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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统编版八年级上册第六单元第22课《孟子》三章

下列对《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内容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本文的中心论点是“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B、作者从城高、池深、兵器锐利、粮食充足四个方面强调作战方所具备的“地利”,然后笔锋一转,指出即使如此,仍有人弃城而逃,自然地得出“地利不如人和”的结论。 C、本文中与“得道者”意思相同的一个词是“君子”,即行仁政的君主。 D、本文集中反映了孟子的“仁政”“法治”思想。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龙眼与伞

迟子建

       ①大兴安岭的春雪,比冬天的雪要姿容灿烂。雪花仿佛沾染了春意,朵大,疏朗。它们洋洋洒洒地飞舞在天地间,犹如畅饮了琼浆,轻盈,娇媚

       ②我是喜欢看春雪的,这种雪下得时间不会长,也就两三个小时。站在窗前,等于是看老天上演的一部宽银幕的黑白电影。山、树、房屋和行走的人,在雪花中闪闪烁烁,气象苍茫而温暖,令人回味。

       ③去年,我在故乡写作长篇《额尔古纳河右岸》.四月中旬的一个下午,正写得如醉如痴,电话响了。是妈妈打来的,她说,我就在你楼下,下雪了,我来给你送伞,今天早点回家吃饭吧。

       ④没有比写到亢奋处遭受打扰更让人不快的了。我懊恼地对妈妈说:“雪有什么可怕的,我用不着伞,你回去吧,我再写一会儿。”妈妈说:“我看雪中还夹着雨,怕把你淋湿,你就下来吧!”我终于忍耐不住了,冲妈妈无理地说:“你也是,来之前怎么不打个电话,问问我需不需要伞?我不要伞,你回去吧!”

       ⑤我挂断了电话。听筒里的声音消逝的一瞬,我马上意识到自己犯了最不可饶恕的错误!我跑到阳台,看见飞雪中的母亲撑着一把天蓝色的伞,微弓着背,缓缓地朝回走。她的腋下夹着一把绿伞,那是为我准备的啊。我想喊住她,但羞愧使我张不开口,只是默默地看着她渐行渐远。

       ⑥也许是太沉浸在小说中了,我竟然对春雪的降临毫无知觉。从地上的积雪看得出来,它来了有一两个小时了。确如妈妈所言,雪中夹杂着丝丝细雨,好像残冬流下的几行清泪。做母亲的,怕的就是这样的泪痕会淋湿她的女儿啊!而我却粗暴地践踏了这份慈爱!

       ⑦从阳台回到书房后,我将电脑关闭,站在南窗前。窗外是连绵的山峦,雪花使远山隐遁了踪迹,近处的山也都模模糊糊,如海市蜃楼。山下没有行人,更看不到鸟儿的踪影。这个现实的世界因为一场春雪的造访,而有了虚构的意味。看来老天也在挥洒笔墨,书写事态人情。我想它今天捕捉到的最辛酸的一笔,就是母亲夹着伞离去的情景。

       ⑧雪停了。黄昏了。我锁上门,下楼,回妈妈那里。做了错事的孩子最怕回家,我也一样。朝妈妈家走去的时候,我觉得心慌气短。妈妈分明哭过,她的眼睛红肿着。我向她道歉,说我错了,请她不要伤心了,她背过身去,又抹眼泪了。我知道自己深深伤害了她。我虽然四十多岁了,在她面前,却依然是个任性的孩子。

       ⑨母亲看我真的是一副悔过的表情,便在晚餐桌上,用一句数落原谅了我。她说:“以后你再写东西时,我可不去惹你!”

