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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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马  语(莫言)
         像一把粗大的鬃毛刷子在脸上拂过来拂过去,使我从睡梦中醒来。眼前晃动着一个巍然的大影子,宛如一堵厚重的黑墙。一股熟悉的气味令我怦然心动。我猛然惊醒,身后的现代生活背景悄然退去,阳光灿烂,照耀着三十多年前那堵枯黄的土墙。墙头上枯草瑟瑟,一只羽毛灿烂的公鸡站在上边引吭高歌,墙前有一个倾颓的麦草垛,一群母鸡在散草中刨食。还有一群牛在墙前的柱子上拴着,都垂着头反刍,看样子好像是在沉思默想。弯曲的木柱子上沾满了牛毛,土墙上涂满了牛屎。我坐在草垛前,伸手就可触摸到那些鸡,稍稍一探身就可以触摸到那些牛。我没有摸鸡也没有摸牛,我仰脸望着它——亲密的朋友——那匹黑色的、心事重重的、屁股上烙着“Z99”字样的、盲目的、据说是从野战军里退役下来的、现在为生产队驾辕的、以力大无穷任劳任怨闻名乡里的老马。
         “马,原来是你啊!”我从草垛边上一跃而起,双臂抱住了它粗壮的脖子。我心潮起伏,泪珠在它光滑的皮上滚动。它耸耸削竹般的耳朵,用饱经沧桑的口气说:“别这样,年轻人,别这样,我不喜欢这样子,没有必要这样子。好好地坐着,听我跟你说话。”它晃了一下脖子,我的身体就轻如鸿毛般地脱离了地面,然后就跌坐在麦草垛边,伸手就可触摸那些鸡,稍稍一探身就可以触摸那些牛。
         我端详着这个三十多年没有见面的老朋友。它依然是当年的样子:硕大的头颅、伟岸的身躯、修长的四肢、瓦蓝的四蹄、蓬松的华尾、紧闭着的不知道什么原因盲了的双目。于是,若干的情景就恍然如在眼前了。
         我曾经多次揪它的尾毛做琴弓,它默默肃立,犹如一堵墙。我多少次坐在它宽阔平坦的背上看小人书,它一动也不动,好像一艘搁浅了的船。我多少次对邻村的小孩子炫耀它,编造它的光荣的历史,说它曾经驮着兵团司令冲锋陷阵,立过赫赫战功,它一声不吭,好像一块没有温度的铁。我多少次向村里的老人请教,想了解它的历史,尤其想知道它是怎样瞎的,没人告诉我。我多少次抚摸着它的脖子问,亲爱的马,你的眼睛是怎么瞎的,是炮弹皮子崩瞎的吗?是害红眼病弄瞎的吗?是老鹰啄瞎的?任我千遍万遍地问,它不回答。
        “我现在回答你。”马说。马说话时柔软的嘴唇笨拙地翻动着,不时地显露出被谷草磨损了的雪白的大牙。它的声音十分沉闷,仿佛通过一个曲折漫长的管道传递过来的。这样的声音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惊悚,令我如闻天籁,不敢不认真听讲。
       马说:“日本有一个著名的关于眼睛的故事。琴女春琴被人毁容盲目后,她的徒弟也是她的情人佐助便自己刺瞎了眼睛。还有一个古老的故事,俄狄浦斯得知自己杀父娶母之后,悔恨交加,自毁了双目。你们村子里的马文才,舍不下新婚的媳妇,为了逃避兵役,用石灰点瞎了双目。这说明,世界上有一类盲目者,为了逃避,为了占有,为了完美,为了惩罚,是心甘情愿自己把自己弄瞎了的。当然,你最想知道的,是我为什么瞎了眼睛……”马沉吟着,这个话题勾起了它无限辛酸的往事
        马说:“几十年前,我的确是一匹军马,我屁股上的烙印就是证明。我的主人是一个英武的军官。他不仅相貌出众,而且还满腹韬略。我对他一往情深,如同恋人。有一天,他竟然让一个散发着刺鼻脂粉气息的女人骑在我的背上。我心中恼怒,精力分散,穿越树林时,撞在了树上,把那个女人掀了下来。军官用皮鞭抽打我,骂我‘你这匹瞎马!’……从此,我决定再也不睁开我的眼睛……”
        “原来你是装瞎!”我从麦草垛前一跃而起。
        “不,我瞎了……”马说着,掉转身,向着那漫漫无尽的黑暗道路,义无反顾地走去。

