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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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短文,完成后面小题。
                                                                                      母亲•我 •狗
        小时候我极怕狗。现在想来,虽称不上是“谈狗色变”,也确有些“说狗心寒”,对狗的怕简直甚于想像中的鬼怪。每到夜间,远处的几声狗叫都能把我的心吊起来,好长时间才在母亲的细语柔抚下慢慢落下去。到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要求上早学。
        可整个村子上三年级的就我一个,另有几个四五年级的学生在校住宿。我作难了:学校和我们村子之间正好有一个“恶狗云集”的大庄子,白天和别人一起倒还不怎么怕;这早上起来,黑咕隆咚的……
        邻居大婶也来劝母亲:“别让洪水上了吧,就弟兄一个,他爹又不在家,万一有个好歹咋向他爹交代呢?”母亲笑着谢了大婶,摸摸我的头说:“我送他,学不能不上啊。”大婶瞪了母亲一眼:“你,能行吗?”母亲顿了一下,点点头。
        第二天早上,我一觉醒来,发现母亲已点着灯在忙碌了。“五点半了,起来吧。”母亲见我醒了,转身为我打来洗脸水。待我洗好脸,她到院里找了一根木棒拿在手中,夹上我的书包,然后拉上我:“走吧。”摸了摸母亲手中的棍子,拉着母亲的手我顿时觉得安全多了。
        到了那个村子,我的心也不再那么恐惧了,只是紧紧地攥着母亲的手。母亲紧张地盯着周围,像是怕狗突然从暗处扑上来似的。
        忽然,我感到母亲的手湿漉漉的,有些发抖,我抬头看着母亲,母亲赶忙俯下身拍拍我的头:“洪水,别怕!有妈在,狗子不敢来的。”我便像置身于一把保护伞下似的,心慢慢的安稳下来。
        以后,母亲每天早晨起床后总是先把我送到学校,然后再回去做饭。
       几年过去了,有一次同大婶闲谈,一句话说得我的心猛得一颤:母亲对狗的怕其实一点也不亚于我!她小时候曾被狗咬得差点丢了命。母亲那湿漉漉的颤抖的手在眼前一闪,我真想跑到正忙碌的母亲身边,抱住她大哭一场——为她那颗受苦受累还经常受着惊吓的羸弱的心!
        如今我已不再是怕狗的小孩子了,而母亲依然很怕狗。于是每次外出,我总细心的守护在母亲的身旁----因为,我忘不了那个怕狗的童年;忘不了母亲那只手,湿漉漉的,有些发抖……
                                                                                                                                                                                             (选自《听雨轩——精短美文》)

(1)、用简要的语言概述文章的主要内容。

(2)、母亲其实是很怕狗的,请根据文章内容予以说明。(至少两处)

