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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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广州市华南师大附属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月考试卷(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匠心

李广

    乾隆二十八年,腊月初六清早,雪后初霁,玉雕师傅陈唯友推开大门,发现门楼下蜷卧着一个少年,伸手一探,气若游丝。忙唤徒弟们将人抬至屋内,加覆棉被,喂饮热汤,良久少年方才醒来。少年乃徽州人氏,年方十四,连年遭旱,家人皆饿死,少年流落到苏州城,恰逢连日风雪,饥寒交迫昏死在陈家门口。

    不几日,那少年气色缓和过来。再见之时,少年纳头便拜:“恩人在上,受程准一拜。”

    陈师傅急忙搀起:“孩子,世道艰难,焉能见死不救?不知今后作何打算?”

    那少年再次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请恩人念我手脚齐备,舍得下气力,收我为徒,他日学得一技之长,以报恩情之一二。”

    陈唯友沉吟了片刻。他心里清楚,玉雕乃大技艺,虽勤能补拙,但要成为良匠,无天资禀赋不能达。但转念一想,自己膝下无子女,眼下几个徒弟无出色之辈,如此下去,自己的一身绝技岂不失传?这孩子举手投足颇有气度,不如暂时将他留下。

    程准感激涕零,当下行了拜师大礼。不久陈唯友便发现,这程准不仅天资聪慧,悟性极高,而且踏实勤奋,肯下苦功,不出两年,竟学完了师兄们五年才学完的基本功,陈老先生为当初的决定感到庆幸。

    两年头上,陈唯友要徒弟们各尽所学,做一件作品相互鉴赏。程准连续几日闭门不出,最后用满是血泡的双手给师傅捧出了一件羊羔跪乳的玉件,虽稍显稚嫩,却已初见功力,苏州城内的几位先生看后皆赞赏有加,陈师傅点了点头,说了句:“留下吧!”

    自此,陈师傅手把手地把平生所学悉数传授于他。那程准也不负师望,技艺精进,未出五年,便在苏州城内声名鹊起。

    乾隆四十一年,朝廷征召玉雕贡品。程准精选上好玉料,下了整整半年功夫制作出一件作品,取名“丹风朝阳”,寓意大统,业内人士皆称精品,程准也颇为自豪,对贡品头筹志在必得。未料陈师傅力阻程准将作品送往京城。坊间议论纷纷,但程准并未辩驳,默默地将玉雕收起,跟着师傅回了家。

    此后,程准更一心一意跟着师傅学习技艺,凡构思动工之前,必先同陈师傅商讨一番。陈师傅初不以为意,后多次看到程准抱臂犹豫,陈师傅大骇,嘱程准今后创作不要再来找他,按己意行事即可,但程准退缩之态并无改观。

    不久后的一日淸晨,陈师傅忽称自己那把祖传的楠木刻刀被盗,一口咬定窃刀之人就是程准。程准大呼冤枉,但陈师傅不为所动。两天后,将程准逐出师门。程准不再申辩,向师傅磕了三个响头含泪离去。

    十年后的一个夜晚,已经名动海内的玉雕大师程准接到下人禀报:陈老先生病重,恐怕时日无多。程准星夜赶赴苏州。恩师榻前,程准再行师徒大礼。

“那把刻刀并没有丢。当年为师只是要寻一个借口将你赶出去。那件‘丹凤朝阳’雕琢固然精细,但奉迎之意过浓,境界不高,此匠人之忌也。我对你百般阻挠,只为让你去除一些雕琢之气,然经此事,你信心大挫,却让为师没有料到。你的技艺已臻完美,只有把你赶出去,才能助你成为一代巨匠。实在是委屈你了。”

    程准早已泪如雨下。陈老先生吩咐将那把楠木刻刀取来,颤颤巍巍地交到程准手上,溘然长逝。

    乌黑油亮的刀柄上,深深地镌刻着八个小字:匠心独运,浑然天成。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标题内涵丰富,“匠心”既指成为良匠应具备的高超技艺和优秀品质,又指陈师傅培养程准助其成为巨匠的一番苦心。 B、小说中多处运用对比的手法刻画人物,推动情节发展,如程准和师兄们的对比、陈师傅和业内其他人士的对比、程准和陈师傅的对比等。 C、小说善F运用细节描写表现人物,“用满是血泡的双手”捧出了“羊羔跪乳的玉件”,体现程准能吃苦,有感恩之心,也表明程准雕刻技艺尚不娴熟。 D、小说富有传奇色彩,语言质朴自然,通俗易懂,用从容的笔调塑造了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表达出作者对工匠精神的独到理解。
(2)、小说用了大量篇幅描写程准拜师之前的内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其作用。
(3)、有人说小说的主人公是陈师傅,也有人说小说的主人公是程准,你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谁?请说明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一个圣诞节的回忆