(1)、本文以“我”与马的重逢为线索,主要描写两个场面:一是­­­­____________,一是_______________。

(2)、小说中为什么多次写“我”想了解马的历史尤其是“想知道它是怎样瞎的”?

(3)、小说多处描写了马的形象,同时也描写了鸡和牛,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内容作简要分析。

(4)、小说中的“马”因为主人的一句谩骂,就自己后半生“装瞎”。你认为它这样做值得吗?请依据文本加以探究。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按要求答题。     

                                                                                                            冬虫夏草
        ①不是什么幼虫都能成为冬虫夏草菌的寄生体。
        ②小虫活动的天空是如此高阔,土地是如此辽远,小虫更是如此之多,何以冬虫夏草菌偏要选择蝙蝠蛾幼虫作为寄生体呢?选菜青虫就不行吗?——其形象并不怎么高雅,但毕竟还是虫,还能够化蝶,翩翩然上下,亦虚亦实,恍兮惚兮,饶有诗意的。蝙蝠蛾幼虫作为冬虫夏草茵的“培养体”,是被宠幸还是命运的安排?
        ③也不是任何真菌都能生长在蝙蝠蛾幼虫的身体里。
       ④我们比较熟悉的真菌如蘑菇、霉菌,还有酵母菌等,谁也不会想到要深入如此逼仄、窄小的“虫体环境”。冬虫夏草菌寄生于蝙蝠蛾幼虫体内,也不一定是出于什么冤家路窄。我想,一开始也可能只是一种偶然事件,只是这种偶然多了,才逐渐养成一种习惯,最后形成如此特定的自然选择。
       ⑤寒冬是萌生冬虫夏草的季节。雪野洁白,四野寂静,千山鸟飞绝,野渡雪自白。这样的日子,蝙蝠蛾幼虫只能躲藏在寒冷的泥土里,随着体质的下降,冬虫夏草菌终于强行钻入它的身体,吸取体内的营养,在体内萌发菌丝体。经过隆冬到初夏漫长的日子,可怜的幼虫终于被“吃”得只剩下一袭皮,皮中全是密密实实的菌丝体(菌核)。入盛夏,菌核茁壮成长,不久,便从“虫”嘴巴那头伸出一根中间肥两头略尖、表面上生着一些小球体、里面隐藏着不少冬虫夏草后代(子囊孢子)的棒子。这棒子窜出泥土以后,怎么看都像夏天的草叶。
        ⑥也不是任何地方都能生长冬虫夏草。
       ⑦江南烟雨,天潮潮地湿湿,不适合冬虫夏草的生长。岭南天气,风热温湿,也不适合冬虫夏草的生长。根据科学考察,冬虫夏草只适合生长在我国四川、西藏、云南、贵州、青海、甘肃一带森林草甸或草坪上。想来,这真使经济至上的尘世短了不少冬虫夏草的产量。
       ⑧成为冬虫夏草绝不是菌的美德,而是菌的鸠占鹊巢,菌的侵略行径,菌的霸权主义;是冬天开始的弱肉强食,冬天里的强盗作为,生物界的罪恶逻辑。菌将自己的幸福生活乃至未来建筑在其他生物的死亡之上,谁能想像得出虫的死亡过程有多痛苦?   
       ⑨世上不是有“披着羊皮的狼”吗?我以为冬虫夏草不折不扣就是“披着虫皮的狼”。友人从西藏归来,带给我一小包冬虫夏草,说是世界上最好的冬虫夏草,因为是从生态环境最好的西藏出产的。我想,迄今为止人类的所谓生态学观念,本质上仍然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对于蝙蝠蛾幼虫来说,即便生活在西藏那样的土地上,生态环境也未必能说是好。
        ⑩冬虫夏草使菌的身价得了道升了天。冬虫夏草入药,性温味甘,极具补肺益肾功能。优质的冬虫夏草,药店已售数万余元一斤。
        ⑩在地球村,新的冬虫夏草依然在产生……
