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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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满架蔷薇一院香》 ,回答相关问题。
                                                                                           满架蔷薇一院香
                                                                                                  丁立梅
       ①迷恋蔷薇,是从迷恋它的名字开始的。
       ②乡野里多花,从春到秋,烂漫地开。很多是没有名的,乡人们统称它们为野花。蔷薇却不同,它有很好听的名字,祖母叫它野蔷薇。野蔷薇呀,祖母瞟一眼花,语调轻轻柔柔。臂弯处挎着的篮子里,有青草绿意荡漾。
       ③野蔷薇一丛一丛,长在沟渠旁。花细白,极香,香里,又溢着甜。是蜂蜜的味道。茎却多刺,是不可侵犯的尖锐。人从它旁边过,极易被它的刺划伤肌肤。我却顾不得这些,常忍了被刺伤的痛,攀了花枝带回家,放到喝水的杯里养着。
       ④一屋的香铺开来,款款地。人在屋子里走,一呼一吸间,都缠绕了花香。年少的时光,就这样被浸得香香的。成年后,我偶在一行文字里,看到这样一句:“吸进的是鲜花,吐出的是芬芳。”心念一转,原来,一呼一吸是这么的好,活着是这么的好,我不由得想起遥远的野蔷薇,想念它们长在沟渠旁的模样。
       ⑤后来我读《红楼梦》,最不能忘一个片段,是一个叫龄官的丫头,于五月的蔷薇花架下,一遍一遍用金簪在地上划“蔷”字。在那里,爱情是一簇蔷薇花开,却藏了刺。但有谁会介意那些刺呢?血痕里,有向往的天长地久。想来世间的爱情,大抵都要如此披荆斩棘,甜蜜的花,是诱惑人心的猸。为了它,可以没有日月轮转,可以没有天地万物。就像那个龄官,雨淋透了纱衣也不自知。
       ⑥对龄官,我始终怀了怜惜。女孩过分的痴,一般难成善果。这是尘世的无情。然又有它的好,它是枝头一朵蔷薇,在风里兀自妖娆。滚滚红尘里,能有这般爱的执著,是幸运,它让人的心,在静夜里,会暖一下,再暖一下。
       ⑦唐人高骈有首写蔷薇的诗,我极喜欢。“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影入池塘。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天热起来了,风吹帘动,一切昏昏欲睡,却有满架的蔷薇,独自欢笑。眉眼里,流转着无限风情。哪里经得起风吹啊?轻轻一流转,散开,是香。再轻轻一流转,散开,还是香。一院的香。
       ⑧我居住的小城,蔷薇花多。是午后时分,路上行人稀少,且都是懒懒的。蔷薇从一堵墙内探出身子来,柔软的枝条上,缀满一朵一朵细小的花,花粉红,细皮嫩肉的样子。此时此刻,花开着,太阳好着,人安康着,心里有安然的满足。
       ⑨美丽的女友,远在黑龙江,她喜欢画画,她画的画极漂亮。她在画里画蔷薇,却说,可惜,只见过照片上的蔷薇。
       ⑩忍不住笑。竟有这样的喜欢,不曾谋面却念念于心。我对她说,等我有空了,我会掐一朵蔷薇给你寄过去。

(1)、作者为什么迷恋蔷薇?结合文章内容加以概括。

(2)、品味下面两句话,按要求答题。
①下面句中画线的“铺”字好在哪里?
一屋的香开来,款款地。                                                                                              
②赏析句子。
蔷薇从一堵墙内探出身子来,柔软的枝条上,缀满一朵一朵细小的花,花粉红,细皮嫩肉的样子。                                                          

(3)、第⑦段引用高骈的诗有什么作用?

(4)、选择下列对本文内容理解错误的两项   (     )(     )

