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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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
        一会儿翅膀碰着波浪,一会儿箭一般地直冲向乌云,它叫喊着,——就在这鸟儿勇敢的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欢乐。
       在这叫喊声里——充满着对暴风雨的渴望!在这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愤怒的力量、热情的火焰和胜利的信心。
       海鸥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呻吟着,——呻吟着,它们在大海上飞窜,想把自己对暴风雨的恐惧,掩藏到大海深处。
       海鸭也在呻吟着,——它们这些海鸭啊,享受不了生活的战斗的欢乐:轰隆隆的雷声就把它们吓坏了。
       蠢笨的企鹅,胆怯地把肥胖的身体躲藏在悬崖底下……只有那高傲的海燕,勇敢地,自由自在地,在泛起白沫的大海上飞翔!
      ……这是勇敢的海燕,在怒吼的大海上,在闪电中间,高傲的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1)、文中的海鸥、海鸭、企鹅有什么表现?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

(2)、为什么在写海燕高傲地飞翔之前还写大海、狂风、乌云?

(3)、“波浪一边歌唱,一边冲向高空,去迎接那雷声。”这句话用了什么修辞方法?有什么作用?

(4)、品味下列句中加线的词语,说说在表达上的好处。
①狂风紧紧起一层层巨浪,恶狠狠地把它们到悬崖上,把这些大块的翡翠成尘雾和碎末
②“大海抓住闪电的箭光,把它们熄灭在自己的深渊里”

(5)、“暴风雨!暴风雨就要来啦!”这句话使用反复在表达上有什么作用?

