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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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列文字,回答文后问题。
                                                                                                     还是要提倡说真话
       ①不知何时何因,“提倡说真话”成了一个引人关注的课题,而谁能讲真话谁也就有了值得大家称道的美德。可见讲真话之难。如果不难,也就用不着“提倡”了,也算不上什么“美德”了。
        ②古今中外从未听说过谁以讲假话为荣,也从未听说过有人公开去赞美一个天天讲假话的骗子。因为大家都知道讲假话违背天理正义,只有讲真话才是做人的本分。一个人一生讲真话,即使没有高官厚禄、荣华富贵、辉煌业绩,但他可以毫无愧疚地说自己达到了做“人”的起码标准。相反,如果一个“伟人”说假话连篇累牍,习以为常,则距离做“人”的标准也就非常之遥远了。我看,说真话假话也是道德范畴美与丑的分野。
        ③楚楚风范,甚至有些假话比真话还悦耳动听,所以孰真孰假还需要人们动一番脑子。有些假话,可能永远不被说破,而有些假话则很容易被戳穿。如过去说亩产能达到几千斤几万斤粮食,有实践经验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但为什么那假话能风靡全中国呢?可见,鉴别假话还不算太难,最难的是敢于揭露那些说假话者。所以就有了“提倡说真话”这个课题。讲真话必然要涉及讲假话者和爱听假话者,就要冒一点风险。如果你讲的真话是诸如夏天太热冬天太冷之类,当然不会有人找岔子。如果是说个别单位假报成绩:他那里学雷锋仅在嘴上说说就吹嘘成已经“扎扎实实”、“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了;他那里仅订出几条廉政措施公之于众就夸耀成绩如何辉煌,而实际上贪污受贿、请客送礼、行业不正之风依然如故。当人们都在兴高采烈为那些虚假的东西拍手叫好的时候,你在那里揭老底岂不讨人嫌?!轻则说你不识时务,重则说你戴着有色眼镜专看阴暗面。所以讲真话需要勇气,需要胆略,一不怕讥笑,二不怕孤立,三不怕栽赃陷害,相信真理的声音终究不会窒息的。
        ④敢于讲真话就是针对讲假话的,而且不是针对一般无关宏旨和大局的讲假话,主要的是针对那些当权者为自己升官发财牟取私利所讲假话说的。这些人手中有权,一句话就能使你受到伤害。你要讲真话揭露人家,自己首先要做到无私无畏,有为真理献身的精神,一个人死都不怕,别人也就奈何你不得了。谁能做到这一点,谁就为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做出了贡献,就当前来说,这也是十分难得的。
        ⑤提倡人们讲真话能为讲真话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是一个地方兴旺发达的表现。如果人们在谎言和空话面前无动于衷,人云亦云,那么那个地方的工作十之八九是不能真正开展并取得成效的。有识之士应该碰碰这个地方。我们党确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小平同志关于讲实话办实事的教导,就是我们手中的武器,有了这个武器,正气必然战胜邪恶,阳光必然战胜阴霾。

(1)、选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第②段画线部分主要运用________的论证方法,运用这种方法的主要目的是

(3)、第③段“讲真话必然要涉及讲假话者和爱听假话者,就要冒一点风险”一句中“风险”在这里是指什么?为什么讲真话就要冒一点风险?请用自己的话回答。

(4)、“讲真话需要勇气,需要胆略”,这其中的“勇气”“胆略”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用原文回答)

(5)、结尾一段说:“有了这个武器,正气必然战胜邪恶,阳光必然战胜阴霾”中“这个武器”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作者说:“提倡人们讲真话能为讲真话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是一个地方兴旺发达的表现。”你同意这种说法吗?为什么?你认为自己该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做点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第后面小题。
                                                                             两角钱

