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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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①家乡最常见的树,也就是槐树了。
             ②槐树虽然没有杨树的清秀挺拔,没有柳树的飘逸多姿,但是庄户人家却对它们情有独钟。或这是因为它们那些略显沧桑的枝丫在人们眼里有一种凝重、朴实的感觉吧。于是,庄户人都愿意用它们来记录那些平淡而真实的日子。
             ③每年的阳春三月,在那些坚韧的枝头上,便隐约露出了星星嫩绿。它们没有丝毫的招摇和迟疑,—就像国画大师们大手笔的泼墨画,陡然之间就绿满了枝头;又仿佛是在一夜之间,成串的银铃便缀满枝头了。
           ④再看呵,小村的房前屋后,远处的山坡和沟坎上,一株株、一片片绿叶葱茏的槐树,就像披上了一身洁白的雪花。在明媚的阳光下,它们          
            ⑤和煦的风,携着浓郁而宜人的花香,在绿色无垠的麦田上尽情地弥散着。伫立槐树下,侧耳聆听,那一串串银铃随风碰撞。跳跃的音符,优美而舒缓,可不就是春姑娘在耳畔清唱吗?
            ⑥一群群快乐的蜜蜂,怀揣着放蜂老人的请柬,争先恐后地从蜂箱里涌出来,歌唱着卦向那一片片雪白的花簇。与槐花相约,总会有甜蜜的收获。在火红的晚霞里,它们竞相捧回一滴滴甘露,陶醉了放蜂老人那淳朴的笑脸。
            ⑦采槐花的孩子们,挎着小竹篓,手持长竿,像一条条顽皮的小鲤鱼,畅然地游弋在小巷里。一阵阵稚嫩的笑声,荡漾在小村的上空,犹如从花簇间飞出的鸟鸣一样婉转、动听。在那个贫瘠的年月里,我欢乐的童年似乎总是与槐花有缘。至今,我还清晰地记得,拽着母亲的衣襟,一起到街旁或田野里采摘槐花时的情景。那些如雪花、似粉蝶一般的花瓣,纷纷飘进了我的记忆。
            ⑧傍晚炊烟袅袅。那一束束玉琢似的花儿,被母亲和着包米面做成芳香四溢的槐花团。轻轻地咬一口,便会香到心坎里;再细细品味那甜美的滋味,俨然会使人感觉到,春天已随着那一缕缕槐香,被永远地储留在心里,
           ⑨许多年以后,我仍然喜爱着槐花。这不仅仅因为它们能够勾起我对童年快乐时光的回忆:更主要的还是它们那永远值得人们钦佩、甘把芳香洒尽而默默无闻的品格。
                                                                                                                                                                              (阅读材料选自《语文周刊》)

    (1)作者以            作为贯串全文的线索,赞美它           的精神。

    【答案】
    (2)“点缀着小村,矗立在生机盎然的田野之上,宛如清雕玉琢的盆景;又似绵绵起伏的雪山”,是从文中第四小节最后抽出来的,请结合对选文的理为它组成合理的语序写在下面的横线上。

    它们                                                              

    【答案】
    (3)根据你对全文的理解简述,作者为什么至今记得槐树花?

    【答案】
    (4)“伫立槐树下侧耳聆听,那一串串银铃随风碰撞。”你能具体说说是什么在碰撞吗?

    【答案】
    (5)请你结合“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一句诗,用简约凝练的语言描绘一下春之美景。(50字以内)

