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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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西来宾市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教学质量调研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认亲

侯发山

    那天,龙飞和妻子文静正在观看中央电视台的大型公益节目《等着我》。看过这个节目的人都知道,这是一档寻亲栏目,就是失去亲人的家属提供线索,由社会各界力量帮忙寻找。其中一大部分因为线索充足,加之现代化手段,以及志愿者的倾心投入,最终都能够找到。也有一少部分,因为年代久远,蛛丝马迹都没有,希望就成了泡影。

    中当时电视上出现一个大叔,他来自四川农村。四十多年前,他们七个月大的儿子丢失了,找了几十年也没有找到。男人姓陈,他对主持人倪萍说,当时他们两口子在山腰的一块田里刨土豆,儿子在田边的竹篓里睡觉。两口子干了半天活,到田边去歇息时,才发现儿子不见了。这么多年,两个人辗转全国各地,每到一个地方,打上半年工,然后再赶往下一个地方,赚钱是次要的,主要是为了找儿子。他们常年在外,老家几乎很少回去,最近从老家传来消息,说家里的房子已经坍塌了。十年前,因为思念儿子,老伴的眼睛哭瞎了;五年前,老伴病逝了。

    陈大叔只有六十岁,看上去像是七八十岁的人了。他虽然一直平静地叙述着,却是一脸的无助。看得出,他强烈压抑着心中的悲伤。

    很显然,他老了,希望在有生之年找到儿子,自己也老有所依,老有所靠。

    可是,大家都能看出来,陈大叔给出的线索太少了,他的儿子没有找到的可能。

    龙飞鼻子酸酸的,文静也用纸巾擦拭着眼角的泪水。

    倪萍对陈大叔说,你还记得儿子长什么模样吗?他身上有没有特别的特征?

    陈大叔说,我只记得他小时候的模样……他的脸上有块特别明显的胎记。

    龙飞和文静对视一眼。

    龙飞摸了摸自己脸上的胎记,看着文静,迟疑了一下,说:“我,我是不是该去认亲?”

    “应该去。老人家太可怜了。”文静点了点头,鼓励龙飞。

    龙飞说:“要不要给萌萌商量一下?”萌萌是他们的儿子,在大学读书。

    文静说:“不用商量,给他解释一下就中。再说,他小时候就一直要爷爷,现在爷爷回来了,他应该高兴才是。”

    就这样,龙飞联系中央电视台寻亲栏目组,声称自己就是陈大叔的儿子。寻亲栏目组喜出望外,急忙联系双方见面。

    陈大叔见到龙飞那一刻,愣怔了好半天,似乎不敢上前相认。

    瞅着陈大叔,龙飞心里刺疼刺疼的。陈大叔的头发都已经花白,像是落了一头的雪。可以想象,为了寻找儿子,老人家饱受了怎样的磨难。

    龙飞说:“爹,我是您儿子啊。”说罢,上前抱着陈大叔,眼里的泪不由得流了出来。龙飞一边哭一边诉说自己寻找生身父母也找得好辛苦,要不是看电视,真不敢相信这辈子还能见到他。

    陈大叔,落泪了。他颤抖着手,抚摸着龙飞的肩膀,也呜嗬鸣嗬哭起来,鼻涕一把泪一把的。

    后来,龙飞就把陈大叔接回了家里。龙飞在城里开家店铺,经营着五颜六色的布匹,买的房子也在城里。陈大叔勤快,龙飞不让他去店里帮忙,他就在家里忙活,没事干了,就去拖地板,有时一天拖三四遍,都能照出人影来。

    儿子找到了,也有了家,陈大叔好像一下子掉进了幸福的海洋。

    萌萌从学校回来,一家三代更是其乐融融,家里充满了爱的温馨。

    二十三年后,陈大叔的生命终于走到了尽头。弥留之际,他拉着龙飞的手说:“孩子,谢谢你!其实,你不是我的孩子,他脸上的胎记在左边,你的在右边。当时,看你哭得那么伤心,我也就认了。”

    龙飞说:“爹,我知道我不是您的儿子,因为在我两岁的时候父母先后病逝了……看到您无依无靠,我和文静商量后就认您了。”

