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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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花儿要开了
蓝月
那株花在窗台上。离他大约有3米的距离。他靠在床头只要平视就能看见它。此时有一只小鸟停在窗台,朝里面探头探脑地张望。
没多久,小鸟还是飞走了。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他仿佛看见时间正飞快地跑向他生命的尽头。他不是特别害怕,只是有点无聊。姐姐上学了,爸爸上班了,家里只剩下他和那株花。
那是一株月季。姐姐路过花木市场时发现了它。它被人遗弃了,姐姐捡回来种在一个白色的瓷盆里,细心地填土浇水。花儿枯黄萎靡,他觉得像极了他现在的样子。姐姐说:“不怕,这株花一定会活得好好的,就像弟弟你一样。”
经过姐姐的侍弄,花儿真的返青了,一天比一天有精神。他很开心,他问姐姐:“这株月季会开花吗?”姐姐很有信心地点点头,说:“当然。”
风从窗子里吹进来,花儿轻轻晃动。在一个枝丫间似乎鼓出了一个小小的绿色的花苞。他为他的发现而激动,他很想走过去,为它浇浇水,或者抚摸它一下。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现在他连坐着都很费劲,只能半躺着。忽然,他看见有一片叶子出现了锯齿状。“有虫子!”他发出一声惊呼。是虫子,一条绿色的长着小绒毛的虫子,它正快速地噬咬着花的叶子。他仿佛看到花皱起了眉头,发出细微的呻吟。他把书敲击出很响的声音,企图把虫子吓跑。显然没用,虫子根本无动于衷,继续贪婪的啃噬。情急之中,他竟然扶着椅子站立起来,并用手搬动椅子,一点一点移过去……
窗户前有一张桌子,是他和姐姐写字用的。快够着了,他伸出手……失去了手的支撑,身子在顷刻间倾斜,椅子重重地砸在他胸口……
他醒来时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医生护士不停地忙碌着,父亲和姐姐眼里含着泪水。他故作轻松地笑笑,说:“我真没用。”姐姐搂住他,眼泪就像两汪清泉不住地往外涌。她说:“好弟弟,你是最棒的,你一定会好起来。”是的,他很棒。他的成绩在班里数一数二,他短跑比赛得了第一名。可是这都过去了,留给他的是美好的也是沉痛的回忆。
这一切的转变只是因为他摔了一跤。让他摔跤的罪魁祸首是一颗小石子。那颗小石子小得不能再小。他可以轻松地一脚把它踢上天,或者捡起来准确地砸中操场外面那颗大树上的鸟巢。所以当时他一点也没有担心,只要屈腿撑地,就可以直接从地上蹦起来。他真的这样做了,可是这次没有成功,他的腿像两团棉花。他想也许腿有点痉挛,他用手捏了几下,重新屈腿撑地……一次、二次、三次……
他愤怒了,使劲捶打,他感觉到了痛,只是痛,痛证明这一切都是真的。他开始害怕,他的泪水涌出来。教室近在咫尺,现在他只能用目光接近。老师打电话叫来了父亲。父亲赶紧送他上医院。
“突发性重症肌无力。”医生皱起了眉头。父亲说:“啥?是不是腿抽筋?”
“不是。这是一种疾病。肌肉失去运动能力,直至肌肉萎缩,完全瘫痪。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这无疑是个晴天霹雳……是啊,他只有十岁,十岁的他再也不能站起来。
他虚弱地闭上眼睛,又慢慢睁开,一滴泪从眼角滑落。他说:“姐姐,那株花上有一条虫子。”姐姐说:“没事,我一会就捉了它。”他说;“你马上去。”姐姐说:“好,我马上去。”他说:“姐姐,那株花长出花苞了……你把花儿搬过来好吗?我想看它开花。”他的眼神充满期待。姐姐连连点头,说:“好。你等着,你一定会看见花开的。”
姐姐是跑着回家的。花儿枝丫间果然有个花苞,顶端红艳艳的,很快就会绽放。弟弟说的虫子早已不知去向。姐姐抱着花拼命往医院跑,一边跑一边喊:“弟弟,花儿要开了。”
(选自《郑州日报》,有删改)

(1)、本文在记叙过程中有两条线索并行,请提取出这两条线索。

(2)、“是虫子,一条绿色的长着小绒毛的虫子,它正快速地噬咬着花的叶子。他仿佛看到花皱起了眉头,发出细微的呻吟。”这句话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什么作用?

(3)、文章第8—11段插叙了什么内容?有什么作用?