    【答案】
    【考点】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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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结合平时积累,按要求完成小题。
                                                                                                        家 书
                                                                                                        胡 凯
           延叔喝完第一杯酒,雪花就柳絮般飘落下来。菊麻雀似的蹦进门,喊道:“哥来信了。”延叔接过信又递给菊:“快拆开念念。”
          菊娘一脸惊喜地从灶间跑出,坐到靠墙的矮凳上,认真地仰起头。菊小心地拆开信,抽出薄薄的一张纸。
         “我一切都好,只是钱不够用,春节路上挤,不回家过年了。”菊一字一顿地念出,脸上的喜悦一点点地消失。
    延叔有些不高兴,完了?菊淡淡道,完了。
          延叔长长地“嗯”了一声,倒满一盅酒,咕咚喝下。菊娘一看延叔脸色不对劲儿,忙打起圆场:“收到信就好。伢子在大学念书很忙,没工夫写许多话。”
          菊问:“回不回信?”菊娘斜瞟一眼:“当然回。把家里事告诉哥,让他安心念书。”
          菊趴到桌子上,从书包里翻出两张稿纸,红通通的小手一把攥住笔杆裂开的圆珠笔。延叔叹一口气说:“告诉你哥,信已收到,钱过几天凑好寄去。叫他放心。”说完回过头去了。“我没什么说了。”菊娘心领神会,双手拢到围裙下,脸上漾出笑容:
         “我说两句。对哥说家里的事都好。秋后老母猪生下9只崽。今年价好,涨到7块,有卖头。卖猪崽的钱还清了去年的债。”
        “上个月,那只黑老母鸡被隔壁伢子打断了腿,我心疼了好几天,找到村上张兽医,他说不碍事,现在果真好了,只是有点跛。”
            延叔腮帮子一鼓:“说这些干啥?菊,天冷了,叫你哥要当心自己,免得你娘挂念。告诉他家里人身体都好。”菊娘赶紧插上:“我就是晚上睡不着,胃老是痛。叫你哥在学校吃饱吃好,想吃啥就吃啥。不要让人笑话咱。”菊烦透了:“哥是大学生,这点事都不懂?”
           延叔再斟酒时,不够一盅了,只好慢慢地喝,边咂嘴边说:“菊,把你的学习情况给你哥说说。”
          菊咬起下唇,写道:“上次期中考试我第一名,得了一张奖状和一支钢笔。娘还蒸了鸡蛋给我吃,那支笔很漂亮,我舍不得用,收在枕头底下……大学里也发奖状吗?你也要好好学习,争取得到奖状,让全家都高兴高兴。”
          菊写好抬起头。延叔收回盯着菊飞快移动的小手的目光,倒放起酒盅。菊娘就站起去灶间盛饭。延叔又想起来什么,叫菊接着写:
       “前两天,上面分来救灾衣服。队长说你有出息,特地分给我家一件半新的呢子大衣,让你回家过年穿狗娃说样式还挺流行,城里都作兴。你不回家我就托人寄去。”
          菊娘端出饭,也突然想起什么,叫菊再加上几句:“娘初一到后庙里替你求了签,签上说你有小灾损,要切切注意。”
    菊嚷嚷起来:“没纸写了。”延叔见写了密密麻麻的三大张,说:“就不写了。”菊娘便说:“对。你哥不相信这些。再说,写多了他没时间看,他的信就那么短。”
          延叔端起饭碗扒拉了几口,又放下,仿佛心里有什么东西哽着。拿起薄薄的一张,延叔瞪着眼前没了热气的几碟菜,硬邦邦地甩出一句“重写一封”。正在有滋有味嚼饭锅巴的菊愕然睁大眼睛,随即就按延叔的话庄重地写好第二封信:信收到。钱就寄。(摘自《中学生阅读》,有删节)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生命必定要死亡吗
           ①生命必定要死亡吗?不,有两个事实可以证明:第一,任何生物的生殖细胞就是永生不死的。它们已经不断分裂、不断生存了几千万年以上,而且还在继续生存下去。没有生殖细胞的永生,也就没有物种的延续。第二,癌细胞不会自动死亡,也是永生的。海拉细胞,这是多年前从一位叫海拉的女子身上收集到的子宫颈癌细胞。它一直在全世界各个实验室里分裂繁殖,每24小时倍增一次,生长分裂极其旺盛,至今已传了上千代,仍没有死亡的征象。海拉早已死亡多年,而她的癌细胞却能永生。这里的奥秘何在呢?
           ②美国细胞学家海弗利克发现,人体细胞从第1次分裂开始算起,毕生只能分裂50次左右,此后便衰老死亡。为什么癌细胞与生殖细胞可无止境地分裂下去?海弗利克认为,这是因为正常体细胞之间紧密联结,闭关自守,缺乏遗传信息的交换,而癌细胞恰恰相反,它能与病毒或其他生命物质发生信息交换,从而使自身生命不息。这也许是永生的奥秘吧。
          ③如果我们将癌细胞或生殖细胞永生的机理弄清楚,并应用于人类,岂不是也可让我们的体细胞获得永生吗?如果体细胞也与外界进行遗传信息交换,是否也可无限期分裂而长生不老呢?有一位细胞学家,利用遗传工程学将哺乳动物的神经细胞移植到金鱼卵细胞中(体细胞与生殖细胞结合),促进了遗传信息的交换,使神经细胞分裂了100次尚未衰老,依然生机蓬勃。

