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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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眼   睛
        ①我曾注视着一个孩子的眼睛,很久很久……
        ②一天早晨,我经过一个地方,突然,看见路旁一双乌黑的小眼睛。我停下来走到他的面前,对于我的这一举动,他并没有退缩。他只有四五岁的样子,稚气的模样令人无限怜爱。噢,多美丽的一双小眼睛!我望着他,不禁心生赞美。如果说世界有神圣、美丽的东西,哪里能找到比孩子眼睛里蕴含的更多的呢?我凝望着,凝望着,忽然有一些惶悚的感觉!怕我的面孔在他眸子中照出来。
        ③在这充满憧憬的眼睛里,找不到丝毫阴影,就像他没有忧郁的小心灵一样。我仿佛窥见他的灵魂在空中翔舞,是自由而明朗的。
        ④离开了这个孩子。但,他明亮的眼睛,依然闪耀在我的脑际。以后,每一次看到这孩子,总爱凝视他可爱的眼睛。我更相信:“从眼睛里,可以探悉到一颗心灵。”
        ⑤从此,我惯以冷峻的逼视,去探索人们的眼睛。怀着一份奢望,想在茫茫人海,寻获一些可贵的心灵。别怪我说得太颓废,我是失望!在可笑的人群中,我从未发现像孩子一样的眼睛。我看见过英勇的、高傲的、睿智的、恋爱的、仁慈的眼睛……我也看见过淫荡的、充血的、谄媚的、贪婪的、哀怨的眼睛……我看见过发光的或失神的眼睛、高尚的或卑鄙的眼睛,然而从没有看过像那孩子如秋夜莹星一样清澈、明亮,洋溢着生命希望的眼睛。也许仍是有的,也许隐藏在晦暗的角隅,我想。
        ⑥一次,我走在薄暮的旷野中,斜阳昏暗的光线,笼罩了山峦水影,苍茫的气氛迷漫在天地间,空中充满了凄迷的情调。我孤寂地走着,一条又直又阔的黄土大路,一直伸展开去,没有尽头似的隐没在遥远的暮色里。我的心灵为这一片暮色所震憾了……
        ⑦前面,有一个行路的人影,我加快脚步赶上。是一位龙钟的老人,拄着杖缓慢地走着,很衰老了,可是步履仍很矫健,一步一步,迟缓,却很有力。
        ⑧从后面赶上,我问:“老先生,前面不远就到宿店了吧?”
        ⑨听到了我的声音,老人似乎有些惊讶,有些犹疑,但他终于回答了我:“青年人啊,你的眼睛看得清楚,为什么要问我啊?不过,要到宿店,路还是很远的。”
         ⑩朗朗的声调铿锵动人,我才注意到老人双目已经失明了。
        11“你走得快还是先走吧,我独自走惯了,黑夜和白天,都是一样,我总是摸索着走。”
        12我走得快吗?我心中重复着这句话,也许此时我的脚步比老人快,可是,谁知道老人的脚下走过多少路了?真想伴他走一程,但看老人走路的姿态,知道他是善于行路的,我终于先行了。
        13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可是它在我脑子里并不能轻轻抹去。像那次我突然间发现了孩子眼里的光亮一样,留下了深刻的痕印。我忘不了老人的那种强傲的姿态,常常咀嚼着老人和我的那段对话。不错,人生是漫长的,而且很难到达宿店。哪里是宿店呢?哪里又可以停下脚步呢?路是没有尽头的,走啊!走啊!当生命之光熄灭了的时候,也许正是生命之光点亮了的时候。
       14是的,路是没有尽头的。从孩子洋溢着生命希望的眼神,我懂得应该怀一分真情去开创未来的道路。从老人双目已盲的行进中,我领悟到奋力前行的意义。
        15选定自己的方向,踏实地走。也许,这就是人生应该做的。我得换上孩子般真挚而充满希望的眼睛。
                                                                                                                                                            (选自百花文艺出版社《郭枫散文选》,有改动)

(1)、文中第⑤自然段列举了英勇的、高傲的、睿智的、恋爱的、仁慈的眼睛;淫荡的、充血的、谄媚的、贪婪的、哀怨的眼睛。这些眼睛中一定不包括______________的眼睛。

(2)、联系全文,体会下列句子中加线的词语的含义。
A.我问:“老先生,前面不远就到宿店了吧?”答:
B.不错,人生是漫长的,而且很难到达宿店。答:

(3)、文中第②自然段写道:“噢,多美丽的一双小眼睛!我望着他,不禁心生赞美。”联系全文看,“美丽”表现在哪些方面?请分条陈述。

(4)、文章写“我”在黄昏时的一条山路上赶路寻找“宿店”,遇到一位失明老人,“我”真想伴他走一程,……但我终于先行了。你认为“我”该不该“先行”?为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平凡的色彩,不平凡的发明

    2014年,日本科学家赤崎勇、天野浩和日裔美籍科学家中村修二,由于对蓝光发光二极管研发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那么,蓝光发光二极管究竟凭借着什么样的魅力获得诺贝尔奖的垂青呢?

