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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一篇说明文,完成后面的题。
                                                                                                     谁染枫林醉

                                                                                                         苏更林
        ①唐代诗人杜牧的《山行》以形象、明快、洗练的语言,勾勒出层林尽染、枫叶流丹的画面,并吟诵出“霜叶红于二月花”的千古绝唱。
        ②为什么晚秋的枫叶会变得满山锦绣、遍地彩霞呢?宋人杨万里有诗云:“小枫一夜偷天酒,却倩孤松掩醉容。”说是枫叶在一夜间偷饮了“天酒”而“醉”成了红色。这虽然为枫林红叶增添了几分神秘和浪漫,但并没有道出枫叶变红的确切道理。
        ③到底“谁染枫林醉”呢?现代科学认为,植物叶片的颜色取决于其中所含的色素物质,如叶绿素、叶黄素、花青素、胡萝卜素等等。这些色素物质往往会随着植物成熟期的不同和环境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从而呈现出各自具有鲜明特征的颜色。叶片中含有较多叶绿素时就会呈现绿色,含有较多叶黄素时就会呈现黄色,而含有较多的花青素时则会呈现紫、蓝、红等不同的颜色。这是因为花青素是一种水溶性植物色素,独特的化学结构使其颜色多变。花青素的基本结构母核是花色基元。由于其中的氧原子是4价的,所以它和它的衍生物具有碱的性质,即能够与酸性物质作用生成盐;而花青素又是花色基元的羟基取代衍生物,因而,它又具有酸的性质,即能与碱性物质作用生成盐。花青素的这种结构特点决定了它具有随介质pH值改变而改变结构并从而改变颜色的可能性。试验证明,花青素在酸性介质中呈现其表征的红色。而枫树的叶片细胞液呈现酸性,春夏季节由于枫叶中一般只含有叶绿素而不含有花青素,所以此时的枫林还是郁郁葱葱的绿色;可到了深秋季节,由于气温骤降,光照减少,使得叶片内光合作用制造的淀粉不能完全适合叶片,这样就造成叶细胞内糖分的积累,从而促进了花青素的形成。由于枫叶细胞液的酸性环境,花青素呈现红色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④“霜叶红于二月花”体现了“枫林红叶”外在美和内在美的统一。如果你一旦置身于枫林之中,一定会为祖国的大好河山所陶醉,并为“霜叶”抗严寒傲霜雪的生机和力量而感动。(选自《语文报》,有删改)

(1)、第②节中,杨万里的诗并没有“道出枫叶变红的确切道理”,作者为什么还要引用这两句诗?从文中可以看出枫叶变红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2)、花青素是一种水溶性植物色素,其结构特点是什么?

(3)、枫叶中的花青素是如何形成的?(不超过50字)

(4)、大自然中的植物呈现出万紫千红的景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4题。

家徽

  余华

①国有国徽,校有校徽,厂有厂徽。奇怪吗?我家竟有家徽。我家的家徽是一条鱼,一条画在门板上的鱼。那条鱼的图案画得很笨拙,线条零乱而粗糙,只能让人意会到是条鱼而已。但它却有不寻常的来历。

②祖父在世时,膝下有父亲他们弟兄四个,个个都是牛高马大的男子汉。民国初年,战乱频繁,家庭仗着几个男人下死力气勉强维持温饱。

③一天夜半,父亲起来小解,发现一个人影蹿进了厨房,他便喊叫起来,同时马上守住厨房门口。不一会儿,父亲弟兄几个都起来了,他们点着灯,拿着大木棒子和斧头,仔细地搜索着厨房的每一个角落,那时粮食就是性命,大家决心不把这窃贼打死,也得让他残废。厨房的旮旮旯旯都搜遍了,却没发现人。父亲弟兄几个说父亲定是半夜眼花,父亲赌咒发誓说肯定有人。还在大家争辩时祖父来了,祖父让儿子们都去睡觉。等他们走了之后,祖父走到水缸边,敲敲盖子,说:“你不用躲了,出来吧。”只见水缸里水淋淋地站起一个人。这人一手擎着水缸木盖,浑身颤抖,面无人色,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布袋大米。

④祖父望着窃贼,叹口气说:“算了,你走吧,要是让我的儿子们看见了,你今天非残废不可。”

⑤贼傻望着祖父,他不敢相信祖父就这样轻易地让他走,但祖父分明是平静地挥了挥手,贼便从水缸里爬出来。祖父又把那水淋淋的米袋子交给他说:“带上它吧,它可帮你家度几天日子。”贼要说什么,眼眶却红了,低着头,提着米袋子往外走,走到门口。“慢着,”祖父又叫住他,塞给他一串铜钱,“你拿这钱去做点小生意,再也不要干这伤天害理的勾当了。”

