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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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对玉米的温软记忆
      不经意间,心底就会涌起丝丝柔情。为爱,还是为爱。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主题。
  今夜,我谈情说爱,但不关乎爱情。我想唠叨的是对玉米的温软记忆。
  故乡的玉米天生丽质。金黄的色泽,光亮的质感,生动了乡间岁月。八、九月间,正是玉米的丰收季节,童年的我提着竹篮钻进了玉米地。一棵棵玉米风姿绰约,翠绿的衣衫在风中沙沙作响,红棕色的穗子轻舞飞扬,排排挺立如模特女郎。我则成了选美的裁判。我热衷的是杨贵妃式的美,谁最丰满,我就选谁。我喜悦地做着选、掰、装的动作,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刽子手。
  经过我的精心挑选,竹篮里静卧了一篮睡美人。我高兴地提着它们回家,剥去翠绿的外衣,捋去细长的穗子,露出饱满的躯体。有时,那甜蜜的米粒里还会藏着可爱的小虫,在洞穴里探头探脑。这可是甜蜜的陷阱。见到它们,我往往用菜刀将那一块削去,然后用清水洗净,倒进装满水的铁锅里烘煮。不到一个小时,玉米的浓香就会弥漫整个房间,接下来,全家人开始享用。刚出锅的玉米烫手,小孩子都用干净的毛巾包住一头吃。不久,玉米的温度降了许多,拿在手里特温暖、柔软。太嫩的玉米水份多,甜甜的,软软的。牙齿没长好的小孩喜欢啃,牙齿快掉光的老人乐意吃。其实,那成熟的玉米才更有滋味,更有嚼头。
  少年的我在外地读书,很少归家,往往节假日才回来一趟。年年暑假回家,首先迎接我的便是笑嘻嘻的玉米。可是,我因长期在清淡的校园生活,肠胃已不习惯吸收这高营养的美食。第一天回去,刚吃了一个玉米就开始腹疼,我不敢再吃。父亲赶忙从医院拿来酵母片,吩咐我吃下。接连好多天,我都不敢尝一口那香喷喷的玉米。母亲眼睁睁地看见玉米被干光,而我却未能尝一口,心底里难受,就劝我再试试。说哪会那么巧,一吃就肚子疼呢。在母亲的一再劝说下,我便折了半个玉米吃。还没吃干净,肚子就疼起来,而且还疼得厉害。母亲焦急地说:“怎么这样灵验呢?就吃半个都不行。”“就是你一个劲让她吃,她说了不吃,你还叫她吃。这下可好。”父亲厉声呵斥着母亲,然后又急冲冲去医院拿酵母片。我目睹这种情景,两行温软的液体立刻从眼眶溢出。母亲见了连忙问:“怎么这么疼呢?”我流泪笑着说:“并不是很疼的。”其实我想说这是幸福的泪,可我说不出口。
  后来,我这娇气的肠胃逐渐适应了,不知不觉又能吃了,母亲的心才得到满足。
  如今,每次见到玉米,我都会想起它带给我的暖暖的、软软的感觉。

(1)、第二段说“我想唠叨的是对玉米的温软记忆”,我对玉米的“温软记忆”具体有哪些呢?请根据文意分点概括回答。

(2)、联系上下文,指出下面句子中划线的词语在文中的具体内容。
①故乡的玉米天生丽质。                                              ②我热衷的是杨贵妃的美

(3)、下列句子形象生动,富有表现力,请加以赏析。
①金黄的色泽,光亮的质感,生动了乡间岁月。
②经过我的精心挑选,竹篮里静卧了一篮睡美人。

(4)、第五段说:“其实我想说这是幸福的泪,可我说不出口。”请根据文意分析其中的原因。

举一反三
读文章,回答相关问题。

握住母亲的脚印(节选)

春 华

一位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到一家颇具实力的公司应聘面试,主考官只对这位才华横溢的大学生提了一个问题:"你握过母亲的脚吗?" 