    陈大叔粲然一笑蠕动着嘴唇,还想说点什么,眼睛一闭,再也没有睁开。

    萌萌得知真相后,写成故事放在了网上。陈大叔的老家人看到这个故事,就在网文后面留言说,当年老人的儿子被狼叼走了,害怕老人知道真相挺不过去,村人就隐瞒了事实,都说是丢了,是为了让老人心存希望,活下去。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龙飞收看电视公益节目《等着我》时,知道了陈大叔的情况生发了同情心,恰好自己脸上也有明显的胎记,和妻子商量后决定认亲。 B、小说采用白描手法将龙飞接回陈大叔后一家其乐融融的温馨画面呈现在读者面前,刻画出龙飞勤劳善良、孝敬老人等形象特征。 C、“陈大叔好像一下子掉进了福窝里”一句中,“好像”一词有不太肯定的意思,为下文陈大叔和龙飞两人各自说出认亲的真相埋下伏笔。 D、“认亲”作为小说题目,既点明了主要情节,又构成了行文线索,起于认亲公益节目,结于陈大叔认亲缘由,中间行文以认亲贯串。
(2)、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①陈大叔的头发都已经花白,像是落了一头的雪。

②陈大叔,落泪了。他颤抖着手,抚摸着龙飞的肩膀,也鸣嗬鸣嗬哭起来,鼻涕一把泪一把的。

(3)、小说最后一段处理得非常巧妙,请联系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日  子

陈忠实

    两架罗筛,用木制三脚架撑住,斜立在掏挖出湿漉漉的沙石的大坑里。男人一把镢头一把铁锨,女人也使用一把镢头一把铁锨;男人有两只铁丝编织的铁笼和一根扁担,女人也配备着两只铁丝编成的铁笼和一根扁担。

    我回到乡下的第一天,走到滋水河边发现了河对面的这一对夫妇。就我目力所及,上游和下游的沙滩上,支着罗网埋头这种劳作的再没有第二个人了。

    早春中午的太阳已见热力,晒得人脸上烫烫的,却很舒服。

    “你该到城里找个营生干,”我说,“你是高中生,该当……”

    “找过。也干过。干不成。”男人说。

    “一家干不成,再换一家嘛!”我说。

    “换过不下五家主儿,还是干不成。”女人说。

    “工作不合适?没找到合适的?”我问。

    “有的干了不给钱,白干了。有的把人当狗使,喝来喝去没个正性。受不了啊!”他说。

    “那是个硬熊。想挣人家钱,还不受人家白眼。”她说。

    “不是硬熊软熊的事。出力挣钱又不是吃舍饭。”他说。

    “凭这话,老陈就能听出来你是个硬熊,”女人说,“他爷是个硬熊。他爸是个硬熊。他还是个不会拐弯的硬熊——种系的事。”

    “中国现时啥都不缺,就缺硬熊。”他说。

    “弓硬断弦。人硬了……没好下场。”她说。

    “这话倒对。俺爷被土匪绑在明柱上,一刀一刀割。割一刀问一声,直到割死也不说银圆在哪面墙缝里藏着。俺爸被斗了三天两夜,不给吃不给喝不准眨眼睡觉直到昏死,还是不承认‘反党’……我不算硬。”

    “你已经硬到只能挖石头咧!你再硬就没活路了。硬熊——”

    他很坦率又不无迷津地悄声对我说,他也搞不清自己为什么偏偏注意女人的腰,一定要娶一个腰好的媳妇,脸蛋嘛倒在其次,能看过去就行了。

    他大声慨叹着,不无讨好女人的意思:“农村太苦太累,再好的腰都给糟践了。”

    男人把堆积在罗网下的石子铲进笼里,用扁担挑起来,走上沙坑的斜坡,木质扁担吱呀吱呀响着,把笼里的石头倒在石堆上。折返身回来,再装再挑。女人对我说:“他见了你话就多了。他跟我在这儿,整晌整晌不说一句话。”

    太阳沉到西原头的这一瞬,即将沉落下去的短暂的这一瞬,真是奇妙无比景象绚烂的一瞬。泛着嫩黄的杨柳林带在这一瞬里染成橘红。河岸边刚刚现出绿色的草坨子也被染成橘黄色。小木桥上的男人和女人被这瞬间的霞光涂抹得模糊了,男女莫辨。

    应办了几件公务,再回到滋水河的时候,小麦已经吐穗了。

    我有点急迫地赶回乡下老家来,就是想感受小麦吐穗扬花这个季节的气象。

    女人正挥动铁锨朝罗网上抛掷着沙石。男人呢?