⑥贼“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给祖父磕了几个响头便走了。

⑦不知过了多久,一天清晨,祖父一开门,便在门环上发现了一条两斤多的鲜鱼。祖父先是感到奇怪,但他马上就猜到是那贼送来的,那人大约是做了贩鱼的生意。

⑧自此以后,我家门环上经常出现鲜鱼,家里便经常可以改善生活。父亲他们感到奇怪,祖父便舒缓地向父亲弟兄们讲起鱼的来历。

⑨大约吃了几十条鱼后,祖父感到不安,说人家是小本经营,别吃垮了人家。于是连着几天半夜守候着,一直熬了三个夜,终于让祖父遇见了那送鱼人,谁知不是那个贼,却是一个年轻渔人。这渔人是那贼的儿子,贼在临终前嘱咐他要坚持送鱼到我家来。祖父和父亲他们听得连连点头。为了不违亡人遗愿,祖父拿过一把刀子,让年轻人在我家门上刻一条鱼,并说从此不许他再送鱼,就用这条刻下的鱼替代好了。祖父并叮嘱父亲弟兄们要保管好这条“鱼”,牢记这件事。于是,我家按照祖父的意思,一直都保留着这鱼的图案。

⑩它,自然而然地成了我家的家徽。                

(选自《余华作品集》,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文章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孤独的老乡

夏阳

    ①我不知道他叫什么,暂且叫他小吴吧。

    ②第一次盘问小吴,真不能确定他在我眼皮底下多久了。偌大的天安门广场,游客络绎不绝,人流涌动如潮。大家背对巍峨的城楼,无不在忙着摄影留念。小吴不是这样。他到处转悠,瞅瞅这个,看看那个,总是撵在人家身后,时不时还支棱起耳朵,偷听人家在讲些什么,形迹可疑。

    ③我作为广场的巡逻人员,截住小吴,问:“你干吗?”他捏着衣角,嗫嚅道:“我在丰台那边打工。”

    ④“我是问你来天安门广场想干吗?”

    ⑤“没干吗呀。”

    ⑥“老实点,我注意你不是一回两回了,你老盯着人家游客干吗?”

    ⑦“我……我在找人。”

    ⑧“找谁?”

    ⑨“找老乡。我来北京三年,还没遇到过一个老乡。”

    ⑩我鼻子一酸,拍了拍小吴的肩,叮嘱道:“注意点形象,别太露骨,更不准妨碍人家。”他眼里汪着泪,点点头。

    ⑪天安门广场,草原一样广袤,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人群,河流一般朝这里涌来。黄昏时候,夕阳之下,人流涌得愈加湍急。小吴迎着无数面孔走去,仔细辨别暮色下的每一张脸、每一句方言。

    ⑫夜深了,广场上游客稀疏,灯火慵懒,小吴拖着疲惫的身躯,追上了20路公交车。公交车从我跟前一闪而过时,我看见小吴抓着吊环,挤在一群人中间,眼里满是恋恋不舍。

    ⑬小吴来的时间很固定。每个星期天早上,换乘三趟公交车来,晚上又换乘三趟车回去。我巡逻时经常遇到他,有时会问:“找到了吗?”他总是一脸黯然。

    ⑭有一次,我发现他神情大异,跟着一个旅行团很久,最后还是悄悄地离开了。我问他:“不是吗?”他失望地答道:“不是,是相邻那个县的。”

    ⑮“相邻那个县也是老乡啊。”

    ⑯他摇了摇头,固执地说:“连一个县的都不是,能算是老乡吗?”我安慰他说:“实在想家了,就回去看看吧。”他笑道:“回家?我爹在山上打石头被炸死了,那个女人改嫁去了外省,哪有什么家?”说完,撇开两条瘦腿,消失在人海中。

    ⑰小吴找到按照他的标准定义的老乡,是在一个下午。远远地,看见他和一个夹着公文包的中年男人在国旗下拉扯。我立即赶了过去。小吴看见我,激动地说:“他是我老乡,绝对的老乡!”那中年男人甩开小吴的手,整了整领带,呵斥道:“老乡?谁和你是老乡,老子是北京人!”小吴说:“你耍赖,你刚才打电话说家乡话,我听出来了,你是我们县的。”中年男人厌恶地挥了挥手,骂道:“神经病。”听了这话,小吴的身体晃了一下

    ⑱这件事后,很长时间没有看见小吴在我眼皮底下转悠了。我心中不禁想:是死心了还是离开北京了?这孩子,挺好的,时间长了没见,还真让人心里有点挂念。

    ⑲小吴再一次出现,是带一对老人来看升国旗。这对老人脸色凄苦,衣衫褴褛。我问他:“你找到老乡了?”小吴说:“没呢。他们是一对聋哑夫妇,东北的,也没有老乡,我就对他们说,我们做老乡吧。”