(6)、“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举一反三
阅读课外选文,回答小题。
                                                                                                   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莫言
        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我要给你们讲故事。
       上世纪六十年代,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里组织我们去参观一个苦难展览,我们在老师的引领下放声大哭。为了能让老师看到我的表现,我舍不得擦去脸上的泪水。我看到有几位同学悄悄地将唾沫抹到脸上冒充泪水。我还看到在一片真哭假哭的同学之间,有一位同学,脸上没有一滴泪,嘴巴里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用手掩面。他睁着大眼看着我们,眼睛里流露出惊讶或者是困惑的神情。事后,我向老师报告了这位同学的行为。为此,学校给了这位同学一个警告处分。多年之后,当我因自己的告密向老师忏悔时,老师说,那天来找他说这件事的,有十几个同学。这位同学十几年前就已去世,每当想起他,我就深感歉疚。这件事让我悟到一个道理,那就是: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
       我再讲一个故事:三十多年前,我还在部队工作。有一天晚上,我在办公室看书,有一位老长官推门进来,看了一眼我对面的位置,自言自语道:“噢,没有人?”我随即站起来,高声说:“难道我不是人吗?”那位老长官被我顶得面红耳赤,尴尬而退。为此事,我洋洋得意了许久,以为自己是个英勇的斗士,但事过多年后,我却为此深感内疚。
       请允许我讲最后一个故事,这是许多年前我爷爷讲给我听过的:有八个外出打工的泥瓦匠,为避一场暴风雨,躲进了一座破庙。外边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一个个的火球,在庙门外滚来滚去,空中似乎还有吱吱的龙叫声。众人都胆战心惊,面如土色。有一个人说:“我们八个人中,必定一个人干过伤天害理的坏事,谁干过坏事,就自己走出庙接受惩罚吧,免得让好人受到牵连。”自然没有人愿意出去。又有人提议道:“既然大家都不想出去,那我们就将自己的草帽往外抛吧,谁的草帽被刮出庙门,就说明谁干了坏事,那就请他出去接受惩罚。”于是大家就将自己的草帽往庙门外抛,七个人的草帽被刮回了庙内,只有一个人的草帽被卷了出去。大家就催这个人出去受罚,他自然不愿出去,众人便将他抬起来扔出了庙门。故事的结局我估计大家都猜到了——那个人刚被扔出庙门,那座破庙轰然坍塌。
        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问题。
                                                                                                 如何记住乡愁
                                                                                                           燕海鸣
       时下,“记得住乡愁”成为一句流行语。在大规模推行城镇化的同时,如何留住乡村肌理,如何传承民间的记忆,对于规划者和普通人都是非常现实的问题。联想到最近另一句流行语“时间去哪儿了”,我们更可以真切感受到整个社会的一种焦虑,一种在巨大时代变革和急速生活节奏中难以寻找稳定心灵的焦虑。
      无论是“记得住乡愁”还是“时间去哪儿了”,都在表达一种心理,即对变化的不安和对未来的不确定。只不过,前者指向空间的转换,后者则指向时间的流逝。或者说,前者的目的是回到家乡,后者的目的是回到过去。
      乡愁和怀旧诉说的是同一件事,在英文表达中可以明确体现出来。英文单词Nostalgia是乡愁、怀旧的意思,这个单词由两个希腊语词根构成,nostos对应“家乡”,而algia对应“怀念”。但希腊语的词根并不意味源自希腊。实际上,这个词是瑞士的医生侯佛(Hofer)在其1688年的一篇医学论文中创造出来的。为什么是医学论文?因为当时人们普遍认为,乡愁、怀旧是一种疾病,必须通过医学的方式进行治疗。
       这种认识并非毫无缘由,当时欧洲大陆大小战争很多,许多士兵由于思念家乡,无法集中精力在前线对抗敌人,大大影响战斗力。因此,这种乡愁病,成为医生们研究的对象。
       300多年过去,乡愁早已不是一种病,甚至成为诗人和哲学家们表达自己浪漫情怀的一种方式。乡愁也不仅停留在空间维度,更扩展到了时间维度上。撰写《怀旧的未来》一书的俄裔美籍学者博伊姆(Boym)说: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加速,导致人们越发怀念过往的慢节奏生活,以及越发怀念并需要社会的内聚力和传统。社会学家戴维斯(Davis)也认为,在充满不确定的变动和断裂的过程中追寻一种稳定与持续的力量,是人们怀旧的主要动力。
        因此,我们已经更清晰地认识到事情的本源所在:乡愁、怀旧行为本身不是疾病,导致人们乡愁、怀旧的大环境,才是需要思索的对象。我们是否太强调发展的价值,而忽略了无序发展所带来的人们心理认同的紧张?我们是否太过描述都市水泥森林的繁华,而忽视了正在迅速消失的原乡传统?也正是在这种反思和质疑声中,“记得住乡愁”能够迅速占领舆论高地,“时间去哪儿了”能够迅速引发社会的共鸣。
      虽然这种乡愁、怀旧的力量是我们所需要的,但我认为,如果对这种力量使用过度,也会导致负面结果。一个人的nostalgia虽然不是病症,但一个社会过于沉迷于nostalgia,是一种社会的病态。
       对乡愁、怀旧处理不当会导致两种极端的行为。按照博伊姆的分类,怀旧分为修复型怀旧和反思型怀旧。修复型的怀旧者认为旧的时代好于当下,所以要回到过去。这种类型的人走到极端,便是要对已经因种种原因废弃或消失的古迹进行复原。我们已经看到太多以崇古为名大肆修建仿古建筑的例证,但是,“乡愁”不是这样记住的。
      反思型的怀旧听起来理性一些,这类人更强调对旧的“怀”,不追求回到过去,而是追求一种怀念过去的徘徊感:“在废墟上徘徊,在时间和历史的斑斑锈迹上、在另外的地方和另外的时间的梦境中徘徊。”但反思型怀旧走到极致,便是对历史的滥用,使整个社会弥散着一种失落和挫败感。这类人会走向进步的对立面,将任何合理的变化和发展都视为敌人。他们不需要回到过去,他们索要的是将时间停止,将时间凝固。
       “记得住乡愁”,犹如开启了一扇大门,让我们看到了社会变迁大潮中,未来具有了更丰富的可能性。但是,只有当故乡成为回不去的过往,人们才会为乡所愁。从这个角度而言,“记得住乡愁”存在着语病。因为乡愁是一种怀念故乡的情感,我们要留住的不是这种情感。我们的目标不是在城市面对故乡的寥落捶胸顿足,而是积极留住故乡文化脉络中的美好。
        所谓“时间去哪儿了”更是如此,时间既无法回溯,也无法停驻。浪漫主义的怀旧情结可以存在于诗歌和哲学之中。但是,当怀旧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时,那种浪漫的忧伤便不再美丽。适应变化是人应具备的素质,否则就如博伊姆所说:“对于家乡的思念收缩成为对于个人自己童年的思念。与其说是对于进步缺乏适应,不如说是‘对于成年人生活的某种不适应’。”
(选自《 中国青年报 》2014年03月14日)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打印出个世界
      ①3D打印,也叫三维打印,是快速成型技术的一种,也称“叠层制造”工艺,最早开发于上世纪80年代。这种工艺的原理是,在一个平面上指定的位置放置并固化材料,然后通过逐层打印,把材料堆积成三维物体。
      ②基于这样的工作原理,3D打印技术用于大批量的生产并不快,且成本昂贵,但此技术从零开始堆积材料,不受传统加工手段制约,可以制造几乎任意形状的产品。比如说你要在零件里面打印一些复杂却十分精确的孔,或者要做一个中空的牙齿模型,这时用3D打印工艺就比传统加工工艺快捷省事。最重要的是,3D打印技术让零件的制造不再拘泥于工艺,而取决于想法,越是稀奇古怪,越是传统加工工艺无法加工的零件,就越是3D打印技术的用武之地。比如科幻电影《我机器人》中出现的奥迪RDQ,其超现实的水滴形车身就是由德国库卡公司的工业机器人采用3D打印技术制造的。
      ③由于3D打印技术自身的特点,其成熟的应用多出现在医学、教育领域,用于制造那些传统工艺无法精确完成,却又对人们的生活产生极大影响的单个零件。比如制造出用于移植手术的人造骨髓;还可以制作器官模型,供医生个人练习,为手术做准备。
      ④3D打印技术还在整形界享有一定的声誉。2005年,一位猛禽保育专家和一位牙医,用了18个月的时间,用3D打印技术为一只被子弹击碎了半个喙的白头海雕制造了一个“义喙”(注:假嘴)。在义喙安装手术后,这只幸运的鸟儿就摆脱了进食管,可以自主进食、饮水、梳理羽毛了。
      ⑤ 现在,3D打印技术正逐渐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最近已经有人在用3D打印技术制作精致的玩具了,比如用光敏树脂制造的小熊U盘,还有人打印出了可以食用的巧克力。如果你是一位DIY达人,等你闲来无事,甚至可以打印个自己来玩玩。
      ⑥在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3D打印技术的适用范围将会更加广泛。