                                                                          (肖复兴)
      有时只是举手之劳,就能帮助别人,但我们对好多举手之劳的事情却总是熟视无睹,而不愿意伸出手来。
      那天下午,我去邮局寄信,人很多,大多是在附近工地干活的民工,才想到是他们发工资的日子,在往远在千里之外的家里寄钱。
      我寄了一摞子信件,最后算邮费,掏光了衣袋里所有的零钱,还差两角钱。我只好掏出一张一百元的票子,请柜台里的女服务员找。她没有伸手接,望了望我,面色不大好看。为了两角钱要找一百元的零头,这确实够麻烦的,难怪她不大乐意。
      我下意识弯腰又翻裤兜的时候,和一个男孩子的目光相撞。他穿着一身尘土仆仆的工装,就站在我旁边的柜台的角上,个头才到我的肩膀,瘦小得像个豆芽菜。我发现他的眼光里流露着犹豫的眼神,抿着嘴,冲我似笑非笑的样子,有些怪怪的。而他的一只手揣在裤袋里,活塞一样来回动了几下,似掏未掏的样子,好像那里藏着刺猬一样什么扎手的东西。这更让我感到奇怪了。
      没有,裤袋也翻遍了,确实找不出两角钱。我只好把那张一百元的票子又递了上去,服务员还是没有接,说了句:你再找找,这才两角钱还没有呀。可我确实没有啊,我有些气,和她差点没吵起来。
      这时候,我的衣角被轻轻拉了一下,回头一看,是那个男孩子。我看见他的手从裤袋里掏了出来,手心里攥着两角钱:“我这里有两角钱。”说完这句外乡口音很重的话,他羞涩地脸红了。原来刚才他一直想帮助我,只是有些犹豫,是怕我拒绝,还是怕两角钱有些太不值得?我接过钱,有些皱巴巴的,还带有他手心的温热,虽然只有两角钱,我还是谢了他。他微微地一笑,只是脸更加发红了,真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寄完信,我去附近的超市买东西,破开了那一百元的票子,有了足够的零钱。我又回到邮局里,不过,那时已是落日的黄昏,不知那个孩子还在不在?我想如果那个孩子还在,应该把钱还给他。
      他还真的在那里,还站在柜台的角上,那些民工还没有汇完钱,他是在等着大人们一起回去。我向他走了过去,他看见了我,冲我笑了笑,因为有了那两角钱,我们成了熟人,他的笑容让我感到一种天真的亲切,很干净透明的那种感觉。
      走到他的身边,我打消了还那两角钱的念头。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但看到他那样的笑,总觉得他是在为自己做了一件帮助人的好事,才会这样的开心。能够帮助人,而且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尤其是帮助了一个看起来比自己大许多的大人,心里总会产生一种美好的感觉吧。我当时就这样想,干嘛要打破孩子这样美好的感觉呢?一句谢谢,比归还两角钱,也许,更重要吧?我轻轻地抚摸了一下他的头,问了问:“还没有走呀?”然后,我再次郑重地向他说了声:“谢谢你啊!”他的脸上再次绽放出笑容。
      以后,我多次去过那家邮局,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孩子,但我怎么也忘不了他。他让我时时提醒自己,面对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能够伸出手来去帮助他人,一定要伸出手来。
                                                                                                                                                           (选自《北京晚报》有改动)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那年冬天很冷,也许妈妈该有条围巾。凯微每次看见妈妈使劲想把脖子缩进大衣里的时候,心里总是这么想。那天,当凯微和妈妈赶集路过那家商店的时候,凯微的眼睛马上就被吸引住了。那是多么漂亮的围巾啊,看上去柔和,舒适,天蓝色的,还有漂亮的小花。它被当作样品挂在小铺里,吸引着过往的行人。凯微想那一定是这个小镇最美丽的围巾,并且它也一定会很暖和。
       凯微发现妈妈的眼睛里有种异样的光芒。妈妈肯定需要它,它是为妈妈而编织的。
      “妈妈,买下它吧!它一定很暖和。”
      “不,宝贝。我们没有多余的钱。”
       回家的路上,凯微没有像往常一样跟妈妈说话,心里一直在盘算,圣诞还有一个月就到了,要是能挣钱买到那条围巾送给妈妈多好啊!可她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除了那条心爱的项链。
       第二天,凯微再次来到那家店铺,她迫不及待地搜索着那条围巾。店主问:“你想要吗?这是最后一条了。”
      “是的,它很漂亮。我想妈妈一定会喜欢的,她需要它。但是,我现在没有足够的钱。”她解下项链,放在店主手中,“这个先给您,等我下次再带些别的东西来,您能先为我保留着吗?圣诞节前我一定会存够钱的,求您了。”
      看着她,店主感到惊讶:“孩子,你几岁了?”
      “十岁。”
      “孩子,放心。我会为你保留这条围巾的。”
       凯微走出小店的时候感觉兴奋极了,她仿佛看到了妈妈围上那条围巾的样子。她为自己感到骄傲。那是她送给妈妈的第一件圣诞礼物,并且是用自己的钱买的。
       接下来的一个月凯微非常忙碌,也非常兴奋。她常常背着妈妈忙活一些别的事情。
       离圣诞节越来越近了,凯微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又来到那家小店,她递给店主一只装有野蜂蜜的小罐子。她的心突然跳得非常厉害。她没说是如何弄到这些蜂蜜的,也没露出那双被野蜜蜂蜇得伤痕累累的胳膊,她只是骄傲又带着一丝怯意地对店主说:“到今天我只挣了这么多,够了吗?要不,我下次再带些别的来,可以吗?”
       可那天店主似乎很忙,老顾不上和她说话,只顾着与站在旁边的陌生人小声地嘀咕着什么。到最后他才转过身来,对她说:“实在很抱歉,孩子,这位先生已经把那条蓝围巾给买下了。”
       她心爱的蓝围巾,被那个陌生人买走了?她感到委屈和愤怒。可她没有哭,只是冷冷得看着那个陌生人夹着包裹走出门,然后她转过头狠狠地瞪了店主一眼,走了出去。
       在大街上,她茫然地往回走,也不知道多久才回到家,连妈妈跟她打招呼都没有看到。
     “宝贝,怎么了?妈妈跟你讲话呢?你不高兴吗?”
     “啊!”凯微这才回过神来,可是看到妈妈不禁吓了一跳,那条缀着小花的蓝色围巾正围在妈妈的脖子上。
     “妈妈,这条围巾……”
     “怎么样?漂亮吗?刚才有个陌生人送来的,说是你买给我的圣诞礼物,他帮忙送来的。这儿还有一封信。宝贝,你从哪儿弄的钱?”
       凯微顾不上回答,迫不及待地撕开了信:“你有一颗如此纯洁和善良的心,你是个好孩子,这是你送给妈妈的圣诞礼物,也是我送给你的圣诞礼物……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记得给别人留条路