[美]杜鲁门·卡波特

    请设想一下二十多年前一个十一月的早晨,一个白发剪得短短的妇人站在窗口,大声说:“这是做水果蛋糕的好天气!巴迪,去把我们的车推来,我们要烤三十个水果蛋糕呢。”

    那时我七岁,她六十光景,我们是很远的表亲。从我记事起,我俩就住在一起。她叫我“巴迪”,为了纪念她以前最好的朋友。那个巴迪早死了,当时她自己还是个孩子。她现在仍是个孩子。

    我们把童车推进山核桃树丛。童车是我出生时买的,快散了,轮子摇来摆去,像醉鬼的腿。奎尼是我们养的一条小狗,她挺过了一场瘟疫和两次响尾蛇的噬咬,现在一路小跑跟在小车旁。

    三个小时后我们回到厨房,把拉回家的满满一车风吹自落的山核桃的壳剥去。欢快的裂壳声像是微弱的雷鸣,核桃肉散发着甜美的香气。奎尼求我们给她点尝尝,我的朋友时不时偷偷给她一点,但我俩是绝对不可以吃的,“这些山核桃还不见得够做三十个水果蛋糕呢。”明月高照,小车空了,碗满满的。

    第二天,我最喜欢的事开始了:大采购。樱桃,柑橘,香草,葡萄干,威士忌,大量的面粉和黄油……嗬,简直要一匹小马才能把车拉回家。我们没钱,但每年总能用尽各种办法,筹到一笔水果蛋糕基金:卖破烂,卖摘来的一桶桶黑莓、一罐罐自制的果酱、苹果冻,为葬礼和婚礼采集鲜花。

    黑炉子加足了煤和柴火,烧得像一只发光的南瓜。打蛋器旋转着,调羹在一碗碗黄油和糖里搅动,香草让空气变得甜甜的,姜又增加了香味。厨房里浓香扑鼻,弥漫到整栋屋子。四天后,大功告成,三十只蛋糕放在窗台、搁板上晾着。

       蛋糕给谁呢?朋友呗。不一定是邻近的,大半倒是只见过一次,甚至素未谋面的,我们喜欢的朋友。例如罗斯福总统,一年来镇上两次的小个子磨刀人,帕克(班车司机,他每天在尘土飞扬中嗖地一声驶过时和我们互相挥手招呼)。是不是因为我的朋友太害羞了,才把这些陌生人当作真正的朋友?我想是的。我们的纪念册里有用白宫信笺写的答谢信,有磨刀人寄来的一分钱明信片——它们让我们觉得和外面丰富的世界联系在一起。

    厨房空了,蛋糕都送走了,我的朋友要庆祝一下——还剩下一点威士忌。奎尼分到满满一勺,倒在她的咖啡碗里(她喜欢菊苣香的浓咖啡),我们平分剩下的。奎尼躺在地上打滚,爪子在空中乱抓。我身子里热烘烘地冒火星,像快要烧成灰烬的木柴。我的朋友围着炉子跳圆舞曲,两只手提起那身蹩脚的花布连衣裙的裙边,就像是舞会上穿的礼服,唱着“指给我回家的路”。

    下一个任务就是准备礼物。我想给她买整整一磅樱桃巧克力,不过,我给她做了只风筝。她希望给我一辆自行车,不过,我肯定她也是给我做风筝——和去年一样,和前年也一样。我们又凑了五分钱给奎尼买了一大根还有余肉可啃的牛骨头,用彩纸包起来,高高地挂在圣诞树顶上一颗银星边。奎尼知道那是牛肉骨头,馋得坐在树下呆望着,该睡了还不肯走。我的兴奋不亚于她,踢被子,翻枕头,就像是热得不可开交的夏天夜晚。我的朋友手持蜡烛坐到我的床沿:“我一点也睡不着,心像兔子一样乱跳。你说罗斯福夫人会在晚餐时端上我们的水果蛋糕吗?”我俩在床上挤作一团,她在我的手心里写“我爱你”。“你的手比以前大了。我想我大概不愿你长大。你长大了,我们还能继续当朋友吗?”我说我们永远是朋友。

