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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金华十校2019-2020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徐霞客的丛林

梁衡

    丛林这个词,在自然界就是树林,丛生着的树木;在佛教里是指僧人聚居的地方——寺院,后来演变成寺院管理。大概出家人总是在远离烟火的地方修行,那里除了树林还是树林。于是丛林,就同时为自然界和精神界所借代,横跨两域而囊括四方。而有一个人,却一生永在这两个丛林里穿行,他就是徐霞客。让我们现在来截取一段他最后的丛林生活。

    我们现在查到的日期,徐霞客是明崇祯十一年(1638)12月22日进山的,还带了一个姓顾的随身仆人,就是日记里常提到的顾仆。他这次连续住了30天,每天写一篇游记。后应丽江土司之邀下山,第二年8月又再返回山上,日记续写到9月14日,是为《徐霞客游记》的最后一篇。两次共考查记录了25寺、19庵、27静室、6阁和两庙。而吃住、供应、交际,几乎全都是在寺院里。

    作为旅行文学家他有一种天生的使命感,就是发现自然之美并诉诸美妙的文字,我们至今可与之分享快乐。徐霞客在这里寻奇觅险就连随从、仆人都不敢上的地方,他常一人攀藤附葛,直达绝顶。你看他是这样登上鸡足山舍身崖的:“余攀蹑从之,顾仆不能至。时罡风横厉,欲卷人掷向空中。余手粘足踞,幸不为舍身者。”他去探一个壁上的奇洞,没有路,“见一木依崖直立,少斫级痕以受趾,遂揉木升崖……足之力,半寄于手;手之力半无所寄,所谓凭虚御风,御无所御也。”你看,这简直是练杂技。仅靠在一根直木上砍出的几个印子,只能踩住脚趾,就敢攀岩。而且,你再细细品读“揉木升崖”的那个“揉”字,用得多好。遇有风景好的时候,他则心情大好,“度除夕于万山深处,此一宵胜人间千百宵”。

    他总是以一种好奇的喜悦的心情观察自然,山水多情,草木有灵。在《游记》中徐霞客详细描绘了传衣古寺前的一株云南松,主干一丈五尺以上,三人合抱,而横枝却比树干还大,已经开裂,只好筑了一个台子,撑起木桩来保护。它的枝叶从四面披散倒悬下来,在空中如凌空飞舞的凤凰。松后的石坊上有一副对联:“峰影遥看云盖结,松涛静听海潮生。”山中有寺,寺前有坊,坊上有联,而这一切又掩映在一株不知年月的古松之中,这是何等有人文气息的丛林。他慢慢品着这副对联,竟推敲起文字来,“涛潮二字连用,不免叠床之病,何不以‘声’字易‘涛’字呼?”

    徐霞客在山上,记山水,考寺院,研究文学,收集诗文,编《鸡山志》。每日不是荡漾在山风绿树间,就是浸润在精神的丛林中,足行手记,为我们留下了那个时代的人文写真。虽远在深山,却情趣多多。徐曾记某日寺里的早点:“先具小食,馒后继以黄黍之糕,乃小米所蒸,而柔软更胜于糯粉者。”他在山上考查十分辛苦,跋山涉水汗流浃背,抄录碑文,冻僵手指。寺里就请他去洗热水澡。这是一个长丈五,宽8尺,深4尺之大池,连着一口烧水大锅,要一天才能烧热。先在池外洗擦,再入池浸泡,再擦,再泡,类似现代的桑拿浴。他自觉有趣,“如此番之浴,遇亦罕矣”。

    和尚们与他的关系很好,争着、抢着邀他到自己的寺、庵、静室里去住。日记载,那年腊月二十九他在寺里吃过早饭,到街上去买了一双鞋,逛街,又上行二里,到兰陀寺,见院内有一块残碑,就细考并笔录。不觉天黑,“录犹未竟”,寺主备饭留宿。他就让仆人回悉檀寺取自己的卧具,仆人带回悉檀长老的话说,别忘了明天是除夕呀,让你的主人早点回来,“毋令人悬望”。你看,多么温馨的画面,好一个暖暖的丛林。