   ①看人生,自己走路非常关键。而给别人留条路,更会显得大度,彰显人心的敞亮,更能体味人世间相互关照的温暖。

   ②我多次听人讲过一位菜贩子的故事。几年来,她始终坚持一条原则,就是“三八二十三”。不管遇到啥情况,她都会让利一分;有时还要为顾客在高高的秤上再添上一棵菜,多放上一只土豆子,时间一久,争得了不少客源。之后,生意越做越大。人们看中的不是一棵菜、一只土豆子,而是看中她大度的心和让利的境界,无形之中,给别人留了一条路,实际上也给自己留了条路。

   ③著名的收藏家马未都,从搞收藏开始,就懂得让利的重要性。他很会砍价,但总是不会让别人无钱可赚。在与藏家商议合理的价格后,他总是再主动加些,使得藏家尽量多赚一些,慢慢地,他取得了藏家的信任,总是能淘到别人淘不到的宝贝。给别人留条路,造就了好的人缘,成就了后来的大收藏家。

   ④人生打拼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双方共赢的过程。你不可能一味地撑大口袋赚钱,让别人去喝西北风;你也不可能只是一味地为人民服务、为他人谋利益,而让自己无利可图。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一直坚信,懂得让利,生意才会长久,买卖才会越做越大。给别人留条路,在对方获得利益的同时,刘永好自己也获得了利益。

   ⑤可是现实生活中,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情形,比比皆是。因为看着别人经营的项目能赚到更多的钱,于是绞尽脑汁上同样的项目,抢了别人的饭碗;为了自己的升迁,费尽心思,堵死别人的路;因为别人挡了路,于是挖空心思托关系,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这些现象,堵了路,塞了心,伤了情。当时自己看似得益,也许几年或几十年后别人的悲剧就会在自己的身上重演。

   ⑥给别人留条路,是表现在说话上的留有余地,不把话说绝。为了自己的将来,不把事情做得太过分,以致让人戳着脊梁骨过活。

   ⑦给别人留条路,更多的时候,就是“三八二十三”的相互关照在运行,是让藏家多赚些的理论在延伸,是发展共赢的思路在进化。

   ⑧给别人留条路,是最现实的送人玫瑰,留有余香,更是自己深藏于心灵深处的心安和踏实,由此持之以恒,才会实现人生的辉煌。

(选自杂文网,有删改,作者:修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书斋,顾名思义,是读书的房间,同时也是藏书的地方,还是书写的地方。读书、藏书、书写是书斋的基本功能。后来,文物古玩的收藏和鉴赏常在这里进行,诗词歌赋和书法绘画乃至篆刻的切磋和研讨也常常在这里进行。书斋是以个人名义建立,以主人和密友为主体,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中心。书斋姓“文”,所以别名称作“文房”。

