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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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1954年10月2日
   聪,亲爱的孩子。收到9月22日晚发的第六信,很高兴。我们并没为你前信感到什么烦恼或是不安。我在第八封信中还对你预告,这种精神消沉的情形,以后还是会有的。我是过来人,决不至于大惊小怪。你也不必为此担心,更不必硬压在肚里不告诉我们。心中的苦闷不在家信中发泄,又哪里去发泄呢?孩子不向父母诉苦向谁诉呢?我们不来安慰你,又该谁来安慰你呢?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死水一般;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的解脱。只要高潮不过分使你紧张,低潮不过分使你颓废,就好了。太阳太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太猛,也会淹死庄稼。我们只求心理相当平衡,不至于受伤而已。你也不是栽了筋斗爬不起来的人。我预料国外这几年,对你整个的人也有很大的帮助。这次来信所说的痛苦,我都理会得;我很同情,我愿意尽量安慰你、鼓励你。克利斯朵夫不是经过多少回这种情形吗?他不是一切艺术家的缩影与结晶吗?慢慢的你会养成另外一种心情对付过去的事:就是能够想到而不再惊心动魄,能够从客观的立场分析前因后果,做将来的借鉴,以免重蹈覆辙。一个人惟有敢于正视现实,正视错误,用理智分析,彻底感悟,才不至于被回忆侵蚀。我相信你逐渐会学会这一套,越来越坚强的。我以前在信中和你提过感情的ruin〔创伤,覆灭〕,就是要你把这些事当做心灵的灰烬看,看的时候当然不免感触万端,但不要刻骨铭心地伤害自己,而要像对着古战场一般的存着凭吊的心怀。倘若你认为这些话是对的,对你有些启发作用,那么将来在遇到因回忆而痛苦的时候(那一定免不了会再来的),拿出这封信来重读几遍。

(1)、从全文看,这封信的写作目的是什么?

(2)、傅雷从哪几个方面具体告诉儿子怎样面对消极苦闷的?

(3)、作者提到克里斯多夫的目的是什么?

(4)、在“太阳太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太猛,也会淹死庄稼”一句中作者想借太阳和雨水向儿子讲明一个怎样的道理?

(5)、从这封信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怎样的父亲?傅雷希望儿子成为怎样的一个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我在第三棵树下等你

      ①记得中考那年,学校要求上晚自习,爸爸每天9点就到学校门口来接我。我到家他会给我加餐,有次他问我吃什么,我说要吃手擀面,我去洗漱的时候,他已经把一碗面条摆在我面前。我接过汤碗时,没想到那么热,手一抖,碗落地上了,他有点生气。我手正疼得难过,气恼地喊:“我又不是故意的!”然后一下把筷子拍在桌上,气呼呼地回了房间。

      ②第二天我放学,看见他在校门口等着我,我趁着夜色,混在同学中走过去。虽然走进胡同时,黑暗和恐惧使我的心怦怦乱跳,可我还是想让他着急,让他知道我多么重要。果然,我到家没多久,他急匆匆跑回来,我隔着房门听见他上气不接下气地问妈妈:“女儿回来没?”妈妈说:“回来一会儿了,你怎么还没接着?”他如释重负地说:“人太多了,没看清。”

      ③后来,顺着门缝飘进一张字条:“爸爸今晚在第三棵树下等你。”连个道歉也没有,倒像是约会,我把字条扔在桌子上。放学了,我缩在人群中,看见爸爸果然站在校门口的第三棵小杨树旁边,正死死地盯着校门口看,我一低头,又走了过去。快到路口的时候,我回头望望,他还在那儿身躯前探,我想他一定是在努力辨认自己的女儿。

      ④人流在减少,他依然一动不动地往前看。终于学生都走完了,只剩几个老师稀稀拉拉地走出来。爸爸赶上前去,跟他们说着什么,然后又迅速地往这边跑来,他在昏暗的路灯下追上了我,喘着粗气,隔着夜色我也能感觉到他眼中冒出火焰。他跟在我身后,一边走一边说:“你一个女孩子,自己走夜路,出了事儿可怎么办?”我自顾自地走,心里却不以为然。

      ⑤再大一点,我的所谓懂事就是学会小心翼翼地与爸爸保持和谐的距离,看人家父女拉着手走在路上,其乐融融,无话不谈,我与他却从没有过。直到上高中,我和爸爸都拧着,我要学文科,他要我学理科。我们就这样同在一个屋檐下小心翼翼又疙疙瘩瘩。

      ⑥毕业了,果然如爸爸所言,我的专业遇冷。妈妈打电话让我回家,说爸爸给我联系好了工作。他为了我的工作甚至坐了两夜火车!