                                                                                                                                                                               (选文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亲近泥土
         ① 游子归来,原都是为着寻觅,有所追怀的,更何况在这冷露清秋时节,在这忽而霏霏、忽而潇潇、忽而滂沱的秋雨里。此情此境,无疑是触发忆念与遐思的一种酵母剂。带着深沉的凉意荒疏的逸趣,它使望见的一切都变得有情有意了。
         ②“人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面对着熟悉而又陌生的一切,我忆起了“弃我去者不可留”的悠悠岁月,忆起了童年,忆起母亲,默诵着艾青的诗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③爱得深沉的土地,闪烁着绚烂的妖冶。
         ④《庄子·在宥》有这样一句富于哲理的话:“今夫百昌皆生于土而反于土。”意思是,而今万物都生长于泥土而又复归于泥土。我的恋土情结的形成,却并非来自于书本,而是自小由母亲灌输的。母亲郑而重之地告诉我,人是用泥土制造出来的。这个胎里带来的根基,使得人一辈子都要和泥土打交道,土里刨食,土里找水,土里扎根。最后,到了脚尖朝上,辫子翘起的那一天,又复归于泥土之中。母亲说,不亲近泥土,人是长不大的。许是为了让我快快长大吧,从出生那天起,母亲就叫我亲近泥土——不是用布块来包裹,而是把我直接摊放在滚热、铺满细沙的土炕上,身上随便搭一块干净的布片。到了能够在地上跑了跳了,我就成了地地道道的泥孩。
         ⑤泥土伴着童年,连着童心,滋润着摇曳多姿的生命。可以说,我的整个少年时代都是在泥土中摔打过来的。
         ⑥长大后,我离开了家乡,也就割断了同滚烫的泥土相依相偎的脐带,成了虽有固定居所却安顿不了心灵的形而上的飘泊者。整天生活在高楼狭巷之中,目光为霓虹灯之类的奇光异彩所眩惑,身心被十丈埃尘和无所不在的噪声污染着,生命在远离自然的自我异化中逐渐地萎缩。真是从心底里渴望着接近原生状态,从大自然身上获取一种性灵的滋养,使眼睛和心灵得到一番净化。
        ⑦从格致意义上来说,泥土对我有另外的含义。也许,泥土是人类最后据守的一个魂萦梦绕的故乡了。纵使没有条件长期厮守在她的身边,也应在有生之年,把这一方胜境好好珍藏,埋在心灵深处;并经常跟这个记忆中的“故乡”作倾心、惬意的情感交流:从多重意义、多个视角上对她作深入的品味与体察。通过搜寻,打捞那些业已梦幻般模糊的痕迹;并发挥审美创造的潜能,达到一种情感的体验、一种审美意义的回应:把被遮蔽的东西豁然敞开,把那本已模糊的旧日情怀,以生动鲜活的“图示化外观”展现出来,烙印在心灵的屏幕之上。
         ⑧泥土饱藏着开拓和创造的无穷潜力。当东风吹拂大地时,泥土便睁开矇昽的睡眼,充满着柔情蜜意,慢慢地舒展腰肢,以一种天生的母性亲和力,为人们奉献出源源不竭的财富。我想,只要在泥土里久久地凝神伫立,大自然便会把那无限的潜力,聚集到我们的脚下,然后像气流一样,通过经络慢慢地升腾到人们的胸间、发际、遍布全身。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泥沙俱下地生活

毕淑敏

    有年轻人问,对生活,你有没有产生过厌倦的情绪?