传统光源的困境

    照明对于人类文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自爱迪生发明白炽灯之后,荧光灯、蒸汽灯等传统光源相继出现,这些传统光源能够出色地完成照明任务,但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如白炽灯需要将灯丝加热到上千度的高温,但电能大都转化成了热能,转化成光能的很少。荧光灯利用汞原子辐射的紫外线,来激发荧光粉出光,虽然有较高的效率,但汞是有毒的,不环保。蒸汽灯通过对放电管产生高温电弧,使汞、钠蒸发,使其产生荧光,同样不环保。鉴于此,传统光源被称作“环境不友好”的光源。

A          

    受半导体技术的启发,科学家们开始研制发光二极管,寻求一种将电能直接转化成光的“电致发光”的照明方式。与传统光源不同,发光二极管它包含着复杂的结构,需要纳米尺度的精确工艺和复杂的技术,而且它的发光原理也是领先的,可以通过改变发光区的成分,改变光的颜色。发光二极管真的一点都不平凡。

    由于发光二极管的芯片非常地微小,所以可以在低电压(仅需几个伏特)、小电流(数毫安)下工作,即可获得足够高的亮度,并且通电后立即以稳定的状态发光,几乎没有明显的缺点,堪称“终极光源”。

姗姗来迟的蓝光

    发光二极管有如此多的优点,但为何没有成为我们的日常光源呢?这要从白光合成的原理说起。大家知道,太阳光的不同颜色,我们可以通过混合红、绿、蓝光模拟出来,因此红、绿、蓝被人们称为三原色。如果三原色缺了一种,那么我们就像色盲一样,看不到真实的色彩。

    因此,人类要想实现“半导体照明梦想”,就必须制作出能够发出类似这三原色光的发光二极管。遗憾的是,红光、绿光发光二极管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已经成功研制出来,而蓝光发光二极管的研发却在很长时间内陷入了停滞。因为制备蓝光发光二极管所需要的材料——氮化镓,在很长时间里,科学家们只能得到粉末状的或者非晶态的氮化镓,而这种状态的氮化镓无法去做发光二极管。

    20世纪80年代后,氮化镓材料的质量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赤崎勇、天野浩小组和中村修二,经过不懈的努力,分别利用不同的方法得到了镜面般光滑的氮化镓薄膜,完成了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工作。1993年,随着第一颗蓝光LED首次由中村修二制成,半导体照明终于走出困境,踏上了快速发展之路。

B         

    蓝光发光二极管帮助人类实现半导体照明,节约了能源,但它带给人类的远远超出了“绿色环保”的范畴。今天,发光二极管的影响已经相当深远,能够覆盖到信息、通讯以及生命科学领域,在生活中,从宏伟的摩天大楼到精致的电子产品,到处都有发光二极管注入绚丽的色彩。

    蓝光发光二极管获奖,实至名归。

(选自《科学之谜》,有删改)

时文品味。

爱,踩着云朵而来

丁立梅

    父亲说,你妈现在不中用了,在家门口都迷路。母亲小声争辩,是夜里黑,看不见嘛。

    母亲去亲戚家做客,当夜搭了顺路车回来,车子停在离家半里路的河对岸,过了新修的桥,就到家了。可她却找不着回家的路,稀里糊涂踏上了相反的路,越走离家越远,幸好遇到晚归的村里人,把她送回家。

    母亲老了,这是不争的事实,她再也没有从前的利索和能干了。我看着母亲,百感交集,想起了多年前与她相关的一件事,我一直觉得它是奇迹。

    那年,我在外地上大学,第一次离家上百里,想家想得厉害,便写了一封家书。字里行间满是孤寂,如跋涉在沙漠里的人。母亲不识字,让父亲念给她听,她竟一刻也坐不住了,决定坐车去学校看我。