    “那位硬熊呢?”“没来。”

    我问:“咋咧?出什么事了?”

    她停住手中的铁锨,重重地深深地吁出一口气:“女儿考试没考好。”

    “就为这事?”我也舒了一口气,“这回没考好,下回再争取考好嘛!”

    “这娃娃也是……平时学得挺好的,考试分数也总排前头。偏偏到分班的节骨眼上,一考就考……”

    “直到昨日晚上,他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还捞石头做啥!我还捞这石头做啥……”

    “你不是说他是个硬熊吗?这么一点挫折就软塌下来了?”我说。

    “他高考考大学差一点点分数没上成,指望娃能……”

    “他来了!天哪!他自个儿来了——”

    我听见女人的抖声,也看见她随着颤颤的抖声涌出的眼泪。

    我瞬即看见他正向这边的沙梁走来。

    他的肩头背着罗网,扛着镢头铁锨,另一只肩头挑着担子,两只铁丝编织的铁笼吊在扁担的铁钩上。

    他对我淡淡地笑笑。

    他开始支撑罗网。

    “天都快黑咧,你还来做啥?”她说。

    “挖一担算一担嘛。”他说。

    许久,他都不说话。镢头刨挖沙层在石头上撞击出刺耳的噪声,偶尔迸出一粒火星。

    许久,他直起腰来,平静地说:“大不了给女儿在这沙滩上再撑一架罗网喀!”

    我的心里猛然一颤。

    我看见女人缓缓地丢弃了铁锨。我看着她软软地瘫坐在湿漉漉的沙坑里。我看见她双手捂住眼睛垂下头。我听见一声压抑着的抽泣,

    我的眼睛模糊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需要秋天的人

尹向东

    那个下午天气半阴半晴,始终有一些云层缭绕在碧蓝的天空上。太阳被云层挡住,照不到地面。长命刚出家门就不顺心。长命养了猪,每日里就得去城里大小餐饮收泔水,这是长命最讨厌的活,得穿上油腻腻肮脏的衣服。骑上三轮摩托,拖两只大油桶改装的泔水桶穿越城市。

    收泔水有一点讲究,大餐馆里的泔水都是关系户,长命挨不上边,剩百十家小食店小餐馆。带着沮丧的情绪,长命把三轮摩托车停在一家面馆外。面馆里已经有两三桌客人,长命进面馆的时候他们都回过头来看他。

    长命熟悉他们的眼神,也就是嫌弃而已,没啥大不了。他直接去了厨房,围着白围裙的小老板正在煮面,看见他来,说:“你又这样早来?没啥泔水的。”

    长命笑了笑,伸手去衬衣口袋里掏支烟递过去,说:“有一点算一点吧,来迟了,大家又该争起来。”

    小老板叼起烟说:“没见过你这样的人,还怕和别人争。”

    厨房里只有小半桶潲水,长命提着桶出来,他看见临门的一个女人独坐一张桌,他走过时女人尽力挤向墙边。长命腾了泔水,把桶还回厨房时,小老板刚好端一碗面递给女人。长命拍着手出来,看见女人低头吃面,女人穿得时髦,是一个漂亮的少妇,她吃面时尽力张大嘴,怕面把口红沾去。长命在店里站了一小会儿,女人留意到他站在那里,小心翼翼地抬起头,快速睃他一眼,又一次本能地避向墙边。

    长命不明白这样一个漂亮的女人,她的眼神和表情为啥比别人更恶劣,更难以接受。他瞬间就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吃惊的决定。他再一次掏出烟来,递给斜倚在门边的小老板,自己也点上一支,然后坐到女人的对面。

    长命看见小老板的脸上呈现出一点坏笑,他想小老板一定误会他坐在这里,是想多看两眼这个漂亮的女人。

    女人吃面的动作小了许多,每一口都只夹起两三根面条送进嘴里,艰难地咀嚼,仿佛吃的不是面,而是中药渣。女人现在不敢再看长命,拼命低了头,抵着墙壁。女人尴尬的状态让长命心里舒坦了许多,他需要的效果达到了,正准备站起身时,女人却先站了起来,付过钱匆匆走出面馆。隔着玻璃,长命看见女人恶狠狠地瞪了自己一眼,他猛然觉得身上长出许多鸡皮疙瘩。