    说心里话,我是一个从本质上对生命持悲观态度的人,但对生活,基本上没产生过厌倦情绪。这好像是矛盾的两极,骨子里其实相通。也许因为青年时代,在对世界的感知还混混沌沌的时候,我就毫无准备地抵达了海拔5000米的藏北高原。猝不及防中,灵魂经历了大的恐惧,大的悲哀。平定之后,也就有了对一般厌倦的定力。面对穷凶极恶的高寒缺氧,无穷无尽的冰川雪岭,你无法抗拒人是多么渺弱,生命是多么孤单。你有1000种可能性会死,比如雪崩,比如坠崖,比如高原肺水肿,比如急性心力衰竭,比如战死疆场,比如车祸枪伤……但你却在苦难的夹缝当中,仍然完整地活着。而且,只要你不打算立即结束自己,就得继续活下去。

    愁云惨波畏畏缩缩地是活,昂扬快乐兴致勃勃地也是活。我盘算了一下,权衡利弊,觉得还取后种活法比较适宜。不单是自我感觉稍愉快,而且让他人(起码是父母)也较为安宁。就像得了刷烈的水痘,对类似的疾病就有了抗体,从那以后,一般的频丧就无法击倒我了。我明白日常活的核心,其实是如何善待每人仅此一次的生命。如果你珍惜生命,就不必因为小的考恼而厌储活。因为泥沙俱下并不完美的生活,正是组成宝责生命的原材料。

    他又问,你对自己的才能有没有过怀疑或是绝望?

    我是一个“泛才能论”者—一即认为每个人都必有自己独特的才能,赞成李白所说的“天生才必有用”。只是这才能到底是什么,没人事先向我们交底,大家都掌在鼓里。本人不一定清家人朋友也未必明晰,全靠仔细寻找加上运气。有的人可能一下子就我到了;有的人费时一世生;还有的人,干脆终身在暗中摸索,不得所终。飞速发展的现代科技,为我们提供了越来越多施才能的领域。例如爱好音乐,爱好写作…….都是比较传统的项目,热爱电脑,热爱基因工程……是最若干年才开发出来的新领域。有时想,擅长操纵计算机的才能,以前必定也情悄存在着,但上没这物件时,具有此类本领潜质的人,只好委屈地干着别的行当。他若是去学画画,技巧不一定高,就痛苦万分,觉得自己不成才。比尔·盖获先生若是生长在唐朝,整个就算瞎了一代英雄。所以,寻找才能是一项相当艰巨重大的工程,切莫等闲。

    人们通常把爱好当作才能,一般说来两相符合的概率很高,但并不像克隆羊那样惟妙惟肖。爱好这个东西,有的时候很能迷意人。一门心思党它引路,也会害人不浅。【A】有时你爱的给好是所不具备特长的东西,就像病人热爱健康,矮个儿渴望长高一样。因为不具备,所以就更爱得痴迷九死不悔。我判断人对自己的才能,产生深度的怀疑以至绝望,多半产生于这种“爱好不当”的旋涡之中。因此在大的怀疑和绝望之前,不妨先静下心来,冷静客观地分析一下,考察一下自己的才能,真正投影于何方。【B】评估关头,最好先安稳地睡一觉,半夜时分醒来,万籁俱寂时,摒弃世俗和金钱的阴影,纯粹从人的天性出发,充满快乐地想一想。

    为什么一定要强调充满快乐地去想呢?我以为,真正令才能充分发育的土壤,应该同时是我分泌快乐的源泉。

    他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你是怎样度过人生的低潮期的?