    崇祯十二年(1639)9月14日,他写完了《游记》的最后一篇。在山上边休养边修《鸡山志》,三个月后丽江知府派来了8个壮汉,用竹椅将他抬下山去,一直送到湖北境内上船,150天后回到江阴老家。不久便去世了,享年54岁。

    顺着一条深涧的边沿,我们折进一片林子,约行二里,即是他曾住过的悉檀寺。没膝深的荒草荆棘里依稀可辨旧时的柱础、房基和片片的瓦砾。唯有寺前的一棵云南松孤挺着伸向蔚蓝的天空。当年丽江土司所差的8位壮士就是从这个路口抬他下山的。他示意绕松而过,再看一眼涧边的飞瀑。平时他最喜在这里观瀑,日记中写道:“坠崖悬练,深百丈余”,“绝顶浮岚,中悬九天”。其时正当冬日,叶落满山,飞瀑送客,呼声切切。他这次可不是平常出游之后的回乡,而是客居人间一回。就要大辞而别了。徐霞客从怀中掏出一支磨秃了的毛笔,挥手掷入涧中,伫望良久,他想听一听生命的回声。那支笔飘摇徐下,化作了一株空谷幽兰,依在悬崖之上,数百年来一直静静地绽放着异香。人们把它叫作《徐霞客游记》。

    正是:霞落深山林青青,掷笔涧底有回音。风尘一生落定时,文章万卷留后人。

(选自《北京文学》2019年第5期,有删改)

(1)、    结合相关内容,概括“徐霞客的丛林”的特有内涵。
(2)、    文段中多次使用“你看”有什么样的作用?
(3)、    赏析文末画线部分。
(4)、结合全文,简析《徐霞客游记》里吸引人的地方。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小题。

挺拔之姿

朱以撒

    晋人普遍有好竹之癖,打开魏晋史册,一群生机勃勃我行我素的人就涌了出来,在山阴道上的竹林深处,放浪形骸,快然自足,得大自在。

    这当然是我三十几岁以后才意识到的。我和魏晋间人相近之处,就是有过比较长的山野生活,与竹相近。常常会站在山顶,看山峦连绵起伏,竹海无际。那时我想着自己的出路,如果能像一竿竹子这般凌空而起那就好了。竹海里纤尘不染,枝叶让天水洗净,摇曳中偶尔闪过阳光的光泽,它们的顶端是最先接触到每一天太阳的光芒的,不禁使我艳羡。山野稼穑,先是基于温饱的认识——每一竿竹都可以构成生存的支架,把一个个家庭托住,不至于坠入饥寒之中。而每一枚笋,春日之笋也罢,冬日之笋也罢,对于一位腹内空洞的人而言,简单地烹调之后,无异于美味了。那些没有成为餐桌美味者,不舍昼夜继续伸长,令人仰望。那些被山农认为是成熟了的竹子,在叮叮咚咚的刀斧声中倒下,削去枝叶,顺着规划好的坡道滑下,被长长的平板车载着,进入再加工的程序。和竹子一样,人也是善于生存的植物,贫瘠清苦中也会挣扎着生长。我注意到一些竹子的确没有长好,是吃力地拱出石块的,此后也就一直不能顺畅,总是被压制着扭曲着,不禁让人生出怜悯。只是我一直认为它会更具备倔强的美感,它的根后来制成了一个老者形象的工艺品,比其他的更有铁枝虬干的峥嵘了。

    待到我在鹤峰原度假,已经到了闲适的年龄了。风随夕阳西下而愈加强劲,一些植物已在形态上仓皇失措,叶片翻飞如鸟兽惊散。竹林在随风俯仰中显示了一种从容,在徐徐的摇曳里,山野之风的张狂之力往往被斯文地化解开来。在魏晋的文字中有不少“徐徐”的记录,“徐徐”看起来只是肢体上的动作,实则是内心的从容优雅。内心慢了,整个人的举止也就慢了,斯文了,有风度了。竹被称为四君子之一,它在四君子中是最为清俊的,风来了,风过了,余韵袅袅。

