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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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后面问题。
         ①学问(learning)与智慧(wisadom),有显然的区别。学问是知识的聚集(accumulation of knowledge),是一种滋养人生的原料,而智慧却是陶冶原料的熔炉。学问好比是铁,而智慧是炼钢的电火。学问是寸积铢累而来的,常是各有疆域独自为政的。它可吸收人生的兴趣,但是它本身却是人生的工具。智慧是一种透视,一种反想,一种远瞻;它是人生含蕴的一种放射性;它是从人生深处发出来的,同时它可以烛照人生的前途。
         ②有人以为学问就是智慧,其实有学问的人,何曾都有智慧?世界上有不少学问渊博的人,可是食古不化,食今亦不化,不知融会贯通,举一不能反三,终身都跳不出书本的圈子,实在说不上智慧二字。这种人西洋便叫做“有学问的笨伯”(a learned-fool),在中国便可称为“两脚书橱”或“冬烘先生”。反过来说,有智慧的人也不见得都有很好的学问。有一种人,读书虽然不多,但他对于人情事理,都很通达,凭借经验,运用心得,“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这样的人,你能说他没有智慧吗?
        ③学问是不能离开智慧的;没有智慧的学问,便是死的学问。有许多人从事研究工作,搜集了很多材料,但往往矻矻穷年,找不到问题的中心,得不到任何的结果,纵有结果,亦复无关宏旨——这便是由于没有智慧。而有智慧的人则不然,他纵然研究一个极小的问题,也能探骊得珠,找到核心所在;其问题虽小,而其映射的范围,却往往甚大。譬如孟德尔(Mendel)研究豆子的交配,居然悟出遗传的定律,奠下了遗传学和优生学的基础,就是一个例子。再说进化论的创立者达尔文。在达尔文以前,何曾没有富于学问的生物学家,看见过海边的蚌壳、山中的化石、类人的猩猿、初民的种族?何以不能发现物竞天择、最适者存的天演公例?等达尔文发现以后,赫胥黎慨然叹曰:“这个道理,傻子都应该知道,为什么我以前不知道?”于是,他奋生而为达尔文的“牛头狗”(bulldog),为他张目。当代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有人称他为牛顿后第一人,他的相对论是科学上一个稀有的创获,但是他自己却对人说:“我的发明其实很简单,只是你们看不见罢了!”他能看见别人所看不见的,便是他的智慧过人之处。
        ④世间不但有缺乏智慧的人,而且也有缺少智慧的书。我们可以把书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智慧的,一类是无智慧的。有智慧的书,是每字每句,都如珠玉似的晶莹,斧凿般的犀锐,可以启发人的心灵,开辟人的思想,有时可以引申成一篇论文,或成一本专书。这就是英文中所谓“灿烂的书”(brilliant book)。无智慧的书,往往材料堆积得和蚁丘一样,议论虽多,见解毫无。纵然可以从他得报导,却不可以从他得启示,在著者是“博而寡约”,在读者是“劳而无功”。这就是英文中所谓“晦塞的书”(dull book)。然而这类的书多极了,读者要不浪费时间,就不能不精为选择。须知著书固要智慧,读书也要智慧。“读书得间”,就是智慧的表现。“鞭辟入里”“豁然贯通”,都不是容易的事。若是像讽诵高头讲章的读法,则虽“读破五车”,有何用处?
        ⑤学问固然不能离开智慧,同时智慧也不能离开学问。有学问的人,虽然不一定就有智慧,正和有智慧的人不一定有很深的学问一样,但是智慧却必须以学问做基础,才靠得住。无学问的智慧,只是浮光掠影,瞬起瞬灭的。他好像肥皂泡一样,尽管可以五光十色,但是一触即破。惟有从学问中产生出来的智慧,才不是浮光,而是探照灯,可以透过云层,照射到青空的境地。惟有从学问中锻炼出来的智慧,才不是瞬息幻灭的肥皂泡;他永远像珍珠泉的泉水一般,一串串不断地从水底上涌。也惟有这种有根底的智慧,才最靠得住,最为精澈,最可宝贵。
        ⑥若把学问譬做建筑材料,那智慧便是建筑师的匠心。有木、有石,甚至有水泥钢骨,决不能成为房子;就是懂得材料力学、结构原理,也只可以造成普通的房子,而决不能造成庄严壮丽的罗马圣彼得(St.Peter’s)或巴黎圣母(Notre Dame)教堂。这种绝代的美术作品,是要靠艺术家的匠心的。但是材料愈能应手,匠心愈能发挥;构造的原理愈进步,艺术家愈能推陈出新。材料与技术对于作风的影响,整个美术史,尤其建筑史,都可以证明。所以学问与智慧是相辅为用,缺一不可的。我们不但需要学问,而且更需要智慧——需要以智慧去笼罩学问、透视学问、运用学问。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第②段采用了什么论证方法?作用是什么?请试作简要的分析。