    安静地等待。好好睡觉,像一只冬眠的熊。锻炼身体,坚信无论是承受更深的低潮或是迎接高潮,好的体魄都用得着。和知心的朋友谈天,基本上不发牢骚,主要是回忆快乐的时光。【C】多读书,看一些传记。一来增长知识,顺带还可瞧瞧别人倒霉的时候是怎么挺过去的。趁机做家务,平时忙碌顾不上的活儿都在此时干完。

阅读下文,根据要求回答后面的问题。

卖面包的小女孩

马海霞

    我被护士领着离开病房,准备去八楼手术,一位小女孩提着两大袋面包堵在了病房门口,她把两大袋面包放在地上,弯腰,然后目视大家,伸出了三个手指,示意她的面包三元一个。老公忙掏出二十元钱递给小女孩,然后让她取六个面包放在我的病床上,又对同病房的人说:“这孩子可能不会讲话,大家帮帮她,买点她的面包吧。”

    我从手术室出来后,老公见我已无大碍,便给我雇了个护工,然后去公司打理业务去了。

    下午,病房门被推开,那个卖面包的小女孩又来了,依旧提着两大袋面包,弯腰,然后目视大家,这次她没有打哑语,而是用极低的声音吐出几个字:“帮帮我吧。”

    哎哟,原来她会说话!那昨天干嘛打哑语欺骗大家消费?这孩子心术不正,装可怜让大家买她的面包,哼,骗人只能骗一次,坚决不再上当。“昨天买的面包还没吃呢,今天就不买了。”大家纷纷指着桌子上的面包对她讲。

    她没有离开,依旧呆站在原地,行弯腰礼,目光扫过病房里的每个人,楚楚可怜的模样里掺杂着一股不卖掉面包绝不离开的“黏人”劲儿,让人甚是生厌。我躺在病床上暗自庆幸:幸亏老公不在,否则他定招架不住她这可怜劲儿。病房里的人不再理会她,任她站在那里,也不会和她目光对接,五分钟后,她提着袋子弯腰退出了病房。

    第二天,我能下地自己走动了,下午病房门被推开,那个卖面包的小女孩又来了,“帮帮我吧。”说完便立在原地,不待够五分钟她是不会离开的,但大家这次都懒得和她对话,把她当空气是对她最大的冷遇。我看不下去了,走到她面前说:“大家不想买面包,你待多久也没用。”她仿佛没有听见我的话,还呆立在那里,“好个倔丫头,你越这样,我们越不买。”她退出病房后,大家一致这样决定。

    以后的每天下午,小女孩准时光顾病房,她一进病房,大家就假装睡觉,连看都不看她,但也有病房里的人脾气不好,会把她赶出病房,“嘭”的一声把她关在病房门外。

    )医生给我做了各项检查,说我手术恢复得不错,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老公一早赶来,我和他说起卖面包的小女孩的事情,他勃然大怒,对我一顿数落,说我心理阴暗,没同情心,小女孩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推销面包而已,她没有乞讨,她的行为不是欺骗,三元一个面包不贵,她卖的面包味道也不错,只是在病房里多待几分钟而已,不买也就罢了,你怎么能够去讽刺她,赶她走......我不想跟他在这件事上无休止地争辩,偷偷把他兜里的钱都没收了,哼,等下午那个小女孩再来卖面包,我看他用什么买。

    整整一天,病房里都没出现小女孩的身影,第二天,第三天,她一直都没来,我心里有点儿牵挂了,是不是我那句话刺激或伤到她了?

