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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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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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报的少年
         放暑假的时候,给我家送报的换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我家住六楼,每天清早8点多钟的时候,便有一阵轻捷的脚步声急急地上楼来了。不论晴天雨天,他都来得很准时。门没开的时候,他轻轻地把报纸塞进报筒。门虚掩着的时候,他便会礼貌地喊一声:“万老师,报纸来了!”
        我曾与他闲聊过,得知他每天凌晨5点钟就起床,每天要为二百多户人家送报,而且都是楼房住户,他每天要爬一万八千多级台阶。
骄阳似火,送报少年每天大汗淋淋地骑着车子穿街过巷,一大早,他的短袖衬衣就湿透了一大截,但他的车铃却拨弄得很快活,小圆脸上闪着一双清亮的大眼睛,见人就腼腆地笑着,他的日子似乎无忧无虑。
        7月下旬的一天,少年送报来时对我说:“今天报上刊登了高考录取分数线!”我说了声谢谢。少年便下楼去了。这时,我那儿子闻声从床上翻起,接过报纸急匆匆地翻阅,高兴地说:“妈,我可以上邮电大学了!”
        我既高兴,又对儿子的那种少爷做派很不满意。8点多钟了还穿着睡衣,卧室里空调还在呼呼作响。每天几乎都是这样,千呼万唤才起床洗漱,然后,打开电视,靠在沙发上一边啜饮牛奶,一边不停地换电视频道……我说:“高考完了可以休整休整,但不能天天这样睡懒觉,一个青年有没有志气抱负,就看他能不能早起床!”
        儿子不屑地说:“你那观念早过时了!”
        我说:“你看看人家那送报的少年,每天5点就起床了!”
        儿子笑得更嚣张:“他是干什么的?我是干什么的?我是新世纪的第一代天之骄子,我进了大学,还要攻读硕士、博士、还要出国留学!”
        一个大雨滂沱的日子,送报的少年头一次误点了。上午9点半钟时,才出现在我家门口,他浑身衣服湿透了,像一个落汤鸡,胳膊肘上有一道摔伤的血痕,报纸也打湿了一角。他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嗫嚅着说:“                                 ”我刚说了声“没关系”,儿子却夺过报纸狠狠地一摔:“换份干的来,这份不能看!”我一边解围,一边把儿子推进房里。
        转眼到了8月底,儿子接到邮电大学的入学通知书,高高兴兴地清点行囊准备上学了。这天8点刚过,送报的少年准时出现在门口了,他把报纸交给我后,笑吟吟地说:“万老师,从明天起,这报纸还是由我爸爸送。”
        我随口问:“那你呢?”少年说:“我被北京大学录取了,明天去上学。”
        我惊得不知说什么,那少年又补充道;“我爸是个下岗工人,身体不太好,以后若送迟了,您多包涵!”
        少年深深地朝我鞠了一躬,便下楼去了。

(1)、体会加点词语在文中的表达作用。

①儿子笑得更嚣张:“他是干什么的?我是干什么的?……”
②他把报纸交给我后,笑吟吟地说:“万老师,从明天起,这报纸还是由我爸爸送。”

(2)、文章第9段空白处省略了送报少年所说的话,请你根据上下文和语言运用的要求,在下面横线上补写一句话。

(3)、这篇小说的题目是《送报的少年》,为什么花了大量笔墨描写“我”的儿子?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4)、如果你是文中“我”的儿子,请运用心理描写的方法,写出你听到送报少年已被北京大学录取的消息时的内心感受。(30字左右)

