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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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身在“辐”中要知“辐”
        ①手机有辐射、电脑有辐射、冰箱有辐射、微波炉有辐射、电吹风有辐射、电视机有辐射、太阳光也有辐射……现代人早已身在“辐”中。可是,我身边很多人对于“辐射”两字,可以说是谈“辐”色变。如果是这样,那说明你身在“辐”中不知“辐”,因为辐射远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②“辐射”是科学上常用的一个名词,指的是物体以电磁波或粒子的形式向周围发射能量的过程,也称为“放射”。如果辐射会说话,它一定会非常得意地说:“我无处不在,你无处可逃!”□如此,你□不用怕了。因为,怕也没用!
        ③依据能量高低及电离物质的能力大小,可以笼统地把辐射分为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
        ④所谓“电离”,一般而言,是指电子被高能辐射从电子壳层中击出,使原子带正电。拥有足够高能量的辐射可以把原子电离,人们因而称之为“电离辐射”。核辐射就是一种高强度的电离辐射。人体组织中的每一个细胞大约由数万亿个原子组成,一旦受到核辐射,就会无差别地破坏人体细胞中原子的化学键。当破坏的程度非常之大,人体自身无法修复时,就会出现致癌、致死等情况。更可怕的是,为了修复被破坏的原子化学键,人类的基因可能会发生突变。一旦生殖细胞基因发生了突变,就有可能遗传给后代。据说,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后,当地有些老鼠受到核辐射,基因发生突变,如今有的老鼠已经和猪仔差不多大了。
        ⑤非电离辐射,是指含有的能量很低,不足以让原子电离,它是由电场和磁场交互作用产生的电磁波向外释放形成的,所以也被称为电磁辐射。例如紫外线、红外线、激光、微波都属于非电离辐射。在我们生活中最容易接触到的就是太阳光和一般家用电器发出来的非电离辐射。
     ⑥我们天天接触的都是非电离辐射,事实上我们一点也不用怕它。
        ⑦首先,家用电器的功率很小,相对的辐射“剂量”也很有限,一般不足以对人体造成伤害。大家都知道在家用电器中,微波炉算是“辐射剂量”超大的了,但微波是无法穿透金属的。一般微波炉都是全金属外壳,所以,一个合格的微波炉是不可能让微波出来游逛的。
        ⑧其次,“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人类早就发明了很多防范辐射的方法。比如,给微波发生器加上金属罩;放射工作人员穿上专门的防护衣服;核电站的核反应堆深埋地下,并加上层层防爆防护罩;医院的放射治疗室用特殊材料制造,以免辐射外泄……
        ⑨再次,对于自然界中的辐射,如太阳光,因为人类从古到今一直面对它,已经产生了一定的抵抗力和适应性,人体皮肤完全可以吸收小剂量的辐射,并把它转化成热量。
        ⑩随着人类对辐射的认识逐渐增加和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防辐射的办法越来越多。所以,辐射想干点坏事,还真不容易找到机会呢。当然,辐射也并不是总干坏事的,它也能为人类造福。我们熟知的一些医疗手段,比如癌症放疗、核磁共振检查、X光检查、CT扫描,都是利用了辐射。
        ⑪如此看来,我们身在“辐”中要知“辐”,这样我们才能很好地利用辐射为我们的生活服务,也就不会谈“辐”色变了。
                                                                                                                                                                (作者阮华君,文章有删改)

(1)、作者以“身在‘辐’中要知‘辐’”为题目有什么好处?