年轻的大学生被主考官的提问弄愣了,满脸绯红。主考官接着又说:"明天这个时候,请你再来一次,不过有一个条件,你必须握握你母亲的脚。" 

青年红着脸走了。他弄不明白主考官的用意,但无论如何,自己也要按主考官的要求握握母亲的脚。 

青年大学生早年丧父,贫寒的家里只有他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靠替人做佣人才供他读完了大学。(A)青年大学生其实是理解母亲的,也很爱他的母亲。但他压根儿没握过母亲的脚,他不知握母亲的脚时心头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青年回到家里,母亲还没有归来。他想,母亲长年在外奔波,那双脚一定很疲乏,今晚,我一定要替她洗洗脚,然后轻轻按摩一番。 

母亲很晚才回来。青年请母亲坐下,然后端来一盆热水,右手拿毛巾,左手握母亲的脚。陡然间,他发现母亲的脚竟然像木棒一样坚硬。青年大学生顿时潸然泪下,紧紧将那双脚拥在怀里,久久地不肯松开。 

(B)那晚,青年大学生终于理解了母亲。 

第二天,青年如约去那家公司,心情沉重地对主考官说:"我现在才真正明白,做人是那么不容易,成才又是何等的艰难。你让我明白了一个极其简单的道理:一个人只有理解了母亲,他才可能善待自己!" 

主考官这时笑了,点点头说:"你明天来公司上班吧!" 

主考官旨在考验年轻大学生的悟性,岂料却让一个人的灵魂获得了升华。 

年轻大学生从此铭记着母亲的艰辛,也一刻不忘自己肩负的责任。没几年,他便成长起来,而且做了一家大公司的老板。 

故事一度让我感动,也令我深深羞愧。 

许多年以来,当我终于长成一棵大树,当我坐在偌大的教室里给那些虔诚地唤我老师的朋友谈创作体会的时候,我就告诉他们:一个人要想读懂人生真谛,不妨回去握握母亲的脚,那是一部比任何经典教材都具震撼力的巨著,读懂了它,你就读懂了整个人生。 

握母亲的脚在手,其实握着的是自己一生的命运。 

阅读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童年都去哪儿了
                                                                                            【案例回放】
①某电视台一档少儿才艺节目,让一位5岁的小女孩穿上“性感露背装”学扭臀。接着主持人问小女孩:“你在幼儿园里有没有交上男朋友啊?”……
②在一则儿童食品电视广告中,一个小男孩学着古代皇帝的样子,一边背着手踱步,一边用极其成人化的口吻说:“吃方块酥,享皇帝福,我是小皇帝!” 
②某市新华书店,本名为《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的书堂而皇之地摆在儿童读物柜台,其中充斥着暴力、色情、惊悚等不堪入目的内容。
                                                                                            【调查统计】
儿童对电视广告的反应调查

求购行为无明显反应模仿广告词不相信其他
19.6%27.5%49.4%11.4%8%

                                                                                            【网友声音】
@小黄蜂:在这个泛娱乐时代,儿童难以摆脱“被看”的命运,成为大众逗乐的工具。大众有一种畸形的癖好,他们愿意观看儿童对成人的戏仿,这种不伦不类的娱乐性场面让他们感到满足和得意。
@胡桃夹子:儿童电视广告对儿童的负面危害不仅仅是让孩子在语言使用上出现早熟,更加严重的危害是使孩子由于语言的影响进一步发展成为思想早熟,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小大人”。
@没枝叶的树:许多家长高呼“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在这种急躁的拔苗助长的心态里,儿童的天性被摧折了,发展的基础断裂了,像被拔过苗的庄稼那样逐步枯萎。
                                                                                            【校园童谣】
①作业最多的人是我,书包最重的人是我,每天起得最早的睡得最晚的,是我是我还是我……
②找点空闲,找点时间,找个朋友,到校园转转。带上球鞋,戴上护腕,套上队服,到球场玩玩……
                                                                                             【专家看法】
陈沉(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真人秀节目或者娱乐节目并不是要排斥儿童的参与,而应该确保正确的参与形式和评价标准,越不符合儿童身份年龄的表演内容,越是能得到肯定和追捧这一标准应该被终止。
陈智雄(心理咨询师):儿童成人化倾向同时受到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的影响。人的健康心理成长是遵循一定的发展规律的,如果直接跳开某个成长阶段的活动和经历,很可能给孩子的心智带来不可逆转的空缺与伤害。
姚倩(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网络中大量的色情、暴力、恐怖的内容,使儿童仅仅坐在电脑前便打开了进入成人世界的大门,在情感经历上便越来越早熟,缩短了由儿童走向成人化的时间。
张雪梅(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在成人化的网络游戏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孩子们互相打杀,可能会把虚拟世界里的一些仇恨带到生活中来,实施一些报复行为或者说伤害行为,最终导致违法犯罪这种现象的发生。
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的作者):正是现代传媒影响才使童年过早“消逝”。儿童的天真无邪、可塑性和好奇心逐渐退化,然后扭曲成“伪成人”,实在令人痛心和尴尬。