    阅读下面的短文,完成下列小题。

    低氧健身

        大凡喜好运动、热爱健康的人都知道,“有氧健身”“有氧操”等运动早已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种健身方式了。然而,如今又有些专家反其道而行之,建议应大力普及低氧健身。

        低氧健身,就是用人工的方法使健身房的氧气含量低于正常状态的一种健身方式。研究发现,低氧空气对人体具有良好的保健治疗作用,能提高机体的免疫能力,增强氧的运输和肝脏的解毒作用,提高运动员的训练能力等。有关专家说低氧健身的好处起码有两点。首先,人体处于“低氧状态”,这是对人体正常状态的一种挑战。人体为了适应低氧、低气压的生活环境,心率相应加快,心脏的排血量增多,血中的红细胞和血红蛋白也随之增多,这使血液对氧的运输能力增强,血液扩散到人体组织的功能也必然随之加强。结果,人体对氧的利用率便会相应增加。还有,当健身者在低氧状态下锻炼时,肺的活动量变大,可以使动脉血管扩张,使全身的血液循环速度加快。因此,低氧条件下的健身与一般自然状态下的健身相比,有增加红细胞数量,增强免疫系统功能,强化脑组织和肌肉对氧的利用等好处。其次,低氧能使人体内蓄积必要的二氧化碳,这对健康是十分有益的,因为人的生命是既要靠氧气也要靠二氧化碳来维持的。如果人体二氧化碳含量过低,就会引起体内气体失衡,造成酸多碱少的碱血症。这将会破坏正常的新陈代谢过程,损害人的神经系统和免疫机能,最终导致丧失对疾病的自我防御能力。

        其实,低氧健身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在美国,低氧健身已成为一种最受欢迎的健身运动,许多以往习惯于户外运动的人都转到健身房对此进行经常性的锻炼。比如以前那些喜欢滑冰、爬山和乐于冒险,通常也到低氧健身房进行锻炼。另外,前苏联医学专家还曾发明过“缺氧疗法”:让患者反复吸入只有10%氧含量的低氧空气,以启动人体缺氧自卫系统的潜能,从而达到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的目的。此法不仅对治疗心血管、呼吸及神经系统疾病均有明显疗效,同时还有缓解疼痛、消除疲劳等作用。

        看来,“低氧”挑战“有氧”似有不可逆转之势,现在的问题是,低氧健身必须要在人工特制的低氧健身房内进行,所以其价格自然会偏高。一般来讲,低氧运动的费用是普通健身的一倍左右。有关人士称,随着参加低氧健身人数的迅速增加和健身范围的不断扩大,低氧健身的成本摊薄,费用应该会下降。也许,这一天真的为期不远。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三斤水

    江南雨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西部的青海省,一个极度缺水的沙漠地区。这里,每人每天的用水量严格地限定为三斤,这还得靠驻军从很远的地方运来。日常的饮用、洗漱、洗菜、洗衣,包括饮牲口,全都依赖这三斤珍贵的水。