(2)、从说明方法的角度,简要说明第④段画线句的表达作用。
据说,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后,当地有些老鼠受到核辐射,基因发生突变,如今有的老鼠已经和猪仔差不多大了。

(3)、阅读第⑦段,说一说下面句子中画线词语的表达作用。
一个合格的微波炉是不可能让微波出来游逛的。

(4)、下列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

A、本文是按照逻辑顺序组织材料进行说明的。 B、第②段“□”处可以填入的关联词语是“既然……就……”。 C、文章主要介绍了辐射及其分类,告诉人们要科学认识辐射并利用辐射为人类造福。 D、家用电器的功率很小,相对的辐射“剂量”也很有限,不足以对人体造成伤害。
举一反三
阅读训练

“敌变我变”求胜道

纪平

    抗日战争中,“敌变我变”,我军开始在运动中伏击敌人,让敌人根本摸不清虚实,糊里糊涂前来送死。1939年中秋的陈庄战斗,便是其中典型一例。

     1939年9月初,我八路军120师358旅一部和兄弟部队,在群众掩护下进行整训,准备执行新的战斗任务。

    聂荣臻司令员和关向应政委联名来信通知,敌人正调动兵力,有向我进犯迹象,要部队做好反“扫荡”准备。果真如聂、关两位首长所料,驻守在正定、无极、行唐和灵寿的日军步兵独立第31大队和伪军守备队共约1500多人,在驻石家庄的日军独立第8旅团旅团长水原义重少将指挥下,突然于24日集中于灵寿,企图袭击陈庄。陈庄,位于鲁柏山区的西侧,慈河北岸,距离灵寿仅百余里,是我晋察冀边区较大的集镇之一,边区的许多机关、学校、团体都设在陈庄附近。

    从灵寿到陈庄,除几条绕行道路外,主要道路是经慈峪镇到陈庄的一条。我军分析,敌人会经慈峪进攻陈庄,因此将主力集结于北谭庄至岔头一线两侧的山岭上,布下一个口袋阵等待来犯之敌。但从中午等到黄昏,连敌人的影子也没有看到。这是怎么回事呢?看来敌人不肯上钩。我军指战员只好抑制着急切的求胜心情,把胜利推迟到明天了。不料,次日上午,敌人仍按兵不动。到了傍晚,情况又有了新的变化,我侦察人员报告,慈峪镇的敌人正向灵寿撤退,大炮、辎重已退去很远了。

    难道敌人真的会这样轻易地撤走吗?分析各种情况,答案是否定的,日军同八路军、新四军已经打了整整两年交道,在我军面前吃尽了苦头。敌华北方面军司令部对其部属所作的一份指示上说:“对付八路军必须采用一套新的战术。找准敌人的弱点,出其不意,以大胆勇敢精神和动作,进行包围、迂回、欺骗、急袭,在近距离进行很快的袭击。”可见目前敌人的行动正是采取“新战术”,突然撤退,显然是一种欺骗动作,用来迷惑和调动我军主力。

    第二天拂晓,军区司令部打来电话,说敌人只留下几百人控制慈峪镇,主力1000多人正沿着鲁柏山的小路向陈庄轻装疾进,我军两个连正紧紧尾随敌人,监视敌人的行踪。这个消息完全证实了我军先前的判断。27日正是中秋节,敌人想趁我军民过节时偷袭陈庄。但敌人的花招是徒劳的,陈庄早已作了几次坚壁清野。敌人进占陈庄后,以为他们的“新战术”奏效了,但他们扑了一个空,在陈庄没见一个人影,没找到一粒粮食。入夜,我军分别从东西两侧袭扰占领陈庄的敌人。

    贺师长指示部队:“敌人是孤军深入,北无据点接应,南边接济也十分困难。因此,他们在陈庄必然不敢久留。等敌人回窜时,必须抓住时机,在运动中把他们消灭掉。”

    按照贺龙师长的指示,在敌人逃跑时将其歼灭,就要准确判断敌人逃跑的路线。我军指挥员经过缜密分析,认为既然敌人来时耍了一套“花招”,那么逃的时候也可能来个“新战术”——改变过去的老规律,不走来时的小路,而顺东南大路逃跑,敌人这样做,既可避免像过去一样遭我伏击,又可与留在慈峪之敌相呼应。敌变我也变!