    早在春秋时期,与朝廷兴建的学校——“官学”不同,诸子百家兴私人讲学之风,诸子家中的讲学之处往往白天是课堂,晚上就成了读书的地方。这应该就是书斋的雏形。汉代儒家学者和诗赋作家,均有自己的书斋从事文化艺术活动。因此,可以说汉代是书斋兴起的时期。唐代是一个相对自由、开放、多元化的时期,如杜甫在成都的“草堂”,就是典型的文人书斋。

    在中国传统宅院中,书斋往往是民居中唯有的精神场所。它一般位于宅院的僻静之处,如有后花园,必与之相邻,以形成高雅恬淡的良好环境。

    书斋有三大特点。一是文化传承的汇集点。书斋的主体——读书人或做学问的人,在这里藏书,在这里读书,在这里思索;以往优秀的文化,在这里以研读、考证、校注、阐发的方式得以传承;中华民族的文明之光在这里化整为零,熊熊燃烧,然后又影响社会的发展进程,使文化得到最好的传承和发展。二是个性创造的发酵池。书斋是个人的领地,是书斋主人个性得以施展的空间。在这里,他们的创造力得以迸发,从而产生出新的思想,创造出新的艺术,使得文化发展的链条上,不断有闪动的灵光。三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典范。书斋宜明朗、清静,不可太宽敞。明净可以使人心情舒畅、神气清爽,太宽敞便会损伤目力。窗外四壁,藤萝满墙,中间摆上松柏盆景,或剑兰一二盆。石阶周围种上青翠的芸香草。书斋中宜设长桌一张,放古砚一方,置笔筒一个,墙壁上挂古琴一把;书斋右边设一书架,书架上陈列《周易古占》等书及字帖画卷。人独坐于书斋之中,或对日吟诵,或秉烛夜读,于书斋里享受一份清福,从学问中得到一份快乐。

    进入21世纪,人们对传统的兴趣在逐步衰减。有些人认为,作为传统文化标志的书斋也将被“读图时代”的电脑和网络所替代。然而,从文化发展的宏观趋势上看,在新的时代,书斋仍将成为现代社会持续存在的文化现象。随着社会发展带来的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必然促进精神文化生活品味的提高,这为书斋的普及提供了基础。

    今天,历史传统和科技时尚在现代书斋已和谐地统一在一起。书斋永远是中国文人的精神家园。

(摘编自《书斋》)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①生而知之者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

    ②学习也是实践,不断的学习实践是人们获得才能的基础和源泉。没有学不会的东西,问题在于你肯不肯学,敢不敢学。自幼养成勤奋学习的习惯,就会比一般人早一些表现出有才能,人们却误认为是什么“天才”,捧之为“神童”。其实,“天才”和“神童”的才能主要也是后天获得的。当所谓“天才”和“神童”一旦被人们发现后,捧场、社交等等因素阻止了他们继续勤奋学习,渐渐落后了,最后竟一事无成者,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反之,本来不是“神童”,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③牛顿、爱因斯坦、爱迪生都不是“神童”。牛顿终身勤奋学习,很少在午夜两三点以前睡觉,常常通宵达旦工作。爱因斯坦读中学的成绩并不好,考了两次大学才被录取,学习也不出众,毕业后相当一段时间找不到工作,后来在瑞士伯尔尼专利局当了七年职员。就是在这七年里,爱因斯坦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地学习、工作着,利用业命时间勾画出了相对论的理论基础。发明家爱迪生家境贫苦,只上了三个月的学,在班上成绩很差。但是他努力自学,对于许多自己不懂得的问题,总是以无比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刻苦钻研。为了研制灯泡和灯丝,他摘写了四万页资料,试验过一千六百多种矿物和六千多种植物。由于他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比一般人的工作时间长得多,相当于延长了生命,所以当他七十九岁时,他宣称自己已经是一百二十五岁的人了。任何人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苦的努力,都能有这样、那样的贡献,都会获得一定的才能。

    ④其实不仅是科学,在文学艺术上也是一样。狄更斯曾说:“我决不相信,任何先天的或后天的才能,可以无需坚定的长期苦干的品质而得到成功的。”巴尔扎克说:“不息的劳动之为艺术法则,正如它之为生存法则一样。”

    ⑤总之,人们的才能主要是由勤奋努力学习得来的。马克思终身好学不倦,为了写《资本论》,花了四十年的功夫阅读资料和摘写笔记。他在伦敦,每天到大英博物院图书馆阅读,竟在座位前的地板上踩出一双脚印。马克思是我们的光辉榜样,这双脚印深刻地说明: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选文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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