    我悄悄问护士,卖面包的小女孩咋没有来?护士告诉我,小女孩患有哮喘和先天性脊柱弯曲,冬天天冷风硬,极易引发她的哮喘病发作。她家里也不宽裕。医院知道情况后特许她在病房里卖面包,为了不影响到患者休息,规定她一个病房最多只能停留五分钟。

    “那她这几天怎么没来?”我怯生生地问。

    “这几天天冷,肯定是哮喘病犯了。”

    “那她应该进病房走一圈,没人买就赶紧离开,也好早点回家呀。”

    “让她最多停留五分钟,她就停留五分钟,不管人家买不买,或许她觉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推销她的面包,心里才坦然。”

    我走出护士站,老公帮我办完出院手续,收好行李坐在病床上等我,“我想给那个卖面包的小女孩留封信。”我的提议老公马上赞同,我把信交给了护士,让她转交给小女孩。出了医院,老公问我信里写了啥,我说,什么都没写,就是把没收你的零花钱都塞到了信封里。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海盗们”野外乐逍遥

    早晨,汤姆一觉醒来,迷迷糊糊不知身在何方。他坐起来,揉揉眼,向周围看了看。很快他想了起来。此时正值凉爽的、灰蒙蒙的黎明时分,林子里一片静谧,给一种甜蜜的安息与和平的气氛围扰着。树叶儿一动也不动,没有任何声音打扰大自然的酣眠。露珠儿还逗留在树叶和草叶上。一层白色的灰烬盖在那堆火上,一缕淡淡的烟直飘向天空。而乔和哈克都还睡得正香。

    这时,林子深处有只鸟儿叫了起来,另一只发出应和。随后又听见一只啄木鸟啄树的声音。清淡的晨光渐渐发白,各种声音也随之稠密起来,大地万物,一派生机。大自然从沉睡中醒来,精神抖擞地把一片奇景展现在这惊奇的孩子的眼底。一条小青虫从一片带露的叶子上爬过来,不时地把大半截身子翘在空中,四处“嗅一嗅”,接着又向前爬——汤姆说它是在打探。这条小虫自动爬近他身边时,他像一块石头一样凝然不动,满心希望它能爬得再近些。那条小虫一会儿继续向他爬过来,一会儿又好像改变了主意,打算往别处去。他的希望也随之一会儿高涨,一会儿低落。后来,小虫在空中翘起身子,考虑良久,终于爬到汤姆腿上来,在他身上周游,于是他心里充满了欢乐——因为这就表示他将要得到一套新打扮——毫无疑问,是一套光彩夺目的海盗制服。这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了一大群蚂蚁,正忙着搬运东西;其中一只正用两条前肢抓住一只有自己身体五倍大的死蜘蛛,奋力往前拖,直拖着它爬上了树干。一只背上有棕色斑点的花大姐趴在一片草叶的叶尖,汤姆俯下身子,对它说:“花大姐,花大姐,快回家,你的家里着火啦,你的娃娃找妈妈。”于是它就拍着翅儿飞走了,回家去看到底怎么了——汤姆对此一点也不感到奇怪,因为他早就知道这种小虫子容易相信火灾的事情,头脑又简单,被捉弄过不止一次了。不久,又有一只金龟子飞过来,不屈不挠地在搬一个粪球;汤姆碰了一下这小东西,看它把腿缩进身体装死。这时很多鸟儿叽叽喳喳闹得更欢了。有一只猫鹊——一种北方的学舌鸟——在汤姆头顶上的一棵大树上落下来,模仿着它附近别的鸟儿的叫声,叫得欢天喜地。随后又有一只樫鸟尖叫着疾飞而下,像一团一闪而过的蓝色火焰,落到一根小树枝上,汤姆几乎一伸手就能够到它。它歪着脑袋,十分好奇地打量着这几位不速之客;还有一只灰色的松鼠和一只狐狸类的大东西匆匆跑来,一会儿坐着观察这几个孩子,一会儿又冲他们叫几声。这些野生动物也许以前从未见过人类,所以它们根本不知道该不该害怕。此时自然界的万物全都醒来,充满了活力。这儿那儿,一道道阳光如长矛一般从茂密的树叶中直刺下来,几只蝴蝶扇着翅膀,在翩翩起舞。