    敌人逃跑时果然又耍了“花招”,在途中离开了大路,给人以沿来时小路退去的假象。我军未受其迷惑,坚持按原计划设伏。结果陈庄战斗我军最终获得大胜。

(选自《新民晚报》2015年8月20 日,有删改)

关于“方言”的主题阅读。
【民间声音】
        关于“方言还能存活多久”的讨论帖:
        1楼:昨天跟5岁的侄子一起吃饭,居然发现这个土生土长的孩子不会讲衢州本地话。再看看16岁的儿子,也是在衢州土生土长的,比堂弟好点,还会说几句衢州本地话,但那种老衢州的俚语是一点不懂了。儿子还说,他的同学和他也差不多。记得我们小时候,连学校老师上课都是方言,如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那简直就是一门绝活。现在的孩子倒是一口流利的普通话,甚至还能说流利的英语,但会说地道方言的却成了稀罕品种,方言还能在我们的生活中存活多久呢?
        2楼:我女儿在学校讲普通话,在家里也讲普通话,现在很多衢州话她连听都听不懂了。
        3楼:方言还能活多久?那要看我们这代人还能活多久!
        4楼:不知道,也许有一天,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但也没什么可惜的,语言失去交流沟通功能,离消亡也就不远了,这是事物的发展规律。
        5楼:城市越来越开放,外来人口越来越多,衢州话太土,他们听不懂,还是说普通话好。
        6楼:“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用方言交流,听着多亲切啊。
        7楼:方言里有文化,我们老师说衢州话里保留着好多古音呢,我想有文化的东西是不会消亡的。
        8楼:文物也有文化价值,但是现在不是只能欣赏吗?甲骨文更有文化价值,难道现在还用甲骨文写字吗?(摘自“三衢论坛”,有删改)
【学者言论】
        ①“方言里有比普通话丰富得多的生活、情感用语,在动作的细微区分、事物的性状描绘等方面都更具体。这是方言比普通话往往要生动幽默、有趣传神、在文艺表达里更受欢迎的原因。”——钱乃荣(著名语言专家)
        ②“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以普通话沟通不成问题,但你若选择这个城市,却不会讲这里的方言,犹如你爱上一个人,却读不懂他(她)的内心世界,要融入其中,谈何容易!”——程乃珊(著名作家)
        ③“没有方言的城市是可耻的。”               ——封新城(《新周刊》执行总编)
        ④“新时代的曙光照进了方言。方言不是时代的对手。其实,谁又不在时代面前被揍得鼻青脸肿呢?”“方言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语言和语言之间较量的结果。全球化的年代,必须要有一种公共语言交流。”——敬文东(文学博士)
        ⑤“我们的态度是大力推广普通话,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保护方言。”——陈章太(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脚下的流沙

                                                                                                                              李良旭

        ①放学回到家,母亲在院子里看到我回来了,抬头看了看我,皱起了眉头,说道:“怎么,放学后又到小河边玩去啦?”

        ②我心中慌乱地赶忙回答道:“没有啊,一放学我就回来了。”

        ③母亲听了,脸一下子拉下来了,她有些生气地说道:“你撒谎,你脚下的流沙告诉了我,你到小河边玩耍去了。”

        ④母亲铿锵有力的一句话,吓得我赶忙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下,这一看,不禁令我大吃一惊,只见两只鞋边粘上了点点粒粒的沙子,没想到,这粘在鞋上的沙子,竟成了无可抵赖的证据。我无话可说,只好羞愧地低下了头。

        ⑤母亲走了过来,拿来一双干净的鞋,让我将脚上的鞋换下来。母亲将那双鞋拿到水池边,边洗刷鞋上的流沙,边说道:“脚踩到哪儿,流沙就跟到哪儿,即使细小到你眼睛看不见,但别人也能看得见。流沙,就是一个人的足迹,也是一个人的人生。”

        ⑥我惊讶地望着母亲,没想到,我那没有多少文化的母亲,竟说出了这么富有诗意的话来。那一刻,我感到母亲好聪明,甚至好伟大。那是在我七八岁的时候,第一次听到流沙这个词,原来流沙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它就像影子一样,如影随形,伴随在人的脚下。