阅读《水乡的日子》完成后面问题。
                                                                                                                                  水乡的日子  史良高
        ①只有把小船撑到蓬蓬勃勃的茭草深处,头顶只剩巴掌大的一方天空,而你一伸手就可以随意地采菱摘莲时,你才有资格说你到了真正的水乡。
        ②水乡的水是一眼望不到边的,一座小小的村庄笼罩在一片水雾与绿荫之中,周围都被一汪绿水紧紧地包围着,泱泱漾漾的河水就从一家家的门前窗下流过。早起盥洗梳头,蹲在伸到水中的麻石上,河水就是一面清澈的镜子。长长的麻石又和女人结下了不解之缘,“吧嗒!吧嗒!”的棒槌声每天就是从这一条条麻石上响起,把那一个又一个黎明濯洗得晶亮晶亮。
        ③夏天的许多日子,我都是静静地坐在河边看太阳从水中升起,躺在水边的竹榻上数天上的点点繁星。我和伙伴们从水边摸来螺蛳,砸碎坚壳,放在竹篮里钓虾,那些贪吃的大虾便一个个成了我们盘中的美味。有了兴致的时候,祖父就划着小船,穿过一片清悠悠的河面,去不远处的一个河湾。那时,我便和大人一起兴高采烈地采摘青乎乎的莲蓬和水淋淋的菱角。有时也打荷叶,然后和大人一起运到岸上晒干打捆。偶尔一阵狂风吹来,荷叶们便快活得飞到天空中跳起了迪斯科,我们这些伢们便纷纷去追,跑着,跳着,抓着,把笑声抛撒得满满一河。荷叶们后来都到了镇上的供销社,成为包装红糖与咸盐的“包装纸”。河里有一种叫“高苗”的东西,其实就是茭白开花后结成的米,细细长长,形状如梭,颜色像红红的玫瑰。将“高苗”捋回晒干,磨成粉,粉是红的,做成粑,锅里便是一朵朵盛开的玫瑰。揭开锅盖,那水乡植物特有的清香由不得你不口水四溢。以至我后来走遍大江南北,再也没有寻到过这种东西。祖父把船停在河心的那一刻便开始钓鱼。祖父钓鱼很特别,他将竹篙在水中击打几下,就有鳊鱼鲫鱼草鱼黑压压地来了,祖父从茭草上捋下一把“高苗”撒向鱼群,接着将一粒“高苗”迅速地穿到钩上,刚一下钩,就被一尾大鳊鱼死死咬住。不上一袋烟工夫,准能钓上三条五条。
        ④水乡的孩子没有不玩水的,也没有不会水的。白天摸鱼捉蟹,扎猛子,玩狗刨,把黝黑的肚皮漂在水面,一个个没命地疯,回到家里就难免有个头疼脑热的。于是在夜幕四合的时候,就有踮着小脚的奶奶手里拿着一件小孩的衣物什么的来到河边喊骇。喊骇一般叫的是乳名:“伢子耶,莫骇噢,快些家去吧——”那拖得长长的尾音时常从沉寂的河面一直弥漫到村庄的角落。
        ⑤也许因了水的滋润,岸边那一丛丛芦苇总是显得特别的茂密鲜活。我常常与小伙伴们钻进苇丛挖甜甜的芦根,打鲜嫩的芦叶,用自制的芦枪打“游击战”,有时也用芦笛吹起一支支跑调的歌曲。秋风中的苇花如絮似雪很有诗意,软软的,柔柔的,四处飘荡。水乡人说那是一位痴情女子的魂。那时节,村庄的屋顶、树梢、田野和河面上,到处游荡着那痴情女子洁白洁白的魂,不过,没有人感到害怕与讨厌。不经意间,一年的秋天就这样地过去了。
        ⑥①水乡还是水鸟的天堂,水乡人也离不开水鸟。②河边的水草里、稻田里时常见到水鸟的窝,水鸟的蛋,有时还有刚出壳的雏鸟。③没有人捡它碰它,谁家不懂事的孩子要是招它惹它,准会遭到大人一顿训斥。④他们像呵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呵护大自然中的生命。⑤一窝窝小鸟长大后远远地飞走了,飞到河里,然后亮起悦耳的歌声。⑥水乡人最能理解百鸟争鸣的含义,那是水鸟们回报大自然的一场场露天音乐会!⑦干活累了,坐在田垄地边抽根烟,听着那水鸟的欢唱是一种享受;心情快要下雨时,听着那水鸟的欢唱是一种慰藉。⑧从水鸟的鸣叫中,水乡人知道什么时候刮风下雨,什么时候插田收割,甚至,还能从鸟语中揣测到年成的丰歉。
        ⑦水乡的日子已经是几十年以前的事了,水乡的水早已远离了水乡的乡民。水乡人早已习惯了在稻田里种藕,在池塘里养鱼,飞絮的芦花成了诗人笔下的浪漫,欢快的鸟语悄悄走进往日的梦乡。提到过去的日子,水乡的人说: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这世界变化快呢!我听了,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三棵树

