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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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枫 叶
我爱枫叶,因为它红得深浓,红得艳丽。
多少年来,一想到秋,我首先就会想到枫叶;想到枫叶,就会想到杜牧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就会引发许多联想和感慨。在萧瑟的秋天,枫叶红得那么动人,不能不使我心驰神往。
在北京,重阳节过后到香山看枫叶,正是很好的时节。过去的文人骚客,在这样的时候,往往骑一头小毛驴儿,慢慢地出了西直门,一步一颠直往西边走去。到了碧云寺一带,就渐入佳境,像喝了一杯花雕酒一样,陶醉于枫叶那鲜艳的色彩,流连忘返。有时,他们还会即景遣兴,吟诗作赋。我虽没有这样闲散的雅兴,但我也爱枫叶。没有别的,爽直一点儿说,就是因为她红!
秋冬之交,正是吃萝卜的时候。夜晚的街头,常常传来“萝卜赛梨”的清脆叫卖声,引诱你不得不去买一个尝尝。萝卜有“红到心”的别称,可是它的内心是不是红的,还得等到剖开之后才见分晓。这哪里赶得上枫叶。枫叶是那么直接、那么毫不遮掩地展现自己的色彩。枫叶敢于红,红得有气魄。
枫叶之可爱,还在于当别的叶儿经秋枯落时,她偏偏红得艳丽。她耐得住风霜交加,经得起秋之摧残,战西风而不怯,披严霜而愈丽,显露出无畏无惧的神采。单凭这一点,就值得我们赞美。
有人说,枫叶虽红,可毕竟是到了肃杀的秋天。《董西厢》中有一警句:“君不见满川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以枫叶吟离别,把枫叶比作血,这是随人的心情而生发的。但在我看来,说肃杀也好,比作血也好,都还是在于秋,而不在于枫叶;把枫叶之红比作血,这是因为她抗得住肃杀之气啊!
枫叶也并不因为红而孤独。你看,去香山看红叶的人那么多;而且,东篱黄菊,山涧青松,挺拔的竹,清香的梅,或跟她同时,或相继绽放,都与枫叶相伴,在耐寒抗冷中各显风采。
一想到秋,我就想到枫叶,想到枫叶,往往使我又联想到那些在各个岗位上勇于克服困难、敢于展示自我的劳动者。他们抗严寒,战酷暑,奋战在各条战线上;他们不畏艰难,勇于奉献,弘扬了时代的精神。他们尽管很普通,却是我们时代的英雄。我觉得,用枫叶来比喻这样的英雄人物是再恰当不过了。
我礼赞枫叶,我爱她斗西风血点儿红!
(选自《名家咏物100篇》,有改动)

(1)、从上文看,枫叶有哪些特征?

(2)、作者写秋冬之交的萝卜,又用《董西厢》中的警句,各有什么用意?

(3)、任选一个角度,谈谈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4)、作者笔下的枫叶有什么象征意义?

(5)、本文是围绕枫叶展开的,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说明行文思路。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感受春天

徐斌

    ①春天不过是太阳入射角度和地球轨道变化导致的气温升高过程,却在万物中引发出如此巨大的震撼。冰封的大河悄悄炸开了裂缝。阳光从此不再苍白,而是带着一种温暖人心的橙色,一次次照临世界。一棵小草悄悄伸出脑袋,伸一下懒腰;一直在地下冬眠的蛙,忽然感到内心的躁动,夜雨之后,它从泥土中弹跳而出,并情不自禁地“哇”的大叫一声;垂柳的枝条却有着小姑娘般的羞涩,那些鹅黄的叶芽米粒一般,密密麻麻布满柔枝,却不敢一下子绽放开来,像一个刚刚学步的孩子,一步步试探着往前走,唯恐走快了跌上一跤。随后,节令的鼓点却始终不肯停歇,立春、雨水、惊蛰、春分,一个个粉墨登场,像赴一个隆重的约会,生怕稍一疏忽,便错过了好时刻似的。

    ②春天,我的老朋友,你就这样不请自来了吗?

    ③我不知道我的琴弦中有哪一根被触动了,竟然特别留心这季节的细微变化。惊蛰那天,我骑上单车,远远地抛开城镇,独自来到河边,坐在河岸上,我希望看到有一只甲鱼经过我的身旁,我更希望看到一个生灵缓缓地拱出地面,像一朵出水芙蓉一般缓慢地呈现在我的眼前。我甚至将耳朵贴在地面上,倾听来自大地深处的声音,啊哈,都惊蛰了,冬眠的万物一定都在欢呼雀跃,争先恐后地从土壤里拱出来吧!