    还剩大半碗面,长命把面端了,倒进潲水桶里。小老板来收碗,小老板脸上的坏笑更明显了,忍也忍不住。长命想这误会又深了一层,就算没一点泔水,他也不会逼别人剩下半碗面的。误会让人讨厌。

    长命并不解释,这是没法说清的事,他只招了招手说:“给我也来二两面。”

    小老板把面煮上来时,脸上还挂着默契的笑。长命从衬衣口袋里掏出五元钱,把面钱付了,然后他看着小老板,也笑了笑,端起碗直接走出去,把二两面全倒进了潲水桶。他还碗的时候看见小老板的笑全部僵在脸上,尴尬地站在那里。

    什么事都没办法解释,长命只怪自己把事情弄糟了,他要二两面并不是赌气,他仅仅想让小老板明白,他坐在女人对面并不为那一点潲水。

    长命骑着摩托离开时心情糟透了,他不想再去拉潲水,长命忘不了女人隔着玻璃窗瞪他的那一眼,岂止是一个恶毒所能囊括的。长命后来把车停在新华书店宽大的橱窗外,准备给儿子买模拟题。他看见一个微胖的女人领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女人蹲在书架边,翻着一本画册给小女孩讲,她的神态安详而恬静。虽然这个女人并不太漂亮。快是关门的时候了,书店里除了慵懒的售书员,只剩下这一对沉浸在画册中的母女。长命踱到儿童书柜的另一侧,在那里,他能听见她们说话。

    他听见女儿指着画册问:“这是秋天?”

    母亲说:“是啊,秋天,多漂亮的秋天。”

    女儿说:“现在是什么季节?”

    长命想,真是秋天来了,难怪风冷得不同。

    女儿说:“秋天有什么用,秋天一来,气候就一天天冷,我们不需要秋天。”

    母亲短暂地停顿了一下,小声说:“不是这样的,我们不需要秋天,别人还需要。”

    女儿说:“谁会需要?”

    母亲说:“你看,你对面的人,他就需要秋天。”

    小女孩看到长命,嘻嘻笑起来。长命看出小女孩的笑中包含着对一个需要秋天的人的崇敬。他的心莫名地跳动起来,跳得厉害,他的鼻子深处微微发酸,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买了模拟题,跨出书店时,严谨而和蔼地对那对母女笑了笑。他跨上摩托,像背负一道使命,向远处驰去。一路上他想他是需要秋天的人,全世界的人都不需要秋天了,而他们需要。这是个沉甸甸的嘱托,这样的使命让他全身都暖洋洋的,他想他回到家里还得把这好心情给延续下去。他努力在脑里搜索,要干点秋天的事,收获点什么东西,几亩地支撑不了他这个愿望。

(《光明日报》,2016年7月8日14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杀羊

远山

    厨子大平面对一只母羊,一只怀了四个月身孕的母羊,他就想起了怀孕的妻子,再也下不了手。

    老实讲,大平不能算是厨子。虽然当初招他到宾馆来,讲的是当厨子。大平到宾馆后,才被分工杀羊。两天杀一只羊。

    大平是抱着到宾馆当厨子的想法来的,没承想却做了杀羊的屠夫,闹得浑身一股子腥膻味儿,连新婚的媳妇都腻歪他,说他羊(洋)气,再长俩犄角,简直就成了一只羊。

    大平杀羊只杀母羊,而且是怀了胎的母羊,因为有人喜欢吃羊胎,据说羊胎这东西,吃了很补。公羊从来不杀。一刀下去,两条命就结果了。心软的人下不了手,快上断头台的薄命羊“咩咩”一叫,手就禁不住抖动,刀把子也软了。羊生性柔弱老实,没有点铁石心肠,断断练不出杀羊手艺。在大平之前,宾馆招来了一位,一只羊没杀,就逃走了。临走还搁下一句话:我宁可去杀人。