    竹子从笋尖出土就开始了笔直向上的里程,追慕光明,从而略去了许多天下扰攘。竹子作为人格气节的象征是有道理的。屈原的《离骚》充满了香草的芳香,可惜,他写的都是湘沅泽畔之物。他一定离竹林很远吧,要不,他一定会以孤竹自况,向楚怀王表示自己砥节立行的井渫之洁和安穷乐志卓然自异于俗常的格调——以竹子作为喻体,会胜过那些优柔的香草,也会使屈原风骨遒劲,不至于最终绝望而自沉汨罗。当然,竹子在我眼中也有一些孤高兀傲的意象。争相轩邈,思逐风云,都像梁山好汉单干时那般独标奇崛。相比于王维在夜间的竹林里又是弹琴又是长啸,弄得一片喧哗,我则以为竹下独坐静听风来会更与竹默契。李白就是这般静静地坐在敬亭山上的。竹是清肃之物,郑板桥曾在《兰竹石图》上题写了“各适其天,各全其性”,认为它是循自然之道的。如果它是一个人,一定是心怀素淡,性喜萧散,有一些不可犯之色。每一个人的内心都会有一个位置来安放一竿竹子,或者一片竹林。所谓风骨,就是内在的支撑。

    一个人爱竹,在他笔下会有哪一些流露呢,真要用两个字说道,那就是“清”和“简”了。庾子山在《小园赋》中有不少数字,不过最让人欣赏的是“一寸二寸之鱼,三竿两竿之竹”,读到此处,清出来了,简也出来了。在魏晋这样一个尚竹时代,竹是环境的背景,也是心境的背景,如果观察他们的雅集轨迹,竹林七贤、金谷宴集、兰亭修禊,都是在茂林修竹间,在这里挥麈清谈、稽古观心,是很有一些清简之趣的,像王羲之的《大道帖》、王献之的《鸭头丸帖》、王珣的《伯远帖》,都那么小,一张便笺般大小,清简出风尘,三笔两笔,精气神都聚于此了。在笔墨清简的背后是唯美的人格——一个人可以奇点、怪点,也可以不循常轨剑走偏锋,却不可落入尘俗的泥淖里。想想当年的阮籍,以青眼、白眼待人,相比于今人内怀奔竞之心,好冠盖征逐之交,那时节的人在处理人的关系上显然清简得多。

    我是在农耕兄弟的老房舍里大量的竹器中看到竹子之力的,力透到寻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紧紧地箍住了一家人的生活、一个村子的生活,不使失散。渐渐地,在竹林环绕中的人们也有了坚韧和忍耐。实在的劳作泥泥水水寒暑无间,使人长于自守,默然无语。而另一面又使我察觉到民风的强悍,只是平素在体力蓄积着,不使外泄。所不同的是农耕者远没有竹子的挺拔俊秀,少年时过早地负重,后来再也长不高了。尽管我离开那里很久了,我还是固执地认为他们就是一片会行走的竹子。

    回到城里看到的更多是与园林建筑相匹配的纤纤细竹,优雅而有骨感。进入古色古香的庭院,玩味钟鼎彝器、瓦甓青花,又翻动图籍残纸。忽然有一缕淡淡的流逝感浮了上来——日子是越发小巧婉约起来了。算算此时,是农历的六月七月之交,时晴时雨,山野在潮湿中,无数的竹鞭在奋力吮吸,竹节争先向上,风雅鼓荡,场面奇崛,整座山岭充盈着大气与生机,让热烈的阳光照彻。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禁山

    只有代代不绝的人,没有万年长青的山。这是祖父教我的道理,虽然我总听不大明白。祖父叹了口气说,我当小孩的那阵,屋背后的山都夹得死牛,树几个人都兜不拢。如今荒得兔子都不愿待了。