    母亲是从未出过远门的,大半辈子只圈在她那一亩三分地里。可她决心已下,任谁也阻拦不了。她去地里拔了我爱吃的萝卜,烙了我爱吃的糯米饼,用雪菜烧了小鱼……临了,母亲又去和邻居大婶借了做客的衣——一件鲜艳的碎花绿外套。母亲考虑得周到,她不想让在大学里念书的女儿丢脸。

    左挎右掮的,母亲上路了。那时去我的学校,需要在中途转两次车。到了终点站还要走十来里路。我入学报到时,是父亲一路陪着的。上车下车,穿街过巷,直转得我头晕,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记不住路。

    然而我大字不识一个的母亲,却准确无误地摸到我的学校。我清楚地记得,那是秋末的一天,黄昏降临了。风起,校园里的梧桐树,飘下片片金黄的叶。最后一批菊们,在秋风里,掏出最后一把热情,黄的脸蛋红的脸蛋,笑得满是皱褶。我在教室里看完书,正要收拾东西回宿舍,一扭头,竟看见母亲站在窗外,冲着我笑。我以为是眼花了,揉了揉眼,千真万确是母亲啊!她穿着鲜艳的碎花绿外套,头上扎着的方格子三角巾,被风撩起。黄昏的余辉,在母亲身上镀一层橘粉,她像是踩着云朵而来。

    那日,我们的宿舍,过节一般。女生们个个都有口福了,她们咬着母亲带来的大萝卜,吃着小鱼,还有糯米饼,不住地说,阿姨,好吃,太好吃了。而母亲,不大听得懂她们说的话,只是那么拘谨地坐着,拘谨地笑着。那会儿,一定有风吹过一片庄稼地,母亲淳朴安然得犹如一棵庄稼。

    一路之上,母亲是如何上车下车,又是如何七弯八拐到达我们学校的。后来,她又是如何在诺大的校园里,在那么多的教室中,一眼找到了我的,这成了一个谜。

    我曾问过母亲,她始终笑,不答。现在我想,这些问题根本无需答案,因为她是母亲,所以她的爱能踩着云朵而来。

阅读文章,根据要求,回答小题。

苗族服饰:人间最美丽的彩虹

材料一:

黎峨道中

(清)查慎行

青红颜色裹头妆,

尺布缝裙称膝长。

仡佬打牙初嫁女,

花苗跳月便随郎。

(选自《新编清诗三百首》,王英志编著,江苏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

【注释】①黎峨道中:自云南黎州至峨山县的途中。②仡佬(ɡē lǎo)打牙:即打牙仡佬,少数民族仡佬族中的一种。③花苗:苗族。

材料二:由商到周,一般统治者和奴隶,衣长齐膝似乎是一种通例。商代贵族平时常穿彩色丝绸衣服,还加上种种织绣花纹,用个宽宽的花带子束腰。平民或奴隶的头饰有裹巾子作羊角旋斜盘向上的,有包头以后再平搭折成一方角的,还有其他好些样式,都反映在玉、钢、陶人形俑上,样子多和现在西南居住的苗、瑶族情形差不多(这不是偶然巧合,事实上很多三千年前古代图案花纹还可从西南兄弟民族编织物上发现)。许多野生植物如槐花、栀子、橡斗已用来做染料,并且还种植了蓝草,能染出各种不同的青蓝色,种茜草和紫草专染红、紫诸色。

(选自沈从文《古人的文化》,中华书局2016年版,有删改)

材料三:苗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民族,因为苗族服饰最美丽。苗族服饰所凝聚的,是历史的记忆。苗族的历史,实际上就是一部迁徙史。

古籍记载,苗族起源于5 000多年前的九黎部落,首领蚩尤便被视为苗族的先祖。涿鹿大战,蚩尤兵败,战死冀州,九黎部落群龙无首,不得不向黄河以南迁徙。

不久,一个新的政权——三苗国,建立在江淮河湖地区。然而,历史赋予这个民族的命运是悲惨的。当苗族的先民们总算在相对理想的环境中有了一个休养生息、继续发展的机会,又相继遭到尧、舜、禹的长期征伐,三苗被迫迁徙到江西、湖南的崇山峻岭中。大约从公元3世纪起,苗族先民又开始了较大规模的迁徙。他们大部分沿乌江西行,进入贵州、云南、四川等地。

即使是最悲伤的时刻,苗族先民们也没有放弃对生活的眷恋、热爱和对美的歌颂、追求,没有放弃为昨天、为历史留下永恒的见证:

让我们摘下路边的野花

插在姑娘的头上

让我们割下树浆

染在阿嫂的衣上

让我们把涉过的江河

画在阿妈的裙上

不要忘记这里有过我们的胎盘

时刻记住祖先用汗水浇过的地方

在林林总总的苗族服饰中,有一种叫作“兰娟衣”的女装。其来历,有这样的传说,说兰娟是古代的一位苗族女首领,在带领苗族同胞南迁时,为了记住南迁的历程,想出了用彩线记事的办法。离开黄河时,她在自己的左袖子上用黄丝线缝上一根黄线;渡过长江时,她在右袖子上绣上一根蓝线;渡过洞庭湖时,她在胸口处绣上一个湖泊状图案。以后,每渡一条河,每翻一座山,她都要在衣服上缝下记号。记号越来越多,竟然从领口一直缝到裤脚,密密麻麻,陆离斑驳。后来,她的女儿要出嫁了,她按照所记的符号,重新用各种不同的彩线,精心绣制出一套特别精巧漂亮的女装,作为女儿的嫁衣。“兰娟衣”从此流传开来。

就这样,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苗族同胞“以针为笔、以线为墨、以布为纸”,让自己的服饰承担了其他任何服饰都不能够承担的沉重使命,并最终让它变成了一部穿在身上的史书。

苗族有一种风俗,就是老人去世后,必须要穿上绣有传统图案的寿服。

在苗族的观念里,人死后,只有穿上这种衣服,才能被祖先所承认,灵魂也才能回到祖先居住的地方。

那是壮丽而神圣的“还乡”!

(选自韦荣慧《云想衣裳》,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有删改)

材料四:

博物馆里陈列着一件绣有牡丹花的古代苗族衣裳——牡丹产于北方,西南并不自然生长。

(摘自《服装》,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一头卖不掉的牛

文/布衣粗食

    继父正赶着牛一步一步朝集市走去,他是去卖牛的。说来你不信,牛卖过一次了,就卖到隔壁村子,但时隔不到一个月,牛就跑回来了,任凭继父抽打,它都不愿回买主家。无奈之下,继父只好把牛暂时留在家中,把卖牛的钱如数退给买主。

    前两个月,家里的一头母牛产下了一头牛犊,家里是再也没有多余的牛棚给牛住了;再说了,家里正缺钱用,必须卖掉牛。卖掉了又跑回来的牛,是一头年轻的小水牛,刚学会犁地,属于耕牛里的“抢手货”,价钱自然卖得高些,如果要卖牛,非它莫属。

    自从牛跑回来后,继父就纳闷了,难道牛不仅识途,还恋家?这样的结论,着实让继父吃惊不小。牛是继父一手养大的,还亲自教它耕地,其中的感情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清的。特别是牛出生两个月的时候,山里很多牲口闹瘟疫,方圆几十里不知死了多少只牛犊,牛的性命是继父用草药磨成的汁液一口一口喂养过才得以存活的。结果是牛活得好好的,继父却害了一个多月病。即便继父明白了牛对家的依恋,心里也舍不得让牛走,但为了全家的生计,他还是赶着牛去了集市。继父打算把牛卖得越远越好,那样,牛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一到集市,牛就感到了离别的气氛,眼里露出了一丝恐惧的光。这样的感觉让牛很痛苦,它不断用长长的脸蹭继父的腿,一下又一下。它想尽力讨好一下继父,想打消继父卖掉自己的想法。每有一个买主和继父讨价还价的时候,牛总是轻轻地晃着尾巴,然后用舌头去舔继父的脸和手。看到有同类被人从集市牵走,它就发出很大的“哞哞”声,直到继父对它训斥过才肯安静一会儿。不管怎样,牛还是被一个远道而来的买主买走了,价钱不是很高,但继父说那买主是个老实人,牛跟了他是不会吃亏的。关键是,买主的家和我们的家相隔两百里以上,也正合继父卖牛的初衷。

    牛走了,被一辆手扶拖拉机载走了。我们都以为,再也见不到牛了。然而,一年多以后的一个冬日,继父一开门就看到了牛,它就趴在家门口落光了叶子的枣树下……牛的身上布满了纵横交织的伤痕,有些伤还流出带腥味的脓血。

    “喂——是谁把你打成这模样啊!哪个没天良的!”继父大声地怒吼道,眼里分明淌着泪。

    第二天,继父就出门去了,把卖牛的钱退给了买主。就这样,牛再也没有离开过我们家,直到老死的那一刻。

(选自2015年7月12日《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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