阅读一下现代文,回答问题。

读书如熬粥

赵  畅

       ①我的母亲煮得一手好粥。孩提时曾问母亲何以烧出好粥,她告诉我:“粥是熬出来的,熬粥有三要素,即‘好米、文火、持续’。”

       ②是的,要熬一锅好粥,首先在于有“好米”。米好,粥就好。粥拼的是米,是米本身,是那种不加附加值的实力与质地。有了“好米”,还须用“文火”,即要用比较弱的火来熬,用“文火”易熬透,既能保持营养成分不流失,又能保持那份天然的鲜香味。熬粥还得有耐心,须持续。一锅好粥,少说也得熬上个把小时。熬粥之妙,令我想及读书。细细回味一番,读书不正如熬粥一般吗?

       ③是啊,读书之法,贵在选择。要多读经典好书,经典往往记录着优秀的思想,它们总是超越时代、历久弥新的。读经典,你将从先贤的精神世界中吸收养分,从与高贵的心灵对话中得到陶冶。秘鲁作家略萨说:“如果一个人不读书,或者很少读书,或者只读‘垃圾书’,他可能会说话,但是永远只能说那点事情,因为他用来表达的词汇量十分有限。不仅是词汇的限制,同时又是智力和想象力的限制,是知识和思想贫乏的表现。”略萨对阅读经典的真谛作了深刻的诠释。一个常读经典作品的人,一个常读好书的人,更容易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④读书之法,贵在耐心细读。心急火燎是读不了书的,粗枝大叶也不会有好的效果。读书须用“文火”,好似老牛吃草,不慌不忙,细细咀嚼。读书是一个人的心灵之旅,拿到一本书看到书名时,就像在长途汽车站的站牌上看到一个遥远的目的地,它意味着什么,暂时你还不知道,你只是向往。然后,你打开书本,仿佛踏上一段陌生而新奇的旅程。如果说,最幸福的旅行是那种沿途风光无限、刺激浪漫的行程的话,那么,最幸福的阅读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书本中向你次第展开。按高尔基的说法,就是阅读向你“打开了一扇扇新的不知道的世界的窗户”。只是别忙,须从容读。从容读,你便会觉得处处皆风景。