    祖父虽然一辈子砍柴,却是禁山倡议最积极的。他一句话常挂嘴边,我还要把我的钎担传给我的孙子咧!钎担两头铁尖,中间是圆木扁担,是老家砍柴人的专用工具。那些年,大家疯狂上山砍伐木头,原始森林都砍成了光头山。祖父在村子里带着一帮老人张罗着想要禁山。禁山的意义和目的大家都懂,但是真正开始禁山,阻力却不小。反对最激烈的是炭佬和村头砖厂老板,还有一个是拐子瘌痢。炭佬要烧炭,他那个炭窑一年四季烧掉的树木柴段难以计数,砖厂烧砖更是小四轮整车整车地往厂里运。拐子瘌痢则是不谙农事,几十年都是砍柴卖柴为生。他们放下重话——谁要禁山,就跟谁拼命。但祖父他们须发飘飘,端坐在祠堂议事桌上,一身凛然地逼退了那帮宵小。

    禁山仪式古老而庄重。敲响铜锣,全村老小齐集祠堂,宣布禁山令,杀鸡盟誓,而后摆上宴席,全村老小一道吃上禁山的猪肉饭。

    禁山要求大坞深山三年一封半年一伐,禁山期内任何人不得带刀斧入山。

    春封秋伐,在开禁之前,任何人不得人内。禁山期内,为解决全村烧柴供应问题,石子岭和大坞头、青山坞的山场允许砍柴,但只能砍指头粗细的柴棍和茅柴。禁山之后,在主要的进山口竖了块禁山碑文。为了监督禁山,还要选一个人当巡山员,发一定的报酬。大家的意思是让我祖父来当,但他让给了拐子瘌痢。

    禁山之后的祖父很觉无聊,他最爱走动的柴房也不去了,抬脚去的是与柴房相通的灶房。母亲烧饭、煮猪食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地往灶里塞柴火。能用枝丫柴的时候,坚决不放劈柴;有时候松毛针也能紧巴巴地烧熟一餐饭。

    村子里看不到浩浩荡荡的砍柴大军,也不见那些小年轻随意在村头郊野生火堆烤食物、取暖。炭佬改行杀猪去了,砖厂虽然还冒着烟,但是突突的拉柴小四轮蹦跶得不那么欢了。村里三五天就咣咣响着拐子瘌痢的破锣锣音。瘌痢走一步垫一步,扯着喉咙喊:砍树一棵,杀猪一头!

    那是半年之后吧,我放学路上看到大人小孩喜气洋洋,几乎人人手上都提溜着一小块狭长的猪肉。一打听才知道,村里乌佬赌博输了钱想扳本,半夜上山砍树要卖给砖厂老板。不料被拐子瘌痢逮了个正着。父亲和炭佬等人按禁山村规,当即把他家的大肥猪宰杀了,而后全村分肉。

    等我考上中专去了外地上班,多年之后回到老家,一路上除了惊羡村子里鳞次栉比的高楼洋房外,再就是讶异于进村公路两旁原先寸草难生的荒山秃岭,如今变得郁郁葱葱,不敢认了。村子里的人家大多都开始使用沼气,还有一部分用上了液化气。树木基本上不再砍伐。其他村子的山林没有我们村子保护得好,大多都光坦坦的。外村人有个形象的说法,下雨的时候,雨脚就只是落在我们村周围,而别的村子沾不到一点儿光。老家人都充满感激地对我说,这些要感谢你祖父和他们那一帮老辈人啊!

    当然这话祖父已经听不见了。多年前,祖父患食道癌去世。弥留的那一刻,他交代父亲和叔伯他们,坟墓外边一定要堆土,不要用那种水泥砖砌。那时候做丧葬,比较气派的是起个大大的墓园子,坟包子用水泥砖砌。遵照遗言,祖父的坟墓是新鲜泥土堆垒的。

    来年的清明,我们去给祖父上坟。我看到坟包上郁郁森森,都是那些指头粗细、绿意盎然的黄荆树,估计是鸟儿们把树籽衔到祖父的坟包上生根发芽的吧。走下山道,回望山中祖父的坟茔,却找不出一点儿痕迹。

(摘编自《短篇小说(原创版)》2016年0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鸿德茶庄

李金海

    天已放亮,雪还在下个不停。鸿德茶庄的掌柜赵四爷顶着风雪来到了他的店铺。每天这个时辰准时打开店铺的大门,是雷打不动的规矩。喝茶有讲究,做茶的生意,更要讲究个德行和诚信。

    赵四爷老远就看到店铺的一角簇着一堆黑乎乎的东西,走近一瞧,大吃一惊,原来是一个人。这是一个小年轻,半边身子已被雪染白,上身棉袄袖口的棉絮都秃噜出来了,这会儿,年轻人睡着了,那被风吹皴了的脸上,有明显的伤痕。

    赵四爷叹口气,把小年轻摇醒。“你是做什么的?”