叶辛

       窗外有三棵树。

       三棵水杉。

       从幼苗到成材,看够了杉木生长期的种种形态和面貌,也就不觉得有什么稀奇了。

       只是,窗外的三棵树,天天陪伴着我,用它悦目的绿,以它摇曳的树枝,显示着它的存在。每日的清晨或是没睡的夜晚,来到阳台上开窗关窗,我总要情不自禁地端详它们几眼。久而久之,不但看出了感情,还看出了一些过去在偏远山乡没读到的意味。

       记得,我当初搬进新村的时候,三棵树都只有二层楼那么高。站在阳台上或是里屋的窗户边,我能清晰地看到三棵树的树冠,尖尖的细嫩的时常还是不那么挺直的树冠。几年时间里,它们直直地往上蹿,蹿得和三楼的窗台一般高了,蹿得接近四楼的阳台了,蹿到四楼窗户边了。随着它们的个头往上长,它们的主干也在粗壮起来,挺直起来,而朝着四周延伸的枝叶,更是尽可能地向外张开,就如同一把把使劲撑开的绿伞。

       但是,我很快发现了,三棵树虽然挨得那么近,沐浴的是同样的阳光雨露,可生长的速度是不一样的。仿佛都是15岁的少年,在一个班上,有的长得人高马大,足有1.80米,而有的个子矮小,乍眼看去活脱还是小孩。

       我开始寻找它们生长不一的原因。

       这是不难发现的。长得最高最壮的那棵树,占尽了天时地利,它离我家的窗户最远,却离新村拐弯的十字路口最近。风拂过来,最先享受凉爽的,是它;太阳升起来,最先照耀到的,也是它。因为挨近十字路口,周围再没其他的树遮挡,它的枝干树叶也伸展得最为潇洒自在。

       挨下来是中间那棵树,它不如前头那棵长得高,枝叶的舒展也不如前头那棵自由自在,它的旁边还栽着一棵玉兰树,和它争夺着土壤的养料、水分和光照。前头那棵树蹿得越快,长得越高,枝干树叶伸开得越舒展,它就生长得越慢。