    ④春天的行走,信马由缰。我刚刚还穿行在麦田之间,不知不觉已经走到河岸。也好,在大面积麦田的绿意洗过我的眼睛之后,听听哗哗的流水声,也是一种享受。河坡上有蓝色的花朵悄然绽放,那些米粒大的花朵,盛放在一丛丛绿叶之上,嫩嫩的生命让人顿生爱意,在河谷总有一些花儿最早来报告春天的消息。还有一片巴掌大的油菜田,在万千蓓蕾之上,先放了点点的黄花,竟然有那么多的蜜蜂前来,忙忙碌碌地采撷着。它们是触角灵敏的记者,对这一突发的事件兴奋不已,蜂拥而来。它们一个个都挺着肚子,那是在吸吮了相当多的蜜汁之后才有的富态相,来来去去的蜜蜂在采撷了它们认为足够多的春的消息之后,又匆匆飞去,四处散播信息了。

    ⑤随手掐了一片青叶,放进嘴巴咀嚼,这些汁液饱满的叶片顿时在我的口腔中扩散出清新的绿意。已有三三两两的妇女带着孩子在河谷寻找野菜,她们倒占尽春机,已经不满足于听春声,赏春色,而是要亲口品尝黄花地丁、面条菜的春天味道了。

    ⑥上天给了我们春天,让我们的心灵在冰冻之后复苏。

(选自《青年文摘》)

现代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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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发山

日头爬到半空中了,老党还没走到目的地。这条路天天走,虽是沙漠,已经被他硬实实踩出一条路。其实,已经不能算是沙漠了,放眼望去,都是蓬蓬勃勃的沙棘,这些可都是老党几代人的杰作。经过父辈的实践,知道沙棘最适合在沙漠上生长,耐干旱、贫瘠、寒冷和炎热,再没有植物能比得过沙棘了。老党走得气喘吁吁,拄着馒头休息了一下。咳,老了,过去哪有途中歇息的?老党不知怎么就想到了儿子,想到儿子老党心里就一沉。昨天,在城里打工的儿子回来了。父子俩就儿子的去留谈了大半夜。

“爹……”

“别叫爹,我是乡长!”儿子刚开口,老党就黑着脸打断了儿子的话。

儿子忍不住笑了:“乡长,咱这个乡有多少人口,不就你一个人吗?!”

“你的户口在这里,就是这里的百姓,你、你还是副乡长呢,一点觉悟都没有。”老党说得没错,他的乡长,还有儿子的副乡长,都是县上任命的。老伴死前,也是乡干部呢。

“爹,不,乡长,您这样做有意义吗?”

“龟孙,意义比天大。这里是边境,有人居住,就说明这里还是中国的土地。沙棘种到哪儿,就说明哪儿是中国的地盘,任何国家别想侵占!”

儿子晃了晃手里的书本:“乡长,沙棘……”

老党打断儿子的话,说:“咱国家的边境线长,有的地方以牧代巡,咱这里兔子都不过夜,养啥都不行,只能种沙棘!”

儿子索性不再说话,似乎藏着满腹的心思。

临睡前,老党气呼呼地说:“你要明天敢走,就不是我的儿子。”

儿子痞着脸说:“是不是您说了不算。”

天还没亮,老党发觉儿子的被窝已经空荡荡的。

儿大不由爷,翅膀硬了就要飞出去,老党能有什么办法?

老党叹了口气,把左肩上的馒头换到了右肩。不去想这糟心事,还是欣赏眼前的沙棘吧。看着沙棘,老党的气就消了,眼里满是怜爱,满是欢喜。金黄色的叶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果子有的橘红,有的橙黄,虽然比鹌鹑蛋还小,不到成熟的季节,已经散发出淡淡的香味。这些沙棘仿佛知道老党的心思,随着风势,挤挤扛扛地摇摆着,仿佛在说:老党,别生气,儿子走了,不是还有我们吗。我们都是您的子女,我们都是这个乡的子民。

忽然,老党的眼睛变直了——昨天他种植沙棘的地方有个晃动的身影!他心里一紧,揉了揉眼睛,原来是儿子!儿子在挖树坑。儿子光着膀子,衣服都没穿。

老党像吃了根冰棍,心里凉爽极了。他像个孩子似的跑了过去。

“儿子,不走了?”

儿子狡黠地眨巴了两下眼睛,说:“乡长,谁说要走了?”

“……”老党欲言又止,心里隐隐有一丝愧疚,觉得自己误会了儿子。

儿子说:“乡长,我查了资料,知道沙棘为药食同源植物,沙棘果实中维生素C含量高,素有维生素C之王的美称,入药具有止咳化痰、健胃消食、活血散瘀之功效。沙棘的根、茎、叶、花、果,特别是沙棘果实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和生物活性物质,除了食品、医药,还广泛应用于轻工、航天、农牧渔业等领域……”

“真的?”老党两眼一亮,继续说道,“儿子,你是说,沙棘不但能防风固沙,还能帮助咱们乡脱贫?”