        ⑦一次,老师让同学们用“沙”这个字组词,班上同学大都组成了沙漠、沙发、沙子、沙滩、沙地……只有我一个组成了“流沙”这个词,当时课本上还没有学过这个词。老师特意在全班表扬了我,说这个词组得好,并问我是怎么知道这个词的。

        ⑧我将那个鞋上粘有流沙的故事说给了老师听。老师夸我有一个十分聪明的妈妈。听到老师的夸赞,我心里充满了自豪和甜蜜。

        ⑨二十多年后,当年的同学聚会,许多同学还向我说起那个我在班上说过的流沙的故事。他们说,这么多年了,只要一看到自己鞋上粘上的那些流沙,他们就会想起我,想起我说过的那个故事。

        ⑩我听了,一下子感动莫名,眼睛一下子湿润了。少年时,大家在一起的许多时光,都已淡忘、模糊了,但课堂上偶尔说过的一个故事,竟然让同学们记了几十年,甚至触景生情,思绪万千,不能不令人感慨万千,心如潮涌……

        ⑪长大了,我离开母亲,到过许多地方,并在很远的城里安了家。每次回家,母亲看到我,总是先低下头,看我脚上的鞋。

        ⑫ 我开始不明就里,问道:“妈,您在看什么呢?”

        ⑬ 母亲认真地说道:“我在看你脚上的流沙,看你是否走错了道,沾上了不该粘上的流沙。”

        ⑭ 母亲轻轻的一句话,惊出了我一身冷汗。孩提时的那一幕,像电影蒙太奇,又在眼前浮现,真真切切,恍如昨日。我下意识地在努力检索自己所走过的路,心中隐隐地有些忐忑和不安。

        ⑮ 这么多年过来了,尽管母亲不在自己的身边,但我仿佛感到她一直就在自己的身边,她的一双眼睛一直在紧紧地盯着我脚下所走过的路,使我丝毫地不敢懈怠和放纵,生怕自己一招不慎,走错了路,脚下沾上了不该有的流沙。母亲说得对,人走到哪儿,流沙就跟到哪儿,无论自己行走的多么隐蔽,都隐藏不了脚下的流沙。

        ⑯ 这世上有一种孝,就是努力走好自己人生的路。可以平凡、可以寻常、可以贫穷,但绝不能走错了人生的路。只有走得正直、走得刚强,才是对母亲最大的孝。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带白蘑菇回家

毕淑敏

    妈妈爱吃蘑菇。

    到青海出差,在幽蓝的天穹与黛绿的草原之间,见到点点闪烁的白星。

    那不是星星,是草原上的白蘑菇。

    从鸟岛返回的途中,我买了一袋白蘑菇,预备两天后坐火车带回北京。

    回到宾馆,铺下一张报纸,将蘑菇一柄柄小伞朝天,摆在地毯上,一如它们生长在草原时的模样。

    小姐进来整理卫生,细细的眉头皱了起来。我忙说,我要把它们带回去送给妈妈。小姐就暖暖地笑了,说您必须把蘑菇翻个身,让菌根朝上,不然蘑菇会烂的。草原上的白蘑菇最难保存。

    听了小姐的话,我让白蘑菇趴在地上,好像晒太阳的小胖孩儿,温润而圆滑地裸露在空气中。上火车的日子到了。小姐帮我找来一只小纸箱,用剪刀戳了许多梅花形的小洞,把白蘑菇妥妥地安放进去。

    进了卧铺车厢,我小心翼矍地把纸箱塞在床下。对面一位青海大汉说,箱子上捅了那么多的洞,想必带的是活物了。小鸡?小鸭?怎么不听见叫?天气太热,可别憋死了。

    我说,带的是草原上的白蘑菇,送给妈妈。

    他轻轻地重复,哦,妈妈……好像这个词语对他已十分陌生。半晌后他才接着说,只是你这样的带法,到不了兰州,蘑菇就得烂成污水。

    我大惊失色说,那可怎么办?

