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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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藤野先生》节选
        ①东京也无非是这样。上野的樱花烂熳的时节,望去确也像绯红的轻云,但花下也缺不了成群结队的“清国留学生”的速成班,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得学生制帽的顶上高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也有解散辫子,盘得平的,除下帽来,油光可鉴,宛如小姑娘的发髻一般,还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
        ②中国留学生会馆的门房里有几本书买,有时还值得去一转;倘在上午,里面的几间洋房里倒也还可以坐坐的。但到傍晚,有一间的地板便常不免要咚咚咚地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
        ③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60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全是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④“万岁!”他们(A)都拍掌欢呼起来。
        ⑤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B)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采,——呜呼,无法可想!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

(1)、本文与我们在七年级下学期与八年级上学期所学的《  》《  》两文均选自鲁迅先生的散文集《  》一书

(2)、文中两个“他们”各指的是什么人?A  B  

(3)、作者为什么感到“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选择正确的解释

A、民族自尊心受到严重挫伤。 B、对噪音特别反感。 C、听不惯日本学生的疯狂欢呼。 D、认为课堂上不应该大声吹呼。
(4)、你是怎样理解“也有解散辫子,盘得平的,除下帽来,油光可鉴,宛如小姑娘的发髻一般,还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

(5)、“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我”的意见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原因是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旷野与城市

毕淑敏

    ①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瞥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②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③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一脉血缘的兄长。

    ④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玻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⑤城市是人类所有伟大发明的需求地、展览厅、比赛场、评判台。如果有一双慧眼从宇宙观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灭的光芒所震撼。旷野是舒缓的,城市是激烈的;旷野是宁静的,城市是喧嚣不已的;旷野对万物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城市几乎是人的一统天下,。·…

⑥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信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⑦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孩子的姓名,船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⑧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sT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以致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裹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育,傲视人寰。

    ⑨人们把城市像巨打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流光溢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的接受着。但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玛稚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二

    ⑩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选自《毕淑敏散文精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朵花本应芬芳

孙道荣

    一帮年轻的父母聚在一起,话题不知不觉扯到孩子身上,有人提议,每个人讲个自己孩子的趣事。提议得到了一致赞同。要说自己的孩子的趣事,谁不是几箩筐也盛不完啊。

    一位妈妈先讲了自己两岁半宝宝的故事。她说,自己的宝贝女儿非常调皮,带她的外婆根本对付不了。有一天,她正在上班,宝宝又在家里淘气了,她就打电话回去,想吓唬吓唬她,故作严肃地对她说:“你要是不乖,等妈妈回家了,一定要给你点颜色看看。”女儿不吱声了,哈哈,一定是被唬住了。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女儿突然嗲嗲地说:“妈妈,你别忘了,宝宝喜欢的颜色是粉红色哦。”

    多可爱的妞妞啊。众人都笑翻了。

    另一位妈妈接着说。她家的宝宝,是个不到三岁的男孩,似乎有问不完的问题。这不,问题又来了:妈妈,为什么地球在转,我们却感觉不到呢?妈妈想了想,告诉他,那是因为我们很小,地球很大,所以感觉不到。儿子说,但是我有个办法可以感觉得到它在转。说完就在原地转起了圈圈。一连转了十几个圈,最后东倒西歪地停下来了,晕晕乎乎地说,妈妈,我现在感觉到地球在转了。

    多伶俐的孩子啊。众人笑得也是东倒西歪。

    一个爸爸接了茬。那天,带四岁多的儿子骑车出去玩,骑到半路上,突然下起了雨,仲秋的雨,打在身上,已带有丝丝寒意。慌乱之中,赶紧拿出雨披穿上,怕儿子淋雨,所以,用雨披将坐在后座的儿子挡了个严严实实。儿子躲在雨披下面,两只小手将雨披撑起一角,高兴地大叫:“包头雨,今天下包头雨!”

