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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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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上海市徐汇区2020年高三上学期语文一模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父亲的树

陈忠实

    三年困难时期 , 我正上高中。一日父亲出工回来,肩上扛着镢头,手里攥着一株小树苗。我搭眼就认出是一株椿树苗子。坡地里这种野生的椿树苗子到处都有,如若生长在坡地梯田里,肯定会被连根挖除晒干当作好柴火,怕其占地影响麦子生长。这根椿树苗子是个幸运者,它遇到父亲,是要郑重地栽植,正经当作一棵望其成材的树了。父亲吩咐我去担水。泉水在村子最东头,我家在村子顶西边,来回最快也需半小时。待我挑水回来,父亲早已挖好一个在我看来过大的土坑,坐在场塄边儿上抽旱烟。他把树苗置入坑里,我用铁锨铲土填进坑,他把虚土踩踏一遍,让我再填,他再踩踏。他教我在土坑外沿围一圈高出地面的土梁,再倒进水去。我遵嘱一一做好,看着土坑里的水一层一层低下去,渗入新填的新鲜土坑里,成活肯定是毫无疑义。父亲又指示我,用酸枣刺棵子顺着那个小坑围成一圈栽起来,再用铁丝围拢固定,恰如篱笆,保护小椿树秧子。父亲坐在地上抽烟,看着我做。我却想到,现在属于父亲领地的,除了住房的庄基,就门前的这一小片场地了,充其量有二厘地。下了这个场塄,就是统归集体的土地了。父亲要在他可以自主掌控的二厘场地上,栽种一棵椿树。

    父亲是个农民,种田是本职主业,而业余爱好就是栽树。我家在河川的几块水地,地头的水渠沿上都长着一排小叶杨树。水渠里大半年都流淌着从灞河里引来的自流水,杨树得了沃土好水的滋养,迎着风如手提般长粗长高。父亲指靠着这些杨树,供给我们哥俩的学杂费用。父亲把杨树齐根斫下来,卖了椽子,大约七八毛钱一根,再把树根刨出来,剁成小块,晒干,挑到河对岸的油坊镇上去卖,每百斤可卖一块至一块两毛钱。父亲在斫了树干刨了树根的渠沿上,当即再移栽新的杨树秧,期待三年后斫下一根椽子卖钱。父亲卖椽卖柴供两个儿子念书的举动竟无意间传开,直到现在,我偶尔遇到一些同里乡党,见面还要感叹“你爸总算没有白卖树卖柴”的话。农村实行合作化以后,土地归集体,父亲也无树根可刨了,我只好休了一年学。

    我在每个周日从学校回到家中,便要给父亲的那棵椿树秧子浇一桶水。这树秧长得很好,新发出的嫩枝竟然比原来的杆子还粗,肯定是水肥充足的缘由。一次,椿树苗新冒出的嫩枝叫一个娃用弹弓折断了头,后来就在断折处,从东西两边发出两枝新芽,渐渐长起来。我曾建议父亲,小树不该过早分杈,应该去掉一枝,留下一枝才能长高长直。父亲说,先不急,都让长着。这椿树秧子刚冒出来便遭拦头折断的打击,似乎憋了气,硬是非要长出一番模样来,从侧旁发出的两根新芽更见茁壮,眼见着拔高,竞相比赛一般生机勃勃。父亲怕那细杆负载不起茂盛的叶子,便给树干捆绑一根立杆,帮扶着它不倒不折。这椿树便站立住了。无意间几年过去,我高考名落孙山回乡当了民办教师,生活多有波折,似乎也不太在意它了,这椿树已长得小碗粗,在天空展开枝杈和伞状的树冠,却仍然是两根分枝。父亲竟没有除掉任何一根,就任其自由生长。这椿树得了父亲的宽容和心软,双枝分杈的形态就保持下来,直到现在都合抱不拢的大树,依然是对称平衡的双枝撑立在天空。

    到八十年代初始,吃饱穿暖不再成为一个问题的好光景到来时,我筹备拆掉老朽不堪的旧房换盖新房了,不料父亲生了绝症。他似乎在交待后事,对我说,场塄上那棵椿树,可以伐倒做门窗料。椿树性硬却也质脆,不宜做檩当梁,做门窗或桌椅却是上好木材。父亲感慨说,我栽了一辈子树,一根椽子都没给自家房子用过,都卖给旁人盖房子了,把这椿树伐下来,给咱的新房用上一回。我听了喉头发哽,一时说不出话来。不久,父亲去世,椿树依然蓬勃在门外的场塄上,一直长着,直到现在。