    他说,你在卧铺下面铺开几张纸,把蘑菇晾开,保持它的通风。

    我依法处置,摆了一床底的蘑菇。每日数次拨弄,好像育秧的老农。蘑菇们平安地穿兰州,越宝鸡,直逼郑州……不料中原一带,酷热无比,车厢内闷如桑拿浴池,令人窒息。青海汉子不放心地蹲下检查,突然叫道:快想办法!蘑菇表面已生出白膜,再捂下去,就不能吃了!

    我束手无策。大汉二话不说,把我的白蘑菇重新装进浑身是洞的纸箱。我说,这不是更糟了?他并不解释,三下五去二,把卧铺小茶几上的水杯食品拢成一堆,对周围的人说,烦请各位腾出这个小桌来放小箱子。箱子里装的是咱青海湖的白蘑菇,她要带回北京给妈妈。我们把窗户开大,让风不停地灌进箱子,蘑菇就坏不了啦。大家帮帮忙,我们都有妈妈。

    人们无声地把面包、咸鸭蛋和可乐瓶子端开,为我腾出一方洁净的桌面。

    风呼啸着。郑州的风,安阳的风,石家庄的风……穿箱而过。白蘑菇黑色的血液,渐渐被蒸发了,烘成干燥的标本。

    青海大汉坐的窗口是迎风的一面,疾风把他的头发卷得乱如蒿草。无数灰屑敷在他的脸上,犹如漫天抛洒的芝麻。若不是为了这一箱蘑菇,窗子原不必开得这样大。我几次歉意地说同他换换,他一摆手说,草原上的风比这还大。

    终于,北京到了。我拎起蘑菇箱子同车友们告别,对大家说,我代表自己和妈妈谢谢你们!

    大家说,你快回家去看妈妈吧。

    由于路上蒸发了水分,白蘑菇比以前轻了许多。我走得很快,就要出站台的时候,青海汉子追上我,说,有一件很要紧的事,忘了同你交待——白蘑菇炖鸡最鲜。

    妈妈喝着鸡汤说,青海的白蘑菇味道真好!

(选自毕淑敏《我的人生笔记》,有删节)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高贵的“伪证”

李良旭

       ①拜罗伊特小学校长多丽丝接到法院一张传票,要她到法庭作证,20年前,她是否收留过一个女人的私生女。传票上特意写明,您的证词很重要,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性质。

       ②看到传票上安迪的名字,一下子勾起多丽丝对往事的回忆。

       ③20年前的一天,一个年轻的女人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女孩找到多丽丝。女人俊俏的脸上有些倦容和疲惫,特别是她左边眉毛上的那颗黑痣 , 很妩媚。女人让小姑娘站到一边,然后抽泣着对多丽丝说,这孩子的父亲是谁我至今不知道。现在,我染上了毒瘾,要到戒毒所戒毒,请多丽丝小姐暂时收下这可怜的孩子,让孩子在这里上学,等我戒了毒,就来接女儿。

       ④多丽丝看了看不远处的小姑娘,她有一头金色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弯弯的眉毛,正不时向这边张望着。不知怎的,就那一眼,多丽丝一下子喜欢上这位小姑娘。多丽丝郑重地对这女人点了点头。女人一下子紧紧地拥抱着多丽丝,感激的泪水流淌下来……

       ⑤从此,多丽丝就将这个叫安迪的小姑娘带在身边。安迪不仅懂事,而且学习很好,在学校里,就像快乐的“百灵鸟”。有时,她两眼泪汪汪地望着窗外,好像有什么心事。多丽丝轻轻问道,想妈妈啦?安迪擦去脸上的泪痕,抬起头,甜甜地说道,不想,老师就是我的妈妈!多丽丝吻了一下安迪的脸颊,说道,真是可爱的孩子!多丽丝发现,安迪的左边眉毛上也长了一颗黑痣 , 像她妈妈一样漂亮。