(5)、请用四个词语或短语概括出送报少年的性格特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
                                                                                     演唱生涯(有改动)
                                                                                              毕飞宇
        ①是哪根筋搭错了呢?1990年,我26岁那一年,突然迷上唱歌了。
        ②那年我所供职的南京特殊师范学校搞了一次文艺会演。会演行将结束的时候,我的同事,女高音王学敏老师演唱了《美丽的西班牙女郎》。礼堂因为她的嗓音无缘无故地恢宏了,她无孔不入,到处都是她。我意外地发现人的嗓音居然可以拥有不可思议的马力。
       ③我蠢蠢欲动了。终于有那么一天,我推开了王学敏老师的琴房。我直接说出了我的心思,我想做她的学生。王学敏老师很吃惊。我至今还记得她的表情,那可是1990年,唱歌毫无“用处”,离“电视选秀”还有漫长的十五年呢。她问我“为什么”,她问我“有没有基础”。 
       ④我没有“为什么”。如果一定要问为什么,我只能说,在二十岁之前,许多人都会经历四个梦:绘画的梦,你想画;歌唱的梦,你想唱;文学的梦,你想写;哲学的梦,你要想。这些梦会出现在不同的年龄段里,每一个段落都很折磨人。我在童年时代特别梦想画画,因为实在没有条件,这个梦只能自生自灭;到了少年时代,我又渴望起音乐来了,可一个乡下孩子能向谁学呢?又到哪里学呢?然而,如果你的学习欲望过于亢奋,你会觉得你是盛夏里的狗舌头,活蹦乱跳,无滋无味,空空荡荡。
        ⑤王老师最终还是收下了我,大约是碍于“同事的情面”。
        ⑥对初学者来说,声乐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打开”,它必须借助于腹式呼吸。王老师告诉我,婴儿在嚎哭的时候用的都是腹式呼吸,狗在狂吠的时候也是这样。因为“说话”,人类的发音机制慢慢地改变了,胸腔呼吸畅通了,腹式呼吸却闭合了。所谓“打开”,就是回到人之初。一旦“打开”,不仅音色变得圆润,音量还可以变得嘹亮,只要趴在地上,完全有能力与狗对抗。我们身体的内部隐藏了多少好玩意,全让我们自己弄丢了。
        ⑦如果有人问我,你所做过的最为枯zào的一件事情是什么,我的回答无疑是练声。“练声”,听上去多么的优雅,可说白了,其实就是两件事:咪,还有嘛。你总共只有两个楼梯,沿着“咪”爬上去、爬下来,再沿着“嘛”爬上去、爬上来。咪——,嘛——;咪、咪、咪,嘛、嘛、嘛;咪……嘛……。我这是干什么呢?回想起来,我只能说,单纯的爱就是这样,投入,忘我,没有半点功利。
        ⑧王学敏老师煞费苦心了。她告诉我,“气”不能与喉管摩擦,必须自然而然地从喉管里“流淌”出来。她打开了热水瓶的塞子,让我天天盯着瓶口的热气看。为了演示“把横膈膜拉上去”,她找来了一只碗,放在水里,再倒过来,让我拿着碗往上“拔”,往上“拔”的力量越大,往下“拽”的力量就一样大。就单纯的理解而言,这些都好懂——这就构成了艺术内部最大的一个隐秘:在“知识”和“实践”之间,有一个神秘的距离。有时候,它天衣无缝;有时候呢,    
       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一个人来到了足球场。它幽静,漆黑、空旷,在等着我。就在这样一个漆黑而又空旷的舞台上,每个星期我都要开三、四个演唱会。可那唱是断断续续的,每一个句子都要分成好几个段落,还重复,一重复就是几遍、十几遍。学生宿舍和教工宿舍离足球场不远,我想我的歌声是可以传递过去的,因为他们的声音也可以传递过来。传递过来的声音是这样的:“他妈的,别唱了!”
       ⑩不远处的宿舍一定被我折磨惨了——谁也受不了一个疯子在深夜的骚扰。他们只是不知道,那个疯子就是我。
       ⑾事实上,我错了。他们知道。每个人都知道。一个年纪偏大的女生告诉我,大白天走路的时候你也会突然撂出一嗓子,谁不知道?就你自己不知道。很吓人的毕老师。我们都叫你“百灵鸟”呢。
       ⑿一年半之后,我离开了南京特殊师范学校,去了《南京日报》。我的演唱生涯到此结束。王老师知道,她不可能把我培养成毕学敏,但是,她说:“可惜,都上路了。”
      ⒀前些日子,一个学生给我打来电话,我正在看一档选秀节目,学生问:“如果你是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你会不会去参加?”我说我会。学生很吃惊,想不到他的“毕老师”也会这样“无聊”。这怎么就无聊的呢?不经历“难以自拔”的人永远也不能理解,有些人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发出声音的。我喜爱那些参加选秀的年轻人,我从不怀疑一部分人的功利心,可我更没有怀疑过爱。年轻的生命自有她动人的情态,沉溺,旁若无人,一点也不绝望,却更像在绝望里孤独地挣扎。 
       ⒁二十多年过去了,拳离了手,曲离了口,我不再是一条狗了,我又“成人”了。我的生命就此失去了一个异己的、亲切的局面——那是我生命之树上曾经有过的枝丫,挺茂密的。老师,是我亲手把它锯了,那里至今都还有一个碗大的疤
      【注释】①毕飞宇,当代作家。作品有《青衣》、《玉米》、《推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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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苦与最乐