      ⑦爸爸的爱伤害了我的自尊,可我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因为他挑落我内心的遮羞布,让我那么自卑地蜷在角落里忧伤地感受他高大的父爱。

      ⑧好在他有妈妈陪伴,我可以堂而皇之继续躲藏。有一天妈妈给我打电话,说爸爸一天没回来。我急忙到他常去的地方找,给亲戚打电话,从我哆嗦的语音、颤抖的双腿,我终于明白我多么害怕失去他。

      ⑨一夜未睡,第二天要报警时,他回来了,我问他去了哪里。他却有些懵懂,想了想说迷路了,在公共汽车站待了一晚。带他去医院检查,医生悄悄告诉我们这是帕金森综合症的早期反应。

      ⑩他变得时而明白时而糊涂。面对他的病,我觉得自己的倔强和自尊一文不值。其实我和爸爸之间既没有隔着一堵墙,也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只是一缕风,在彼此的爱中无足轻重的风。我难过但也感到幸运,相对那些失去后痛哭流涕的人,毕竟我还有机会挽回。就像一幅画,从那第三棵树开始涂回去,涂上更缤纷的颜色。

                                                                                                                                                                   (文/陈柏清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记叙文,完成下列小题。

拾穗的脚步

       ①迈着匆匆的脚步回到乡下,已是晌午时分,午后的阳光,火辣辣的,没有一丝阴凉。正是稻子收割的季节,空气中,散发着刚收割下来的稻谷的清香味,袅袅娜娜,沁人心脾。

       ②路过一块田地,我忽然看见母亲还在收割好的稻田里拾稻穗。那一刻,我忽然僵住了,站在田埂上,直愣愣地看着稻田里正在拾稻穗的母亲。母亲的身上洒满了金色的阳光,泛着金色的光芒,斑斑驳驳的,很晃人眼。母亲70多岁了,可是她却在家呆不住,她牵挂的是收割好的稻田里那些散落的稻穗。那些黄澄澄的谷粒,在她心里,就像金子般地散发着眩目的光泽,熠熠生辉。

       ③只见母亲挎着一只篮子,目光在地下仔细寻找着。母亲岁数大了,眼睛早已模糊了,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母亲到了田里,看到那些散落在田地里的稻穗,却一目了然,看得分外明亮。而我却看不见那些散落在稻田里的稻穗,看到的只是一簇簇稻茬。

       ④我想起小时候,每当到了稻子收割的季节,母亲就会叫我到收割好的稻田里拾稻穗。我兴奋地撒着欢,在稻谷飘香的稻田里四处奔跑。说是到田里拾稻穗,可是,疯了一天,却没捡回几根稻穗,多的是身上被刮破的道道血痕和泥泞。

       ⑤母亲拎着满满一篮子拾来的稻穗,看到这一幕,脸上总是露出一丝嗔怪和爱怜,说道:“你看看,稻穗没拾几根,身上倒刮破了这么多血痕,快让我帮你擦擦药水。”

       ⑥我睁着一双懵懂的眼睛,对母亲说道:“我怎么看不见稻田里有掉落的稻穗,您是怎么看见的?”

       ⑦母亲含嗔道:“你拾穗的脚步太慌乱了,只知道在稻田里疯跑,哪能拾到掉落的稻穗?”

       ⑧母亲的话,让我好生困惑:我拾穗的脚步太慌乱了?

       ⑨此时,看着母亲顶着这么烈的太阳出来拾稻穗,我心里不禁有些埋怨。稻田里散落的这几根稻穗拾它干什么?现在生活比过去要好多了,家里米缸里,又不缺这几粒谷子,呆在家里休息多好。

       ⑩母亲不经意地抬起头,发现我站在田埂上,脸上露出欣喜的神色,她大声地招呼道:“孩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啊?”

       ⑪我答道:“刚回来,正在看您拾稻穗呢!”