       ⑩《额尔古纳河右岸》初稿完成后,我来到了青岛,做长篇的修改。那正是春光融融的五月天。有一天午后,青岛海洋大学文学院的刘世文老师来看我,我们坐在一起聊天。她对我说,她这一生,最大的伤痛就是儿子的离世。刘老师的爱人从事科考工作,常年在南极,而刘老师工作在青岛。他们工作忙,所以孩子自幼就跟着爷爷奶奶,在沈阳生活。十几年前,她的孩子从沈阳的一个游乐园的高空意外坠下身亡。事故发生后,沈阳的亲属给刘老师打电话,说她的孩子生病了,想妈妈,让她回去一趟。刘老师说,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儿子可能已经不在了,否则,家人不会这么急着让她回去。刘老师说她坐上开往沈阳的火车后,脑子里全都是儿子的影子,他的笑脸,他说话的声音,他喊“妈妈”时的样子。她黯然神伤的样子引起了别人的同情,有个南方籍旅客抓了几颗龙眼给她。刘老师说,那个年代,龙眼在北方是稀罕的水果,她没吃过,她想儿子一定也没吃过。她没舍得吃一颗龙眼,而是一路把它们攥在掌心,想着带给儿子……

       ⑪那个时刻,我的眼前蓦然闪现出春雪中妈妈为我送伞的情景。母爱就像伞,把阴晦留给自己,而把晴朗留给儿女。母爱也像那一颗颗龙眼,不管表皮多么干涩,内里总是深藏着甘甜的汁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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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的蓝

丁立梅

    ①她报出她的姓时,我们都讶异极了。“蓝,蓝色的蓝。”她笑着说,红唇鲜艳。继而介绍她的名,居然单单一个字,蓝。她的名字,蓝蓝。那会儿,我们正站在蓝蓝的湖边,蓝蓝的天空倒映在湖中,如一大块蓝玉。她的名字,应和了眼前的景色。如此诗意,真是让人妒忌。

    ②我们一行人游西藏,她是半道上加进来的。之前,她一个人已游完拉萨,还在一家医院里做了一天的义工。“也没做什么啦,就是帮人家拿拿接接的。”她满不在意地大笑起来。灿若一朵木棉花。五十多岁的人,看上去不过四十出头,明丽得很。小导游喊同团稍上年纪的女人阿姨,却叫她,蓝蓝姐。她乐得眉毛眼睛都在笑

    ③我们都羡慕她的明媚和精神气。几天的西藏行走,我们早已疲惫不堪,高原反应也还在折磨着大家,一个个看上去灰头土脸的,她却精神饱满得如枝叶葱茏。“你真不简单!”我们由衷地夸她。她听了,哈哈大笑,开心极了。

    ④她爱笑,热情,说话幽默。一团的人,分别来自不同地方,彼此间有戒备,一路上都是各走各的,少有言语。她的到来,恰如煦风吹过湖面,泛起水花朵朵。众人受她感染,都变得活泼起来亲切起来,有说有笑的。原来,大家都不是生来冷漠的人哪。很快地,她跟全团的人混熟了。这个头疼,她给止疼药;那个腹泻,她给止泻药;有人削水果,不小心被刀划破了手,她伸手到口袋里一掏,就掏出几块创可贴来。仿佛她会变魔术。大家对她敬佩和感激得不得了,她却轻描淡写地说:“这没什么,我只不过多备了点常用药。”

    ⑤西藏地广路遥,一个景点到另一个景点往往相距几百公里,要翻过许多座山,涉过许多条河。天未亮,我们就摸黑上路,所有人都睡眼惺忪,根本来不及收拾自己,只把自己囫囵塞进车子了事。她却披挂完整,眼影、眉线、口红,样样不缺,妆容精致。我们忍不住看她一眼,再看一眼,心里生出无限的感喟与感动来。

    ⑥知道她的故事,是在纳木错。面对变幻无穷、风光诡异的圣湖,她孩子一样欢呼奔跑,然后,突然双膝跪下,泪流满面。我们都吓了一跳,正愣怔着不知怎么办才好时,听到她喃喃地说:“感谢上帝,我来了。”

    ⑦原来,她身患绝症已两年。医生宣判的那会儿,她只感到天崩地裂。她在意过很多,得失名利,都曾是她主题曲。她玩命地去争,甚至因此忽略了家庭,让自己憔悴不堪。当她知道自己的生命,只剩下短短三个月时,双手曾经紧握着的那一些东西,都成了浮云,她只要自己能活。