    “蟊贼,也要饭。”小年轻揉揉眼睛,直瞪着赵四爷。

    赵四爷仔细打量着小年轻。“脸上……”

    小年轻挠挠头。“做事欠点。”

    “欠点就对了,不欠你就完了。”赵四爷狠狠地说。

    小年轻郑重站起身。赵四爷再次上下打量他。这小年轻中等偏上的个头儿,此时睡眼惺忪,但有几分神采。他弱弱地向赵四爷讨口饭吃,赵四爷却说:“以后就跟我卖茶吧!”

    小年轻扑通跪了下来。赵四爷问他叫什么名字。小年轻答:“没名字,爷就给我取个吧!”

    赵四爷略一沉吟,说:“就叫大贵吧。”

    这是大贵的聪明之处,让四爷给他取个名字。赵四爷阅人颇深,不会看走了眼。眼下,店里正要雇俩伙计,算是就地取材了。此外,他还是个心中有佛的人,见不得有人受苦受难。

    大贵在鸿德茶庄待了下来。年轻人一捯饬,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他学东西快,记性好,活络劲儿一点都不缺乏。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知恩图报,对赵四爷绝无二心。

    在这条商贾云集的街道上,茶庄有两家,除了鸿德茶庄,街西头还有一家,与鸿德茶庄规模相当,两家茶庄往来较为密切,既是生意上的伙伴,又是竞争的对手。闲暇时,两位掌柜凑到一起,泡上一壶好茶,细细念叨起国事家事茶事。

    赵四爷有一独生女儿,已到了婚嫁的年龄,姑娘长相俊俏,懂事知礼。她有时也到店里来,一来二往,和大贵也就熟了。赵四爷心里有了底。

    近来,赵四爷愁容满面。原来,鸿德茶庄有一个固定的大客户,住在二百里开外的一个镇子上,每年,满载货物的大车向镇上跑好多趟。可前些日子换了掌柜后,人家进货的地方就换成街西头那家茶庄了。

    大贵安慰四爷:“爷不用愁,生意场上的事说变就变。”

    “你懂什么!”四爷嫌大贵多嘴。

    十几天后,转向街西头那家的大客户却主动找上门来了,先要一车货,后续的进货就固定在鸿德茶庄了。赵四爷转忧为喜。但他再邀街西头茶庄的掌柜喝茶时,被婉辞谢绝了。

    这天,街西头茶庄的一个胖伙计来到了鸿德茶庄,求四爷收留他。

    原来,就在前几天,这胖伙计负责去二百里之外的镇上送了一趟货,货物很顺利地交接了,可两天后人家找了过来,原因是一包货物里竟掺了沙土。掌柜和胖伙计当然不认账,交涉无果,来客只好悻悻走人了。就在当天,胖伙计就被掌柜辞退了。

    胖伙计说了事情的原因后,又向四爷介绍自己对茶道的精通。

    赵四爷沉吟良久,说道:“我不能留你。你看不好自家的货物,照样看不好鸿德茶庄的。”

    胖伙计走后,赵四爷把大贵叫了过来:“买卖好起来了,是你的功劳!”