        人缺水不行,牲口也一样,渴啊!一天,一头一直被人们认为憨厚的老牛渴极了,挣脱了缰绳,强行闯入沙漠里唯一的也是运水车必经的公路。终于,运水的军车来了,老牛以不可思议的识别力,迅速地冲上公路,军车一个紧急刹车戛然而止。老牛沉默地立在车前,任凭驾驶员呵斥驱赶不肯挪动半步。五分钟过去了,双方依然僵持着。运水的战士以前也碰到过牲口拦路索水的情景,但它们都不像这头牛这样倔强。人和牛就这样耗着,最后造成了堵车,后面的司机开始骂骂咧咧,性急的甚至点火驱赶,可老牛不为所动。

        后来,牛的主人寻来了,恼羞成怒的主人扬起长鞭狠狠地抽打在瘦骨嶙峋的牛背上,牛被打得皮开肉绽,哀哀叫唤,但还是不肯走开。鲜血沁了出来,染红了鞭子,老牛的凄厉哞叫,和着沙漠中阴冷的酷风,显得分外地悲壮。一旁的运水战士哭了。骂骂咧咧的司机也哭了,最后,运水的战士说:"就让我违反一次规定吧,我愿意接受一次处分。"他从车上取出半盆水--正好三斤,放在牛的面前。

        出人意料地是,老牛没有喝以死抗争得来的水,而是对着夕阳,仰头哞叫,似乎在呼唤什么。不远处的沙丘背后跑来了一头小牛。受伤的老牛慈爱地看着小牛贪婪地喝完水,伸出舌头舔舔小牛的眼睛。静默中,人们看到了母子眼中的泪水。没等主人吆喝,在一片寂静无语中,它们掉转头,慢慢往回走。

        二十世纪的一个晚上,当我从电视里看到这让人揪心的一幕时,我想起了幼时家里的贫穷困窘,想起了劳作的苦难的母亲,我和电视机前的许多观众一样,流下了滚滚热泪。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肉桂色的铺子

    (波兰)布鲁诺·舒尔茨

        在最为短暂而困乏欲睡的冬日里,在清晨和傍晚毛茸茸的、昏黄的边缘之间,当小镇越来越陷进冬夜迷宫的深处,又由转瞬即逝的黎明勉强召回并摇醒。

        有一回,我们全家到戏院去。在灯光暗淡、使人昏睡的大厅里,父亲摸遍了所有的衣袋,说把钱包忘在家里了。依母亲的意见,我被挑中回家去找钱包。

        我走进被光照亮的冬夜。这是那种明亮的夜晚,星星闪烁的天空是那么辽阔,足够装点整整一个月的冬夜的天空。

        在这样的夜晚,派一个男孩去干一件紧急而重要的事情,真是太欠考虑了,因为在半暗不明的亮光中,街道变得纵横交叉,难以辨认。这样的冬夜的诱惑通常是从想要抄近道,走一条可以快些到达又较不熟悉的道路这个天真的愿望开始的。不过,从那时起,事情就变得不一样了。

        在这样一个夜晚,我不可能沿着一条黑暗的街走,从而忽略在很迟时还开着的那些奇怪而有吸引力的铺子。那些铺子,在平日往往被人忽略。由于那些铺子的墙上有黑沉沉的嵌板,我经常管它们叫肉桂色的铺子。

        这些确实挺有气派的铺子夜晚开得很迟;铺子里总是有我最感兴趣的商品。阴暗和深沉的店堂里弥漫着油漆、清漆和供香的气息,弥漫着遥远的国家和稀有的商品的香味。你可以从商品中发现孟加拉烟火,魔盒,从马拉巴尔运来的假宝石头和曼德拉草根,从纽伦堡运来的装在坛子里的矮人……