梁启超

      人生什么事最苦呢?贫吗?不是。失意吗?不是。老吗?死吗?都不是。我说人生最苦的事,莫苦于身上背著一种未了的责任。人若能知足,虽贫不苦;若能安分(不多作分外希望),虽然失意不苦;老、死乃人生难免的事,达观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么苦。独是凡人生在世间一天,便有一天应该的事。该做的事没有做完,便像是有几千斤重担子压在肩头,再苦是没有的了。为什么呢?因为受那良心责备不过,要逃躲也没处逃躲呀!

      答应人办一件事没有办,欠了人的钱没有还,受了人的恩惠没有报答,得罪了人没有赔礼,这就连这个人的面也几乎不敢见他;纵然不见他的面,睡里梦里,都像有他的影子来缠着我。为什么呢?因为觉得对不住他呀!因为自己对他的责任,还没有解除呀!不独是对于一个人如此,就是对于家庭、对于社会、对于国家,乃至对于自己,都是如此。凡属我受过他好处的人,我对于他便有了责任。凡属我应该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够做得到的,我对于这件事便有了责任。凡属我自己打主意要做一件事,便是现在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立了一种契约,便是自己对于自己加一层责任。有了这责任,那良心便时时刻刻监督在后头,一日应尽的责任没有尽,到夜里头便是过的苦痛日子;一生应尽的责任没有尽,便死也带著苦痛往坟墓里去。这种苦痛却比不得普通的贫困老死,可以达观排解得来。所以我说人生没有苦痛便罢,若有苦痛,当然没有比这个加重的了。

      翻过来看,什么事最快乐呢?自然责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乐事。古语说得好:“如释重负”;俗语亦说是:“心上一块石头落了地”。人到这个时候,那种轻松愉快,直是不可以言语形容。责任越重大,负责的日子越久长,到责任完了时,海阔天空,心安理得,那快乐还要加几倍哩!大抵天下事从苦中得来的乐才算真乐。人生须知道有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任的乐处。这种苦乐循环,便是这有活力的人间一种趣味。却是不尽责任,受良心责备,这些苦都是自己找来的。一翻过去,处处尽责任,便处处快乐;时时尽责任,便时时快乐。快乐之权,操之在己。孔子所以说:“无入而不自得”,正是这种作用。

      ……

      有人说:“既然这苦是从负责任而生的,我若是将责任卸却,岂不是就永远没有苦了吗?”这却不然,责任是要解除了才没有,并不是卸了就没有。人生若能永远像两三岁小孩,本来没有责任,那就本来没有苦。到了长成,责任自然压在你的肩头上,如何能躲?不过有大小的分别罢了。尽得大的责任,就得大快乐;尽得小的责任,就得小快乐。你若是要躲,倒是自投苦海,永远不能解除了。 

                                                                                                                                                                 (选自《饮冰室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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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冬季

张春波

    ①我几乎爱上了冬季。不为别的,只因为冬天有融融的炉火,温暖的阳光和飘零的雪花。

    ②虽然没有鲜花、绿草的点缀,但我还是由衷感谢造物者设计了冬。岁月更迭,四季交替。没有冬的肃杀,或许我们永远感受不到春的妩媚;没有冬的单调,或许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夏的多姿多彩;没有冬的真实,或许我们永远摆脱不了秋的虚无怅然。

    ③很喜欢冬的意境,就像一杯浓浓的苦咖啡,虽苦却有撩人的苦香,让人留恋。不是吗?在冬日的暖阳里,就仿佛回到了儿时的襁褓,躺在父母宽厚而又温暖的怀抱,可以忘却世俗的羁绊,无忧无虑的肆意放纵,不用担心会有何种结果发生。冬日雪花飘零,普盖万物,流风回,雪一片苍茫,天地为之默然。透过漫天飞舞的洁白,倾听那静谧世界万物的心语,那时,我的心被裁成无数条丝带,随着雪花四处飘荡,与天地自然融为一体。得以荡涤过滤的心灵,忽然就此变得纤尘不染、晶莹剔透。