    现在,父亲去世已经整整二十五年,他经手盖的厦屋因朽木蚀瓦而难以为继,被我拆掉换盖成水泥楼板结构的新房了,只留下他亲手栽的树还生机勃勃,撑立在家院门口,也撑立在儿子们心里。

    每到农历六月,麦收之后的暑天酷热,这椿树便放出一种令人停留贪吸的清香花味,满枝上都绣集着一团团比米粒稍大的白花儿,招得半天蜜蜂,从清早直到天黑都嗡嗡嘤嘤的一片蜂鸣,把一片祥和轻柔的吟唱撒向村庄,也把清香的花味弥漫到整个村庄的街道和屋院。那是父亲留给这个世界也留给我的椿树,以及花的清香。

【注】①三年困难时期:指1959—1961年,因自然灾害与政策失误,产生了全国性的粮食和副食品短缺危机。

(1)、作者为什么在第①段细致地描写栽种椿树的经过?
(2)、有人认为第①段画线句可以删去,请就此发表你的看法。
(3)、结合全文,对⑥段进行赏析。
(4)、本文与《合欢树》都写了树,但史铁生在文章后半部分才写到“合欢树”,陈忠实则全文都在写“父亲的树”。请辨析这两种构思在表情达意上的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粗鄙的暴发户审美充斥着我们的社会

冯骥才

    在北欧,尤其是奥斯陆的大街上,你会感到城市有一种非常舒服的整体性。它没有历史与现代的断裂与分离,而是和谐地浑然一体。这不仅是建筑外部,连建筑内部乃至家具风格也是一样。今天的他们依旧喜欢用新鲜的原木把屋顶装饰得像昔时的农舍,喜欢木头立柱,喜欢没有花纹雕饰的桌椅,喜欢用光洁的木板组合起来的衣柜与书架;但这不是不动脑子地去模仿传统,而是加进去一种后工业时代崇尚的简约美与现代科技能力包括精细的切割与抛光的技术,而使其成为现代审美中一种自己的文化主体元素。他们已经成功地将自己即北欧传统审美的简朴转化为现代审美的简约。

    中国就麻烦多了。自汉唐以来,中原汉文化的审美似乎一贯而下。特别是明代的审美雍容大气、敦厚沉静,从中可以清晰看到汉之博大与唐之沉雄。然而到了清代,入主中原的满族皇帝们对生活文化表面化奢华的欲求,驱使整个社会的审美发生变异。特别是乾隆盛世,审美的繁缛与炫富感走到极致,完全脱离传统审美的厚重与含蓄。可是到清代中期之后,国力的衰败便使这种奢华的追求无法企及而日渐粗鄙,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遭到破坏。此后则是外来文化的冲击,以及在“不爱红装爱武装”时代,国民的美育和审美品格已不被提倡。当整个社会由传统的农耕社会转向现代的工业社会时,我们已经无所依据和无所凭借。社会审美像没头苍蝇乱撞。或是呆头呆脑的仿古,或是跟着洋人亦步亦趋地做“现代秀”。如何在审美上从传统向现代过渡,成了当代文化的大难题之一。没有现代审美,也就提不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文化。

    而北欧人从传统到现代的审美过渡,不是听凭自然,稀里糊涂地完成的。我想它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经过知识界,即建筑界、艺术界、设计师等长期的创造性的努力与探索。另一方面则是公众的认可。因为,只有成为集体审美,才是一种时代的文化特质。

    然而,我们至今还没有把美育列入素质教育;还有,知识界的努力是重要的关键。如果我们只去克隆舶来的“现代”,或者在传统中找卖点,我们自己的现代审美则无法建立起来。我很欣赏奥运会中的中国印、祥云和开幕式中“画卷”的设计,这是一种积极和精心的努力。当然,还嫌太少,还只是在设计范畴的个别成功的范例,更大的文化问题是我们的现代审美。而这种时代审美是不会自动转换与完成的。如果现代文化建立不起来,留下的空白一定会被商业文化所占据。就像当前充斥我们社会的粗鄙又浮躁的“暴发户审美”。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秋天的怀念

林中洋

    ①清晨上班的路上,车子堵在了桥头。桥下,易北河水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下缓缓流过,河滩上,天空中,无数的大雁起起落落。过去,我每看见大雁,就会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故乡;现在,我会想起已经在天国里的母亲,大雁在天上飞,应该离她更近一些。