    这是我们一起过的最后一个圣诞节。

    我上了军事学校。我也有了新家,但那不算数。我的朋友在哪里,哪里才是我的家,而我再也没回去过。

    她还待在那里,有奎尼做伴,后来只剩她一个人。(她写道:“昨天,梅西的马踢伤了奎尼,伤得很重。谢天谢地,她没有太痛苦。我把她包在一张条纹床单里,用童车推到草地……”)以后几年的十一月里,她还是做水果蛋糕,她一个人,没有从前做得多,不用说,总是把“最好的那个”寄给我。渐渐地,她在信中把我和早已死去的巴迪混淆起来。

    终于,又一个十一月的早晨来临,一个树叶光光、没有小鸟的冬天早晨,她再也爬不起来大声说:“这是做水果蛋糕的好天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雪中婚宴

刘成章

    雄阔的陕北高原。纷纷扬扬的大片子雪花,从灰蒙蒙的天空倾倒下来,到处一片洁白。山呀,塬呀,梁呀,沟呀,河呀,路呀,村庄呀,这一切都难以分清,一切都失去了平日里显著的界线。整个世界仿佛都结冻了,没有了一点儿活气。可是,在一户正在办喜事的人家的院子里,人们围着一桌一桌的酒菜,正在动着筷子,正在宴饮。雪就像给简陋的餐桌上铺了一块块洁白的桌布。

    那场面别致极了,所有人的头上都落上了雪,他们的黑发就像浓白大雾中露出的一些模糊的林梢,只有白发老者的头上看不见雪的踪影;人们的蓝的、黑的、花的棉袄,也都被白雪逐渐吞没,而原先的颜色,只留下一丁点儿了。有的人戴上了连衣帽;有的人把大棉袄顶在头上;还有人却被特殊照顾着,主人找来两三把伞让其打着,不用问,那伞下定是些年轻婆姨,怀里还抱着乳毛未褪的吃奶娃娃。

    院子边横着的一根圆木,已经变得又白又胖。

    虽然刚端上来的菜肴顷刻就变得冰凉了,虽然伸出的筷子上都落上了雪花,但是,正在宴饮的人们,没有一个人紧缩脖子,因为他们骨头里在往常的岁月磨砺中储满了的生命烈焰,此刻正好散发于周身,仿佛周身正需要借此降降温的。

    人们乐滋滋地大声猜拳了。还有人唱起了酒曲。

    但主人还是满怀歉意的。他走上前来说:“唉,天气预报不准确,这雪又来得太突然了,没来得及出去借帐篷布,抱歉抱歉!”

    众人一哇声地说:“没甚!没甚!其实天冷能让咱多喝上几盅,好事一桩!”

    记忆中,陕北的各种较大的筵席,都是在院子摆开阵仗的——谁家能有那么多那么大的窑洞啊!近些年生活好了,不少人纷纷改在饭店举行各种饮宴,那当然显得高档了,优雅了,但是,我却也还是乐见这几千年流传下来的陕北露天饮宴,特别这是我此生头一遭碰上的雪中婚宴,它是正史野史中都不曾记载过的故事,它对我的震撼太强烈了,我太喜欢它了。它所展示出来的人与大自然的完美融合,人的精神世界的旷世璀璨,足以让我沉醉三年!