(3)、从全文看,作者是更强调学问,还是更强调智慧,结合原文,说说为什么?

(4)、作者认为读书“若是像讽诵高头讲章的读法,则虽‘读破五车’” 也是没有用的,这与“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观点是否矛盾?为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长满怀想的瓦
                                                                                                          王剑冰
         ①瓦是屋子上面的田地,一垄一垄,长满了我的怀想。离开好久了,怀想还在上面摇曳着。
         ②我不能进入瓦的内部,不知道瓦为什么是那种颜色。在中原,最黄最黄的土烧成的瓦,也还是瓦的颜色。
         ③瓦完成了我们的先人对于土与火的最本质的认知。
         ④当你对瓦有了依赖的时候,你便对它有了敬畏。在高处看,瓦是一本打开的书。我拆过瓦,屋顶搭下来的长板上,瓦像流水一样滑落,手不敢怠慢,一块块像码字样将它们码在一起。
         ⑤屋子一直在漏。雨从瓦的缝上淌下来,娘要上到屋子上面去。娘说,我上去看看,肯定是瓦的事。雨下了一个星期了,城外已成泽国,人们涌到城里,挤满了街道的屋檐和学校走廊,后来学校也停课了,水漫进了院子。我说娘你要小心。娘哗哗地踏着积水走到房基角,从一个墙头上到房上去。我站在屋子里,看到一片瓦在移动,又一片瓦动过之后,屋子里的“雨”停止了,那一刻我感到了瓦的力量。
        ⑥鳞是鱼的瓦,甲是兵的瓦,娘是我们家的瓦。
        ⑦风撞在瓦上,跌跌撞撞地发出怪怪的声音。那是风与瓦语言上的障碍。风改变不了瓦的方向,风只能改变自己。瓦的翅膀在晚间巨大的空间飞翔。
        ⑧屋不嫌瓦丑,屋子实在支撑不住了,将瓦卸下,做好下面的东西再将卸下的瓦盖上去。瓦是最慢的事物,从第一片瓦盖上屋顶起,瓦就一直保持了它的形态,到机器瓦的出现,已经过去了两千年时光。
        ⑨我一直不知道由土而成为瓦,是物理变化还是化学变化,叫做瓦的物质,竟然那么坚硬,能够抵挡上百年岁月。瓦最终从颓朽的屋顶上滑落,在地上落成一抔土,那土便又回到田地去,重新培养一株小苗。瓦的意义合并着物理和化学双重的意义。
         ⑩在人们走入钢筋水泥的生活前,瓦坚持了很久,瓦最终受到了史无前例的伤害。
         ⑪一个孤寡老人走了,仅有的财产是茅屋旁的一堆瓦,那是他多年的积蓄,每捡回一片较为完整的瓦,他都要摆放在那里,他对瓦有着什么情结或是寄望?他走了,那堆瓦还在那里等着他,瓦知道老人的心思。
         ⑫邻家在瓦上焙鸡胗,瓦的温度在上升,鸡胗的香味浮上来,钻进我的嗅觉,我的胃里发出阵阵声响,鸡胗越发黄了起来,而瓦却没有改变颜色。瓦的忍耐力很强。
         ⑬下雨了,我顶着一片瓦跑回家去,雨在地上冒起了泡泡,那片瓦给了我巨大的信心,我快速地跑着,我的头上起了白烟,闪电闪在身后。
         ⑭瓦藏在草中。一坡萎顿又复生的草,一片不再完整的瓦,不知道谁将它遗失,它一定承受过很长的岁月,没有可去处,不在这里又会去哪里呢?草里埋着各种形态的瓦。这是一个废墟。我看到了瓦下面的时光、欢乐甚至痛苦
        ⑮一片瓦在湖上飞。水上起了波澜,波澜变成花朵,瓦沉在花朵下面,等待重新开花。
        ⑯一条狗衔着一片瓦跑过来。不知道狗对这片瓦有什么情愫,难道它认得这瓦或这瓦的主人?
        ⑰我不知道瓦的发音是如何出现的。瓦——,我感到那般亲切。好久听不到这种亲切了,或以后愈加听不到这种亲切了。   (摘编自《人民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问题。