    ④冬天又像一首深沉的诗歌,言尽而意不止,意在言外。当繁华落尽,雁阵空空灵灵的悄然飞去,只给我们面前留下庄严和肃穆,曾经的一切都在记忆中变得异常清晰,秋去春来,花开花落,没有遗憾,惟有淡淡的温馨。于是,我在冬季里便有了一份期待,期待绿意长存,期待温暖永驻。每个晴朗的冬日,我就推开窗户,任温暖的阳光和新鲜的空气荡进窗棂,迎身上去感受那扑面而来的清纯,仿佛置身浪漫的天堂,到处弥漫着鲜亮的色彩,找不到一丝瑕疵。我的心儿幸福地飞出去包容于冬日的阳光里,像轻盈的蝉翼一样透透亮亮地、快快乐乐地舞蹈。

    ⑤在似水流逝的岁月里,没有冬,天地也就无所谓春夏秋;没有寒冷的历炼,万物也就无所谓欣欣向荣的升华。岁月四季,一如人生,有欢笑、有泪水、有幸福、有痛苦,除非让时空定格,岁月定影;否则我们将永远生活在人生的春夏秋冬之中。我总相信在更深更广处,只要维持一颗美好的心,欣赏的心,对生命常恒有祝福之念,有包容之念,那么冬即是春,春即是冬。首要条件只不过是需要以平和的心态去静静品味。多年以后,当我已经成为坐在摇椅上的白发老人是,端着一杯热腾腾的浓茶,依偎在火炉旁,回忆曾经走过的道路,曾经的光荣和失落,梦想与挫折,那该是多么温馨的事情啊!

    ⑥天地轮回,万物荣枯,美哉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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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节选)

鲁迅

①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像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②长的草里是不去的,因为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

……

③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颊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动人春色不须多

王本道

①常听朋友抱怨说,北方的春天总是姗姗来迟,又匆匆离去。北方,简直就没有春天!

②其实,相对于南方的“四季如春”,北方的四季当属最分明的了。只是因了北方的春天在热烈之中不乏有种平淡——纯粹、悠远、平和而寂寥,春色似乎是在春夜里潜滋暗长着。这种不事张扬的“暗长”,使得众多的人难以察觉。每年立春过后,尽管依然寒气逼人,但是大地已经苏醒,万物开始复苏,雨水过后就是“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了。田野里的麦苗由浅黄变得淡绿,泥土中的小草也跃跃欲试,等待着“春风吹又生”。该是踏青的季节了,人们被春风鼓动着三五好友,结伴而行。踏青不一定要远行,近处的郊野、岗坡、湖边就足够了。沿着松软的小路缓行,淡绿色的枝头时有三两只鸟儿啁啾跳跃,不远处的菜地里,青的葱,绿的菠菜可着劲儿往上长。更让人心动的是野菜族一团团、一簇簇在田埂地头热热闹闹地相拥着,那抹鲜活的嫩绿,醉了春风,让人喜在心头。

③记得当年在乡下“插队”,“春荒”是很难熬的。每天起早贪黑地下地干活,却又青黄不接,只能啃着玉米饼子就萝卜,吃得嗓子直冒酸水。后来,同学们跟老乡学会了挖野菜:苦菜、荠菜、白花菜……中午回来,同学们把挖到的野菜聚到一起,洗净后摆到饭桌中央,大家一口玉米饼,一口蘸着大酱的野菜,吃得真是香甜。打那以后,野菜在我心中就成为了春的标志和参照。

④北方的春天或许不如南方那样浓烈,那样春深似海,然而争奇斗艳的古典诗词对春的咏叹,也并非是用华丽的辞藻去铺陈春光的艳丽芳菲,大多是寥寥几笔,就足以动人心魄了。“春江水暖鸭先知”“陌头杨柳绿烟丝”“红杏枝头春意闹”,这些咏春的绝唱都是以接近直白的语言采撷浓春之中的一两个饶有意境的景观后,便止笔而留白。这种虚实相生的方法,给读者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

⑤细细想来,写诗是这样,人生也莫不如此。几十年的光阴稍纵即逝,能够做成一两件事情已经很不容易。选择一份自己喜爱的工作,过一种自己喜欢的生活,做一两件对社会有益的事情,这是一种意境。若在有限的时间里,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鱼与熊掌都想得到,到头来只能落得个“轻薄桃花逐水流”的结局。鉴古观今,贪胜求全者,无不心浮气躁,最后以失败告终。