       ⑫母亲笑道:“那你下来,和我一块拾稻穗!”

       ⑬听了母亲的话,我不由地抬头看了看天空,心里直犯嘀咕,在这么烈的太阳下拾稻穗,真是活受罪。可是,看着母亲那殷殷期待的目光,我犹疑了一会儿,才悻悻然走下田地里。

       ⑭母亲笑着说道:“孩子,我们将剩下的一半稻田走完,就回家。”

       ⑮母亲边说,边弯下腰,拾起一根散落在稻田里的稻穗。我眼睛漫无目标地看着,似乎看不到一根稻穗。

       ⑯母亲看着我眉头紧锁,心浮气躁的样子,说道:“孩子,不要急,拾穗的脚步不能慌乱,要将心沉下来,才能发现散落在田地里的那些稻穗,步伐总是急急躁躁,恨不得一下走到头,这哪能看到那些稻穗。”

       ⑰拾穗的脚步?母亲又一次说起这句话,让我心里微微一愣,恍如昨日。我不禁注意到母亲的脚步:只见母亲的脚步,始终不急不躁,有种踏实和稳健。尽管艳阳高照,口干舌燥,可母亲依然不受干扰,她的心全部沉浸在这拾穗中。如果用“心无旁骛”来形容,那是再恰当不过了。

       ⑱我跟在母亲的身后,学着母亲拾穗的脚步。走着走着,我忽然感到,太阳,已不再那么火辣;口舌,也不再那么干燥;心情,也不再那么郁闷,似乎还有一丝清凉滋入心田,眼前变得明媚、清澈起来。

       ⑲生活中,我的脚步早已变得匆忙、慌乱起来。一直在向前奔跑,须臾不敢停留,以为美景总是在前方。当再次体会到母亲拾穗的脚步,我忽然有了一种豁然开朗的美好。

       ⑳我缺少的不是勇往直前的勇气,缺少的是这种沉稳的脚步。从容、淡定、心态平和,才是我人生最宝贵的财富。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我的读书经验

冯友兰

       ①我7岁上学就读书,一直读了80年,基本上没有间断,不能说对于读书没有一点经验。我所读的书,大概都是文、史、哲方面的,我的经验总结起来有四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先说第一点。古今中外,积累起来的书真是多极了,浩如烟海。但是,书虽多,有永久价值的还是少数,我们要学会选择。可以把书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要精读的,第二类是可以泛读的,第三类是只供翻阅的。我们心里先有了这个数,就可以随着自己的专业选定一些需要的书来读。

       ③读的时候先要解其言,这就是说,首先要懂得它的文字,它的文字就是它的语言。语言有中外之分,也有古今之别,这叫语言文字关。攻不破这道关,不知道关里边是些什么东西,只在关外指手画脚,那是不行的。当然,攻语言关,要先做许多准备,用许多工具,如字典和词典等工具书这类。

       ④中国有句老话说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书时即使书中的字都认得了,话全懂了,也未必能知道作书人的意思。从前人说,读书要注意字里行间,又说读诗要得其“弦外音,味外味”。这都是说要在文字以外体会它的精神实质。这就是知其意。司马迁说过:“好学深思之士,心知其意。”“意”离不开语言文字,但有些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来的。如果只局限于语言文字,死抓住语言文字不放,那就成为死读书了。语言文字是帮助了解书的意思的拐棍。既然知道了那个意思以后,最好扔了拐棍。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得意忘言”。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过河拆桥是不道德的事。但是,在读书中,就是要过河拆桥

       ⑤上面所说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下,还要加一句“意不尽理”。“理”是客观的道理,“意”是著书人的主观认识。人总是人,不是全知全能。他的主观上的体会和判断,同客观的道理总要有一定的差距,有或大或小的错误。所以读书只到“得其意”还不行,要把前人的“意”作为参考,和自己明白的那些客观道理,互相比较,互相补充,互相纠正。这就可能有一个比较正确的“意”。这个“意”就是自己的。读书到这个程度就算是能够现学现用,把书读活了。

       ⑥会读书的人能把死书读活,不会读书的人能把活书读死。把死书读活,就能使书为我所用;把活书读死,就是使我为书所用。能够用书而不为书所用,读书就算读到家了。

                                                                                                                           (选自《冯友兰读书与做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版,有删改)