    ⑳我欣慰地笑了,说;“那加我一个吧。”小吴狐疑地问:“你?”我看着远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在这里巡逻快三年了,也没遇见一个老乡。”

(选自《2015中国年度小小说》,漓江出版社,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万年奇葩叉角羚

    ①非牛,非羊,非鹿;一科,一属,一种。哺乳纲偶蹄目的动物中,生活于北美洲西部草原以及荒原等开阔地带的叉角羚无疑是很“奇葩”的一种动物。

    ②叉角羚更为奇葩之处在于,它的双角中间都长有一个向前分叉的小角,这也正是其名字的由来。

    ③自古速度耐力难两全。最高时速可达一百一十五千米的非洲猎豹疾如闪电,却只能维持三分钟左右的奔跑时间,高速跑出三四百米的路程,否则就会“过热死”。非洲野狗虽然擅长远途奔袭,然而其五十五千米的最高时速实在是不值一提。而叉角羚最奇葩之处就在于,它在北美大陆长期而且同时保有速度之王和耐力专家两个荣耀头衔。

    ④出生才几个小时的小叉角羚就已经是奔跑健将了,而出生四天之后的小叉角羚就已经跑得比人还要快。成年叉角羚个体身长约一点四米,体重约五十千克,最高时速接近或达到一百千米。成年叉角羚可以以七十千米的平均时速连续奔跑十几千米甚至更远的距离而不疲惫,无论是速度与耐力都是美洲狮、猞猁和狼等北美捕食动物所望尘莫及的,堪称一台高效而出色的奔跑机器,。

    ⑤叉角羚曾经的最佳“陪练”是于一万年前更新世末期在地球上绝迹的北美猎豹。为了避免自己丧身于豹爪之下,在与“陪练”一起“赛跑”的四百万年里,叉角羚练就了一身速度与耐力俱佳的好本事并一直保持至今。

    ⑥叉角羚的高速度和久耐力主要来自于其“设计合理”的四肢、带有弹性的脊椎、功率强大的心脏和广布于其细胞内部的线粒体。

    ⑦叉角羚拥有细长而轻健的四肢以及柔韧性好的脊椎,这让它跑动时的步幅更具流线型,它全力奔跑时的大部分时间里身体都处于腾空状态,一跃可达六米之遥,而地面只是下一次飞跃的一个跳板。叉角羚的心脏体积是同等体重的绵羊的两倍,扩容升级的心脏可以更及时地向血液中输入更多的活力之氧,从而保证了狂奔之时呼吸和能量转化的顺畅进行,为此很少看到叉角羚出现如猎豹般奔跑后大喘气的状况。此外,叉角羚细胞内密布着“动力车间”——线粒体,这让其在奔跑之时能量充盈,“电力十足”。

    ⑧于是,因为在速度上和耐力上的杰出表现,“一羚当先”的叉角羚成为令北美所有捕食者都感到十分自卑的“天才运动员”。

    ⑨在北美猎豹退出大自然舞台的一万年里,体能似乎有些开发过度的叉角羚并没有因为“失去”了真正意义上的赛跑对手而放慢节拍和放弃“比赛”。事实上,它一直都在进行“一个人的比赛”,始终保持无与伦比的竞技状态,不断巩固自己在速度与耐力上的优势,遂成为北美大陆乃至整个生物圈中一朵名副其实的万年奇葩。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讨分数的人

徐慧芬

    一阵小跑声过后,学校走廊里,一个男生小声而急促地叫我,我立定问他:“有什么事吗?”

    他期期艾艾地说:“我——我能到你的办公室去说吗?”我点点头。他进来后,小心翼翼关上门后,将手上卷着的画纸摊开在我面前说:“老师你看,我觉得自己画得挺好的,为什么只有65分呢?我看他这张还没我的好呢,他都70分呢。”他把同桌的那张画也摊了开来。

    啊,原来是来讨说法的。这是一张美术作业,临摹书上的一幅写意国画《梅花麻雀图》。这算是期中考试了。

    两张画摊在桌上,我给他分析:“你这张,梅花点得还蛮像样,麻雀的形体姿态也不错,可偏偏是‘点睛之笔’不准确,眼睛画偏了,这不是犯了常识性的错吗?他这张也有缺点,梅花浓淡深浅缺少变化,但作为画面主体的麻雀画得还是到位的……”

    他听明白了,似乎也服气,但还不走,磨磨蹭蹭,抓了一会儿头皮,终于说出了要说的话:“老师,你这次能不能开开恩,送我5分,下次还你,行不行?”