    ②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却迟迟动不了笔,原因好像很复杂其实却又很简单,因为母亲,是每个人曾经的全部天空,在这个天空里,有绚丽的彩霞,也有密布的乌云;有雷鸣电闪,也有雨后的长虹,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③母亲很晚生我,所以,我从来没见过她十分年轻时候的样子,但是中年之后的她,仍旧有着白皙细腻的皮肤,头发烫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物质并不富裕的岁月里,母亲虽然衣着朴素却从不失讲究,裤子总是熨得笔挺,后来我知道,她从小女孩的年纪就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对她而言是选择,不是将就。

    ④我的外公是亨得利钟表眼镜行的经理,家境殷实,所以我的母亲从小不必为生计或是家务操心,但是她却有一双巧手,她会织各种花色的毛衣。每年初秋,母亲都会把我们去年已经穿小了的毛衣拆掉,混上新的毛线重新织就。她曾经用我的旧牛仔裤给我的吉他做了一个套子,记得当年所有见过这个套子的人都顽固地认为这么精致的东西只可能是买的。母亲是南方人,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保留了南方人的口味,做菜总是要放一点糖,过年的时候,母亲都会早早买好了糯米、黑芝麻和猪油,用一只小石磨把糯米合着水细细地磨成浆,她做的宁波汤圆,晶莹剔透如珠玉,里面的馅子隐约可见,一口咬下去,香甜酥糯,满口留香。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的味道。

    ⑤我小的时候非常怕黑,厉害的时候即使开着灯睡觉也不踏实,于是我就会跑到父母的房间去,要求睡到他们俩中间,母亲张开手臂,我的脸一枕到她柔软的臂膀上,就会毫无悬念地立刻睡着。随着我渐渐长大,只要半夜站在父母床前,父亲就会叹口气然后抱起枕头睡到我的小床上去。我那时还经常生病,有次问母亲我会不会就要死了,她哈哈大笑,说你放心,要是你得了什么治不了的病,我肯定比你先死!我听了就平静下来,好像只要有母亲防着,我连死都不必怕了。

    ⑥母亲是物理老师,她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早出晚归,晚上还经常要批改作业或考卷。那时候只有周日是休息日,这一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退休之前,母亲的脾气有时会很暴躁。到了我的青春叛逆期,我和母亲之间会时不常地硝烟弥漫,激烈的时候,我宁愿物理考不及格也不去找母亲答疑,最后干脆进了文科班,彻底不用再学物理。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母亲不理解我,不在乎我,后来想想,我自己那时也真够混账的。

    ⑦我很年轻就去国离家,每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母亲都等到她以为我看不见了时才偷偷转身暗自哭泣,我远远地看见她擦眼泪的样子,都会肝肠寸断,其实,我何尝不是这么爱你呢!妈妈!只是我说不出来!现在我说出来了,却是在你永远也听不见的时候。

    ⑧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母亲也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离开了我们,每看到雁群从头顶掠过,我都会想,为什么有些大雁往南飞,有些却向北飞,它们到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管怎样,如果你们遇见我的母亲,请给我带个信儿,告诉她我想念她,天堂里如果很冷,请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我会把她放在心里最温暖的角落。

(选自《散文》2017年第1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洗礼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据郝运译文删改)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丑兵

莫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小说《巴黎圣母院》中的人物,艾丝米拉达也是),艾丝米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连眼珠也不转动一下。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老天爷,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黑不溜秋、皱皱巴巴的脖圈!

    “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米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向连里打了一个很长的报告,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

    一晃三年过去了,我已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

    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平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惭愧的心情愈来愈重。

    我披衣下床,向丑兵住的屋子走去。

    时间正是古历的初八九,半个月亮明灿灿地照着营区,像洒下一层碎银。小屋里还亮着灯,我推开门走进去,丑兵正在用玉米糊糊喂一头小猪崽,看见我进去,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铺了干草的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请连里赶快派人来接班,我还有好多事要交待呢……”

    “副连长,我这次不打出个样子来,就不活着回来。”

    “我要求来喂猪是有私念的。我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从被子下拿出一叠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

    他把手稿递给我,“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可是丑兵却如石沉大海一般,这实在让人心焦。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丑兵死了,竟应了他临行时的誓言。我的泪水打湿了信纸,心在一阵阵痉挛,我的丑兄弟,我的好兄弟,我多么想对你表示点什么,我多么想同你一起唱那首丑娃歌,可是,这已成了永远的遗憾。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魔鬼心里的上帝

雨果

    母亲已经攀着荆棘滚进沟里。她披头散发,身上被刺伤,流着鲜血。西穆尔丹和盖尚都在沟里,像塔里的戈万一样束手无策。士兵们无能为力,绝望地围在他们身边。炙热难忍,但是谁也感觉不到。大火还在继续,令人畏惧。人们看见在烧得通红的窗口有三个金发脑袋。拉杜对天挥挥拳头,仿佛在用眼光寻找什么人,说道:“这叫行善吗,老天!”母亲跪着亲吻桥拱,一面呼喊道:“发发慈悲吧!”