    大贵低下了头。

    这桩生意的扭转,确是大贵一手策划和操办的。那天,大贵带上一个人,悄悄地跟踪着街西头茶庄送货的大车,天杀黑时,送货人宿在了路边的一家客栈。夜半时分,大贵先把看门的狗给药晕了,然后潜进了停放大车的后院。他们打开缚车的绳索,向一包货物里掺进了事先准备好的沙土。

    赵四爷长叹一口气:“你比我更会做买卖,但我不能留你了。”

    大贵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过来给赵四爷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站起身,走出了鸿德茶庄。

    第三天,当赵四爷知道女儿跟大贵逃走的消息后,他并没有过多的惊讶和悲伤。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6年第10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药壶

袁炳发

    阿东居住的地方是个贫困的小村,偏僻,四面环山。

    阿东考上大学那年,全村人的心沸腾了些日子。

    村委会除了杀了一头猪之外,还奖励阿东二百元钱。

    村主任说:“咱这村儿啊,自打我记事儿起,就没出过一个大学生,这回阿东可给咱们村提了精神气儿了,带了个好头啊!”

    让阿东感动的是,阿东上大学走的那天,村里的七爷把自己平时积攒下来的五百元钱,掏出来塞到阿东的手里。

    阿东执意不要。

    七爷就生气了。七爷对阿东说:“阿东,这钱你要是不要,就是瞧不起你七爷!”

    看着七爷真生气了,阿东就收了这钱。

    走时,阿东跪下,含泪给七爷磕了两个头……

    时光暗里流逝,匆匆间阿东大学毕业了。

    阿东不负村里人的厚望,毕业后没有留在城里工作。他又回到了这个小村,他要在村里办一所小学,不让村里的孩子再走他“趟过一条河翻过一座山”去镇上读书的老路。

    阿东回到村里后,就把办学的想法和村主任说了。

    村主任赞成阿东的做法,并答应把村委会的一间库房腾出来做教室。

    就在这时,阿东爷爷的哮喘病犯了,阿东就把筹办学校的事暂时搁置下来。

    阿东去镇上给爷爷买了几服中药。回到村里后,阿东从七爷那儿借来药壶,给爷爷熬药。

    喝了几服药,爷爷的病就好了,阿东把药壶还给了七爷。

    阿东还给七爷药壶前脚刚走,后脚七爷就气哼哼地把药壶狠狠地甩到挨着后窗的那条河里了。

    几日后,爷爷不见了那药壶,便问阿东哪去了。

    阿东告诉爷爷药壶还回了七爷。

    爷爷听后,一下瘫坐在地上。

    爷爷气愤地指着阿东,骂道:“你个混蛋,读书怎么倒读糊涂了?咱们村里多少年的规矩你也不是不知道,借什么东西都能还,就是借药壶不能还!”

    爷爷叹了口气,又说:“知道吗?你还的不是药壶,你还给七爷的是晦气呀!”

    阿东不能与爷爷争执理论,便走出屋去……

    事有凑巧,就在阿东还给七爷药壶的当天夜里,七爷突发脑溢血死亡。

    安葬完七爷后,村里人开始在背后数落起阿东来。

    有人说:阿东怎么能还七爷药壶呢?这么不懂规矩,还是读书人呢!

    还有人说:这个阿东怎么能这么做呢?七爷待他也不薄啊,当年他上大学的时候,七爷还给过他五百块钱呢!真是不仁不义!

    此时的阿东,无心与他人争论,内心里他只是很怀念七爷。

    阿东准备找木匠做教室的桌椅板凳时,被村主任阻拦了。

    村主任对阿东说:“这个学校你不用办了,村里人都说了,谁家的孩子也不愿以你为师,一个不仁不义的人怎么能教出好学生来?”

    阿东听后,一脸的茫然,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几天后,阿东来到七爷的坟前,把一个新药壶放在七爷的坟上,然后跪下来,含泪给七爷磕了两个头后就走了。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小狗包弟(节选)

巴金

    一个多月前,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和狗的事情。据说艺术家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他给人揪回来,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

    我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

    有一次大概在1963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电视片,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做客,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两年以后,她再到北京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

    1962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1966年8月下旬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摔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捡来的家

侯发山

    老高并不老,只有三十出头,他不修边幅,冷不丁一看,像是四五十岁的人,因此人们都叫他老高。老高是从农村来的。他是个孤儿,三十多才娶了带着一个十岁的女儿的媳妇。老高老实,除了种庄稼,不会挣钱,家中生活拮据,结婚不到两年,老婆就带上女儿远走高飞了。老高一气之下来到城里,在郊区那儿租了一间房子,背起蛇皮袋,捡起了破烂。后来有了积蓄,便鸟枪换炮,弄了辆人力车收购废品。