    ⑧她重新打理自己的生活,养花种草,出门旅游,还常常去做义工,生命变得充盈起来。每天清晨睁开眼,看到窗外第一缕阳光,她的心里都会腾起一阵欢喜:感谢上帝,我又拥有了一天!她把每一天都当做是崭新的,是自己的重生。所以,心中时时充满感激。她活过了医生预言的三个月,活过了一年,活过了两年,还将活下去。

    ⑨我们听得涟漪四起。生命本是如此珍贵,当爱惜。我们不再说话,一起看湖。 眼睛里,一片一片的蓝,相互辉映交融

   ⑩那是湖的蓝,天的蓝,广阔无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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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眼神

    ①一个背影,让朱自清潸然泪下;一个眼神,让我终身悚然汗下。

    ②那是在我上中学时,因为有“瘸腿科”,加上当时传说文理不再分科,所以,尽管我的语文、英语成绩居班里前几名,但是数理化成绩却出奇地差。这样的恃况下,肯定高考无望。因此,高一期末考试前,我彻底失望,回到家里。

    ③因自觉惭愧,回到家听说父亲正在田里拔草,我赶紧戴上草帽,到田里帮忙。学都上不好,再不勤快一点,会被人骂为“二流子”的。顶着烈日,到了田里,我告诉父亲,不想再上学,反正学不好了,还不如回家种田。

    ④我以为父亲会勃然大怒,他对我寄予很大的希望,当了一辈子的“睁眼瞎”,他不想我走他的老路。但是,父亲始终埋着头,并不理会我,好像并没有听进去我的话。我不怕父亲发火,却怕父亲的沉默。我不敢再说话了,只好随着他卖力地拔草。近晌午的太阳很毒,汗水在身上像虫一样爬,衣服贴在身上,抬起头,父亲仍然在埋头拔草,我怎好意思停下来……

    ⑤中午,回家吃过饭,父亲仍然没有就我退学的事发表意见。让我说什么好?情况很不妙,我知道,越是在闷热干燥的夏日午后,越会有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这沉默,让我忐忑不安。

    ⑥吃过饭,父亲说:“走吧,去地里把瓜秧翻一下,要不然今年地瓜就收不到了。”我拿起锄头就走。我就不信,父亲能干,我就不行。

⑦夏日午后的太阳实在太厉害,汗水把我弄的睁不开眼晴,要在学校,现在正是午睡的时候,我早已经呵欠连天了——看父亲,光着黑黝黝的脊梁,仍在埋头翻秧——趁着父亲不注意,我跑到树阴底下枕着锄头就睡着了。

    ⑧好像没过多大一会儿,我就被父亲推醒。睁开眼,我看到父亲冷冷的眼神,那眼神很复杂,既有不屑、鄙夷,也有悲哀、绝望,还有许多我一下子说不出的内容……

    ⑨“当庄稼人你也不够格,躺在地头睡觉庄稼就会长出来?你那个样,二流子也比你强。你哄庄稼一天,庄稼就哄你一年。赶快起来!”

    ⑩父亲的眼神让我受不了,我的后脊早已经汗流下来了,不是热汗,是冷汗。

    ⑪当天晚上,回到家,我觉得浑身骨头都散了。提着胳膊上已经晒脱了皮的地方,我的心乱成一锅粥。

    ⑫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父亲又把我推起来。一睁眼,又是那眼神……我坐起来,恶狠狠地说了一句:“我要上学!”

    ⑬后来的事情变得很简单。高考后,我上了大学中文系。再后来,到电视台当上了一名记者。

    ⑭尽管远离家乡,远离了父亲,但那眼神始终占据了我的记忆,回想起来就让我不忘。

    ⑮今夜回想起来,仍然抑制不住自己汹涌的感情。走到院子外,望着满天的繁星,我不由喃喃自语:“山一样沉默的父亲,我忘不了你的眼神!”