A、这篇文章引用了一句诗作为标题,显得新颖别致而又具有文学色彩。 B、文章的⑤⑥两段,插叙了龄官的故事,写出了龄官对爱情的执着,也体现了作者对龄官的深深地怜惜。 C、野蔷薇生长在“沟渠旁”,一根花枝就能放到“喝水的杯子里养着”,体现了野蔷薇生命力的顽强。 D、“茎却多刺,是不可侵犯的尖锐。人从它旁边过,极易被它的刺划伤肌肤。”这句话写出了作者对蔷薇“多刺”的不满,表达出作者深深的遗憾之情。 E、文章文笔清新自然、语言优美,作者善于从平凡的生活中发现不平凡的美,常见的蔷薇身上被作者赋予了孤高、执着的精神,这也正是蔷薇能深深打动人心的地方。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鸟儿为什么歌唱
         ①英国大提琴演奏家哈里森每天都会在小树林练琴,有一天,一只夜莺突然飞来,与他的琴声合奏,接下来,越来越多的夜莺加入其中。1924年,BBC录下这些人与鸟的二重奏,在广播里播放,80多年过去了,这段录音成为珍贵的历史研究资料。如今,人们把自然界的鸟儿组成一个交响乐团——键盘手乌鹊、背景音乐红尾雀、鼓手啄木鸟、电吉他苍头燕雀、歌手夜莺……
         ②鸟儿为什么歌唱?它们的大脑构造如此小巧,却将如此庞大的一部分用于音乐。让我们进入奇妙的探索之旅。
         ③一只澳大利亚琴鸟歌唱前通常要花好几个星期搭建它的舞台——一个直径约一米的土堆。园丁雄鸟要花费数个星期建造精巧复杂如同艺术品的窝,而且一定要用蓝色的物品来装饰爱巢,如果找不到蓝色花瓣,它会从数公里外的餐桌上带回蓝色的塑料汤匙。这些举动,其实都是为了最美妙的音乐来临。按照达尔文的物竞天择理论,“鸟男们”如此特殊的歌舞只有一个解释——取悦雌性。因为澳大利亚的这片丛林里,是个“男多女少”的卖方市场,琴鸟姑娘每年仅产卵一枚,受荷尔蒙困扰的小伙子们竞争格外激烈。
        ④这一学说得到了科学的印证。科学家研究了从38000只日本鹌鹑身上提取的大脑样本,然后将其分别放在光线下接受时间长短不一的照射。他们发现,当春天来临时,鸟儿就开始唱歌是因为春天日照时间比冬天长,在鸟类特殊的大脑细胞与阳光的共同作用下,其体内便开始分泌荷尔蒙。它们用唱歌来吸引异性。
        ⑤然而,这只是众多解释之一。另一种令人信服的理论指出,鸟儿歌唱是为保卫自己的领地。理论上,这叫“波盖斯提假说”,这个名字出自著名的同名电影,它讲述了一个法国士兵在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通过模仿许多士兵说话声,使得敌人相信堡垒里住满了军团而不是只有一个人,他靠自己的力量保卫了一个堡垒。鸟儿正是用这种方式保卫自己的领地,它们通过模仿其他生物的尖叫有效地赶跑敌人。
        ⑥还有更多的研究者致力于“快乐说”:鸟儿歌唱就是为了快乐。尽管这一观点还缺乏许多论据——科学还没有发展到能够计算快乐的地步。
        ⑦理论越来越陷入无序,五花八门。甚至有科学家用诗歌来解释。他分析云雀歌唱的发音、节奏、韵律,得出的结论是:这就是一首捷克斯洛伐克诗歌。结局不难想象:这个鸟类研究科学家最后真的成了诗人。
        ⑧当然,人们往往更加相信拿着手术刀的科学家。在鸟儿热情的歌唱开始之后,他的大脑被取出,在干冰中冻结,用机器将大脑组织切成只有10微米厚的切片。“一曲未终”的鸟儿换来了最新的发现:只有鸟儿歌唱的时候才能进行蛋白合成。当一只金丝雀学习一首新歌的时候,它的大脑的顶部会出现新的脑细胞,这跟人类18岁开始脑细胞将一个接一个地衰老死去的古老教条全然不同。
        ⑨全世界有将近100个实验室在研究鸟类的大脑。有的实验室每年要杀死大约2000只鸟儿。“它低头唱歌,脑袋就掉下来了。”鸟类没有签发同意手术的表格,所以科学家更喜欢用“牺牲”而不是“杀死”来描述鸟儿因科学研究而失去生命的那一刻。他们更愿意信奉:动物就是机器。
        ⑩如今很多动物保护者质疑这种科学实验伦理。或许正如有人所说:鸟儿是森林的喉舌,它们能告诉我们的比我们所知的更多。鸟儿为何歌唱?与我们人类歌唱的理由是一样——因为我们能够歌唱。