⑤读书之法,贵在持之以恒。不能心血来潮,高兴时拼命读,兴头过后就丢弃一旁。真要读书,须耐得寂寞,甘守孤独。从某种意义上说,阅读是一种孤独,它更适合于“独啜”。不要因为这份寂寞与单调,你就感到厌烦无味,就与读书渐离渐远。坚持读书,须有目标追求。这方面,国学大师陈寅恪便是典范。赵元任的夫人杨步伟回忆说:“那时在德国的学生们大多数玩得乱得不得了,只有孟真(傅斯年)和(陈)寅恪两个是‘宁国府门前的一对石狮子’”。意思是说,他们对读书对学问颇有定力。这种咬定目标、坚持不懈的定力,值得每个读书人学习。读书要做到恒久有定力,对那些以忙为由而少读书、不读书的人来说更是如此。胡耀邦同志曾说过一句话:“你要多读书,就要少打扑克,少跳舞,少看电影。”可不是吗?时间挤挤总是有的,就看你舍不舍得少打点扑克和麻将了。

       ⑥读书如熬粥,也要遵循“好米、文火、持续”三大法则,只要做到读经典好书、耐心细读、持之以恒地读,读书之“用”就会潜移默化,融进一个人的血液、精神、行动之中,让人享用不尽,受益无穷。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下列各小题。

有它的地方叫故乡

舒翼

    ①单位的院子里种了不少花,有玉兰、海棠、碧桃、榆叶梅……每当春天到来,花开之时,树下、花边总少不了赏花者。人们常说,最美人间四月天。想来,春天里那些盛大的花事,无疑是最美的四月天里最绚丽的一道风景。

    ②不过,于我而言,眼前的此般花景再美,却不及记忆里的“那一朵”亲切。因为,有它的地方,叫故乡。

    ③说起来,这种花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它们广泛地种植于祖国大地上,每到春天,花开之处,仿佛一片金黄色的海洋。那满世界的金黄,浓得化不开的金黄,让人震撼,难以忘记。天南海北的人们,不远千里赶赴一处处花海,只为陶醉于那一望无际的灿烂的金黄。这种花,就是油菜花。

    ④我对油菜花再熟悉不过了。我的故乡坐落在苏中平原上,属于里下河水乡,水网密集,油菜花随处可见,田间、路边、河坡上……经常能看见这种极其普通的花儿。小时候,每天放学后,爸爸骑着自行车接我回家,路边的一侧是一条小河,河坡上开满了油菜花。爸爸每次骑到这里时,就会停下来,沿着河坡往下走,采上一朵油菜花,然后递给我。回到家中,我们将采来的这朵油菜花插在装了水的瓶子里,屋子立刻就靓丽了不少。记忆里,童年的每个春天,眼前都少不了油菜花的灿烂盛开,家中都少不了油菜花的美丽装扮。

    ⑤一直以来,我总认为油菜花是一种很特别的花。因为在我心中,大概没有一种花比油菜花更具有故乡的意味了。这不仅是因为我出生并成长的地方盛产油菜花,油菜花承载着我对于苏中水乡和童年的美好记忆,更是因为油菜花的特殊气质,与“故乡”这个字眼最为贴切,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故乡景,故乡事,乃至故乡人。

    ⑥即便你从来没有亲眼见过油菜花,亲身置身过油菜花海中,光从那些图片里,你也可以发现,油菜花的遍野之处,从来不是一方阳台、一处庭院、一所公园,而是连绵起伏的大山脚下,阡陌交错的田埂之上,河网密布的水乡岸边,白墙黛瓦的房前屋后……这些,不正是我们最常见的家园的模样,不正是最典型的乡土中国的图景吗?