(4)、结合文意,说说题目“花儿要开了”的双重含义。

(5)、小说中的“他”具有怎样的特点?

举一反三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叫醒耳朵

    他是一个年轻的画家,但他很孤独,因为他是一个贫困潦倒无人赏识的画家。几次求职,堪萨斯城只让他平添了几许失望和颓废。

    后来,他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替教堂作画。虽然报酬极低,他又无力租用画室,但他仍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全力以赴不敢_________________。

    当时,他借用了一间废弃的车库作为临时办公室,可事情并没有如他期望的那样,命运没有出现一丝转机。微薄的报酬入不敷出,他如一只困兽,在昏暗发霉的车库里等待命运的_______________。

    有一段时间,他甚至听到了死神的脚步声。他熄了灯,陷入了空虚与无望的黑暗中。周围静得可怕,又似乎吵闹不休,他失眠了,夜夜失眠,手中的画笔也断然搁下了,没了灵感,没了生机。

    更令他心烦的是,每次熄灯后,一只老鼠就吱吱地叫个不停。他想拉开灯赶走那只讨厌的家伙,但疲倦的身心让他干什么都没劲,所以他只好听之任之了。反正是失眠,他就去听老鼠的叫声,他甚至能听到它在自己床边的跳跃声。渐渐地,他听到了一种美妙的音乐,如一个精灵在这个无人知道的午夜与自己默默相伴。

    他悲天悯人的情怀放纵着那只小老鼠。不只在夜里,白天它偶尔也会大摇大摆地从他的脚下走过。他没吓唬它,它便得意忘形地在不远处做着各种动作,表演着精彩的杂技。小老鼠使他的工作室有了生机。它成了他的朋友,他则成了它的观众,彼此相依为命。小老鼠也心安理得地分享着他的面包。到最后,它竟大胆地爬上他的画板,并在上面有节奏地跳跃。他默默地享受着一种难以言传的情意。

    不久,年轻的画家离开了堪萨斯城,被介绍到好莱坞去制作一部以动物为主的卡通片。这是他好不容易才得到的机会,他听到了理想的大门“吱”的一声开了一条缝。前途是光明的,道路却是坎坷的,他的作品被一一否决,他再度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地步。

    又是一个不眠之夜,他开始怀疑自己真的没有作画的__________,而且一文不值。

    那是一个与平常一样漫漫的长夜,他突然听到一声“吱吱”,那是老鼠的叫声。这刻,灵光一现,他拉开了灯,支起画架,画出一只老鼠的轮廓。

    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动物卡通形象——米老鼠就这样诞生了。

    这位年轻的画家就是后来_________世界的美国人沃尔特·迪斯尼。

    原来,灵感只青睐那些愿意倾听的耳朵。如果不是这样,谁会想到,曾经在那间充满汽油味的车库里生活过的老鼠会成为世界上最负盛名的卡通影片的祖宗;谁又会想到所有迷惘与失败的声音在耳朵和心头纠缠过的迪斯尼会名噪全球!

    当命运迈着嘈杂的脚步,当不幸一路呼啸着向我们奔来,我们除了默默承受,也不能忘记给自己留一只清醒的耳朵:即使,黑夜已来临,所有的梦想都沉睡,你也不应该忘记把耳朵叫醒。

    ——把耳朵叫醒,然后,倾听世界。相信,总有一个声音属于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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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怀念(节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老胡

①我不喜欢老胡。但是,父亲去世一年后,他娶了我妈。

②我们都知道,我们母子俩需要一个男人。后来便遇见了老胡,他是小城的一包工头,离异。

③我讨厌他。母亲炖的排骨,他总是跟我们娘俩平分;他站在路边看着刚放学的我半天搞不定自行车的链子,却袖手旁观;他暑假把我带到他的工地上,给他手下的人打工,看我晒得又黑又瘦却是喜欢得很,虽然他给了我工钱;他对母亲好,给母亲买衣服从来都舍得,对母亲从来没有吼过,对外婆也是大方得很,所以,他们都说母亲的命不薄。

④我知道他也不喜欢我,他总是嫌我太女孩子气,他不喜欢我说话用那么小的声音,甚至不喜欢我白白的衬衣领子。他说,爷们儿要有个爷们儿的样子。

⑤三个月之后,我在学校打了架,一个同学拿了我的笔,硬说是他自己的。这笔是老胡给的,给的时候说不值钱让我拿去用,第一天就被班里最强悍的男生拿了去,还放肆地在笔端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他一脸的鄙夷:“就凭你的后爹,能给你买这派克笔吗?”最终,我们动了拳头。老胡被叫到老师的办公室训话,开始还低眉顺眼地道歉,后来,知道了原因就跟我们戴着瓶底眼镜的老师好一顿激辩,他主张这架打得没错,领我出办公室的时候,还是雄赳赳气昂昂的。