       当然,生长得最慢最矮小的,是第三棵树,也是离我家窗户最近的那棵树。太阳升起和落下的时候,都照不到它。斜斜的阳光辐射,都让它前面的两棵水杉和一棵玉兰树遮挡住了,吸收去了。只在太阳当顶的时候,它才能公平地得到阳光的亲吻。由于它离楼房太近了,一楼院子的围墙妨碍了它往里面的发展。而沿新村道路那一侧,又让第二棵树和玉兰树挡住了去路。

       故此,我搬来时长得一般高的三棵树,三棵同宗同族的水杉,在我居住了几年以后,成了自高而低、自大而小的三棵树。

       在窗户边远眺,在阳台上读书,抬头看见这三棵树,我总像看着一道风景,甚至还为三棵树列成一排,树冠由高向低倾斜的线条而发出赞叹。起风了,三棵树一齐婆娑起舞。变天了,三棵树同时摇头晃脑,发出飒飒的响声。

       总是生长得最高最北的树最先有动静,表现出的形态也最为洋洋自得。

       我时常忖度,这一道有序的三棵树的风景,会很长久地陪伴着我,陪伴着我的家。

       可这仅仅是我的愿望和想象。

       那是一个风雨之夜,随着一声震天动地的雷响,我听到窗外响起一声霹雳。很惊心的,把我从梦中惊醒。听明了是在下暴雨,我又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醒来,雨过天晴,是清新明朗的早晨。我们习惯地打开窗户,窗外的景象让我大吃一惊。

       那棵长得最远最高的水杉,被拦腰折断,劈倒在地,尖嫩的树冠埋在树丛中。那样子活像一个壮汉佝偻着腰跪倒在地呻吟。

       我想起了昨晚那声惊雷,随之听到的其实不是霹雳而是水杉主干被拦腰折断时的惨叫。

       完了。

       这棵占尽了天时地利之先,平时最先得阳光雨露滋润生长得也最为令人欣慰的水杉,看来是成活不了了。

       但它活着,一枝细嫩的树冠,从被劈断的粗壮的树中央长出来。弱不禁风地往上试探地长着、长着,竟然从最初的半尺长,长到一米多高。在这一缓慢得犹如嫁接上去的重新生长过程中,旁边的第二棵树蓬蓬勃勃地往上蹿了起来。没有了遮拦,没有了阻挡,现在是它占尽了天时、地利之先了,现在是它最先享受阳光雨露的滋润了。看得出它迫不及待地抓住了这一难得的机遇,在跳跃般地往上蹿了。蹿得树干挺直,蹿得枝叶舒展。不用说,现在是它的形态最为潇洒最为诱人了。而挨着它的第三棵树,也在不动声色地生长着,虽然不如它蹿得高,伸展得自在如意,但它那形态,同样地惹人注目。

       六年过去了,三棵树还在生长。中间那棵长得最高最壮,一左一右各有一棵树陪伴扶持着,它还长得最为挺直。原先最瘦弱矮小的第三棵树,如今名列第二。它的树干挺直却不粗壮,它的枝叶伸展却不能无拘无束。而原来长得最为结实粗壮、高挑挺拔的头一棵树,现在看上去总有些别扭,它的下半截是粗圆挺直的,而在被折断的横面上长起来的上半截,显得过于纤细,过于柔弱,一眼看去,我常常觉得它活像个鹤脖子。

窗外的这一道风景,又能维持多久呢?我时常想。

       窗外有三棵树。

       三棵水杉。

(摘自《广州日报》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一把寂寞的锄头

范宇

    这是一把寂寞的锄头,静静地倚靠在斑驳的墙壁上。木质的柄上布满腐朽的暗灰色,金属的头也长满黄色的锈迹,在皎洁如水的月光里,没有半点光泽。它像极一位深闺里常年等待归人的怨妇,头发蓬乱,一脸憔悴。几声从远处秋草间传来的虫鸣,如泣如诉,把一把锄头内心的全部忧伤与寂寞呈现得淋漓尽致。