    汤姆弄醒了另外两个强盗,他们大叫一声,嘻嘻哈哈地跑开了;两分钟以后,他们就脱得赤条条的,跳进白沙滩上那片清澈透底的水里互相追逐,滚抱嬉戏。宽阔的河流对面,远远的地方,就是那个村庄,而他们并不想念。可能是一阵湍流也可能是一股上涨的潮水,冲走了他们的小木筏。他们却为此感到庆幸。因为没有了木筏,就像是烧毁了他们与文明世界间的桥梁,斩断了他们回返的念头。

    他们回到露营地时,神采奕奕,兴致勃勃,却也饥肠辘辘;不久他们把那篝火又拨旺了。哈克在附近发现了一眼清泉,孩子们就用阔大的橡树叶和胡桃树叶做成杯子,他们觉得这泉水有股子森林的清香,完全可以取代咖啡。乔正在切咸肉片做早餐,汤姆和哈克让他稍候片刻;他们来到河边,相中了一个僻静之处,垂下鱼钩,不长时间就有了收获。还没到让乔等得不耐烦的时候,他们就拿回来几条漂亮的石首鱼,一对鲈鱼和一条小鲶鱼——这些鱼足够一大家人饱餐一顿。他们把鱼和咸肉放到一块煮,结果让人惊讶的是:鱼的味道竟然这么鲜美。他们不知道淡水鱼越趁活烧吃,味道越鲜美;另外,他们也没有想到露天睡觉、户外运动、洗澡以及饥饿会使食欲大增。他们并不明白饥者口中尽佳肴的道理。

    吃罢早饭,他们就往树荫底下随便一倒,哈克抽了一袋烟;然后大家往树林里去,去探险。他们信步走去,一路跨朽木,涉杂林,穿过高大的树木林,这些大树披垂着一根根葡萄藤,好像王冠上垂下来的流苏。他们时不时地遇到一些幽僻的地方,地面长满青草,绽放着鲜花,宛如块块镶着宝石的绿色地毯。

    他们看到了很多令人欣喜的东西,不过并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他们发现这个岛大约有三英里长,四分之一英里宽,离河岸最近的地方只有一条狭窄的水道相隔,不足二百码宽。他们差不多每个钟头就游上一次泳,所以等他们回到宿营地时,已过去了半个下午。他们饿坏了,顾不得停下来捉鱼来吃,对着冷火腿,就是一番狼吞虎咽,吃罢就躺到荫凉下说话。说着说着就断断续续了,终于他们止住了话头。周遭的寂静、森林中的肃穆以及孤独感,慢慢地对这几个孩子的情绪发生了作用。他们开始沉思默想。一种莫名的渴望渐渐爬上他们心头——那是越来越强烈的思乡情绪。连赤手大盗费恩都在缅怀他从前睡觉的台阶和那些大空桶。但是他们对这种软弱感到害臊,没有一个人有勇气把心事公诸于众。

阅读下列名著选段,完成小题。

通过红色大门(节选)

(美)埃德加·斯诺

我们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溪走了四个小时,一路没有见着一个人影。那里根本没有路,只有小溪的溪床,两边岩壁高耸,溪水就在中间湍急地流过,在岩壁上面就是险峻的黄土山。要结果掉一个过分好奇的洋鬼子,这是个好去处。使我惴惴不安的一个因素,是那个骡夫对我的牛皮鞋子多次表示羡慕。

“到啦!”他突然转过头来大声说。这里,岩壁终于消失,一个狭小的山谷展现在我们面前,山谷里一片绿油油的麦苗。“我们到啦!”

我放下了心,朝着他的前面望去,看见一座小山的山边有一个黄土村落,缕缕青烟从村里那些高大的泥烟囱里袅袅上升,那些烟囱像长长的手指一样竖立在峭壁的面前。几分钟之后,我们就到了那里。

一个年轻的农民,头上包着一条白毛巾,腰间插着一支左轮手枪,从村里走出来,惊愕的望着我,问我是谁,到那里去干什么?“我是个美国记者,”我说。“我要见这里的贫民会主席。”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回答说:“hai pa!”