守候一株水仙

朱钟洋

      那年春天,我把母亲从乡下接进城来同住。一进门,母亲便看到了窗台上的花,满心欢喜。窗台上,葱兰、芦荟、吊兰、茉莉……在暖暖的春风里,长得郁郁葱葱,娇艳欲滴的叶子沐浴在阳光里。

      忽然,母亲看着窗台一角的花说:“这盆花都蔫了,真可惜。”母亲久居乡下,不识得那盆花。那是年前妻在县城一家花店,特意买的水仙,就因它能赶在过年前开花,能给我们的新年增添一抹淡香,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富贵和灿烂。如今,已经是阳春三月了,水仙花期早过,它的枝叶散了,耷拉着,渐渐腐朽、干枯。水仙已经走过了生命里最美的时光,赖以生存的根须已被掏空了养分。

      我安慰母亲说:“这是水仙,花开花谢之后就变成这样了。因为我们这里的气候土壤不适合水仙生长,它以后再也不会开花了。您看到的那些开花的水仙都是从外地买过来的。”说完,我用手轻轻一提,水仙便从沙土里提出来了,一粒粒细沙稀稀落落地粘在水仙的根须上。

      我刚要把水仙扔掉,母亲慌忙制止我:“好歹也是生命,怎能随手扔掉呢?”母亲抢过水仙,像宝贝似的把它种在一个闲置的大花盆里,还用黑泥把它的根须盖好,压实。

      看着母亲执著的样子,我没有再说什么,只能任由母亲去折腾。

      母亲把水仙摆在窗台最靠近阳光的地方,日复一日地浇水、施肥、松土、除草。可尽管母亲费尽心思,它还是渐渐蔫下去,直到落尽最后一片叶子。

      我以为,只要水仙落尽了叶子,母亲便会不再搭理它,可母亲仍旧日复一日地呵护它。在母亲心里,只要水仙一息尚存,就还有希望。

      夏天过去了,秋天也接近了尾声,母亲告诉我说:“你知道吗,水仙又冒出绿芽了。”

      我点点头,看着母亲高兴的样子,笑了。我知道,即便水仙长出了绿叶,也是一株野草,不会再开花了。

      果然,一切如我所料,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水仙只管冬日里长出茂密的叶子,然后春日里悄然落尽。尽管水仙从未放弃过生命,但它丝毫也没有开花的迹象。

      又是一年春草绿,当我忙完了一天的工作回到家的时候,母亲惊喜地告诉我:“水仙开花了!”我走近窗台,凝望着那株水仙,我惊呆了――就在一丛水仙叶子的中间,单单一朵水仙花恣意地绽放着,如从天而降的仙女,超凡脱俗。