(3)、文章多次写到母亲湿漉漉的手,结合文章内容谈谈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4)、母亲到底是胆大还是胆小?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后面的题。
                                                                                                     闻一多先生的说和做
                                                                                                                臧克家
         “人家说了再做,我是做了再说。”
         “人家说了也不一定做,我是做了也不一定说。”
        作为学者和诗人的闻一多先生,在30年代国立青岛大学的两年时间,我对他是有着深刻印象的。那时候,他已经诗兴不作而研究志趣正浓。他正向古代典籍钻探,有如向地壳寻求宝藏。仰之弥高,越高,攀得越起劲;钻之弥坚,越坚,钻得越锲而不舍。他想吃尽、消化尽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文化史,炯炯目光,一直远射到有史以前。他要给我们衰微的民族开一剂救济的文化药方。1930年到1932年,“望闻问切”也还只是在“望”的初级阶段。他从唐诗下手,目不窥园,足不下楼,兀兀穷年,沥尽心血。杜甫晚年,疏懒得“一月不梳头”。闻先生也总是头发零乱,他是无暇及此的。饭,几乎忘记了吃,他贪的是精神食粮;夜间睡得很少,为了研究,他惜寸阴、分阴。深宵灯火是他的伴侣,因它大开光明之路,“漂白了的四壁”。
        不动不响,无声无闻。一个又一个大的四方竹纸本子,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楷,如群蚁排衙。几年辛苦,凝结而成《唐诗杂论》的硕果。
        他并没有先“说”,但他“做”了。作出了卓越的成绩。
         “做”了,他自己也没有“说”。他又由唐诗转到楚辞。十年艰辛,一部“校补”赫然而出。别人在赞美,在惊叹,而闻一多先生个人呢,也没有“说”。他又向“古典新义”迈进了。他潜心贯注,心会神凝,成了“何妨一下楼”的主人。
        做了再说,做了不说,这仅是闻一多先生的一个方面,——作为学者的方面。
        闻一多先生还有另外一个方面,——作为革命家的方面。
        这个方面,情况就迥乎不同,而且一反既往了。
        作为争取民主的战士,青年运动的领导人,闻一多先生“说”了。起先,小声说,只有昆明的青年听得到;后来,声音越来越大,他向全国人民呼喊,叫人民起来,反对独裁,争取民主!
        他在给我的信上说:“此身别无长处,既然有一颗心,有一张嘴,讲话定要讲个痛快!”
        他“说”了,跟着的是“做”。这不再是“做了再说”或“做了也不一定说”了。现在,他“说”了就“做”。言论与行动完全一致,这是人格的写照,而且是以生命作为代价的。
        1944年10月12日,他给了我一封信,最后一行说:“另函寄上油印物二张,代表我最近的工作之一,请传观。”
        这是为争取民主,反对独裁,他起稿的一张政治传单!
        在李公仆同志被害之后,警报迭起,形势紧张,明知凶多吉少,而闻先生大无畏地在群众大会上,大骂特务,慷慨淋漓,并指着这群败类说:你们站出来!你们站出来!
        他“说”了。说得痛快,动人心,鼓壮志,气冲斗牛,声震天地!
        他“说”了:“我们要准备像李公仆一样,前脚跨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再跨进大门。”
        他“做”了,在情况紧急的生死关头,他走到游行示威队伍的前头,昂首挺胸,长须飘飘。他终于以宝贵的生命,实证了他的“言”和“行”。
        闻一多先生,是卓越的学者,热情澎湃的优秀诗人,大勇的革命烈士。
       他,是口的巨人。他,是行的高标。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乡村的风

       ①风是乡村的魂。它不喜欢老是待在一个地方,到处游荡着,时南时北,忽东忽西的。它走到哪里,哪里就能感觉到乡村的呼吸。

       ②每次从城里回到老家豆村,第一个迎接我的便是风。我们虽然好多年没见面了,但它一点儿也不生分,先是用顽皮的小手,把我服服帖帖的头发拨弄乱,再在我干净的皮鞋和西服上,随意撒些尘土与细碎的草屑。要是春天,风就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小花狗,当我刚从汽车上走下来,视觉还没来得及舒展开,它就从我的身上嗅出了豆村的气味,亲亲热热地扑过来,伸出温软的小舌头,一下一下舔我的手与脚踝,你赶也赶不走。如果是秋天,风里便有了果实发酵的味道,那幽微的醇意,好像一个去镇上打酒的孩子,不小心把酒洒了一路,惹人隐隐地有些陶醉。

       ③因为风的缘故,乡村里许多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物,便有了某种诗意。你瞧,那晚风中的炊烟,怎么看都像是一幅悬腕挥就的狂草,云烟乱舞,该虚的地方虚,该实的地方实,那是我们在绢和纸上无法做到的,可谓真正的“天书”了。莲荡也是。一阵风吹过去,一阵风又吹过来,满荡田田的莲叶便乱了。然而,乱是乱了,但却乱出了味道。究竟是什么味道呢?我也说不清。看来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就像这风中的“乱荷”,有一种不触动情欲的美,大美。你可以观,可以赏,但你却没有风的能耐,把好端端的东西破坏了,还居然翻出新意。还有秋风中的那些树木,原本蓊蓊郁郁的,可是经不住风的手轻轻地摇晃,三摇两摇的,就只剩下一副骨骼了。还是古人高明,他们面对这样的凋零景象,只用“删繁就简三秋树”七个字,就把很复杂的意思表达出来。随着黄叶随风飘逝,树上那些平时看不见的鸟巢,一个一个都露了出来,远远看去,恰似一个个黑色的音符挂在枝柯上……