⑥出校门正是放学的时候,他拦在门口,等着那几个男生。他说,来,你们一个一个来打,是爷们儿就要有爷们儿的解决方式。于是那天傍晚,很多人围在学校旁边的胡同里,看我怎样地歇斯底里。最终,我拿着那支派克笔一瘸一拐地跟老胡回了家。他揉揉我的脑袋,夸奖我“爷们儿不错,像我的儿子”。

⑦这件事情,母亲始终不知道,这成了我们两个人的小秘密,有了秘密的两个人总会有些小小的亲近。

⑧高考的那年,我意外地失利,成绩只能上个专科。母亲征求我的意见是否复读,被他一口拒绝了。他说,复读什么,浪费时间,浪费钱。我和母亲都沉默着,毕竟是继父,大抵是计较的。填报志愿的时候,他也说得轻松无比,他说,别管有用没用,挑个自己喜欢的。最终我报了警校。

⑨我毕业的时候,为了爱情执意要去千里之外的城市闯出一番天地。老胡生平第一次对我大发雷霆,我知道我应该留在他和母亲身边尽孝,但是那个城市里有我梦寐以求的爱人和生活,我最终是自私的。

⑩走的时候,是凌晨4时的车,摩托车坏掉了,为了赶时间,老胡在楼下随便找了辆邻居没锁的破自行车,用袖子擦了下后车座,让我上车。我有些迟疑,他却已经蹬上了车子,我小心地坐着,小城的街道很空旷,他的后背努力地向前弯,他的衣服被清晨的风吹起来,我突然便落了泪。我上车的时候,他说:“存折在你的口袋里。”我打开,一笔一笔,有百元的,也有千元的,我看他拿着它们去银行一点点地攒起来,为一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儿子的未来做准备,而这个儿子,从来没有叫过他一声爸爸。

⑪我看着老胡,眼圈就红了,我说:“爸爸,你多保重。”老胡一巴掌拍过来,说:“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可是,车开出去之后,我看他扭过头去擦眼泪,比娘们儿还娘们儿。我以为他会一直在我的生命里,给我坚强的爷们儿样的支撑,没想到时光已经让他那么脆弱。半年之后,我回家,带了我的女朋友,带了他爱抽的烟,还有一身好西服,而他已经躺在了床上。

⑫我请了假留下来照顾他,那是我们生平最快乐的日子。天晴的时候,我推着他去近郊的每一个景点。过马路的时候,即使推着他,我也会握住他的手,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地握住他的手,厚实而温暖。他像个孩子般地听话与依赖。他的笑容始终没有停过,跟问候他的每一个人说,这是我儿子,老胡的儿子。

⑬公司有急事,我对老胡说我要回去处理一下,我说,我只要两天,你等着我。可是,只隔了48小时,我回来的时候,客厅里已经有了他的遗像,他最终没有等我。

⑭他最后的时光,我却不在他的身边,这成了我一生的疼。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喀布尔人

[印度]泰戈尔

我五岁的女儿敏妮在我书桌旁,用手轻轻敲着膝盖玩。我正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忽然敏妮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喀布尔是阿富汗的首都,喀布尔人在印度多做小贩)!”街上果然有个喀布尔人走过。他穿着宽大污秽的喀布尔服装,裹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个口袋,拿着几盒葡萄干。

我不知道我女儿看到这个人有什么感想,但是她开始大声叫他:“哎!”那个喀布尔人回过身来抬头看。她看到这光景却被吓住了,跑到妈妈那里躲起来。她糊里糊涂地认为这个大个子背着的口袋里也许有两三个和她一样的孩子。这时小贩已经走进门微笑着和我打招呼,我也停下来买了一点东西。他要走的时候,问道:“先生,那个小姑娘在哪儿呢?”

我想到敏妮不应当有这种无谓的恐惧,就叫人把她带出来。

她站在我的椅子旁边,望着这个喀布尔人和他的口袋。他递给她一些干果和葡萄干,但是她没有动心,只是紧紧地靠近我。这是他们第一次会面。

可没过几天,我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长凳上和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喀布尔人又说又笑。她小纱丽(印度妇女传统服装,丝绸制的连衣裙)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喀布尔人用这种有力的贿赂,使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常说些玩笑。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面前,小大人似的低头看着这大高个:“呵,喀布尔人! 你口袋里装的什么?”他用山民的鼻音回答:“一头象!”也许这并不可笑,但是这两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话!