⑥“动人春色不须多”。善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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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鱼红烧肉

(杨鸿涛)

①小时候,听爷爷讲过一道菜:鲍鱼红烧肉。在爷爷的描述中,那道菜鲜嫩多汁,泛着油渍,吃一口满嘴的肉香。那是爷爷年轻时跟着领导去大城市重庆吃的一道菜。重庆也许算不上大城市,但爷爷一生没走出过几次大山,在他看来,重庆就是大城市,朝天门就是中国最繁华的地方。

②“那鲍鱼一个一个大得出奇,肉有这么厚哩!”爷爷伸出手指比画着,浑浊的眼里闪着光。每当讲到这道菜时,他必定会拉着高亢的嗓门再讲一次酒店是如何豪华之类的。爷爷当了一辈子农民,种了一辈子地,这样风光的经历一般的农村人是不可能有的,因此爷爷记得很清楚。鲍鱼红烧肉这道菜,也成了爷爷心中的一种象征。

③我家祖祖辈辈务农,爷爷当家时一心想把家里的条件搞好,他常常教育父亲和我:做人做事要努力,要吃得苦耐得烦。爷爷每天起早贪黑做工,天黑尽了才回家吃饭。吃完饭就开始清洗他那双大脚:脱掉解放球鞋,先用镰刀头敲,敲掉脚上干硬的泥土,然后才开始洗脚,洗出一盆黑水后,才现出那一双布满了深深浅浅沟壑的脚。爷爷有了积蓄,便着手盖新房,我家是村里第一户盖水泥新房的。村里人都夸爷爷能干。面对别人的夸奖,爷爷很欣喜,但他说:“离吃上鲍鱼红烧肉还差得远哩!”受爷爷的影响,我的家人都有一个“鲍鱼红烧肉”梦。

④当爷爷开始老去的时候,父亲接过家庭重担。父亲继承了爷爷的一双大脚,这双脚粗糙厚实,每天踩在黑色的泥土上,东奔西走。后来,父亲带着母亲到江浙一带打工,回乡的时候像变了个人似的,黝黑而瘦弱,眼角也生了不少皱纹。爷爷问父亲在浙江吃过鲍鱼红烧肉没有,他说:“没有,鲍鱼炒饭倒是吃过。”爷爷又问:“鲍鱼炒饭里有鲍鱼吗?”父亲说:“没有。”爷爷说:“那还得继续努力。”父亲在外地干过泥瓦匠、木匠等工作,很是艰辛,不过也挣到了不少钱。父亲把家里的旧家具都换成欧式的,还建了新厨房、自动冲水厕所。村里的同辈又对父亲敬佩起来。

⑤我上大学的时候,父亲渐渐老去,爷爷就更老了,偶尔犯痴呆,耳朵也不灵敏了。村里陆续建起了小洋楼,而我家在县城买了房,一家人都搬了进去。面对家庭境况的日渐向好,爷爷很欢喜。

⑥我继承了爷爷与父亲不服输的性格,大三的时候苦学半年,考上了复旦大学的中文系硕士,成了村里第一个研究生。我总觉得我能考上复旦,与鲍鱼红烧肉有点儿关系,但我也说不清具体是什么关系。

⑦去年夏天,我约了朋友去涠洲岛玩耍。涠洲岛是盛产优质海鲜的地方,我们每天都吃新鲜的虾蟹扇贝,自然也少不了鲍鱼。涠洲岛的鲍鱼个儿大、肉丰、汁水足,想起爷爷,又恰逢我要回老家过暑假,便买了一些空运回家。我把鲍鱼给爷爷看,他只笑,痴痴的。我照着网上的配方做了鲍鱼红烧肉给爷爷吃,指望着他会很惊喜,爷爷看着还冒着热气的肉,眼睛里突然闪出一点光来,不过很快又黯淡下去,他颤颤巍巍地举起手来,比了个大拇指,像是比给我的,也像是比给大家的。我夹了一块儿肉送到爷爷嘴里:“爷爷,鲍鱼!”爷爷笑着嚼了几下,却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他已经老了,鲍鱼肉也有些嚼不动了,满满一大盘肉,爷爷只吃了两块儿。

⑧一家人坐在一起,问我学习近况,又扯了一些家常,鲍鱼红烧肉很快就吃光了,我突然感到它是多么平常的一道菜,又突然,心中生起一些感动来。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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