儿子点点头,甩了一把脸上的汗水,说:“除此之外,乡长,还有大用处哩。”

大用处?老党给说糊涂了。

儿子说:“乡长,沙棘赶走了沙漠,人会越来越多,家会越来越好……”

“傻孩子,这样会晒脱皮的。”老党拿起挂在沙棘上的衣服披在儿子身上,心疼地说。

“乡长……”

“龟儿子,别乡长乡长了,我是你爹!”老党上前抱住了儿子,眼里的泪欢快地流了出来。

远远望去,老党父子两个已经与沙棘林融为一体,好像他们也成了沙棘。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向志者学语文。海漄是一位励志者,执着追求阅读写作,终有所成。阅读海漄下面这篇成长经历文章,完成小题,体会他成长中学习语文的经验。

从热爱出发 (海漄 )

清晨,坐到座位上,让空调的凉意为身体和大脑都上足发条。于我而言,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十二年。这十二年里,我的人生似乎循规蹈矩,但又好像发生了很多事情。不变的,是对于科幻写作的热爱。

父母都曾是企业职工,印象中他们朝九晚五,加班不多,却依然没有太多时间陪伴我。父母虽然只有高中学历,却有着朴素而正确的认知——多看看书总是好的。于是,离家不远的书店成了我最常去的地方。虽然书店里的人并不算少,但与我年龄相仿并且独自一人的孩子,可以说是绝无仅有。我孤独却自由,靠着单纯的热爱,在书海中流连忘返。

父母并不给我圈定阅读的范围。现在还留有记忆的作品包括童恩正的《珊瑚岛上的死光》、汤素兰的《阁楼精灵》……也许,我自小便表现出了对于幻想的热爱。当然,那时的我认为,自己所看的故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我也不知道,这其中,还有一类被归于“科幻”范畴。我更想不到,在未来,它将陪伴我很久。

如果说少年时对阅读的热爱让我获得了什么,我想应该是自由。我的阅读,看似无拘无束,却为我在一片喧嚣中支起了一座玻璃房,我在其中自得其乐。

2003年上初中时,我读到了刘慈欣的科幻小说。从此之后,我正式确定自己对“科幻”的特别偏爱,成为一个“科幻迷”。每月一期的杂志完全不能满足我,我执着地搜寻着当时市场上出版的一切科幻书籍。

渐渐地,我走上了很多科幻迷都会选择的路,开始尝试写下自己的故事并投稿。一开始并不顺利。直到2011年,我的《惊情喀纳斯》,才在《今古传奇》上发表。很快我迎来了毕业,在初入社会的忙碌中,我一度放弃了写作。当时间来到2016年时,工作生活能游刃有余后,我重新捡起了写作。当我们一直热爱着什么时,就会发现,终有一天,我们能够与它再次相遇。

那座“玻璃房”还在,我必须不断用条条框框支撑它、稳定它。这些框架就是自律。于是,白天,我在现实世界中埋头工作。夜晚,我放下满身疲惫,投入到自己所热爱的事业中去,在动笔、收笔和发表时收获快乐。去年,我获得了“雨果奖”,它照亮了我有些茫然的脸。然而,强光过后,一切如故。我还是那个因为热爱、努力挤出时间写作的“业余作者”。

同样在去年,我有了一个全新的身份——一个可爱孩子的父亲。在孩子一周岁时,我的第一本短篇集《海漄怪奇故事集》出版了。我曾经不无得意地想,以后要给孩子读爸爸写的故事。但是,当它真正如孩子一般诞生时,我的想法变了。未来,等孩子长大后,我可以给他些什么?也许没有富裕的物质条件,我写的作品他也可能不喜欢,但我希望,自己能毫无保留地支持他的选择,支持他的热爱,为他提供一个安心的后盾和港湾。就像父母曾为我做过的一样,我希望他能够成为一个有热爱、有坚守的人。

明代徐霞客曾在游黄山时写道:“初四日,兀坐听雪溜竟日。”山下攘攘,他却独居山间,整日静听大雪融化。

愿我们都能找到自己的热爱,用自己热爱的方式度过此生。

(选自2024年《人民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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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的夜晚

原上秋

是这样啊。出租车司机从一脸茫然中明白过来,他要求把车停到一处宽敞的地方再说。听口音,司机师傅是外地人,姓马,开出租车四年多了。马师傅努力回忆着往事,四年多经历了太多,但在脑瓜里留下的事情似乎又很少。