阅读【甲】、【乙】两则文言文,完成后面题目。
        【甲】 ①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②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付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节选自《出师表》)
       【乙】范仲淹二岁而孤,家贫无依。少有大志,每以天下为己任,发愤苦读,或夜昏怠,辄以水沃面;食不给,啖粥而读。既仕,每慷慨论天下事,奋不顾身。乃至被谗受贬,由参知政事谪守邓州。仲淹刻苦自励,食不重肉,妻子衣食仅自足而已。常自诵曰:“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                                                                                                                                                                                           (节选自《范仲淹有志于天下》)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甲)

周亚夫军细柳

司马迁

    文帝之后六年,匈奴大入边。乃以宗正刘礼为将军,军霸上;祝兹侯徐厉为将军,军棘门;以河内守亚夫为将军,军细柳,以备胡。

    上自劳军,至霸上及棘门军,直驰入,将以下骑送迎。已而之细柳军,军士吏被甲,锐兵刃,彀弓弩,持满。天子先驱至,不得入。先驱曰:“天子且至!”军门都尉曰:“将军令曰‘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居无何,上至,又不得入。于是上乃使使持节诏将军:“吾欲入劳军。”亚夫乃传言开壁门。壁门士吏谓从属车骑曰:“将军约,军中不得驱驰。”于是天子乃按辔徐行。至营,将军亚夫持兵揖曰:“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天子为动,改容式车,使人称谢:“皇帝敬劳将军。”成礼而去。

    既出军门,群臣皆惊。文帝曰:“嗟乎,此真将军矣!曩者霸上、棘门军,若儿戏耳,其将固可袭而虏也。至于亚夫,可得而犯邪!”称善者久之。

    (乙)

    却说孔明回到汉中,计点军士,只少赵云、邓芝,心中甚忧;乃令关兴、张苞,各引一军接应。二人正欲起身,忽报赵云、邓芝到来,并不曾折一人一骑;辎重等器,亦无遗失。孔明大喜,亲引诸将出迎。赵云慌忙下马伏地曰:“败军之将,何劳丞相远接?”孔明急扶起,执手而言曰:“是吾不识贤愚,以致如此!各处兵将败损,惟子龙不折一人一骑,何也?”邓芝告曰:“某引兵先行,子龙独自断后,斩将立功,敌人惊怕,因此军资什物,不曾遗弃。”孔明曰:“真将军也!”遂取金五十斤以赠赵云,又取绢一万匹赏云部卒。云辞曰:“三军无尺寸之功,某等俱各有罪;若反受赏,乃丞相赏罚不明也。且请寄库,候今冬赐与诸军未迟。”孔明叹曰:“先帝在日,常称子龙之德,今果如此!”乃倍加钦敬。

(节选自《三国演义》)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各题。

致十八岁

    ①24年前,我在为自己的年青而苦恼,在为朦胧的前程而苦读寒窗,内心充满向往和忧虑……不一样的是,我面前的路只有一条独木桥,就是考上大学。这桥又老又窄,100个人上桥,能通过的至多5人。5%的胜数,想一想都觉得可怕,何况我就读的中学不是名校,班级也非重点班。也就是说,。5%还要打折扣,折扣下来胜数大概要以千分之来计了。我很多同学就因此而自暴自弃,我一度也加入了其中,把读书当作受刑,千方百计想逃避。我逃避的方式之一是读小说。

    ②那时我并没有想到以后我会写小说,我当时读小说只是对现实的一种逃避、一种放弃。但是,谁也想不到我也想不到,小说拯救了我。小说是纸上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生动的故事,有鲜明的人物,有心跳声,有脚步声,有悲欢高合,有情仇恩爱,有强者的身影,有弱者的屈………总之,读小说让我提前领略了成人世界,让稚嫩的我变得有些少年老成起来。有时候就是这样,只要洞开一个小角、一条小缝,你就从黑暗中走出来了。我从小说里粗浅地明白了人生的一些道理,简而言之是一句老话:“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而正是这一点点道理,让我重新找回了自信和动力,指引我走出了困境。

    ③回头想来,青春其实是很苦闷的,孤独是青春的通病,要治愈它关键是要有人与你真心地交流。为什么小说能给年少的我注入活力和信心,大概是因为我在小说世界里找到了朋友,得到了交流。

    ④我是1981年参加高考的,成绩好得“出人意外”:全班第三。榜上有名。第四名就落孙山了。就是说,那年我们班上只有三人上了提档线。命运在关键时刻向我绽开笑颜,但这只是与我的同班同学相比,与众多上榜者相比,我的成绩还是很可怜:只比提档线多了3分半。那时高考录取的程序和现在不一样,所谓提档线其实是体检线,上了体检线的人依然有10%的沟汰率。不用说,如果体检人人过关,我这个可怜的成绩只能归入淘汰之列!