       ⑥几年过去了,安迪考取了不莱梅市的重点中学,以后,她俩渐渐失去了联系。

       ⑦一晃,20年过去了。如今多丽丝已担任拜罗伊特小学校长。当她接到法院的传票时,感到很困惑,她不知道法庭让她做什么证。

       ⑧多丽丝如期来到法庭,在法庭上,她看到一个中年妇人,苍白的脸上,有一种茫然和无助。当看到妇人左边眉毛上有颗黑痣时,多丽丝心里不禁一惊。妇人看到多丽丝那一刻,脸上顿时显出一丝惊慌和不安。

       ⑨法官西蒙告诉多丽丝,有人指控你,20年前曾收养了这个毒贩的私生女,女孩名叫安迪。现在,安迪被评为不莱梅市形象大使,请您作证,这个安迪是不是这个毒贩的私生女。如果不是,安迪将担任不莱梅市形象大使;如果是,将取消这一称号。听明白了吗?现在传被告人安迪到庭。

       ⑩被告人安迪,是一个20多岁的年轻女人,她俊俏的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气息和活力,她左边眉毛上那颗黑痣,很妩媚。那一刻,多丽丝真想冲上前去,紧紧地拥抱她,并喊到,安迪,我又见到你了,我的孩子。但是,多丽丝很快控制了自己的感情,她努力保持了内心的平静。她看到,安迪看到她那一刻,眼睛里闪烁着幸福的光芒。

       ⑪多丽丝将右手放在胸前,掷地有声地回答道:我以上帝的名义回答法庭,眼前这两个女人我都不认识,回答完毕!

       ⑫被告席上,那两个女人紧绷的脸上,顿时闪烁着激动的神色,眼睛里噙满了泪水。

       ⑬法官西蒙看了多丽丝好一会儿 , 用力敲响法槌(chuí),严肃地说道:证人证言有效,法庭宣布休庭。

       ⑭庭审结束了,法官西蒙走到窗前,眺望着遥远的天际,喃喃自语道:法庭是神圣的地方,无论是证人、被告人、还是原告,都不能欺骗法庭,但是,有一种证言,上帝都会原谅的,那里面蕴藏着一颗高贵的灵魂,它被上帝称为高贵的“伪证”。

(选自《2016年中国微型小说精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文段一)蝉的卵(节选)

    最后,它找到适当的地点,用前足的钩扒掘地面。我从放大镜里见它挥动锄头,将泥土掘出抛在地面。几分钟以后,一个土穴就挖成了。这小生物钻下去,隐藏了自己,此后就不再出现了。

    未长成的蝉的地下生活,至今还是个秘密,不过在它来到地面以前,地下生活所经过的时间我们是知道的,大概是四年。以后,在阳光中的歌唱只有五星期。

    四年黑暗中的苦工,一个月阳光下的享乐,这就是蝉的生活。我们不应当讨厌它那喧嚣的歌声,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才能够穿起漂亮的衣服,长起可与飞鸟匹敌的翅膀,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什么样的钹声能响亮到足以歌颂它那得来不易的刹那欢愉呢?

(节选自《昆虫的故事》)

(文段二)

    金步甲只有在屠杀比它弱小的毛毛出时才上上风。而且,它不善攀援,只在地面捕食。不会上树,使它明显地失去了优势。我从没见过它爬上树冠捕食,哪怕是最小的灌木,它根本不去注意哪些待在一拃高的百里香树枝上令人垂涎的猎物,这是很大的遗憾。如果金步甲能爬高,能离开地面去远足,三四只金步甲组成的小分队,将会以怎样迅猛的速度歼灭甘蓝上的莱青虫啊!