    大平心不软,比石头硬。他从小就爱打架,是个使刀弄棒的主儿,大了有一回因帮哥们出气,两肋插刀,一刀捅了泼皮无赖的大腿,因而蹲了两年局子。

    这只母羊可怜巴巴地望着大平,浑身哆嗦起来,眼里滚着大滴大滴的泪,嘴里“咩咩”叫得让人心酸。这只羊甚至伸出舌头,讨好地舔着大平握刀的手。大平的手热辣辣地疼。羊舌如同一把刀,一刀过去,似乎就刮去他手背一层皮。大平不由自主地摸了摸羊脑袋,一路下去,又摸到了圆鼓鼓的羊肚子。大平昨晚上,也摸过妻子的腹,妻怀孕七个月了,他趴在妻的腹上能听到胎儿怦怦的心跳声。大平因此很激动,他不久就可以当爸爸了。大平默默地看了一会儿可怜的母羊,对羊说:“对不住了,我不杀你,我的饭碗子就得丢。”

    大平的饭碗子来得不易,他从局子里一出来,没人要他。幸亏他有一门远房叔叔在县里当着局长,局长叔叔找到宾馆的经理,经理才给了大平一个当厨子的“饭碗儿”,不易呀,大平好烟好酒没少给叔叔和经理送。

    羊又“咩咩”叫起来,像一个妇人在哭,几多悲哀,几多凄凉。羊之将死,其“咩”也善。

    大平举起的刀,犹豫了。他又想起了妻子,想起了妻子肚里的孩子。

    正是为了妻子,为了未来的孩子,他得杀羊,他得当厨子,挣钱养这个家。自古猪羊一刀菜,我不杀,别人也会杀,断没有猪羊不被杀的理儿。

    于是,大平又挥刀冲向母羊,谁想这只羊“扑通”跪下了,冲着大平不停地磕起头来,“咚咚”响,地上马上起了细微的尘土。

    这只母羊,会不会是人变的,咋这么通人性呢?

    大平实在下不了刀,他妥协了,投降了,向一只母羊缴了械。

    晚上,宾馆来了贵客,又要吃羊胎,席上却没有端上来。

    经理寻根查源,原来竟是大平没有杀羊。经理气急败坏,找到了大平。

    “你知道吗,你小子可捅了大娄子,我非开除你不可。这羊胎是李县长要吃的。李县长身体虚,每天都得吃羊胎补一补。现在,李县长就坐在了席上,你让我怎么交代?得罪了李县长,我非把你当羊胎做了,给李县长吃。你真不是东西!”

    经理暴跳如雷。

    大平却不动声色,冲经理冷冷一笑,扭头去了,只给经理留下个背影。

    两个月后,大平的妻子生下个女孩。

    羊年生的,小名就叫了个羊羊。

(选自2015年8月《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这篇散文,完成各题。

蕙兰芫荽

木莲

    不喜欢芫荽,或者叫不重视芫荽,全因了那香。

    芫荽不像葱,爆锅时,细细地一股干香气窜出,长驱直入,进了肠胃;也不像姜,煮出的汤喝时平淡,不过数分钟,七窍全部打通,尽情地欢畅;甚至不像辣椒,噼里啪啦一阵拳打脚踢,一上场就将人打翻,那份火爆干脆利索,像海湾战争的地毯式轰炸,一点都不隐瞒,直率率逼得你泪水横飞。

    芫荽的香,浓重,烈性,怪异,鬼魅,阴沉,像捂在被窝里的汗气,借着热腾腾的食物,妖冶地上升。那香气,是芫荽嫩弱单纯的相貌无以承担的,太浓烈了,压了食物的原汁原味,显得歪门邪道。宗教信仰者忌讳食用浓烈气味的蔬菜,比如道家就忌韭菜、蒜、胡荽。胡荽即是芫荽,因了张骞从西域引进,汉人称作胡荽,道家不食它,认为它身上有荤气。《罗氏会约医镜》中有芫荽辟一切不正之气的说法。我倒以为它本身就不正气,何来辟了别人的不正气?