    在这块苍凉的土地上,总有许多的不如意、不安逸、不舒适的事情,然而,正是这些事情,比如这婚宴中撒在人们头上的纷纷落雪,其实它们每一片都像一把明晃晃的雕刀,它们是在雕琢着强健的灵魂。“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望着面前的粗犷质朴的雪中婚宴,我国古代诗家的无数对于雪的精彩形容,注满我的心头。于是,我看见,千朵万朵的梨花,装饰着这一婚宴(梨花有着新娘不敢奢望的婚纱的清纯之色);千颗万颗的盐粒,正在供婚宴的厨子们煎、炒、炸、烩(好厨子一把盐哈);千只万只的白蝴蝶,欢舞着,旋转着,飞来,飞来,落在婚宴上每一个诗情盎然的温热的地方(谁不喜欢这喜庆的精灵)。

    一碟一碟的热腾腾的菜肴,不断地放上桌来,而就在这一放之间,已有数不尽的雪花融入其内,给这些菜肴增添了几分大自然的香醇。而人们的筷子夹起的,应是这天地间的精气,应是辈辈祖先们遗传下来的勇于吃大苦耐大劳、勇于战胜艰难险阻犹如左近的壶口瀑布一样永在沸腾的奋斗精神!

    这精神,与柔弱无缘,与萎靡无缘,与颓丧和消沉无缘。

    我猛然想起了中唐诗人卢纶的《塞下曲》,便向着大伙朗吟道:“欲将丸子夹,大雪满碗筷。”(卢纶《塞下曲》:“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引起一片笑声。

    凌空降落的雪花是水在做着最浪漫的游戏吧,它飘飘悠悠地从天上落下来,一接近院落就被沾上了红烧肉和炸油糕的浓香,而它又带着这浓香把每个宾客都塑成了雪人,而众宾客,又以浓香的银白,与雪的院子、雪的村落、雪的山野融为一体。世界上往日纷纭繁杂的色彩,似乎只剩下单一的白色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二狗砸船

杨友

    龙河堡村交通很不方便,三面环水一面靠山。春、秋、冬三季在大蒲河上架木桥,夏季汛期到来之前把木桥拆掉,村里人进出和外村人来往就全靠一条木船摆渡了。

    渡船是村支部书记的弟弟金发自己打造的。

    金发每天在渡口摆渡行人,乘船的人上船下船不用付船费。到秋后新木桥架好了,金发的渡船也卧篙了。金发就开着农用三轮车在十里八村挨门挨户收“船粮”。这是老辈子人留下的规矩。造一条木船要花很多钱,一个精壮汉子天天在河上撑船也是很苦很累的活儿,大家在水面上走干道,舒舒服服地过了河,给些“船粮”也是应该的。外村人见金发来收“船粮”,都知道金发很辛苦,每家每户都给他舀上三斤五斤粮食,谁也不吝惜。对龙河堡本村金发就多收一些,因为本村人每天都要过河,还有到镇中学念书的学生,每天早出晚归两次乘船。对本村多收一些也是合情合理的。金发每年摆渡一个洪水季节,到秋后能收一万多斤粮食,按市场价至少能卖五、六千块钱。

    后来,金发又把本村收取“船粮”的标准提高了,原来按每户收20斤,每个中学生加收20斤。到去年秋后就改为每户收40斤,每个中学生加收40斤。整整提高了一倍。金发说,现在物价上涨了很多,汽车票、火车票都翻几番了,提高船粮标准也是理所应当的。金发一下子把“船粮”标准提高这么多,龙河堡的村民们背后议论纷纷,骂金发发财心切黑了心,简直是宰乡亲们!但人们不满归不满,“船粮”还是顺顺溜溜地按新标准给了。

    村里有个小伙子叫二狗,二狗对金发的做法非常气愤。年轻气盛的二狗决定自己打造新船,跟金发唱对台戏,把贪心不足的金发挤垮!

    二狗说干就干,请了木工伐树锯板,一条新渡船很快就打造完了。于是,今年龙河堡村的河边渡口上就出现了两条渡船。二狗的渡船下水后,他在渡口上修了一个上船下船的码头,并在码头上树起一块牌子,上书几个醒目大字:“义务摆渡,不收船粮”。

    二狗手握篙竿站在船头上向金发那边张望,见金发的脸气得变成了猪肝色,二狗心里很是得意,嘴里便信口哼起了“咚咯隆嘀咚……”

    龙河堡的几十个村民来到河岸边,望着河边泊着两条渡船,一个个都把步子停了下来,人群与金发的渡船和二狗的渡船之间形成了等距三角。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肯越雷池半步。