    老高实在,不会缺斤少两,价格也公平,这样一来,特别是那些老头老太太,都会把家里的破烂留给老高。有了固定的客户,老高每年也能赚个三两万。

    这样捣鼓了几年,老高在郊区买了一套二手房,顶层,老房子,屋里有现成的家具,他简单打扫一下就住了进去。

    有一天,老高捡到一个三个月大的弃婴,男孩 。当时围观了不少人,议论纷纷的。老高从人们的言谈中得知,这个婴儿是兔唇。亲生父母都不要,谁还要?听着婴儿嘶哑的哭声,老高二话没说,就把这个婴儿抱走了。

    这下子,够老高忙活了,一会儿给儿子换尿片,一会儿给儿子喂奶粉……过了半个月吧,老高就在人力车上用旧棉被弄了个窝,藏上儿子,挨街穿巷地收购废品。

    张大嫂是和平小区的保洁工,丈夫出车祸走了,儿子在外上学,现在也是孤身一人。也许是同病相怜,她关心老高多一些,说是关心,无非是把丈夫之前的衣服送给了老高,有时拉呱几句闲话而已。就这样,老高已经感激不尽了。她问老高,说你不知道这孩子有缺陷?老高说,好歹是一条命啊。张大嫂叹口气,说你这是图啥哩?老高吭哧半天,才蹦出一句,说,家里边有了哭闹声,有了屎尿味,才像个家的样子。

    和平小区门口有个垃圾箱,老高赶到的时候,总能在垃圾箱外边捡到一些小孩子衣服、玩具,还有学步车。刚开始,老高以为是小区的居民丢弃的。时间长了,老高才明白是张大嫂故意给他的,有的衣服还没拆封,新崭崭的,看样子是张大嫂买的。老高要给钱,张大嫂不要,说这是破烂,又不是我的东西,你给啥子钱?老高想不起反驳的话,只是嘿嘿呵呵地傻笑。看到老高这个样子,张大嫂转过身,抿着嘴乐了。

    别看老高没文化,却给这个孩子起了个很有文化的名字——高兴。

    高兴两三岁时,老高就把他丢在家里,让他自己玩去。高兴知道爸爸是个捡破烂的,家里的好多东西是爸爸捡来的,电视机,冰箱,玩具手枪,身上穿的衣服,好多啦。有一次,儿子问老高:“爸爸,垃圾箱里什么东西都有啊?”老高点了点头:“可不是哩,你也是我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这天傍晚,天气阴阴的,往日的星星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老高打开屋门,不像往常那样,儿子一边叫着一边扑到自己身上,他挨个屋子看了看,才发现儿子没在家。

    被人绑架的可能性不大,肯定是儿子自己跑出去了。往常,也有过类似的情况。不过,儿子都是在楼门口玩耍,不会走远的。

    老高急冲冲跑到楼下,在门口转了几个来回,没有见到儿子。一时间,老高急出了满头的汗。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接到了张大嫂的电话,说高兴在她那儿。

    老高松了口气。随后,他破天荒打的赶到了和平小区。

    张大嫂说,她准备下班时,在垃圾箱那儿见到了高兴。

    老高气呼呼地瞪着儿子,你来这里干啥?

    高兴看着爸爸的样子,咧了一下嘴,哭出声来。

    你看你!张大嫂不满地翻了老高一眼,然后给高兴擦拭眼泪:“孩子,别哭,别哭。”

    高兴忍住哭声,但嘴还是一撇一撇的,挺委屈的样子。

    张大嫂揽过高兴,别过脸:“你知道吗,高兴他、他想捡个妈妈。”

    老高一下子愣住了,心里满满的,眼里差点落下泪来:“真是个傻孩子。”

    高兴说:“爸,姨姨说,只要您愿意,她就到咱家来。”

    老高心里通通直跳,有点不知所措了。他偷偷看了一眼张大嫂,忽然间发现,路灯下,张大嫂的脸蛋是那样的红润,那样的美丽。

(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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