      在我们这里种植的水仙不是不能开花吗?这株水仙是怎么开花的?我惊讶得张大了嘴巴,连呼吸都屏住了。我的眼睛一眨也不敢眨地看着水仙花,生怕转眼之间这位落入凡间的仙女就要离我而去。

      一株被带离故土的水仙,花开花谢之后,在快成一株干草的时候,被一位疼爱它的人拾起,小心浇灌,倍加怜惜。想不到,身处他乡的水仙,在主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守候中竟然也能绽放出最美的花朵,以独有的姿态展现自己的价值。

      守候一株水仙,它是不会让人失望的;守候一株水仙,就是守候一个顽强的生命,就是守候一颗执著开花的心。我们的身边是不是也有一个疼爱自己的人在守候?我们的生命是不是也能像一株水仙?少一些抱怨,多一些坦然;少一些嫉恨,多一些珍爱;少一些冷漠,多一些感动;珍惜生命里所有的好,让生命极致绽放,一次,又一次,再一次……

                                                                                                                                                    (选自《思维与智慧》2015年第9期)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下列各题。

中国传统建筑中的狮子雕塑

       ①狮子并非我国土生土长的,传说它是在东汉时期由安息国(今伊朗)传入我国的。狮子被视为狰狞之兽,在中国传统建筑中,人们根据它的凶猛性格,设计出狮子雕塑,并赋予它以特殊的使命﹣﹣护卫。所以,今天我们看到在古代陵墓和重要建筑物的大门两旁,甚至房梁、屋顶上,都有狮子雕塑,它们守护着主人并显示着主人的威势。

       ②从历史的发展来考察,不同时期的狮子雕刻具有不同的风格。

       ③唐代顺陵位于陕西咸阳城之北,其四方门口左右都有石雕的狮子作护卫。这些石狮造型夸张、体形高大,腿和爪都特别粗大壮实,脚爪扣地,仿佛入土三分,显得非常有力。这些石狮,立者作昂首行进状,蹲者呈张口挺胸势,整体形象使人望而生畏。

       ④北宋皇陵都统一建造在河南巩县,如今那里留下了大量墓前石像,其中石狮也不少。这些宋代石狮的造型,比起唐代的狮子,更具有写实性,大小更接近狮子原型。狮子的头及头上的卷毛都更接近真实,其四肢和狮身轮廓虽也用了夸张手法,但狮子的整体形象却不如唐代石狮那么威武有力了。

       ⑤明清时期,建筑中留存下来的狮子雕塑更多,在宫殿、园林、寺庙、王府里,不同造型的石狮子,铜狮子、铁狮子比比皆是。它们的形象更写实了,造型比过去复杂,细部刻画多,四肢有肌肉的起伏,头上有卷毛,身上戴着铃铛,却不注意狮子整体造型的气势,失去了狮子威武的神态。故宫宁寿殿门前的铜狮子,为了强调护门狮子的狞厉,将其腿部的肌肉表现得特别鼓凸,嘴张得很大,露出很尖的牙齿,但这样一来,狮子反而失掉了整体的雄威。

       ⑥狮子雕塑作为一种艺术创作,它的风格特征和那个时代的特征相符合。唐代统一中国,进入了一个政治上相对稳定,经济上繁荣昌盛的时期。这个时期建筑风格上的特点是:规模宏大,气魄雄伟,突出建筑艺术上的大效果,壮丽而不纤巧。我们从唐代留下来的石狮子上也看到了这种风格。宋代建筑,从技术上看,比前代更趋成熟,但就其建筑艺术风格来看,宋代建筑逐步走向秀丽的方向,在总体上气势大不如前。这个特点在石狮子上也很明显地反映出来了。清代尤其到了清末期,政治上保守腐朽,在建筑和其他艺术上都表现出一种追求繁琐绮丽的风气,工艺品上堆砌玉石珍宝,建筑装修上镶嵌珐琅玉石,艺术之高低仿佛与金银财宝的多少成了简单的正比。所以我们发现清朝的狮子有的竟成哈巴狗的形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楼庆西《中国小品建筑》)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驯鹿的生存法则