       ④说到风,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年我从豆村带回一棵小枣树,栽在城里自家的庭院中,栽树之前我是下足了底肥的,可是几年过去了,并没有见它有多少长进。我很纳闷,就问父亲是什么原因。父亲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给出两个字:缺风。对,缺风。生长在乡村的树可不是这样的。你千万不要以为风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实它是树和庄稼的神灵。一棵得风的树,就如同一个人得了机遇,东风来了摇一摇,西风来了晃一晃,每摇晃一次,它的根就往泥土深处扎一扎,晃着晃着,一棵树就在风中长高长粗了。父亲把这种现象叫作“得风水”。记得豆村牛鼻凹里有一棵歪脖子黄栌,据说已经很有些岁数了,可就是长不大,村里有人想把它砍下做犁弓。父亲制止道,这棵树虽然长得不是地方,但只要树头能从这凹里蹿出来,一旦招了风,不愁它不成材。后来那棵黄栌居然有了出头之日,风吹着呼呼地往上蹿,一年一个样,一年又一个样,如今它已经有合抱粗了,成了我们豆村的一个标志。这大概就是神奇的风使然吧。当然神奇的还有我的父亲,尽管岁月的风已经把他的头发吹白了,腰吹弯了,甚至连牙齿也吹脱落了,在风中踽踽而行时,须拄一枝拐杖,然而他能够从飘忽不定的风力悟出一点“道”,想必也该知足了。

       ⑤乡村的许多事物,小至一片浮萍,一株草,大到一棵树,一座山,都与风息息相关。春风归来遍地绿,它们不得不绿;秋风君临千叶黄,它们不得不黄。在这回黄转绿的变幻之中,永远不老的似乎只有土地,只有风。一拨又一拨的风,吹了几千年,几万年,它吹走了许多东西,又吹来了许多东西。

       ⑥倘若没有风,这个世界多么沉寂!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秋枣儿红

    ①中秋前后,秋枣成熟了。

    ②家乡到处都栽满了枣树。这个季节里,大红的枣儿缀满枝头,处处是红艳的景象,时时都流溢着枣香。人站在村西的山上俯视,夕阳之下,村庄如云锦轻覆,煞是美丽;人行街头,举手即能摘下大颗的枣儿,放入口中咀嚼,脆生生,甜滋滋,齿颊生香。

    ③这个季节,总会让我想到自己的童年。那时候,我还小,一看到枣熟了,就会跑到后园中打枣。枣树是后邻家的,后邻家的枣枝伸到了我们家的后园里。我拿起一块石头,用力投向枣枝,枣子便哗啦啦地掉了一地。有时石头落到后邻家的院落里,便听到“哐当”一声,这一定是后邻家的泥瓦盆被打破了。后邻家的老婆婆就会吆喝一声:“别打了,盆破了,落枣后给你送一些。”

    ④几天以后,后邻家落枣了,果然就派她们家的孩子送来一大瓢。

    ⑤现在想来,那种淳朴、和睦的邻里之情,真是让人回味不已。

    ⑥秋枣成熟的时候,最忙碌的还是我的祖母。她几乎每天都会在我们家的那几棵枣树下守望,看枣儿是否被孩子们采摘,看枣儿会不会被风吹掉。一旦风起,她就赶紧跑到枣树下,将那些吹落的枣子拾起,放到锅上蒸熟,分给孩子们吃。蒸熟的枣子又软又甜,滑润绵软,别有一种风味。

    ⑦祖母这样的跑动,要一直到落枣结束,看着一堆堆的枣儿堆于家中。

    ⑧这时,祖母也会像后邻那样,拿起一只大瓢,盛满枣儿,一家一户地分送。她迈着颤巍巍的小脚,脸上堆满了得意的笑容,扭动的脚步似是一种季节的舞蹈。送完邻里,她还要送亲戚。这个时候,祖母会将枣儿盛到竹篮里,篮口覆上一块红布,极是认真、庄重。她要在中秋节前,将这时鲜的枣儿送到每一户亲戚家,让每一位亲人都吃上这大红的鲜枣。她要给自己的亲人送上一份节日的吉祥,一份季节的问候和祝福。