    月光被无情的岁月割伤,父亲与这把锄头的那些逝去的遥远影像在我的心头慢慢变得清晰可及。

    扛着一把锄头,叼着一根香烟,飘进晨雾里,又扛着一把锄头,叼着一根香烟,从黄昏里归来,这几乎成为父亲每天必不可少的功课。晨雾与黄昏比我更懂父亲,它们能够感受父亲脸上的每一点苍老与沧桑,以及内心掠过的每一抹喜悦与忧伤,所以它们总是以最美丽的姿态迎送父亲。在晨雾与黄昏的更替中,也交织着父亲充沛的精力与疲惫的身躯,见证着父亲永不弯曲的脊梁。我常常坐在门前那棵不知年龄的香樟树下等待父亲从黄昏里归来;走到树下,父亲也偶尔会坐下来抽一根烟。青烟一圈圈漫过父亲的头顶,漫过高大的香樟树,飘向比天边更远的天边。青烟散了,黄昏却紧锁住父亲的眉头,年少的我一点也不懂父亲眉心间的惆怅。

    我八九岁时,父亲去铁匠铺给我打了一把小锄头。我永远无法忘记那天父亲给我讲的一句话,“吃果子,拜树头;吃米饭,敬锄头。”在父亲心里,锄头就是一切,能够创出生活里所有的希望。他也希望,我拾起这样的希望并把它延续下去。

    父亲的话就是箴言,我年少的心始终坚信着。

    可后来,父亲却先背叛了。

    父亲离家的前一夜,我听见了他的叹息与母亲的啜泣。那夜,月光也像今夜这样皎洁,父亲那把锄头被泥土打磨得锃光瓦亮。锄头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躲在墙角,望着天上闪闪烁烁的星星发呆,一声不吭。

    “难道就没有其它办法了么?”母亲哽咽着说。

    父亲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要是有法子,谁愿意背井离乡呢?”

    整个漫长的夜里都充斥着这样沉重而无奈的对话,少不更事的我,也从中体会到了一点辛酸,虽然我并不明白父亲为何不得不逃离村庄。次日清晨,深秋的薄雾把通往城市的路遮盖得严严实实,像是有意要留住父亲远行的脚步。墙脚的锄头上,也沾满了露珠,晶莹剔透,与母亲的眼泪一样,没有半点杂质。父亲背上大大的帆布包,摸了摸锄头,便一头扎进了迷雾中。这年,我十二岁,念小学六年级;妹妹六岁,刚念小学一年级。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十年时光转瞬间就溜走了。

    十年前,父亲怎就狠下心来扔下这把锄头,毅然决然地从村庄逃往城市?其中的原因是复杂的,像一团凌乱的绒线交织在父亲心里,他不得不忍着巨大的悲痛逃离。在父亲心里,这把握了十多年的锄头早已成为他最亲密无间的朋友,怎能说背叛就背叛呢?

    上有祖父、祖母要赡养,下有我和妹妹要供养,父亲似乎感到了这是一把锄头再也不能承受的重担。乡村与城市的巨大落差,不得不让始终坚信一把锄头可以在土地上开垦出无限希望的父亲的心头产生动摇。不仅父亲动摇了,村庄里一个又一个农人都动摇了,纷纷逃离他们热爱的土地,眷恋的锄头。锄头寂寞了,村庄也开始变得荒芜。

    但父亲终究没有逃离与背叛,在他的心里,始终有一把锄头挽就的心结,这里面栓着的全是爱,从未改变。我坚信,终有一天,父亲以及那些离开村庄的农人们都将全部回来,重新握起那把锈迹斑斑的锄头,书写村庄的富饶和秀美。因为有爱,村庄与锄头也是宽容的,可以原谅农人一切不得已而为之的“逃离”与“背叛”。父亲这把寂寞的锄头,仿佛在月光中轻声对我说,我愿意继续等下去。或许,远在他乡的父亲也听见了。