    ⑦这也难怪,油菜花本来就是长在乡间田头的。油菜花说到底并不是观赏性的花,而只是有着很强实用价值的农作物油菜的花。那些大面积种植的油菜,不仅可以用来食用,长出的菜籽更是极好的榨油原料。清代乾隆皇帝就有诗赞油菜花:“黄萼裳裳绿叶稠,千村欣卜榨新油。爱他生计资民用,不是闲花野草流。”所以,油菜花在本质上便是属于故乡、属于乡土的。

    ⑧如果说有些花天生只可欣赏的话,那么油菜花则天生就是和日常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它沾满了生活的烟火气。当有些花正在得到人们的精心栽培、呵护之时,与油菜花的命运相关的,却永远是田间地头的播种、收获,是水乡垛田间的摇橹穿梭,是房上屋顶的缕缕炊烟,是世世代代的繁衍生息……

    ⑨油菜花又像极了故乡的那些人。普通、平凡、质朴,但明亮、健康、泼辣、热烈,长成了一片明媚与灿烂。里下河水乡的那片油菜花,总会让我想到,从这里走出的著名作家汪曾祺的小说《受戒》里那个活泼直率的小英子,还有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柳堡的故事”里那淳朴可爱的二妹子。这些故乡的他(她)们身上,有着原生态的美,自然的美,乡土中国的美。可惜的是,当我们身处其中的时候,常常会因为太熟悉、太常见,以至于熟视无睹,往往只有在身处异乡之后,再回望他们时,才会越发感觉到这种美好。

    ⑩如果每一种花都有“花语”,我想,油菜花的花语就是——故乡。记得某一年去往某地,在一个镇子上采访,不经意间,经过一家屋后,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大片油菜花。置身花中,花入心田,一刹那,花站成了我,我跪成了花,天地间只剩一片灿烂的金黄。那一刻,我真的以为,自己是身在故乡。

(2017年04月20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北京的春天

       ①北京的春天很美,但却很短。

       ②我的等待穿越了漫长寒冷的冬季,直至春天的到来。

       ③北京的春天似乎来得有些唐突,昨日还硬朗的风,今天就轻柔了许多。托起草儿的脸,轻轻触摸,放开手就是一片绿茵。昨天还是星星点点,今天就已花满枝头,春天的脚步就是这么任性。再看路边地上的土,松软起来,周围的树木花草在春风中摇曳着,仿佛洋溢着鲜活充盈的气息。北京的春天来了,于是赶紧融入其中,追随春风一同跳起欢快的舞蹈。

       ④我喜欢用      来寻找春天。在北京,当春天来到的时候,会有一种特别的气息,我一直未寻找到合适的词来描述,只好借用朱自清先生的话,叫做“新翻的泥土气息”。

       ⑤我喜欢用      来体会春天。我只觉得在北京,春天里的晨钟暮鼓,风动鸟鸣,都会给人带来欢快和愉悦。

       ⑥我喜欢用      来领略春天。有一首歌这样唱:“春风吻上我的脸,告诉我现在是春天。”吻中包含着的柔、轻、软、暖等正面的感觉,都能在春天里找到。在北京,春天会让人的所有细胞都活跃起来,敏锐、多情、活泼、欢愉。

       ⑦我喜欢用      来感受春天。北京城里道路两侧会在你不经意中冒出点点红、白、黄、绿,多情的柳树静悄悄地吐出嫩芽,仿佛一根根浅绿色的丝带,在微风中轻轻摇曳……这一切无不让人强烈地感受到浓郁的春天气息。

       ⑧北京的春天生机勃勃,柔和的春风拂着细细的柳丝,远近的桃花开了,粉粉的、一片片、一簇簇。长安街红墙边的白玉兰吐露着春天的气息,无声绽放。昨天才发现刚刚冒出花骨朵儿,今天再见,就如玉如璞,露出湿润洁白,仿佛青春期的少女,几日不见,就丰润饱满,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⑨儿时曾经居住过春城昆明,反而难得体会到春天的珍贵,因为春城四季如春,生活在春城的人们无时无刻不沉浸在春天般的温暖和喜悦之中……而在北京却大有不同。整整一个冬天积聚的苍凉与寒冷,在短暂的瞬间挥然而去,天高、云淡,鸟儿如心灵放飞一般展翅在空中游弋,看绿色风景,闻沁脾芬芳,这是多少人心中的夙愿。

       ⑩春天似乎也格外善解人意。每当她来到北京城总是显得十分慷慨,把明媚的春光尽情洒满大地,把盎然的春意展现得淋漓尽致。但北京的春天格外匆忙,当人们还来不及细细品味,仔细领略美丽的春色时,就只见花落点点,漫天飞扬,春光悄悄离去,盛夏就高调地为京城带来浓绿。

       北京的春天很短,但是很美。

                                                                                                                                                                                                (本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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