    我笑了起来,教书好些年了,还没碰到过这样的学生。

    “你说说看,为什么一定要送你5分呢?”

    “你表扬过我的,说过我画画蛮好的。”

    “啊,我表扬过你?”

    “是的,你表扬过我两次,一次画素描头像,你说我暗部画得蛮透气,没有闷掉。还有一次画水彩,你说我天空染得蛮透明,没有弄脏。”

    “可是这次你只能得65分呀,再说这是考试,老师应该公正,是不是?”

    “可是我这次已经向我爸说过我美术考得不错的,否则老爸要说我吹牛,又要打我的……”

    “65分已经超过及格线了,以后再努力一下就是了。”

    “不不不,老师,我只好实话告诉你,这次期中考,几门主课我都没考好,语文65分,英语刚及格,数学只得了55分。我爸气死了,用皮带抽我,用脚踢我,说我没有一门考得像样,我说我副科蛮好的,美术至少能考70分……老师,你看——”

    他撩起一条裤腿,露出了几条青紫的伤痕。

    我不再多说,拿出一张宣纸,让他重画一幅。

    半小时后,我用朱笔在他的画上写了个“70”,很醒目。出门时,他向我鞠躬,又轻轻问一句:“老师不会告诉其他同学的,对吗?”我含笑。

    多年以后……

    我在地铁月台上等车,一旁座椅上一个男子向我微笑行注目礼,而后站起来说:“您不是教我们美术课的老师吗?”

    “你是?”我记不得他是哪位了。

    他说:“我就是那个向你讨分数的学生呀!”于是我想起了20多年前的那一幕。月台上,我俩相互把上述故事一点点补充完整。

    我问他现在在哪里工作,他说了一家公司的名称。

    “那么,你现在是否经常向你的老板要求加薪?”我和他开起了玩笑。

    他笑了,有些腼腆地说:“我们公司人不多,我当家。”

    “啊,那你就是老板了,你后来学的什么专业?”

    “计算机专业,毕业后搞软件设计。”

    “你过去数学好像不怎么好的,怎么选了这一行?”

    “老师,你还记不记得,那次在你办公室里你对我说的一句话,你说,像你这么聪明,想得出讨分数的人,怎么可以数学不及格?”

    我说过吗?记不清了。可是他却一直记着,并为此改变了自己。

(选自《青年博览》2016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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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住母亲的脚(节选)

春华

    ①一位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到一家颇具实力的公司应聘面试,主考官只对这位才华横溢的大学生提了一个问题:“你抱过母亲的脚吗?”

    ②年轻大学生被主考官的提问弄愣了,满脸绯红。主考官接着又说:“明天这个时候,请你再来一次,不过有一个条件,你必须抱抱你母亲的脚。”

    ③青年红着脸走了。他弄不明白主考官的用意,但无论如何,自己也要按主考官的要求抱抱母亲的脚。

    ④青年大学生早年丧父,贫寒的家里只有他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靠替人做佣人才供他读完了大学。(A)青年大学生其实是理解母亲的,也很爱他的母亲。但她压根儿没抱过母亲的脚,他不知抱母亲脚时心头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⑤青年回到家里,母亲还没有归来。他想,母亲长年在外奔波,那双脚一定很疲乏,今晚,我一定要替她洗洗脚,然后轻轻按摩一番。

    ⑥母亲很晚了才回来。青年请母亲坐下,然后端来一盆热水,右手拿毛巾,左手握母亲的脚。陡然间,他发现母亲的脚竟然像木棒一样坚硬。青年大学生顿时潸然泪下,紧紧将那双脚拥在怀里,久久地不肯松开。

    ⑦(B)那晚,青年大学生终于理解了母亲。

    ⑧第二天,青年如约去那家公司,心情沉重地对主考官说:“我现在才真正明白,做人是那么不容易,成才又是何等的艰难。你让我明白了一个极其简单的道理,一个人只有理解了母亲,他才可能善待自己!”

    ⑨主考官这时笑了,点点头说:“你明天来公司上班吧!”

    ⑩主考官旨在考验年轻大学生的悟性,岂料却让一个人的灵魂获得了升华。

    ⑪年轻大学生从此铭记着母亲的艰辛,也一刻不忘自己肩负的责任。没几年,他便成长起来,而且做了一家大公司的老板。

    ⑫故事一度让我感动,也令我深深羞愧。

    ⑬许多年以来,当我终于长成一棵大树,当我坐在偌大的教室里给那些虔诚地唤我老师的朋友谈创作体会的时候,我就告诉他们:一个人要想读懂人生真谛,不妨回去握握母亲的脚,那是一部比任何经典教材都具震撼力的巨著 , 读懂了它,你就读懂了整个人生。

    ⑭握母亲的脚在手,其实握着的是自己一生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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