    单说芫荽,是餐桌上的配角,摆盘时的装饰材料,煲汤时的提味用料,它不单独成菜,豪放的师傅在做好的鱼汤里抓一大把芫荽撒下,厚厚的一层,虽然骇人,但即便再多,食客也明白,那不过是调料之一,顶多是个配菜而已。但,去除气味浓重,入口的怪异外,单作为植物的芫荽,我是欣赏的。

    周末,菜市场的芫荽青碧碧的,携带着夜里的露水,即使放在众多的蔬菜之中,它依旧是显眼的,它嫩,嫩的出水,它绿,绿成碧色,它看似细小,不占位子,却散发出一股股早春气息,使人爱怜。芫荽两个字,草字头,与草木关联,草木在新疆尤其珍贵,满目黄沙,苍凉大地,嶙峋山脊中忽然跳出个葱葱郁郁,大脑被绿波涤荡,整个身体都跟着鲜绿起来,人也变得阴柔起来,婉转起来。而芫荽两字,又不常见常用,偶尔遇见一次,像邂逅的梦中情人,心底一亮,想说的话太多,竟无从说起。这也是我欣赏作为植物的芫荽的一个理由。

    记得当年读三毛,读到结婚时,三毛说,找了一件淡蓝细麻布长衣衫,有一种朴实优雅的风味。穿凉鞋。头发放下来,戴一顶草编阔边帽子,没有花,去厨房拿了一把香菜别在帽子上。荷西打量着说,很好,田园风味,这么简单反而好看。他们锁了门,走进沙漠里。香菜就是芫荽,一把芫荽点缀的三毛,给荷西带来了一股田园风味,简单反而好看。芫荽作植物时,是有这个特点的,增辉添色,却不过分,适时又适宜,更何况是在沙漠里,在黄沙茫茫的天地间。

    我母亲读芫荽时,很动听,她把芫读做盐,我以为是方言的读法,后来查《植物图谱》得知,芫荽也叫盐荽,延荽,盐是北方发音,读的时候不如芫字委婉,像含在嘴里打了个转又出来,盐是把舌头摊一下,嘴型成一字,很朴素很厚道地吐出来。据此,每当她说,放点盐荽吧,我都学着她的样子,心里重复一遍盐荽,再看一眼质朴的她。她在出锅前的面条汤里撒上芫荽花,嘴里说,放点盐荽吧。手撒下去,像天上下了绿草,整个一碗面条都成了早春的颜色。

    青碧碧的芫荽入诗、入歌,才叫出神入化。

    早先听《斯卡波罗集市》,旋律幽婉,心动了好多年。一个苏格兰男子,借着象征爱情的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四种植物,思念心中的女子。你去斯卡波罗集市吗?那遍布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的小山坡,代我向那儿一位姑娘问好,他曾经是我的爱人,请叫她为我做件麻布衣衫。

    绝妙的译者,借了《诗经》的风格,译出蕙兰芫荽。歌词中那四种象征爱情的植物,并无芫荽,译者却生生地写出个芫荽来,并为题,是看中了芫荽的青碧,细嫩,还是草字头,要么是喜欢这两个组合在一起的汉字吧。

    问尔所之,是否如适?蕙兰芫荽,郁郁香芷。彼方淑女,凭君寄辞。伊人曾在,与我相知。嘱彼佳人,备我衣辎。竟有这般清雅的译者,坐在孤昏的油灯下,听着歌者声声倾述,顺手牵来一纸,饱蘸墨汁,提笔落案,问尔所之,是否如适?一字一字,字字珠玑,隽永的笔迹微微倾斜,一首千年后的诗经歌咏印到纸张上,她又加了诗名,不再是《斯卡波罗集市》,而是集市中常出现的蕙兰芫荽。

    后来,传唱,诵咏,译者隐没了自己。因为隐没,诗的美质在译的程度上再次被放大,更加地接近了《诗经》本身。而我脑海中的译者肖像该是:女性,清瘦,美目,蓄着齐眉刘海,穿棉布素色旗袍,对着手中的书,书中的诗,谦和地微笑着。

(《新疆经济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个人的名字

刘亮程

    人的名字是一块生铁,别人叫一声,就会擦亮一次。一个名字若两三天没人叫,名字上会落一层土。若两三年没人叫,这个名字就算被埋掉了。上面的土有一铁锨厚。这样的名字已经很难被叫出来,名字和属于他的人有了距高。名字早寂寞地睡着了,或朽掉了。名字下的人还在瞎忙碌,平出晚归,做着莫名的事。

