长城?只为了争得几把谷米,他们在这层层叠叠的石墙里耗费了多少代人的心血和生命……

       ⑯每一块石头都相约守密,眼下一声不吭。

       ⑰很多梯田已经废弃了,听任满田升起疯狂的茅草,还有白茫茫一片如雪盖地的茅絮。我知道秋茅无情,吞没过很多小径,很多足迹,很多风化了的王国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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