阅读《淡雅百合》回答小题。

淡雅百合

枫林

    ①记得小时候,母亲在院子里种了很多花卉,每到夏季,各种鲜花争芳吐艳,满院飘香。

②我喜欢那一簇簇迎风盛开的山百合。那时的我经常和小伙伴们躲在花丛下捉迷藏;用那些紫色的百合种子穿成“珠珠串”,美美地戴在手上。有时在盛开的花朵上,还可以捉到漂亮的蜻蜓或者蝴蝶。花儿的馨香、翩翩起舞的蝴蝶和孩子们的欢笑声,充盈着院中的每一个角落。那份温馨、那份快乐,幸福着我的童年。望着我们沾满花粉的手臂和笑脸,母亲总会忍俊不禁,并小心拾起那些紫褐色的种子,继续种在花圃里。因为有母亲的精心培育,我家的百合年年花繁叶茂,美丽旖旎。母亲不仅培育了美丽的百合,也把爱花、养花、惜花的情愫遗传给了我,把对花儿的痴情种进了我的灵魂,使之成为成年的我生活中唯一的嗜好。

    ③百合花又叫夜合花,原产于新疆吐鲁番盆地。自古以来,百合的美,常是诗人墨客吟咏的对象,一般人对它也喜爱有加,无论是栽植于庭园或瓶插于室内,它都散发出一股与众不同的清纯高雅的气息。至于百合名称的由来,则因其根茎由许多白色的鳞片层层环抱,状似白莲,取其“万事随心”“百年好合”之意。

    ④我寓所周围的山上生长着许多野生的山百合,“学染淡黄萱草色,几枝带露立风斜”。每年到了百合的花季,你看那红色的花瓣上,点缀着颗颗褐色的笑靥,紫色的花蕊突出于花瓣之外,俏丽的绽放于树下、林间。与庭院中种植的各色百合遥相辉映,芬芳妩媚,香馥悠长,成为我生活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⑤我爱百合花,尤为喜爱白色的百合花,也许是它身上美丽、纯洁、脱俗、清馨的气质深深打动着我。你看百合花那绿绿的叶,片片衬托着花枝上白白的花瓣,喇叭形的花朵自然舒展;花无异色,含露低垂;那洁白的百合花,像月下的霜雪,像无瑕疵的白玉,像少女的肌肤,像水洗的胭脂。清新脱俗的百合花散发淡淡的清香,就像婀娜多姿的清秀佳人,如梦似幻,超然脱俗,不染纤尘。

    ⑥我对百合花是一往情深的。我喜欢她不附庸风雅的品格,喜欢她“天然淡泊好精神”的本色,喜欢她超凡脱俗、矜持含蓄的气质。当你走近百合花丛,便不由自主地沉醉于陆游“芳兰移取通中林,余地何妨种玉簪,更乞两丛香百合,老翁七十尚童心”所描绘的诗意之中。

    ⑦百合花,尽管羸弱轻柔,却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和激进的灵魂,无论刮风下雨,它都能在墙角一隅淡然的伫立。它不比四君子的刚毅,但却在柔柔的妩媚中有着矜持的顽强和脱俗的清雅。它不为流俗而动,依然保持了原始的简单,一色的白,一心的坚持,一生的自持。尽管人们培植了更多眩目的品种,但它依然无动于衷地坚持着自己,成就了永恒的白色经典,保持了永恒的纯净。

    ⑧每每在百合盛开的季节,采撷一束淡雅秀逸的百合花放置我的桌案上,独自欣赏着如此纯净、淡雅、清馨的花朵,自是一种最美的享受。在人与花的互相凝视中欣赏着、交流着,仿佛她就是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的知己。每次面对她,一切压力、忧郁和不快,都会荡然无存。她给小屋带来了祥和、安宁和温馨,她把我带入一个生机勃勃、如歌如诗般的境界,让我尽享熏风送暖的惬意。愿她在我的心谷里永不凋谢,让她的清香萦绕着我,与我相依相随。

    ⑨也许我早已被中国的花文化潜移默化却浑然不知,不然我怎么会在万种娇艳中独爱那一种?是的,“花非花,人非人,花是人,人是花”,百合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存在体,更是一种心情,一种文化,一种经典的创造。