    ⑨所以后来每当我听到那支歌:“大红枣儿甜又香,送给咱亲人尝一尝……”我就会想到祖母,忆起祖母那颤巍巍的影像。

    ⑩如今想来,那个时候的祖母,心中一定充满了无限的幸福。她一定知道,甜美的果实是应当与大家一起分享的,而分享就是一种幸福。

    ⑪晒枣也是祖母极喜欢做的事情。收下的枣儿要想保存长久,必须晒干,而这总是要祖母去做的。祖母会找一张“箔幛”,将枣儿均匀地摊放在“箔幛”上,守着枣儿,守着太阳,一天天地将枣儿晒干。这个过程,祖母要不停地挑选,将不够饱满或生虫的枣儿挑出。我喜欢看祖母晒枣的过程,看这个过程中,祖母宁静而安然的情态。她总是那样地专注,专注的目光里,流淌着一种慈祥和满足,将经久的岁月沉淀为一种明练和淡然。

    ⑫晒干的枣儿大部分要卖掉,换来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品,用以度日。但祖母总是会保留一些的,待到冬日,室外积雪盈门,室内全家人围在热乎乎的炕头上。此时,祖母就会捧出一大捧枣儿,让大家围而食之。这个冬日就变得异常温暖,其乐融融。彼情彼景,日久之后,就凝铸成了一种对家乡永久的思念。

    ⑬我思念家乡,思念那满村的红艳,那早晨的炊烟和炊烟下生息的亲人。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低头族”,你错过了什么

    ①好莱坞动画大片《机器人总动员》中,描述了公元2700年时人们的生活:那时的人类文明高度发达,但由于过度依赖智能设备,人们都变成四体不勤的大胖子,每时每刻面对的只有一个支在他们眼前的电脑屏幕。除了和屏幕对话,他们不懂得如何与其他人交流,甚至离开屏幕就几乎无法生存……他们就是传说中的“低头族”。

    ②事实上,世界各地智能手机普及之处,地铁里、公交车上、工作会议上、课堂上、餐桌上、排队时,甚至驾车时,总有很多人低着头,手里拿着手机或是平板电脑,手指在触摸屏上来回滑动,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手中发亮的方寸屏幕上,对身边的世界漠不关心。

③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77%的人每天开机12小时以上,33.55%的人24小时开机,65%的人表示“如果手机不在身边会有些焦虑”,超过九成的人离不开手机。智能手机带来的负面作用,现在已经开始显现了。

    ④发表在《验光和视觉科学》期刊上的一项研究指出,人们通过手机阅读文本信息或上网时,眼睛会比手里拿着一本书或一张报纸离得更近,这意味着,眼睛聚焦手机图文更费劲,更容易导致头痛和双眼疲劳等问题。

    ⑤长时间使用智能手机,会导致眼部结膜血管充血,甚至出现刺痛、流泪、畏光等症状。而长期低头看手机还会引起颈椎问题,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低头就可引起颈部的疲劳,时间长久会引起椎间盘退型性病变、骨质增生,进而压迫血管和神经。此外,长期玩手机还会引起失眠、听力下降、手指肌腱炎等健康问题。

    ⑥因专注于手机而引发的各类事故早已不是新闻。研究表明,走路玩手机导致人们左右看的几率减少了20%,遭遇交通事故的几率增加了43%。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的一项统计显示,因专注于手机而导致的伤害事件近年来明显上升。2007年有600名行人因看手机而受伤,2010年这个数字增加到1500人 , 研究学者警告说:如果这一趋势继续发展的话,类似的伤害事件将在未来5年增长一倍。

    ⑦埋头于网络世界,带来的不仅是对身体的伤害,还有对人们精神世界的影响。2012年10月,青岛市民张先生与弟弟妹妹相约去爷爷家吃晚饭。饭桌上,老人多次想和孙子孙女说说话,但面前的孩子一个个拿着手机玩,老人受到冷落后,一怒之下摔了盘子离席。

    ⑧有媒体评论称:老人摔盘离席是现代社会生活的一个典型切片,手机引发的各种情感危机,在社会的各个角落里不断重复上演。沉醉于手机的虚拟空间,消解了社会伦理,致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漠、隔阂。“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在玩手机。”网上广为流传的这句话,反映了人们对人际交往中手机这个角色的复杂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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