    大火的劈啪声中夹杂着低沉的爆裂声。图书室里书橱上的玻璃裂开了,哗啦啦地掉了下来。显然屋架要坍了。谁都无能为力。再过一会儿,一切都将倒坍。大难临头。只听见孩子们在喊叫:妈妈!妈妈!人们恐慌万状。

    突然间,在与孩子们相邻的另一扇窗口,在大火的朱红色底幕前,出现了一个高高的人影。

    所有的头都抬了起来,所有的目光都凝住了。一个男人站在楼上,站在图书室里,烈火之中。他的身影在火焰中发黑,但是满头白发。人们认出这是德·朗特纳克侯爵。

    他消失了,不久后又出现。

    这位可怕的老人在窗口摆弄一个很长的梯子,这就是放在图书室里的救火梯。他去墙边找到梯子,将它一直拖到窗前。他抓住长梯的一端,像竞技者一样灵巧自如地将它搭在窗栏边沿往外滑动,一直滑到沟底。拉杜站在下面,惊喜万分,伸手接过梯子,紧紧抓住它,喊道:“共和国万岁!”

    侯爵回答说:“国王万岁!”

    拉杜低声说:“你愿意怎么喊都行,胡说八道也可以,反正你就是仁慈的天主。”

    梯子放好了。燃烧的大厅和地面建立了联系。二十个人跑了过来,拉杜一马当先,他们很快便从上到下站到了梯子上,背靠着梯级,像是上下传递石头的泥瓦工。这是木梯上的人梯。拉杜站在梯头,挨近窗口,面向大火。

    分散在欧五南地和斜坡上的军队惊喜交加,涌向高原、沟壑和塔顶平台。

    侯爵再次消失,然后再次出现,手里抱着一个孩子。

    掌声雷动。

    这孩子是侯爵随手抱起的,他是胖阿兰。

    胖阿兰喊道:“我怕。”

    侯爵将胖阿兰递给拉杜,拉杜又递给身后下方的士兵,士兵又递给另一位士兵。害怕地叫嚷的阿兰就这样被传递下来,一直传到梯底,与此同时,侯爵又消失了一会儿,然后将勒内-让抱到窗前,勒内-让又哭又闹,当他从侯爵手中转到拉杜手中时,他还跟打拉杜。

    侯爵又返回满屋是火的图书室。若尔热特一个人呆在那里,他朝她走过去。她微笑。这个铁石心肠的人感到眼睛湿润,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若尔热特。”她说。

    他将她抱在怀中,她仍然微笑。当他把孩子交给拉杜时,他那如此高傲、如此隐秘的心灵竟被天真无邪的孩子迷住了,他亲吻了她。

    “这是小姑娘!”士兵们说。若尔热特便在一片欢呼声中被一双双胳膊传下来,直到地面。人们在鼓掌、跺脚,老兵们在抽泣。她对他们微笑。

    母亲站在梯子下面,气喘嘘嘘、懵懵懂懂,面对意外的惊喜如痴如醉,因为她从地狱跃进了天堂。过度的快乐会损伤心灵。她伸开双臂,先抱住胖阿兰,再抱住勒内-让,最后拖住若尔热特,她狂热地亲吻他们,接着便大笑起来,晕倒在地。

    响起了高呼声:“都得救了!”

    确实,都得救了,但老人除外。

    但谁也没有想到他,他本人多半也没有想到自己。

    他在窗前呆了几分钟,若有所思,仿佛在给大火一点时间来决定去留。接着他便不慌不忙地、慢慢吞吞地、高傲地跨过窗栏,头也不回地直立在梯子上,背靠梯级,面对深渊,背靠大火,像威严的幽灵一样默默走下楼梯。梯上的人们赶紧下来,在场的人都不寒而栗,面对这个自天而降的人仿佛面对异象一样,感到一种神圣的恐惧,纷纷后退。此时,侯爵正沉着地钻入眼前的黑暗。他们在后退,而他却在靠近。他那大理石一般苍白的面容上没有一丝皱痕,幽灵般的眼神里没有一丝闪光。人们在黑暗里惊恐地盯着他。他每走近一步,就似乎又高大一分,梯子在他死亡的脚步下颤抖,发出响声,仿佛是骑士的石像再次进人坟墓。