    多乐观的孩子啊。众人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一位妈妈笑着讲起了儿子的一桩糗事。两岁多的儿子在拉便便,突然,放了一个响屁,站在一边的奶奶故意逗他,佯装嫌恶状地问:“宝宝,你刚才是不是放屁了啊?”儿子抬起头,想了想,很镇定地回答道:“不是的。是我的屁股在唱歌呢。”

    多幽默的回答啊。众人笑得前仰后合。

    大家七嘴八舌地谈论着,交流着,发生在孩子身上的每一件事,都是那么有趣,那么可爱,那么搞笑,那么温暖,孩子使他们原本平淡的生活,充满了变数,也充满了快乐。

    我静静地听着他们的讲述。我的孩子,今年即将迎来高考,一天24小时中,除了睡觉和吃饭不得不“浪费”(儿子的原话)掉的八九个小时外,他的全部时间都用在了看书和做题上,他甚至连和我们说句话的时间和精力,都没有了。而我们,因为害怕打扰他,在家里走路都是小心翼翼地踮着脚尖的。看着眼前这些年轻的父母们,我忽然想,我的儿子,在他年幼的时候,也是充满童趣,活泼、调皮、可爱、搞怪,给我们带来无数的欢笑和温暖。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生活突然变了,变得如此沉闷,如此压抑,如此不堪的呢?

    忽然明白,每一朵花,都本应芬芳、灿烂、快乐的,是我们自己先掐灭了孩子的天性,也掐灭了自己的快乐啊。那么,我眼前这些年轻的父母们,在不久之后,他们会不会也和孩子同时一步步地失去快乐的童年、少年和青年呢?

    我希望永远能够嗅到花的芳香,不知道这能不能做到?

(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读书养颜

鲁先圣

    ①“艺多不养身。”是说要专心学精一门看家本领,在某一个领域达到较高的水准,才会触类旁通,才会对事物有真知灼见,取得成就。很多人读书很多,也博学多知,但是却没有独到的创造,原因就在于所学不精,所知不深。这种人常常炫耀自己的博学,但是实际上百无一用。

    ②曾国藩官做得很大,但是他最看重的不是官位,而是学问。有一年,他听说一个侄子纪瑞在全县科举考试中夺得第一名,特别写信祝贺:“我并不希望我家世代富贵,但是希望代代出秀才。所谓秀才,就是读书的种子、世家的招牌、礼仪的旗帜。”

    ③曾国藩还就读书说过一句话:“书味深者,面自粹润。”意思是说,读书体味很深的人,面容自然纯粹、温润。一个深入读书的人,必定心智高度集中,将人间的一切杂事、琐事、烦心事,渐渐抛到身外,久而久之,在心中渐渐养成一股充实、丰沛的浩然之气。 读书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书可以医愚,可以益智,可以养生。看一个人,无须看他做什么,只要看他读什么书就可以了。

    ④古代那些精通相术的人,甚至认为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骨相。自卑的人,因为读书而自信;浮躁的人,因为读书而宁静;轻浮的人,因读书而深沉;愚鲁的人,因读书而明达。 其实,不论你深处哪里,只要你拿起一本书进行阅读,就走在了心灵修行的路上,何止是曾国藩的面容温润,而是具有了超凡脱俗的仙风道骨。

    ⑤读书让人渐渐摆脱了“可憎的面目”,具有了一种冲淡的气质。冲淡是一种人生的态度,也是人生的情趣;冲和、淡泊,就是冲淡。冲淡和纤秾不同。纤秾是浓彩,冲淡是淡墨。冲淡并非淡而无味,而是冲而不薄,淡而有味。让自己活得冲淡一些,并不太难,但是,如果没有过人的智慧与洞察力,人却不可能达观。达观是另一种人生境界。

    ⑥一个冲淡的人,自然拥有了一种气量,这是一个人接受、容忍他人批评的勇气与胸襟。清代学者钱大昕说:“谤之无实者,付之勿辩可矣;谤之有因者,非自修弗能止。”他的意思是,别人诋毁批评你,无中生有,你不需辩解;如果诋毁批评得对,你只有自修改正才能不让别人再批评。说的太好了,这就是一个人应该具备的气量。只有具备了这种建立在自信基础之上的气量,不断检点自己,才会周身散发出人格的光芒与魅力。

    ⑦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谁敢拍着胸脯对苍天说,自己一辈子没有做过亏心事?没有,只要是人,就有七情六欲 ,就有性格的局限和人性的弱点。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就是要大家每天反省自己。《尚书》说“改过不吝”,也是告诫人们,要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圣贤与普通人的区别也正在这里。大家都会犯错,有人过而能改,不断批判否定自己,使自己的品格不断完美。而有人却文过饰非,遮遮掩掩,将错就错。