    ⑩常听人说起“花语”:牡丹象征富贵,康乃馨象征温馨、祝福,玫瑰象征着爱情。我喜欢百合,希望她成为“圣洁”和“友谊”的象征。

    ⑾美丽的花儿,只有当她脱离大自然的田野,悄然进入人们心田的一瞬间,她才会变成一种永恒。

(选自散文在线“精美散文”,有删改)

阅读鲁迅的《读书杂谈》,完成小题。

读书杂谈

       ①因为知用中学的先生们希望我来演讲一回,所以今天到这里和诸君相见。不过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可讲。忽而想到学校是读书的所在,就随便谈谈读书。是我个人的意见,姑且供诸君的参考,其实也算不得什么演讲。

       ② 说到读书,似乎是很明白的事,只要拿书来读就是了,但是并不这样简单。至少,就有两种:一是职业的读书,一是嗜好的读书。所谓职业的读书者,譬如学生因为升学,教员因为要讲功课,不翻翻书,就有些危险的就是。我想在坐的诸君之中一定有些这样的经验,有的不喜欢算学,有的不喜欢博物,然而不得不学,否则,不能毕业,不能升学,和将来的生计便有妨碍了。我自己也这样,因为做教员,有时即非看不喜欢看的书不可,要不这样,怕不久便会于饭碗有妨。我们习惯了,一说起读书,就觉得是高尚的事情,其实这样的读书,和木匠的磨斧头,裁缝的理针线并没有什么分别,并不见得高尚,有时还很苦痛,很可怜。你爱做的事,偏不给你做,你不爱做的,倒非做不可。这是由于职业和嗜好不能合一而来的。倘能够大家去做爱做的事,而仍然各有饭吃,那是多么幸福。但现在的社会上还做不到,所以读书的人们的最大部分,大概是勉勉强强的,带着苦痛的为职业的读书。

       ③现在再讲嗜好的读书罢。那是出于自愿,全不勉强,离开了利害关系的。——我想,嗜好的读书,该如爱打牌的一样,天天打,夜夜打,连续的去打,有时被公安局捉去了,放出来之后还是打。诸君要知道真打牌的人的目的并不在赢钱,而在有趣。牌有怎样的有趣呢,我是外行,不大明白。但听得爱赌的人说,它妙在一张一张的摸起来,永远变化无穷。我想,凡嗜好的读书,能够手不释卷的原因也就是这样。他在每一叶每一叶里,都得着深厚的趣味。自然,也可以扩大精神,增加智识的,但这些倒都不计及,一计及,便等于意在赢钱的博徒了,这在博徒之中,也算是下品。

       ④不过我的意思,并非说诸君应该都退了学,去看自己喜欢看的书去,这样的时候还没有到来;也许终于不会到,至多,将来可以设法使人们对于非做不可的事发生较多的兴味罢了。我现在是说,爱看书的青年,大可以看看本分以外的书,即课外的书,不要只将课内的书抱住。但请不要误解,我并非说,譬如在国文讲堂上,应该在抽屉里暗看《红楼梦》之类;乃是说,应做的功课已完而有余暇,大可以看看各样的书,即使和本业毫不相干的,也要泛览。譬如学理科的,偏看看文学书,学文学的,偏看看科学书,看看别个在那里研究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样子,对于别人,别事,可以有更深的了解。现在中国有一个大毛病,就是人们大概以为自己所学的一门是最好,最妙,最要紧的学问,而别的都无用,都不足道的,弄这些不足道的东西的人,将来该当饿死。其实是,世界还没有如此简单,学问都各有用处,要定什么是头等还很难。也幸而有各式各样的人,假如世界上全是文学家,到处所讲的不是“文学的分类”便是“诗之构造”,那倒反而无聊得很了。

       ⑤不过以上所说的,是附带而得的效果,嗜好的读书,本人自然并不计及那些,就如游公园似的,随随便便去,因为随随便便,所以不吃力,因为不吃力,所以会觉得有趣。如果一本书拿到手,就满心想道,“我在读书了!”“我在用功了!”那就容易疲劳,因而减掉兴味,或者变成苦事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北野武