    当侯爵走下最后一个梯级,踩上地面时,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衣领。他转过身来。

    “我逮捕你。”西穆尔丹说。

    “我同意。”朗特纳克说。

【注】本文选自雨果的长篇小说《九三年》,有删节。《九三年》创作于法国大革命时期,小说围绕封建势力旺岱、叛军首领朗特纳克、资产阶级革命代表西穆尔丹等人物,生动地展现了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生死斗争的历史画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山里人

侯发山

    周末,我和几个朋友驱车赶往靠山屯。靠山屯有一家农家乐,有不少野味。我去的次数多了,跟老板二狗熟悉。随同去的老孟,是个盖房子的,俗称房地产商,这天是他请客。刚坐下,就对老板二狗豪气十足地说:“先来盘鳄鱼肉。”

    二狗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为难地说:“老板,小店没有这个。”

    老孟眼也不瞄二狗,“啪”地一声甩出鼓囊囊的钱包:“不差钱,上。”

    二狗忙掏出烟来给我们散烟:“老板,这个真没有。不信您问侯老板。”

    “行了老孟,有那个意思就行了……来,土鸡一只,野兔一份……”二狗拿我当救星,我不能不出面。

    二狗这儿有个规矩,点菜后先交钱再上菜。我点完菜,二狗一算账,四百八。老孟从钱夹里捻出四张老人头。二狗死活不愿意,说俺是实诚人,饭菜也是实价格,没法优惠。

    老孟又抽了一张五十的。二狗还是不愿意。

    我见识过二狗的较真,劝老孟:“人家也不容易,你也不差这一星半点的,给了吧。”

    老孟没说话,又掏出一张十元的。

    “还差二十。”二狗伸着手,很执着,“都是有本钱的,俺不能干赔本买卖。”

    我看不过去,刚要掏钱,老孟见状,忙掏出一张五十的摔给二狗:“不用找了。”

    二狗也不说话,又找回老孟三十元。

    “太抠了,以后打死我也不来了。”老孟黑着脸。

    菜一道道上来了。味道嘛,也确实不错。老孟的脸色慢慢变得红润了。

    这当口来了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高声叫道:“一碗鸽子面。”二狗笑眯眯地应答着,收下了男孩递过去的一张红色的钱币。

    面条还没做成,男孩到门外边耍去了。我忍不住提醒二狗:“狗老板,你可看清楚了,他给你的可是冥币!”

    “我知道。”二狗说罢,就把团在手里的冥币撕了。

    “难道男孩的父亲是个地头蛇,惹不起?”我有点糊涂地看着二狗。

    二狗淡淡一笑:“孩子得过脑膜炎,脑子不大灵醒,经常把冥币当钱使。”

    老孟附和道:“都是有本钱的,咋说也不能干赔本买卖啊。”听口气,完全是在嘲讽二狗。

    “他也只是买碗面,没啥。”二狗不以为然。

    我由衷地说:“你这么好心,孩子真幸运。”

    二狗说:“不只是我,村里凡是开店铺的都这样对他。”

    这时,服务员刚好过来端菜,她说:“这个孩子是村长的。”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

    老孟放下酒杯,冷冷一笑,说:“谁说山里人老实?也会拍马屁嘛。”

    二狗真是傻蛋,居然没有看出老孟的冷嘲热讽,说:“别说吃碗面条,吃俺身上的肉俺都舍得。”

    想想也是的,谁让人家的爸爸是村长呢?二狗毕竟还受村长的领导嘛,这么一想,我也就释然了。

    “我明白了,村长在这里挂着账……行。狗老板会做生意。”老孟一副豁然明白的样子。

    “肯定这样。”在座的一个朋友同意老孟的说法。

    二狗没接我们的话茬,叹口气,说:“去年秋天的一个晚上,下起大暴雨,村长进山巡视,发现刘大爷的屋子裂缝了,忙把刘大爷背出屋子。刘大爷说他的收音机还在屋里。刘大爷孤寡一人,收音机可是他宝贝。村长就放下刘大爷,刚返回屋子,轰隆一声,屋子塌了……刘大爷在屋子前跪了整整一天。”

    我们几个人一下子都沉默了。

    临走时,老孟不声不响甩到吧台上五张老人头。

    “老板,已经算过账了,您是不是喝多了?”二狗不知如何是好。

    “这个,那个,那孩子想吃啥你就做啥……”老孟头也不回,走出了农家乐。

    半个月后,接到老孟的电话,邀我一起去靠山屯。老孟说,那个农家乐还真有点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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