    ⑧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必须有一种精神,这是一个人独立于世间的根基,有所作为的前提。因为,只有具有一种精神,才可能具有自己的观点立场,生命才会具有卓然的风骨和境界,人生才会产生超凡脱俗的大气象。

阅读下面文段,回答问题。

于先生

    ①于先生的眼睛很亮,但他喜欢眯着。于先生给我们上课时,曾对他的眯眼习惯做过解释。于先生从前是公社的公安员①,公安员要经常“凝视”生活,他就顺理成章地养成了这个不好也不坏的习惯。“写文章也是这样,要‘凝视’生活!”于先生凝视着我们,开始了他的作文课。

    ②于先生是我初中时候的语文老师。于先生教我们写作,常常要我们在文章的末段用抒情手法。“啊——”于先生把头往后一仰,胸脯挺起,两臂像扇子一样张开——却又停住了,然后改变一个姿势,俯身在讲台上,竖了一根手指(往往是右手的食指,因为用红笔批作文,他的食指往往是红的)在嘴前,于先生悄声道:“抒情,是的——抒情是味精,要使文章有韵味,一定要抒情。”于先生教我们写作,他自己也写,于先生的文章发表得很多。于先生一发表文章,总要拿到班上读给我们听。于先生要读自己的文章,神色有点诡秘,又有点羞涩。于先生的稿费领到不少,我听我们班一位姓黄的同学说(黄同学是教工子弟,家住于先生隔壁),于先生一领稿费,就要他老婆炒个鸡蛋给他补脑子。所以每次于先生一掏他的上衣口袋找稿子,我心里就想,今晚于先生肯定又有炒鸡蛋吃了。于先生读他自己的文章时,我们静悄悄的,但快到末段时,全班同学都会不约而同地把头往后一仰,就像一片稻穗被风吹了一下 , 齐声发出了一声“啊——”。为什么知道于先生要念末段了呢?因为于先生在念末段前,总会稍稍停顿一下,清一清嗓子再念。后来我们和于先生之间渐渐有了默契,于先生读末段前的那十几秒时间,于先生用来清嗓子,而我们则用来酝酿发“啊”声的情绪。“啊——”我们喊一声,于先生笑了起来。

    ③于先生教作文教出了名气,十年前,于先生的一批弟子曾经获得了华东六省一市及县、校、年段等各种各样的学生作文竞赛奖。于先生把我们从初一带到初三,我们班学习园地里,总是贴满了作文奖状和一页页在风中哗哗作响的范文。于先生的弟子可以冠“于家军”的美名。我虽不是“于家军”中的人,但我当年是真心为“于家军”感到骄傲的。于先生也曾表扬过我的作文。我记得是一篇《学校的一天》,开头我这样写景:“校园操场边有一排合欢树,它们大概是因为‘合欢’,才紧紧地长在一起吧?”于先生在这句话下面给打了一条醒目的波浪线,还把文章拿到班上读给大家听。于先生的红色波浪线太迷人了,后来我当了语文老师,在给学生批改作文时,我最爱用又最吝啬用的评点符号,也就是这种红色波浪线

    ④于先生的弟子中最出色的应该算那位姓赵的女生,她是我们那一代少年中知名度最高的人物。于先生还宠爱过一位姓潘的山区孩子,潘同学性格内向,喜欢玩手指,常常十指叉在一起捏得满手嘎吱嘎吱响。赵同学后来考上了复旦大学,潘同学后来好像落第,此后杳无音讯。我不知道当年于先生的作文弟子们,是否还记得于先生那时的眯眼动作,感叹词“啊”,以及那些激动人心的红色波浪线。

    ⑤至于于先生,我是前日刚刚遇上的。人胖了些,穿一套漂亮的西装,还是喜欢凝视人,而且让我快乐的,是他还记得我。我问于先生的近况,他告诉我,在台湾街买了店面,做水暖设备的生意。我替于先生高兴。于先生有了钱,这是好事。

【注】①公社的公安员:公安员负责公社的治安和调解工作。

阅读《谢谢你允我回报》,完成下列小题。

    ①探视之后,我离开重症监护室,走出医院,走到附近的商厦——我想给他买块表。在专柜前选中一款机械表:银色表盘,金属表链。我确定他喜欢,别问为什么,他没说过,但我就是知道。价位适中,不算昂贵,否则他会心疼钱;也不算便宜,否则我会心疼给他的不够好。这样的选择,可以让我和他都心安。付款后,让营业员将表链拆掉两个扣。我知道他手腕的尺寸,也知道他喜欢将手表略宽松地环在腕上,可以不时轻轻晃晃。包装盒精美宽大,我将它抱在胸前,走回医院。