陈效卫

    ①生活在冻土苔原带上的驯鹿,堪称生命的奇迹。上苍要“饿其体肤”,驯鹿就降格以求,练就了用苔藓、地衣等低等植物充饥的能力。驯鹿的两角之间可拓展到近2米,分枝繁复超过30叉,有利于大面积扫雪觅食。驯鹿进化出的鹿科动物中的最阔蹄子,可从深达1米的坚硬雪里刨出食物,也易于在深雪、密林、沼泽中长途跋涉、快速行走。

    ②每年春天伊始,驯鹿还要“劳其筋骨”,例行北上数千公里,在日夜兼程的战略转移中觅食。这一达变的本领使驯鹿不仅开发了食物的品种,如改变素食习惯而猎食旅鼠等,而且避开了温带较多的天敌。而生活在同一土地上的猛犸象只会株守家园,在气候变暖、草场植物减少后遂有饥馁之虞,距今约3700年时即绝灭。

    ③冻土苔原带上的驯鹿在“足食”的同时,也学会解决了“丰衣”问题。经过亿万年的进化,驯鹿的冬毛变得浓密柔软,且中间充满空气,一如穿了双层皮袄,不仅格外保暖,而且游泳时还可增加浮力,可谓一举两得。

    ④面对自己的天敌——善于尾追的雪狼,驯鹿也练就了硬功与绝活。除了巨大而凌乱的长角可使敌人在“眼花缭乱”“手足无措”中被划伤外,驯鹿的常备武器——强壮灵活的四肢和坚硬宽大的四蹄更使敌人猝不及防。尤其是有力的后蹄腾挪奋力踢出,对体量矮小的雪狼有着巨大杀伤力和威慑力。

    ⑤联合作战是弱者制胜的法宝,驯鹿深得此法之妙。平时驯鹿都是群居,抱团御敌。每年大迁徙时,驯鹿更是数百只乃至千只合力前行,且分工有序:雌鹿领头,幼鹿居中,雄鹿殿后。一旦遭遇群狼袭扰,驯鹿在全力抵御的同时,则由匀速前进变为加速奔跑,矮小的雪狼常常望尘莫及。

    ⑥驯鹿队伍的超常战力,离不开“半边天”的自强。与其他所有鹿类不同,驯鹿中的雌性也长角。这种角虽相对短小而柔弱,但关键时可用于自保,从而极大地减轻了整个家庭的负担。而且,护子之情下的雌鹿,尚能迸发出母性的天然伟力。母鹿在自备武器的同时,还将孕期缩至7个月,只有猛犸象孕期的1/3,这又大大减少了自身的脆弱性。

    ⑦在成功地解决了“与天斗”“与地斗”的难题后,驯鹿家族面对的最大难题就是“与人斗”。

    ⑧动物所谓“没有天敌”,仅是就动物界自身而言。在善于延长臂力和脑力且贪婪成性的人类面前,任何有价值的动物任凭多么凶猛都难逃厄运。鹿角自身也有独特价值,如何避免贪婪的人类杀鸡取卵?驯鹿采取了妥协的制胜策略:每年不辞劳苦地长出新角,不断满足人类的需要,从而拥有了“每天一个蛋,刀斧靠边站”的永恒价值,牺牲小我终以保全大我。驯鹿能成为动物界为数不多的“寿终正寝”者,凭借的正是这种壮士断腕的勇气与智慧。

(选自《人民日报》2016年4月10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老胡

①我不喜欢老胡。但是,父亲去世一年后,他娶了我妈。 

②我们都知道,我们母子俩需要一个男人。后来便遇见了老胡,他是小城的一个包工头,离异。 

③我讨厌他。母亲炖的排骨,他总是跟我们娘俩平分;他站在路边看着刚放学的我半天搞不定自行车的链子,却袖手旁观;他暑假把我带到他的工地上,给他手下的人打工,看我晒得又黑又瘦却是喜欢得很,虽然他给了我工钱;他对母亲好,给母亲买衣服从来都舍得,对母亲从来没有吼过,对外婆也是大方得很,所以,他们都说母亲的命不薄。 