喀布尔人也不放过开玩笑的机会:“那小人儿,你什么时候到公公家去呢?”

敏妮对这问题有点莫名其妙,但她不肯显露,却机灵地回答:“你到那去么?”

可在喀布尔人这一阶层中间,“公公家”有双关的意思,还能指监狱。“呵,”他向幻想中的警察挥拳:“我要揍我的公公!”听到他这样说,想象到那个狼狈不堪的“公公”,敏妮哈哈大笑。

敏妮的母亲恳求我留心那人。她是个极胆小的女人,只要一看见有人向我们的房子走来,她就立刻断定他们不外乎是盗贼、醉汉、疟疾菌。她对这个喀布尔人也充满了疑虑。我总是笑笑,辩解说拐卖一类的事多半不会发生。喀布尔人和敏妮的亲密友谊便不受约束地继续着。

有天早晨,我听见街上有吵嚷声。往外一看,拉曼被两个警察架住带走了。我赶紧跑去问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个街坊欠了这小贩一条围巾的钱,争吵中拉曼把他刺伤了。这时在盛怒之下,这犯人正在乱骂他的仇人。忽然间在凉台上,敏妮出现了,她照样喊着:“呵,喀布尔人!”拉曼回头,脸上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胳臂底下没夹口袋,所以她不能和他谈关于象的问题。她立刻问:“你到公公家去么?”拉曼说:“我正要到那去!”看到他的回答没有使孩子发笑,他又举起手说:“可惜我的手被铐住了,不然我就揍那老公公了!”

拉曼被判了刑,再无消息。时间一天天过去,敏妮也长大了,总和朋友们一起,不像往常那样到她爸爸的房间里来了。又一个秋天,我们把敏妮的婚礼筹备好了。我们家的光明要到她丈夫家去,把她父亲丢到阴影里。

我的敏妮今天要出嫁了。

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婚礼的嘈杂和忙乱。院子里,要用竹竿把布篷撑起来;每一间屋子和走廊里要挂上叮叮的吊灯,真是没完没了的忙乱和热闹。我在书房查账,有个人进来恭敬地行礼,原来是拉曼,那个喀布尔人。起先我不认识他,他没有了口袋,没有了长头发,也失去了从前的那种生气。但他微笑着,我又认出他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问。

“昨晚,”他说,“我从监狱里出来了。”

我觉得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碰巧他今天来,这不是个好预兆。

“这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能不能过几天再来?”

他迟疑地说:“我可不可以看看那小人儿呢,先生,只一会儿?”他相信敏妮还像从前那样,会像往常那样跑来,叫着:“呵,喀布尔人!”为纪念过去的日子,他带了一点杏仁和葡萄干,好好用纸包着。

我说:“家里正在办喜事,你谁也见不到。”

这人露出失望的神色。他走近递过他的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西来,送给那小人儿。您有一个小姑娘;我在家也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姑娘。我想到她,就带点果子给您的孩子——我不是想赚钱的。”

他伸手掏出一张又小又脏的纸来,小心地打开,在桌上用双手把它抹平。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手印。这个墨迹模糊的手印平平地捺在纸上,当他每年到加尔各答卖货时,自己小女儿的这个手印总在他心上。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我忘了他是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不,我又哪比他强呢? 他也是个父亲啊。

我把敏妮叫出来。她穿着红绸衣,额上点着檀香膏,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含羞地站在我们面前。看着这景象,喀布尔人显出惊讶的样子,他不能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了。他只微笑着:“小人儿,你要到公公家去么?”

但敏妮现在懂得“公公”的意思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回答他。她脸红了,在他面前把脸低下去。我想起他和敏妮第一次会面的那天,感慨万千。

她走后,拉曼长吁一口气坐下来。婚礼的喇叭吹起来,秋天温煦的阳光倾泻在周围。拉曼坐在加尔各答的小巷里,却冥想着阿富汗光秃秃的群山。在悠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也长大了。我递给他一张钞票,说:“回到你的家乡、你的女儿那里去吧,拉曼,愿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送了这份礼,婚礼的排场就须节省些。我不能用我原来想用的电灯,也不能请军乐队,家里的女眷们感到很失望,但我觉得这婚筵格外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要和他的女儿重逢了。

(冰心、倪培耕译,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秋天的怀念

史铁生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儿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可活什么劲儿!”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 , 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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