    ②这是他被送入重症监护室的第三天,状况并没有明显好转。家人都在做最坏的打算,但我却坚信他会醒过来。我只想他醒来时对他说:“爸,给,你要的手表。”没错,这块腕表,是他入院前要过的。一次吃晚饭时,他半开玩笑说:“闺女,看我这表该换换了!年头太长,越来越不准了,每天都会差个两分钟。”我不假思索,当即应允:“买。”过了一会儿才笑着反问:“干嘛又让我买?”他呵呵地笑:“最近你不是刚赚了稿费嘛,还不好好孝敬孝敬你爸?”入口的米饭喷了一桌子,我哈哈大笑:“爸,你也太有心计了!”是的,爸爸有心计,最重要的是,他知道我的软肋在哪儿,一戳就中。我的软肋连我妈都知道,她常说:欠你爸的,迟早是要还的。

    ③没错,我欠他的。在我成长的那么多年,仅是物质的亏欠便不计其数。读初二时,小城里富裕人家的姑娘流行骑那种彩色变速车。班里有了第一辆,我眼热不已。回来一说,我妈眼睛瞪得老大:“那么贵,咱可买不起!”他半天不语 , 然后静静看向我又失落又不甘的眼神,只说了一个字:“买”。然后真就买了。为此,全家人集体节衣缩食两个月。工作之余一向喜欢种花养草的他,还去一家修理厂打了两个月短工。这并不是特殊事例,而是常态。在我成长的年代,生活并不丰裕,但他总是倾其所有宠我爱我。

    ④所以,早到了该还的时候了。

    ⑤他也拿捏住了这一点,于是这些年,我和他常会有这样的对话——“闺女,这手机按键不大好用了。”“换。”“闺女,今天上街看到一种电动车又轻便又好看。”“买。”“闺女,对门你李伯伯的儿子给他买了个按摩椅,看着挺好的。”“买。”我妈总嫌他向闺女要这要那,而我明白,从前他的给,现在他的要,其实都是对我的好——他知道,如果不给我“宠爱”他的机会,我此生怎会安心?所以,他只管笑呵呵地要,我只管翻着白眼给,从来没有多余环节。

    ⑥还记得他第一次跟我要的,是一顶“只有在大城市才能买到的毛呢礼帽”。当时,我几乎跑遍了大大小小的商场,好不容易才寻到他想要的那一款。付账,将礼帽小心装好。我松了口气,然后想象他戴上这顶礼帽的模样,想象他欣喜得犹如一个孩子得到心爱玩具的眼神,我突然被一种庞大的幸福感击中了。

    ⑦这种幸福感从不曾有,又无法言语,是任何一种快乐都不能代替的。而这种幸福感,他早早就知道了吧?在那些年,他绞尽脑汁又倾尽一切宠爱我的时候,曾经一一享受过吧?所以,他要把这种幸福传递到我手中,让我一遍遍感受和重温。

    ⑧我只想说,他做父亲的智慧超过很多人。我见过太多父母为子女含辛茹苦倾尽一切,却舍不得让孩子分担分毫;我见过太多父母把一生的苦难尝尽,却舍不得分享子女人生的甘甜,拒绝子女的付出……可是我,从来都不认可这种做法。在适当的时候索取回报,这正是他的智慧,也是他给予我的额外的恩赐。

    ⑨只是这一次,手表还没来得及买,他就被查出食道癌,手术后当晚因肺部感染被送入重症监护室。那晚,我在监护室外空寂的走廊中坐了很久,把刚买回的新腕表放在耳边,听指针嗒嗒的声音,像心跳……他是在进入重症监护室的第六天醒过来的。医生都说是奇迹。我并不这样想。

    ⑩回到普通病房后,我拿出腕表递到他眼前:“爸,给,你要的手表。”他抬起左手手臂,示意我帮他戴上。戴好后,他轻轻晃晃,咧开嘴笑了。我看着他,76岁的勇敢的他,勇敢地醒过来,让我还可以继续偿还我的所欠,回报他的付出。压制了许久的眼泪突然而至。

(取材于海宁的同名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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