    冯三的名字被人忘记五十年了。人们扔下他的真名不叫,都叫他冯三。

    冯三一出世,父亲冯七就给他起了大名:冯得财。等冯三长到十五岁,父亲冯七把村里的亲朋好友召集来,摆了两桌酒席。

    冯七说,我的儿子已经长成大人,我给起了大名,求你们别再叫他的小名了。我知道我起多大的名字也没用一只要你们不叫,他就永远没有大名。当初我父亲冯五给我起的名字多好:冯富贵。可是,你们硬是一声不叫。我现在都六十岁了,还被叫小名。我这辈子就不指望听到别人叫一声我的大名了。我的两个大儿子,你们叫他们冯大、冯二,叫就叫去吧,我知道你们改不了口了。可是我的三儿子,就求你们饶了他吧。你们这些当爷爷奶奶、叔叔大妈、哥哥姐姐的,只要稍稍改个口,我的三儿子就能大大方方做人了。

    可是,没有一个人改口,都说叫习惯了,改不了了。或者当着冯七的面满口答应,背后还是冯三冯三的叫个不停。

    冯三一直在心中默念着自己的大名。他像珍藏一件宝贝一样珍藏着这个名字。

    自从父亲冯七摆了酒席后,冯三坚决再不认这个小名,别人叫冯三他硬不答应。冯三两个字飄进耳朵时,他的大名会一蹦子跳起来,把它打出去。后来冯三接连不断灌进耳朵,他从村子一头走到另一头,见了人就张着嘴笑,希望能听见一个人叫他冯得财。

    可是,没有一个人叫他冯得财。

    冯三就这样蛮横地踩在他的大名上面,堂而皇之地成了他的名字。夜深人静时,冯三会悄悄地望一眼像几根枯柴一样朽掉的那三个字。有时四下无人,冯三会突然张口,叫出自己的大名。很久,没有人答应。冯得财就像早已陌生的一个人,五十年前就已离开村子,越走越远,跟他,跟这个村庄,都彻底的没关系了。

    为啥村里人都不叫你的大名冯得财,一句都不叫。王五爷说,因为一个村庄的财是有限的,你得多了别人就少得,你全得了别人就没了。当年你爷爷给你父亲起名冯富贵时,我们就知道,你们冯家太想出人头地了。谁不想富贵呀。可是村子就这么大,财富就这么多,你们家富贵了别人家就得贫穷。所以我们谁也不叫他的大名,一口冯七把他叫到老。

    虚土庄没有几个人有正经名字,像冯七、王五、刘二这些有头面的人物,也都一个姓,加上兄弟排行数,胡乱地活了一辈子。他们的大名只记在两个地方:户口簿和墓碑上。

    你若按着户口簿点名,念完了也没有一个人答应,好像名字下的人全死了。你若到村边的墓地走一圈,墓碑上的名字你也不认识一个。似乎死亡是别人的,跟这个村庄没一点关系。其实呢,你的名字已经包含了生和死。你一出生,父母请先生给你起名,先生大都上了年纪,有时是王五、刘二,也可能是路过村子的一个外人。他看了你的生辰八字,捻须沉思一阵,在纸上写下两个或三个字,说,记住,这是你的名字,别人喊这个名字你就答应。

    可是没人喊这个名字,你等了十年、五十年。你答应了另外一个名字:

    起名字的人还说,如果你忘了自己的名字,一直往前走,路尽头一堵墙上,写着你的名字。

    不过,走到那里已到了另外一个村子。被我们埋没的名字,已经叫不出来的名字,全在那里彼此呼唤,相互擦亮。而活在村里的人互叫着小名,莫名其妙的为一个小名活着一辈子。

(节选自《虚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仙人掌

欧·亨利

    一般而言,消沉的人最容易沉溺于对往事的回忆,而一个人能在脱手套这会儿功夫重温一下求婚的整个过程也不是什么难以置信的事情。

    特里斯戴尔伫立在他单身公寓的桌子旁,做的正是此事。桌子上放着一个红色的陶罐,里面栽着一株形状奇特的绿色植物。它属于仙人掌的一种,长长的叶子宛如触手一般,微风拂来,不停地摇曳,似乎在向人招手致意。

    特里斯戴尔慢慢地脱着手套,几个小时前发生的那令人揪心的一幕仍在他的脑海里闪现。教堂里那一簇簇鲜花的芳香,丝丝缕缕,依稀可闻;宾客们彬彬有礼的低声交谈言犹在耳;而牧师那拖长语调的话语一直萦绕在他的耳边,挥之不去。它宣告了一个无可挽回的事实:她与另一个男人结合了!