(选自《青年博览》作者黄赋,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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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遗物

(土耳其)阿齐兹·内辛

    ①很早很早以前,有一个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这个国家的统治者苏丹却有一个宝库。宝库里珍藏着全国独一无二的,最最宝贵的遗产。举国上下,人人都用吹嘘祖先留给自己的这份遗产聊以自慰:“尽管我们一贫如洗,起码祖先留下的这份遗产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就这样,他们用自我安慰来填补贫困生活带来的精神空虚。

    ②为了保护好这个属于整个国家的圣物,它一直被密藏在苏丹的宝库里。苏丹、首相、大臣,以及宫内所有的文武官员,每年都有一天要用自己的名誉宣誓:一定要保护好祖先留下的这个珍贵而又神圣的遗物。

    ③时间年复一年地过去了,有一天,苏丹突然想弄清楚,大家用鲜血和生命保卫的这个圣物,究竟是什么?他通过了40个房门,然后走进第41个房间,揭开了第41个盒盖,一看:啊!原来是一颗光辉灿烂、光芒四射的稀世珠宝!这么珍贵的宝物,苏丹以前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没见过!苏丹越看越高兴,边看边思索:“如果我把祖先留给大家的这件圣物拿走,归我所有,别人会不会知道呢?”

    ④于是,苏丹把那神圣的遗物从宝盒里拿出来,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他把圣物装好以后,突然心里害怕得发抖:“要是有人知道我偷走了圣物,那怎么办呢?”他又想:“如果我把这圣物拿走,在宝盒里放上一块白金,再用红宝石、珍珠母、绿宝石、珍珠、金刚石什么的装饰起来,即使以后别人打开宝盒,也不会知道圣物被人偷走,因为以前谁也没见过真正的圣物嘛!”他就按他的想法做了。然后把41个宝盒按原样一个套一个地放好,把41个房门一个一个地锁了,最后才离开了宝库。然而,他唯恐自己的诡计被人识破,便把一年一次保卫遗物的宣誓仪式,改为每半年举行一次,以为这样做,别人就会认为他更忠实,从而不会怀疑他偷盗了祖先留下的神圣遗物。从此,每年人们在广场上聚集两次,苏丹带领着臣民举行宣誓仪式,要他们用鲜血和生命保卫祖先留下的圣物。

    ⑤……

    ⑥时间过了一年又一年。最后从公众之中站出一个人来,他说:“让我们见见祖先留给我们的圣物吧,这样我们每个人就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地珍惜它了!”这些话,像爆炸了一枚重型炸弹。苏丹和他的大臣们愤怒地指责这个人是可耻的叛徒、卖国贼。然后,经过一个特殊法庭的审判,他们处死了这个多嘴而又可怜的人!

    ⑦可是,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因为死者的话已经从一个人的嘴里传到另外一个人的嘴里,他的想法像雪崩似的扩散开来。一天,一个老百姓潜入宝库,拿了宝物,走出来时,被哨兵抓住了。那人手里拿着一个生了锈的罐头盒,那是最后一个盗窃犯留下的国宝代替物。当警卫官看见那个人手里的罐头盒时,大声地喊道:

    ⑧“这不是我们的圣物!”

    ⑨“这不是真的!”宫廷侍从异口同声地说。

    ⑩“这不是我……大臣们也说。

    ⑪“不是!不是!”苏丹看见以后简直发了疯,“不是它!”

    ⑫那个人高高举起生了锈的罐头盒,一字一顿地问:“你们怎么知道这不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圣物?如果这个不是,那真正的圣物到哪儿去了呢?

    ⑬这时候,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他的问题。因为他们都知道,在自己偷走遗物、换上赝品以后,又有别的人进行了偷换。他们把那个人逮捕起来,当场绞死以后,又把生锈的烂罐头盒放进宝盒里,盖好41个宝盒,锁好41间房门。但是他们还放心不下,又通过了另一个保卫神圣遗物的法律。根据这个法律的规定,一日三餐,全国公民每顿饭以前,都要举行保卫神圣遗物的宣誓仪式。那些虔诚地宣誓的人,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发誓要用鲜血和生命来保卫的圣物被人反复偷盗,最后已经变成了分文不值的烂罐头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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