        观光肉桂色的铺子的想望使我加快步子,我拐到一条我认识的街上,简直像在跑,提心吊胆地防止迷路。我经过三四条街,但是我要找的那个地方仍毫无迹象。更严重的是,街道的面貌同我原来以为的不一样,看不到丝毫铺子的影子。我所在街上的房子都没有门,而且窗都关得紧紧的,由于月亮的反光,窗里的情况一点都看不见。那些房子的另一面——我想——从那条街上,一定可以走进去。我现在走得更快了,心里相当慌,开始放弃观光那些肉桂色的铺子的念头了。我想赶快离开这里,到小镇我更熟悉的地区去。我来到街道的尽头,拿不准它会把我引到哪里。

        几辆马车在黑黢黢的街上渐渐出现。一个赶车的从他高高的座位上向我俯下身来。他长着一张小小的、亲切的红脸。“乘车吗,少爷?”他问。这辆马车有许多关节和纽带都在摇动,它的轻便的轮子滚动着出发了。在车轴的卡达卡达声中,在赶车的座位和车顶的碰撞声中,我没法就我的目的地同他取得一致的意见。他对我说的一切都点点头,管自己唱着歌。我们绕着小镇转圈。

        在一家小酒馆前,站着一伙赶马车的,他们向他友好地招手。他高兴地回答,然后把缰绳扔在我的膝盖上,跳下车去,同他那伙同行待在一起。那匹马,是匹聪明的拉车的老马,匆匆向周围望望,迈开单调、有节奏的步子小跑,继续前进。事实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是,我自己不会赶车,所以只得依赖那匹马的意志。我们拐进郊区的一条街,街两面都是花园。我们一路前进,那些花园慢慢地变成长着高树的公园,而公园又依次变成森林。

        我将永远不会忘却这个最明亮的冬夜里的这次光明的行程。染了颜色的天空的地图扩展成为一个无边无际的穹隆,穹隆上隐隐约约地出现奇形怪状的陆地和海洋,用显著的潮流和涡流的线条作标记,用天空地貌的绚烂的纹理作标记。空气变得容易呼吸,像银色的薄纱似的微微闪光,能闻到紫罗兰的香味。从毛茸茸的羔羊皮似的白雪底下,颤抖着的银莲花冒出来了,每一个细巧的花萼中有一点月光。整个森林看上去好像被成千上万的亮光和在十二月天空中大量陨落的星星照亮了。空气同一道秘密的清泉一起在搏动,同纯洁的雪和紫罗兰一起在搏动。山头的轮廓线铺满树木的秃枝,恍如幸福的叹息逐渐升向天穹。

        我完全不把父亲的钱包摆在心上了。

        在这样一个夜晚,在这一年里也只有这一个夜晚,人产生快活的念头和灵感;人感到被神圣的诗的手指所抚摸。我带着满脑子的想法和打算,想要走回家去,却遇到了几个胳膊底下夹着书的同学。他们被那一夜永远不会消失的光亮所唤醒,已经出发去上学了。

        我们一起沿着向下伸展的街道走去,街上弥漫紫罗兰的芳香,难以确定给积雪镀上银辉的,究竟是夜晚的魔力,还是逐渐升起的黎明曙光……

    (选自《鳄鱼街》,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各题

    春酒

    琦君

        ①农村的新年,是非常长的。过了元宵灯节,年景尚未完全落幕。还有个家家邀饮春酒的节目,再度引起高潮。在我的感觉里,其气氛之热闹,有时还超过初一至初五那五天新年呢。原因是:新年时,注重迎神拜佛,小孩子们玩儿不许在大厅上、厨房里,生怕撞来撞去,碰碎碗盏。尤其我是女孩子,蒸糕时,脚都不许搁在灶孔边,吃东西不许随便抓,因为许多都是要先供佛与祖先的。说话尤其要小心,要多讨吉利,因此觉得很受拘束。过了元宵,大人们觉得我们都乖乖的,没闯什么祸,佛堂与神位前的供品换下来的堆得满满一大缸,都分给我们撒开地吃了。尤其是家家户户轮流的邀喝春酒,我是母亲的代表,总是一马当先,不请自到,肚子吃得鼓鼓的跟蜜蜂似的,手里还捧一大包回家。