    一把寂寞的锄头,是村庄的忧伤,也是村庄的温度。

(选自《2013年中国精短美文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4年1月版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意外这外

鲁信

    冬季去成都出差,傍晚与同事散步路过一个花店。

    花店门面不大,铺面设计也很普通,或者说压根没设计过,就是常见的那种路边店。吸引我们驻足的,是店门口那一簇簇蜡梅,很远便已闻到风中阵阵幽香。

    毕竟天府之国,冬季的风虽有几分寒意,却颇为清新,湿润宜人。微风与清雅的梅花香缠绵在一起,一缕缕飘然而至,时有时无,忽近忽远,偶尔浓得沁人心脾,间或又要用心感受才寻得着,让你不得不停下脚步。

    店主人是一对来自乡下的中年夫妻,显然从言谈中已听出我们来自北方,于是十分热情地给我们介绍起蜡梅的诸般益处和养护方法,称这批蜡梅下午刚从郊区梅林运来,拿回家可摆放好多时日,这在你们北方可是有钱也买不到的稀罕物。店主人所言非虚。我在南方生活过几年,识得这些梅花确实刚剪下不久。

    虽有些动心,但见梅枝太大不便携带,便打消念头。男主人一时显得有些失望,聪明的女主人却似乎看出我们还是有想买点什么的意思,便热心地操着一口好听的四川话推荐起别的花,说是从南方给夫人带束花,家人高兴。

    有一种花以前还真没见过,状若干花,染以不同的颜色,艳而不俗,即使在这繁花锦簇的店里,也颇抢镜,很有些吴冠中先生笔下江南春色的意思。

    女主人不失时机地介绍说,这是银柳,既可以作干花插在花瓶里,也可以放在水中当鲜花养,若养得好,过段时间便会开花,香得很。说话间已经拿来包装纸和尼龙绳,要我挑选几种喜爱的颜色。半是由于初识此花的好奇,半是因为不忍让他们失望,于是花几十元买了两束。

    拿回北京,家人也都赞叹漂亮。往墙角的花瓶里一搁,似乎整个房间都靓起来。而且看得出,这回她们真的不是为我留面子才说好,的确是她们也未曾欣赏过这种花。

    有天散步路过附近一家花店,意外地发现竟然也有银柳出售,价格只比成都略高一点。回家说起,也都感到意外。女儿本来是常爱买花的,但也从来没注意北京的花店竟也有银柳,而且是在家的附近。早知道,也就不那么老远往回带它了。

    春天去公园锻炼,发现在不显眼的一个角落里,竟有两株盛开着的蜡梅,引得不少游人举起手机拍照。我在这附近生活多年,还是第一次在这里赏梅。只因为,平时来此只是为了锻炼,行走路线基本是固定的。恰巧这天遇有施工车辆在拆卸春节庙会的架子,无奈绕道而行,不想竟有意外发现。

    就在我调整角度拍蜡梅时,惊讶地发现,在蜡梅的旁边,竟然还长着另一种花!没错,就是银柳。

    银柳怎么会长在这里?我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但反复辨认,确信就是银柳,几株银柳正含苞待放,与在成都买的那一来不同之处,只是没染色而已。从树龄及周边环境看,应该是前几年建设中医药养生文化园时移植的。

    原本以为,银柳是南方的一种植物,前几日在花店里看到它,也想当然地认为肯定是从南方运来的,万万没想到,在北方,在家附近,在我几乎每天晚上都去锻炼的公园里,竟然也长着银柳,这实在有些颠覆我的认知。

    事实确实如此。

    很多时候,意外往往并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之后那蓦然回首时的惊喜发现,而不过是注意到一些平时没有在意的东西。生活中,我们对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身边的美好,往往就没有认真关注过,在意过,才会对许多事情感到意外。

发现其实并不难,不过是需要多一分在意,少一点无视、漠然甚至麻木。多一分关注, 就会多一些发现,多一些感悟,多一些获得,有时甚至是惊喜。

(摘自《人民日报》2019年3月20日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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