    上哪条船呢?一张张茫然的脸色仿佛面临生死抉择一般,谁也不敢轻举妄动……但犹豫归犹豫,毕竟要过河,必定要乘船,谁的两肋下也没长着翅膀。人们在久久地面面相觑后终于有一个人向金发的渡船走去。于是,大家便相跟着一齐奔了金发的渡船。金发一见这情景立刻长了精神!一脸灿烂的微笑像迎接贵宾似的把人们接应到船上。然后解开缆绳,长篙一点,渡船缓缓向对岸驶去。一连三次往返把岸上的人全都摆渡过去了,金发也累得气喘嘘嘘,大汗淋漓,但金发心里却乐得直发痒,嘴里便悠然地哼起了小曲儿:“青山绿水好风光哟,情妹河边等情郎哟……”

    二狗一下子傻眼了,他做梦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场面!一连三天,他的渡船冷落在码头边无人光顾,二狗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从来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乡亲的事,乡亲们为什么要冷他的场?百思不解的二狗就想发火、骂娘!可是,跟谁发火呢?谁也没惹他。

二狗一气之下就把新打造的渡船砸碎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荆轲塔断想

柴福善

    ①荆轲塔,在河北易县的荆轲山上,后人为纪念荆轲而建。

    ②当初,周武王灭纣,封召公于北燕,都于蓟,即今北京房山琉璃河,世称燕上都。后迁都易水之滨,为燕下都,都城长达十几里,居战国都城之首,世事沧桑,今也只存断壁残垣,任凭野草掩映,风雨剥蚀,荒台下落日,山水有余情了。想燕昭王励精图治,招贤纳士,修筑黄金台,从而使燕国由弱而强,终于战败齐国。千年来,李白来此凭吊,特作《古风》,“燕昭延郭隗,遂筑黄金台”,谁知笔锋一转,“奈何青云士,弃我如尘埃”,不免以古思己,有些哀怨了。

    ③其实,秦统一天下,已是大势所趋,太子丹凭借荆轲一介武夫,刺杀秦王,就想保住江山社稷,太异想天开了。而荆轲带秦武阳赴咸阳,武阳色变震恐,荆轲展图现匕,行刺未果,命丧殿上。读《史记》的刺客列传,总觉司马迁笔下有些演绎。难怪,史书本身就是断简残篇,过去的历史是无法再现的。

    ④荆轲未刺死秦王,即使真刺死了,马上就会有另一个秦王站出来,区区燕国依然是要亡的,天下依然是要统一的。这么说,我无意否定荆轲的英雄壮举,燕赵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可以荆轲为代表。而这一壮举,令后人景仰,尤其在易水河边,太子及宾客皆以白衣冠送,高渐离击筑,荆轲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歌流传至今,当地人谈此,竞念出续句:“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嘘气兮成白虹。”易县今有白虹村,传说因荆轲仰天呵气,直贯夕阳,化成一道白虹,见者称异而得此村名。

    ⑤我们常吟咏英雄壮举,其实还有个尾声:那击筑相送的高渐离,后变名姓为人庸保,因善击筑受秦始皇召见,识出,秦惜其技艺,赦免一死,乃嚯其目(即用马粪熏炙使其失明)。后在演奏时,以铅置筑中,举筑扑击秦始皇不中被诛。荆轲一样的英雄,历史不应该忘记。

    ⑥我来时,天蒙蒙细雨,怎奈山路湿滑,不便车行,只得在车中远远地凭窗而望;塔高十三层,每层八隅悬有风铃,微风摇动。清脆悦耳,声传四野。幽幽地,耳畔似有所闻。

【注】①延:邀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小步舞

(法)莫泊桑

    大灾大难不会使我悲伤,我亲眼目睹过战争,人类的残酷暴行令我们发出恐惧和愤怒的呐喊,但绝不会令我们像看到某些让人感伤的小事那样背上起鸡皮疙瘩,有那么两三件事至今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它们像针扎似的,在我的内心深处留下又细又长的创伤,我就给您讲讲其中的一件吧。

    那时我还年轻,有点多愁善感,不太喜欢喧闹。我最喜爱的享受之一,就是早上独自一人在卢森堡公园的苗圃里散步。

    这是一座似乎被人遗忘的上个世纪的花园,一座像老妇人的温柔微笑一样依然美丽的花园,绿篱隔出一条条狭窄、规整的小径,显得非常幽静。在这迷人的小树林里,有一个角落完全被蜜蜂占据。他们的小窝坐落在木板上,朝着太阳大开顶针大的小门。走在小路上,随时都能看到嗡嗡叫的金黄色的蜜蜂,它们是这片和平地带真正的主人,清幽小径上真正的漫步者。