        ②可是说实在的,我家吃的东西多,连北平寄来的金丝蜜枣、巧克力糖都吃过,对于花生、桂圆、松糖等等,已经不稀罕了。那么我最喜欢的是什么呢?乃是母亲在冬至那天就泡的八宝酒,到了喝春酒时,就开出来请大家尝尝。“补气、健脾、明目的哟!”母亲总是得意地说。她又转向我说:“但是你呀,就只能舔一指甲缝,小孩子喝多了会流鼻血,太补了。”其实我没等她说完,早已偷偷把手指头伸在杯子里好几回,已经不知舔了多少个指甲缝的八宝酒了。

        ③八宝酒,顺名思义,是八样东西泡的酒,那就是黑枣(不知是南枣还是北枣)、荔枝、桂圆、杏仁、陈皮、枸杞子、薏仁米,再加两粒橄榄。要泡一个月,打开来,酒香加药香,恨,不得一口气喝它三大杯。母亲给我在小酒杯底里只倒一点点,我端着、闻着,走来走去,有一次一不小心,跨门槛时跌了一跤,杯子捏在手里,酒却全洒在衣襟上了。抱着小花猫时,它直舔,舔完了就呼呼地睡觉。原来我的小花猫也是个酒仙呢!

        ④我喝完春酒回来,母亲总要闻闻我的嘴巴,问我喝了几杯酒。我总是说:“只喝一杯,因为里面没有八宝,不甜呀。”母亲听了很高兴。她自己请邻居来吃春酒,一定给他们每人斟一杯八宝酒。我呢,就在每个人怀里靠一下,用筷子点一下酒,舔一舔,才过瘾。

        ⑤春酒以外,我家还有一项特别节目,就是喝会酒。凡是村子里有人急需钱用,要起个会,凑齐十二个人,正月里,会首总要请那十一位喝春酒表示酬谢,地点一定借我家的大花厅。酒席是从城里叫来的,和乡下所谓的八盘五、八盘八(就是八个冷盘,五道或八道大碗的热菜)不同,城里酒席称之为“十二碟”(大概是四冷盘、四热炒、四大碗煨炖大菜),是最最讲究的酒席了。所以乡下人如果对人表示感谢,口头话就是“我请你吃十二碟”。因此,我每年正月里,喝完左邻右舍的春酒,就眼巴巴地盼着大花厅里那桌十二碟的大酒席了。

        ⑥母亲是从不上会的,但总是很乐意把花厅给大家请客,可以添点新春喜气。花匠阿标叔也巴结地把煤气灯玻璃罩擦得亮晶晶的,呼呼呼地点燃了,挂在花厅正中,让大家吃酒时划拳吆喝,格外的兴高采烈。我呢,一定有份坐在会首旁边,得吃得喝。这时,母亲就会捧一瓶她自己泡的八宝酒给大家尝尝助兴。

        ⑦席散时,会首给每个人分一条印花手帕。母亲和我也各有一条,我就等于得了两条,开心得要命。大家喝了甜美的八宝酒,都问母亲里面泡的是什么宝贝。母亲得意地说了一遍又一遍,高兴得两颊红红的,跟喝过酒似的。其实母亲是滴酒不沾唇的。

        ⑧A.不仅是酒,母亲终年勤勤快快的,做这做那,做出新鲜别致的东西,总是分给别人吃,自己却很少吃。人家问她每种材料要放多少,B.她总是笑眯眯地说:“大约摸差不多就是了,我也没有一定分量的。”但她还是一样一样仔细地告诉别人。C.可见她做什么事,都有个尺度在心中的。她常常说:“鞋差分、衣差寸,分分寸寸要留神。”

        ⑨今年,我也如法炮制,泡了八宝酒,用以供祖后,倒一杯给儿子,告诉他是“分岁酒”,喝下去又长大一岁了。他挑剔地说:“你用的是美国货葡萄酒,不是你小时候家乡自己酿的酒呀。”

        ⑩一句话提醒了我,究竟不是地道家乡味啊。可是叫我到哪儿去找真正的家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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