    这沉重的一击让他陷入绝望,但他仍想弄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失去她,又是怎么失去的。他突然发现自己正面对着以前从未正视过的东西——一个潜藏在他内心深处,纯粹的、真实的自我。他看到,以前穿在他身上那虚伪自负的华丽外衣如今破烂不堪,贻笑大方。

    他看到,当她缓缓走过教堂的过道,走向圣坛,当那个男人牵着她的手时,她抬起头来凝望着新郎,目光里流露出的是幸福和安详。他知道自己很快就要被遗忘了。这种目光,他也曾领略过,其中的意味,他自然心领神会。他的自负已经崩溃了。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他们之间从来没有发生过争吵,一次也没有……

    可是,局面突然变得不可收拾。几个月前发生的事件又在他的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回放起来。

    她一直把他当作偶像,而他每每带着高贵气派接受她的膜拜。她为他点燃香烛,香烟缭绕,沁人心脾。瞧,她是多么谦逊,多么纯真,多么虔诚,多么纯洁。她把他奉为天神,用很多溢美之词称赞他的品行和才华。他接受她的供奉,犹如沙漠吮吸雨露,却拿不出花朵和果实施以回报。

    那天晚上,他把她请到自己的住处,向她炫耀自己非凡的经历。她是那么美丽,头发自然卷曲,容貌清纯,话语温柔,令他着迷。她问道:“卡拉瑟斯船长告诉我,你会说一口地地道道的西班牙语,你怎么会懂得那么多?”

    唉,卡拉瑟斯真是个白痴。那是他特里斯戴尔从词典的旮旮旯旯里搜集的一些古老而隐晦的西班牙谚语,然后拿到俱乐部向人卖弄。毫无疑问,他为此感到过内疚。卡拉瑟斯是他的一位崇拜者,总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把特里斯戴尔所谓的博学多才传得神乎其神。

    哎呀,她的崇拜是多么令人愉快,多么令人舒畅。对于她的赞美,他来者不拒,也不予辩解,任由她将虚妄的西班牙语学者的称号加封在自己头上。

    当他放下高傲,跪在她的脚下,向她求婚时,她是多么快活,多么羞涩,多么紧张!无论是那时,还是现在,他都可以发誓,她的眼神中分明包含了毋庸置疑的允诺。可是,出于女孩的羞怯,她却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明天,我会给你答复的。”她说。于是,他,这位宽容而自信的胜利者,微笑地答应再等她一天。第二天,他在房间焦急地等待着她的回音。中午时分,她的仆人来到他的门口,送来了一盆奇特的栽在红色陶罐里的仙人掌。没有字条,也没有口信,只是在那株仙人掌里挂了一个标签,上面写着一个古怪的外国名字或植物学名。他一直等到了夜晚,却没有等到她的回音。

    两天后,他们在一个晚宴上碰面了。一阵寒暄过后,她注视着他,一脸的紧张、疑问和关切;而他却彬彬有礼,漠然相对,一心就等她开口解释。她以女人的敏感,从他的态度上得到了某种暗示,随即也变得冷若冰霜。就这样,他们开始疏远;最后,分道扬镳。他的过错在哪儿?该怪谁呢?此时此刻,谦卑的他在自负的废墟中寻找答案,假如……

    公寓房间里,一个人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把他又拉回到现实之中:

    “你的白兰地可不怎么样。”这位偶然来访的朋友走到他身边,“哪一天到潘塔看我,尝尝老加西亚走私过来的那玩意儿。嘿,这儿还有一位老相识呢!特里斯戴尔,你从哪儿弄来的这盆仙人掌?”

    “一个朋友送的礼物。”特里斯戴尔说道,“知道是什么品种吗?”

    “当然知道,这是一种热带仙人掌,在潘塔每天都能看到成百上千。喏,这上面挂着西班牙语标签呢。”

    特里斯戴尔笑了笑:“标签上写的是西班牙语吗?”

    “是的。当地人想象,这种仙人掌的叶子是在向人伸手招唤,所以他们把它叫做‘唤人掌’,英语的意思就是‘请把我带走’。”

(选自《英语世界》2017年第12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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