    我不久就发现,经常到这里来的不止我一人,我有时也会迎面遇上一个小老头儿。

    他穿一双带银扣的皮鞋、一条带遮门襟的短套裤和一件棕褐色的长礼服,戴一顶肠绒毛宽檐的怪诞的灰礼帽,想必是太古年代的古董。

    他长得很瘦,几乎是皮包骨头,;他爱做鬼脸,也常常微笑。他手里总是拿着一根金镶头的华丽的手杖,这手杖对他来说一定有着某种不同寻常的纪念意义。

    这老人起初让我感到怪怪的,后来却引起我莫大的兴趣。

    一个早晨,他以为周围没人,便做起一连串奇怪的动作来:先是几个小步跳跃,继而行了个屈膝礼,接着用他那细长的腿来了个还算利落的击脚跳,然后开始优雅的旋转,把他那木偶似的身体扭来绞去,动人而又可笑地向空中频频点头致意,他是在跳舞呀!

    跳完舞,他又继续散起步来。

    我注意到,他每天上午都要重复一遍这套动作。

    我想和他谈一谈,于是有一天,再向他致礼以后,我开口说:“今天天气真好啊,先生。”

    他也鞠了个躬:“是呀,先生,真是和从前的天气一样。”

    一个星期以后,我们已经成了朋友,我也知道了他的身世。在国王路易十五时代,他曾是歌剧院的舞蹈教师。他那根漂亮的手杖就是德·克莱蒙伯爵送的一件礼物。一跟他说起舞蹈,他就絮叨个没完没了。

    有一天,他很知心地跟我说:

    “先生,我的妻子叫拉·卡斯特利。如果您乐意,我可以介绍您认识她,不过她要到下午才上这儿来。这个花园,就是我们的欢乐,我们的生命,过去给我们留下的只有这个了,如果没有它,我们简直就不能再活下去。我妻子和我,我们整个下午都是在这儿过的。只是我上午就来,因为我起得早。”

    我一吃完上午饭就立刻回到公园,不一会儿,我就远远望见我的朋友,彬彬有礼地让一位穿黑衣服的矮小的老妇人挽着胳膊。她就是拉·卡斯特利,曾经深受那整个风流时代宠爱的伟大舞蹈家。

    我们在一张石头长凳上坐下,那是五月。阵阵花香在洁净的小径上飘溢;温暖的太阳透过树叶在我们身上洒下大片大片的亮光。拉·卡斯特利的黑色连衣裙仿佛整个儿浸润在春晖里。

    “请您给我解释一下,小步舞是怎么回事,好吗?”我对老舞蹈师说。

    他意外地打了个哆嗦。

    “先生,它是舞蹈中的皇后,王后们的舞蹈。您懂吗?自从没了国王,也就没有了小步舞。”

    他开始用夸张的文体发表起对小步舞的赞词来。可惜我一点也没听懂。

    突然,他朝一直保持沉默和严肃的老伴转过身去:

    “艾丽丝,让我们跳给这位看看什么是小步舞,你乐意吗?”

    于是我看见了一件令我永生难忘的事。

    他们时而前进,时而后退,像孩子似的装腔作势,弯腰施礼,活像两个跳舞的小木偶,只是驱动这对木偶的机械,已经有点儿损害了。

    我望着他们,一股难以言表的感伤激动着我的灵魂。我仿佛看到一次既可悲又可笑的幽灵现身,看到一个时代已经过时的幻影。

    他们突然停了下来,面对面伫立了几秒钟,忽然出人意料地相拥着哭起来。

    三天以后,我动身去外省了。我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们。当我两年后重返巴黎的时候,那片苗圃已被铲平。没有了心爱的过去时代的花园,没有它旧时的气息和小树林的通幽曲径,他们怎样了呢?