这是市电台策划的《百姓故事》栏目,让100 个普通人讲述这一年里最难忘的事。小美接到采访任务,出门第一个就碰到了马师傅。见马师傅同意接受采访,小美坐上副驾驶,对马师傅说:“不用着急,咱慢慢想。 "

马师傅一拍脑瓜,想起来一件事。那是春天的一个夜晚,马师傅正驾着车沿街找活儿,在丰乐里街口被一群人堵住。有个危急病人要送医院。等大伙儿七手八脚把病人弄上车,马师傅怔住了,没有患者家属上来。原来他们都是路遇,都是在做好事。患者是一位女性,看样子年龄不大。她呻吟一声,提醒病情不能耽搁。马师傅一脚油门,车就像鱼一样滑入城市的河流。车在跑,马师傅的思想在斗争。他后悔没打 120,那样不是既省事又安全? 万一病人在途中有个好歹,家属会不会找自己麻烦? 转念一想,这个局面是大家接力形成的,一帮群众做好事,把病人交给自己,自己只能接力下去。马师傅随即向总务台呼叫,总务台联系到附近第一人民医院的急救科。车一到医院,已经有医生推着手术车在门口等待……说到这里,马师傅停顿下来。“后来呢? ”小美问。

马师傅说:“后来,我就不知道了。”

作为一名资深记者,小美感觉这个故事不简单。患者后来怎么样了,马师傅和一帮群众的所作所为,对于患者以及我们生活的社会有什么意义,这些都需要挖掘。小美让马师傅回忆这件事发生的确切日子。马师傅摇摇头,随即用坚定的语气说,那是个夜晚,有风。对,有风,风很大。马师傅怕风刮着病人,下车的时候,特地将自己保暖用的一条小毛毯搭在她身上。

小美觉得这是一条线索,春天的夜晚很少刮大风,到医院查一下那个病人,应该不算多难的事。谢过马师傅,小美要下车走人。马师傅突然说,能不能不报道他?

后面的事情他要是说出来,电台就不会报道他了。马师傅继续说,就在他把毛毯搭在病人身上回来的时候,医生喊他去做登记。他回到车上,想着去了也没用,患者姓甚名谁,家住哪里,他一概不知。他只是一个接力做好事的,把病人交到医生手里,他这一棒的任务就完成了。他清楚,如果他去了,需要签字,交押金,办住院手续……这些还好,万一家属来了,不分青红皂白找他事,赔个车费就算了,就怕再生出别的麻烦。想到这,马师傅车头一拐,走了。

此事过去几天,有电话找马师傅,问他前些天是不是救助过一个病人。他没有承认。后来陆续有电话打来,他始终没有承认。他知道对方一定查过总务台,那里存着他的电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多事情就和石头砸水一样,不去管它,时间会抹平一切。果然,从那以后,再没人提起这件事,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要不是接受您的采访,我差点儿把这件事忘了。”马师傅说。

在第一人民医院的采访出乎意料地顺利,院办帮小美联系了疑似患者的李女士。李女士说她一直在寻找救助过她的人。小美让她回忆一下救助过程,看是不是和马师傅的叙述一致。李女士说,那是一个有风的夜晚,对,有风,她记得很清楚,因为是初春,风很大,很凉,那天她围了一条围巾。她独自外出突感不适,倒在了路边。

尽管马师傅一开始不情愿见面,但架不住小美一再劝说。小美要的是新闻故事的完美结局。小美觉得,尽管后面有马师傅的勇剖私心,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作为一个普通人所具有的善良品质。小美决定要将这个故事讲完整,她甚至想象到见面的场景,这应该是一个归还毛毯的故事:李女士手捧毛毯,深情地望着马师傅。马师傅接过毛毯,又接过李女士充满感激的双手。有人不失时机地给马师傅送上一束鲜花,周围响起如潮的掌声。

然而,实际结果并不完美,李女士和马师傅的见面冷了场。李女士要归还的是钱。她说救她的是个年轻人,本地口音,开私家车,在医院垫付了八百块钱。马师傅一口外地口音,开出租车。很显然,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回事。马师傅也感觉到不对劲。他心里愧疚,至少在这件事上,他认为自己做人是有差距的。

这是一个意想不到的差错,但小美和她的助理却因为这个差错兴奋不已。她们每天奔波在路上苦苦追寻新闻线索,今天的线索突然如同化学反应一般,一个变成两个,也可能是多个,后面的故事一定会精彩纷呈。

她们回家的时候已是夜晚,走在马路上,此刻的风已是暖暖地,扑面而来。

(《2023年中国小小说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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