    上学时,母亲是如何逼我读书,而我又是如何不肯读书,一直是我最深的记忆,也一直是我们母子之间的较量。

    邻居大婶看我那么爱打棒球却没有手套,于是在我生日时偷偷买给了我。但母亲不准我打棒球,甚至连拥有手套也会生气。

    我家院子,种着一棵低矮的银杏树。于是我把手套包在塑料袋里,偷偷埋在树下。有一天,当我挖开泥土时,手套不见了,塑料袋里竟装着一堆参考书……为了阻止我打棒球,母亲又安排我去英语和书法补习班,结果都无功而返。

    后来,我考上了大学。对母亲来说,是个小小的胜利。不过,我最终以退学这个最坏的结果,结束了母子俩在读书领域的较量。

    我开始打工,自信可以赚到房租和零用钱,于是决定搬出来住。本想趁着母亲外出时搬家,不料却被她迎面撞见。

    “小武,你干什么?”“我要搬出去。”我别过脸去,听见雷鸣般的怒吼:“想走就走,又不是小孩子。走了就别回来,从今天起,我不是你妈,你不是我儿子!”

    尽管如此,她还是一直站在门外,茫然地看着货车消失在荒川对面。我心里也难过,可是我坚信,不这样做,我就无法自立。

    啊!新生活!起初几天,我早上六点起床做广播体操,然后精神抖擞地度过一天。但很快地,我就陷入自甘堕落的日子。每天游手好闲。一回神,发现房租已拖欠了半年。我不好意思面对房东,只好偷偷摸摸爬窗出入。一个寒风呼啸的中午,我照例还躺在被窝里。房东来敲门:“哪里有你这样的蠢蛋?欠了这么多房租,你以为还住得下去吗?”

    “不,我想你肯定会叫我滚。”我低头回答。“那你为什么还在这里?”“因为房东很仁慈。”“你真是幼稚又愚蠢。”房东叹了口气,“半年前你搬来的时候,你母亲坐出租车紧跟着过来了。”

    我一惊,满脸通红。

    “她说:‘这孩子傻傻的,肯定会欠房租,如果一个月没交,您就来找我拿。’我是收到了房租,但没有一毛钱是你自己掏的。”

    房东走后,我瘫坐许久。些许感谢的心情,混杂着永远躲不开母亲的懊恼……

    第二次交手,我又彻底输了。处在这个屡屡被母亲算计的世界,我总感到有些不满。

    终于有一天,当我上电视演出,酬劳过百万时,不知怎么,我又想回那个久别的家了。打电话时,心脏猛跳。母亲问:“最近上电视,赚到钱啦?”语气非常温柔。不料,我才说“还可以啦”,她立刻缠着我说:“那要给我零用钱!”这当妈的怎么回事,真扫兴。既然如此,就让她见识一下。我准备了三十万现金,请她到寿司店。

    “妈,这是给你的零用钱。”我想让她惊喜。得意地说,“三十万。”

    “就这么一点?”不变的刻薄语气,“不过才三十万,就一副了不起的样子!”

    我能怎么办?当然是不欢而散,发誓再也不回家了。从那以来,过两三个月,母亲必定打电话要钱。这样一直不停,直到她生命快结束的时候。

    “我要走了。小武!”母亲突然握住我的首,眼眶湿润。我安慰她说我还会再来。

    她突然回我:“不来也行,只要最后再来一次。”语气变得强硬。“葬礼在长野举行,你只要来烧香就好。”她又恢复成彻底好强的母亲。

    葬礼之后,姐姐交给我一个有点脏的小袋子和一封信。打开袋子,竟然是用我的名字开的储蓄存折!翻开来看,排列着遥远记忆中的数字:×年×月×日300,000;×年×月×日200,000……

    我给她的钱,一毛也没花,全都存着。最新的日期是一个月前,总共将近一千万日元。

    母亲写道:“武儿,在几个儿女当中,我最担心你,你从小就不喜欢念书,又乱花钱,当你说要去东京打拼时,我总担心你会变成一个落魄的穷光蛋,因此我从不间断地要你寄钱回家,一方面可以刺激你去赚更多的钱,另一方面也为了替你储蓄。你给我的钱,一毛都没有花,你的钱还是你的钱,现在就拿去好好利用吧!”

    这场最后的较量,小武自以为明明该有九分九的胜算 , 却在最终回合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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