    ⑤体检的前一天,一名大胡子军官悄悄来到我们学校,他是解放军工程技术学院负责招生的领导,他们学院要在我们县招收20名学生。我们学校领导热情地把他请来,希望他“关照一下”。结果,他挑三栋四,挑走了4名同学,都是高分的。自然不可能有我,我连大胡子军官这人都无缘见识,只是知道这件事。

    ⑥第二天,我们都在特定的医院参加体检。被“工院”相中的二十名同学,简直有点根式扬成地出现在我们眼前,他们到哪里,我们都得让道。负责体检的医生也是一路关照,打乱已有的次序,优先给他们检查。我在一旁羡慕地望着他们,除了羡慕还是美慕。

    ⑦正在我落寞的羡慕之际,机会已经悄悄潜近我:原来拟定的20名人选中,有一半被军校严格的“体检线”挡在了门外。这个消息是秘密的,我是偶然获知的。

    ⑧那天很热,中午休息时,我在医院楼下的一棵小树下乘凉。不一会儿,一个戴眼镜的同志,50来岁,胖墩墩的,从楼里出来,他显然是来乘凉的,站在我身边。正是中午时分,树是一棵小树,早出的阴凉只是很小的一片,要容下两个人有点难,除非我们挨得紧紧的。见此情况,我主动让出大片阴凉给他。他友好地对我笑笑,和我攀谈起来,我这才知道他就是“工院”负责招生的首长。我当即主动向首长表示,我很愿意去他们学校。首长问了我的考分,认为我的分数确实低了,虽然对我“印象不错”,但跟他的要求还是“相差甚远”,他无法给我机会。但是,后来当首长获悉我的数学是满分、物理也有98分的高分时,他惊疑地盯了我一会儿,让我下午去找他,听他答复。到了时间,我去找他,他正在看我的体检报告。完了,他抬起头对我笑了笑,说:“你要重新体检。”就是说,他已经把我纳入了他第二次拟定的人选中。也就是说,只要我的身体经得起他们军校的考验,我就是他们的人了。

    ⑨我的身体很棒。

    ⑩就这样,大胡子给我签发了录取通知书。当通知书发到我们学校时,老师们都以为大胡子弄错了,专门把我叫去“当面对证”。大胡子见了我,肯定地说:“没错,就是他。”

    ⑪我相信,当时肯定有人以为我在背后做了大量世俗的“公关”工作。其实,我知道,大胡子首长知道,我只是比旁人多了一点礼貌和主动我的客气谦让赢得了首长的好感,我的积极主动又为自己赢得了机遇。

    ⑫光阴荏蒋,流年似水。回忆青春时光,我更加慕美青春的美好。年轻真好!比住洋房豪宅好N次方,比开奔驰宝马好N的N次方。

    ⑬归根结底,每一个人的世界都需要自己用信念去开启,用心血去铸造,用岁月去打磨,用成功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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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

我在腊月二十九晚上回到家。大年三十我们大扫除了一通,晚上我们边吃年夜饭,边商量明天怎么过年,后来妈妈想出一个主意来,她说:“我们一大早起来,穿得厚厚的,暖暖和和的,把家里的三条狗也带上,一起穿过村子进入荒原,一直向南面走,直到走累了为止。”她还说:“这一次要去到最远的——远得从木去过的地方看看。”我们都是喜欢散步的。

于是,大年初一早上,我们吃得饱饱的上路了。最近几天天气非常暖和,清晨一丝微风也没有,天空明净地向前方的地平线倾斜。远远的积雪的沙丘上,牛群缓缓向沙漠腹心移动,红色衣裙的放牛人孤独地走在回村的途中。

除此之外,视野中空空荡荡,大地微微起伏。

十七岁的大狗阿黄已经很老很老了,皮松肉懒的,牙齿缺了好几颗,其他的也断的断,烂的烂,没一颗好牙。狗最爱的骨头它是嚼不动的,只能吃馍馍菜,阿黄是我今年回家看到的家里的新成员。原来的大狗琼瑶死了。

阿黄原先是邻居家的狗,后来邻居搬家,嫌它太老了就不要它了。于是我们就把它带回了家。它一副懒洋洋的模样,整天趴在墙根下晒太阳,叫它三声才爱理不理地横你一眼。但一出了门就立刻变了样,精神抖擞,远远甩开赛虎和赛虎的狗宝宝小蛋蛋,从东边跑到西边远远的地方,再从西边跑向远远的东边。一会儿逮着野兔子狂追,一会儿从柳丛中拼命扒土,一刻也静不下来。总是跑着跑着就跑到我们看不到的地方,急得赛虎和蛋蛋四处找它。