    对他们的回忆一直萦绕着我,像一道伤痕留在我的心头。

(张英伦译,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偷父

刘心武

    那晚我到家已临近午夜,进门后按亮厅里的灯,立刻感觉到不对劲儿,难道……我快步走到各处,一一按亮电灯,各屋的窗户都好好地关闭着啊。但是,当我到卫生间再仔细检查时,一仰头,心就猛地往下一沉浴盆上面那扇透气窗被撬开了!再一低头,浴盆里有明显的鞋印。有贼!我忙从衣兜掏出手机,准备拨110报警,这时又忽然听见声响,循声过去,便发现卧室床下有异常,我把手机倒换到左手,右手操起窗帘叉子,朝床下喊:“出来!放下手里的东西,只要你不伤人,咱们好商量!”

    一个人从床底下爬出来了,那是一个瘦小的少年,剃着光头,身上穿一件黑底子的圆领T恤,我看他手里空着,就允许他站立起来,用那窗帘叉指向他,作为防备,问他:你偷了些什么?把藏在身上的东西掏出来!他把两手伸进裤兜,麻利地将兜翻掏出来,又把手摊开说:“啥也没拿啊!”

    但他那副久经沙场、处变不惊的模样,倒弄得我哭笑不得。我用眼角余光检查了一下我放置钱财的地方,似乎还没有受到侵犯。我保持着伸出窗帘叉的姿势,倒退着,命令他跟我来到门厅里,开始讯问。

    “您为什么还不报警?”他问我。

    我把手指挪到手机按键上,问他:“警察来了,你会是怎么个处境呢?”他叹了口气:“嗨,惯了,训一顿,管吃管住,完了,把我遣返回老家,再到那破土屋子里熬一阵呗。”他那无所谓,甚至还带些演完戏卸完装可以大松一口气的表情,令我惊奇。

    他今年14岁。家乡在离我们这个城市很远的地方。他只上到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一年前开始流浪。现在就靠结伙偷窃为生。

    我望着被灯光照得瘦骨嶙峋、满脸大汗的少年,问他:“饿吗?”他眯眼看我,仿佛我是个怪物。我为他泡了一碗方便面,端到他面前。

    我决心放他回去,对他说:“我的话你未必肯听,但是我还要跟你说,不要再干这种违法的事,你应该走正路。”他点头。

    我给他开门时,他居然说:“我还不想走。”

    我大吃一惊,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的声音很小,我听来却像一声惊雷:“我爸在床底下呢。”

    天哪!原来还有个大活人在我床底下!我慌忙将窗帘叉拿到手里,准备拨110。这工夫那少年已经转身进了卧室,而且麻利地爬进床底下,我惊魂未定,他却又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回到门厅。我这才看清,他手里捧着一幅油画。我正想嚷,他对我说:“我要——我要我爸——求您了!”

    那幅油画,是我临摹的凡高的自画像,这幅自画像里,人物显得特别憔悴,眼神饱含忧郁,胡子拉碴的,看去不像个西方人倒像个东方农民。

    我细问他:“你爸现在在哪儿呢?你妈妈呢?”

    他执拗地告诉我,他没有妈。他妈在他还不记事的时候,就嫌他爸穷,跟别人跑了。他记得他爸,那扎人的胡子碴儿,那熏鼻子的汗味加烟味加酒味。

    他们那个村子,不记得在哪一天,忽然说村外地底下有黑金子,大家就挖了起来。他爸爸也去挖。去年的一天,半夜里村子忽然闹嚷起来,跟着有呜哇呜哇的汽车警笛声,他揉着眼睛出了屋简单地说,村外的小煤窑出事故了,他爸,还有别的许多孩子的爸,给埋井底下了。

    少年说,他负责踩点的时候,从我家窗外看见了这幅画,一看就觉得是他爸。他说他爸坐在床上想心事的时候,就那么个模样。今天,他好不容易钻了进来,取下这幅画,偏巧我回来了。

    少年说这些事情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泪光。我听这孩子讲他爸的遇难,也就是鼻子酸了酸,但是,当我听清这孩子今天钻进我的屋子,为的只是偷这幅他自以为是他父亲的画像时,我的眼泪忍不住就溢出了眼角。

    我把画送给了他。他不懂得道谢,我把门打开,他闪了出去。

    关上门以后,我若有所失。不到半分钟,我一溜烟儿跑下楼梯,气喘吁吁地踏出楼门,朝前方和左右望,那少年竟已经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只有树影在月光下朦胧地闪动。

    我让自己平静下来。当一派寂静笼罩着我时,我问自己:“你追出来,是想跟他说什么?”

    是的,我冲出来,是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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