④我知道他也不喜欢我,他总是嫌我太女孩子气,他不喜欢我说话用那么小的声音,甚至不喜欢我白白的衬衣领子。他说,爷们儿要有个爷们儿的样子。 

⑤3个月之后,我在学校打了架,一个同学拿了我的笔,硬说是他自己的。这笔是老胡给的,给的时候说不值钱让我拿去用,第一天就被班里最强悍的男生拿了去,还放肆地在笔端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他一脸的鄙夷:“就凭你的后爹,能给你买这派克笔吗?”最终,我们动了拳头。老胡被叫到老师的办公室训话,开始还低眉顺眼地道歉,后来,知道了原因就跟我们戴着瓶底眼镜的老师好一顿激辩,他主张这架打得没错,领我出办公室的时候,还是雄赳赳气昂昂的。 

⑥出校门正是放学的时候,他拦在门口,等着那几个男生。他说,来,你们一个一个来打,是爷们儿就要有爷们儿的解决方式。于是那天傍晚,很多人围在学校旁边的胡同里,看我怎样地歇斯底里。最终,我拿着那支派克笔一瘸一拐地跟老胡回了家。他揉揉我的脑袋,夸奖我“爷们儿不错,像我的儿子”。 

⑦这件事情,母亲始终不知道,这成了我们两个人的小秘密,有了秘密的两个人总会有些小小的亲近。 

⑧高考的那年,我意外地失利,成绩只能上个专科。母亲征求我的意见是否复读,被他一口拒绝了。他说,复读什么,浪费时间,浪费钱。我和母亲都沉默着,毕竟是继父,大抵是计较的。填报志愿的时候,他也说得轻松无比,他说,别管有用没用,挑个自己喜欢的。最终我报了警校。 

⑨我毕业的时候,为了爱情执意要去千里之外的城市闯出一番天地。老胡生平第一次对我大发雷霆,我知道我应该留在他和母亲身边尽孝,但是那个城市里有我梦寐以求的爱人和生活,我最终是自私的。 

⑩走的时候,是凌晨4时的车,摩托车坏掉了,为了赶时间,老胡在楼下随便找了辆邻居没锁的破自行车,用袖子擦了下后车座,让我上车。我有些迟疑,他却已经蹬上了车子,我小心地坐着,小城的街道很空旷,他的后背努力地向前弯,他的衣服被清晨的风吹起来,我突然便落了泪。我上车的时候,他说,存折在你的口袋里。我打开,一笔一笔,有百元的,也有千元的,我想象着他拿着它们去银行一点点地攒起来,为一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儿子的未来做准备,而这个儿子,从来没有叫过他一声爸爸。 

⑪我看着老胡,眼圈就红了,我说:“爸爸 ,你多保重。”老胡一巴掌拍过来,说:“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可是,车开出去之后,我看他扭过头去擦眼泪,比娘们儿还娘们儿。我以为他会一直在我的生命里,给我坚强的爷们儿样的支撑,没想到时光已经让他那么脆弱。半年之后,我回家,带了我的女朋友,带了他爱抽的烟,还有一身好西服,而他已经躺 在了床上。 

⑫我请了假留下来照顾他,那是我们生平最快乐的日子。天晴的时候,我推着他去近郊的每一个景点。过马路的时候,即使推着他,我也会握住他的手,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地握住他的手,厚实而温暖。他像个孩子般地听话与依赖。他的笑容始终没有停过,跟问候他的每一个人说,这是我儿子,老胡的儿子。 

⑬公司有急事,我对老胡说我要回去处理一下,我说,我只要两天,你 等着我。可是,只隔了48小时,我回来的时候,客厅里已经有了他的遗像,他最终没有等我。 

⑭他最后的时光,我却不在他的身边,这成了我一生的疼。

(选自《航空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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