有好几次半天也没见它出现,我们便加快脚步,一边四面寻找一边大声呼喊。结果喊到筋疲力尽时,它却幽灵一样从背后冒了出来。

小狗蛋蛋第一次走这么远的路,一路上兴奋又紧张。我想它是崇拜阿黄的,看上去它极想跟着阿黄乱跑,却又不敢远离我们。于是不停地在我们和远远的阿黄之间来回奔波。结果,它一个人走的路估计比我们四个加起来走的路还要多。

赛虎已经是妈妈了,非常懂事,一点也不乱跑,大部分时间跟在我们脚边一步一步地走。偶尔去追赶一下蛋蛋,有时也会去找阿黄。但阿黄总是很凶,就牙咧嘴的,不许它靠近。

戈壁坦阔无动,我们微渺小地行走在大地的起伏之中。有时来到高处,看到更远处的高地。起风了,三条狗蹲立在风中向那边眺望,狗耳朵吹得微微抖动。我们把领子竖起来,解下围巾包住头,继续往前走。渐渐走进了一道干涸宽阔的河床里。这是一条山洪冲刷出来的沟壑,每年夏天下暴雨时,洪水都会从这里经过,奔向地势低的乌伦古河谷。长长的风刮去平坦处的积雪,裸露出大地的颜色。走在上面,脚下的泥沙细腻而有弹性,背阴的河岸下白雪皑皑。赛虎和蛋蛋一头扑进雪地里打滚,我和我妈顺势把两条小脏狗塞进雪堆里,用碎雪又搓又揉,好好给它们洗了个澡。等洗完了,我们的手指头都快冻僵了。

    越往前走风越大,天空越蓝。我妈说拐过前面那座沙丘会有树。不久后,果然就看到了,已经走过那么远的空无一物的荒野,突然看到树,真是难以言喻的感觉。在阿克哈拉,以为树只长在乌河两岸,想不到离水源那么远的戈壁滩中也有。

    大约一共十来棵,都是杨树。有三棵在远一点的地方安静地并排生长着,其余的凑成了一片小小的树林,林子里长着芨芨草、红柳和铃铛刺。我们走出河床,向三棵树那边走去,看到树下有毡房驻扎过的圆形痕迹。这些树离地2米高的地方一点树皮也没有,全被骆驼啃光了,裸露着光滑结实的木质。但它们并没有死亡。

    我妈向我描述了一下她所观察到的骆驼吃树叶的情景:先用嘴衔住树枝的根端,然后顺着枝子一路撸到枝梢上——于是,这条树枝上的全部树叶一片不剩地全都进了嘴里,又利索又优美。骆驼真聪明,不像牛和马,只会逮着叶子多的地方猛啃一通,一点也不讲策略。

    出了林子继续向南,风越来越大。快中午了,赛虎和蛋蛋都累得直吐舌头,只有阿黄仍兴致勃勃地东跑西跑,神出鬼没。我们又走上一处高地,这里满地都是被晒得焦黑的拳头大小的扁形卵石,一块一块平整地排列在脚下,放眼望去黑压压一大片。而大约两百米处,又有一个铺满白色花岗岩碎片的沙丘。两块隆出大地的高地就这样一黑一白地紧挨在大地上,相连处截然分明。天空光滑湛蓝,太阳像是突然降临的发光体一般,每当抬头看到它,都好像是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一样——心里微微一动,惊奇感转瞬即逝,但记起现实后的那种猛然而至的空洞感却难以愈合。月亮静静地浮在天空的另一边,边缘薄而锋利。

    我的额头和后脑勺被风吹得冰冷发疼,咽喉有些疼,大家便开始往回走。回去的路恰好正迎着风,于是我们都不再说话了。满世界都有风声,呜呜地南北纵行、通达无碍。狗儿们似乎也累了,再也不乱跑了,三个并成一排跟在我们脚边。赛虎本来就身体不好,更是累得一瘸一瘸,我们只好轮流抱着它走。

    我妈边走边骂阿黄:“刚才我们叫你,为什么不理?就只顾自己瞎跑。哼,现在再听话再摇尾巴也没有用了。”

(选自李娟的《我的阿勒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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