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题。
汉二帝治盗
汉武帝末年,盗贼滋起。上使使者衣绣衣持节虎符①发兵以兴击斩首大部或至万余级于是作“沈命法” , 曰:“群盗起不发觉,觉而弗捕满品②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弗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③ , 府亦使不言。故盗贼浸④多,上下相为匿,以避文法焉。
光武时,群盗处处并起,遣使者下都国,听群盗自相纠擿⑤ , 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吏虽逗留⑥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禽讨为效,其牧守令长坐界内有盗贼而不收捕者,及以畏懦捐⑦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⑧ , 唯蔽匿者乃罪之。于是更相追捕,贼并解散。
此二事均为治盗,而武帝之严,不若光武之宽,其效可睹也。
(选自《容南随笔,卷十一》)
【注】①虎符,亦称兵符,调动军队所用的凭证。②品:规定的标准。③坐课累府:违反规定连累郡府。④浸:渐渐。⑤纠擿(tī):检举揭发。⑥逗留:停留拖延。⑦捐:放弃。⑧殿最:古代考核政绩或军功,下等称为“殿”,上等称为“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