我过去听到中国人说“hai pa”就只有一个意思:“我害怕!”我心里想,如果他感到害怕,那我该感到怎么样呢?但是,他神色泰然自若,看来他的话不是这个意思。他回过头问那骡夫我是什么人。

那骡夫把我跟他说过的话重说了一遍,还添枝加叶地说了些他自己的话。我放心地看到那位青年农民的脸色和缓下来了。这时我发现他确实是个长得很英俊的小伙子,皮肤黝黑发亮,牙齿整齐洁白。他好像同中国其他地方的胆怯的农民不属于一个族类。他那一双炯炯有神的快乐的眼睛含着一种挑战的神情,他还有一定的吓人气派。他的手慢慢地从枪柄上移开,脸上露出了笑容。

“我就是你要见的人,”他说,“我就是主席。请进来喝口热茶吧。”

这些陕西山区的居民有自己的方言,净是发音含混的口语。我同那位主席又作了几次谈话的努力之后,他渐渐地现出能够领会的神情,我们的谈话就有了顺利的进展。等到我最后问清这个问题时,我这才发现陕西山区方言中的hai pa等于官话中的buzhidao(不知道)。这个发现使我感到很满意。

我坐在铺着炕毡的炕上,向我的主人进一步谈到我自己和我的计划。过了不久,他就显得没有什么疑虑了。我想去县政府所在地安塞,当时我以为苏维埃主席毛泽东就在那里。问他能不能给我找一个向导和一个骡夫。

他答应说,没有问题,没有问题,不过我不能在大热天赶路。太阳已经升到当空,天确实是非常热,我看上去很疲倦。他问我吃了东西没有。说实在的,我饿极了,因此我不再跟他客气,接受了他的邀请,第一次同一个“赤匪”一道吃饭。我已破釜沉舟,决心跨进红区了。

我现在已经完全落入刘龙火先生(我后来知道这就是那位青年农民的姓名)的掌握之中。刘龙火拿烟、酒、茶来招待我,向我提出无数的问题。他和他的朋友们非常好奇地翻看我的照相机、鞋子、毛袜、我的布短裤的质料,不时发出赞美的声音;对于我的卡其布衬衫的拉链,更是赞不绝口。总的印象似乎是:我的行头不论看起来是多么可笑,显然非常实用。我不知道“共产主义”在实践上对这班人意味着什么,我准备眼看我的这些东西很快地被“共产”——但是当然没有发生这种事情。我几乎可以肯定,我受到严密检查的目的(比你在其他边境所受到的海关检查要愉快得多)是为了要证实他们以前的一种看法:洋鬼子不可思议。

不到一个小时,他们端来了一大盘炒鸡蛋,还有蒸卷、小米饭、一些白菜和少量烤猪肉。我的主人为饭菜简单而表示歉意;我则为我的食量不同寻常而表示歉意。

龙火告诉我,说安塞离那里不过“几步路”,尽管我不大放心,但是除了照他说等一等以外,没有其他办法。等到一个年轻的向导和一个骡夫终于到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下午四点钟了。临走时,我想把饭钱付给刘先生,可是他愤然拒绝了。

“你是一位外国客人,”他解释说,“而且你是来找我们的毛主席的。再说,你的钱也没有用处。”他对我手里拿着的纸币瞟了一眼,问道:“你没有苏区的钱吗?”听我回答说没有,他就数了共值一元钱的苏区纸币说,“这个你拿去,你路上会用得着的。”我拿一元国民党的钱和刘先生交换,他接受了;我再一次向他道谢,然后跟在我的向导和骡夫后边爬上山道。

“好啊,”我一边气喘喘地爬山,一边对自己说。“到现在为止,一切顺利。”我已闯进了红色大门。这件事多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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