    金步甲什么都吃,甚至还吃比较胖的带棕色斑点的灰色鼻涕虫。在三四个屠夫的进攻下,肥胖的鼻涕虫很快就被制服了。金步甲最爱吃鼻涕虫背部有一层壳保护的部位,外壳像一层珍珠盖在鼻涕虫心脏和肺的位置上。那个部位有硬颗粒物,比别的部位更香,这种含矿物质的作料好像很合金步甲的口味。常在夜里爬行、偷吃嫩生菜的鼻涕虫,应该是金步甲经常吃的一种食物。

(节选自《昆虫记》)

(文段三)

我们再举最后一个例子,证明蛆虫预先将食物液化的事实。如果我将鼹鼠、游蛇或其他动物的尸体置于露天的沙罐里,套上金属纱罩以防双翅目昆虫入侵,那么尸体就会在烈日的暴晒下变干、变硬,而不会像预料的那样把下面的沙土浸湿。尸体肯定会渗出液体;任何时一具尸体都像一块吸满了水的海绵 , 尽管水分的散发是那样缓慢,也会被干燥的空气和热气蒸发掉;因此尸体下面的沙土能保持干燥,或者说基本干燥。尸体变成了木乃伊。

    相反如果不用纱罩,让双翅目昆虫随便进入,情形就不同了,三四天后在尸体下面出现了脓液,大片沙土被浸润了,这是液化的开始。

    我将会不断地看到那种曾令我震惊的实验结果。这次实验对象是一条神医游蛇,长一点五米,有粗瓶颈那么粗,由于它比较庞大,超出了沙罐的容量,我把它盘成双层螺旋状。当它处于分解旺盛期时,沙罐成了沼泽,无数只绿蝇蛆虫和麻蝇蛆虫在沼泽里涌动。

    容器里的沙土被浸润了,变得泥泞不堪。液体从罐子底部那个盖着一块扁卵石的小孔滴下来,这是蒸馏釜在运作,那条游蛇正在死尸蒸馏釜中蒸馏。一两周之后,液体将消失,被泥土吸干,在黏糊糊的沙土上只会剩下一些鳞片和骨头。

    总之,蛆虫是这个世界上的一种能量,它为了最大限度地将死者的遗骸归还给生命,将尸体进行蒸馏,分解成一种提取液,然后植物的乳母——大地汲取不它。变成了沃土。

(节选自《昆虫记》)

(文段四)萤火虫(节选)

    还有更令人信服的例子,有时我幸运地看到一些蜗牛正在爬行,脚蠕动着,完全伸出,这时它们受到了萤火虫的进攻。蜗牛乱动了几下流露出不安的情绪,接着一切都停止了,脚不爬行了,身体的前部也像天鹅脖子那种优美的弯曲形状,触角软塌塌地垂下来,弯曲得像断掉的手杖。

    蜗牛真的死了吗?根本没有,我可以使表面上已死的蜗牛复活过来。在两三天半死不活的状态之后,我把病人隔离开来,给它洗一次澡,虽然这对于实验取得成功并不是绝对必须的。两天后,那只被阴险的萤火虫伤害的蜗牛恢复了正常。它可以说是复活了,它又能活动,又有感觉了。如果用针刺激它,它有感觉;它蠕动,爬行,伸出触角,仿佛什么不愉快的事都没发生过似的。全身酩酊大醉般的昏昏沉沉都彻底消失了,它死而复生了。这种暂时不能活动、不觉得痛苦的状态叫作什么呢?我想只有一个适当的名称,那就是麻醉状态。

    许多捕食性膜翅目昆虫吃虽然未死却无法动弹的猎物。通过它们的丰功伟业,我了解了昆虫令对方浑身瘫痪的奇妙技术,它用自己的毒液麻痹其神经中枢。在人类的科学实践中还没有发明这种技术——现代外科最奇妙的一种技术之前,在远古时代,萤火虫和共它昆虫显然已经了解这种技术了。昆虫的知识比我们早得多,只是方法不同而已。外科医生让病人嗅乙醚或者氯仿,昆虫通过大颚的弯钩注射一种极其微量的特殊毒药。人类有朝一日会不会利用这种知识呢?如果我们更好地了解小昆虫的秘密,那么我们在将来会有多少卓绝的发现啊!

(节选自《昆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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